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8

應許的聖靈

Q: 有些人文章反覆集中在聖靈這件事上,是乎有點除了聖靈,好像沒別的. 

A:

到現在你還不明白嗎? 聖靈就是耶穌.

人子耶穌在肉身時,是猶太人的王,他要是仍在肉身,只在猶太地,怎麼隨時隨地做萬人的救主呢? 死,而復活,他就從肉身的耶穌,成了聖潔的靈,從肉體,質變成靈體,與神的靈合而為一,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應許的聖靈.內中有神,也有人,本質就是神,有在肉身內人的經歷,這聖靈,就是耶穌,這樣,世界雖億萬人,只要呼求耶穌這名,聖靈不受時空限制,不局限於猶太地,就能隨時做億萬人的幫助,萬人的拯救.

神在獻以撒事件後肯定了亞伯拉罕,對他做了最重要的應許-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單數)得福,猶太人不承認這話應驗在耶穌身上,一般基督教雖認為應驗在耶穌身上,但聖靈是哪位? 事實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真正的應驗是必須應驗在復活後的耶穌身上,而不是復活前的耶穌身上.那個後裔,就是指復活後的耶穌,勝過死權的耶穌,得榮耀權柄後的耶穌,也就是應許的聖靈.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在這"聖靈"上才得到真正的實現.應許的聖靈的"應許"二字,是對應到(創22)獻以撒事件後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並不是出於耶穌的發明,耶穌復活後升天前吩咐門徒等候這-父所"應許"的,是指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快要實現了,因為洗淨罪惡的工作,耶穌已經完成了,最重要的,他復活了。復活即質變,肉體變靈體,會朽壞的變成不朽壞的,軟弱的變成剛強的。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那位後裔出現了,是肉身的耶穌嗎?不,那位能使萬人得福的後裔,是不會再死的那一位,就是復活得榮耀的耶穌,就是保羅在羅馬書開頭所說的,耶穌復活後,成了聖潔的靈。所以耶穌是說,等候-父所應許的(這應許是對亞伯拉罕),而這個萬人可以得福的應許,就是藉著這應許的-聖靈.

* * *

聖靈有那麼重要嗎? 這樣質疑的人,就好像在質疑-耶穌有那麼重要嗎? 為什麼他認為耶穌很重要,卻不知道聖靈很重要? 因為不了解神的事,把聖靈和耶穌,當作不同的事情.

這樣的人,即使他得了聖靈,卻不倚靠聖靈,當然甚麼也不明白,就像保羅責備的哥林多信徒,當初都是得聖靈來信耶穌的,沒幾年後,還是回到希臘哲學去,用人的思想來認識耶穌.不靠聖靈,等於沒有聖靈的開啟與幫助.這樣的人,等於信有神,卻不倚靠神,那他靠甚麼? 靠自己的悟性? 世界的知識? 那種虛浮再有榮耀,不能了解靈的事.

靠聖靈,就是靠耶穌,就是耶穌(約書亞)這名最原始的意思的實現,即"神拯救"之希伯來文意思的真正實現,也就是"和散那"的具體實現.

* * *

簡述神應許的大綱-也就是救恩的大綱.

1.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創 22:16-18,和合)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單數)得福.

2.對大衛王的應許

(代上 17:7,和合)現在你要告訴我僕人大衛,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從羊圈中將你召來,叫你不再跟從羊群,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 ...(代上 17:11-12,和合)你壽數滿足歸你列祖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 他必為我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

-我必使你的後裔(單數,指大衛後裔中的某一位)接續你的位(全以色列的王),我也必堅定他的國。 他必為我建造殿宇(此字指聖所,神族之家);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不是地上物質的國度的王,而是屬靈的以色列王)。

3.應許的"後裔",就是耶穌,萬國藉著他得福,也就是藉著"應許的那位"-聖靈.而得福

(加 3:7-8,和合)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加 3:16,和合)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保羅在加拉太書解釋因信稱義,從神對亞拉罕的應許講起,也就是"萬國"要因亞伯拉罕後裔中的某一位得福,注意,是"萬國",而不是以色列國,更不是猶太國.保羅特別指名單數-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 3:14,和合)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開頭的"這",是指前文所述-進入耶穌的這個信仰(faith),怎麼進入? 就是受大水洗,保羅這裡不用再提大水洗,因為這在當時是不用講的,當時每個信耶穌的都知道,那時離耶穌升天約才20多年,基督教也非顯學,洗禮只有一種.保羅的意思是,不用回去接受割禮,只要因著信(faith-指受耶穌之名的大水洗禮)就可以進入到神應許要藉著亞伯拉罕的那一個後裔,所要臨到萬國的"那個福",這個福到底是什麼福? 經文很清楚,就是-應許的聖靈.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指信耶穌,保羅當時特指耶穌之名的洗禮,相對於當時死灰復燃的割禮) 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外邦信徒,神應許之話中的"萬國")因信(faith,指信而受洗)可以得著所應許的(創22神給亞伯拉罕應許的福)-聖靈.

-這個臨到萬國的福-聖靈,是基於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所以耶穌說,這個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的聖靈,正是"父所應許的".耶穌這話,是以亞伯拉罕的父為他的父,也就是真神.約10天之後,彼得在五旬節聖靈降下時,直接稱此聖靈為"應許的聖靈",約20年後,到了保羅寫加拉太書的時候,保羅也直稱此聖靈為"應許的聖靈".

-洗禮的目的是使罪得赦免,得以被潔淨,人這個器皿才能裝進聖潔的聖靈.所以受洗是一個必要程序,使罪得赦免,污穢的得潔淨,真正的目的,是得聖靈.彼得在五旬節聖殿的廣場上,向全世界回來守節的以色列僑民所宣告的,也是這樣. (徒 2:38,和合)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彼得說"就必",意思就是指神在(創22)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也就是當時彼得領受且明白所賜下的聖靈,這就是亞伯拉罕的"大福",只要猶太僑民接受耶穌就是他們期待的彌賽亞,就是神應許亞伯拉罕,大衛的那一位受膏的後裔,接受耶穌之名的洗禮,就可以得到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即得到聖靈.保羅也有完全一樣的認知,(弗 1:13,和合)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指受了洗禮),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而這個聖靈,就是復活升天後,受喜樂油膏立的耶穌,是屬靈以色列國度的王,是永遠為王的王,身兼王與祭司的職分,兼顧公義與憐憫的執掌,是麥基洗得等次的平安王(撒冷王,祭司職任)與公義王(審判王),都是完成在這一位應許的後裔身上,這位就是受死復活得榮耀後的耶穌,是保羅所說的成了"聖善的靈"的那位,他升到高天神的右邊,神用膏膏立他,做教會的王,這膏,就是"神的靈",與耶穌已成為的"聖潔的靈"的合而為一,就是後來耶穌所賜下的-應許的聖靈,這位應許的聖靈,本來是耶穌復活後成為的聖潔的靈,神又用自己的靈澆灌膏立他,所以這應許的聖靈裡面有耶穌的靈,也有神的靈,合而為一,受膏後的屬靈以色列的王耶穌,就把這得到的有神有人的靈,澆灌下來進入他自己的身體,也就是教會.這應許的聖靈,進入聖徒裡面,信徒就真是神的國度了,是有基督耶穌為王之神的子民,神的產業了.

相關經文

(約 14:15-20,和合)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耶穌知道這不容易,所以繼續說,他求父,父就會賜下一位幫助者,這位幫助者,就是應許的聖靈).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靈是肉眼看不見的),也不認識他(不明白,不理解)。你們卻認識他(知道明白理解),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根本就是住在聖徒裡面,隨時隨地幫助)。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我-耶穌,必到聖徒這裡來,有嗎? 沒看到耶穌啊,就是住在信徒裡面的-應許的聖靈啊,這應許的聖靈,就是"我",就是耶穌) 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升天了,肉眼看不到了),你們卻看見我;(屬靈的看見,體會到領悟到聖靈的同在與幫助).因為我活著(復活的耶穌不再死,永遠活著,他,耶穌,就是應許的聖靈活在我們裡面,因此我們也將因他所供應的屬靈生命而一直活著,除非聖靈離開了),你們也要活著。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

(約 15:1-3,和合)我(復活後的耶穌)是真葡萄樹,我父(真神)是栽培的人。 凡屬我(這是受洗歸入耶穌的信徒)不結果子的枝子(每一個信徒),他就剪去(受洗受聖靈歸耶穌的人,這裡明講還是有可能被剪去,誰剪? 真神,栽培真葡萄樹的那位);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G4487,rhema,非logos,這字指耶穌向信徒講話,隨時的指引,幫助,耶穌在肉身時常用亞蘭語或希臘語講解聖經,這解明的話就是rhema,耶穌成為應許的聖靈又回來住在信徒身上之後,一樣常常教導信徒,在哪裡? 在靈裡,用靈語,也就是信徒在用靈言禱告的時候,靈言中,是信徒與主耶穌的對話,這就叫做rhema,這些對話就像老師和學生,拉比與門徒,父與神子的對話,對話中,聖靈會用rhema把logs(道),也就是經文解明了,信徒就能明白真正的意思了,就和當初耶穌私下向使徒講解天國的奧秘是一樣的)已經乾淨了。(信徒之所以能乾淨,是因為靈言禱告裡除了可以明白真理,靈言出自的腹中的活水泉源裡,還有主耶穌的寶血,在靈禱的時候這血能洗淨一切的不義與污穢,如果信徒在靈禱中認罪悔改的話)

(約 15:4,和合)你們要常在我裡面(這是指常常靈言禱告,靈言禱告就是進入聖所,而聖所就是主耶穌所說三日內他要再建起來的殿(G3485,這字是指聖所至聖所那部分),我也常在你們裡面(常常靈言禱告,主耶穌就會在信徒裡面講rhema,用血洗淨,聖徒就明白真理,就被赦免,被潔淨,就得賞賜,得力量)。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沒有常常靈言禱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

(約 15:5-6,和合)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不常常靈言禱告的嚴重後果.

