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1

殺死撒旦?

撒旦是靈,不會死.所以聖經中只記載耶穌"趕"鬼,使徒"趕"鬼,沒有記載"殺死"撒旦.

熊熊雖然奉主耶穌名"殺死"撒旦,也看見牠脖子上有刀痕,但那並不是你想像的"死".雖然熊熊對靈的理解不是完全正確,但主耶穌仍然以你理解的方式讓你明白,祂的聖名是帶有權柄,能以趕逐污靈.但若究真,撒旦是不會死的,所以將來在火湖受刑罰是永遠的.若是會死,受的刑罰就有結束的一天.

受造之人未犯罪之前,也是不會死的,後來被引誘犯罪,神說必死,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之後,人就會死(靈與神隔絕漸漸敗壞,最後魂離開身體),死後魂下入陰間受管轄並受痛苦,等待末日復活受審判,進入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地獄).

聖經中記載的,人第一次的死(下陰間暫存)與第二次的死(進入火湖受永刑),是用了相對於人"活"在世界上的概念,其實,無論在陰間還是地獄,人都還是有知覺,有痛苦的感覺.而掌管陰間權柄的,就是污靈撒旦.所以人犯罪後是落入撒旦的權柄之下,受牠的刑罰,而凡入了陰間的,將來必入地獄,毫無希望.故(Luk 4:18)耶穌自己引以賽亞書的預言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這裏"得釋放","得自由",都是指人脫離撒旦的權勢而言的,並不是指世界上的事.

人犯罪後,神曾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免得人吃了生命樹的果子就永遠不死.這是因為人帶著罪,一旦永遠不死,那就和撒旦犯罪又永不死一樣,必受永刑了,故神阻擋伊甸園的去路,正是要人可以"死",必須"死",但人的這個"死",神已經預備了救恩,讓人的這個"死",可以歸結到神的羔羊身上.人會死,才能把這"罪中的死",轉嫁的"耶穌的死"上面,而從撒旦權下得釋放,得自由.若不會死,就不能藉著"耶穌的死"而得贖.這就是神的智慧.

故聖經說,主藉著"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撒旦希望耶穌死,與亞當一樣,但牠沒想到,耶穌的死竟敗壞了牠的權柄,耶穌是第一個從陰間上來復活的人,故今天受大水浸與他"同死"的人,陰間在他身上沒有權柄,也就是說,離世時不必去陰間,因這些代價耶穌已經替他付了."同埋葬"是把罪投於深海,其實也是投於陰間,"同復活"是披帶基督(穿上白衣),而陰間與死(權柄),將來都要投於火湖(地獄)而不復存在.但在陰間的人都要復活,帶著肉體受審判並進入火湖,蟲不死(啃肉體)火不滅(灼人的魂),並且永不停止,撒旦的靈也在此受刑罰,地獄的火不是物質的火,靈與魂皆能燒灼.

律法是屬靈的,是教人知道什麼是罪,人知道了什麼是罪,才能悔改,而悔改(懊悔死行)正是接受救恩的開端;另外律法也是教選民知道什麼是罪,信徒知道了什麼是罪,才能不再犯罪,走回陰間地獄的路,但這兩種人撒旦都不會放過,故需要專心倚靠神,靠著聖靈,靠著神的話,長大成人,有力量,知識,智慧抵擋牠,以致最終得勝,神才以永生報應他.

故人的罪不是因為犯律法,而是還沒有律法之前,人就已經犯罪必死,只是沒有律法,人不能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罪.故律法是救恩的啟蒙,是訓蒙的師傅,使人瞭解,人自己早已處在罪與必死的處境中,以致可以明白自己的行為是罪而悔改離開罪(由律法所"顯明"出來的),接受救恩,並不再無知的去犯律法所定義的罪,遠離鬼魔的陷阱,保守自己直到主來.

又律法只是教人知道什麼是罪,並沒有一個人能靠行律法稱義,故保羅說,在律法下,眾人都死了,人在這個律法下的必死,撒旦很高興,但主耶穌在律法下的代死,使我們脫離律法"靠行為稱義"的原理,而重新靠著"因信心稱義"的原理,並沒有廢掉律法,而是因信徒在基督的死裏面,已經成全了律法公義的要求,耶穌既死在律法之下,我們也就已死在律法之下,因此就可以脫離律法這個丈夫,另從一個丈夫聯合,就是"靈",既從了靈,立了婚約(新約-是一種訂婚之約),就不可再回去與鬼魔與世界聯合,因為這樣就犯了姦淫.而與鬼魔與世界的聯合,正是去觸犯律法所揭示禁止的事.故不靠行為稱義,並不表示可以犯律法,更不表示律法已經廢掉,這都是16世紀馬丁路德改教以來的誤謬.


