簡短對本會同靈分享個見證,是本會在美國的一個小朋友做異夢,見了天國(好漂亮,連動物可以溝通),也見了地獄(令他害怕),後來看到很多人來到岔路,耶穌站在路口,手拿案卷,案卷中有十誡,也有每個人的紀錄,主耶穌就憑案卷所記,一些人往左通往火湖;一些人往右上到天國.
小朋友和媽媽快到路口,心理害怕被判入地獄,就一直禱告,這時主耶穌親自對小朋友說話了.小朋友心想不要去地獄,主耶穌告訴他一些話,這裡細節從略,只摘要點:
1.第一,一定要常常禱告,有聖靈還不夠,還要常常被聖靈充滿.
2.一定要結出聖靈的果子來.
3.要常常傳福音,不需要去做傳道,就是要隨時隨地的傳.
4.要彼此相愛.
5.要盡心,盡性,近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6.不要貪愛錢財.
7.不要迷戀世事(異夢中,主耶穌是說不要沉迷電動玩具,看電視)
8.要受洗和洗腳禮.
9.要領聖餐等(就是五大教義的內容).
10.遵守十誡-(其中,主耶穌特別把安息日講解給小朋友聽,強調一定要守安息日,我摘要如下:
a.星期五日落開始是安息日,週五晚上聚會是安息日的敬拜.
b.你(小朋友)和你的全家都要守.
c.一定要去真耶穌教會,絕對不能去別的教會,d.主耶穌特別講解給小朋友聽懂,怕他誤解,還補充說:其他地方(城市)的真耶穌教會也可以,不是只有他平常去的那一間真耶穌教會.
小朋友聽完,一時覺得那麼多,很害怕自己做不到,會到之前看到的那個可怕的地獄,這時主耶穌繼續對他說:不要擔心,我會幫助你,但你一定一定要多禱告才行.
* * *
這個異夢中,火與蟲的地方是燒著硫磺的與火的湖(the lake that is burning with fire and brimstone),與陰間(Hades)不同.
與神隔絕是指靈(spirit)的部分,是人的靈與神的靈失去了溝通的管道.亞當犯罪之日必死,結果他的身體(body)並沒有死,他仍有意志,情感,就表示祂的魂(soul)也仍在身體內,所以簡單說,他的魂與身體皆沒死,神的那句話是指著他的靈(spirit)死了.與神隔絕的痛苦是靈仍在,靈沒有死的人身上才會痛苦,他知道神,需要神,卻得不到神的溝通.這個狀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太27:46)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耶穌本無罪,他的靈仍在,但因此時在十架上,他是代罪,身上背負著世人的罪,因此神掩面不顧他,故他的靈與神的溝通被罪隔絕了,清楚知道神,需要神,卻不得見神,這是靈有知覺的人的最大痛苦.
靈死了的人不認識神,也不知道需要神,這樣的人是魂為主,不是靈為主,自我的意志,心思與情感為主,這裏面的是非標準不是神的律法,或良心,而是分辨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所發展出來的悟性,無論如何完備縝密,都是由分辨善惡的知識所建構,再如何有秩序,道德似乎崇高,但就是沒有靈,沒有靈就是沒有生命,耶穌曾說,這樣的人只是死人.這樣的人不會因為與神隔絕而痛苦.
身體死了沒有知覺,魂是不死的,離開了身體的魂是仍有知覺的,這知覺不是靠身體的器官傳達的,是有苦有樂的感覺的,後面拉撒路與財主的例子會提到.
先看(可9:47-48)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他;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從這裏可以知道,異夢中火與蟲的地方就是合和本翻譯成的"地獄"的地方.在希臘原文中,這是字是一個特定的地名,Gehenna,等於希伯來文的GeHinnom,欣嫩谷,是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個深谷,是該城的垃圾場,各種污物和罪犯的屍體,都扔在那裡焚燒。由於那地的火不熄,便以它來象徵未來大審判之後的永刑之處-火湖.(啟二十15).其實在新舊約的原文中,並沒有"地獄"這個字,而是後來在翻譯的過程中,以天主教"煉獄"及佛教"地獄"的概念來翻譯傳達類似的概念,故若把合和本中"地獄"這個字還原,就是"燒著硫磺與火的湖".
