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因信稱義,只要單純相信就好。信耶穌不能有理性嗎?
「猶太的智慧」這本書裡這樣說:(以下節錄) ...上帝是不可知的,只能信。這裡的「信」與前述的「疑」構成了一對矛盾:信了,就不能疑;疑了,就是不信。信和疑本來就是二者必居其一,不能兩全的。然而,猶太智慧偏偏要它們同在。...在上帝的全知全能面前,個人只有放棄理性思考,虔誠地遵循上帝之道(即猶太民族的文化規範)方為正道。拉比在猶太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就同這一種潛在的觀念有關。就此而論,猶太智慧本質上是一種以集體智慧為主的智慧,一種拒斥個人理性的無意識層面之智慧,這種訴諸無意識的方法本是抵禦個人理性覺醒的最佳武器。(節錄完結)
A:
猶太人雖然不認識耶穌就是彌賽亞,但他們熟稔舊約聖經,在熟稔的紮實基礎上,對於神的律法,猶太人是非常理性的,而且能經由歸納眾多律法的原則,並運用邏輯的辯證推導出律法的細節。雖然並不一定符合律法的本意(例如耶穌並不認同拉比所推衍出來的安息日細節),但整體而言,猶太人的聖經教師所受的訓練是非常理性而邏輯的,並非徒背教條不用大腦。這書的作者完全不了解猶太人的宗教實際,只是以自己的揣測便寫出的這樣的評論,給閱讀者錯誤的觀念。
即使在真耶穌教會,台上的先知在講解聖經,也是會運用邏輯的辯證與推理來解明神道理的真義,雖然所得出的教導與猶太拉比所得出的完全不同,但「理性思維」與「邏輯辯證」都清楚地存在於對經文理解的過程中。差別只在於-是否得到聖靈地引導與開啟。更進一步說,即使在真耶穌教會的領會者中,也還是有「蒙聖靈開啟」與「只憑物質層面的思維」在解讀經文的差別,後者也就如同猶太教的拉比,世上的哲學家,神學家一樣。理性思維與邏輯辯證也是神的創造,斷沒有信耶穌就只能一味地相信就好,必須否定個人理性的懷疑與思維這樣的論調。在耶穌這信仰中,熟讀整體聖經,常常思辨是非常重要的,聖徒常常這樣做正在應驗舊約中牛羊會不斷咀嚼反芻,這種潔淨的物種,這正是在預表新約有反省能力,會以領會的真理去自潔的信徒。
信神,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其中的「盡性」原文是「盡魂」(your soul),也就是包含情感與意志。而「盡意」(your understanding)的原文是「盡你的理智」,也就是要常常思辨-道理與道理之間、道理與自己之間的關聯。真耶穌教會強調聖靈,並非說等著聖靈在信徒身上「發功」,那人就魔術般突然明白了什麼奧秘。一個人有心去尋求真理,誠實地想要實踐,努力使自己趨向聖潔,聖靈就會引導,並在適當的時機為他揭開他思索已久的問題,這才是「靠聖靈」的正確意思。「真知道」什麼是真理,除了要有聖靈的引導,更需要聖徒不斷地咀嚼、思辨、反省與行動。
所以,信耶穌,並不是不能理性思維,不去想因果關係,只是愚忠地在字句上照做。遵行真理是一種態度,認真思辨是一種愛情,虛假的愛情才會不思不想,以為「照做」有個樣子總可以了吧,總該得神的保佑了吧。對於經文東挑西揀,從不有頭有尾安靜地讀完整卷,而只是想在經文中速食地抽出自己需要的經文。這樣的信仰態度與方式,其實正是舊約中不潔淨的物種,這樣信仰的人是無法自潔的。而作者的咬文嚼字所透漏出來的信仰觀正是如此。他完全不了解猶太教,更不了解基督信仰。
*
(林前 2:7-14,新譯) 我們所講的,是從前隱藏的、 神奥秘的智慧,就是 神在萬世以前,為我們的榮耀所預定的;
這智慧,這世代執政的人沒有一個知道,... 但 神卻借著聖靈把這些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測透萬事,連 神深奥的事也測透了。 除了在人裡面的靈,誰能知道人的事呢?同樣,除了 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 神的事。
