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Q:被聖靈稱義?

Q:被聖靈稱義?

Q:(提前 3:16,和合)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A:

(提前 3:15-16,和合) 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提前 3:15-16,重新意譯) 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系中當怎樣教導信徒。這個神的家族-教會,是為了要顯揚真理的紀念碑和基座,就是永活之神的教會。啊!多麼偉大啊,這真理,就是神藉著教會,所賜給我們這令人肅然起敬的奧秘啊!這奧秘如今顯現出來,沒有任何人能夠否認以致阻擋它,這奧祕就是-

神親自從天上降卑成為肉身在地上顯現,在審判中得勝而又升高成為聖靈,這過程顯給天使看見,這事實被傳於外邦萬國,以致被所有種族所信服,最後能夠被接入神的榮耀裡-基督,以及他的跟從者。

*

稱義(be justified),這詞是一個法庭用語,就是法官最後宣判時敲槌所喊的"無罪"的意思。它的相反詞就是法官的宣判語"有罪"。

所以稱義這詞本身,就顯示它是發生在一個法庭的場合,對我們信徒來說,就是在神的一個審判的場合。

我們信徒從受洗到離世,有兩次審判,第一次是受洗時,這次我們身上因為披戴義人耶穌的血,神只看這義人的血,所以判定我們無罪,這樣就可以來到神的面前,和神恢復父子的關係,神會照顧祂的眾子,也會負責教導學義,並且藉聖靈幫助他們,神會一直栽培他們,直到離世。離世後,信徒要向神繳驗成果,所以有第二次的審判,除非信徒在這第二次的審判中被神宣告"無罪"(也就是聖經所說的稱義),否則不能得救。信徒若是通過第二次審判,復活得永生,就成為了聖潔的靈,並有不朽壞的身體,叫做靈體。全身因為聖潔而發出光,這因為聖潔而發出的光就是-神的榮耀。所以到最後,成功的聖徒身上會發出神的榮耀。

(被聖靈稱義)是不好的翻譯,直譯應譯-在靈裡被稱義(be justified in spirit)。意思就是,人子耶穌雖然在世上被冤獄而死了,但死了之後在神最終的審判下仍因他的完全而被判定為無辜,是無罪的 (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因而被神賞賜永生,而成為了完全聖潔的靈,且有發光的身體,這種身體發出的光,就是神的榮耀。耶穌最後成了聖潔的靈,永遠不再死了。既然人子耶穌最後得到了永遠的生命,就表示他在神的審判台前是被判為義的。因為如果被判為有罪,就不可能得到永生。既然耶穌最後得到了永生,我們就能以此知道,耶穌在最後神的審判中是得勝的,是被判為義的(be justified),他才能成為聖潔的靈。

所以,在靈裡被稱義(be justified in spirit)就是說,耶穌在神的審判台前得勝,因而成了靈。

-在靈裡被稱義,justified in the Spirit,是相對於
-在肉身顯現,manifested in the flesh。

1.神:是靈-原本在天上的那一位宇宙創造者。
2.在肉身顯現:神,是靈的那一位,降下來,成了肉身的那位,就是人子耶穌。
3.在靈裡稱義:人子耶穌,就是從天上下來成了肉身的那位,他受苦被殺,死後又經過神最終的審判為無罪,因而成為聖潔的靈,升到天上去,坐在神的右邊( 與神同等)。

在肉身顯現,是說神從天上下來。而在靈裡稱義,是說肉身的人子耶穌通過最後審判而升到天上去。這一下一上,是為了要來開出一條道路,來帶領願意跟從耶穌的人,最後可以從地上升到天上去。

*

上面這個過程,人子耶穌在肉身內經歷過,也跑完全程,最後雖然死了,神還是以他在地上所行的義,判他為無罪,第三天使他復活,成為了聖潔的靈,並且穿上了不朽壞的身體,發出神的榮耀。耶穌以這樣有榮光的身體向信徒顯現有四十天之久,證明:

凡是照著他所說所教導的去行,最後就必定能和他一樣。他用自己的死,自己的復活,身體發光不朽,最後升天,進入神的榮耀裡的這整個過程來證明,他所傳講的訊息(受洗,受聖靈,追求聖潔,死而復活,大審判,升天得榮耀),是真的,是真實可行的,是地上任何一個有肉身的人,可以通過最後大審判而得到像神那樣之永遠生命的道路。

上面這個過程,就是正確福音的內容,也就是教會所要傳揚的真理,是神賜給所有世人能夠離罪成聖不朽的偉大的奧秘。也就是保羅在(提前3:15-16)及新約書信中所常提到的-這福音的奧秘。

* * *

一神

(弗 4:4-10,和合)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 一主,一信,一洗,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 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 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

(弗 4:4-10,註解) 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最後復活得榮耀)。 一主,一信(faith,一種信仰的內容),一洗(bathism,指大水浸禮), 一神(神是獨一的)-就是眾人的父(創造者),超乎眾人之上(above,原在天上的那一位,也就是舊約經文中的耶和華),貫乎眾人之中(through,耶穌的血與水,從洗禮開始持續地發生),也住在眾人之內(in,指應許的聖靈)。 我們各人蒙恩(指蒙召),都是照基督所量(分賜)給各人的恩賜(完全是神自己一手做成的恩典,任何人白白可得)。 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指復活後的耶穌),擄掠了仇敵(魔鬼,指罪的權勢),將各樣的恩賜(脫離罪的挾制)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指神降卑自己,在肉身顯現), 那降下的(指人子耶穌),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後來升天成為充滿萬有的,指應許的聖靈)。

*

(弗 4:6-10,和合,整理)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在此,眾人是every,G3956,強調集合中的個體,指每一個聖徒)

1.超乎眾人之上,(above,指神)
2.貫乎眾人之中,(through,指人子耶穌,藉著血與水)
3.也住在眾人之內。(in,指應許的聖靈)

...所以經上說:

1.他升上高天的時候 (指人子耶穌,復活升天),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
2.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指原來在天上的獨一真神,自卑降下成為人子)。
3.(之後)那降下的 (指後來應許的聖靈),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人子耶穌復活升天之後得榮耀,成為聖潔的靈,又回到他本來是神的位置,至此,因有了祂在肉身的血與水所成就的救贖做萬民的遮蓋(人受洗禮使成就),原本污穢不潔之人類無法靠近之聖潔的神的靈,因有了血的遮蓋而可以降下來,住到人的裡面,賜給裡面尚不完全之信徒做隨時的幫助。)

*

(約 3:13,和合)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

(約 3:13,呂振中)除了那從天上降下來的人子(有古卷加∶那原在天上的),沒有人昇過天。

(約 3:13,YLT)and no one hath gone up to the heaven, except he who out of the heaven came down--the Son of Man who is in the heaven.

(約 3:13,YLT,自譯)沒有人升到天上去過,除了那一位-就是祂自己從天上下來的那位。而人子,就是原本在天上的那一位啊。

*

從頭到尾,都是同一位。都是神自己做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