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1

我看忠心僕人的苦難

慧芬姊妹下午離世.

昨天下午在教會忙著局部修繕的監工,執事似乎特意而來,除了詢問有關劉弟兄的事外,應該是特意來勉勵的.談話中,談到慧芬姊妹.

罹癌之後,慧芬曾向這些老同靈透露,懷疑是否因為自己缺乏靈修,雖然積極參與的聖工很多,但突然之間的罹癌,使得她懷疑起自己所行的,是否不得神的喜悅?惹到神的忿怒?

我聽到之後,有些悵然,有點心疼.長時間以來,忠心事主的工人突然生重病,經過一番肉體的折磨而離世,所在多有.我一直認為,這是神的允許,神的安排.為什麼呢? 因為這樣忠心為神勞碌而最終經歷病痛苦難而離世,這樣就與主耶穌的生命歷程完全相同了,生命的經歷一樣了,吃的苦,受的難一樣了-肉體受了痛苦,魂受了磨難,在這個歷程裏,靈還在粹煉,還在成鋼焠火的最後階段,過了,就是精金了.

生命有種特性,同樣的種子,最後要模成同樣的果實,不只種子裏生命本質的基因需要相同,生長的環境,經歷的氣候,環境的擠壓也必須相同,否則最後的果子就無法相同.就像同樣的材料,同樣的配方,但製程中溫度壓力的變化若不一樣了,出來的成品就不是同一種了.橘逾淮為枳,正是這個道理.

昨晚靜下來,想到白天執事的轉述,我很想告訴慧芬姊妹,自己對神子在世生命必有苦難的領悟.我來到示羅教會,第一個與我談話的人,就是慧芬姊妹,溫和而誠懇,她很快抓到我的整個動機是為了小孩,我不認為那只是人生的老練,而更相信那是靈裏的敏感.當時一面之雅,還記不住她的姓名,只有看到本人才認得這是那位姊妹.一直到慧芬姊妹情況好轉出院,安息日在教會碰到,我一看到她虛弱的身形,就驚覺到,原來唱名代禱的慧芬就是這位善體人意,充滿善意,第一個和我在示羅有較多談話的同靈.那時我看了她半天,吐出這樣的嘆息:時間真快,從第一次來到示羅和您談話之後,再見面竟已快半年了,原來這半年你又經歷了那麼多事情.慧芬姊妹略述了病發過程的起伏與神的帶領.我當時並沒有表示太多同情,而是簡單地說,"你這樣就更與主耶穌有份了",我指的是苦難與擠壓.人聲嘈雜,我不知道慧芬姐能否了解我的意思,或者根本沒聽清楚.那時,我們在湯鍋旁點頭示意,我很想告訴她這句話的真正意思.今晚想起她曾有的狐疑,更想見她一面了.但執事說,在醫院看到人的情況,並不樂觀.所以我跪下來為她禱告,求神帶領她.她的狐疑自責令我心疼.如果真是粹煉,阿爸父也必更加地心疼.

但父神忍著心疼不捨,將我們放在苦難中,不是眼前這苦難小,而是後面的榮耀極大.主耶穌走各各他最後這段路,血在滴,汗在淌,感覺不到父,同伴散光了,但,還是堅持下去了,神救拔了他嗎? 世人看到的是:沒有,他死了,慘透了.啊! 神的國,不是物質眼光的得救,而是靈裏的復活和榮耀.啊!榮耀的新造,塵土而出的人啊! 怎麼最後能夠有了神的形象與樣式啊.人啊,竟成了神的族類!
(詩82:6)我曾說:你們是 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我常常求神,預備自己,有一天要進入這個最後階段時,求神使我有足夠的準備,能在這個世人難以理解的苦難遭遇中,沒有瑕疵,不受虧損.主啊,我願像你,但我能力不足,我原是軟弱的,是塵土而已.

(為維護隱私,上文中之人名,地名經過更改)

2014/10/14

一個堅持"因信稱義"而認為自己雖然繼續犯罪仍能得救的實例

Q:我信耶穌,也受洗和洗腳禮了,還沒得聖靈.我犯了死罪,被除名.
至今我仍常犯死罪,我已經沒有得救的希望. 錯!

信主後,你們每個自問,帶著肉體,誰能逃罪死亡呢?
要常悔改親近真神!絕不離開神去拜偶像!只要行神的道和多愛神!

A:我信耶穌,也受洗了,也得聖靈了,我已經得救.
錯了,你是有了得救"的應許",一定要加上"的應許"三個字.

"已經得救"-是完成式,保證得救,沒有條件,是認為即使繼續犯罪,神的愛很大,必定最後仍蒙赦免,最終仍會得救.

有了的得救"的應許"-是未來式,有條件.舊約是約,新約還是約,約就是要雙方遵守.新約的信徒仍是需要守約到底,神才能依約履行最終之救贖,得救得永生.

Q:神愛世人,藉子的血和信!不然世上沒有一個是能得救!

A:不要呼口號蒙蔽純正的福音,既不能救別人,更不能救自己.若使人犯罪,又要受更重的刑罰.

律法的總結就是愛.所以保羅在(林前13)透露一個如何統合和使用屬靈恩賜的訣竅,使得得著恩賜能力的信徒不致驕傲,造成如哥林多教會的混亂,走入魔鬼的刑罰.這密訣就是從愛來出發,這樣的話,權柄和能力就真能造就教會,而不會使自己受損.

但這完全不是說,只要講愛,就可以忽略律法,任意犯罪,更不是在講,因為愛最大,所以神就因為你有愛,可以忽略你的故意犯罪或屢屢地犯罪.這樣傳講的必受咒詛.

(林前13:13)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這經節經常被抽離前後文,無限上綱地擴大成福音的全部,形成基督教派裏面所謂的"唯愛主義".保羅這句話是在總結"愛"和"屬靈恩賜"的關係,並不是在講"愛"與"犯罪"的關係.更何況什麼是在神裹面的愛?並不是你自己的感覺,你自己的是非標準.在神裏的愛,約翰長老講的很清楚,就是照神的吩咐去行,不只自己這樣行,也幫助別人往這個方向走,這才是出於神,才是神的愛.所以他講,凡犯罪的就不是出於神,他的意思就是,這種犯罪的卻標榜愛的絕不是出於神的愛.