我們所領受的,不是這世界的靈,而是從 神來的靈,使我們能知道 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我們也講這些事,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教的言語,而是用聖靈所教的言語(當人自潔做聖潔的器皿,神就將先知的靈充滿他,也就是聖靈會引導他明白聖經文字後面的真義) 向屬靈的人(聖潔的器皿)解釋屬靈的事。
然而屬血氣(flesh,沒有聖靈,只能以天然的舊人和物質世界的邏輯或思維試圖去解釋神) 的人不接受 神的靈的事,因為他以為是愚笨的;而且他也不能夠明白,因為這些事,要有屬靈的眼光纔能領悟。
*
我曾多次解釋過,基督信仰的「信」、因信稱義的「信」、義人必因信得生的「信」,原文是皆是faith,是指基督這信仰的「完整內容」-除了要有正確的教義為「根基」,更要有聖徒主動奮進地以真理去改掉舊我的「建造」。持守「根基」、向上「建造」,以基督耶穌透過其言教與身教,所教導出來之這得救之道路的「方法與內容」去實踐,即使遇困難或逼迫也堅持不妥協,至死不渝的生命狀態,才是「信」(faith)的正確意思。並不只是believe這樣膚淺的意涵,這是非常多基督教派基本的嚴重錯誤,這種錯解導致整個基督信仰嚴重地被扭曲與錯傳,傳的不是正確完整的福音,而是拜金牛犢式、速食式的假福音。而作者的認知就是在這種錯誤的基調上去展開的,所以他以為,信仰是不能用理性的,而是必須矇著頭一頭栽進去的那種。他的分析是典型的哲學思辨,但思辨的對象內容卻一整個是誤解。徒有哲學的樣貌,嚇唬讀者進入他的觀點,這樣的文獻多如牛毛,基督教界更是汗牛充棟。
不要浪費時間在這類書籍或論述上。同一本聖經,解出千萬種道理,這樣要何年何月才能認識神呢?讀書,要直接讀經典。讀紅樓夢評論,不如直接讀原著。同樣,要直接去讀聖經,不要耽溺在五花八門的基督教出版物,那些東西良莠不齊,費時費錢,何必呢?
我們有聖靈,要靠這寶貝去認識神,靠著足夠的靈言禱告去直接讀聖經,當你禱告生活紮實到一個程度,經文通讀到一個程度,俗話說,「讀書千遍,其義自見」,這是真的,何況耶穌清清楚楚地親口應許我們,聖靈來了,要帶領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神的道理既然是要教導祂的兒女們學義行義,就不可能要搞的諱莫如深,好像一定要神學家的解釋才能懂。使徒保羅說過,師尊只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也就是聖靈。不是神學家,不是牧師,不是基督教著作,那些可以參考,但主軸是聖靈。沒有主軸,其他再多都是無法明白的。保羅上面也說了,惟有聖靈參透神的事,我們所受的正是這聖靈啊。
台上的傳道,領會者,只是一個導引,吃奶的嬰孩當然需要被引導,但這不是常態,神要每個信徒都能長大成人,自己能咀嚼硬餅。既然神是要每個人都能自己吃餅,就沒有一個不能。方法都明講了,靠聖靈!只是大家不認真紮實地去做主耶穌的吩咐-警醒禱告,常常聽道,思想咀嚼,不斷反芻,在實踐中去領悟,其實真理一點都不難。外教會的神學著作把神的道理學術化了,偶像化了,稱之為「神學」,這個詞在初代教會根本不存在。粗鄙如彼得,也能完全正確領悟神的道,屬靈的奧秘。完全不必受法利賽人專業的聖經訓練。
神要每個聖徒都更深認識祂,所以賜給我們聖靈。
得了聖靈只是打開了活水泉源,就如同以撒終於挖到了有泉的井。有了井並不是他的牛羊「自動」都解渴了,也並不是他種的地都「自動」得澆灌而必豐收了。人自己還是要每天去「打水」(靈言禱告)啊。神賜他有了水井,難道人自己不用把水打上來,牲畜就能「自動」解渴,栽物就能「自動」長成嗎?要進入真理,也是一樣的道理。聖靈是神的引導,理性思維反覆咀嚼是人的努力,缺一不可。
2019/02/28
2019/02/19
Q: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
Q:啟示錄一章4到6節的原意是什麼呢?
