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7

聖經中的義人?

Q: 請問,聖經裡所謂完人是啥樣子? 條件?另外義人又是啥樣子? 條件 ?

A:

義人,就是心中有神,時時刻刻以神的標準要求自己行事為人的人。當然開始的時候沒辦法做到完全,所以聖經形容義人就像一顆種子,發芽,生長,吐穗,結果。義人是一個過程,在不同的階段,盡力做到他能力所及的就是了。這樣在各方面都盡力行神的標準,就是完全人。"完全"是講他對神的敬畏而產生的聖潔的生活和柔和謙卑。並不是說他一點缺點都沒有。


照著摩西律法敬神愛人的原則,在平凡的生活中盡力去實踐,這樣就是神眼中的義人,完全人。他不是沒有缺點,而是一發現有不合真理的地方,就依靠神的幫助改正,這樣就隨時是一個義人,而這個義人是動態的,越來越接近神的完全。他不是單憑著自己的意志力,而是倚靠聖靈的幫助,對真理的順從,這樣的順從,心裡沒有謙卑是不可能做到的。謙卑不是故意裝客氣,假惺惺,而是深切的了解人的微小與限制而看自己合乎事實,充分明白人是在一個不完全的狀態中,而且無法靠著自己的力量突破,這就自然會柔和謙卑,就會倚靠真神。人自己做不到的神的義,靠著聖靈的幫助就能了。一個知道自己不足,又羨慕神的聖潔美善的人,自然會謙卑,自然會倚靠。

* * *

怎麼生活? 怎麼言行? 四福音裡的耶穌,就是活教材,神親自成了肉身的耶穌,身教給你看,所以說義人耶穌,不是在歌頌他,而是要信徒學習他。

四福音中的耶穌,沒有不食人間煙火,反而,是很有人性,能體諒人的難處,但在罪與義的是非上,對自己的要求絕不妥協,義人講的是人裡面的誠實與正直,不只是外面的行善積德。耶穌強調的善,是從裡面發出的。裡面先有,外面自然有,裡面沒有,外面假裝有,耶穌最痛恨。

所以,成為義人,最大的關卡是自己,裡面的,別人看不到的部分。從這裡開始,從裡面發出的,才是神眼中的義人。

2017/08/26

Q:耶穌復活後,使徒和教會仍遵守星期六為安息聖日的經文?

Q:耶穌復活後,使徒和教會仍遵守星期六為安息聖日的經文?

A:

一,律法與條規的概念

現代大多數基督教的宗派皆在星期日做主日崇拜,取代了聖經在舊新約書卷所一貫顯示的,要將七日的第七日完全分別為聖,在星期六這日放下俗事來敬拜真神,要遵守安息日為聖日。他們以星期日取代七日的第七日主要的理據不外幾點:1.新約時代不再需要遵守舊約的律法了。2.新約時代的安息日,已經從舊約的星期六轉變為星期日。3.因為耶穌在星期日復活,所以星期日才是基督徒的主日,基督徒當然應該在主日來崇拜,而不是在以色列人星期六的安息日。至於新約書卷裡提到的,耶穌的使徒進入猶太人會堂的記載,他們則是把使徒進猶太人會堂解釋成,使徒是為了向猶太人傳福音才進去的。也就是說,他們認為使徒們只是藉著星期六猶太人皆會到會堂守安息日的機會,剛好人多,所以使徒們才在星期六去猶太會堂,並不是要去守安息日,其實他們隔天星期日,就應該會遵守星期日的主日。

1.以歌頌主復活廢掉安息日?

以上這樣的說法是為了向廣大的信眾解釋,為什麼現在的基督教會都在星期日的主日舉辦崇拜聚會,而不是在聖經所記載之星期六的安息日來召開聖會。但這種說法找不到聖經根據,純粹是神學家的一種臆測,用以支持他們在星期日崇拜聚會的正當性。星期日舉辦聚會並沒有錯,錯在以此取代了十誡之第四誡-必須將一週之第七日守為聖日且召開聖會的誡命。這樣做可以說是白紙黑字,明明白白地干犯了十誡,卻又用各種神學論述來告訴世人,這樣做並沒有錯。既缺乏舊新約聖經整體一貫性的依據,也沒有耶穌和使徒明確指示的根據。最後只好再以歌頌耶穌在星期日"復活",來加強守星期日廢掉安息日的正當性。但這樣拿耶穌的復活日來做為干犯十誡之第四誡的理由,就像當初猶太人高呼為神熱心的口號來掩飾實際是構陷義人的犯法行為,鼓動歌頌復活的群眾聲音來模糊掉一個違反誡命的真實錯誤,在邏輯上也缺乏最基本的因果關係。這就好像說,因為國父孫中山在星期日出生,所以中華民族經歷了5000年的農曆新年,從此應該一律改為在星期日一樣的毫無邏輯。歌頌耶穌的復活,姑且就歌頌嘛!跟遵守十誡之一的安息日誡命有什麼關係?這本來就是不同的兩件事,為什麼認為復活日很值得慶祝,就可以用這日子去取代誡命的安息日?用這個理由去犯誡命呢?

耶穌復活日在猶太曆的正月16日,是規定獻上初熟莊稼之一把的日子,這是律例;而安息日是誡命,十誡中的中的第四誡。兩者都是律法,強調這條律法的實現就可以用這條去犯那條嗎?我為了自己沒有殺人而感謝神,所以我一感謝神就去犯姦淫,這是什麼邏輯?就律法進一步的細節層次來看,安息日是如同憲法等級的誡命律法,而獻初熟莊稼之一把則是規定在節期獻祭禮儀的律例之中的一項。十誡是神國的憲法總綱,而律例和典章是為達成憲法總目標下的執行細則,兩者方向上是一致的,本就不會互相衝突,更何況在摩西律法中,安息日的層次比獻初熟莊稼之第一把的律例還高,怎麼會用較低層次之律例的實現,來廢掉憲法等級的大綱呢?如果正月16日獻初熟莊稼之律例實現在耶穌復活這件事上,那麼安息日的誡命則是對應到還未實現之永遠的安息-新天新地的實現。這樣,為了強調或歌頌神救恩計畫中已實現的局部,就據以廢掉神計畫中尚未實現的總目標,法理與邏輯上皆說不通。廢掉安息日,那整個救恩的終極目標-永遠的安息,還需要實現嗎?神的子民,耶穌的信徒可以用歌頌讚美的歡呼聲來廢掉神的經綸嗎?根本是轉移焦點卻行違法之事。如果廢掉安息日,那就意味教會已經不需要永遠的安息這律法的真正實現,那信耶穌進入教會是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進入新天新地嗎?在那日還未實現之前,安息日不正是在告訴信徒,我們真正的目標是在那兒,每當七日的第七日,聖徒都應該放下俗務來敬拜感謝真神之尚在進行的救恩,盼望這安息日律法的屬靈指向總有一天能真正的實現,因而也調整自己的方向與腳步,來進入神救恩計畫的真正完成。

再說,歌頌或慶祝耶穌的復活,聖經完全找不到依據,反而,耶穌只強調我們要紀念他的死,並沒有要我們紀念他的復活,也沒有要我們紀念他的降生,慶祝"復活"和"降生"都是人自己以為好的意思,但完全沒有聖經的根據。

2.以進會堂僅為傳福音廢掉安息日?