再看
(啟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火湖是沒有得救的人第二次的死之後去的地方,也就是耶穌再來後,大審判中被判不義之人去的地方.現在的世人若離世了,已接受耶穌救恩的信徒並且沒有離道的,其靈(spirit)被神接收(請參耶穌斷氣時,及司提反殉道時對神的呼求,英文無論何版本,都是用spirit),魂(soul)將暫存留在樂園,身體(body)歸於塵土;沒有接受耶穌救贖之人,其靈亦被神收回,魂則暫存於陰間(Hades),身體一樣歸於塵土.魂在樂園或陰間乃是有意識,有知覺,能感受快樂或痛苦的,所謂在主裡睡了的聖徒,是以我們現存的物質觀點而言,其身體已不再行動,也無法表達魂的情感了,為了讓信徒分別世上或外邦"一死百了"的錯誤認知,故以"在主裏睡了"來形容信徒的離世,其意是:既在主裡睡了,將來必要在主裏醒來,就是要點出未來必要復活.
將來耶穌再來時,仍在世的信徒將直接被提到空中,由於仍活著,靈(spirit),魂(soul),體(body)皆具,將直接變化成靈體;而已離世的信徒,身體將復原,魂從樂園回到身體,靈亦回到身體,就如在世時的狀態一樣,是為復活,這復活後就是靈魂體皆具的"人",將與前述仍在世的信徒一起被提到空中,然後變化,成為靈體.(靈體不是純粹的靈,而是像耶穌復活後,向信徒顯現的40日間的那個狀態,是有血有肉的,可以吃物質的食物,也可以講地面的語言,但卻也可以穿牆,立即出現或離開,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就是(腓3:21)提到的那個榮耀的身體.(腓3:21 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世上犯罪,污穢之人,若未正確接受耶穌的救贖,離世後靈被神收回,魂下陰間受苦,陰間的苦在聖經中提到的例子是馬太16章中,與拉撒路相對的那個財主,很熱很渴,因為有火焰(flame),但沒提到蟲.
這些不義(犯罪,污穢)的人,魂在陰間暫存,耶穌再來時也將復活,這些未信之人的的審判,是在白色的大寶座前施行的,這些人的名字沒有在生命冊上,他們刑罰的輕重是根據另一書卷,就是(啟示錄20:12)裡提到的"案卷",案卷記載了人一生的所有細節,這些人受審之後將往永刑,就是燒著硫磺與火的湖,復活起來是為受公平的審判,被送往火湖受刑罰就是第二次的死,是永死.(啟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故無論信徒或非信徒,離世後身體雖火化了,分解了,但審判之前,神都將使它復原,靈與魂原不滅,靈是由神的一口氣而來,魂是由靈進入身體時產生的,若以物質世界的角度看,離世身體雖像是消沒了,但從神造萬物與人的始末看,身體並不會消沒,乃是都要復原,靈與魂都要回到身體,就是復活.真神將使創世以來的所有人,以其行善行惡時的存在狀態去接受公義公平的審判,讓人無話可說.
審判依據的記錄有二:一是生命冊,二是案卷.審判將由神的家開始,有得冠冕的,有得榮耀的,有得獎賞的,但也有受責罰的,還有再被趕出去的(名字在生命冊上被塗抹).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為不信,不接受救恩之人設立的,他們的依據就是案卷.
以上大約是人的部分,其實整個世界的創造,被罪污穢,讓死掌權,到罪惡滿溢而被神毀滅,神在毀滅前從中揀選被救贖的,一直到萬物的更新,還牽涉到另外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就是撒旦.牠本是大有權能的靈,也是被造的靈,即天使的靈,但這驕傲的靈悖逆神,已命定將被神刑罰.人的罪與死,及其所管轄世界的進入敗壞,其實根源就是因撒旦的引誘而來的.撒旦誘人犯罪,變成與牠一樣,使神的兒子(人)在神的公義面前與撒旦悖逆的地位一樣,撒旦將受永刑,牠就用欺騙與詭詐引誘神的兒子犯罪,讓神在刑罰牠的同時,也必須同樣的刑罰神的眾子,牠這是把神的兒子奪來成為撒旦之子.這是對神最惡毒的報復與抵抗,故撒旦要不斷的在神面前控告人(神的兒子).
