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不要論斷人」的意思?
A:
(太5-7)三章是一個整體段落,內容是耶穌宣講「天國的律法」,也就是教會內的律法。天國的律法並非無中生有,耶穌重新發明,而是由耶穌這位摩西所預言要來的先知,把1500年前神藉摩西所頒布的律法的真正意思解明出來。也就是說,耶穌當時,猶太人自認非常遵行摩西律法,但神卻不這麼認為,耶穌認為他們徒具形式,裡面沒有聖潔的內心,這並不是摩西律法的初衷。所以耶穌來到地上,把當初摩西律法的真義給解明出來,成為天國的律法,也就是後來教會的律法。
所以,在(太5)開始要宣講天國的律法之前,耶穌做了一個架構性的說明-我來,並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怎麼成全?從裡面的聖潔開始要求,裡面聖潔,外面自然而然地是義人。猶太人以為不去殺人就是遵守了第六誡,耶穌卻解釋,恨弟兄不解怨就是犯第六誡殺人罪。同樣,猶太人認為沒有婚外性關係就是守住了第七誡,耶穌則解釋,一個人心裡常有淫念,這就是犯了第七誡姦淫罪。以這樣天國律法的標準來看,不只當時的猶太人拉比不能得救,就算信耶穌卻沒有裡面有真實生命之改變的人,也無法進天國。所以這大段落最後耶穌說,將來有好多人雖然可以奉主名醫病趕鬼,最後卻被耶穌拒於天國之外。(太5-7)整大段就是耶穌在闡明,律法真正要形塑的,是人的裡面,而不是外面撐出來的偽善。這種從內心的聖潔而形於外的完全,人怎麼可能做到呢?這就是聖靈被賜下來的原因,聖靈來住在人的裡面,會引導聖徒明白律法的真義,也會加添他們從內心遵行真理的能力,經常如此,人就漸漸被更新,從裡而外,從被稱義(be justed)以致成義(unto rightousness)。受洗被"稱義"只是天國路的開始,可以親近神了,"成義"才是最後是否可以進天國的標準,才是天國路的終點。耶穌之信(faith),有創始,但也必須成終。有始無終,開工蓋房卻無法完成,出兵打仗卻無法戰勝,都是耶穌在講述那些信了他的門徒,最後卻無法得救的人。
*
不論斷人,同樣要進入耶穌說這些話當時的時空背景去理解。前面提及,耶穌認為當時的猶太人,尤其是他們的聖經拉比-法利賽人,徒具形式,表面偽善,內裡沒有聖潔,常常將摩西律法往苛刻難行的死眼裡鑽研解釋,以顯示出自己的義。他們以這些人為的解釋教導人,責備人,耶穌卻將他們的這種錯解與苛刻的要求,視為"論斷"。法利賽人對猶太人是否遵守律法的判斷,主要出於他們拉比系統的口傳解釋,耶穌卻認為那根本不是正確的摩西律法,故將他們那種對摩西律法的錯解與要求與應用,視為"論斷",也就是不憑著律法的本身,而是憑著自己錯解而發展出來的儀文在苛求百姓,這就是(太7)中耶穌所說"論斷"的實意,他是針對虛有其表信仰狀態的猶太人,特別是法利賽人講的。
同樣,(羅2)中保羅所談到的"論斷",和耶穌一樣,也是針對當時猶太教的口傳律法講的。那些以拉比口傳律法位階同等摩西律法,甚至取而代之的猶太教經典系統來作為信仰上判斷是非標準的所有行為,就是耶穌所說的"論斷"。
耶穌認為,從西乃山頒布律法,猶太人1500年來從沒有真正地遵行律法,即使回歸之後,到耶穌的時代,猶太人將摩西律法演譯成一種律法"表演",並不是摩西律法真正所要體現的-從內而外的聖潔。摩西在申命記重申律法之際,早已預言十二支派一定會違反律法以致被神趕出應許之地,但他當時就預言,將來會從十二支派的弟兄中興起一位像摩西的先知,他來的時候,他會解明摩西律法的真正意涵,神的子民在他的帶領之下,才會真正地遵行了律法而蒙福。摩西預言的這位先知1500年後出現了,就是人子耶穌。他,就是屬靈的摩西,帶領世人真正地出埃及(屬靈的埃及-魔鬼權勢的世界)的那位。
所以,在耶穌的時代,在新約的書信中,"論斷"一詞的正解是:不按照正確的真理,卻按著自己的私意錯用聖經來判斷是非,謬講神的道,特別是以自己的錯誤觀點,引用聖經惡意地批評人或事,這種行為和耶穌所斥責的法利賽人沒有兩樣,這些人都將受到更嚴厲的審判。
這種行止限於惡意批評還好,進而錯解錯用聖經且教導信徒,那就落入了假先知的罪。然而,照著聖經正意,在教會中指出違反真理的地方,責備教會改正,依正確真理審判犯罪卻自圓其說,不願悔改的信徒,甚至將之除名,趕出教會,這都是符合耶穌的教導的。
論斷,是不依真理。假借神的名說自己的話。
審判,是依據真理。為了教會的聖潔而做出裁決和處理。這是主耶穌給教會的法定權柄。
不明真理,不忠於真理,胡亂論斷,是罪。
不符真理,該指責該審判該處理卻佯為不見,更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