(彼前4:8)...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這節一樣要看前後文,彼得是在講"愛"與"互相服侍,互相造就"的關係,不是在講"愛"與"故意犯罪"的關係.簡單地講,愛可以遮掩許多過犯,是指出於神的愛,也就是因為愛神而自己不犯罪,也幫助別人不犯罪,這種愛才能遮掩許多彼此的嫌隙和誤犯的錯誤,絕不是標榜自己的是非標準的愛,而就自認自己一直犯罪也沒有關係,自以為因為有愛就可以抵罪,因而繼續犯罪.這是魔鬼的道理,引人犯罪,自取更重的刑罰.

* * *

你說自己一直犯死罪,這表示你沒有悔改,因為真正的悔改是看你的行為.人一直沉腻犯罪,心中一直不安,有愧欠感,那不叫悔改,因為並沒有從惡轉回的"行為".離開惡行的"事實".

你走的是自圓其說,曲解聖經,合理化自己犯罪行為的道路,不斷地曲解出於神的愛和弟兄姊妹之間彼此饒恕的道理,怪罪教會不得不除名的措施就是沒有愛,因此你認為對你這樣處理的教會是沒有愛的教會,得救堪成疑問?所以你換教會(派).你自認有愛,因此雖然不斷犯罪,還是自認會得救,正因為你自認有愛,所以有恃無恐,繼續犯罪.

結果就是,我們看見一個一直在強調"愛"的人,不斷地犯死罪,還一直宣揚這種自欺欺人的假道理.這難道是你現在去的教派,所告訴你的道理?

(約翰一書 2:3-6新譯本)
我們若遵守 神的命令,這樣,就知道我們已經認識他.

凡是說「我已經認識他」,卻不遵守他命令的,就是說謊的人,真理就不在他裡面了。

然而凡是遵守他的道的,他愛 神的心就的確在他裡面完全了。這樣,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 神裡面了。

凡說自己是住在他裡面的,就應該照著主所行的去行.

(約翰一書 3:6-7新譯本)
凡是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見過他,也不認識他.

孩子們,不要受人欺騙,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公義的。

(約翰一書 3:24新譯本)
凡是遵守 神命令的,就住在 神裡面, 神也住在他裡面。憑著 神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我們就可以知道 神住在我們裡面。

Q: 聖經說: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神設立了基督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神愛世人和憐憫) °

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屬神)

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聖父),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A: (羅 6:15-16, 新漢語) 那又怎麼樣呢?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難道你們不知道嗎?你們把自己獻上作奴僕去順從人,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或作「罪」的奴僕,結果是死;或作「順從」的奴僕,結果是義。

保羅在此說明,全世界的人都有罪,但受洗之後,罪因耶穌的血得蒙赦免.這時,信徒有兩條路:1.順從聖靈不再犯罪,結出義果,最後得永生.2.又去犯罪,結出蒺藜,結局就是焚燒.

(羅6:15-16)的意思是:
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這是指受洗歸神之後.這時:
1.或作「順從」的奴僕,結果是義.
2.或作「罪」的奴僕,結果是死.

Q: 屬肉体的就是体貼肉体的,就是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用好的、身体美美的、$$$、貪的...、...(你我不是嗎?)

屬靈的就是体貼神的,就是吃簡單的、可穿的、可住的、可用的、不華美的、不愛$的、不貪...、...

耶穌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
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着報答。」

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就對耶穌說:「在神國裏吃飯的有福了!」

耶穌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

「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
「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
「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Q:神先筵請高貴富足的我們,是我們放棄了!

所以,神練選世上的餘人,是人所唾棄的、不要的(困苦的、殘缺的、瞎眼的、瘸腿的、...再來是弱智的、單純的、惡痛悔的、病惡的、醜惡的、一無所有的、...)坐滿我的屋子。


A: 簡單條列幾段受洗(蒙赦罪)後,不要再繼續犯罪的經文.裏面大部分是主耶穌親自講的.

(太 12:43-45)「有個污靈從一個人身上出來,走遍乾旱之地,尋找地方安歇,卻找不到。 於是他說:『我要返回從前離開的「那房子」。』他回到那裏,發覺『那房子』還空着,已經打掃乾淨,收拾整齊, 就去帶另外七個比自己更邪惡的靈來,一起進去,在那裏住下來。那人最終的景況比原初更糟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這樣。」

(路 11:24-26)「有個污靈從某人身上出來,走遍乾旱之地,尋找地方安歇,卻找不到。於是他說:『我要返回從前離開的「那房子」。』 他回到那裏,發覺『那房子』已經打掃乾淨,收拾整齊, 就去帶另外七個比自己更邪惡的靈來,一起進去,在那裏住下來。那人最終的景況比原初更糟了。」

(約 5:14)這些事以後,耶穌在聖殿裏找到他,對他說:「看,你已經痊愈了,不要再犯罪,免得有更壞的事發生在你身上。」

(約 8:10-11)耶穌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來 6:4-8)因為那些曾經蒙過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與聖靈有分,又嘗過神話語的好處和來世能力的人,若背棄信仰,就不可能使他們重新悔改了,因為他們為了自己竟把神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公然羞辱他。 這就如一塊土地喝過常下在它上面的雨水,為耕種這地的人出產有益的穀物,就從神那裏得福。 但這塊土地若長出荊棘和蒺藜,就沒有用處了,近乎被詛咒,結局就是焚燒。

(來 10:26-30)因為我們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以後,如果還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了, 只有惶恐地等待審判和那將要吞滅眾仇敵的烈火。 人背棄了摩西的律法,憑着兩三個見證人,尚且要處死,不得憐憫;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把那使人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的,侮辱賜人恩典的聖靈,你們認為這人不應該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嗎? 因為我們知道說這話的是誰。他說: 「報復在我,我必報應。」 又說: 「主必審判他的子民。」

(彼後 2:20-22)他們若因認識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脫離了世上的污穢,卻又被這些污穢纏住、制伏,那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差了。 因為他們若從來不知道義的道路,也總好過知道了以後卻又背棄所傳給他們的神聖誡命。 俗語所說的是真的,正是他們的情況:「狗回到自己所嘔吐的穢物中,豬洗淨了又回到泥沼去打滾。」

上列經文裏犯罪的,不是外邦人,全都是指受洗歸入基督,罪蒙赦免的人.

A: 信徒自己要警醒.教會裏有很多故意犯罪,又不悔改的實例,自以為沒人知道.有聖靈直接讓別的同靈知道的,這種還好,主還藉著同靈去警告,要他主動認罪悔改.有些就犯鬼,一直有靈的干擾.