(約 15:7-8,和合)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常常靈言禱告的結果.

(約 15:9-11,和合)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這段講靈言禱告之外,還必需-遵行命令.也就是真理,道理.如果這樣,信徒就會有喜樂,而且非常滿足.

(約 15:12-15,和合)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

-常常靈言禱告,遵守真理,再來就是彼此相愛.這是指以真理互相建造,扶持,提醒.這樣的話,就是主耶穌的朋友,而不只是僕人了.主人不會把奧秘告訴僕人,但是會告訴朋友,像神稱亞伯拉罕為朋友那樣,事先把索多瑪俄摩拉的事先告訴亞伯拉罕了.

(約 15:16-17,和合)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就賜給你們。 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

這段是主耶穌描述應許聖靈的真理之後的最後總結.


(約 17:20-23,和合)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 * *

神的救恩,最關鍵就是聖靈,也就是耶穌.

1.真理是從耶穌基督來的,這耶穌基督-就是聖靈.

沒有聖靈,就不懂真理,無法明白神早已啟示在聖經中,現在活著如何蒙救的方法,以及將來如何審判的標準.雖然他讀聖經,那是封閉的,因為他的信(faith)是沒有根的,沒有水的,也就是只有開始,卻沒有後續聖靈的充滿的.保羅對提摩太說,這舊約經文你要好好誦讀,能讓你有得救的智慧,但是,這得救之奧祕,只有聖靈能開啟,聖靈開啟了,讀聖經的人才能明白,才能分辨哪一種方法才是神的救法,而不是人的想法.

>聖經裡的真理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都是可以成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個人認為還是要追求真理為優先.(Jnu的前文是在強調真理比聖靈重要,並不認同強調聖靈,好像除了聖靈,沒有別的)

沒有聖靈,都是人的想法.

真理的終極目的不是作為行事為人的準則,真理的目的引導人進入永生,行事為人只不過是靈修過程的必然產物,真理的目的是永生,而不是今世的,更不是一種高深的學問.之所以變成像神學般的學問,是因為沒有聖靈的開啟,不懂,就覺得高深,研究就自創理論,自欺欺人.聖靈開啟,你懂了,就是簡單的道理,販夫走卒皆能明白,漁夫彼得粗人,和迦瑪列高徒所了解的完全一致,沒有差別.因為他們的老師是同一位,也就是真理的聖靈,沒有聖靈,才有所謂神學家,怎麼想也想不透神的事,卻建了一個像巴別塔的知識樹,死路一條.

2.進入真理,成為真理,必須靠聖靈-天上來的能力

即使受了聖靈,若不常常禱告,就沒有辦法被聖靈充滿,那麼,他即使聽真先知講道,知道真理的規模,但這樣的人還是無法"進入"真理.主耶穌說真理的靈來了,祂會帶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 進入不只是"明白"的意思,而是"成為"的意思.

當聖靈開啟真理,讓聖徒明白屬靈是非,他就必須自己在善惡之間做決定,遵守或不遵守,當他想選擇善,有時不一定選得下去,行得出來,但他如果一心堅定,一禱告,聖靈就幫助,賜他從天上來的能力,得著能力後,就行的出來了,若常常如此,那人最後舉手投足,一思一念都符合真理的聖潔,最後,這樣的人本身就是真理的本身了,從裡到外皆光明,就像神一樣了,聖徒經過努力與鍛鍊,最後成為真理的一部分了,這叫做"進入"真理,這是一個長時間鍛鍊的過程,不是受洗就完成,也不是得聖靈就完成,更不是相信耶穌的瞬間就完成.

當信徒常常禱告獲得從天上來的能力,"明白"真理,"遵行"真理,那麼他就是常常行在光中,也就是和聖靈同行,也就是和耶穌同行,就是創世記所說的與神同行,300年是靈修的時間,經過一段時間而進入到無瑕疵,最後被神接去,這就是新約所傳的福音的縮影,沒有甚麼一相信的時候就有聖靈,一相信就得救的謬論.

在靈修的時期,在追求完全的過程中,若是聽命耶穌的交代,常常警醒禱告,被聖靈充滿,才有可能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這樣才會漸漸自潔而潔淨.心思行為都聖潔,這樣就是在光明中,才能和神在光中相交了,越相交就越聖潔,以致最後成為聖潔無瑕疵的新耶路撒冷,這樣的聖徒,最後就才能和是真理本身的耶穌基督合而為一.

3.小結-耶穌從死裡復活,成了聖潔的靈(聖靈)

(羅 1:2-4,新漢語)這福音,是神藉着眾先知在聖經上預先應許的。 當中論到他的兒子:

a.按肉體(flesh)說,他生為大衞的後裔;
b.按聖潔的靈(Spirit)說,他因從死人中復活,立為神大有能力的兒子:他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從肉體方面說,這是復活前的耶穌.
-從靈方面說,他是聖潔的靈.這是復活後的耶穌,已被確立(完成)為神的兒子-是像神那有大有能力的神的兒子了(神的族類).

明白真理是從聖靈的開啟來的.
聖潔是從得著聖靈的能力去遵行真理(自潔)而得到的.

沒有聖靈,就沒有一切.
不靠聖靈,也還是沒有一切.

沒有聖靈的開啟,真理是人自己說的.
沒有聖靈的幫助,聖潔是人自己幻想的.

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要臨到萬國,這福,就是藉著那後裔,也就是-聖靈.

本會年輕弟兄對婚介與教會的指責

Q: 30歲的男弟兄,婚介推薦幾位姊妹對象,最年輕的還大三個月,最老的大7歲,還沒看過比自己年輕的姊妹。真教會的婚姻觀竟然是銷貨,把陳年過久的姊妹往弟兄推銷。到底發生什麼事? 聖經明示是這樣嗎?為什麼真教會不教導姊妹18歲就該與弟兄互動,放到30歲了,甚至38歲了…唉!怎麼會這樣? 大家搶著做聖工,教會也賦予婚介的職務,結果…感覺婚介做的真是無能,白費了主耶穌給予的聖工,不及格!

路人A回應: 

雅各書2:1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不合適就不合適,別在此隨意亂說話傷害人,女方若是您的親姊妹呢?

John回應:

樓上也奇怪了,原po又沒說外貌。又強逼人家悔改?
原po是說教會婚姻介紹聖職人員加油,在姊妹18歲起該努力介紹弟兄而已。

路人B回應:

其實教會的婚介是無給職的.純粹出於一顆愛主的心,教導姊妹18歲的就應該多與弟兄互動?這個邏輯怪怪的.因為雖在教會長大.但每個人的環境都有所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論.教會婚介難做.我相信婚介在介紹前都會先詢問雙方意願.對方都同意後才會讓雙方見面, 每個未婚者都是需要關心的. 無關年紀.如果這個弟兄有什麼意見.就跟婚介明講.不要幫你介紹比你年長的姊妹.不要介紹了還埋怨.這樣不好

路人C回應:

主所愛的肢體-這位30歲的弟兄,

謝謝您闡述一位30歲的弟兄的心情,您的意見對我而言實在非常寶貴,若我日後有機會從事婚介這份羨慕已久的聖工,我想我會把您的意見放在心底,畢竟您只是誠實的把30歲弟兄的心底話說出來,至少這位30歲的弟兄願意在主內相親,這份願意嫁娶主內又直言坦白的心,在我看來,誠屬難得

願主祝福您,求主也賜福這位30歲的弟兄.

路人D回應:

其實不管是姊妹或弟兄,在接受婚介介紹時,可以適時表達自己的意見,例如像該弟兄希望對方比自己年齡小,就應該向婚介表明,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自己人格特質,不應該用年紀來評價一個姊妹或弟兄的好壞,因為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的,每個當父母的也都不希望別人這樣評論自己的兒女,不是嗎?