靈都不會死,故神不會死,撒旦不會死,天使也不會死.

死是不好的,撒旦希望人都死,在罪中死,但神卻藉著人的會死,敗壞了撒旦,教人得永遠的生命,而這奇妙的作為,就是藉著神的羔羊-人子耶穌 所成就,而人子耶穌,其實就是真神自己,神成了肉身,祂本是不受限制自有永有的的靈,卻為了贖罪祭替自己預備了身體(血和肉),血為我們贖罪,肉作我們生命的糧,喝祂肉身的血,吃祂肉身的肉,將來變化,進入永生.這...就是神的愛.

2012/03/16

兩種安息日

真神的子民,當然日日都要追求聖潔,時時行善(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不是依人自己眼中所看為正的事),不只是在星期六(安息日)或星期日.

上面這段話雖然沒錯,但對真神用"耶穌的血遮蓋罪(潔淨)"和用"神的靈所膏(聖別)"而與世界所分別出來的真信徒來說,一周的第七日(星期六)還是必須守為聖日.因為這是誡命,十誡中的第四誡,雖然守的方法與舊約時期不同,但日子仍在,還是要守!

日日都行善是人的本分,但星期六守為聖日是神子民特別的記號.安息日如同大水浸,洗腳禮,聖餐,受聖靈說方言...一樣,是奧秘,所謂奧秘就是到目前為止,我們只知道這是神交代的方法,至於其內的道理也只是理解到一小部分,其內屬靈的原理,還深深地藏著.依我個人所查考,這是要叫神的救恩,成就於人完全的信心,而不是成就於人高超的理性.這就如同伊甸園裏的兩種生命-單純遵命的生命樹與分別善惡的知識樹所隱含的兩種道路.讓人懷疑神,不信神的方法有千百種,知識以及以知識為基礎的邏輯思考也是其中一種,所以外教會的神學也要小心,聖經學者及考古專家的看法也要小心,理性邏輯並沒有錯,它也是神的創造.出錯的是邏輯之前,人所憑藉的基礎知識,其實是極為不足的,對大地的根基尚且不能理解,何況靈界的認識呢!

和合本聖經譯成"安息日",其實有兩種,一種是七日的第七日,另一種是節期的聖安息日.兩種不同,前者是神在創造天地完成時設立的,這安息日在古巴比倫,古埃及等大型人類文化中就已見痕跡,連文字的字源都能發現關係,但一直到以色列人出埃及,真神再向選民清楚的揭示出來,其實選民還沒到西乃山,還沒頒布十誡之前就已經先提說了,後來神親自發聲音講說十誡,並把"七日的第七日"的安息日列在第四誡,這是神選民的記號,就像虹是記號,記號向來是給滅命的天使看的.

另一種"安息日"是特別的節期,是要各地各城以色列民回到各支派神所指定的敬拜中心,本來這個敬拜中心應是各支派有各自的地點,但在後來大衛建立統一的王國之後,而蒙神指示在耶路撒冷,成了全國唯一的敬拜中心,平時的安息日(七日的第七日)選民在全地自己的地方就要守,但特別節期的安息日是要回到耶路撒冷聖城參加一系列的崇拜活動,其中的幾個日子就為聖安息日.選民聚集需有聖會,以色列人不可空著手來,要把收成初熟之物帶來獻上,獻上之前不可私自吃用,要等獻上之後才能在耶和華的面前吃喝快樂.

七日的第七日是給亞當後裔的,也就是給全人類的,在律法來到之前;特別節期的聖安息聖是給以色列民的,是律例的一部分.一年一度,大祭司進至聖所贖罪的七月初十的贖罪日,是聖安息日;七月十五住棚節也是聖安息日,之後的第八日,也就是七月二十二日也要守為聖安息日.這些節期的預表已經為神成肉身的耶穌所成就.

七日的第七日是創造完成的安息,對應到將來萬物更新的安息.故這安息還沒有成就,更不用說廢去了!故真神的真子民一定要遵守七日的第七日為安息日,這裏面的奧秘與將來得贖息息相關,千萬不要輕忽了.