因而,如果拿掉這種臆測與鼓動激情的歌頌,而只單純誠實地看經文,反而,聖經確確實實地多次清楚記載,耶穌和使徒們都在安息日都進會堂。他們也在會堂裡引證經文,向猶太人證明他們民族期盼的基督,就是人子耶穌。神學家強調耶穌和使徒安息日進會堂傳講福音的目的性,卻以此去否定他們進會堂也同時是在遵守安息聖日的事實。耶穌和使徒在星期六進會堂守安息聖日是事實,在會堂傳講福音也是事實,怎麼能用後面一個事實去否定前面一個事實呢?就因為要強解現今教會守星期日為主日而廢掉誡命安息日的錯誤傳統,白紙黑字的經文竟然可以解讀成,神保留了十誡中的九誡,但單單已經廢掉安息日的一誡。

教會一開始的發展,使徒們開始向猶太同胞傳講,經文中的彌賽亞(基督)就是死而復活的耶穌,並沒有要從猶太社會裡分出來的意圖,耶穌也沒有這種要自創教派,另設會堂的教導,耶穌和使徒始終都把猶太會堂就當作是神的會堂,耶路撒冷的聖殿仍是神的聖殿,只不過耶穌進一步解釋自己將會成為神真正的聖所。而他自己是神的後裔,就是神應許大衛後裔中要永遠坐在大衛寶座上的那一位。反對這種說法的猶太人反應非常激烈,對彌賽亞就是外表寒酸的耶穌這說法深惡痛絕,極力地逼迫傳講這福音的使徒和信了耶穌的聖徒們,甚至將之從猶太教除名,趕出會堂。這才迫使他們無法再去猶太會堂守安息日,而自己另找地方聚集,學習耶穌傳給使徒的教導,團契,擘餅,禱告。

3.靠聖靈遵行律法

如果當初一個猶太會堂裡的人全都接受了福音,他們只是接受了使徒所解釋的,經文中的預言要來的大衛後裔就是死而復活的耶穌,所以照著摩西在申命記的預言,這時整個會堂的猶太人只要聽從耶穌這位先知所詮釋的律法,奉這名受洗禮,就必求得父所應許的聖靈。靠著這個聖靈,他們在律法的遵守上,才能從心裡發出,才能使律法的義在人的身上得到成全。這就是保羅所解釋的,猶太人1500年來無法完全地遵守摩西律法的難題,現在有解了,神應許的拯救到了,靠著信入耶穌所得到的聖靈就能夠了,不再需要靠文士和法利賽人所自訂的層層條規來遵守律法了,那些壓死人的條規對神起初設立律法,想要訓練子民,改變子民的心思行為,使他們最終可以得救的真正的目的一點幫助都沒有。對猶太人來說,只要相信耶穌就是他們等待的基督,相信他就是摩西預言要來像摩西的那位先知,完全信從他所詮釋的摩西律法來敬拜真神,行事為人,奉耶穌這名祈求神的赦免與幫助,那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真的能與他們同在了,猶太人當時所面臨的問題只是,是否要相信耶穌所說的。至於其他,在摩西律法上並不需要去重新考慮是否要繼續認同與否定,這個問題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說,猶太人信耶穌與否,在律法的認同上並不需要做任何改變。摩西律法本身是聖潔的,是使人歸義的,只是1500年來以色列人做不到,做不到又要解決現實中律法與現實衝突窒礙難行的情況,祭司,文士,和法利賽派就各自發展出不同的解釋與應用,但這都無法達到摩西律法所要求的人的完全,只是徒增軟弱之肉體的困擾。而耶穌的福音只是,神的幫助來了,就是應許的聖靈來了,人若是倚靠這個聖靈,就是以色列民長期以來所企盼的神的同在與幫助的應許真正來到,以馬內利真正地實現了。從此,神的同在將幫助他們趕出強大的仇敵-在人心中的罪性,那麼,律法所要求的完全,就必能從人過去用各種方法所無法達成的窘境中突破出來而達到。對猶太人來說,信不信耶穌的關鍵是,靠著什麼去遵行律法?繼續用文士所教導的方法?還是開始用耶穌所教導的方法?不信從耶穌,就繼續靠著歷代律法專家訂出來的條規;信從耶穌,就從此可以已靠應許的聖靈。只是所倚靠的方法不同,走的途徑不同,最後還是要達到律法所要求的完全,也就是律法所要求的義。因此,律法本身並沒有轉動,舊約是肉體的約,事實證明肉體無法達成律法所要求的義,而新約是靈的約,保羅頌讚說,啊! 靠著聖靈就可以了。所以他說,不是廢掉律法,而更是堅固律法。既然只是方法上的不同,並沒有要廢掉律法,那麼虔誠的猶太人才有可能會接受,才會來信靠耶穌這名,用耶穌所指示的方式去達成律法所要求的義。這就是當時許多虔誠的猶太人能來信從耶穌的客觀因素。沒有人要他們改動十誡,變更律法,耶穌提供好消息只是,我復活後會回來帶領和幫助你們遵行律法,你們只是從"靠規條"轉變成"靠聖靈"來遵守律法,途徑不同而已,所倚靠的力量不同而已。耶穌所傳的福音是,從此可以靠聖靈去遵行律法,而不用在法利賽人從肉體的角度所訂出來的613條的條規上打轉了。所以,對猶太人來說,是否信耶穌只是是否要聽從他所指示的途徑,並沒有是否要廢掉律法的問題,這就說明,安息日的律法根本不存在是否被耶穌廢掉的問題。既然耶穌從來沒有廢掉安息日,但神學家最後自己開會廢掉了。大公會議文獻都在,白紙黑字的證明。

4.耶穌和使徒從未有改動安息日的教導

反過來講,如果當時傳講的福音是,信了耶穌是基督之後,除了受他名的洗,還要改掉十誡,廢掉安息日。請用簡單的人之常情進入當時那個情境去想想,信耶穌就要違背律法,廢掉西乃之約,這種"福音"虔誠的猶太人可能接受嗎?信耶穌要直接犯十誡之一,耶穌鐵定被認定成假先知。但是從整個新約經文記載看,當時即使是反對福音的猶太人也從沒有指控耶穌和使徒廢掉了安息日。這就顯示,耶穌和使徒們從來就沒有講過安息日已經改變的教導,否則嫉妒耶穌和使徒的法利賽派會放過這個理由來指控他們嗎?神原來的計畫只是把猶太信仰導正,而耶穌就是那個來導正的先知,先導正律法的正意,再賜下聖靈來幫助子民成全。如果他們聽從像摩西的那先知-耶穌 的導正,那麼,他們的神就會回來,也就是聖靈要回到神真正的殿,就是每一個子民的身體。那麼猶太人就會是第一個真正進入神國的民族,神早就應許要把他們從天涯海角都召聚回來,只不過是聚集回到屬靈的耶路撒冷,也就是指後來的教會。不信的猶太人雖然討厭耶穌和使徒,想盡法辦法構陷他們,但從未以他們不守安息日的理由來指控,這就清楚顯示,耶穌和使徒從沒有不遵守安息日的誡命,也沒有改掉安息日這誡命的教導。民數記裡的判例是,干犯安息日的被神治死,這點熟悉經文猶太人不可能不知道,相反的,虔誠人如尼哥底母,義人官長約瑟,一些祭司,文士都接受了耶穌所講解的律法,並且相信他就是神應許大衛的那位後裔,是要來牧養他們,帶領他們,教導他們的那身兼王與祭司職任的受膏者。這都顯示,他們考慮是否來信耶穌時,並沒有是否要改守星期日的問題,如果有,絕不可能來信,因為改掉十誡是絕對無法被猶太人所接受的。但事實是,非常多虔誠的猶太人,特別是受過施洗約翰的洗的猶太人都信了。這些人可能接受廢掉安息日的教導嗎?外邦人還有可能,猶太人絕不可能。但外邦人來信耶穌是後面的事了。五旬節聖靈降臨那段日子,信的猶太人有三千。彼得約翰在美門醫治攤子,那期間信的猶太人有五千,這八千猶太人若一信耶穌就要他們立刻改守星期日,立刻接受廢掉十誡之第四誡,可能嗎?這即使在今天的以色列也絕不可能。要猶太人相信,耶穌就是他們等待的那位基督,之所以可以被接受,是因為經文早有記載,聖靈降下的現象和經文的解釋可以讓他們去印證,這使得猶太人可以有所根據地去接受耶穌所傳講這信仰的新出路。然而,廢掉十誡之一的安息日,舊約經文有任何線索預言嗎?既然經文沒有任何預言,使徒如何去證明這是神預先訂下的旨意呢?誰會相信使徒空口說白話來廢掉十誡之一呢?但是現場的情況是,很多猶太人來信了,信耶穌所解釋的這道路。無論是來信或是不信,都沒有任何人質疑安息日誡命的問題,這不正顯示,耶穌和使徒從未有改動安息日的主張嗎!否則,在當時的氣氛下,必然會為了改動安息日這件事而鬧得滿城風雨,但聖經從頭到尾完全沒有這方面的記載。所以從一開始,耶穌和使徒所在的時代,完全不存在是否廢掉安息日的問題,事實是,這問題一直要到第四世紀才出現。既然是第四世紀才改動的,就不是建立在耶穌基督和使徒所教導的基礎上。

