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7

你的信救了你?

Q:耶穌說-你的信救了你,這是甚麼涵義? 是說只要相信耶穌就得救嗎?

A:

1.(太 9:20-22, 和合修訂) 這時,有一個女人,患了經血不止的病有十二年,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 因為她心裏說:「我只要摸他的衣裳,就會痊癒。」 耶穌轉過來,看見她,就說:「女兒,放心!你的信(faith)救了你。」從那時起,這女人就痊癒了。

2.(可 5:25-34, 和合修訂) 有一個女人,患了經血不止的病有十二年, 在好多醫生手裏受了許多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反而更重了。 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夾在眾人中間,從後面來摸耶穌的衣裳, 因她想:「我只摸到他的衣裳,就會痊癒。」 於是她的流血立刻止住,她覺得身上的疾病好了。 耶穌頓時心裏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 門徒對他說:「你看眾人擁擠着你,還說『誰摸我』呢?」 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 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faith)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你的疾病痊癒了。」

3.(路 8:43-48, 和合修訂) 有一個女人,患了經血不止的病有十二年,在醫生手裏花盡了一生所有的,但沒有人能治好她。 她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經血立刻止住了。 耶穌說:「摸我的是誰?」眾人都不承認。彼得說:「老師,眾人擁擁擠擠緊靠着你。」 耶穌說:「有人摸了我,因為我覺得有能力從我身上出去。」 那女人知道瞞不住了,就戰戰兢兢地俯伏在耶穌跟前,把摸他的緣故和怎樣立刻痊癒的事,當着眾人都說出來。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faith)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

4.(可 10:46-52, 和合修訂) 他們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離開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盲人,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 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了起來,說:「大衛之子耶穌啊,可憐我吧!」 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着:「大衛之子啊,可憐我吧!」 耶穌就站住,說:「叫他過來。」他們就叫那盲人,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在叫你啦。」 盲人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裏。 耶穌回答他說:「你要我為你做甚麼?」盲人對他說:「拉波尼,我要能看見。」 耶穌對他說:「你去吧!你的信(faith)救了你。」盲人立刻看得見,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5.(路 18:35-43, 和合修訂)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盲人坐在路旁討飯。 他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他就呼叫說:「大衛之子耶穌啊,可憐我吧!」 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大衛之子啊,可憐我吧!」 耶穌就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他到了跟前,就問他: 「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耶穌對他說:「你看見吧!你的信(faith)救了你。」 那盲人立刻看得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給神。眾人看見這事,也都讚美神。

6.(路 7:36-50, 和合修訂)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那法利賽人家裏去坐席。 那城裏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裏坐席,就拿着盛滿香膏的玉瓶, 站在耶穌背後,挨着他的腳哭,眼淚滴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 ... 於是他轉過來向着那女人,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又用頭髮擦乾。 你沒有親我,但這女人從我進來就不住地親我的腳。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 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愛的多;而那少得赦免的,愛的就少。」 於是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罪都赦免了。」 同席的人心裏說:「這是甚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faith)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

7.(路 17:12-19, 和合修訂) 他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痲瘋病人迎面而來,遠遠地站着, 高聲說:「耶穌,老師啊,可憐我們吧!」 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檢查。」他們正去的時候就潔淨了。 其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給神, 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這人是撒瑪利亞人。 耶穌回答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裏呢? 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給神嗎?」 於是他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faith)救了你!」


* * *

你的信(faith)救了你.

faith,希臘文編號G4102.這字並不只是"相信"(believe)的意思.而是對基督的整個信仰:包括相信基督耶穌是救主,耶穌就是預言中的彌賽亞,相信他教導的方法,信靠他的教導去做,...而這個完整的對基督耶穌的信仰(faith),就是信從他對真神所應許救恩的說明和解釋.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是會完全遵照著他所闡明教導的救恩內容與方法去努力,將來必能進神的國.

"信靠"耶穌的教導,就有了神,不"信靠"他的教導,就連神也沒有.要特別注意:是信而"靠",也就是靠他的話去行,才會得著新約的應許-生命(永生,來世的)和平安(今生的),不是相信(believe)而已.鬼魔也相信(believe)耶穌是神的兒子,但鬼魔不會得救.約翰長老說,犯罪的就是鬼魔的兒子,他所說這些故意犯罪而不悔改的,並不是講外邦人,而是相信耶穌的人,也就是當時教會中的某些信徒.

對基督耶穌的信仰要成為行為,這就衍生出(faith,G4102)這個字的另一個非常重要的意思,就是信實,信用,也就是遵守承諾的意思.而這個"信實"的意思是和"簽約"相關的.這個"合約"就是新約,甲方是神,乙方是信徒.乙方對耶穌的教導要遵守,要持守到底,合約中甲方對於"賜永生"的應許才會被神實現.若乙方不照約定去做,不堅持守約到底,約就毀了,永生的條文就失效了.舊約就是這樣被以色列人毀了.舊約是約,新約還是約,約的原理都一樣.唯一不同的是:新約的持守,有應許的聖靈來幫助,不靠聖靈的幫助去做到約定的內容,結果就和舊約一樣,絕對沒有果子,結局必然焚燒.

你的信(faith)救了你,應譯為:你的信仰救了你.而"救了你",是說你已經進入了-神藉著耶穌設立的救恩.進入救恩只是開始(在當時是指血漏得醫治,瞎眼得開,罪得赦免,痲瘋得潔淨,並不是指將來得永生),要守約堅持到底,最終才能真正得救.亞拿尼亞夫妻受洗得聖靈,是標準的新約信徒,只是欺哄聖靈(犯第3誡,第9誡)就被聖靈處死了,新約對屬靈子民裡面的要求比舊約更高,因為是靈裡的約,不再是肉體的約.亞拿尼亞事件是神在教會初期,所建立的新約時代的判例,真看得懂就會更謹慎敬畏神,更會厭惡有些外教會"相信(believe)就得救"的假福音了,因為這害人不淺啊.

3.在耶穌之前,聖經中就常記載義人xx,如義人約伯,施洗約翰的父母,都被神稱為義人,聖殿中晝夜禱告的寡婦,抱耶穌的西門...,因為他們敬畏神,專心遵行神的律法,這些人當然會得救,也一樣是藉著耶穌的血,雖然那時耶穌還未流血,但他們離世的魂被神歸在義人之列,神在末日大審判之前一樣會讓他們的魂藉著耶穌的血稱義,歸入基督的身體,末日,身體復起,義魂新靈與身體,合在一起變化,得永生.


* * *

新約和舊約都要遵守神的規矩.遵守的內容,就是神的誡命,律例,典章.