* * *

其實,各位仔細看利未記23章,應該就可以看出兩種安息日的差別.茲列如後:

Lev 23:1-44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節期,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
(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什麼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4) 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到了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乃是這些。」

(5)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6) 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
(7) 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9) 耶和華對摩西說:
(10)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
(11) 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得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
(12) 搖這捆的日子,你們要把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13) 同獻的素祭,就是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同獻的奠祭,要酒一欣四分之一。
(14) 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吃,直等到把你們獻給神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才可以吃。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15)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
(16)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
(17) 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出細麵伊法十分之二,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
(18) 又要將一歲、沒有殘疾的羊羔七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兩隻,和餅一同奉上。這些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就是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19) 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公綿羊羔為平安祭。
(20) 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麥子做的餅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是獻與耶和華為聖物歸給祭司的。
(21) 當這日,你們要宣告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22)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23) 耶和華對摩西說:
(24)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
(25) 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7) 「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刻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28) 當這日,什麼工都不可做;因為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贖罪。
(29) 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民中剪除。
(30) 凡這日做什麼工的,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
(31) 你們什麼工都不可做。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32) 你們要守這日為聖安息日,並要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要守為安息日。」
(33) 耶和華對摩西說:
(34)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節七日。
(35) 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36) 七日內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日當守聖會,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37) 「這是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要將火祭、燔祭、素祭、祭物,並奠祭,各歸各日,獻給耶和華。
(38) 這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又在你們的供物和所許的願,並甘心獻給耶和華的以外。
(39) 「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就從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第一日為聖安息;第八日也為聖安息。
(40) 第一日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和棕樹上的枝子,與茂密樹的枝條並河旁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七日。
(41) 每年七月間,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這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42) 你們要住在棚裡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裡,
(43)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44) 於是,摩西將耶和華的節期傳給以色列人。

* * *

A.標題主旨:(1-2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節期,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

這是神對下面這段吩咐的話其主旨的說明,就是說,下面要說明節期的規定.


B.旁註聲明:(3節),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什麼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因為節期的規定中,有幾個日子被定為聖安息日,為了避免選民誤解,在進入詳細的吩咐之前,先在3節聲明"7日的第7日"是一種聖安息日,以茲與之後要提到的"節期的聖安息日"有所區分.


C.正題:(4節) 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到了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乃是這些。

開始正式吩咐"節期"的規定,一直到44節完.所以,(3節)所提的"7日的第7日"的聖安息日,並不屬於4-44節規定節期中的日子.


D.節期規定的詳細內容:(5-44節)從節期的規定中可以清楚看到,節期中的"聖安息日"之間,並不是以7為週期,而是指定的日子.

* * *

有了這個基本的分辨,再來看保羅的話,就不致誤會了.

(Col 2:16-17)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保羅這裏講的安息日,是"節期"的聖安息日,而不是"7日的第7日"的安息日.因為從前後文就可以清楚的看到,這裏講的安息日,是與"飲食的條例","節期",月朔"一併提的,也就是說,保羅在談利未記23章中節期的律例,要守,不守都不重要,因為基督已經來到,這些影兒已被實體基督成全了.對猶太人來說,守是為主守(為了信心軟弱的人守,體諒他,免得絆倒猶太弟兄),不守是為主不守(實體已來,影兒本就不必了).

故這裏講的不必拘泥的是"節期的安息日",不是7日的第7日,7日的第7日的安息日,是誡命,十誡之一,對猶太人來說,根本想都不必想,一定要遵守的.十誡到了耶穌來了以後,主耶穌自己說不是廢掉,都要成就,他對誡命的說明,其實比猶太人拉比的教導還要有更高的標準,故十誡一點沒有廢掉.

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會議的結論提到,摩西的書多個世代在會堂裏傳講,這句話就是說藉摩西傳的誡命(十誡)長期以來一直都在被教導著,神的子民(包含信耶穌的猶太人及外邦人)本來就知道要遵守而不必特別提出來再講,只特別提出外邦來的信徒要禁誡吃祭偶像的物,血,勒死的牲畜和姦淫.之所以要特別提出,是因為猶太人對這些本來就很熟悉,但對非猶太的信徒而言,他們並不清楚,所以才特別叮嚀,並不是說只要遵守這四樣就好,而是說信耶穌的信徒本來就要遵守十誡,只是這四樣禁誡的事是特別的提醒,就像今天總會會發文特別提醒注意第7誡,並不是說只要遵守第7誡就好.