神憐憫人,並沒有憐憫撒旦,在公義的要求下,祂仍要救贖人(神的兒子),故祂定立了救贖計劃,要把人從罪與死,就是與撒旦同罪的景況中,在符合神公義的要求下救拔出來,這個救贖,既要為人除罪,又要符合公義,故這救贖方法的本質,是代罪,簡單的說,就是世人犯罪,用義人代死.而神預備這代罪的羔羊,就是義人耶穌.在贖價上看,他是義人,但從來源上看,祂是神子.光只有代死還不夠,雖符合了公義的要求,為人除罪,但罪的律仍在世人裡面,世界已經污穢而被利用來引誘人,就像雖受了約翰的洗,悔改,使罪得赦,仍救不了人,因為罪律仍在.刑罰雖有義人代受,但人裏面仍是撒旦的律,犯罪的基因,沒有靈-順服神的靈,雖是沒有了罪的阻隔,與神和好,但完全沒有力量抗拒罪的引誘,死的毒勾,沒有戰勝罪與世界的能力.這樣的話,即使罪得赦免,之後仍無法不犯罪,最終仍要走回亞當的原路.
故完整的救贖更重要的在於耶穌的復活,這復活就是基因的改變,就是重生,從上頭生.父曾對子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這個"今日"的時間點,從使徒保羅在傳道時對舊約詩篇的引用,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是指"耶穌復活"那日,就是神使耶穌從死裡復活之日,這復活的"重生",才是新生命的開始,既不是馬利亞聖靈感孕的那時,也不是耶穌在伯利恆出生的那時,也不是耶穌受約翰浸禮的那時,也不是聖靈降在耶穌身上的那時,而是耶穌從死裡復活的那時,"今日"就是耶穌死後的"第三日".這個復活裏面有一種新生命的基因,是能順從聖靈的生命基因,也就是靈的律.神用大能使主耶穌復活,是為了藉著長子(頭生的)耶穌的復活(初熟的),在人子耶穌的裡面放入這個有能力勝過罪與世界的新生命,就是"靈"-是能順從神的,人的新靈,使我們這些歸入耶穌名裡的,既與祂同復活,也就與祂同得這個新生命.對信徒來說,這個大水浸禮起來時的復活,即是(啟示錄20:5-6)提到"頭一次的復活".真信徒藉著人子耶穌復活,從神那裏得著的靈(新人的靈,不是聖靈),有了這靈,才有了屬神的本質,願意及能夠順從聖靈的基因,再藉由保惠師聖靈的幫助,新人成長,強壯,以致剛強,像長子耶穌一樣,有獅,牛,人,鷹的特質與力量,才有戰勝罪與世界的能力,所謂得勝,就是指戰勝罪與世界的引誘,究其本源,就是戰勝撒旦.
故"耶穌的死"固然能贖罪而重要,但勝過死權與罪律的關鍵卻是在"耶穌的復活",故我們可以這樣講,神整個救贖計劃的中心是耶穌(祂一開始是先知,傳神國的福音;後又是大祭司;又是完全的祭物;是新亞當;又是供應信徒新生命的餅;又是那供應靈水的靈盤石;是帶頭征戰得勝仇敵的大衛王;又是和平,建殿的所羅門王),祂勝過仇敵的權柄與能力的關鍵在"復活",藉著祂的復活,我們受洗得聖靈的信徒,也能勝過仇敵,戰勝罪及世界的關鍵在"靈".有能勝過的基因,不表示一定能勝過,膽怯的,想回埃及的,都是失敗者.得勝的,結果子的,才能從門進城,不靠靈結出果子的,即使已經受大水浸,得聖靈,一樣要被丟在城外,就是名字將從生命冊上被塗抹.聖經中不論舊約及新約,隨便查考都清楚呈現一個事實,選民過紅海(受洗),雲柱火柱隨行(得聖靈),若犯罪或污穢(結不出果子),全都不得進迦南地(神的國).這個事實在此陳述出來,對本會的同靈可能不是很中聽,但我查考聖經的結果就是這樣,我收集各種異夢異象所顯示的也是這樣.