最大差別,在於新約的遵守,神給我們一個新心(heart),和一個新的靈(spirit),有了這個新心和新靈之後,只要切實照著耶穌和使徒的教導,一定可以達到誡命律例典章的要求,而這種達成是在律法之下的舊人所絕不可能達到的.所以才說,我們新約的信徒這種能行出的義,不是靠自己行出來,而是靠聖靈行出來.是倚靠聖靈能力去做到,去做的還是人,不是說聖靈自己去做到,信徒涼快一邊等進天堂,有這種想法懶惰的人必不會有果子.

新約,也不是說耶穌一人做到律法的要求,進而廢掉律法,所以我們已沒有律法的約束,只要相信(believe)耶穌是神,就等著進天堂得永生.

新約裡的信徒,所擁有的新心和新靈,就是人子耶穌的心和靈,就是他當初在肉體中能勝過世界的心和靈,如今神把這心和靈賜給我們,使我們也能像長子一樣,在肉體裡面達成律法所要求的義.信徒受浸時是藉著耶穌的血被稱為義,這樣神才能將至聖的物-新心,新靈,聖靈,純正的話,放進我們這個被血潔淨過,被膏聖別過的器皿.原本卑賤的器皿有了至聖之物的浸潤而漸漸變化,最終才能變化成新酒和新皮袋.而變化的主體還是人,聖靈和餅只是幫助,人自己還是要決定是否要喝靈的水,吃靈的餅,也就是說決定要不要遵行耶穌教導的方法,順從神的誡命律例和典章,選擇權,決定權還是在人自己啊.


* * *

新舊約轉折的關鍵經文:

(結 11:19-21)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 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 神。

注意,新約有了新心,新靈,目的"還是"是順從神的律例典章,何況誡命.新舊約共通的是十誡,誡命條文永遠堅立,十誡沒有新舊約之分,因為十誡是神親自頒布的.但律法(律例典章)卻是藉著摩西傳達的,摩西在當時就是中保,所以希伯來書說,律法卻是藉著中保設立的.而耶穌就是新約時代的摩西,就是新約的中保.他在地上時對律例典章重新做了更深入的詮釋,原來不是肉體的條例,而是靈裡的實際.至於十誡,他可是明說,我來絕不是要廢掉誡命.

十誡是貫穿新舊約的.有差別的只在律例典章部份.而律例典章的部分,其條文還是同一套,只是它所指的意涵是不同的,在舊約時期,其內涵就是條文表面的意指;但在新約時代,其內涵是條文背後的意指,就是靈裡的真意,並不再是其表面所指的"肉體的條例".保羅在羅馬書的說明中,把這部分,就是律例典章(律法)解釋成兩種律法,它既是肉體面的律法,也是靈裡的律法.所以律例典章既是舊約時期以色列人肉體的律法,也是新約時期屬靈以色列人靈的律法,也就是說,律例典章既是舊約時神國的律法,也是新約時教會(屬靈神國)的律法,只是一個是文字表面的意思,一個是文字背面靈裡的意思.

在新約時代的屬靈以色列民,雖然有了新心和新靈,有了遵守誡命律例典章的基本的生命能力,但不靠聖靈,本能的力量不強健起來,還是會有不遵守的情況,這種情形,神早就在以西結書中應許要賜選民新心和新靈的預言之後,立刻說了.

(結 11:21)至於那些心中隨從可憎可厭之物的,我必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014/02/20

受苦的婚姻

Q:我的婚姻一直亮起紅燈宜路走來坎坎坷坷,夫妻在一起都為錢而爭吵,先生沒有穩定的收入,三步五十跟我借錢,借不到就向我娘家爸爸借錢,一直到現在也有兩三年了,也沒說要還錢,不只一次借錢連生活費都只有幾千塊,很想跟我先生離婚可是孩子的監護權在我先生上,請問我可以要回監護權嗎?

A:...

Q:我先生已經很久沒來教會領聖餐禮,長久以來一直找我麻煩,我禱告很久求神看顧夫妻能平安順利通過考驗,請各位網友告訴我,我跟孩子如何和我先生生活下去, 撒謊,已經是我先生對待我慣用的手法.

A:

妳有沒有從聖經去了解,身為妻子的妳現在應該怎麼看,怎麼做?就是神的觀點是怎樣,不是人的觀點.神的觀點只有一個,人的觀點很多.

如果沒有,要先弄清楚"神的看法",神的教導.如果不知道聖經對這種問題的教導,你要怎麼跟從耶穌呢? 怎麼從神得幫助和福氣呢?

大部分的人遇到狀況,都會說聖經的方法是"理論上",以給自己的方法找到合理的出路,稱之為"實務上","現實上".你已經在控告自己的先生了,即使是事實,可能也不符聖經.

我的經驗是,找出神的教導,清楚神的方法.然後努力照做,一定做不下去,就只好去禱告求做下去的能力,一心不二,認定神的話,照神的話做本來就是門徒的本分,耶穌就是這樣子,神還要他去死,他也是照做,所以他雖然死了,還是活了,並且比死前更榮耀.耶穌的經歷就是神要鍛鍊我們的經歷.約旦河的經驗不是神先分開水,我們才走下去,是腳先踏出去,水才分開.

過了這關,海闊天空,這是我的真實經驗.神讓我展翅,如鷹上騰.而我知道,後面還有更大的約旦河,但相對的,有第三層天可以上去.唯一的憑藉,聖靈的能力.具體的方法,足夠的禱告,敬畏神,看自己是死的.沒有自己的時候,很多事就容易了,想到的只有神的話.能力就出來了.

凡要救自己魂的,必喪掉魂;凡為我喪掉魂的,必得著魂.

為耶穌喪掉魂,不單是指殉道.而就是指生命生活中以達成神的旨意為唯一目標,而不顧自己喜好感覺的專一行動.


Q: 我先生在外面亂交朋友也學會抽菸喝酒.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曾經在三更半夜喝酒,騎摩托車回家途中撞到電線桿,還很勇敢的爬起來騎回家,是神 憐憫我和孩子要是嚴重車禍死亡怎麼辦,主有聽見我的苦,我的痛,我知道神 在管教我先生,我已經盡本分也曾跟我先生溝通過,他已經麻痺了變的是非不分,我先生的家人都是在教會中長大的,如今變成了一國兩制,目前只有我跟孩子來聚會,領聖餐禮,善惡對敵,我在教會做聖工,是被我先生攻擊,為了孩子的信仰,我與我先生的家人成對敵,因為我先生的家人雖是第五代的信仰,但是他們行為與未信主一模一樣.

A:

你若繼續往這樣的方向想下去,事情不會改變.
你想求神讓你離婚,並且拿到孩子的監護權嗎?


Q: 我應該改變自己,學會交給神.只要我把孩子顧好,把家顧好.不要把錢借給他.他想做什麼?我也管不著,不要管太多我先生他們家的事,主耶穌會幫我討回公道,婚前對我不坦白,隱藏的事在婚後慢曼浮現出來,正所謂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對的事,若想隱藏,在神 面前是藏不住的,經上說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

A: 不要以惡報惡,倒要以善勝惡.弟兄尚且要如此,何況夫妻!