5.主耶穌導正安息日律法的正確初衷

第一世紀,耶穌在安息日就進會堂守安息日,只是他也在會堂醫病趕鬼,因為法利賽人解釋安息日任何工作都不可以做,因此耶穌醫病趕鬼才被法利賽人指責。耶穌糾正他們對安息日律法的錯誤解釋,耶穌這樣做,並不是在反對安息日的律法,反而是在導正安息日律法的正確初衷。耶穌怎樣進會堂遵守安息日,使徒也照樣進會堂遵守安息日。耶穌進會堂守安息日並且開始講解摩西經文的正確意思,法利賽人就引他們自訂的條規來加以反對;耶穌在安息日醫病趕鬼,法利賽人還是引人的條規來反對。同樣,使徒進會堂守安息日,也在會堂講解經文正確的意思,證明已被應驗在耶穌身上,長期認同法利賽派條規的猶太人就反對,和耶穌所經歷的是一樣的,這是因為很多猶太人已經接受文士和法利賽人錯誤的教導有100多年了。所以對於經文的正解反而不能接受了。猶太人和基督徒的衝突在於被錯解的律法,而不是律法本身。就像耶穌在安息日進會堂本就是要遵守律法,他並不是為了要故意去衝撞法利賽人才去會堂的。同樣,使徒在安息日進會堂也是為了遵守律法,並不是為了去衝撞緊抱條規的猶太人才在安息日去會堂。衝突的發生,在於許多猶太人長期以來徒守法利賽派的條規,錯解的律法,而不是律法的本身。這就清楚顯示,神學家對耶穌和使徒在安息日進會堂只是要傳福音而不是要遵守律法的臆測是錯的,去掉這種沒有根據臆測,經文清楚記載-耶穌和使徒都守安息聖日。

教會建立,一開始只是向猶太人傳講-舊約經文中預言大衛後裔中會出現的那一位,這人來時,他建立的國度將是永永遠遠的,而這個人,就是木匠耶穌啊。當時傳福音,只是要猶太人把預言要來的受膏者(基督)和耶穌這個的人連接起來。並沒有信了耶穌就廢掉摩西律法的問題,假若當時信耶穌就要廢掉摩西律法,那對猶太人來說,就如同要他們背叛他們祖宗的神,這樣猶太人不可能來信的,"廢掉律法"反而是當時不信的猶太人拿來誣衊耶穌和使徒的一種慣用手法,這點聖經多處都記載的非常清楚。耶穌和使徒也一再重申,他們並沒有要廢掉律法,反而說律法都要被成全(意思是將要被完全遵行),律法要被成全在後來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保羅在(羅馬書)和(加拉太書)反對的"律法",是指當時被撒督該人和法利賽人所曲解的律法,整個摩西五經到先知書和文集,都被祭司,文士和法利賽人胡亂憑著人意解釋,在神純正的律法之外,又加上了許多人自己想出來,訂出來的條規,耶穌在世時就反對這些,保羅在書信中一再反對的也是這些,他並不是在反對神的律法-純正原始的舊約經文。而耶穌在四福音書裡的"所言","所行",就是在解釋和示範純正的律法,因為他要來建立的國度是永遠的,所以先在四福音書裡宣告什麼是天國的律法,神國的規矩,而耶穌講解這些都不是重新發明,而只是把舊約經文的正意解明出來,完全不同於當時權威的撒督該人與法利賽人的繁文縟節,與人重擔。所以,耶穌一再說,他來到地上,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也就是說,耶穌來導正當時律法被解釋的偏頗與偽善,他重新解明舊約律法的正意,開始宣揚正確的摩西律法,並以其作為永遠國度的律法。並且也應許信入他所傳講信息的人,後來可以得到賞賜下來的聖靈,這聖靈將能幫助他們遵行天國的律法,凡是有意願順服真理且常常靠這聖靈禱告求取神幫助的人,必然獲得從天上來的能力,這樣的人最後一定可以完全地遵行律法,使律法被真正的成全。使舊約時期無法在肉體的以色列人身上完成的律法的義,能成全在新約屬靈的耶穌門徒身上。靠的不是肉體的意志,而是靈的能力。唯有靠這聖靈,人才可能遵守這律法,當律法在神的子民身上完全地被遵守而成全時,義才會滿了天下,新天新地才能出現。

所以,十誡之一的安息日是不可能廢掉的。耶穌在地上時,在安息日治病趕鬼,並沒有不守安息日,耶穌若不遵守安息日早就被猶太人唾棄了,當時在安息日發生的衝突,只是法利賽人依著他們自己所訂,而律法原本沒有的條規在責備耶穌行善事(做了救人的工作),可是這根本不是摩西律法的原本意思,耶穌反對的是法利賽人這種對律法的錯解與添加,並不是在反對安息日。保羅在新約書信裡一再反對的"律法"也是指這些歷代文士自訂的人的遺傳,和耶穌反對的是一樣的。加拉太教會信徒要回去遵守的,是法例賽派的條規,並不是摩西律法,所以被保羅嚴厲地指責。

因此,神純正的律法既然不可能廢掉,反而在被耶穌和使徒解釋清楚之後,就成為神國的律法,基督永遠國度的律法。那麼,十誡之一,那麼重要的第四誡-遵守安息聖日,怎麼可能廢掉呢?


二,耶穌守安息日並做善工(略)


三,使徒守安息日並做善工

(徒 13:13-15,和合)保羅和他的同人從帕弗開船,來到旁非利亞的別加,約翰就離開他們,回耶路撒冷去。 他們離了別加往前行,來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在安息日進會堂坐下。 讀完了律法和先知的書,管會堂的,叫人過去,對他們說:二位兄台,若有甚麼勸勉眾人的話,請說。

-在安息日進會堂坐下

(徒 13:42-44,和合)他們出會堂的時候,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 散會以後,猶太人和敬虔進猶太教的人多有跟從保羅、巴拿巴的。二人對他們講道,勸他們務要恆久在神的恩中。 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神的道。

-眾人請他們到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
-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神的道。

(徒 16:13,和合)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裡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

-當安息日,...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
-這是因為當時腓利比這城沒有猶太人的會堂,所以猶太人就會聚集到一個地方禱告,守安息日。保羅和希拉也加入了這地方的守安息日。這裡沒經卷可拿出來誦讀。

(徒 17:1-3,和合)保羅和西拉經過暗妃波里、亞波羅尼亞,來到帖撒羅尼迦,在那裡有猶太人的會堂。 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 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裡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