當基督徒的.就算真的雙方不適合也當祝福對方不是嗎? 其實教會也亦有許多年過30或40的弟兄或姊妹,我個人認為這個婚介是很有愛心的.願意替這些姊妹或弟兄服務,其實有少數的婚介只想幫這些20幾不超過30的介紹,都覺得這樣超過30幾或40幾的困難度高而不想介紹.你們知道嗎?

A:

30歲的男弟兄,如果在外面大公司做事,其他單位或職司稍有怠慢,我們的弟兄就說他們無能,白白領了老闆發的薪水,不及格.

請問,老闆會怎麼看這個年輕人? 資深的經理會怎麼看這個年輕人? 同事會怎麼看這個聽說是信耶穌的同事?

今世之子比光明之子還有智慧.老弟兄john竟然渾然不覺,一聽到敬虔或指責的話,經常是一貫-又沒犯罪,緊張個什麼勁?的態度.這種行事為人的觀念一直透漏您是甚麼樣的人,如果一直如此,會變得聖潔而可以進神國嗎? 稀釋聖潔的要求,淡化神國的標準,神就會降低標準嗎? 答案揭曉的時候才驚覺真相,就很恐怖了.

這位弟兄,一個人的話是藏不住的,我非常確定,你平時是不禱告的.要是我認識的姊妹和您見面,我會勸他再考慮,神的國甚麼人都有.有大衛這樣的人,也有掃羅那樣的人;有亞比該,也有拿八.


A:

願意在主內結婚是對的,但不等於其自我中心之為人處事的態度就可以被接受.好像現在願意認真考慮主內成婚的年輕信徒已經很少了,其他缺點就不必苛責了.

主內成婚是主的命令,教會基於主人的命令,愛弟兄的責任,設置婚介,是"幫助"信徒遵守主的命令,並不是要"負責"幫你娶到你滿意的妻子."幫助"不是"義務",這位弟兄已經把別人的"幫助"當作"義務"而來指責,這種態度非一朝一夕,突然成型,就算結了婚,把妻子的"幫助"當作"義務"來理所當然地要求,責罵,諷刺,這樁婚姻會幸福嗎? 符合真理嗎?

自我本位,凡事只站在自己好處去評估與評論,這正與"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此主耶穌所教導真理的大原則相違背.

都還沒人願意嫁給你,都還沒介紹成功,就已經把人家講成甚麼? 那將來婚姻一有困境,妻子和婚介豈不要再被數落一次? 今天是年紀稍大被數落,明天家事稍有疏忽難道不會被數落? 這是本質的問題.神祝福你,是因為你遵守道理,你願意遵守"主內成婚"的道理,卻不遵守"怎樣待人"的道理,這樣會得神的祝福嗎?

會上網來公開數落別人,學誰的? 教會教的嗎? 聖經教的嗎? 主耶穌教的嗎? 冰凍三尺,一葉知秋,習慣了,連自己哪裡錯了都不知道,怎麼蒙神祝福?

年輕人錯了要讓他知道,不能只是好話安慰,錯的地方卻不講,卻淡化,他一直以為自己對,繼續數落下去怎麼辦? 這行為會在他的學校,公司,家人,教會一直延續下去,他怎麼蒙神祝福?

年輕人聽到被指出錯誤,沒幾個會立刻接受的,總覺得自己最聰明,但一定要把正確的真理告訴他,他甚麼時候挫折,甚麼時候謙卑,聖靈就甚麼時候幫助,就會想起真理,這樣才有希望.不知真理,不靠聖靈,怎麼洗淨? 若他因此沉淪,我們長輩也失職了.

大家再回去看看這位年輕弟兄的話吧.這位弟兄自己也該看看.

Q: 其實我真的是太內向也太乖,想說幾杯咖啡聊天,也不忍拒絕也不懂拒絕,以致婚介推薦都不敢拒絕,只是何時再見面只能說謝謝再聯絡。唉…

台北教會某執事兩位帥公子找外邦再引進教會,不知是不是也是如此。

To V:我跟你說,若你也在教會內娶大七歲的太太,你有權這樣說,不然你是犯了十戒中的一條罪,知道嗎?

A:

論斷與責備都分不清楚,自以為有愛,敗壞了神的產業是不可能沒有事的.主耶穌親自宣佈過,這樣的人所受的,比脖子綁磨石沉入深海還糟.

以利對兒子們的行為不嚴責,只輕輕說一下就沒責任了嗎? 神拔掉以利家的祭司身分,減掉家族所有後代的壽命.為什麼神剪除他後代家族中所有的年長者,使他們都活不長? 因為以利沒有年長者該有的作為,他的家不再配有年長的智慧人.

愚蒙人大肆宣揚不要"論斷"人,對晚輩的錯誤不加指出,使聖所受玷污,只是孩子死了嗎? 神要以利負全責,神向他的全家追討這罪,他的罪罰比他的兩個孩子還大.

撒母耳指責掃羅擅自獻祭,破壞規矩,是你說的"論斷"嗎? 撒母耳沒事,神繼續給掃羅悔改的機會.掃羅被棄死亡,是因為他一犯再犯,但撒母耳沒事,他被神認為忠心,而不是你說的"論斷".

勿論斷人,是主耶穌指責當時的法利賽人虛假的信仰,因為他們為了表示自己高人一等的虔誠,在摩西律法外又加上了許多自己派別所定的條規.而他們與撒督該派互相指責,其實爭論的是自己的條規,而不是摩西律法.在純粹的摩西律法上,撒督該人反而是只承認原始摩西律法,否認法利賽派條規的合法性.他們因此經常爭論律法,互相攻訐,耶穌指責的"互相論斷"就是指當時的這種情況,並不是要信徒去做好好先生,做以利做的事.

違背真理,引進哲學,不喜歡聽到被指責,就一直搬出"勿論斷人"的大帽子,拿著對聖經錯誤的認識,叫愛神愛神的家的人都閉嘴,你的罪像以利了.

A: To 這位30歲的弟兄,

你最好要誠實面對自己嘴巴的錯誤,犯錯並不可怕,遮掩錯誤轉移焦點,技巧的將錯誤歸咎於別人才可怕,因為神赦免前面的罪,只要承認改過就沒事,不承認己罪繼續硬凹講漂亮話裝可愛無辜規避自己的錯誤,神最痛恨.因為這就是聖經中咒詛的-說謊之人的嘴.

你還年輕,在真理上還不老練,容易用口犯罪,沒關係,要改.要學會謙卑悔改,不要學油腔滑調,你想神對這兩種對自己錯誤的面對方式,會是怎麼看的呢? 他會憐憫哪一種呢? 他會赦免哪一種呢?

容我把開篇你的話抄過來,許多意見模糊了焦點,只是藉機發揮,傳自己的道理.

* * *

1.>婚介推薦幾位姊妹對象,(我是)30歲的男弟兄,(結果婚介介紹的),最年輕的還大三個月,最老的大7歲,還沒看過比自己年輕的姊妹.

-你年輕沒錯,不表示你可以隨便輕蔑年紀比你大的女生,"年輕","最老",在公開場合這樣講姊妹,我認為你私底下也不懂尊重人.

2.>真教會的婚姻觀竟然是銷貨,把陳年過久的姊妹往弟兄推銷.

-銷貨? 那些是神的兒女,最基本也是人,不信的外邦人在公開場合也不會像你這樣用詞.

3.>為什麼真教会不教導姊妹18歲就該與弟兄互動,放到30歲了,甚至38歲了.

-現在普遍晚婚,婚介也管不了,而且人生有很多情況,不是每一個人的家境,成長背景都和你一樣,30歲,38歲不婚,並不是只有婚介或教會的問題.你應該多點人生閱歷,就能多點體諒,多點疼惜,而不會這麼單一的本位角度看事情了.

4.>感覺婚介做的真是無能,白費了主耶穌給予的聖工,不及格!

-光"無能"這句,外邦人就可以把你告到法院去,請求賠償,還搬出神的名來羞辱人,其實你的膽子不小,指著永生耶和華的名起誓,但講的是自己不成熟的話.

2017/06/25

聖經Q&A

Q: 創世記第十一章說明挪亞生育了許多兒女,兒女又生育了許多兒女分散各地,其中所謂生育了很多兒女傳宗接代都沒有介紹結婚儀式,與外地人或與外族人結婚儀式嗎? 是自家人兄弟姐妹們自己結婚生育子女嗎? 

舊約時代神常與亞伯拉罕對話是如何對話方式呢 ?面對面? 千里傳音 ?透過翻譯嗎?用聖靈溝通 ?