結為夫妻,就是一體.不要受外邦人思潮的影響,那條路別想了.神可以使死人復活,妳先生和夫家要改變,對神來說是小事.但神為什麼不立刻解決,你沒錯啊,妳都對啊!那神的旨意是什麼?

在患難中要思想.若是為義受苦,更要抓住神的教導咬牙遵行下去,那這苦將來的賞賜就大了.

其實你的情況聖經有記,長一輩的信徒也有很多一樣的例子.有位從不發怨言,任憑丈夫無理對待,偷錢,沒米沒鹽,她自始至終不吭一聲,堅持自己的本分,自己去打零工賺一點錢維持家計.只要丈夫回來,該吃飯就煮飯給他吃,衣服髒了破了就替他處理好,還要顧小孩子,對公婆該有的對待按著本分去做.反正為人妻子該做什麼她就做什麼,不發一言,支持她的就是神的道理和不住的禱告.長老說這位姊妹的先生後來終於回來了,成為一個很像樣的男主人,但一樣沒說什麼,道歉什麼.這老姊妹仍一本初衷,一往如常,她怎麼想,沒人知道,總是這個家是對了,回到神的道理上了.

當然也有鬧離婚的.真離了,也有再嫁娶的,總之,神的國一樣甚麼人都有,所不同的,神在看,天使在記,以後一次總結算.

使徒彼得有段話,你參考一下,你的處境令人同情,但神允許這事走到此境,必有祂的安排.

(彼前 3:1-6)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即使有不順從這道的丈夫,也可以因為妻子的品行(不用言語)就被感化過來, 因為看見了你們敬畏、純潔的品行。

你們的妝飾不該是外在的──編頭髮、戴金器或穿華服, 而應該是心裏隱藏的人,有着不朽的素質,就是柔和安靜的靈,這在神面前是十分寶貴的。 其實,從前仰望神的聖潔婦女,也是這樣妝飾自己,順服自己丈夫的, 就像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一樣。你們若行善,不怕任何威嚇,就是撒拉的兒女了。


Q: 我先生曾逼我去作保,因生意經營不善,必須跟銀行貸款,但銀行對他們財務信用,提出規定必須配偶作保證人.為此事我們夫妻關係是每況愈下,感謝神 讓他們能償還貸款的錢,也讓我平安無事.四年前我公公意外死亡,屍體被檢察官解剖,那天主耶穌親自讓我去出事現場觀看,家裡的人沒人通知我,從那起我知道神與我同在.

A:在神的國裡,被神認同的人大都是受過委屈,受過精煉的.

大衛王預表爭戰得勝的王-耶穌.大衛非常會打仗,但他所愛的兒子背叛他,要殺他.為了王位,殺爸爸,夠窘迫了.若不逃亡,就是死;想辦法回京,又怕傷到愛子.是敵人就好辦了,自己兒子追殺爸爸,那是什麼滋味?

約瑟單純斯文,直話直說,被親哥哥丟進曠野的坑底,拉上來,不是回家,直接被賣身.又一個被至親背叛出賣的例子,這種痛怎麼處理?愛不下去,恨也不是.殺了他們?那父親的感受是什麼? 到埃及,孤單無助,幫助人,人卻完全忘了他,這又是被遺棄的痛.好不容易混到日子稍好過,對他好的人要與他"更好",約瑟因為敬畏神,得罪了那個有權勢的女人,又一次,對他好的人,翻臉像翻書,把他丟進冰冷孤寂的深獄.約瑟的明天在哪裡?還會有之前漸漸好轉的好運氣嗎?因為要遵守神的話,約瑟看不到明天,也許就要面對這冰冷的獄牆,老死獄中,啊!父親,連個平安都捎不出去,就要在這被世界遺忘的角落消失了. 年輕的約瑟已經經歷過三次被出賣.所以我相信,他必然是個早熟的人,智慧也在這些經歷中鍛鍊出來.在哪裡? 就在日復一日,夜復一夜的痛苦中,矛盾中,淚光中,仰望中...

死,才得生.真死過,就沒什麼好怕的了,也沒什麼好怨的了.因為活著的,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我了.驀然回首,只剩下感謝.


Q: 那天送孩子去上心算課完.原本要回家.卻覺得自己反常開往這條路走,心血來潮要去看我公婆,沒想到在開往這條路上看到許多警車,救護車,和圍觀的人,仔細一看看到我婆婆跪在地上哭喊著,我先生在我婆婆旁,屍體從下午找到傍晚,當天正是漲潮時刻,一直到退潮才找到屍體.

昨天我公公還在我身旁喝我泡的茶,今天就離世了,我夫家的人把我當外人,沒把我當媳婦,因為我三番兩次曾告訴他們要重視安息日聚會,也告訴他們孩子不讓我公婆帶,因為你們並不看重宗教教育,重視聚會,而且跟許多朋友聯合攻擊聖經的話,教會離我公婆家用走一分鐘就到了,但心不在教會,記得聖餐禮剛領完私下就批評傳道所說的嫁娶外邦的問題,我覺得我必須帶孩子離開這樣的家庭,要離開沒那麼容易?

A: 你前面說的都對,但帶孩子離開這個家,要辨別是否真是神的意思.

我也曾有這樣的困境,但若非姦淫的緣故,主耶穌清楚說明,夫妻是不可離婚的,雖然我也能體會你愛孩子,對家裡不好的信仰環境可能帶給孩子潛移默化的影響而憂心,但離開家就等於散了,表面上顧到了孩子,卻可能違背了神所重視的婚姻,是好是壞,你有把握嗎?

孩子其實是很敏感的,既然可以和你去參加聚會,就可以試著把你的擔憂和窒梧和他們明講,不是一次,隨著孩子漸漸長大,可以講的更深入,讓他們漸漸明白自己的處境,常常提醒他們,他們信仰和成長的環境比一般正常的家庭更嚴苛,即使是在這樣的環境中,還是要珍惜已有的,即使是信仰不好的爸爸,和阿公阿嬤.反而更要有倚靠神,珍惜學習真理的機會,一起禱告祈求父的憐憫.既然生在這樣的家中,就照著神的道理去求改善,求好轉.出生的環境難道不是出於神?也許神特別要栽培他們,所以這麼早就給他們這樣的環境,而你看清楚了,不是他們的守望者嗎?教導者,和道理的的示範者嗎? 馬利亞懷耶穌時,當時她可是死罪,要被石頭打死的,為什麼是我?誰知道那是極大的恩典.有信徒見異象,將來進入天國,門打開了,排在第一個的就是耶穌的母親瑪利亞.