-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
-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裡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

(徒 18:1-4,和合)這事以後,保羅離了雅典,來到哥林多。 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他生在本都;因為革老丟命猶太人都離開羅馬,新近帶著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 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做工。 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裡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臘人。

-每逢安息日


四,耶路撒冷大會的結論中透漏-初代教會皆守安息日,且教導舊約聖經。

(徒 15:19-21,和合)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

-雅各長老,耶路撒冷大會的主席,在會議最後做了結論,外邦人來信耶穌不用受割禮,不用先入猶太教,再來信耶穌是彌賽亞,不用,直接受洗就可以了。但是,外邦信徒不像猶太人這樣從小誦讀聖經,熟習十誡,在當時希臘羅馬文化裡的社會,拜偶像和淫亂的事是家常便飯,這些外邦人來信耶穌,道理可以慢慢學,但是在當時那種社會氣氛下,雅各長老特別叮嚀外邦人來信耶穌受洗時,一定要立刻知道且不能去犯的大罪,就是-吃勒死的牲畜和血,吃祭偶像之物,犯姦淫。這些要立刻知道不能去犯,至於其他信耶穌的道理,雅各長老說了,

-(徒 15:21,呂振中) 因為論到摩西嘛(指律法,全部舊約聖經的代表性說法)、從古代以來,在各城裡自有宣傳他的人,每安息日在會堂裡、他的書都被宣讀著。

-這意思是,當時信耶穌的外邦人,也和信耶穌的猶太人是一樣的,都可以因為遵守安息日而聚集,在這守安息聖日的日子裡,這些外邦信徒所需要知道其他信耶穌更進一步的道理,就可以在會堂裡聽講和誦讀摩西律法而學習到,這要花時間,不像猶太人從小就懂了,然而,在還沒有明白其他進一步的真理之前,外邦人來信耶穌要立刻知道,且不能犯的就是那四項,並不是說新約時代了,只要這四項不犯就好了,並不是這意思,只是這四項是大罪,而且在當時是很容易犯的,整個社會氣氛對這幾項大罪是家常便飯,所以雅各長老最後才要特別要叮嚀。是"特別叮嚀"! 並不是廢掉其他誡命。

-這段結論透露出,新約教會一開始每個星期六都聚集守安息聖日,且在這日聚集的時候學習舊約聖經,也就是純正的-神的律法,基督的律法,不加上文士和法利賽自訂條規的摻雜。屬靈面向意指的-天國的律法的基礎,正是摩西的書,由聖靈來開啟,正如當初耶穌親自講解,祂安排僕人來宣講出創世以來的奧秘,可以使人遵行,以致最終完全,進入天國。

-所以,初代教會遵守每個星期六,安息聖日,也在安息日學習舊約聖經。

* * *
 (所謂"傳福音",事實是解釋舊約經文,印證預言中的基督,就正是被殺又復活的耶穌啊)

2017/08/18

蒙揀選就是已經得救的意思嗎?

Q: 蒙揀選就是必然得救的意思嗎?

A: 揀選,不等於得救。

蒙揀選,就是蒙召。意思就是,神的國裡有很多名額,神派使者把福音免費傳出去,邀請人進來,這就是神的揀選。

人聽了福音,覺得很好,願意信從耶穌,決心照著耶穌所講的話去行事為人,就來受洗,求聖靈,歸入神的國籍。這就是蒙召。

進入神的國,有的人離棄當初受洗時的誓約,戀慕世界,情慾高張,又去做犯罪的事,違背當初想要跟從耶穌,努力進入永生的誓言,這就是違背誓約,背叛主人,這樣的人繼續行惡,正是耶和華殿中的惡人,雖然當初 "蒙揀選,蒙恩召",現在做的卻是違背主人命令的事,這人最後還能得救嗎? 主耶穌不是說了嗎? 最後要派天使從他的國裡挑出稗子,把他丟到不滅的火裡燒盡了。

所以,蒙召,蒙揀選,只是從黑暗的國度,被遷入的光明的國度,還不是最後得救的意思。還是有可能如主耶穌所講的,被趕出去,在外面黑暗裡哀哭切齒的。

* * *

(彼後 1:10-11)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 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要更加殷勤 (指學習真理,學基督耶穌在地上時候的行止,遵行真理,即使逼迫來了也不願違背真理),使得當初

1.所蒙的恩召
2.所蒙的揀選

堅定不移,這樣的話,下一句很清楚,才能得救。

所以,蒙召,蒙揀選,只是願意信從耶穌,照著耶穌的話和行止,來學義,來結果子,還不等於最終得救。

再舉兩個簡例,

1.(約 6:70)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

-猶大被主耶穌揀選,但是最後滅亡了。

2.(約 15:16)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

-那被揀選的人,若不結出果子會怎樣?

(約 15:2)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

2017/08/15

稟性忠厚的人比較易修成正果或上天國?

Q: 與您分享- 走過三個宗教的感想,稟性忠厚的人比較易修成正果或上天國。您認為呢?

A:

信耶穌,終極目的是-永遠的生命。

說來抽象,似乎遠離現實,但卻是千真萬確的一件事。剛開始,永遠的生命只是一個偶而出現的概念,聖經術語,完全比不上我禱告求這次考試過關是否實現這樣的事來的務實和真實。

然而,常常禱告,日積月累,用聖經的道理,神的話語,漸漸地累積在自己裡面,默想咀嚼,拿真理來照自己,調整自己,人就自然會漸漸改變,自然而然喜歡正直誠實。既然喜歡,就希望自己是那個樣子,就會努力想變成那種樣子。一變,才發現,原來進入神的那種聖潔是多麼的寬廣與自由啊,當然就不想再回去從前的那種生活了。這中間,就是靠著常常的禱告,聖靈就幫助,神的那種聖潔的性情就會流入到我們裡面。越多有這種性情,離惡行義就是一種自發的愛情了,不是一種恐懼的條規了。

所以,信耶穌要漸入佳境,如鷹展翅,進入到聖潔喜樂的領域,最基本的是-每天的禱告。沒有這個從"常獻的燔祭"開始的禱告,一切仍是假的。沒有常獻的燔祭,聖經知識,學問,名聲,職分,聖工,都只是裝飾品,甚至誤以為,是裝飾聖殿的金子使人成聖的。主耶穌責備這種觀念說,使人成聖的是殿啊,怎麼會是金子呢?而殿就是人,是聖徒個這人的本身,這才是關鍵。而真實的禱告,才能洗淨自己,裝進神的生命,也就是神的性情,後面的善只是自然而然,從裡面出來的,並不是硬撐出來的。信耶穌還要裝善良,何必呢!