A:

創世記1-8章,說明物質世界和人是神創造的.神立亞當是萬物的最高管理者,而神是創造者.也就是說,神"創造"萬物,亞當"承受"萬物.世界的秩序是: 1.神,2.人,3.世界.

只是,亞當犯罪後,落入在罪的挾制之下.也就是說,整個神的創造,跟著最高管理者亞當一起落入掌管死權的魔鬼,這樣,人和世界全都被魔鬼擄去了.魔鬼做了世界的王,神的產業和產業的管理人,全都在魔鬼的掌控之下了.世界的權勢變成:1.魔鬼,2.人,3.世界.

神做源頭,人與世界公義聖潔,存到永遠.
魔鬼做源頭,人與世界罪惡污穢,惡滿時毀滅.

到創世記第8章,人與世界已經惡滿而被毀滅過一次了,只留下挪亞一家8口人,因為他們照著神的標準去做而得救了.

創世記第9章,靠著挪亞一家8口人,人與世界重新開始,重新開始沒有用,源頭還是魔鬼,除非解決人被罪控制的情況,否則生養眾多遍滿全地也沒用,因為最後必然又是全部毀滅的結局.

神必須想辦法,讓人類雖然在魔鬼的挾制下,仍能夠不被挾制,勝過魔鬼,打敗魔鬼,恢復自身原本榮耀的地位,這樣,神的創造才有意義,祂所愛的人類才有出路.所以,神要培養一個人類的領導者,一個可以出污泥而不染,能勝過魔鬼的人,讓這個人來帶領人類扳回劣勢,重新奪回產業,趕出魔鬼,重新以神做源頭,這樣,人與世界將可永遠聖潔美好.

而創世記12章,這個人類救主的先祖出現了,就是亞伯拉罕,他可也是經過神的精挑細選的,神試驗這個人夠不夠格,神要替救世主找一個先祖,必須要能做模範,所以,亞伯拉罕這人也是通過考驗的.

而創9-11章,只是交代從挪亞8口,到亞伯拉罕中間的人類發展分枝,到選出一個救世主先祖的過程,重點只是這樣,其他當然還有很多細節,但那些不是聖經要講的主軸,所以沒詳記,我們也就不知道,研究可以,沒結論也不能亂講,他就像一個歷史劇過場的簡單交代,重點是讓12章的主角-亞伯拉罕有脈絡交代之後,上場了.

所以,您的第一個問題,我無法直接回答,只能告訴您聖經想要您了解的重點是12章,9-11是12的鋪陳,過場.

2017/06/23

本會高學歷知青在神觀,安息日,唯一新婦真理上的混亂

一,神觀混亂

>聖經上父,子,聖靈的關係是有的,但本會簡化為是指一位真神....主耶穌並非天父耶和華,直接穿梭時空,到了世上,舊約耶和華只是以靈的方式顯現,但到了新約是以聖靈的方式,生出了肉身的耶穌...耶穌沒有來自亞當的靈...

Ans:不是簡化.你被三一神觀搞得迷糊,再回來也難以了解神的獨一.

二,與外教會半斤八兩的安息日認知

>主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了我們,這句話既然是主所說的,同樣主所說的話,個人認為一句話也不可落空。但是安息日也不再是舊約上的誡命,已經變為紀念主耶穌的聖日了

Ans: 安息日就是誡命,誡命是永不改變的.安息日是讓在世界的聖徒要分別為聖的日子,也就是要在這日自潔,親近神,領受聖物的日子,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聖徒終有一天可以進入永遠的安息,也就是永生.所以主耶穌才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為人設立的這意思是說,這是神的救法之一,並不是說人最大,人自己決定可以遵守或不遵守.你不遵守就廢掉神的救法,自創救法能進入永生嗎? 安息日是分別為聖,不做俗事,自潔崇拜,檢討過去6日,學習真理,也幫助別人分別為聖而受益,所有的作為都是為了趨近將來永遠的安息.

安息日不是紀念耶穌,雖然帽子夠大,但聖經沒有這樣說,也流於空泛.又在過度延伸自創理論.

>我們是不是也不該以舊約誡命來指責他人?

Ans:真信徒完全遵守誡命遵守安息聖日,這不叫以舊約誡命指責他人.這種議論表示你完全不懂安息日.卻只覺得自己真耶穌教會完全遵守安息日讓人不舒服.我對外教會朋友要嘛不說,只要一開口說,我一定告訴他,你應該要遵守安息日,而不是照天主教大公會議的會議結論改成星期日,從舊約到新約,主耶穌,使徒,書信都沒有教導安息日已經改變.直說真理,不然你到底要說甚麼? 你一直在說,真耶穌教會的完全遵守是在"指責"別人.完全遵守真理,讓你不舒服? 那你真的要小心了.使徒約翰看見聖徒完全遵行真理是很開心的.

>我們可沒真正按舊約守誡命的方式,羅馬書上稱守日與潔淨的飲食擺在一起,可見指的是按舊約條規來守誡命,別硬拗,主耶穌說在何事上論斷他人,神也必用同樣方式論斷那個人.

>個人認為主耶穌既然賜下安息日說是為了我們,願意守安息日參加聚會的人,是得享安息,羅馬書說不可彼此論斷,我們要是願意,可以邀請他人來參加聚會,何必在此事上彼此詆毀論斷呢?

Ans: 越來越糟了,真信徒完全照誡命遵守安息日,被你講成"論斷"人了.人是藏不住的,裡面是甚麼,充滿了,口裡就溜出來.


三,完全不認識"新婦只有一個"的真理.

>教內有些人,其實違背了本會當初創教以及聖靈設立的目的了,所謂萬國更正,現在怎麼越來越像惟我獨一呢?

Ans: 耶穌只能有一個妻子.不同的洗禮,不同的聖靈,也就是不同的從"水和靈"生的,就不是同一個女人.耶穌將來可以迎娶兩個以上的女人(女人就是教會)嗎? 這樣,不是叫基督犯姦淫了嗎? 工從這神創造的基本原則與後來頒布的律法來判斷,就非常清楚地知道是不可能的.

而女人是怎麼造的? 取肋骨,之前就是從肋旁破碎打開.到了末後的亞當成型之前,使徒約翰做見證說,在十字架上,從耶穌的肋旁流出血和水.只有這水和血所造出來的,才能真正的基督的新婦.否則,創世記的記載就沒有意義,使徒約翰的見證就沒有意義.

真教會堅持從起初所領受的,是忠心的僕人,是貞潔的新婦,並非你認為的"唯我獨一",我們堅持,是唯"所託付,一次交付"的真道而堅持,你有這種感受,說真的你要注意你裡面的靈,你要,魔鬼就幫你.

* * *

真耶穌教會有缺點,但不是真理上的.
就如同以色列民有缺點,並不是律法有問題.

想改革教會? 但我覺得你連真耶穌教會的所傳的真理都沒搞清楚.

一,律法是將來大審判的標準

律法並非軟弱無用,軟弱的是人,是肉體,因肉體中有罪性.

洗禮是耶穌的血遮蓋你,神一見這血的記號在你身上,就"算"你是潔淨的,就可以來到神的施恩座前祈求.並不是洗禮完,你連罪性也解決了,如果這樣,洗禮完的信徒應該都不會去犯罪了.

保羅,希伯來書所言,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這句話不是指律法有缺陷,而是指人有缺陷,達不到律法要求的義.那麼,神賜下,本來要救人的律法,不但達不到律法要救人的初衷,反而定了本來欲救之人的罪.

那麼,人做不到律法所要求的義,就可以說律法是無用軟弱的嗎?不,律法是聖潔的,律法是屬乎靈的(spiritual),但我(保羅指人的肉體,罪性)卻是惡的.

二,聖靈是幫助人更新,使人達到律法所要求的標準

那怎麼辦呢? 神的救法是-神要將祂自己聖潔的生命賜給人,使人裡面有神的那種喜愛公義,聖潔,憐憫的生命,當人裡面有這種特質的生命,那麼他去遵行律法,達到神所定大審判的標準,就不會那麼困難了,就可以達到律法所要求的義了,就可以通過大審判的標準了,這樣,末日時就不會被定罪而入火湖了,就可以逃避那將來的神的憤怒了.而神賜給人祂自己的這種聖潔的生命,就是我們所傳的-從水和靈生,也就是洗禮與聖靈的道理.受洗,得聖靈,是為了要能達到"律法"所要求的義.也就是說,新約讓人得到聖靈的更新,使人勝過罪性,達到舊約律法所要求的義.

三,律法與聖靈

1.舊約,是律法之約,關鍵是讓人明白將來大審判的標準.
2.新約,是靈之約.關鍵就是賜聖靈給人,幫助人達到律法的標準.
3.大審判的標準,還是律法.