孩子需要提早面對現實,你必須把孩子當成人,而不是把他們當孩子,這樣的孩子反而早熟,懂事,敏感.真的把他們帶走了,其實衍生的問題更多,光是尊重神設立的婚姻這事上,不是就做了最相反的示範了嗎? 孩子漸漸長大,嘴裡難開口,心裡怎麼想.你向他們解釋的種種原因,教會教的真理,自己懵懂的思緒,在他們的裡面怎麼相合,不會使他們困惑嗎?

我曾想一走了之,一躍而下.但最後一個念頭,我不能使我的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沒有父親.所以我定了志向,從今後我活著,即使卑賤,至少可以讓孩子還有個爸爸,至少可以幫他們打理臭襪子髒衣服,至少他們以後到學校天表格,不會在父親欄遲疑,當我這樣看自己,卑微至極,神的光就照了我,使我得安慰,得智慧,從絕望中拉起了自己,也能夠幫助孩子了.

(羅14:7-9)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因為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我們若死了,是為主而死.

那麼,活也好,死也好,我們總是屬於主的。基督死了,又活過來,就是為了要作死人和活人的主.

(林後5:15-17) 他替眾人死了,是要使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替他們死了又復活了的主而活。 因此,從今以後,我們不再按着肉體的觀點來認識人;雖然我們也曾按着肉體的觀點認識基督,但如今我們不再這樣認識他了。

因此,如果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經過去,看啊,都變成新的了.


Q: 如今我已搬離那個拜偶像的家庭,先生也沒意見,因為長輩說的話,都對,他們認為孩子太小不懂去教會不是敬拜神 而是帶孩子玩,以搬離四年了偶爾也會去看婆婆,孩子幾乎很喜歡參加教會活動,分別為聖,孩子還是少跟不敬畏神 攻擊神 的人再一起,喜歡說是非攻擊傳道,對神 的道理不清不楚,孩子最好不要讓這種人帶,以後我會後悔,也難對神 交賬,小叔娶主外的人表面上夫妻感情很好,但是私下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我婆婆一直替我小叔隱瞞,一直到領聖餐禮他卻不敢領,我婆婆盡一直要他領,我阻擋我婆婆他不能領,會害死他,我婆婆盡跟別人說我這媳婦很白目.

A: 你已經離開?分居了? 你夫家不是第五代信徒? 婆婆也是信徒,為什麼說是拜偶像的家庭?

你小叔的事,是他自己與神的事.你可以把道理提醒他,但你並沒有權柄堅持他應該如何.

你的行為,對一半,錯一半.聖餐的道理,吃不吃,是自己省察,不是別人省察.
(林前 11:28)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我想,女人的言行若是讓人覺得太強勢,會令人反感,導致更多的嫌隙.

在神的國裡,要時時謹慎.對一半,錯一半,也算全錯.掃羅為王,為以色列民的戰事焦急,合情合理,並沒有錯,但不能成為犯其它錯誤的合理說詞,他逾越了份際,做了祭司才能做的事.你是妻子,保羅不許妻子教訓丈夫,何況夫家其它的長輩.

全錯的道理很容易判斷,半對半錯的聲音,使夏娃犯罪.亞當其實是有判斷能力的,他吃,是為了夏娃才吃的.

* * *

(仔細再看,可能是這樣)

你的夫家是第五代信徒.但你的娘家,也就是你的親生母親,卻不是,她仍然敬拜偶像.
而你多年前離開了夫家,帶著孩子投奔到母親家,大約住了4年.

現在是離開的是娘家,也就是未信主的母親家.原因是母親家偶像的信仰對孩子會有不良的影響.

也就是說,你先後離開了兩個家.是這樣嗎?


Q: 我未曾想要離婚,因為後果不堪設想,我只是回想過去的日子, 我也不明白神 的意思是什麼,我只是看不過去. 如今他們一無所有,想從我身上挖一些錢,但他們挖不掉我身上無形的精神食糧,信仰這條路要不斷追求長進,我娘家未信主這條信仰的路,我吃盡了很多苦,是條不歸路,有人卻輕易放棄,我卻得來不易,我只有一個單純的念頭,我很討厭反駁神的話.

A:

你如果已經有能力了,像約瑟一樣,就應該向他們施憐憫.而不是像以東一樣,看著犯罪的以色列遭神懲治而袖手旁觀.以東也是以撒的兒子,是以色列的弟兄.以東對以色列遭神懲治不但不加搭救,還幸災樂禍,這就成了他的網羅.神後來向以東討罪,明說就是這原因.以東一族到希律王之後,史冊的記載就不再見了,這族裔很可能滅了.

(約3:17)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因他得救.
同樣,我們是神的兒子,祂留我們在世上,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世人因我們得救.

你若知道自己是對的,你對家人欠福音的債.你身上的精神食糧不是白白得來的嗎?怎麼好像是你自己的,怎麼來的?神的恩賜,那就白白捨去吧.你稍好一點的財物是自己賺的,是,不是神的恩賞嗎? 約瑟並沒有把來求糧的弟兄,看成是來挖錢的.

主耶穌在地上時,傳神的話,講神的道,猶太人反駁他,質問他,主耶穌像摩西一樣,柔和謙卑,只是好好的把正確地道理不厭其煩的說明,並沒有跟他們爭論.

(雅1:20-24,呂振中) 人的忿怒並不能生出 神所要求的正義來。 所以你們既脫去了一切垢污和滋生蔓延的惡毒,就該以柔和之心接受那釘根在你們心裡的道-那能救你們的道。

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來迷惑自己。 因為人若只是聽道、而不實行,就像一個人用鏡子察看自己生來的面貌。 一察看了,便走開,隨即忘了自己是什麼樣子。

你的話裡面,有怨恨,希望是我的錯覺.他們有錯,但你毫無可責嗎?神的兒子可以說,是他們的錯,逼得我不得不做出違背道理的事情嗎? 你沒有死,原來的你還非常強勢.

看遠一點,看不遠遵守聽到的道理就對了.甩了夫家,然後呢?他還是你的丈夫啊.他還是婆婆啊.


* * *

(哀3:25-40)

凡等候耶和華,心裏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

人仰望耶和華,安靜等候他的救恩,這是好的.
人在年輕時負軛,這是好的.
他當安靜獨坐,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

讓他臉伏於地吧! 或者還會有指望.
讓人打他耳光,使他飽受凌辱吧!

主必不永遠撇棄,他雖使人憂愁,卻要照他豐盛的慈愛施憐憫.
他並不存心要人受苦,令世人憂愁.

把世上所有的囚犯 踹在腳下,在至高者面前扭曲人的公正,在人的訴訟上顛倒是非,這都是主看不中的.(但)若非主發命令,誰能說了就成呢?

