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

成聖完全的原理

成聖完全的原理

保羅信主之前是虔誠的猶太教徒,非常約制自己遵行一切的律法。但其實,那是在人前,在人心的深處,沒有真正的善的力量。

後來保羅信主了,也得到聖靈了。但是,他還是經歷了一段掙扎,才漸漸地體會到從禱告中得到的力量,來驗證了耶穌這門信仰的原理。藉著禱告,得到聖靈的幫助,是真的可以從人的裡面生發出善的力量,從而自然地向外顯現出來。

一,保羅遇到過信仰上的窘境

(羅 7:21-25,和合修訂)我覺得有個律(肉體的律法),就是我願意行善的時候,就有惡纏着我。 因為,按着我裏面的人,我喜歡神的律(神的律法), 但我看出肢體中另有個律(肉體的律法)和我內心的律(內心之神的律法)交戰,把我擄去,使我附從那肢體中罪的律(身體中仍有私慾會想去干犯罪的律法,即前述-肉體的律法)。 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因保羅發現自己裡面沒有真正的善的力量而敗給肉體的律法) 感謝神,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保羅發現,靠著從聖靈得到的能力,他就能夠從內心就喜歡良善,恨惡罪惡,因而能夠堅持去行神的律法) 這樣看來,一方面,我內心(想要)順服神的律(靠聖靈而遵守的神的律法,即基督的律法),另一方面,肉體卻順服罪的律(指無法達成肉體的律法的要求而犯罪不潔)了。

二,保羅發現的力量與希望

(羅 8:1-2,和合)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指有聖靈的聖徒)的就不定罪了(不會必然被定罪了)。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靈的律法是靠聖靈的幫助去實踐的,這律法的目的是要賜給人生命) 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指得到聖靈的幫助而有裡面向善真正的力量了),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就不會再去順從肉體的私慾而想去犯罪,死於肉體的律法了)。

三,聖徒的情慾與裡面的聖靈相爭,聖徒順服誰,就成了誰的奴隸

(羅 8:3,和合)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指受洗得聖靈的聖徒已對罪的挾制有抵抗的力量了),使律法的義(聖徒在肉體的律法上本來達不成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如今可以藉著在聖靈裡禱告得到的從天上來的能力,去堅持真理,就是隨從聖靈,而得到了律法所要求的義了。)

聖徒這種所達成之實質的義,並不只是從外面肉體的意志去達成,而是從人的裡面喜愛公義,恨惡罪惡的內在力量所發動,而產生在真理上的堅持與後來外顯的行為。這種義,是受洗後從神所領受之新的心與新的靈的漸漸強健而能夠實現出來的,所以,保羅稱這種義,是神的義。神藉耶穌替我們撒下了力量的種子,而只是神的義的開始,當聖徒靠著聖靈去澆灌栽培自己這新心和新靈,他裡面的人就漸漸長大,到了一個程度,力量就出來了,因為,那本來是神的那種生命啊。當人裡面這種力量出來時,他的抉擇與行動,就能與他的被潔淨之魂的意志相匹配,當他愛慕真理而想要順服時,就不只知道與想望而已,而是從內在真有聖潔的慾望和力量可以去達成。這樣,實質的義就達成了,這人本身已經是義了,有了這種義,不只因為達成神的律法所要求的義,因而得到了自由,更配得進入來世得生命;相對來說,也因為不會去觸犯肉體的律法而被定罪了,這就是神要在我們身上實現之-神的義。

四,聖徒得勝的關鍵-靈裡禱告得能力,順服真理以成義

(羅 8:26-28,和合)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 8:5-10,和合)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指違反真理),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指堅持真理)。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倚靠聖靈,順服聖靈,就能有屬靈的力量發自內在而不被私慾控制了) 人若沒有基督的靈(不倚靠順服聖靈,也就是沒有禱告) 就不是屬基督的。(沒辦法順服基督,指無法堅持真理)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聖靈的力量若在我們裡面發揮),身體就因罪而死(身體在犯罪的事上就像死了一樣),心靈卻因義而活。(我們的靈在符合真理的事上卻能充滿力量而是活蹦亂跳的)

五,結論-成聖完全的原理-真理與聖靈

成聖的原理與方法-(羅 8:4,和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原理-使律法的義,成就(動詞,使充滿。被動,假設) 在我們身上。
方法-不隨從(動詞,分詞,表示一直在進行著) 肉體、只隨從(動詞,分詞,表示一直在進行著) 聖靈

1.原理-聖徒必須有實質的義,合乎神的律法的義

-使律法的義,成就(使充滿) 在我們身上。

義,不是耶穌一人成為,而我們在他之下就算為義。這個觀念只對一半,我們被神「算為義」只是救恩的開始,有開始,也要有成終啊。正確的救恩原理是:義,耶穌一開始替我們做擔保,神就不計前嫌,直接讓我們來到祂面前求幫助,使我們學義,漸漸使自己身上長出實質的義,像耶穌那樣。最終,能否得救,還是必需看聖徒自己身上是否長出來實質的義來,像神的長子,頭生的那位那樣。所以聖經中才會說,要結出聖靈的果子來,凡不結果子的,就砍下來,丟入火裡焚燒了。

(啟 19:7-8,和合)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 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彼後 3:13,和合)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

所以,最後終結,不論是人,還是新世界,都必須是實質的義,不能有一絲一點的不義了。「遮蓋的義」只是一個暫時的通道,目的是要人先得以與神恢復關係,恢復關係的目的是使兒女得到從天上來的資源,可以學義以成義。如果兒女得到了各種從父神來的資源,最後還是不能成義,憑著一塊遮羞布的義怎能進入毫無瑕疵的永恆呢?只想憑著一葉無花果樹的遮羞,就可以神子的名義承受聖潔的新天新地嗎?不義的可以承受聖潔的?這樣的福音聽起來難道不會覺得怪怪的嗎?

(來 6:7-8,和合)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指聖靈),生長菜蔬(聖靈的果子),合乎耕種的人用(指父神的期待),就從神得福; 若長荊棘和蒺藜(還是結不出聖靈的果子),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2.方法-聖徒自由意志的抉擇和堅持( 抉擇和堅持的標準-真理,由神的律法所定義的「義」 )

-不隨從肉體
-只隨從聖靈

「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就是聖徒在追求成聖完全的過程中,對真理的抉擇與實踐的堅持。而堅持力量的來源-靈裡的禱告,也就是靈言禱告。所以,我才常常提醒同靈,信徒生活中,禱告這點,一定要有紀律,要恆常,要警醒勿怠忽。那就是使人最終能夠成聖的-「常獻的燔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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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29:42-44,和合)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 我要在那裡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我要使會幕和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耶穌,就是真正的亞倫。
-而亞倫的兒子,就是從受膏者耶穌而出的眾聖徒,就是我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