舊天地都要廢去,火湖卻不廢去,存到永遠,那意味著刑罰也是永遠,火湖本不是為人設立的,而是為悖逆的天使-撒旦及其臣僕設立的,啟示錄中,獸及假先知要先被丟入,最後是龍,就是撒旦,但最後,隨從情慾,犯罪或污穢之人,不論是不信的外邦人,還是已信的信徒,一旦成為撒旦之子的,也一樣要與撒旦在火湖同受刑罰,最後就連"死"與"陰間"都丟進火湖裏,可見神所設立的火湖其毀滅的能力是極其恐怖的,最可怕的是,在那裡受刑罰的永遠不死.
大哉,奇妙哉.
(啟22:7) 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
(啟22:10-12) 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 * *
這個異夢中,火與蟲的地方是燒著硫磺的與火的湖(the lake that is burning with fire and brimstone),與陰間(Hades)不同.
與神隔絕是指靈(spirit)的部分,是人的靈與神的靈失去了溝通的管道.亞當犯罪之日必死,結果他的身體(body)並沒有死,他仍有意志,情感,就表示祂的魂(soul)也仍在身體內,所以簡單說,他的魂與身體皆沒死,神的那句話是指著他的靈(spirit)死了.與神隔絕的痛苦是靈仍在,靈沒有死的人身上才會痛苦,他知道神,需要神,卻得不到神的溝通.這個狀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太27:46) 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耶穌本無罪,他的靈仍在,但因此時在十架上,他是代罪,身上背負著世人的罪,因此神掩面不顧他,故他的靈與神的溝通被罪隔絕了,清楚知道神,需要神,卻不得見神,這是靈有知覺的人的最大痛苦.
靈死了的人不認識神,也不知道需要神,這樣的人是魂為主,不是靈為主,自我的意志,心思與情感為主,這裏面的是非標準不是神的律法,或良心,而是分辨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所發展出來的悟性,無論如何完備縝密,都是由分辨善惡的知識所建構,再如何有秩序,道德似乎崇高,但就是沒有靈,沒有靈就是沒有生命,耶穌曾說,這樣的人只是死人.這樣的人不會因為與神隔絕而痛苦.
身體死了沒有知覺,魂是不死的,離開了身體的魂是仍有知覺的,這知覺不是靠身體的器官傳達的,是有苦有樂的感覺的,後面拉撒路與財主的例子會提到.
先看(可9:47-48)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他;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從這裏可以知道,異夢中火與蟲的地方就是合和本翻譯成的"地獄"的地方.在希臘原文中,這是字是一個特定的地名,Gehenna,等於希伯來文的GeHinnom,欣嫩谷,是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個深谷,是該城的垃圾場,各種污物和罪犯的屍體,都扔在那裡焚燒。由於那地的火不熄,便以它來象徵未來大審判之後的永刑之處-火湖.(啟二十15).其實在新舊約的原文中,並沒有"地獄"這個字,而是後來在翻譯的過程中,以天主教"煉獄"及佛教"地獄"的概念來翻譯傳達類似的概念,故若把合和本中"地獄"這個字還原,就是"燒著硫磺與火的湖".
再看
(啟20:15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火湖是沒有得救的人第二次的死之後去的地方,也就是耶穌再來後,大審判中被判不義之人去的地方.現在的世人若離世了,已接受耶穌救恩的信徒並且沒有離道的,其靈(spirit)被神接收(請參耶穌斷氣時,及司提反殉道時對神的呼求,英文無論何版本,都是用spirit),魂(soul)將暫存留在樂園,身體(body)歸於塵土;沒有接受耶穌救贖之人,其靈亦被神收回,魂則暫存於陰間(Hades),身體一樣歸於塵土.魂在樂園或陰間乃是有意識,有知覺,能感受快樂或痛苦的,所謂在主裡睡了的聖徒,是以我們現存的物質觀點而言,其身體已不再行動,也無法表達魂的情感了,為了讓信徒分別世上或外邦"一死百了"的錯誤認知,故以"在主裏睡了"來形容信徒的離世,其意是:既在主裡睡了,將來必要在主裏醒來,就是要點出未來必要復活.