所以,信耶穌能否成功,不講人本來的質地如何,只講人願不願意順服真理。


* * *

一個人不管他原本的質地如何,只要他願意,耶穌都接納,如果他想學好,想像耶穌,想得永生,耶穌通通非常歡迎,非常高興,只要下定決心跟從耶穌學義以成義,就可以了。接受洗禮,祈求聖靈,進入神這個救恩工程的開始。

所以信耶穌得永生(信從耶穌以得永生)這個福音,重點不在於一個人原本的質地如何,而是他開始之後的決心如何,堅持度如何,是否專心,是否順從。如果他完全順從神的命令,遵循神善惡的標準去行事為人,不管他原來多糟糕,最後都可以像神一樣聖潔榮耀,與神同坐寶座,地位比天使還崇高。

因此,在信耶穌這個領域裡,強調的是順服真理,順服聖靈。以耶穌為王,為老闆,真的把他當老闆,唯命是從,就可以了,不用管原來的本質如何,秉性如何,這些對聖靈的大能來說,都不是問題,關鍵在於人這邊-人的決心與順從的程度。

聖靈的能力雖大,但絕不會強迫人做決定,人做了決定,下了決心,聖靈會來幫助,但不會取代你做決定,押著你變好,逼著你得救,絕對不會。善惡擺在眼前,禍福說明清楚,最後做決定的還是人自己。在行天路的許多叉口,自己考慮,自己抉擇。決定擇善,一時做不到沒關係,一奉耶穌的名祈求,聖靈就幫助,就救拔你脫離靈裡的兇惡,這就是 "神拯救" 的意思,就是耶穌這名希伯來文原本的意思,就是神的救恩在這個拯救的過程裡,一次又一次的落實。每過一個試驗,我們裡面神的生命就長大,靈的力量就強健。每一次靈裡的危險與患難,既是試驗,也是試探。神與魔鬼都在看,看你做選擇,看你走誰的路,看這人的心底到底是戀慕誰?看這人究竟是屬於誰的?如果一個信徒堅持抉擇義路,即使世上的事有損失也不動搖,他既堅持,神就伸出右手來扶持他,加添力量給他,讓他可以踐踏仇敵,讓他得勝。神就因此得榮耀,而且就在控告者的面前得榮耀。

所以不用看人的秉性,而是看受洗受聖靈後的決心與堅持,這就是"信"(faith)的正確意思啊! 努力堅持到底的人就得著了。因為神應許必與那人同在,人的堅持在先,神的幫助必隨之在側。這就是(珥2:32)所預言,"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的真正意思。

(羅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羅 2: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

受洗得聖靈只是一個開始,真正的硬仗在後面,能不能得救得永生,是看受洗後的專注力與堅持度。至於本性的問題,這不是問題,只要專心倚靠聖靈 ,這完全不是問題。

2017/08/14

聖靈充滿與說方言(靈言)有直接關係嗎?

Q: 聖靈充滿與說方言(靈言)有直接關係嗎?

A:

和合本裡的"聖靈充滿",原文有兩種描述方式。

一是動詞,被動語態。直譯為-被聖靈充滿。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五旬節那天,門徒被聖靈充滿,說出靈言,領受應許的聖靈就屬這種。

二是形容詞,分詞態,表示一直持續維持在聖靈充滿的狀態,這種描述是在講某個人在信仰上保持在一個強健的狀態。和合本還是譯為聖靈充滿,比較正確的譯法應是-滿有聖靈;滿有聖靈的果子;滿有聖靈的能力。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徒6:5)司提反是聖靈充滿的人。這裡的聖靈充滿,照原文,比較正確的譯法應該是-這人是信仰強健,滿有聖靈的人。這種描述表示,信耶穌,一個人所有的改變都是倚靠聖靈所賜的能力與智慧,而結出聖靈的果子的,所以用這個過程中最關鍵的力量來描述一個在信仰上漸漸成熟強健的人,聖經就用"這人是被聖靈充滿"的方式來描述。並不是說一個信徒平時也不禱告,也不懂真理,突然間聖靈發功,這人就像乩童一樣大有能力,並不是這個意思。平時都不禱告,不思想,不行道,不愛神,神不會突然把祂聖潔的靈澆灌給他的。

無論是哪一種,都與"禱告"有接關係。

五旬節門徒們被聖靈充滿,領受應許的聖靈。從耶穌升天一直到五旬節那時,門徒們遵照主耶穌的吩咐,至少已經禱告了9天了,到了第10天,也就是五旬節那天,聖靈才降下來充滿他們,所以得到應許的聖靈雖然是神所應許,約珥書所預言,但仍然必須"禱告"-奉耶穌的名呼求。

不信耶穌的猶太人也禱告,但他們絕不會奉"耶穌的名",呼求"耶穌"這名。而門徒得聖靈正是奉"耶穌的名"祈求,這就應驗"到那日,凡呼求主名的,就必被救拔"的經文。

要注意,得聖靈不是已經得救,必然得救。得聖靈是進入救恩的開端,進入神所預備的拯救的程序裡。受洗得聖靈都是一個被拯救的開始,你還是會被罪吸引,心不聖潔,甚至犯罪,又跑到神那個拯救你的那個療程之外。這就好像救援一個遇船難在海上漂流快要死了的人,當有船隻經過,把他從水裡拉上來的時候,只是他蒙拯救(得救)的開始,拉上來之後,還要人工呼吸,給他水喝,換掉濕爛的衣服,洗淨傷口,讓他在蔭涼的地方休養,慢慢吃些東西,漸漸才能恢復正常,最後得回生命。若只是把一個人拉上來,丟在甲板那兒,他不喝水,不更衣,不躲進蔭涼處,那麼即使從海裡拉上來,後續的醫療動作都沒有的話,他還是會死。也就是說他"被拯救"的這個事情,只有"被拉上來"這個開始,但他因為沒有接受繼續的療程,雖然他沒有死於溺水,但最後還是會死於脫水,死於中暑衰竭,死於器官衰竭。即使他曾經從水裡被拉上來,最後還是死了。所以"得救"這個字是講一個救援生命的療程,不是只有一個時間點,好像一受洗,一得聖靈那個時間點發生,就已經等著上天堂了。這些觀念都是西方錯誤基督教義的遺傳。

到那日,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be saved,得救是過去式,不是完成式),正確的譯法應該是:

到那日,凡呼求主名的,就必被救拔。

救拔是說,當你照著真理走義路而遇到險惡(通常是想去犯罪),這時你呼求主名(指禱告求幫助),神應許必幫助你渡過難關。這經文是在描述一個人被神拯救的整個過程,不是只有受洗受聖靈的那一次"救拔"而已。有開始,有過程,一直堅持到底才能成終,最後這人才能活,不然拉起來了,又去犯罪,這就好像把船難的人從海裡拉上來,但他不聽醫師指示喝點水,吃點東西,在蔭涼處休息,還是執意照自己的方式做,甚至又跳回海裡去,這樣的人,最後還是會死。

* * *

信耶穌,目的是得生命,免入永遠的刑罰。

信耶穌,是被救拔,並且照著神的救法(療程)把自己肉體的邪情私欲洗淨,這樣最後才能無瑕疵的見神。最終得救,得永生。

信耶穌,要信,更要從,就是順從,也就是要照著耶穌所定的醫囑與療程去完成自己得救的功夫。

而這個療程裡,最靈魂的人物,最關鍵的因素,就是聖靈。一個信徒要追求聖靈充滿,並不是說追求要像乩童被靈突然電到那樣,而是要追求像耶穌,像司提反那樣的信仰狀態-滿有聖靈的能力,信仰強健的狀態,有聖靈果子的狀態。

* * *

聖靈充滿,滿有聖靈的基本功夫- 禱告!

從一開始的求聖靈,到後來的滿有聖靈,都離不開一個字-禱告。

所以,沒有禱告,就沒有應許的聖靈。得聖靈之後,若沒有不間斷的靈言禱告,就絕對沒有"滿有聖靈"的生命狀態。那麼,救恩有開始,卻無法完成。無法被完成的主因是,人自己,神的救法預備好了,療程都交代好了,但信徒不照著去行,其實,這就是"不信"。

再講白一點,一個受洗受聖靈的信徒,如果他不每天禱告,他就是不信。因為連耶穌也每天清早就去禱告,示範給你看,所以如果有人認為他受洗受聖靈之後,不用每天實實在在地去禱告就可以得救,那麼他比耶穌還厲害。其實他不是信耶穌,他是在信他自己, 他認為靠著自己的意志力,靠著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得救了。人覺得自己力量不足,才會去呼求神。當一個人不禱告,就表示他覺得沒需要,真的沒需要嗎? 恐怕是被錯誤的觀念欺騙了,一直以為這樣就必然得救了。

(羅 10:11-13) 經上說:凡信(指聽從)他(指耶穌)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指禱告)的人。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凡奉耶穌的名求幫助的,就必被救拔,並不是已經得救,等著上天堂的意思)。

這經文的出處,是引用舊約約珥書。

(珥 2:32)到那時候(末後的時期),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必蒙救拔,神必幫助的意思);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的。

-錫安山,指屬靈的耶路撒冷,都是指唯一的真教會。在那裏,有的人專心求告耶和華的名,就有逃脫的,就有剩下的。關鍵就是-是否有求告耶和華的名,也就是在耶穌裡的禱告,也就是奉耶穌的名的禱告,也就是在聖靈裡的禱告。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Q:受洗得聖靈,真的不是已經得救了嗎? 只是一個蒙拯救的開始嗎? 