Q:神愛世人

(新漢語)來 6:4-8因為那些曾經蒙過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與聖靈有分》,又嘗過神話語的好處和來世能力的人,《若背棄信仰》,就不可能使他們重新悔改了,因為他們為了自己竟把神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公然羞辱他。

(和合本)來6:4-6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和)來十26-31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

我雖犯死罪,但還沒有達到《 》內的條件.


A: 還想得救,就不要再繼續犯罪.雖然已經除名,但若還是真心悔改,遠離惡行,或許神將來仍然接納.如果自暴自棄,繼續犯罪,絕對不會得救.

現在教會除名大多因為犯了罪還不承認自己有錯,還在教會曲解聖經宣揚自己的做法不算犯罪,這樣就會引誘真理根基不穩的信徒跟著犯罪,所以教會為保護吃奶的信徒,不得不將這種"發酵"的信徒除名.這幾年都是這樣的例子.不會你一不小心犯罪就除名.

1.你想強調自己還沒得聖靈.嗯,或許有機會,真心悔改,行為要出來,能力不是你的,但決心是你的.你有決心,就是有死都不犯罪的決心,神會加添你力量,所以能力不用你操心.若此假以時日,神一定會試驗你,若堅持而通過,或許神把聖靈賜給你,你就被神承認是神的兒子了.那你就有憑據了,現在自己怎麼說都沒用.

2.你想強調自己沒有"背棄信仰",沒有"離棄道理".

教義先不說,違背神的話,犯律法上的事就是犯罪,就是"背棄信仰",就是"離棄道理".你認為自己還是"相信-耶穌是神,是救主",這不叫沒有"背棄信仰",沒有"離棄道理".

亞當夏娃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就是"背棄信仰","離棄道理",他們那時還是"相信神"啊,還是"相信呼叫他們的那位是給他們這一切的主"啊.亞拿尼亞夫婦被聖靈處死,他們已經不相信耶穌是神,是救主了嗎?不是啊,他們正要拿錢獻給主呢.

簡單講,犯罪-就是"背棄信仰","離棄道理".

Q:神觀問題-請問不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是不是《死罪?》是!
而且是神的大震恕!因為,他不信他是神的兒子,是把神當作說謊的!!

所以,我信認識"父"獨一真神並信認識父所差來的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這就是永生!(“只要回轉神”神讓我開了心眼讓我認識聖經神的話語!雖然,我只是個罪人,而且是犯了很多死罪的人!)...不說了、

重點! 是你們把神觀改了.《要快悔改回來!》否則,不能認識獨一真神“父”,也不能認識“子耶穌基督!”更別談聖靈不聖靈了.

我知道聖靈是你們的《神》

A: 神觀不懂沒關係,重點是不要再犯罪.就算認識獨一神觀卻繼續犯罪,認識神觀的奥秘能救他嗎?不要再廻避,顧左右而言他.

你的問題是繼續犯罪的問題,不是神觀問題,也不是教會問題,更不是有沒有愛的問題.繼續犯罪才是最大的問題.

Q:難道,你懂神觀?可以,說出來聽聽嗎?

天國若臨到您我們,主必向天父求救到底!
(若有兩個身子,給你做選擇?一個是屬天的?一個屬地的?你會選那個?屬天的是看不見的?屬地的是看的見!)

一般來講;世人都走向看得見的!

A: 你的問題是繼續犯罪的問題,不是神觀問題,也不是教會問題,更不是有沒有愛的問題.繼續犯罪才是最大的問題.

Q: 外邦人都是繼續犯罪的問題?不都是在拜假神偶像?
不像屬神的真以色列民、真以色列民必聽從認識獨一真神-的腳步前進!

A: 牽拖外邦人的罪不能救你.悔改才有機會,並且要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才能.何況,你的情況比不認識神的外邦人更糟.主的血曾洗淨你,使徒彼得對你這種情況早已說過,比不信的人更糟,倒不如沒有認識神為妙.所以你要自覺,你的情況比外邦人更糟.前面的經文不再重複.

回頭的機會有限,神只給掃羅三次(三句回話)的機會,而他對撒母耳硬掰三次,就不再有機會了.大衛是立即承認自己的罪,立刻悔改,求神的憐憫.言盡於此,好自為之.

Q: 耶穌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約六28)
子耶穌說,我就是父神所賜的生命的糧。(約六35~40) (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必永遠不渴。)

只是有些人還是不信.

耶穌:《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因為,那差我來的意思,就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35~40)

A:

約翰福音第六章,主耶穌告訴跟從他的人說,你們跟著我是因為有餅吃,因而話鋒一轉告訴群眾不要只是為了物質的事,地上的事來跟從我,你們跟我應該要為了得著永生的食物.

這時群眾才問耶穌,要吃永生的食物得付出什麼勞力呢?主耶穌回答他們說:信神所差來的-就是要群眾相信,耶穌就是舊約中神應許要差來的那一位彌賽亞.

信神所差來的,只是"相信"耶穌是神所差來的就可以嗎?"相信耶穌"只是一種綱要式的回答.新約很多地方都只用"他們就信了主"來表達一個心裏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並且接受洗禮歸入基督的意思.

所以這裏"信神所差來的"就是指歸入基督,也就是指受耶穌的洗歸入基督,使罪得赦.這樣就能吃生命的食物-耶穌的肉和血.

也就是說,當耶穌說,(約6:29):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就能吃到永生的食物.主耶穌的意思是指聖徒可以領受聖餐-你們要受洗歸入耶穌基督,就能領受到聖餐,這聖餐就是永生的食物,不只是五餅二魚神蹟時吃到的物質的食物而已.只是心裏"相信"耶穌是救主,但並未接受耶穌的洗禮,並不能領受聖餐,也就是不能領受主耶穌所說的-永生的食物.

犯了死罪又不悔改,怎麼領受聖餐呢? 哥林多教會有信徒這樣病了,還有死了的.

還在罪中污穢自己的.只是"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樣就能得救嗎?別再自欺欺人了.

(來4:6,新漢語)這樣,既然這安息留給一些人進入,而先前聽見福音的人,因為不順從不能進入.