4.要通過大審判,知道律法卻做不到,這就是以色列歷史所證明,也就是人類的縮影.
5.要通過大審判,知道律法,還必須有聖靈的幫助更新,才能完成律法而通過.
6.猶太人只要律法,不要聖靈(也就不信耶穌).
7.西方基督教,沒有聖靈,更沒有律法.(他說,我們有愛啊)
8.少數基督教派,只要聖靈,不要律法.因為律法是無用的,是舊約的.(審判時才知道,案卷都是依律法標準在記錄)

四,大審判的標準是律法,律法的達成是靠聖靈.

神將來一定審判,若不先告訴人,將來審判的標準,那就是不教而殺.所以神藉著以色列這個民族,頒布神的是非標準,不是人自己以為的是非標準.因為神的是非標準,就是將來要審判人的標準,謂之"律法".所以,律法頒布之後,罪就被定義清楚了,知道了律法而去犯行,就被律法定罪了.知道了律法而去遵行,就被律法稱義.

以色列這個民族,知道了審判的標準,然而,她的歷史顯示,知道也沒有用,還是去犯律法,最後也就被神審判,全部亡國了.這是藉著一個民族來做見證,見證人類即使知道善惡,還是沒有辦法自救.

如果人承認自己在罪性上的軟弱,在神面前謙卑懊悔,想在這種絕境中求生命,戀慕神的公義聖潔,那麼神就會再賜給你一條活路-聖靈.你若有了聖靈,而且保持初信時的自悔卑微,順從這聖靈,就可以漸漸達到律法所要求的義,也就是從前靠著人自己所做不到的.這樣,在末日前,靠這聖靈,若能結出公義聖潔的果子,就可以逃避末日神的憤怒,不但不會被丟入火湖,反而可以被接進新天新地.在這個審判的標準上,世人與信徒並沒有差別,也就是說,標準還是律法.最後定奪的文件是生命冊與帳冊.信徒受洗時是生命冊上記名,但有可能被刪去.為什麼刪去? 帳冊上記下越來越多違犯反律法的惡事,從心發出的污穢,這些都不能進神的國.世人就更不用說了,生命冊上無名,但仍照著帳冊受審判.

(PS)."更正"不同於"指責".你分得清楚嗎?

你的救恩架構是西方神學家的.雖然你是真耶穌教會長大的,可是你並不懂真教會的救恩觀.

很抱歉我必須直言,因為你對聖靈不了解,對律法更不了解.可是,律法與聖靈,正是神整個救恩的兩隻膀臂,也就是神的公義與憐憫的實現.如果不了解律法,也不了解聖靈,那他了解甚麼呢? 西方神學家就是這樣,西方教派就是這樣.

* * *

你是誰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是你寫出來的道理.依你所講述的道理,如果你不說你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我會認為你是其他教派的朋友.如果是本會傳道在台上講你所講的,我就會遠離這位傳道.不是說路上有人跑來告訴我,他和我一樣是真耶穌教會的弟兄,我就會完全地相信他,毫無條件地接待他.你說你是弟兄,我的判斷就是根據你所傳講的真理,是弟兄嗎? 我無法說是.

有沒有斷章取義,您的文章白紙黑字掛在隔壁篇,看官自有判斷,回文只擷取重點,是因為您寫的實在長篇大論,真假參混,擷取關鍵是直指錯誤,顯出動機,提示讀者.若整篇引用過來,豈不又是疲勞轟炸,使人難以辨明.

曾不忍苛責,想或許您只是表達不周,詞不達意.姑且聽之,然許多福音重要的真理,關鍵性的大骨,完全偏差,雖然你會不時呼口號,強調肯定真耶穌教會的基本信仰,但只要你一論述,就是外教會錯誤福音的調子,看了多篇,屢試不爽,才回文指出錯誤,希望你要靠聖靈明白真理,而不是神學研究.你要回想你是跟誰學的,這人你要提防.就像我說如果我聽到有本會傳道講你所論述的,我就會堤防他.如果要我接待他,我是會拒絕的,正如約翰長老交代的,免得將來審判在別人的惡事上有分.

正如前述,大家是代號,有個好處,免了人情包袱,可以直指真理.我寫這些,一是提醒你當初教你這些的,不論是誰,最好提防他.二是點出你的錯誤關鍵,讓其他人去判斷.不是喊口號的就是弟兄,也不是奉耶和華名來的都是先知.總要謹慎判斷,就是天使來了,看異象了,若所傳和過去長久以來所學的不同,我都是保持謹慎的態度,我把這態度點解出來,特別是在一大堆口號和標語的轟炸中.至於保羅對這類在教會裡散佈的偏差道理所指責的,那就更嚴厲了.

2017/06/17

神國生活一定要有的生活模式

神國生活一定要有的生活模式

先學會每天固定禱告,再養成讀聖經的習慣.

兩者都是神國生活一定要有的生活模式.但這要練習,自己訓練自己,不是天生就會,天生一定不會,慢慢練習就會熟能生巧.每天的禱告,神會把神的性情一點一滴加到人的裡面.讀聖經就漸漸不枯燥了,遵行真理就覺得有成就感,對於世俗不好的事就自然覺得沒意思.長此以往,從裡面開始被改變,當裡面充滿了,外面自然就顯出來.

不是從外面去強求,那會很累.叫做"假裝",來信耶穌還假裝,太累了.但要從裡面開始,只有一條路-就是每天一個人的禱告.剛開始時間短沒關係,重點是持續.只要持續,漸漸時間就會加長,因為你自己會覺得需要.

其實就是這麼簡單,從固定的禱告開始,固定的讀聖經開始.這絕對不是天生的,一開始都是知道對,卻很懶得去做.剛開始要勉強自己去做,要把時間排出來,這就是神國的一種學習,也就是保羅所說的"操練敬虔"的最開始.一開始先求有,慢慢再求品質,連基本的"有"都沒有的話,絕不可能突然一天之間變得很敬虔,很有品質.

受洗前三年,如果能養成每天禱告的習慣,每天讀聖經的習慣.比聽再多課還有價值.因為聽的東西要有價值,也是要靠你裡面的聖靈,那些聽的東西才會成為活生生的,不然只是死知識.

2017/06/16

(林前13)愛的詩篇的正意

(林前13)愛的詩篇 的正意

(林前 13:4-8)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 * *

讀聖經,一定要看前後文,更需要禱告,靠聖靈求明白.聖經上每一個事件發生時,聖靈都在現場,若聖靈願意,你可以超越時空,進入那個現場的氛圍,很多事自然就明白了,連當時每一個人在盤算什麼,在交代場面話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不要光聽神學家怎麼講,就人云亦云.

一,當時的情況

再講一次,保羅在(林前13)並不是在"歌頌"愛,而是在"指責"他們-因為他們用屬靈的恩賜在角力,在較勁,在比誰比較"屬靈",在較量誰的"神學"才正確,這是因為他們被哥林多城東邊不到70公里的希臘哲學重鎮-雅典大學城的自由學術風的各種學說所影響,參混進入他們所聽到的真理.信徒開始在教會比學問,心羨那種哲學家智慧的虛榮,但那些都是人的學說,怎麼可能如真理的一是,彼此認知當然不合,不合又堅持就產生爭競,一產生爭競,派系就形成,這些參混哲學的假道理也開始影響到信徒對罪的觀念,也就是有些派系開始支持犯亂倫罪的信徒,認為那不算罪,不需要嚴正處理,因為希臘哲學對這種性亂交是有一套解釋的理論基礎的.派系形成,使得本來簡單清晰的真理,被攪和模糊而莫衷一是,以致教會在處理亂倫這件事上,遇到極大的阻力.整個教會被撕裂,連舉辦聖餐時這種角力與爭競,互別苗頭的戲碼也沒有停息.

連聖餐都混亂,那平時聚會的較勁與角力的情況就更不用說了.為了要顯示自己派別的優越性與正當性,就在"講台"與"靈感"方面去表現.典型的狀況是,在聚會中搶發言,搶講台,或搶著站起來說自己受到聖靈感動,搶空檔在聚會中站起來,嘰哩咕魯地用平時禱告用的靈言"表現"自己受到聖靈感動,但是,其實聖靈根本沒有感動他,因為聖靈並沒有感動另一位會翻方言的同靈去翻譯出來.結果不同派系在聚會中搶著"表現"自己受到聖靈感動,直接站起來說靈言,以間接證明自己這派有聖靈的支持.這方如此,那方也不示弱,你會講靈言,我不會嗎! 弄到後來,聚會就是一堆人搶著站起來講靈言,根本沒有人翻譯,沒有人任何人聽得懂,連搶著站起來講靈言的人自己都不懂.這樣的聚會,保羅指責他們,他們像響的鑼和鈸,聲音夠大,卻一點沒辦法造就人,大家聚會看他們表演就夠了,哪裡有任何神的聖言與真理被表明出來,讓人聽懂了可以去反省自己,察驗自己而在受到造就呢?