是禍,是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
人都有自己的罪,活人有甚麼好發怨言的呢?
讓我們省察,檢討自己的行為,
歸向耶和華吧!


Q:我無能力,我是無用的人,我沒權管長輩如何做?因為我不想再發生類似的事情,有人犯十戒之一,領聖餐禮,被神 管教,如今他.....來6:6,要順服丈夫也要看丈夫有順服基督?醉酒,辱罵,威脅這樣的人,你能跟他...... 我有幫助我先生過,但反過來咬你,為了保護我爸爸必須跟我先生警告,我沒把他說的話錄音起來交給警察算已經不錯了.太7:6

A: 回家吧.像主耶穌往骷髏地佝僂而去.

其實,他可以不必去,他沒有錯,他可以求父差天軍下來,但他沒有.一路跌撞喘哮,汗血模糊,還是去了.

為了什麼? 遵行神的話.
會死嗎?主耶穌知道,一定會.

這場爭戰無人能免?
什麼是爭戰? 這就是.
什麼是得勝? 這就是.
結局呢? 你知道的.

(啟19:11-14)

我看見天開了,看啊,有一匹白馬!那騎在馬上的,稱為「忠信」和「真實」的,他按公義來審判和爭戰。他的眼睛如同火焰,頭上戴着許多王冠,身上寫着一個名字,這名字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

他穿着浸過血的衣服,他的名字稱為「神的道」。 眾天軍都騎着白馬,身穿又白又潔淨的細麻衣跟隨他。

* * *

白馬,就是真教會.騎白馬的,是我們的主,我們的元帥-主耶穌.緊跟著他,就是追隨他在世時的行跡,像他一樣的聖徒,必然得勝.他之所以充滿能力,必然得勝,是因為他穿的是浸過血的衣服,那就是耶路撒冷的大勝所濺的血,不是敵人的血,是他自己的血.他爭戰得勝,是在他的裡面,但世人卻以為他是輸了.

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這裡的"審判"(judge)不是審判罪人,這裡是"判斷思想",審斷明白神旨之意,也就是耶穌在面對生死壓力和神的旨意衝突時,他怎麼去判斷,怎麼去思考.而"爭戰"就是明白神的旨意之後,他的心怎麼"做選擇",怎麼"做決定",怎麼"去行動".這裡是說,耶穌當時面對這種嚴苛的生死關頭,在他的裡面,思考和抉擇,全是按著神的"公義",就是"神的道(word)",就是神的話,簡單的講,對聖徒來說,就是所聽的道理.後面提到的穿著潔白細麻衣的天軍,就是我們之中能得勝的.哪些人能像耶穌一樣得勝? 也是騎著白馬的,就是真教會的信徒中,能緊緊跟隨耶穌,像他為了尊行父的旨意(對我們來說就是遵行道理)而不顧自己的安舒和生死的.

耶路撒冷的惡人,惡劣的環境,糟糕的教會,荒唐的丈夫,都是神所允許的.為什麼? 壓迫義人能像約伯一樣發出光來,最終親眼見神.

2014/02/19

信心不夠怎麼辦?

Q: 信心不夠怎麼辦?

A: 信心要有根基,才會越來越大.

信心像芥菜種,是得生長的,是一種生命.芥菜種長大得有根啊.沒根怎麼長大? 懸空的信心? 每次求求看,像求籤,丟銅板.這種沒有根的信心,永遠是種子那麼小,像吃奶的嬰孩.

什麼是根基?就是真理,就是道理.

你的"信耶穌"是什麼意思? 只是"相信耶穌是神",需要時求祂,祂就來幫助你?是這樣的信仰的話,很簡單啊,聖經都可以丟掉了.也不需要聚會學習真理了,聚會是從學習聖經中"真認識"神.不是報到點名,用出席率來維持與神的關係,以備需要時祈求,祂可能才會幫助我,赦免我.

信心是從聽道而來,不讀聖經,不明白真理,不了解神的旨意,不在行道中體驗神的能力,怎麼會有"真信心"呢?這次祈求危機解除了,下次祈求怎麼神沒替我解決?2次沒用,3次沒用,就沒信心了.因為祈求沒有應驗嘛!2年沒得著,3年...,5年,唉,信不下去.還是要識時務為俊傑,光靠聖經理論不一定每次都有效,對吧? 結論就是對神的信心"沒了",為什麼? 祈求沒應驗嘛.應驗了就自然有信心了.可是神真難捉摸...這麼不確定,有時還是要用人的方法,很多乾脆也不靠神了,連禱告都懶的禱告了,可是生活不順遂一來,還是想靠神,又禱告不下去,遂自承這種窘境為"沒信心"了.

這種信仰不叫"信心",甚至不叫"信耶穌",這樣的信仰是"拜偶像",把耶穌當金牛犢,心態是有拜有保佑,所以去聚會是報到,順便維持人際關係.信耶穌的原文意義是"信從耶穌",要"信"更要"從",真"信"才能"從",信而不從,講白了就是拜偶像.只想神幫你解決問題,對他的旨意毫不關心,喜好行為照這自己的喜好慾望來.

信耶穌的意思是:不只"相信"他是獨一真神,宇宙主宰,還要"從"祂的旨意與命令.行祂旨意的,才叫門徒.只有"從"-去做,才能在倚靠聖靈能力而出的行為中經歷神,印證祂的話是真的,是絕對信實的,雖然從現實看是不可能的.親自經歷了神的同在,信心才會越來越大,隨著經歷恩典的經驗越多,印證聖經的教導是真的有效,信徒在與神同行的生命經驗中,有真理,有恩典的互相佐證,信心當然就越來越大,也就更"真認識"神,靈裡的喜樂因之越大,地上的事自然越來越淡,就不會只求地上的事,更不會以神是否成全物質的事來感覺神是否同在和存在了.

要有真信心,其實很簡單-1.每天足夠的禱告2.常常思想咀嚼神的話.3.明白了立刻改過去行,尊主為大就看是否有照道理而出的行為.

不禱告,不讀經,不行道.絕對不會有信心,也絕對是撒在路旁的種子,雖然進入救恩,但終不能結果,最後就是篩出來焚燒,比不信的人更可憐.


Q:在現今誰敢說信心是大? 你去問長老他們、看誰有保握說:我奉主耶穌基督之名、你起來行走吧!叫死人復活!只要一句話!叫"全醫院裡的病人全都好了!",醫院去喝西北風! 停止惡行!

所以信心不足誰沒有、大小也不是、犯了死罪更不是、重點是在任何的環境下都不能"棄真 神",然後再回去"拜假神"那真是死定了.

信心是:相信神是慈愛、善良、恨惡、公義、無所不知的神! 知我們心靈一切的軟弱.


A: "信心"跟長老有什麼關係? 用長老能不能行神蹟來定義信心,還是把地上物質的事拿來看神的國.