(啟 1:4-6,和合)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他寶座前的七靈, 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有古卷作:洗去)罪惡, 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A:
(啟 1:4-6,新漢語)約翰寫信給在亞西亞的七個教會。 願今在、昔在、來臨中的那一位,與他寶座前的七靈,並耶穌基督──就是那忠信的見證人、在死人中那首先復生的、地上眾君王的元首──賜予你們恩惠、平安!
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把我們從罪中釋放出來, 又使我們成為一個國度,成為他父神的祭司。願榮耀和權能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啟 1:4-6,NKJV)John, to the seven churches which are in Asia: Grace to you and peace
from Him who is and who was and who is to come, and
from the seven Spirits who are before His throne, and
from Jesus Christ,
-the faithful witness,
-the firstborn from the dead, and
-the ruler over the kings of the earth.
To Him who loved us and
-washed(過去式,分詞) us from our sins in His own blood, and
-has made us kings and priests to His God and Father,
-to Him be glory and dominion (少了一個介係詞 into) forever and ever.
Amen.
*
願恩惠平安 to 亞西亞的七教會的所有聖徒,從三方面來達成:
A.「今是,昔是,將來要是」的那一位 (指神)
B.寶座前的七靈。(完全的靈。七是完全數。指聖靈-父與子合而為一的靈)
C.耶穌-那位受膏者(原文又用以下三點來補述耶穌這位受膏者)
-1.那 忠信於神以致於殉道的「見證人」。(忠信,指耶穌完全遵行神的律法,完全只宣揚見證神的律法)
-2.那 從死人中「首生的」。(指第一位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的,義同長子)
-3.那 成為地上眾君王之「王」的。(地上眾君王:1.指眾聖徒。這特性在描述受膏者耶穌是教會這國度的統治者-王。2.指世界上的國權,但這意思和前後文不合,關係薄弱)
以上這三點強調耶穌這位受膏者,他在地上的經歷與後來的地位。經文繼續描述這位「受膏者」,他因愛我們,為我們所做的救贖工作。
-4.一直繼續地使我們脫離罪惡,在他自己的血中
-5.要使我們成為神和他父之有統治權的祭司
-6.要使我們將榮耀和能力(對兩者的果子或頌讚)歸給神
1-3是基督自己的經歷
4-6是基督幫助我們要有的經歷(4是方法,正進行中,5和6是目的,並非已經完成)
Q:傳道希望我們用RHEMA查原文的意思,再以經解經認識啟示錄裡真正的意思!而我直接上網找到召會的原文直譯和解經資料,但不知是不是正確。
(以下節錄召會解經)「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
-『祂愛我們』指我們得蒙救恩的原因;『用自己的血』指祂在十字架上捨命所流的寶血;『脫離罪惡』指寶血贖罪,使我們不再受罪惡的捆綁。
-『愛』字在原文是現在式,表示祂一直都在愛我們;『脫離』在原文是過去式,表示罪的問題早已解決。
(節錄完)
A:
我覺得原文解經對您有點負擔過重。你就先以「學會怎麼用RHEMA」為目標就可以了。
原文解經除了工具,還是要對時態,語態,文法有一點了解,才能理解他的正確意思啊。
以經解經,更需要通讀熟悉整本聖經的來龍去脈,用架構來逼近細節,用神道理整體性的原則來判斷小段文意的方向。
但這兩方面,您還沒有很紮實的基礎。所以我才會覺得,這樣的課程對您負擔太大。也因此建議您,不急,以學會使用RHEMA為目標就可以了。
參加任何較深入的聖經講習,通讀聖經是基本的。
A:
召會解經還是謹慎一些為好,以這段召會的原文解經來說,上段的解經就稍嫌粗糙。「愛」字是現在式,表達一件簡單的「事實」。所以解釋成「祂一直都在愛我們」是OK的。但是,
『脫離』在原文雖然是過去式,不過它的語態是分詞,表示罪的問題從受洗時就開始脫離,並且一直在進行中。如果罪的問題早已解決,那麼信了耶穌的人,甚至嚴謹一點地說,受正確洗禮的真耶穌教會信徒應該都沒有罪的問題了,也就是不會再去犯罪了。但事實上並不是。
不論是外教會,還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還是很多人在犯罪。可見在我們身上罪的問題還沒有真正解決啊。也就是耶穌也曾對他的信徒說過的,他們還沒有得到真自由。(註1)