這經文中,"先前聽見福音的人",不是外邦人,正是出埃及記裏的以色列人,神的兒女.他們不只"相信"神,還親眼見過祂的能力,怎麼會"不相信"神呢?他們死在曠野,不能進入應許之福地,不是因為不相信,而是因為雖相信有神卻不順從.希伯來書裏描述他們不得進去,是因為"不信",不是指不相信(believe),而是不順從.

(來 3:16-19,新譯) 那時,聽了他的話而惹他發怒的是誰呢?不就是摩西從埃及領出來的那些人嗎? 四十年之久,  神向誰發怒呢?不就是向那些犯了罪陳屍曠野的人嗎? 他又向誰起誓說,他們絕對不可以進入他的安息呢?不就是向那些不順從的人嗎? 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G570,unbelief)的緣故。

KJV的unbelief,希臘原文G570,是faithlessness,unfaithfulness,也就是不信實,不守約,不完全照著神的話行之意,並不只是"不相信"神之意,從前後文就可知道,希伯來書作者正在強調死在曠野的是自己人,是神的兒女,不是外邦人.

相信(believe)耶穌是救主,是信仰(faith)的開始,而要最終結出果子能得救得永生,是因著堅持耶穌的信仰(faith),而不只是開始的相信(believe)就夠了.

(哈 2:4, 新譯)
...義人必因信得生(「必因信得生」或可譯作「必因他的信實得生」)。

(哈 2:4, KJV) ...but the just shall live by his faith.

(加 3:8, 和合)...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

(加 3:8, KJV)...God would iustifie the heathen through faith...

神要叫外邦人"透過信仰"(through faith,指對耶穌的信仰)稱義.不是只要"相信"(believe)耶穌是救主即可.心裏相信耶穌是主,卻不受耶穌的洗使罪得赦免能得救嗎? 接受耶穌的洗,心裡繼續相信他是救主卻同時繼續犯罪就能得救嗎?


2014/10/12

怎麼看待聖經有誤無誤論?

Q:聖經有誤無誤我們教會怎麼看待? 怎麼其他教派都在吵這個.

A:本來不想回答你,因為你問問題的方式,和搞外教會神學的那群口氣一樣.

假先知講在台上亂講道理,像以利的兩個兒子.但如果你是虔誠人,敬畏神聖靈充滿,神一樣能讓你從假道理裏面發現亮光,找到真理的鑰匙.

關鍵在聖靈.不在人的腦袋.

十大信仰第二條-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根據,及信徒生活之準則。

聖經無誤並不是說聖經都沒有誤譯,錯譯的地方.就像一部車子門撞凹了,不是原樣了,但開到目的地的這個目標絕對沒問題.常有人拿門撞凹了就來質疑車子有問題,不能用,不能盡信聖經.這種質疑很無聊,其實是為了要把聖經曲解成自己的理論和學說.

(箴25:2)將事隱秘乃 神的榮耀;將事察清乃君王的榮耀。

我查經從20多個英譯本到原文分析,多年來我的感覺是:經文的誤抄誤譯,漏抄漏譯,甚至錯譯,故意刪減增加,都無法掩蓋聖經前後整體的一貫性.從前後文,卷旨,摩西律法來琢磨,都能一一解明.這過程就像雅歌裏的女子在尋尋覓覓良人一樣,主耶穌會跟你捉迷藏,不讓你一下子明白,你越禱告,越思想,線索就越出來,主耶穌就越接近,而這個尋找和發現的過程,就使得愛情更加的堅貞了.

我常覺得,聖經的抄本問題,譯經的種種問題,都是神允許的.講白一點,神是故意的,讓珍珠般的奧秘被隱藏起來,讓心不專一,自高自大,三心二意的人被自己的學問欺騙,被聖經篩出去.卻同時又讓專一愛神,專心尋求祂的人在晝思夜想,思念天上的事地摸索中找到良人,就是真理中的奧秘,完全的真理.而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就是聖靈,聖靈充滿,這些根本不是問題,因為我們不是用舊人的魂來讀聖經,而是用新人的靈來讀.靈才了解靈的事,魂無法了解靈的事,為了要合理解釋,就自作聰明地發明了各種學說.就屬靈生命的追求來說,浪費時間,毫無好處.雖然得到了在世的推崇和榮耀,完全與神沒有關係.

聖經就是為耶穌作見證,使人因認識(深刻了解,真認識)耶穌而認識神.真認識神的結果就是會愛神而自己被改變.只要看結果有沒有這個就知道真假了.高談闊論都是為自己的肚腹,就是私慾.


Q: 請問一下,您查經的工具是從哪邊來?

A:

1.免費又專業的聖經軟體-theWord(各國聖經版本,字典,註解,評論資源很多)深入到某種程度,可以考慮購買聖經模組.

2.信望愛全球資訊網-聖經閱讀-中文有和合,新譯,等,英文有KJV,ASV...主要這裏查原文很方便,從strong字義到檢索,原文詞態,句型分析.

3.推薦譯本-(我查經一定不能少的基本比對版本)
中文:新譯本,呂振中,和合本,新漢語(新約),深文理,馮象譯本.
英文:KJV,ASV,NASB,AMP,YLT,NKJV(新約)
不需要用最新的,最近幾年修訂的更加不準.NIV不推薦.

4.聖經基本掃讀-新譯本.不求懂,只求快速得到架構性的印象.用mp3聽是很好的方法.

最重要的是-
1.每天足夠的禱告-想多看資料沒有用,花時間禱告反而少繞路.
2.安息日的敬畏(靈裏的耶路撒冷有陳設餅,靈命很補)
3.行道的實踐(這是一種靈命的食物,是行的時候吃到,不是聽的時候,耶穌自己講的-約4:32)
4.通過亞伯拉罕殺以撒的試驗-這種超補,但不一定過得了,若通過,靈命會像鷹,直入高天.就看平時的功夫紮不紮實了.

2014/10/10

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Q: 聖靈情慾為仇敵,非聖潔不能見神,看重世上神撇開.實在不容易做到啊.

A: 所以,需要能力.
什麼能力? 靈的能力.不是這世界上的,是從上頭來的.

所以,主耶穌說你們不可離開聖城,一定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你們得到能力.

主耶穌所說的"耶路撒冷",除了在當時兌現,也遙指晚雨時期的"真教會"-靈裏的耶路撒冷,就是唯一真教會,大君的城,只有一個,是神自己揀選的城.