信心的對象是真神,具體的內容是對"神的話"的信賴,所以信心的大小是從一個人是否完全遵從"神的話"來定義.因為這種遵父旨意到底"有行為"的信心才能使人得救.行神蹟只要道理傳的對,聖靈就會印證,就會有神蹟奇事.而行神蹟的是神,不是長老,長老也不會因行神蹟就得救.行出神蹟的長老如果不堅持遵守神的話,那他行神蹟的信心能救他嗎? 主耶穌早就明說過,答案是"我不認識你".

真信心是把遵守神的話看得比自己的生命(今世的魂)還重要,因為信心的目標是永生,不是看得見的物質的今世.有真信心能為主人不顧性命的,是那隱藏的七千人,不是看外表,尤其是"頭銜",你的眼光歪斜了.

2014/02/16

耶路撒冷會議的結論?

Q:牛肉烤全熟可以吃嗎? 可是實際上裡面還是有血啊.所以能不能引保羅的話說,吃不吃都無關緊要了,神的國不在乎吃喝.保羅在羅馬書中說 無論潔淨不潔淨的動物都可吃,但是仍然必須放血嗎? 他們說耶路撒冷會議禁止吃血只是為了跟猶太人聚會合一的需要,因為在聚會中有用餐.

A: 猶太人吃的問題有三方面1.宗教上祭偶像之物.2.宗教上祭神之物.3.日常生活可吃不可吃的潔淨與不潔淨之物.當時猶太人不必多解釋就能分得很清楚,而16世紀改教以來的外教會卻一直混在一起了.所以外教會可以吃豬血.有些連拜拜的東西都可吃無所謂.

不潔淨的活物不可吃,和不可吃血是兩件事,仔細讀一下利未記就知道了.不可吃血是神在與交代祭司處理祭物時,告訴祭司,祭肉是聖的或至聖的,必須要潔淨的祭司才可吃.有些祭物,包含無酵餅,甚至有酵餅是獻的民眾也要吃.神在交代這些祭物什麼人可吃,甚麼人不可吃時,特別要祭司注意對祭物的處理,千萬不可把處理祭物中"血的部分"和"脂油部分"拿來吃,吃祭物的血和脂油的,是死罪,那人必要從民中剪除.神交代至此,順便強調這件事極為重要,連民眾在自己的地方(指日常生活中)也絕不可吃血.所以血是在分享祭物和日常生活中都不可吃,吃了靈命必死.

再次勸您,你受到外教會的觀念影響.聖經的真理第一靠聖靈,第二靠敬虔.不花工夫靈言禱告絕對無法進去以得到得救的智慧,反而會得到敗壞的理性.

Q:他們說,羅馬教會當時大部分都是外邦人,既然不可吃血這麼重要的真理怎麼不談? 卻說什麼百物都可吃,神的國不在乎吃喝這種言語,要如何解釋呢?

A: 耶路撒冷會議的決議是聖靈和使徒們定意,而聖靈就是耶穌.主耶穌和眾使徒就是建立教會的根基.這會議的結論寫成白紙黑字的信"發文"告知各地教會後,聖工興旺,信徒靈裡喜樂大增.

外教會解經家的意思是說,這個結論在後來羅馬書中被參與過耶路撒冷會議的使徒保羅推翻了嗎? 還是保羅才過幾年就忘記了? 還是說保羅當初只是想藉眾使徒開會的多數決來鞏固外邦信徒不用受割禮的法定地位,而其實,他心裡早就認為吃血沒關係,只是這次會議吃血問題沒有挾帶過關,所以後來保羅天高皇帝遠地宣講他"凡物都可吃"的神學見解,吃血也無所謂?

這個重要會議的結論中,特別提到"禁戒吃血"的這件事,是在當時的各教會行之有年的簡單道理,外邦信徒尚且清楚,更何況原本就熟悉利未記的猶太信徒.保羅在羅馬書之所以不提"禁吃血"的事,是因為這是大家都太熟悉太清楚,以致不用再多費口舌解釋的事.就像今天總會發文要各教會洗禮時要注意山洪安全及國家山林管制區的政府規定,但不會在公文裡再次說明洗禮必須要全身入水,面向下,要在活水...等等細節,因為這不用講,大家都太清楚了.我們不能說看見真耶穌教會的公文,針對洗禮場安全及國家法令的提醒中,沒有再次提到必須在活水中,全身入水,面向下...等等基本道理的描述,因而質疑如果洗禮的方式這麼重要,怎麼在發給各教會提醒"施行洗禮注意安全及法令"的公文裡沒有被提到呢?就說真耶穌教會現在已經不堅持原本洗禮的教義了.

羅馬書是寫給當時非常熟悉教會裡基本道理的信徒,故保羅只需要就有疑問爭議的部分加以闡明(顯然割禮問題陰魂不散),不需要再去講"不吃血"的基本道理.而且吃血和吃食物的潔淨與不潔淨,根本是兩碼事.吃血是祭物的處理問題,等級如同聖餐.而可吃不可吃,潔淨不潔淨之物的規定是在講分別為聖生活,這只要再回去仔細看利未記的記載就可以明白,兩者雖然都與"吃"有關,但神是在不同的方面講述的.就像總會今天發公文告知各教會"吃素和不吃素無關得救,不需困擾",不能把它解釋成:因為公文中沒有再次強調"不能吃血",所以就推論說,真耶穌教會認為,吃血已經無所謂了.或能這樣解釋嗎?

外教會的聖經commentary又多又漂亮,以前我也是仰之彌高,但後來養成靈言禱告的習慣,幾年下來,再回頭來看,沒有幾個的commentary是對的,一看就知道哪裡錯.

Q:感謝神,我對不吃血其實有個理解, 就是 神說 我的肉我的血,可吃可喝我們既然把耶穌的血喝了就代表跟神連為一體了,這就好像是新婦新郎合而為一的概念,是生命的結合,所以不吃血就是不要有小三的意思.不知是否可以這樣理解!

A:血是有肉身的活物才有.神是靈,沒有血,沒有肉.所以不能說聖餐中的血是神的血和神的肉,嚴謹地講是人子耶穌的血,和人子耶穌的肉.而且人子耶穌的血和肉,在復活前和復活後是有分別的.

1.聖餐是血與肉方面的聯合,就是魂與身體方面的聯合

人子耶穌復活前的血,是義人的血,是神的羔羊的血,是亞當後裔的血,就是舊人的血,是被地上的大祭司們所殺而流出來的,是在律法之下,為成全律法的要求而流出來的血,是地上耶路撒冷裡的血,是大水浸裡的血,是神在接受福音受浸禮的人身上作記號的血.