至於講道,本來也是早就有規矩的,保羅在此待了一年半.怎麼聚會怎麼講道早就立下了規矩.現在問題是,上講台的人已經分門別派了.我這派上去就講我的哲學理論,那派就不服.等到輪到那派的人上台講道,這派就不服.聚會根本成了競技場.

二,針對混亂的特定情況加以糾正

所以,保羅要解決這個問題,才拿出"愛"來引導他們.(愛,Agape,這字在希臘文就是指聖潔的,無私的愛,從神來的愛,不同於人間愛情,感情,知性欣賞的情愫等用字).

保羅不可能不准他們講道.聚會本來就是要宣揚神的真理,讓人學習,讓人自我查驗.所以保羅用"愛"這個角度切入,來告訴他們要用"愛"(指聖潔的愛)來做這件事.因為真有這種愛的人,心裡所想的,都是別人的好處,別人的受造就,別人可以變得更聖潔,變得更像神,用這種"聖愛"的態度去講道,去運用屬靈的恩賜,才會對,才不會變成像現在哥林多教會亂象叢生的狀態,變成連亂倫大罪都搞不清楚是否要處理的狀態.

三,經文的正意

所以,保羅才說了這樣的話.

(林前 13:1-3,和合)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林前 13:8,和合) 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林前 13:13,和合)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說方言的亂象,講台上講道的亂象,這裡都提及,正是那時哥林多教會的亂象.後面提到的全備的信,賙濟窮人,捨己焚身,是為了加強糾正他們對"講台講道"與"聖靈感動"的錯誤作法與錯誤認知.那些恩賜都是從神來的,是為了要彼此建造的,並不是像他們拿來較勁,自誇,表現自己比別派"屬靈"的鬥爭工具.

(林前 13:4-5,和合)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

-注意看保羅這裡的敘述,所謂"愛的詩篇"這段敘述裡,保羅講這"愛"(Agape),都是站在"別人的好處"上去描述,不是站在"自己以為好,以為對"的角度去定義.更不是在告訴我們要去包庇罪惡,不責備罪惡,為了情面包藏罪惡,甚至容許罪惡,將罪惡合理化,這都是切割掉前後文,人自己延伸出來的想法,完全不是保羅的原意.保羅在(林前13)講的愛,都是從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相對的"態度或動作"去描述的,意思就是優先考慮別人能成聖更完全的好處,優先考慮全體教會是否能更聖潔完全的好處的動作或態度去說的,這正是當時哥林多教會信徒所缺乏的,雖然他們會講道,會說靈言,但是都沒在考慮別人的好處,都沒有愛,所以講道,靈言都成了作秀,較勁,比劃.哥林多信徒的紛爭,就是滿腦子想得只是"自己"-自己的哲學,自己在教會的地位,自己影響力,自己比別人強.

四,錯解愛的詩篇去做污穢聖殿的事

所以,現在禮品店裡,基督教書房裡,到處都掛滿所謂"愛的詩篇",保羅當時並不是在歌頌,而是在解決問題,針對他們"自私自利"的問題,點出他們在"愛"上的缺乏,並直接用他們需要有的"動作"或"態度"來定義愛,都是針對當時特定的情況來講的.

真的要把"愛的詩篇"拿來作為一種通用型的論述,依保羅文脈,最重要的關鍵的就是-所謂"愛",就是要使別人得造就,可以變得更聖潔更完全.而絕對不是假裝和睦,使他繼續耽溺在罪惡之中,使教會不敢明講什麼是罪,不敢責備犯罪,模糊信徒聖俗的界線,大家都犯就沒甚麼關係...等等這類邪惡的解釋,絕對不是!

(林前 3:17,和合)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每一個信徒,連最小的一個因此走差,神必要追討這罪)

五,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高舉愛的詩篇,拿來講我們不要指出教會的罪惡,我們不要處理教會的大惡,對於罪惡的責備不用太嚴厲,輕輕講,多說好話,這樣教會才能保持和睦嘛,這樣教會才有愛的氣氛嘛! 這種解讀完全割裂保羅的原旨,與保羅原來的意旨背道而馳,而這樣引用愛的詩篇做這種方向應用與宣導的人,是污穢教會的元兇,魔鬼的差役,必要受到萬劫不復的刑罰.

(林前 13:13,和合)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有人拿著這句經節目空一切,無視基督的律法,教會的聖潔,應有的規矩,模糊真理的界線,這種人必為自己的邪惡付出代價.(帖後 2:10-12,和合)...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太 18:7,和合)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耶穌基督-

2017/06/12

什麼是神的愛? 聖經中所講的愛?

什麼是神的愛? 聖經中所講的愛?

整個聖經所啟示的,就是神自己-就是向人類顯明-神,獨一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

一,神是公義不能容忍罪惡的.

祂是公義的,不能容忍罪惡的.照這標準,犯罪的天使,犯罪的人,無一倖免,都要進入永遠的死滅,死而又死,永無寧日,永無絕期.

二,神要救拔陷在罪惡挾制之中的人

但神又是憐憫的,不忍見到祂所愛的人,與魔鬼同受永刑,所以祂安排了拯救的計畫,一步一步地,將人從罪惡裡拯救出來.

這個拯救的計畫,從創世之初就開始了,在伊甸園就開始了.只是人看不懂,不能明白神的心意.

三,神的愛是使人脫離罪惡而得生,不是降低是非標準而不處理罪惡.

而神的公義與憐憫的兼顧,不偏不倚,皆要成全,這就是神的愛(Agape),聖經裡用到這個字,都是指聖潔的愛,而不是人自己以為是的的那種肉體的愛,知性的愛,感覺的愛.一定要注意,聖經裡提到的愛,是像神那樣的"聖愛"(Agape),這種愛,結果絕對是符合公義與聖潔的,如果表面上說是愛,結果卻違反神的是非標準,這就不是出於神的,而是世界的,是鬼魔的.例如,神所憎惡的同性戀,也說自己是一種愛,是至高無上且不能被禁止的愛,這就很好判斷,因為聖經所記,從舊約到新約皆提到,這是為神所憎惡,這不是從神來的愛,它違反神的聖潔與創造的美善,這是一種大惡,在神面前是非常邪惡的,被神極端厭惡的.所以,不是一抬出"愛"的大帽子,高喊"愛"的口號,就說平安,沒事,大家一定會得救.如果這麼簡單化,聖經一本那麼厚幹嘛? 只挑一兩句話講神的救恩,新約的福音,那神寫聖經那麼一大本不都是廢話,多餘的.這種高舉"愛"的福音口號下面,通常包藏罪惡,你好我也好,你犯我也犯,大家平安,神很愛我們,都會得救的.完全是假福音,假基督,假教會.

四,舊約是神的愛,律法更是神的愛

所以,回到聖經,神藉著聖經向人所啟示的神,是公義的神,所以祂必不無視罪惡,又,他憐憫人,所以要找方法替人解決罪的問題.這個拯救的關鍵,就是神自己來承受,來承受罪惡應受的刑罰,使人重新有真正自由的抉擇權-生命樹或善惡樹.這就是神的愛,這個愛是從創世記一開始就被表明出來,所以不能說,新約的中心是愛.這是西方錯誤神學觀的錯誤道理,完全不明白神整個創造更新的大經綸.

神的愛,必須從整體聖經的中所顯示出來神的一致性表明出來.所以舊約新約必須融會,必須一起關照,才能顯明神的愛.

沒有舊約,就沒有律法,沒有律法,神的公義就沒有標準,既然沒有標準,神拿甚麼審判人.有良心阿,但是良心因為罪惡而漸漸塵封,失去作用,失去作用就可以不受審判嗎? 神的公義絕對不變,必要審判必要死,所以神先頒布律法,是讓人知道甚麼是罪,靠著律法,人可以漸漸撥開被罪蒙蔽的良心.這不是在救人嗎? 這不是愛嗎? 聖經明明地說,律法是屬乎靈,是善的,一句白話,律法就是神的愛.律法的總綱-十誡,就是神的愛.人要學習這律法,就是接受神的愛,學習神的愛,也就是學習神的公義,聖潔和憐憫.因為,律法就是將來審判的標準,能學習律法,用神的標準去愛神愛人,行事為人,就可以逃避將來審判時不被定罪.這就好像,末日審判的期末考必要臨到眾人,而神先把答案標準告訴你,在那之前,都可以用那標準去準備,如果準備得好,最後審判就不會永死,反而能得到永生.這樣看,律法不是神的愛嗎?