「脫離」是過去式,但語態是分詞。表示,耶穌的血,從受洗時開始到現在一直在作用,目的是要使我們「脫離」罪。那到底要作用到甚麼時候才能完成呢?這就牽涉到「以經解經」的問題。剛好,同卷啟示錄已有線索:(啟 22:14,和合)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也就是說,在基督屬靈的國度裡(真教會中),耶穌的血一直源源不絕地準備好了,就在受洗受聖靈之信徒腹中所湧出的活泉中。耶穌開了那泉源,但是那信徒自己要去洗啊。經文顯示,得救的那些人是「自己要去洗」。
那麼,信徒怎麼「自己去洗」呢?(約一 1:9,新譯)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
好了,先簡單做個小結。人怎麼「脫離」罪,得真自由? 受洗受聖靈->開通腹中湧流出的活泉->這泉「有水也有血」(約一 5:6)->洗淨自己(按律法,水是除去不潔淨,血是除去罪)->有福進城。
耶穌流出血。當了大祭司的他,一次把自己的血在天上的聖所前灑了,節期中贖罪日為全民贖罪的血已經有了。所以天上國民(也就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開始可以有真正能贖罪的血可以用了。祭司基督耶穌固然可以為信徒獻祭贖罪,但按律法,還是要「那人自己」先發覺自己有了罪,一發覺自己有了罪,就要到神面前獻祭贖罪。耶穌的血勝過牛羊的血,但獻上之前,那人還是要先按手在祭牲與之聯合,也就是說,他必須先與神的羔羊「聯合」,那麼,羔羊的血才能代替。怎麼才能聯合?受洗,受聖靈,洗腳禮(有份),聖餐,都有聯合的作用。沒有聯合,羔羊是羔羊,罪人是罪人,無法替代,也就是無法贖替了。
當信徒聽真理,反省自己,一對照,發現自己的罪了。這時就要:(約一 1:9,新譯)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
禱告認罪起來之後,就靠著禱告獲得的能力,努力去改掉那些缺失不再犯。結果就產生一個結果:(詩 119:9,和合)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
禱告認罪之後起而行,他的罪與不潔淨就被赦免而潔淨了。
因為不斷地聽道理,就不斷地真知道自己有很多老我的罪與污穢,因此上面那個程序會一直重複進行,直到這信徒越來越聖潔,直到完全。當到了大審判的時候:(啟 22:14,和合)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到了(啟示錄22)的尾聲,天使說完了話之後,基督耶穌自己出來說話了,他親自出來為之前約翰所記錄下來的「所有的異象」,「天使的說明」,「天上的聲音」,「神的宣告」做見證。在這情況下,他說了這句話:(啟 22:14,和合)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又來了,耶穌所說的「洗淨」,是現在式,語態是分詞。這意思是說,那些能從門進城的人,他們從受洗得聖靈有了活水泉之後,就一直在進行著「洗淨自己衣服」的動作,這些努力不墜的人,才是可以進天國的人。
以上簡單「以經解經」的示範到此,對牽涉到之經文配合一點文法的分析,才能正確理解。這樣,回到一開始討論的經文:
「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是一個持續進行的事,並不是如召會的解經認為-罪的問題早已解決。事實上這句經文主要並不是在講罪解決的方法,仔細看它原文句子的結構(上列NKJV經文),就知道,它是在描述基督的特性之一。所以它是以一個結論式、概括性的描述去表達-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工作,這個工作不是已經完成,而是到現在一直在進行著。直到啟示錄完結,才知道每個個人「脫離」成功了沒有。而這個判斷,將由審判主來裁決。
故從「原文」與「以經解經」的查考方式所得到的這個結論是:「得救尚在進行中」的觀念,這就和召會解經「已經得救」的觀念南轅北轍,這就直接影響到信徒在世上生活的態度,對罪惡的態度,對靈修的積極度。
*
(註1)
(約 8:31-36,和合修訂)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繼續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 你們將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自由。」... 耶穌回答他們:「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人(此處假設會犯罪的人是指前述信了耶穌的猶太人,也就是信徒)就是罪的奴隸。 奴隸不能永遠住在家裏(指聖城新耶路撒冷);兒子(指自潔成聖的信徒)才永遠住在家裏。 所以,神的兒子(指每一個信徒,信徒受洗後都有神的兒子的名份了)若使你們自由(原文是:若是自己使自己得以自由,指信徒盡力去遵行真理,自潔成聖),你們就真正自由了。」
(啟 1:4-6,和合)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他寶座前的七靈, 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有古卷作:洗去)罪惡, 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A:
(啟 1:4-6,新漢語)約翰寫信給在亞西亞的七個教會。 願今在、昔在、來臨中的那一位,與他寶座前的七靈,並耶穌基督──就是那忠信的見證人、在死人中那首先復生的、地上眾君王的元首──賜予你們恩惠、平安!