人子耶穌復活後的血與肉,是屬靈的大祭司自己為教會所剝開的身體與流出的血,是靈體的血與肉,是神的頭生兒子的血與肉,是新人的血與肉,是天上的大祭司為屬靈的以色列人所獻上無瑕疵的血,是洗罪的泉源裡的血,是為屬靈以色列人在受浸歸神後所誤犯的罪而獻上的各種祭中需要的血,是天上的耶路撒冷聖殿裡的血.聖餐中的血和肉,是復活後的人子耶穌的血和肉,那是經過死,又復活的血和肉,是有大能的生命在裡面的血和肉,不是人子耶穌受死前的血和肉.耶穌受死前的血和肉還沒有復活的大能在裡面,人子耶穌死後復活得榮耀,他的血和肉裡面有復活大能生命的能力,我們把這種血和肉藉著靈的運行,吃進我們裡面,與我們肉身的血和肉聯合,復活大能生命的能力在我們裡面,誤犯的罪才能得贖,並有耶穌的魂的性情.他的肉裡面有能力使我們將來已腐化的肉體復活,以與靈和魂一起結合變化,肉體變化成靈體.

不吃血是"敬畏"的觀念,因為血就是活物的生命(魂).神的創造,今世的生命(魂)是在血裡,血就代表今世的生命,不吃血是尊重神所創造的生命,並不是以血是"不潔"的觀念而不吃,反而是因為血這東西的主權是神的,是贖罪專用的,是"聖別"的.是因為尊重神用"血"這物作為救贖之物而不吃,不是因為視血為不潔而不吃.

偶像後面就是污靈,污靈也是靈,就像天使也是靈,就像神是靈,靈無骨無肉無血,污靈和天使沒有肉身,所以沒有血,也沒有魂,只是靈.因此吃血不能想成是和污靈聯合,吃祭鬼的物也不能想成是與污靈的肉身聯合,靈沒有血,也沒有肉,根本不會與人的血和肉聯合.只有神成了肉身的人子耶穌,才有血和肉,才能作為與人聯合的食物.有血有肉的信徒,才能藉聖餐與復活後耶穌的血和肉聯合,得著他大能的生命.血是為贖罪,就是贖魂,因為魂在血中.而有耶穌復活大能的肉在我們裡面,可以叫我們將來已死的肉身復活起來,潔淨的魂回到復起的肉身,我們長成結了靈的果子,就是有耶穌形象的靈也回到復起的肉身,三者一同變化,復起的肉身變化成靈體,新人從裡到外,完成更新之功,新造完成.萬物也跟進,變化進入新天新地,舊世界如脫去舊衣服,被火銷化終於無有.

2.領受神的話並遵行出來,是靈的吃食,是靈的方面的聯合

人吃鬼的祭物,是人的靈與鬼的"話"聯合,靈的話就是靈;喝鬼的杯也是人與鬼的靈聯合.吃神的祭物是與神純正的"話"聯合,喝祭神的杯是與神的靈聯合.聖餐的聯合是魂與肉身的聯合,祭祀之物是與受祭的靈聯合.主耶穌曾說,我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故純正的道理是信徒新靈的食物,信徒吃了純正的道理(神的話),行出來,靈會長大,神的形象和能力就會出來了;吃下了被魔鬼變造偽裝的神的話(污靈的話)會被撒旦欺矇,整個思想情感變成敗壞的智慧與悟性,行為悖逆神只是時間問題,若沒有及時潔淨,稗子就在信徒裡面漸漸長起來,果子出來時,犯罪的行為就會出來了.故吃祭物的聯合是靈的聯合.

所以要被聖靈充滿,道理聽了要禱告,要咀嚼,要反芻,要明辨,在教會裡聽道尚且要如此,更何況網路上一堆外教會神學,不要拿了就吃下去.連在教會裡若有靈言講道又被翻譯出來,尚且要明辨省察,更何況浩瀚如海的神學文獻呢?很多本會菁英死在神學裡,不進去都很謙卑,一進去就驕傲起來,進入敗壞的理性.撒旦不是橫眉豎眼的粗魯大漢,牠是極有智慧,能力,權柄.位階在天使以上尊貴的受造之靈,從牠出來的理論與詭辯,非常有系統,條理明晰,有脫俗不凡的氣質,但是最後會顯露出高抬自己,鼓勵你不靠神,靠自己,其實就是靠撒但教你的假方法,假道理.

3.神藉著唯一的救法(就是教義,夏娃唯一造法;方舟唯一造法,聖殿唯一造法),為信從純正福音的人,提供了人與彌賽亞在魂,身體,靈三方面的聯合,使信從正確福音並堅信而持守到底的人,得不斷得著復活的人子耶穌其生命的大能,能夠有耶穌基督的性情,生命與能力,為勝過世界和這世界的掌權者提供了最基礎的潛力.而不是這樣就完成了,人得努力遵照神的救法得著持續的供應和漸漸強健的靈的能力,通過試煉,成為精金.

* * *
順便提一下耶路撒冷會議.

很多外教會說只要禁戒四樣:1.偶像的污穢 2.姦淫.3.勒死的牲畜4.血

很奇怪,下一句話也是會議結論,怎麼自動視而不見了呢? 雅各長老總結聖靈和使徒們的定意全文是:

(徒 15:19-21)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A.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
>這是指不用行肉身的割禮,只是針對這件事.

B.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因為神國的律法很多,對從小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律法書的猶太信徒來說,這四樣非常熟悉,熟到根本不必講.但對外邦信徒而言就沒有那麼清楚了,因為不是從小就接觸,在會議結論中講到"不用"行割禮的同時,很怕他們想當然爾地認為其它誡命也"不用"了,故馬上反過來在"要遵守"的這面,去特別強調最容易誤犯的這幾樣,是"特別"拿出來提醒,告訴外邦信徒,雖不用行割禮,但並不是說摩西五經全廢了,十誡全廢了.真是這樣的話,今天舊約聖經根本不用存留了.

C.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這句結論最常被人忽略,所以非常多人錯解耶路撒冷會議的結論,以為只要遵守前述四項.這句是說,摩西的書,就是摩西五經,在各世代,各處會堂,只要是相信獨一真神的人,都會被教導,在安息日誦讀摩西五經而學習了解神的旨意,這部分外邦人信了耶穌之後自不會例外,但摩西書的細節很多,會議結論就不贅述,當然也無法在一只公文上把摩西五經講清楚.會議決議及公文書信只是確認外邦人不用受割禮,免除猶太信徒為難外邦信徒的畸形發展,至於其它道理各地教會在教導舊約聖經時,外邦信徒就都能夠學習到神國的規矩.