(徒1:8,和合)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大多時候,信徒把這節經文看成是同一件事.認為"得著能力"是為了傳福音到地極.其實主耶穌講的是兩件事.

1.你們要在指定的大君城裏,等候聖靈,直到得著能力.
2.你們要傳福音到地極,為耶穌做見證.見證耶穌就是舊約應許的救主,永遠為王的那一位.

1是關於靈修,養育兒女,生命變化.
2是關於宣道,生出兒女,遍滿全地.

情慾問題的勝過,答案在1.

得到聖靈只是開始,裏面極其豐富浩大.而你得用靈言禱告去挖出來.裏面有聖靈的"智慧"和"能力".就是7眼和7角.每一個信徒都可以得到,只是沒進去,把得聖靈說方言這事看得平常了.

主耶穌以身教做了暗示.他怎麼在肉身的情慾中完全不犯罪?仔細查考福音書,他每天至少禱告2-2.5小時.有時太陽下山沒吃飯,先去睡覺,凌晨起來禱告到天亮.這就是"肉身的人"得到聖靈"智慧"和"能力"的方法.或許就是太簡單了!所以被忽視了,被看得平常了.主耶穌要我們走他的路,學他的樣式,但這小而最重要,最基礎的地方,很少人跟著主耶穌做.因為不信,不信這樣有什麼.但聽了去行的人就得著了.

仔細查考摩西律法中聖殿的律例,你就會知道,其實信徒不禱告是祭司在聖殿曠職,使每天不可間斷的常獻的燔祭斷了.聖殿那天沒火,沒燒香,當然祭司也就不能進入聖所,也就不會燒香,更沒有點亮金燈檯的事.結果雖是尊貴為祭司,什麼聖物都沒沾到,還干犯了聖殿的律例,當然沒好處.不會改變的,什麼都沒變,時間過去,永遠還是那個舊人.

常有人自己解釋,禱告不一定要時間多長.這話不能說錯,但掩蓋了主耶穌每天禱告約2.5小時的事實.如果耶穌在地上每天都一定要退下去單獨禱告父這麼一段完整的時間,而且經常被清楚地記載下來,那我們可以忽略這個示範的重要性嗎? 如果一不小心前面那個"禱告不一定要多長"的說法變成了偷懶或虛應敷衍的藉口,自然得不著能力了.

也有人說心靈和誠實最重要,我的心靈一直都是誠實的,結果他就很少禱告,或隨便敷衍.這樣當然也得不著能力.

你知道五旬節聖靈大降之前,使徒們和那些加利利人在那房子裏禱告了多久嗎? 我的查考是,至少整整10天.他們真的照主耶穌的吩咐在那裏等候,乾等嗎? 不是啊,禱告祈求,就和今天真耶穌教會的信徒求聖靈一樣,照著主耶穌的吩咐在禱告祈求等待.當時的他們並不知道聖靈會在五旬節降下來,也就是說,他們一直禱告祈求,但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只是遵循主的吩咐,一直在耶路撒冷等候.

五旬節到了,聖靈大降,他們禱告了至少整整10天.你如果認為禱告的長短不重要,那我可以告訴你,主耶穌從受死到復活,之後顯現40日,到40日完後升天,一直到升天10天後的五旬節聖靈降下,這些事件的發生完全與舊約摩西律法中的律例節期相符,一絲不差.所以神這樣的安排是有意思的,絕不是巧合.我只想提醒你,禱告祈求了10天不是偶然的,是神的安排.什麼意思?自己靠聖靈去領會吧.

神的吩咐不要打折,要完全遵守,你當然可以隨意自己解釋,像那些求神問卜,心無定見的人一樣,但能得著什麼?雅各長老說,一點得不著.這種求什麼也得不著.當然雅各長老講的是得不著聖靈的智慧.但聖靈的能力一樣得不著.

不要想,聖靈的能力就一定是醫病趕鬼,彰顯神蹟的能力.我不一定需要這種能力啊.錯了.聖徒在世,每天都需要"能力".

"遵行神的話"就需要"聖靈的能力".
神的話是靈裏的.需要的能力也是靈裏的,從上頭來的能力,不是得聖靈那天就夠了,要常常禱告和祈求,被聖靈充滿.聖靈充滿才會有聖靈的智慧和聖靈的能力.

每天禱告足夠,把神的話放在心上,被聖靈充滿了,能力就自然出來.到後來還會厭惡不法,討厭罪惡,就好像本來喜歡抽菸的人戒了菸之後,聞到煙味會想吐,不明白從前怎麼會想吸這種臭死人的東西.

剛開始,是因為遵守醫生的吩咐不抽菸,後來是自己的身體,好像本能一樣厭惡抽菸.因為整個人的體質已經改變了,由於常常被聖靈充滿,長時間下來已經被聖靈浸透了,信徒的靈已經強健了,像聖靈一樣.聖靈的性情就是你的性情,聖靈的好惡就是你的好惡,那時,你就有了耶穌的形象.不是外觀,而是裏面的人.

而一開始的醫囑,就好像律法,到後來,不需要醫生的叮嚀了,你本身就討厭犯罪,像神一樣.所以新約時代的律法,叫做"叫人活的律法","叫人得自由的律法".

從靠聖靈的能力遵守至尊的律法開始,到後來不再需要律法的規範,因為你的生命已經是律法的呈現.這人就真自由了.創世之初,神照著自己的形象和樣式造人的計畫,終於真正完成.哈利路亞.

神藉著耶穌為我們所預備的救恩經綸是極其豐盛,充滿萬有.
要進去,靈的世界,真正的國度,啊,榮耀啊.

要走窄門,只有窄門通向榮耀的國度,永遠的國度.窄門是什麼? 神的吩咐-誡命律例典章,教義到主耶穌十字架的經歷.無論什麼,都照神的設計來行,一點不改.不要自己改寬了,改寬了的也是信耶穌,但徒勞無益啊.

* * *

(註)關於"得著"能力

(路24:49)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路24:49,KJV1611)And, behold, I send the promise of my Father upon you: but tarry ye in the city of Jerusalem, until ye be "endued" with power from on high.

(路24:49,ASV1901)And behold, I send forth the promise of my Father upon you: but tarry ye in the city, until ye be "clothed" with power from on high.