A:

(路 14:25-3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他再鹹呢? 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 * *

主耶穌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受洗受聖靈,是白白得來。這就是開了工。若不能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就不能完工,也就是最後無法得救之意。

不禱告,就是不倚靠聖靈。如果一個人信了耶穌之後,不能靠著聖靈的幫助,進步到最後-愛主,過於自己一切所有的人,那就無法是耶穌真正的門徒,也就是最後不會被耶穌承認的意思。

什麼是愛主,過於自己的一切? 愛耶穌,就是指愛真理,指看待對於真理的遵行,遠遠超過世界上的一切。任何事,只要與真理衝突,真門徒都會願意放棄不合真理的一切,哪怕是像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性命那麼重要的事,也都不願意違反真理。這樣的人才能完工,才能得救。

如果不是這樣,那麼,主耶穌說,他應該再想一想,是否需要來信耶穌,是否該開這個工,是否該打這個仗。如果信了耶穌不能看遵行真理大過一切,那麼,受洗受了聖靈雖然開了工,最後還是無法完工,還是滅亡,那信耶穌是在幹嘛? 自我安慰而已嘛! 最後還是要面對審判,不能得生命,這樣就比不信的人更可憐。

2017/08/09

(林前)一書信只是勉勵勉勵?

Q: 哥林多教會不屬靈,可是保羅仍然勉勵。七間教會代表七靈,到底真正的意思是什麼? 是指開始時的缺點可以被容忍,到了時候到的時候,就會被應許的救恩提升為完全,是這個意思嗎? 

A:

哥林多教會有人犯淫亂大罪,而犯罪的人似乎勢力龐大,在教會有一定的影響力,並且有一套參混希臘哲學的說法來支持說,這個亂倫的罪並不算罪,不需要除名。這引起了爭論,有支持這謬論的群黨派系,但也有反對的聲音。而會眾也不願涉入教會裡複雜的派系紛爭,以致大部分信徒看到教會裡這嚴重的大罪存在也保持緘默,不願表態支持真理,處理罪惡。

保羅寫(林前)的目的,除了回答真正的問題和一些測試使徒的問難,最主要的就是表明使徒在淫亂大罪上的清楚立場-要把那人從他們中間趕出去。也就是要他們把那犯亂倫罪且自我辯護不算罪,又擁派系自重的人,召開信徒大會表決予以除名。

但是(林前)一書信寫去之後,哥林多教會的派系非常猖獗,並不甩保羅的特使提摩太,反而在教會裡開始說保羅的壞話,質疑他使徒的權柄,慫恿信徒不需要聽保羅的。保羅後來親自來到哥林多,教會氣氛詭譎,大家還是不願表態支持真理,公開譴責並處理犯亂倫罪的信徒。並且因為這次見面,反對派又開始說,保羅的信是寫的很嚴厲啦,但一見本人,其貌不揚,言語粗俗,根本不像一個使徒。所以公開表態支持真理的信徒是少得可憐。保羅敗興而返,沉痛地在以弗所又寫了一封更嚴厲的信,這次由提多帶去,提多立場堅定,態度比提摩太強硬多了,對會眾曉以真理大義。教會氣氛轉向,很多原本鄉愿的信徒表態支持真理,為耶穌的教會勇敢地站出來,開大會投票決議,票數終於通過決議要處理那個犯罪又把持教會的惡人。提多把這個消息帶回,在馬其頓告知保羅,保羅欣慰,再寫(林後)一書信,肯定並試圖堅定他們為真理勇敢站出來的決定與行動,並且警告那些還在醞釀反撲的派系,希望他們悔改,不要再用各種惡毒手段包庇罪惡,壓制善良的信徒,否則,保羅來的時候,連他們一併也要受到公平的審判及刑罰。

* * *

當時神的教會的情況是險惡的,不是"勉勵"這樣的無關痛癢,勸說幾句就沒事了。神的教會快要被整個擄去了。

保羅在新約書信裡常說,把他們"交給撒旦",就是指"除名",除名是猶太教本有制度,初代教會一樣有這樣的傳統。在當時一說"交給撒旦"就是清楚地指除名,開除會籍,趕出教會,並不是責備一番就了事。

* * *

你還沒進入狀況,還以為當時只是"勉勵勉勵"就好了。故意犯罪的人會失去救恩,若不悔改,又繼續在教會裡自圓其說,以非為是,還會感染其他信徒也去犯罪。一個大家都在犯罪的教會,還自己一直說自己是神的教會,將來可以得救,你覺得可能嗎?


A:

七靈,七是屬靈的完全數,七靈就是指完全的靈,也就是有七角與七眼的靈。角代表力量,眼代表智慧。所以七靈是指有完全的力量與完全的智慧的靈。這七靈,就是復活後受膏為永遠國度之王的耶穌的靈,也就是我們所領受的-應許的聖靈。

應許的聖靈,是耶穌復活後的靈,又與神的靈合而為一的靈,是比萬有都大的靈,裡面有神,也有羔羊,若沒有羔羊,神的靈不能住到人的裡面,羔羊是中保,神藉這中保才能住在人的裡面。神藉著耶穌在地上所做成的,把這合而為一的靈賜給人,所以耶穌曾說,凡遵守我話的人,父和我要到他那裏去。也就是常常充滿在信徒的裡面,做他們的王,帶領者,保惠師,凡聽從這王,跟從這靈,呼求神的名的,必然存活,必然得救。不跟,不聽,不呼求,自然無法得救。人有這靈都不見得得救了,何況無這靈的呢? 那麼誰做他們裡面的王呢? 他裡面沒有王,怎麼能說跟從呢?

七星,神的使者,要忠實傳達神的信息,也就是純正的真理。七星指教會內的帶領者,長老,執事,傳道,負責人,講道者。(啟1-3)裡耶穌的嚴厲責備,這些使者首當其衝,然後才是眾信徒。

七個金燈檯,就是七個教會。七,一樣是屬靈的完全數之意,就是真教會之意。教會就是指信徒,每一個信徒的集合體。啟示錄裡的警告話,都是對真教會的信徒呼籲的,不是對不信的世人,也不是對其他教派的基督教,那些都不是從水和靈生的,啟示錄是對"七"教會,不是數目的七,而是指唯一真教會。

所以你要聽明白,(啟1-3)裡淫亂,拜偶像,吃祭物,傳耶洗別道理,尼哥拉的群黨,有撒旦座位之處,都是指真教會裡的事,也就是真教會信徒裡面有的情況。神的國不是眼睛看的見的,所以,這些拜偶像,淫亂,吃祭物,引誘人犯罪,都是指屬靈的情況,也就是指真教會信徒的面發生的事情講的。小心不要自己正就是那些神所憎惡的,而卻一直以為自己不是,還在用肉體的眼睛做判斷。

