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2

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太 12:31-32,和合本) (31)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32)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太12:31,呂振中)故此我告訴你們,一切得罪人和毀謗人的事、都可以得赦免,惟獨謗瀆(同詞∶毀謗)聖靈,總不能得赦免。

(太12:31,ASV)Therefore I say unto you, Every sin and blasphemy shall be forgiven unto men; but the blasphemy against the Spirit shall not be forgiven.

"一切可被赦免的罪"是指對人的冒犯,也就是說,人得罪人,只要弟兄間互相赦免,神都是會赦免的,但從經文特別指出"得罪人的事"就可知,並不包括那些"不是得罪人"的罪與毀謗(其實就是得罪神),這個檢驗在下一節(太12:32)就立刻的到驗證.ASV英譯中的unto men,是修飾sin and blasphemy,而不是forgiven的對象,因為forgiven不需要受詞.改寫成簡單句如下:

Every sin and blasphemy (unto men) shall be forgiven ; but the blasphemy (against the Spirit) shall not be forgiven.

32節,得罪"人子"(神在肉身顯現)可被赦免,褻瀆"聖靈"(神蹟奇事出於神的靈)在現在及末日(和合本譯"來世"誤)不得赦免.就正是31節的說明,兩節是同意思,只是講的更清楚.

所以,不能將"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一句經文抽離前後文及脈絡來解釋.神國的子民有"致死的罪"是舊約新約聖經都被題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