將來耶穌再來時,仍在世的信徒將直接被提到空中,由於仍活著,靈(spirit),魂(soul),體(body)皆具,將直接變化成靈體;而已離世的信徒,身體將復原,魂從樂園回到身體,靈亦回到身體,就如在世時的狀態一樣,是為復活,這復活後就是靈魂體皆具的"人",將與前述仍在世的信徒一起被提到空中,然後變化,成為靈體.(靈體不是純粹的靈,而是像耶穌復活後,向信徒顯現的40日間的那個狀態,是有血有肉的,可以吃物質的食物,也可以講地面的語言,但卻也可以穿牆,立即出現或離開,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就是(腓3:21)提到的那個榮耀的身體.(腓3:21 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世上犯罪,污穢之人,若未正確接受耶穌的救贖,離世後靈被神收回,魂下陰間受苦,陰間的苦在聖經中提到的例子是馬太16章中,與拉撒路相對的那個財主,很熱很渴,因為有火焰(flame),但沒提到蟲.
這些不義(犯罪,污穢)的人,魂在陰間暫存,耶穌再來時也將復活,這些未信之人的的審判,是在白色的大寶座前施行的,這些人的名字沒有在生命冊上,他們刑罰的輕重是根據另一書卷,就是(啟示錄20:12)裡提到的"案卷",案卷記載了人一生的所有細節,這些人受審之後將往永刑,就是燒著硫磺與火的湖,復活起來是為受公平的審判,被送往火湖受刑罰就是第二次的死,是永死.(啟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故無論信徒或非信徒,離世後身體雖火化了,分解了,但審判之前,神都將使它復原,靈與魂原不滅,靈是由神的一口氣而來,魂是由靈進入身體時產生的,若以物質世界的角度看,離世身體雖像是消沒了,但從神造萬物與人的始末看,身體並不會消沒,乃是都要復原,靈與魂都要回到身體,就是復活.真神將使創世以來的所有人,以其行善行惡時的存在狀態去接受公義公平的審判,讓人無話可說.
審判依據的記錄有二:一是生命冊,二是案卷.審判將由神的家開始,有得冠冕的,有得榮耀的,有得獎賞的,但也有受責罰的,還有再被趕出去的(名字在生命冊上被塗抹).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為不信,不接受救恩之人設立的,他們的依據就是案卷.
以上大約是人的部分,其實整個世界的創造,被罪污穢,讓死掌權,到罪惡滿溢而被神毀滅,神在毀滅前從中揀選被救贖的,一直到萬物的更新,還牽涉到另外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就是撒旦.牠本是大有權能的靈,也是被造的靈,即天使的靈,但這驕傲的靈悖逆神,已命定將被神刑罰.人的罪與死,及其所管轄世界的進入敗壞,其實根源就是因撒旦的引誘而來的.撒旦誘人犯罪,變成與牠一樣,使神的兒子(人)在神的公義面前與撒旦悖逆的地位一樣,撒旦將受永刑,牠就用欺騙與詭詐引誘神的兒子犯罪,讓神在刑罰牠的同時,也必須同樣的刑罰神的眾子,牠這是把神的兒子奪來成為撒旦之子.這是對神最惡毒的報復與抵抗,故撒旦要不斷的在神面前控告人(神的兒子).
神憐憫人,並沒有憐憫撒旦,在公義的要求下,祂仍要救贖人(神的兒子),故祂定立了救贖計劃,要把人從罪與死,就是與撒旦同罪的景況中,在符合神公義的要求下救拔出來,這個救贖,既要為人除罪,又要符合公義,故這救贖方法的本質,是代罪,簡單的說,就是世人犯罪,用義人代死.而神預備這代罪的羔羊,就是義人耶穌.在贖價上看,他是義人,但從來源上看,祂是神子.光只有代死還不夠,雖符合了公義的要求,為人除罪,但罪的律仍在世人裡面,世界已經污穢而被利用來引誘人,就像雖受了約翰的洗,悔改,使罪得赦,仍救不了人,因為罪律仍在.刑罰雖有義人代受,但人裏面仍是撒旦的律,犯罪的基因,沒有靈-順服神的靈,雖是沒有了罪的阻隔,與神和好,但完全沒有力量抗拒罪的引誘,死的毒勾,沒有戰勝罪與世界的能力.這樣的話,即使罪得赦免,之後仍無法不犯罪,最終仍要走回亞當的原路.