這就很確定地告訴你,律法是愛,律法就是神的愛,律法是為了救人,不只是為了定罪,律法告訴人,撥開人被塵封的良心,人人知道,你做甚麼就會死,你做甚麼就會活,給本來必死的人指點出一條生路,這不是愛嗎? 只是律法告訴你活路的同時,也告訴你你若違反律法的標準,結局還是死,就如同沒有律法以先,人已經在罪中是必死的一樣.以色列雖然有了律法,卻違背律法,這審判的標準就告訴你,你並沒有藉著律法從罪惡中出來,這就等於又回到沒有律法之前的罪惡狀態中,這樣,律法雖告是神的愛,但你不遵守就沒有意義,雖然神愛你,告訴你審判的標準,試圖喚醒你的良心,幫助你離開死亡,但你無視律法,不行律法,不走生路,結局還是必死.

五,律法是神的愛的第一步,第二步是聖靈

這就是說,律法是神的愛,只是人喜歡罪惡,知道善惡而行不出來,結局還是死,就像聖徒聚會聽道,如果行不出來,知道善惡有甚麼用,結局還是死.但遵行不出來導致信徒死亡就是神不愛你嗎? 就是律法害的嗎? 斷乎不是,律法是善的,律法是聖潔的,律法是神的愛,是人的罪性,使人滅亡,這就要靠另一個救恩的法寶-聖靈.

所以舊約啟示的律法是愛;新約賜下的聖靈更是愛.斷沒有說新約才是愛.這樣說完全看不懂神的愛,完全只停留在希臘哲學論神的淺薄,完全不能明白神的公義與憐憫皆要成全,絕對不改變的堅定.

六,律法要求的只是肉體,新約要求的是全人的聖潔

神的愛是要幫助人完成律法所求的義,也就是要幫助他們達到神自己所訂的是非標準,達到像神那樣的聖潔.

神的愛不是讓耶穌一人來做到,然後來個大放水,讓信耶穌的人都不用那麼嚴格了,犯一點罪都沒關係了,神要求的聖潔,我們耶穌做到了,嘿嘿,我不用做到,我得救了,只要信就好了.這就是"新約的中心是愛"的錯誤觀念,假道理,神學家的希臘哲學式神學,引人進入滅亡的假教會所傳揚的假福音,假道理.

七,神的愛,就是要人成為聖潔,像天父那樣,才能得救.

這怎麼可能! (太 19:25-26,和合)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這就是真耶穌教會所一直強調的"靠聖靈","要被聖靈充滿",新約的中心,這步到位,舊約所要求的律法的義也同時被成全了.

八,結論,甚麼是新約的中心思想?

(羅 8:4,和合)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說到底,新約的「聖靈」,是要來幫助神的子民去達成-在舊約中所一直無法達成的「律法的義」。耶穌的門徒靠著聖靈不只能真認識舊約中摩西律法的精神與真意,更能靠著聖靈藉著生活的實踐而將摩西律法內化,質變成新人。信徒依著真理,靠著聖靈操練敬虔,完成得救的功夫,使自己得救.也就同時完成了律法所要求的義。新天新地,全都是義,有義居在其中,完全沒有一絲不義與污穢。

信徒得聖靈之後,邪靈還能進去嗎?

Q:信徒得聖靈之後,邪靈還能進去嗎?

A: 

照主耶穌所講的,不能.除非聖靈已經離開.

(太 12:29,和合)人怎能進壯士(指撒旦)家裡(指被鬼附的人),搶奪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指制服撒旦),纔可以搶奪他的家財。 

-主耶穌這裡用一個比喻,來說明聖靈與邪靈相爭人的身體.而且說明自己趕鬼是靠著神的靈,而在這個比喻中,壯士就是指邪靈,捆住壯士的,就是指聖靈.意思就是,聖靈比邪靈的權柄更大,比那壯士還強.

-同樣,當聖靈住在人的裡面,比聖靈弱的邪靈,也是不能夠反過來搶奪屬神的產業的,除非聖靈離開了,裡面沒有聖靈了,是空屋了,邪靈就能夠再進去.


Q:那麼,聖靈會離開信徒嗎? 

A: 會.當人自己去犯罪,沾染污穢而不及時潔淨,以致聖殿受到玷污,那麼,聖靈就會離開了.

以西結先知在(結8-11)非常細節地描述了這個真理,其實就是神自己在說-聖靈是會離開聖殿的,而且為什麼會離開.神說祂已經給了他們太多次的機會,但他們硬心不悔改.選民將偶像接到心裡去,表面上繼續聖殿的崇拜,暗地裡卻在拜巴力,長老聚在聖殿厚牆的廂房裡拜不潔淨之爬物,人民在聖殿的門口拜女神,祭司在祭壇的前面拜太陽,這些都是表面侍奉耶和華,卻心裡戀慕邪神,以致殿受到玷污,耶和華的靈從至聖所的約櫃兩基路柏之間升起,移動到院子,再移動到殿東邊的門(gate),然後離開聖殿,移動到東邊的橄欖山,最後升上去,離開了以色列民.

以西結看見的這異象,是在靈裡所見,也就是在講屬靈的色列將有的事,並不是只是在講歷史.屬靈的聖殿,就是"每一個"(every)信徒.當信徒玷污自己,不及時悔改,潔淨聖殿,那麼,聖靈就會離開,因為聖靈是聖潔的,不能居住在污穢的所在.


A:

掃羅身上的聖靈與邪靈

從受膏者(受聖靈膏抹)掃羅王的身上,這個真理可以再從這個角度被發掘出來.掃羅受膏,之後就被神的靈充滿,說起靈言(受感說話),這靈言就是先知之靈所發出的神的話,又叫說預言.正如今天信徒受聖靈之後說出靈言,雖然聽不懂,但卻是在靈裡訴說神國裡的奧秘.

他受聖靈了,也曾被聖靈充滿了.但後來違反神的命令,故意犯罪了,還遮遮掩掩的不承認,不悔改,神給他幾次機會之後,聖靈就離開,邪靈就進去了.


1.掃羅受聖靈說靈言,這時掃羅裡面是神的靈.

(撒上 10:9-10) 掃羅轉身離別撒母耳,神就賜他一個新心。當日這一切兆頭都應驗了。 掃羅到了那山,有一班先知遇見他,神的靈大大感動他,他就在先知中受感說話。

-這是一個信徒的開始,身分如同王子,是君王般尊貴的祭司.

2.掃羅受邪靈,雖也有類似像說靈言的狀態,但裡面卻是邪靈.

(撒上 19:20) 掃羅打發人去捉拿大衛。...(撒上 19:22-24) 然後掃羅自己往拉瑪去,到了西沽的大井,問人說:撒母耳和大衛在那裡呢?有人說:在拉瑪的拿約。 他就往拉瑪的拿約去。 神的靈也感動(激動驅使)他,一面走一面說話,直到拉瑪的拿約。 他就脫了衣服,在撒母耳面前受感說話,一晝一夜露體躺臥。

-受聖靈說靈言是意識清楚,不會把自己的外袍(象徵義行)給脫了,而且失去意識,倒在地上裸露下體,然而在外觀上,他還是有像"說靈言"的動作.

3.聖靈離開,邪靈進去

(撒上 16:14) 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

-掃羅不是受了聖靈說出靈言了嗎? 是,但是他後來違背神命,又繼續撒謊並不悔改,動機不良,逞其私慾,聖靈就暗暗離開,邪靈趁機進去,他裡面就是邪靈了.但外表還是有"貌似"受聖靈時的說靈言.一般人分辨不出來,但撒母耳卻知道,旁邊接近他的人卻都知道,那已經不是聖靈.

-邪靈可以進去曾經受聖靈的信徒,為什麼? 因為他像掃羅違命,硬不悔改.耶和華就允許,聖靈離開,邪靈就進去,他自己不知道,但旁邊的人卻知道.

-主耶穌對這種情況早就講過了.(太 12:43-45,和合)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 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 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

4.邪靈進去,看果子就知道了.雖然他的外表還是貌似有"說靈言"的動作,但行為是"赤裸身體"啊.

-主耶穌對此還是講過,他只講最簡單的判斷方法-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太 7:15-20,和合)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5.掃羅身上聖靈邪靈的結論

-受聖靈說靈言是被立為神的兒子(神的王子)的憑據.

-受聖靈之後,必須順從聖靈,遵行真理,否則,人的身體-聖靈的居所若受到玷污而不及時潔淨,聖靈最後會被迫離開,邪靈就進去.

-邪靈進去,他就不對勁,多疑焦躁恨惡爭競,時好時壞,但表面上他還是有說靈言的動作,但那已經不是聖靈了,不是每個人都能判斷,但教會裡一定有人能夠看出來,就像撒母耳和親近掃羅的人,他們都是心知肚明的.

必吃奶油與蜂蜜?

必吃奶油與蜂蜜?

Q: (賽7:14-15)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與蜂蜜。奶油&蜂蜜,分別是什麼意思? 

(賽7:22) 因為出的奶多,他就得吃奶油,在境內所剩的人都要吃奶油與蜂蜜。所以是指"豐富"之意嗎? 是指靈性上的豐富,是嗎?