而十誡本是猶太人生命中重要中的最重要,信耶穌的猶太信徒仍視十誡為當然中之當然,根本不必講的事情.耶穌並沒有廢掉誡命,這事他親自說過.12使徒也沒有廢掉誡命,保羅也沒有廢掉誡命,在新約聖經中,猶太人"信耶穌"的意思是:相信-木匠的兒子"耶穌",這個人,就是經文中應許要來拯救他們的彌賽亞.而"不信耶穌"的意思是:大部分猶太人不相信-"耶穌"這個人,就是經文中提到要來拯救他們的彌賽亞.新約聖經中的"信耶穌"與"不信耶穌",對猶太人而言,並不是信不信有神,而只是信不信"耶穌"這個人,就是舊約經文中預言要來拯救他們的彌賽亞.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信不信耶穌跟摩西律法的存廢根本沒有關係.耶穌要猶太人信從他,是要他們藉著耶穌所傳福音中的方法來達成摩西律法的要求,並沒有要他們不信摩西-指摩西五經,他還曾說過,你們若不信摩西,怎能信我? 信耶穌只是靠著"耶穌的能力"成全律法的要求,而不是靠著"自己的能力"來達成律法的要求.律法本來就是在講靈裡的事,故保羅稱之為"靈的律"(law of spirit).猶太人"信耶穌"和"不信耶穌"只是差在"依靠什麼"去達成律法的要求.聖經從來沒有說"信耶穌"等於"廢掉律法".耶穌是說,靠著他來成全律法,意思是從此,"人"可以信從耶穌之後,倚靠耶穌的生命能力,倚靠著聖靈的幫助來達到律法的要求.並不是說,靠耶穌一人成全律法,然後律法廢掉,大家犯的罪就不受律法的約制了.

所以耶路撒冷會議完全沒有廢掉十誡,沒有廢掉摩西五經,反而說信徒在每個安息日的時候,在各地教會都可以學習到摩西五經以了解神的旨意,然而這需要時間循序漸進。但這四項禁戒是大罪,初信的信徒都要立刻清楚明白不可去犯的,所以才在會議的結論做嚴正的強調。道理可以慢慢學,但禁戒要立刻明白,遠離大罪。四項禁戒是摩西五經裡本來就有的,只是"特別提出"這容易犯的四項給外邦信徒作為"特別的提醒",不能解釋成:把特別提醒的四項當作新約的全部,其它都不用遵守了,這真的太誇張.而西方的差會真的有一大半是這麼傳講的,有更多的西方差會是連這四項也不必了,只是抓住了一句"凡物都潔淨",也不管前後文的脈絡文意,就對聖經其它處的經文視而不見.耶路撒冷會議唯一非常確定的是:外邦信徒不用受割禮.因為保羅解釋過,舊約經文中的割禮是指向靈裡的,它真正的實現,就是耶穌的浸禮.

四項禁戒只是對不熟悉摩西律法的外邦信徒的"特別提醒",並不是新約的全部,耶路撒冷會議一開始的主題就是"外邦信徒是否要受割禮?",並不是重新討論"新約的內容".它只是對主耶穌早已立好之新約根基,受到攪擾而產生的應對措施,根本不是一個"立新約"等級的儀典,會後也沒有立約的儀式,故不能把這"針對割禮"一事的討論,擴大解釋成"新約所有事"的根據.何況會議結論事實上只有"不用受割禮"一項,並附帶補充的禁忌提醒的四項,共5項而已.福音書裡耶穌對摩西律法的解釋就不只五項了.要是新約內容只是這五項,那四福音書裡面耶穌親自多次講解那臨到地上之天國的律法不就顯得多餘而矛盾了嗎? 即使是這五項也完全符合摩西律法和主耶穌的教導,並使徒的教導,並沒有衝突的地方.實在看不出來這簡單的五項結論如何"廢掉"了律法,如何奠定了新約.

2014/02/05

真耶穌教會南北派的問題?


Q: (亞十四4) 可以說是真耶穌教會南北派分裂的根據嗎? 我們合一了嗎? 是不方便在這問嗎? 身為真耶穌教會信徒,我只是想了解家裡發生的事.

A:所謂南北派的問題,就是教義的問題.

而什麼是教義?就是與將來末日最終要能得救息息相關的道理.具體的內容,就是如何才能成為基督耶穌身體的一部分-一個肢體,基督耶穌得了榮耀的靈只會進入基督的身體,之後這身體才是活的.

活了還不夠,得讓他繼續活著,一直到末日不能死.而怎麼會死? 犯罪.雖然活了,犯罪就又會死了,那些不犯罪的信徒受洗後,就神看來是永遠活著,離世也不是死,是睡了,安息等候.

而教義,就是神更新舊人(亞當)成為新人(末後的亞當)的方法,包括怎麼重生,怎麼維生,怎麼不再死,怎麼完成神對人的新造(更新)等等一定要做,絕對不能少的方法.依照教會過去的講法,就是與得救有關的道理,這種道理一傳錯,一做錯,造出來的就不是基督的身體了,若不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靈就不能進入,否則就是叫基督犯姦淫了.

因此,要了解真教會在1917後的歷史中,裡面所謂"南北派"的問題,首先一定要對真教會的教義要有清楚的認識,這得花時間,道理雖簡單,即使不是很懂,去行就有果效,但若要深度的領會也並不是那麼容易,一樣要有長大成熟的靈與聖靈的開啟.

所以先要對自己所信的這道(教義),要有深刻的認識,在這樣的前提下去了解神的家的歷史,才不會迷惘困擾,甚至被煽動偏離真道了.關鍵在信的根基,根基紮實,歷史會讓你更認識神,更敬畏神,更將歷史中同靈的境遇作為鑑戒或榜樣,一如歷代列王的歷史.根基不穩,表面的歷史論述只是拿來吵鬧,爭辯,不想守道理的藉口.同一件事,有人得益,有人滅亡.正如同一本聖經,有人得著得救的智慧,也有人進入敗壞的悟性,越走越偏.

先把基礎打好,時候到了,神自然會把這堂歷史課排入你的學習.

先講簡單的結論,不論南方還是北方,神都用"聖靈"和"大能"來證明,都是基督的身體."聖靈"-就是指受聖靈說靈言,"大能"就是指神蹟奇事.這兩樣從神來的"見證人"來見證所傳的福音是真的,是對的.從1917一直到今天,不論南方或北方都沒有停過.

"南北派"雖然是教義的問題,但最後還是人對聖經解釋的問題,姑且不看人怎麼說,只要先看神的明證就夠了.結論是:不論南派還是北派,神都用聖靈和大能主動地印證了,這樣傳與這樣做,都被神印證是基督的唯一身體,"南派北派"只是人的言語.

所以,不論你現在是在所謂的"南派",還是"北派",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已經是在神所印證的-基督的身體裡面了.既是這樣,就要抓緊時間在這身體裡建造自己,日新又新,讓你裡面的人(新靈)剛強起來,老練了,有基督的身量了,再來看這些問題,其實這些紛擾在神國的歷史中,是小事,是no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