* * *

所以,"7日的第7日"的安息日仍要遵守.這是十誡的第4誡,是神親自發聲音頒布的誡命.直到天地廢去之前,誡命也不廢去!

2012/03/08

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是屬靈的以色列人(真教會的信徒)還不能得救喔! 必須是祭司(常進聖殿供職)才行!

是祭司還不夠喔! 必須是真正進入聖所的祭司最終才能得救!

(Rev 11:1-2)
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 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殿外的院子"有外教會解釋成"外邦人院",所以外邦人會被踐踏,但信耶穌的都沒事,會得救.這是個恐怖的錯誤與誤導喔!,"殿外的院子" 原文意思是:the court which is outside the temple.就是在聖殿建築物之外,聖城城牆之內的所有地方.

這經節透露出,在聖殿建築物之外面的所有地方,包括祭司院,男人院,女人院,外邦人院,門廊,聖城的城牆內,甚至府庫,祭司的旁屋,在這些地方的子民(信徒)都將被放棄,被擄而向獸下拜臣服,即使他們已經是屬靈以色列人,是新約時代君尊的祭司,凡不進到聖所內的,都被放棄了,名字會從生命冊上被塗抹.

蒙召的多,選上的少.什麼是得救的少數呢?有三個條件:

1.在神的殿中:就是在真教會(聖城)內,且必須在聖所(holy place)內,才能受到神的帳幕的保護.

2.在祭壇前:這裏的祭壇是指"金香壇",不是在院內的"銅祭壇",金香壇在temple內,銅祭壇在temple外,這時,銅祭壇都被擄了.這是說,若不是已經在聖所內認真供職"燒香"(祈禱)的祭司,是過不了最後的大逼迫的.

3.在殿中禮拜的人:能到殿中的人,必須是祭司,一般的以色列民是沒法進殿的,即使是屬神的子民也是一樣,所以新約時代,神讓每個真信徒都有祭司的地位,但若沒有每天盡職,早晚獻上常設的燔祭,進殿燒香(靈禱-因為是"金"香壇),點上金燈台的油燈(日落時的燔祭,燈一點,油就會補充進來;天亮時的燔祭,燈一熄,金燈台就會被整理-修剪燈蕊及更新),油要補充;燈台也會被整理預備好.這禮拜的人,其實就是盡職的祭司,就是每天靈禱認真侍奉神的信徒.

安息日很重要,因為聖所中的三件聖物中,其中陳設餅與安息日有密切關聯.祭司每日都要獻燔祭,進聖所燒香,點燈,熄燈,添油,修剪,更新,但在安息日多了一件工作,就是更換桌子上12疊的陳設餅,換下來的舊餅,神賜給進來供職的祭司吃,這餅必須在聖所裏吃,不能攜出.所以,安息日不進屬靈聖殿敬拜神的祭司,是吃不到這神的陳設餅的,而這餅是能教人成聖的,沒有領受到,就在靈裏缺乏力量,很難成為達神要求標準的祭司.

* * *
(Rev 14:11-12)
那些拜獸和獸像,受他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最後能得救的少數聖民是:

一.守住神誡命:神的誡命,就是十誡.
二.守住耶穌真道: 原文是守住對耶穌的信心 (faith, 應譯為「耶穌之信仰」)

"耶穌之信仰"的具體內容,就是:

1.十誡。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使之圓滿地被完成。耶穌所解釋的十誡,在(太5-7)三章。這三章是新約的神國大憲章。基督的律法,關鍵是-從人的裡面去改變。外面守住誡命,裡面卻心思汙穢,仍將不得進那城。

2.教義。這是進入天國的門檻,真耶穌教會傳了100年的基本道理-五大教義&十大信條。耶穌對此的解釋是:(約 3:5-6)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教義正是啟示錄所提到之進入聖城12道門下的根基。

3.聖靈的果子:在正確教義的根基上,也就是在基督耶穌所打下的根基上,每個人自己去努力,能結出聖靈的果子的才配得進入那國度。沒有傑出聖靈果子的,即使有正確的根基,也無法被允許進入那城。更何況在不是基督耶穌所奠定的根基上了。

其實,在箴言裏,已經藏了對末時教會(神的兒女)的警告:

(Pro 1:8)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父親,就是獨一真神.父親的訓誨,就是十誡.
母親,就是婦人,就是教會.母親的法則,就是耶穌透過聖靈顯明出來的"教義"及在教義的基礎上去"追求完全的道理".堅持到底的是此,出去傳的也是此,能救人救己的也是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