整個啟示錄就是在對真教會的信徒做最後的呼籲,凡有耳的,這是最後的機會了,不是在講世界上的事,都是肉眼看不見的-神國裡的事。沒有什麼最後自然得救的事,最後得救的,都是查考聖經, 聽聖靈的呼籲,發現自己有錯誤,有罪,認罪悔改,且堅持不再去犯罪犯錯的信徒。

* * *

(啟 22:10-16) 他又對我說:「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

-這些犬類,都是指真教會裡的惡人。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使徒約翰及天使)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A:

七靈,不等於七燈。

(啟 4:5,和合)有閃電、聲音、雷轟從寶座中發出;又有七盞火燈(g2985,seven lamps of fire)在寶座前點著;這七燈就是神的七靈。

-這裡,七燈翻譯的不好,應該譯為-七支火炬。重點是火,不是下面的載具。

(啟 1:20,和合)論到你所看見、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個金燈臺的奧秘,那七星就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燈臺(G3087,seven candlesticks)就是七個教會。

-這裡的七燈臺,就是指載具,而不是油本身。

-七燈檯指信徒,七靈指聖靈。燈檯沒有油,就如同信徒沒有被聖靈充滿。

* * *

七靈,是seven lamps of fire,,這是指聖靈。(太)中也翻譯成火把,火炬,重點是上面的火光,而不是盛載火光的握把或燭台。

七燈,是seven candlesticks,這是指教會,也就是指信徒。是可以盛裝七靈的"容器",本身並不是七靈。信徒受過洗禮,也受聖靈被聖膏油抹過,本應該是可以裝滿聖靈而大有能力和智慧的,可以識破和踐踏魔鬼的,但是如同主耶穌講的十童女的比喻,有的信徒被聖靈充滿,有的卻沒有,5個得救,5個滅亡了。

2017/08/03

(路16) 不義的管家

Q: (路16)中不義的管家被發現不義了,怎麼還能慷主人之慨去散財呢?

A:

這要稍微先了解一下羅馬帝國當時很普遍的奴隸制度景況。

羅馬帝國經常對外侵略,很多希臘文化高度發展的地方也被併吞,帝國戰勝,貴族除了分到更多土地,也分到許多戰俘以及擄獲的女人和小孩,這些被擄的人裡面有很多是高級知識份子,專業人員,工匠。被擄之後,就輾轉成為貴族的私人財產,也就是成為奴隸階級,貴族會用他們的專長去做管理更多奴隸的工作。

(路16) 這管家在當時,就是一個很普通的例子,他雖曾是奴隸階級,但可是有學問和專業知識的人,隨著羅馬帝國的演進,這些高級的奴隸反而很多都擔任重要職務,主要是官員的助手,秘書,甚至專業經理人,家庭教師。(路16)裡的這個僕人,就是個經理人才,對管理農業生產很有經驗和能力。

很多奴隸出身的高階人才,經過長時間資源與人際關係的累積,多會想辦法透過各種管道使自己成為自由人,以享有更多的社會權利。(路16)這個僕人很有可能已經是自由人,但以前本是他的主人的貴族,還是會找他處理土地生產的事務。這時,他與之前主人的關係,已經是商業上雇主和被委託之經理人的關係了。也許就是因為老主人熟習他,信的過他,在他成為自由人後,繼續找他替自己經營土地,類似把業務外包,找專業統包的概念。所以現在他是被老主人委託的專業經理人,負責去管理老主人的土地和佃農,最後地主再從總收成中抽一定成數作為經理人的報酬。由於土地產值越高,經理人的報酬也越高,這就會促使經理人想盡辦法提高土地的生產力,使自己最後獲得更高的報酬,地主也因此從土地中榨出更多的財富。

只是這原是僕人的經理人熟能生巧,一手遮天,做假帳,報給業主的契約收入將可以有50簍油,私底下卻跟下游佃農簽下100簍油,也就是年底他將從佃農那裏收取100簍油,然後只需要交給業主50簍油,業主最後還需要從50簍油的總收成裡,抽一定的成數給他當酬勞。其實到年底,這經理人就算合法的酬勞不拿,他已經多黑了50簍油了。這個差額,只要做假帳就可以弄出來。

但是有人檢舉,所以業主要結束委託契約。這時這個即將失業的經理人就把佃農叫來,把他們年底的應繳帳款,從100簍油改成50,也就是說,他把本來要黑的錢,反正也黑不到了,乾脆做順水人情,主動在佃戶面前減少了他們到年底時應上繳的數額,讓自己搏得個好名聲。這好名聲傳出去,或者將來有別的地主會找他繼續做經理人。也或者這些佃農為了感謝他的仁慈,還會給他一個小職位,供應他基本的生活所需呢。

耶穌講這個故事,是當時環境常見的實例。耶穌的焦點在於,這僕人懂得把錢這種身外之物拿來為將來鋪路,也就是說,信徒應該要懂得為將來打算,要重視將來的結局,別只在錢這種小事上打轉,就這點而言,光明之子還沒這個今世之子聰明呢!

Q: 他是聰明,會順風轉舵。但我認為本質是很會算計的一個人,也可說是奸巧。

A:

是,但那些都不是耶穌講這個故事的重點,他的詭詐缺點固然一大堆,但耶穌認為這個糟糕的人,光是 "知道替未來打算" 這個小優點,就是很多信徒比不上的。

也就是說,耶穌認為,信徒要懂得為將來打算,要懂得為神國的事,信仰的事的結局打算,這個故事的結論,就是這段落裡耶穌最後的一句話 - (路 16:13)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Q: 是的,沒錯,很會為未來打算盤,掩蓋前非是假好人,套句中文-“鄉愿“。聖經裡描述的背景是當時狀況,現代時代進步,科技知訊發達,教育普遍,惡法更多更奸巧。

A:

耶穌關心的是光明之子(信徒),不是那個今世之子(奸巧的僕人)。

那個奸巧的人就算被定罪下監了,甚至被正法了,耶穌關心的是-光明之子有改變嗎?有想到信仰的結局嗎?有替自己的未來打算,而改變自己目前的做法嗎?

一直專注在對惡人的忿忿不平,不斷指責,是否就可以使我們變得潔淨?得到好結局?精力有限,通通花在氣憤填膺,指責惡人惡事上面,就沒有時間潔淨自己了,心也無法安靜了。不公不義的事都有結局,就是大審判。我們要專注在自己是否能通得過那審判,而不是一直認為神該怎麼審判,為什麼現在不立刻處理。神要我們把審判的事交給祂,您如果一直被這些事激動,怎麼能安靜下來信靠主呢?

(箴 24:17-22,呂振中) 你的仇敵僕倒時,你不要歡喜;他跌倒時,你的心不要快樂; 恐怕永恆主看了就不喜悅,而將他的怒氣從你仇敵身上轉過來給你。

不要為了作惡的而心懷不平;不要羡慕惡人; 因為壞人必沒有好結局;惡人的燈必熄滅。

弟子阿,你要敬畏永恆主(指真神),敬畏君王(指耶穌);不可激怒此二者; 因為他們降的災難必突然而起;二者所要施行的毀滅誰能知道呢?


A:

信耶穌這條路,要通到哪裡去?知道嗎?

就是從我們這樣一個普通的人,透過遵行真理,最後就會變成神。

神要我們變成神,像祂一樣。如果您的兒子做了犯法的事,激起眾怒,您會希望他立刻被就地正法嗎?天下父母心,只希望給他機會改過,轉變成光明磊落的人,得生命。

神就是人類的父母啊,祂希望你得救,也希望那些做惡的人悔改,而不是立刻把他們就地正法,這就是為什麼你現在還看到世界上有很多不法的事的原因了。

神給你機會,也想給他們機會。我們要成為神,就要試著去領悟神的心意,靠著聖靈漸漸地有神的那種胸襟,那才配稱為神啊,才是至高者的兒子啊!