A:

先簡答,必吃奶油與蜂蜜 -> 指聖地必然荒涼,表示神必審判他的子民的決心.

* * *

一,(賽1-5)整卷書的大綱

(賽1-5)是全部以賽亞書66卷的大綱-猶大國和耶路撒冷犯罪必被刑罰擄掠,但之後神必拯救,使公義之苗重新生發.

二,進入細節

1.第一個啟示-猶大耶路撒冷必毀滅與重生

(賽6)開始,進入整個大綱的細節敘述.落實於歷史上的時間點-烏西亞王死的那一年開始講.這年,以賽亞得到的啟示,仍是大綱式的-主差遣以賽亞去警告,但預先告知以賽亞他們一定不會聽,直到聖地聖城都荒涼,但是,神會留下餘種,等待將來重新生發.

2.第二個啟示-顯出猶大耶路撒冷的罪

(賽7)是在歷史上另一個時間點受啟示.是亞哈斯王的時候,亞蘭王和北以色列聯盟來攻打南國猶大的時候.這次事件,神要顯示出猶大國的"不信"(faithless,不信實,不信靠)之罪,言外之意他們只信偶像,這罪本來是在裡面,神必須將他們裡面的邪惡顯現出來之後,才能定罪刑罰,不然在裡面的沒憑沒據,怎麼審判?

神的方式是要以賽亞去告訴亞哈斯王不要怕北方聯盟,我耶和華仍是你們的神啊,甚至我耶和華特別優待你-給你可以隨意求一個徵兆,無論多難多大的徵兆,就是在天上,在陰間,我耶和華必然實現出來讓你看到,這樣你就不至於害怕懷疑,到底耶和華是真能保護我的嗎?

結果拜慣了偶像的亞哈斯,完全沒信心,用虛話敷衍以賽亞,他說-我不試探耶和華.(真是專業信徒,明明不信,都還能講出宗教術語,敬虔樣貌的場面話)

3.神給的徵兆實現-證明神的可信與人的不信

耶和華早就知道這種人的邪惡,但要將他裡面的邪惡詭詐顯出來給眾人,後人都看到,所以記載下來了.但同時,也要顯示出耶和華是真的大能的神與慈愛的神,所以祂主動給亞哈斯一個徵兆-童女懷孕.用這個徵兆的實現來證明神自己的大能與慈愛,當然,這個童女懷孕的徵兆是給當時眾人和我們現在後來的信徒看的.

神說,我主動給的徵兆是-童女懷孕,而且這孩子的名字將被稱為以馬內利.當這個小孩子長大,到了12歲(律法之子)的時候,他必很容易就吃到奶油與蜂蜜.為什麼呢? 因為那時,廣大的北國和南國所在的應許之地,地那麼大,人卻非常稀少,都早被擄光了,以致於這地所出產的奶油和蜂蜜,因為供過於求,所以隨處可得.也就是說,在這孩子12歲之前更早的時間,我耶和華早就將你所害怕聯盟的北國與亞蘭兩國,都滅了.

這樣,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是神,也就知道,你亞哈斯所代表的猶大與耶路撒冷,是多麼的邪惡了-對主動愛著他們的神完全不信不理,滿腦子巴力亞斯他陸偶像.

所以,在當時,應該真有這麼一個童女懷孕的事發生.因為北國滅於BC722,所以童女懷孕這事,必然發生於BC722之前至少12年.也就是大約在BC734左右,按歷史,亞哈斯在位是743-715,所以,亞哈斯親眼看見這徵兆實現-親眼看見北國和亞蘭皆被亞述滅國,看到北國和猶大之大地人煙稀少,看到奶與蜜因為人少而多到吃不完,看完之後7年,亞哈斯死,希西家繼位,以賽亞的預言應驗,神的徵兆實現.給當時的猶大耶路撒冷人看見,也給現在的信徒看見.

2017/06/01

得聖靈說靈語是一種恩典(G1431)而不是一種屬靈恩賜(G5486)

得聖靈說靈語,是神的救法中一種必需的恩典(G1431),而不只是服侍聖徒的一種屬靈的恩賜(G5486)

成為神的兒子,所必須從水和靈生的救法中,其中,得聖靈說靈言是一種恩典(G1431).而經過從水和靈生的恩典(G1431)進入神的國的信徒,神賞賜給他們不同的屬靈專長,可以彼此建造,這種特殊的能力叫做恩賜(G5486).

1919和合本,無論是得聖靈說靈言的G1431,還是造就教會特殊屬靈專長的G5486,全部都翻譯成"恩賜";同樣,大部分英文聖經,也無視G1431與G5486的不同,而通通翻譯成"gift".為了顯示出這種混淆的錯譯,導致對重要真理的錯解,在此,暫時保留G5486原文的中譯為"恩賜",而將G1431改譯為"恩典",以示區別.


一,神賞賜給聖徒們不同的屬靈專長,可以彼此建造,這種特殊的能力叫做恩賜(G5486).

-先來看看聖經在講到每一個信徒,可有可無的屬靈專長是哪一個字,通通都是用G5486.

1.(林前 12:4) 恩賜(G5486)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2.(林前 12:8-11) 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 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G5486), 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繙方言。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3.(林前 12:27-31)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G5486)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豈都是使徒麼?豈都是先知麼?豈都是教師麼?豈都是行異能的麼? 豈都是得恩賜(G5486)醫病的麼?豈都是說方言的麼?豈都是繙方言的麼? 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G5486)。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

4.(羅 12:6-8,和合)按我們所得的恩賜(G5486),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5.(彼前 4:10-11)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G5486)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G5485)的好管家。 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二.成為神的兒子,所必須從水和靈生的救法中,其中,得聖靈說靈言是一種恩典(G1431).

-這種靈語就是(番3:9)所預言的-清潔的言語; 是(弗6:17)所提到-神的聲音(rhema),也就是靈的寶劍; (太4:4)主耶穌所說維持靈命的神的口裡所出的聲音(rhema,和合誤譯為"道"); (路2:17)天使傳話發出的靈語(rhema); (路3:2)臨到施洗約翰的神的話語(rhema); (約3:34)主耶穌自證自己是神所差來的,因為他說出"神的話"(words of God),意思是神的兒子,神的族類才會講的那種靈語.

-暫時簡單列出幾處神給人恩典聖靈與伴隨之靈語的經文.這種得聖靈後所說的靈語,是天上的語言,連天使都說這種靈語,靈言禱告的時候,這裡面有靈的食糧,靈的活水,是攻擊污靈的利劍,是與神直觀地交流方式,是在靈裡熟練真理的奧秘,聖靈如果是力量與智慧,那麼靈言禱告就是開啟這種強大靈力靈智的開關.這怎麼能忽視呢? 靠著人自己的那點理性思維,要踐踏魔鬼? 太高估自己了吧,神的能力要賞賜給人,藉這聖靈,而靈言禱告就是渠道與開關.

1.(約 4:10) 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G1431,恩典),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

-這段話是主耶穌親自解釋,是指"受靈浸"後,將可以從腹中流出活水,就是指受聖靈後會說靈言這件事.也就是說,受聖靈的"說靈言"這件事,主耶穌用的是G1431,而不是(林前12)中提到的服侍教會的一種特殊"說方言"的特殊能力,每一個人可有可無的"說方言"能力是一種G5486.但一定要受聖靈的說靈言則是用G1431.

2.(徒 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G1431)的聖靈;

-正確的譯法,應為-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恩典(G1431),也就是聖靈;

3.(徒 8:18-20) 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 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 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罷!因你想神的恩賜(G1431,恩典)是可以用錢買的。

-受聖靈,是一種恩典(G1431),也就神設立的一種必要的救法,而這種必要的救法中,神用"說靈言"來顯明,讓自己和別人可以判斷,到底這個人是否已經經過了神必須的救法,如果有,就進入下一步,如果沒有,他就必須完成這一步.因此,受聖靈的"說靈言"是一種必要救法的驗證,並非(林前12)所講的,一種可有可無,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有的"說靈言"恩賜(G5486).

4.(徒 10:44-45) 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 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G1431,恩典)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

5.(徒 11:15-17) 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 我就想起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 神既然給他們恩賜(G1431,恩典),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神呢!

-神用"受聖靈"來證明,神也揀選外邦人.受聖靈如果靜靜的,那麼彼得就無從判斷了.真神既然用"受聖靈"來作證,就必須給任何一個肉體的人一個明顯可以感知的證據,所以,受聖靈的"說靈言"是一種外顯可見的現象,讓人可以判斷.


三,小結

一個人沒有(林前12)裡"說靈言"的恩賜(G5486)並沒有關係.但是,如果一個人沒有(約4)受靈浸這恩典(G1431)的"說靈言",就表示他還沒有受聖靈,也就是還沒有從靈生.那麼,照主耶穌講的,他就不能進神的國了.這可是生死交關,能否得救的大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