1.得著能力的"得著",原文是G1746,ASV譯為"穿上"的意思.
2.而這個"穿上"的字源,是從"日落漸漸沉入地平線"的字衍生過來,也就是說,"穿上"其實是"漸漸浸入"的意思.
3.故完全照原文直譯,這節應譯為:

看哪!我要傳送我父所應許的給你們;
然後,你們要留在城裡,
直到你們漸漸地把自己浸入了從高天來的能力.

4.五旬節聖靈大降,信徒都得了聖靈說出方言,但就靈修面來說,順從聖靈勝過情慾的事是否已經完成? 答案是否定的.從後來的新約書信對這些聖徒的教導和勸戒,就知道還是得諄諄教誨,一直提醒.另外欺哄聖靈而死的亞拿尼亞事件,也證明了得聖靈說出方言的這對聖徒夫婦,還是充滿私慾,在靈修面上並未完全.

5.所以,主耶穌所說,在聖城等候,"直到"漸漸浸入從上頭來的能力.並不是在五旬節的當天完成.當天他們是穿上了聖靈,就好像披上了外衣.但外衣是外衣,信徒是信徒,不能說披上聖靈的外衣,信徒就已經成為聖靈的形象,有了聖靈的性情.這是信徒自己的良心都可以知道的,可以做見證的.

6.主耶穌說,你們要在聖城等候,"直到"你們把自己浸入了從上頭來的能力.故主所講的這個"能力",就是指一直待在真教會裏耕耘澆灌,漸漸地,愈來愈強地得著的,而且"漸漸浸入".這字是主動關身語態,也就是說,這個"浸入"的過程,並不是被動地,而是信徒主動地.也就是說,是信徒自己的某種作為而導致的結果,這個過程和結果就是,信徒靠著每日的聖靈充滿,漸漸地把自己浸入到聖靈的能力裏面了.

7.敬虔,是操練得到的,主動的.

結論:要得著聖靈的能力,得下決心,得花時間,得專一心志不間斷.每日從溪邊吸取活水,每日從井邊把活水打上來飲,每天得獻常獻的燔祭,每天進聖所燒香,在燒香的時候,才會有把左邊的金燈檯添滿橄欖油的事發生.簡單地講,這些事都指向每天一段時間的禱告,就是主耶穌在肉身時每天退下去的禱告.

要得著能力,只有從這地方開始.不是希望神變個魔術,用聖靈的能力,變! 你就變好了,沒有一種生命是這樣的.

2014/10/08

火洗-試煉與審判

(太 24:1-2,新漢語)耶穌從聖殿出來,正走着的時候,門徒上前來,把聖殿的建築指給他看。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一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這裏的每一塊石頭都要被拆毀,沒有一塊石頭疊在另一塊石頭上。」

有許多解經家把耶穌所說,聖殿被毀的預言,已經實現在主後70年羅馬將軍提多毀滅耶路撒冷.但只要好好地往下看主耶穌的敘述,就知道並不是.因為主耶穌接下去的描述在歷史上根本沒有發生過.特別是關於天象大變化的兆頭根本至今還沒發生.那主耶穌所講聖殿被毀的預言到底是指什麼時候呢?

耶穌復活之後,身體從肉體變化成為靈體,將神的國度成全了-從物質的國度,進入了靈的國度;從眼見的國度,成為了肉眼不可見的國度.將神的選民的約,從肉體以色列的約,帶進了靈裏以色列的約;律法從對肉體的規範,轉變成了在靈裏的規範,摩西律法仍是同一套,只不過從摩西律法的正面,進入到摩西律法的背面,從肉體的律法,被成全為靈的律法.從叫人死的律法,成為叫人自由的律法.律法的條文都在,好好的,一點不少,只不過真正地被成全為靈裏神國的律法.這個靈裏神國,就是教會,唯一的一個耶穌的身體-真教會,在靈裏的.

所以真教會就是靈時代的耶路撒冷,摩西律法所記,表面上是肉體的條例,其實真正都是在講五旬節之後所被成全的靈裏神國的律法.信徒平時聚集學習律法,而在必要的時候,聖靈就會叫你"想起祂所說的一切話",即便如此,信徒還是可以選擇"遵守"或"不遵守","順從"聖靈還是"違背"聖靈.肉體的子民正是屬靈子民的影子,肉體的以色列怎樣犯罪死亡,屬靈的以色列也怎樣犯罪死亡,肉體以色列中的虔誠人怎樣遵主為大,謹守神的命令,因而得救蒙福,照樣,屬靈以色列中的虔誠人也怎樣得救蒙福.想知道真教會的將來怎樣嗎?看看歷史就知道了,舊約的一切,都是現在的影像,物質的獻祭,就是現在的靈祭;肉體物質的律法,就是現在靈的律法;物質的國的歷史,就是真正靈裏神國的發展史.靈裏神國必被擄掠,因為人民犯罪,只有虔誠人最終得救,就是少數的餘數.這餘數既要應驗在前約,也要應驗在後約,前約後約,舊約新約,本是指同一件事,只不過一個是預告的影像,一個是被成全的真實.保羅在羅馬書所說的靈的律,肉體的律,並不是在講一個本性或慣性,而就清楚簡單地是在講靈的律法(law of spirit),肉體的律法(law of flesh).其實都是同一套律法,就是摩西律法.這只要看KJV,ASV,NSB,還不用查原文.舊約時代靠肉體(flesh)行律法得以稱義,但沒有人能行,而新約時代還是行律法,只不過是靠著靈,這靈就是信靠耶穌基督才能得到的,得到了這靈,卻不靠這靈去行義,結局還是死,還是滅亡啊.

所以,耶穌所講的聖殿被毀,是指靈裏的耶路撒冷,也就是真教會.真教會必受到靈裏的圍攻,靈裏的迷惑,主耶穌明說絆倒人的事(指犯罪)是免不了的.很多人死亡,被殺,擄去,這只要看看尼布甲尼薩怎樣攻陷耶城,選民如何被殺,就知道將來真教會的景況了.但義人必因信得生.神在以賽亞書早已預言,關於虔誠人,在大患難中,主必做他們的避難所,直到最終得救.