故完整的救贖更重要的在於耶穌的復活,這復活就是基因的改變,就是重生,從上頭生.父曾對子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這個"今日"的時間點,從使徒保羅在傳道時對舊約詩篇的引用,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是指"耶穌復活"那日,就是神使耶穌從死裡復活之日,這復活的"重生",才是新生命的開始,既不是馬利亞聖靈感孕的那時,也不是耶穌在伯利恆出生的那時,也不是耶穌受約翰浸禮的那時,也不是聖靈降在耶穌身上的那時,而是耶穌從死裡復活的那時,"今日"就是耶穌死後的"第三日".這個復活裏面有一種新生命的基因,是能順從聖靈的生命基因,也就是靈的律.神用大能使主耶穌復活,是為了藉著長子(頭生的)耶穌的復活(初熟的),在人子耶穌的裡面放入這個有能力勝過罪與世界的新生命,就是"靈"-是能順從神的,人的新靈,使我們這些歸入耶穌名裡的,既與祂同復活,也就與祂同得這個新生命.對信徒來說,這個大水浸禮起來時的復活,即是(啟示錄20:5-6)提到"頭一次的復活".真信徒藉著人子耶穌復活,從神那裏得著的靈(新人的靈,不是聖靈),有了這靈,才有了屬神的本質,願意及能夠順從聖靈的基因,再藉由保惠師聖靈的幫助,新人成長,強壯,以致剛強,像長子耶穌一樣,有獅,牛,人,鷹的特質與力量,才有戰勝罪與世界的能力,所謂得勝,就是指戰勝罪與世界的引誘,究其本源,就是戰勝撒旦.
故"耶穌的死"固然能贖罪而重要,但勝過死權與罪律的關鍵卻是在"耶穌的復活",故我們可以這樣講,神整個救贖計劃的中心是耶穌(祂一開始是先知,傳神國的福音;後又是大祭司;又是完全的祭物;是新亞當;又是供應信徒新生命的餅;又是那供應靈水的靈盤石;是帶頭征戰得勝仇敵的大衛王;又是和平,建殿的所羅門王),祂勝過仇敵的權柄與能力的關鍵在"復活",藉著祂的復活,我們受洗得聖靈的信徒,也能勝過仇敵,戰勝罪及世界的關鍵在"靈".有能勝過的基因,不表示一定能勝過,膽怯的,想回埃及的,都是失敗者.得勝的,結果子的,才能從門進城,不靠靈結出果子的,即使已經受大水浸,得聖靈,一樣要被丟在城外,就是名字將從生命冊上被塗抹.聖經中不論舊約及新約,隨便查考都清楚呈現一個事實,選民過紅海(受洗),雲柱火柱隨行(得聖靈),若犯罪或污穢(結不出果子),全都不得進迦南地(神的國).這個事實在此陳述出來,對本會的同靈可能不是很中聽,但我查考聖經的結果就是這樣,我收集各種異夢異象所顯示的也是這樣.
舊天地都要廢去,火湖卻不廢去,存到永遠,那意味著刑罰也是永遠,火湖本不是為人設立的,而是為悖逆的天使-撒旦及其臣僕設立的,啟示錄中,獸及假先知要先被丟入,最後是龍,就是撒旦,但最後,隨從情慾,犯罪或污穢之人,不論是不信的外邦人,還是已信的信徒,一旦成為撒旦之子的,也一樣要與撒旦在火湖同受刑罰,最後就連"死"與"陰間"都丟進火湖裏,可見神所設立的火湖其毀滅的能力是極其恐怖的,最可怕的是,在那裡受刑罰的永遠不死.
大哉,奇妙哉.
(啟22:7) 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
(啟22:10-12) 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