主耶穌曾清楚地這樣說,

(太 5:44-48,和合)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2017/08/01

恩典時代就是自由犯罪?

Q: (約8)耶穌沒有定那個犯姦淫的女人的罪,這是說,在今天恩典時代,信耶穌是讓我們得以自由,所以犯姦淫也不算罪.

A:

聖經的道理是為了要使人成聖.就是耶穌為我們向父祈求的-願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

聚會聽道就能得救嗎? 讀聖經就能得救嗎? 沒有敬畏,沒有裡面的真虔誠,就是只有表面的法利賽,撒督該,你們有禍了.整天研究律法,只想鑽漏洞,卻不想真正遵守.

主耶穌這樣說, (路 8:18)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

所以,聽道也要小心聽,重點不是聽,而是行.

(太 13:11-12)耶穌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 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你們,就是裡面有真虔誠的跟從者;他們,也是跟從者,只是裡面是假的.他們將甚麼都不懂,因為神不讓他們懂.順著他們內心的慾望,讓他們去犯罪,還以為自己得救沒問題,這就是那自以為有的,耶穌說,這些人最後就是甚麼也沒有.

* * *

耶穌時代,摩西律法早已被神子民中的歷代的祭司,文士,律法專家強解亂加,已經被搞得面目全非了.神早就知道,早在申命記就讓摩西預言,將來會有一位像摩西的先知出現,那時,你們要聽他,就是指到了那個先知出現的時候,以色列阿,你要聽,聽什麼? 要聽這位神派來像摩西的先知所說的話,也就是要以這位先知所解釋的律法為準,不要以眾說紛紜對律法的解釋為準.這位先知,就是後來出現的耶穌.

耶穌當時,宗教最高當局沒有權利執行死刑,所以律法中的死罪也沒有辦法照律法,經審判後直帶到廣場執行.因此,在犯姦淫這件事上,撒督該派和法利賽就有不同的看法,文士,祭司,長老間也是眾說紛紜,因此彼此之間常在律法的解釋上意見不同而對立.有人把犯姦淫且被公會審查確定的女人帶到耶穌面前來,質問耶穌說,現在該怎麼辦?

這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設的一個陷阱,目標是耶穌.耶穌如果說,照律法是該死的,那麼,他們就假裝忘記羅馬法律禁止私刑的禁令,直接起鬨拿石頭把這女人打死,然後把這事件說成是耶穌這個拉比慫恿群眾的做的,那麼他們就可以等著耶穌被逮捕入罪; 如果耶穌說不用打死,這是當時撒督該派的看法,那麼耶穌就會觸怒群眾,因為群眾大多是尊敬法利賽人,而在律法的解釋上是支持他們的,這樣,本來支持耶穌的群眾,就會突然轉向把耶穌視為撒督該派而仇視他了,這樣,就達到文士和法利賽人不希望群眾跟從耶穌的目的了.

所以,耶穌不論說是,或說不是,都會落入他們的惡謀與陷阱.所以耶穌才有後來的回答.耶穌從沒有說犯姦淫不算罪,反而告訴那女人,不要再犯罪了,這意思不就間接證明了,耶穌確確實實認為姦淫是罪嗎? 事實上,耶穌非常不認同當時宗教當局對休妻律法的解釋.當時是和多年來的猶太社會一樣,是允許休妻的.但耶穌對離婚問題不只一次嚴正申明-

(太 5:32,和合)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太 19:8-9,和合)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可 10:10-12,和合)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路 16:16-18,和合)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連離婚都不可以,何況直接犯姦淫呢?

這就是摩西預言將來要出現像他的那位先知,對律法的正確解釋,神在摩西時代早就預言和下令,神是這樣說的.

(申 18:18-19,和合)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指摩西)。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就是1500年後的耶穌);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Q:亞當在夏娃出現之前已經在做神交付他的工作,不需要他人的幫助,所以請問夏娃是要幫助亞當什麽?

A:

神說了算,還是你說了算?

(創 2:18)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創 2:20)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神清楚說-幫助!

幫助什麼? 用你的裡面的誠實向耶穌認罪悔改,然後祈求,尋找,叩門。不要再學假先知的態度,對自己對人都是沒有好處的。真正的老師,是聖靈,你從沒體會過吧!

幫助,目的是"有份",一樣的經歷,一樣的過程,一樣的苦難,一樣的榮耀,亞當怎樣,女人也怎樣;基督怎樣,新婦也怎樣,這就是神造男女的心意,是神要使人像神的奧秘。

你的裡面若不願謙卑,順服真理,被聖靈引導,思想將永遠無法進入屬靈的領域,永遠只能用肉體的男女觀在看聖經中的男人與女人,把神創造與救贖的奧秘,通通降低層次變成男女的性關係,神的兒子,拜託一下,要用神的方法,不要用人的女子的方法。


A:

想得救,就悔改,重新做人,禱告求憐憫,求幫助。

窄路,就是遵行真理。神所定的標準,耶穌所解釋的律法,一點尺寸都不可更改,努力去做到完全符合。

寬路,就是把真理從寬解釋,犯罪解釋成不算罪,污穢解釋成不算污穢。戀慕犯罪的人喜歡這種解釋,就放心去犯罪,放心去沾染污穢,還告訴同靈可以這樣去行,結果就是滅亡。

主耶穌怎麼說明,什麼是窄路? 什麼是寬路?

(太 7:13-15)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

-所以,窄門寬門,窄路寬路,和假先知有直接關係,也就是和假道理有關。

所謂假先知,假道理,不是否定基督,而是仍承認基督,但是一直去放寬罪的定義,污穢的標準,告訴大家,這也沒關係,那也不算罪,大家和睦就好,不要老是講罪,傷感情,來教會,大家快樂就好,這種先知,自己滅亡,聽他的人也滅亡,這就是寬門。進去的人,主耶穌說,還不少。


A:

主耶穌說,要信他的人,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他。意思就是:

要把自己的邪情私慾,都釘到十字架上去。如果一個信徒可以在罪方面的事上死,就可以在義上活。也就是說,一個信耶穌的人,如果對於自己的罪和罪慾都能靠著聖靈的幫助將它們都治死釘死,那麼,這信徒就活了,他已經勝過自己的罪和污穢的引誘了,世界對他來說是死的,沒有吸引力了。這樣的信徒,將來必定復活得永生。

相反的,如果一個信耶穌的人,沒有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耶穌,那麼,耶穌就不承認他的信,因為這就不是信耶穌,這樣的人既然無法在罪上死,自然無法在義上活,他還是耽溺在自己的邪情私慾之中,雖然他說自己信耶穌,卻在罪的事上死不了,很有興趣。既然沒有所行的義,怎麼進入新天新地呢?

羔羊婚宴上要請了很多人,有人沒有義的禮服,只有受洗時的白色裡衣,主耶穌對他說,你怎麼沒有白袍呢? 就命令左右侍從把這人拉出去,丟在外面黑暗裡了。

所以,信耶穌最重要的是,要會死。也就是要在罪上死,有死,才有活。不能死,在罪的事上看自己是死的,這樣的人就不能活,沒有永生。

因此,能死的信徒,就能活。無法死的信徒,反而將永遠死滅。所以,耶穌很重視死,設立聖餐就是要我們重視死,學會死,而不是慶祝耶穌的復活。耶穌命令我們要紀念他的死,卻不要我們紀念他的復活。因為得永生的關鍵,是在罪上死,也就是主耶穌所講的,要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跟從我就是堅持道理,死都願意,這樣的人最後就必得生命。

會死,才能活。領聖餐,就是為了要效法主耶穌的死。不用一直去講復活,搞慶典。凡不能在罪上死的,歌頌聖誕節,復活節都沒有意義,都不能通向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