* * *

(太 24:3-8, 新漢語) 耶穌在橄欖山上坐着,門徒私下來到耶穌那裏,說:「請告訴我們,這些事在甚麼時候發生呢?你來臨的時候,就是這時代終結的時候,有甚麼徵兆呢?」 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要當心,不要讓人迷惑你們, 因為有很多人將要冒我的名而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你們將要聽見戰爭和戰爭的種種傳聞。你們要小心,不要驚惶,因為這些事必須發生,不過,那還不是終結。 民族要起來攻打民族,國家要起來攻打國家,到處都將會有饑荒地震, 但這一切都只是臨產陣痛的開始。

耶路撒冷在被圍攻逼迫中,要篩掉那些神國中,聖城中不義的人,也同時是為了煉淨其中的義人,所以真教會要受的大逼迫,是神的允許.就如同尼布甲尼薩來圍攻毀滅耶城,正是出於神.當時聖城的選民沒有人相信,神的聖地會被蹂躪,聖殿會被拆毀,神的選民會被殺被擄.但基於神與選民的約,遵命蒙福,違約受禍,神給過幾次悔改的機會之後,機會不再,只叫先知去傳刑罰的命定,而不再是傳警告了.大難來臨之前,還是有許多選民不相信神會毀滅自己的兒女,只有少數虔誠人如先知哈巴谷已明白神將要行的大事,開始為聖城的浴火重生祈求了,這最後的大難,就是產難,是必然要經歷的.經過產難而成功的,就是餘數,能得永生,他們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哈利路亞.

* * *

美國國家地震局公開的資料.20世紀100年的地震次數(以震度6級以上算)是西元500年至19世紀末1500年的100倍.而21世紀到現在2014才14年的地震次數已經超過了整個20世紀100年的總次數,這些資料都是公開的,自己去查就會被震驚到.

民攻打民,國攻打國,這只是災難的起頭,你準備進入大患難了嗎?準備好受苦守住道理的心志了嗎?還是只想求主耶穌保守愛情得意,事業順利,屢屢犯罪再來求原諒,自我安慰,這正是歷史上聖城毀滅前選民的心態,一模一樣.神是慈愛的神啦,假先知一再安慰選民,聖城必然平安,神必不撇棄.他們因此把真先知耶利米關起來迫害,因為耶利米告訴他們,神將要來毀滅聖城,刑罰自己的百姓.

(太 24:9-14, 新漢語)「那時,你們要被人交出來,遭受折磨,又要被人殺害。你們要因為我的名被萬族憎恨。 那時,有很多人被絆倒,互相出賣,彼此憎恨。 又有許多假先知出現,迷惑很多人。 由於不法的事增多,很多人的愛心都冷淡下來, 但堅忍到底的人必定得救。 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世界各地,向萬族作見證,然後終結才來到。」

(太 24:15-28, 新漢語)「所以,當你們看到但以理先知所說的『那帶來荒涼的可憎之物』站在神聖的地方(讀者必須領會), 那時,在猶太的人要逃到山上去, 在房頂上的人不要下來拿屋子裏的東西, 在田裏的人也不要回去取衣服。 那些日子裏,懷孕的婦人和奶孩子的女人有禍了! 你們要祈求,好讓你們逃難的日子不在冬天,也不在安息日。 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是從世界的開始到現在從未發生過的,將來也必不再發生。」

「那些日子若不縮短,沒有一個人能得救。不過,為了神所揀選的人,那些日子必定縮短。 那時,如果有人對你們說『看啊,基督在這裏!』或『基督在那裏!』你們不要相信, 因為假基督和假先知將會出現,施行大奇蹟和奇事,如果可能的話,也要迷惑神所揀選的人。

看啊,我預先告訴你們了。

所以,如果他們對你們說『看啊,基督在荒野裏!』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啊,基督在內室裏!』你們不要相信。 因為閃電從東邊發出,也可照亮到西邊,人子的來臨也要這樣。 屍首在哪裏,鷹也必聚集在哪裏。」

(太 24:29-31, 新漢語)「那些災難的日子一過去, 太陽要變得昏黑, 月亮也黯然無光, 眾星要從天隕落, 諸天的權勢都要被震撼。 「那時,人子的旗幟要在天空出現,地上的萬族都要捶胸哀號。他們要看見人子帶着能力和大榮耀,駕着天上的雲彩來到。 在嘹亮的號筒聲中,人子要差遣他的天使,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召集他所揀選的人。」

最後一節,"所揀選的人",這裏的"所揀選"的,就是主耶穌所說的,"蒙召的多,選上的少"中的那些少數被"選上的".那主耶穌所說的"蒙召的"是指誰呢?是慕道友嗎?不是,受洗歸入神的叫做"蒙召"為聖徒的.而從耶穌受了水浸和靈浸的"蒙召"的人中,一定要經過火浸(是試煉,也是審判),最後才能挑出"選上的",這是少數,是進窄門的,不是進了聖城卻走自己所解釋的寬門的.一切的標準,還是在神,不在於你怎麼想.

* * *

(太 24:9-14, 新漢語) 那時,有很多人被絆倒,互相出賣,彼此憎恨。 又有許多假先知出現,迷惑很多人。 由於不法的事增多,很多人的愛心都冷淡下來, 但堅忍到底的人必定得救。

這些事不是發生在教會外面,而是會發生在教會裏面.會有假道理在教會內傳播,引人犯罪.會有先知,忠心的僕人出來宣揚純正的律法,就會被不忠的信徒和群黨恨惡,因此"彼此恨惡,互先陷害",這些都是教會內的事.在教會內將要看見這些事,你準備好了嗎? 能分辨了嗎? 說不定你正熱血沸騰地加入了背叛神的一群?惡人圍攻,祭司長老侵吞寡婦財產,這些事都要發生,為什麼? 神允許.你的信仰,你的愛還能堅持下去嗎? 還能分辨靈裏的是非嗎? 喔!求聖靈充滿,身上的燈就是眼睛,油滿了,燈明亮,什麼虛謊都能一照現形,這,就是那七眼,聖靈完全的智慧.但自潔才能讓聖靈充滿啊.否則,迷惑是大的.犯罪的事是免不了的.

* * *

再次提醒.

因"信"(faith)稱義.
義人必因"信"(faith)得生.

這兩者的"信"都是faith,不是believe.
不是"相信"(believe)耶穌是神就能得救.而是堅持耶穌所傳的全備信仰(faith)才能得救.

* * *

靈恩會.

1.要自潔.
2.不可空手見神-除了實質的感恩奉獻.最重要的是要把靈的果子帶來,沒有的,違背律法,懶惰的園丁,惹神的憤怒.

三大節期中,共有7個日子是聖會,不參加聖會就是違背摩西律法.這已經被成全來靈裏了.既然不能不參加,就要符合參加的條件,才能蒙福.自己省察吧.時候不多了.

* * *

我信耶穌,也受洗了,也得聖靈了,我已經有得救的保證.

錯了,你有了得救"的應許",神的應許不會落空,但前提是:你得守約,遵守靈裏神國的律法.

如果故意違約,犯罪,照神國靈的律法,你怎能逃脫約的咒詛呢?在刑罰還未到之前,還有機會認罪悔改,還能獻上贖罪祭之前趕快行動吧.如果律法廢掉,就是誡命律例典章都廢掉,誤犯罪的子民就沒有律法中的獻祭來贖罪了,因為律法中贖罪的律例都廢掉了,那靈裏神國的子民就沒有機會悔改了.今天信徒誤犯的罪可以悔改得蒙神的饒恕,正是他所立下的律例,就是律法啊.所以至今靈的律法還在,也還好靈裏的律法仍在,神就要因祂自己所說的話,和完美羔羊的血,藉著人的信,我們還能獻祭上各種罪祭,得以來到聖所,領受靈裏的至聖之物,以至成聖.

* * *

關於受洗得聖靈蒙神稱義的神的兒子,神的子民,他們的善惡行為,以西結書裏早就預言了.

(結 33:11, 呂振中)你要對他們說∶主永恆主發神諭說∶我指著永活的我來起誓∶我絕不喜悅惡人死亡;我乃是喜歡惡人回轉離開他的行徑以得活著。回轉吧!回轉!離開你們的壞行徑哦!何必死亡呢?以色列家阿?

所以,沒有回轉,沒有離開惡行的子民,神不是說愛很大一律赦免,而是說快點回轉免得死亡.結論是.神的子民沒有悔改所行的惡,神是說:你何必死亡呢?就是說你會死,會被從神的民中減除.

關於屬靈神國裏的神的兒女,他的善惡是怎樣的算的呢?神是怎樣讓以西結在書裏預先告知呢?

(結 33:12, 和合標)人子啊,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1.(結 33:13, 新譯)我雖然對義人說他必定生存,但是他若恃著自己的義而行惡,他的一切義都必不被記念;他必因所行的惡死亡。

2.(結 33:14-16, 新譯)我雖然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但是他若離開他的罪,行公平和正直的事, 把抵押歸還,把搶奪人的物件償還,遵行賜生命的律例,不作惡事,他就必存活,不致死亡;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公平和正直的事,就必存活。

3.(結 33:17-20, 新譯)你本國的人還說∶『主所行的不公平。』其實他們所行的纔是不公平。 義人若離開他的義,去行惡事,他就必因此死亡; 惡人若離開他的惡,去行公平和正直的事,他就必因此存活。 你們還說∶『主所行的不公平。』

4.以色列家啊!我必照著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

* * *

對於那些自恃自己經受洗,且得聖靈成為神的兒女和子民的人,不聽聖靈,不守律法,而仍自信可以得救,自認"因相信(believe)耶穌而稱義",自認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的信徒.神的話是這樣說的.

(結 33:23-24, 新譯)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人子啊!那些住在以色列地廢墟裡的人常說∶『亞伯拉罕一個人就得了這地為業;我們人數眾多,這地更應該給我們為業。』

(結 33:25-29, 新譯)因此,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這樣說∶你們吃帶血的祭肉,舉目仰望你們的偶象,並且流人的血,你們還可以得這地為業嗎? 你們倚仗自己的刀劍,行可憎惡的事,人人玷污鄰捨的妻子,你們還可以得這地為業嗎?』 你要對他們這樣說∶『主耶和華這樣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那些在廢墟裡的,必倒在刀下;在田間的,我必交給野獸吞吃;在堡壘和山洞裡的,必因瘟疫而死。 我必使這地非常荒涼,它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必止息;以色列的山都必荒涼,無人經過。 我必因他們所行一切可憎惡的事,使這地非常荒涼,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結 33:30-33, 新譯)「人子啊!你本國的人在城牆旁邊和各家的門口正在談論你;他們彼此說∶『來吧!聽聽有什麼話從耶和華那裡出來。』 他們成群來到你那裡,坐在你面前,象是我的子民一樣。其實他們聽了你的話,卻不去行;他們只是用口表示愛慕,他們的心卻是追隨不義之財。 在他們眼中,你不過是首情歌,唱得美妙,彈得悅耳,他們聽了你的話,卻不去行。 看哪!這事必定應驗,到那時候,他們就知道在他們中間有先知了。」

* * *

神的整個心意是:

(結 33:11) 我指著永活的我來起誓∶我絕不喜悅惡人死亡;我乃是喜歡惡人回轉離開他的行徑以得活著。回轉吧!回轉!離開你們的壞行徑哦!何必死亡呢?以色列家阿?

舊約是這樣,新約還是這樣.
肉體的律法是這樣,靈的靈法還是這樣.
屬肉的以色列是這樣,屬靈的以色列還是這樣.

(羅 8:3-4, 呂振中)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所不能成的、 神倒成了∶他差了他自己的兒子,用有罪的肉體之樣式、為除罪的緣故、在肉體中定了罪的罪案, 使律法上所要求的義行、在我們這不順著肉體、而順著靈行的人身上得到完成。

律法的義不是耶穌一人完成,然後廢掉,我們新約的信徒就沒有律法了,錯!律法絕不廢去,律法的義,要成全在我們之中,那些不順著肉體、而順著靈行的人身上得到完成.

所以,律法仍在,好好的,一點不少,只是在靈裏.不再需要按著物質的牛羊與聖殿在耶路撒冷獻祭,但仍在靈裏的耶路撒冷,藉著耶穌的血獻祭.律例尚且如此,更不用說規範人與人之間的典章,以及那更大的誡命了.

不明白的,一直在神的國裏干犯靈的律法,犯罪積蓄憤怒.結局就是歷史上的犯罪的以色列民,不會有例外的.趁神毀滅的命令還沒發出,只有立刻悔改一途.否則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子孫也是一樣.主耶穌來之前,施洗約翰對選民怎麼說呢? (太 3:7-10, 和合修訂) 「毒蛇的孽種啊,誰指示你們逃避那將要來的憤怒呢?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和悔改的心相稱。 不要自己心裏說:『我們有亞伯拉罕為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

主耶穌再來之前,選民的情況是一樣的.以利亞的話,既是對肉體的以色列,更是對靈裏的以色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