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把我們從罪中釋放出來, 又使我們成為一個國度,成為他父神的祭司。願榮耀和權能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啟 1:4-6,NKJV)John, to the seven churches which are in Asia: Grace to you and peace
from Him who is and who was and who is to come, and
from the seven Spirits who are before His throne, and
from Jesus Christ,
-the faithful witness,
-the firstborn from the dead, and
-the ruler over the kings of the earth.
To Him who loved us and
-washed(過去式,分詞) us from our sins in His own blood, and
-has made us kings and priests to His God and Father,
-to Him be glory and dominion (少了一個介係詞 into) forever and ever.
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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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恩惠平安 to 亞西亞的七教會的所有聖徒,從三方面來達成:
A.「今是,昔是,將來要是」的那一位 (指神)
B.寶座前的七靈。(完全的靈。七是完全數。指聖靈-父與子合而為一的靈)
C.耶穌-那位受膏者(原文又用以下三點來補述耶穌這位受膏者)
-1.那 忠信於神以致於殉道的「見證人」。(忠信,指耶穌完全遵行神的律法,完全只宣揚見證神的律法)
-2.那 從死人中「首生的」。(指第一位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的,義同長子)
-3.那 成為地上眾君王之「王」的。(地上眾君王:1.指眾聖徒。這特性在描述受膏者耶穌是教會這國度的統治者-王。2.指世界上的國權,但這意思和前後文不合,關係薄弱)
以上這三點強調耶穌這位受膏者,他在地上的經歷與後來的地位。經文繼續描述這位「受膏者」,他因愛我們,為我們所做的救贖工作。
-4.一直繼續地使我們脫離罪惡,在他自己的血中
-5.要使我們成為神和他父之有統治權的祭司
-6.要使我們將榮耀和能力(對兩者的果子或頌讚)歸給神
1-3是基督自己的經歷
4-6是基督幫助我們要有的經歷(4是方法,正進行中,5和6是目的,並非已經完成)
Q:傳道希望我們用RHEMA查原文的意思,再以經解經認識啟示錄裡真正的意思!而我直接上網找到召會的原文直譯和解經資料,但不知是不是正確。
(以下節錄召會解經)「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
-『祂愛我們』指我們得蒙救恩的原因;『用自己的血』指祂在十字架上捨命所流的寶血;『脫離罪惡』指寶血贖罪,使我們不再受罪惡的捆綁。
-『愛』字在原文是現在式,表示祂一直都在愛我們;『脫離』在原文是過去式,表示罪的問題早已解決。
(節錄完)
A:
我覺得原文解經對您有點負擔過重。你就先以「學會怎麼用RHEMA」為目標就可以了。
原文解經除了工具,還是要對時態,語態,文法有一點了解,才能理解他的正確意思啊。
以經解經,更需要通讀熟悉整本聖經的來龍去脈,用架構來逼近細節,用神道理整體性的原則來判斷小段文意的方向。
但這兩方面,您還沒有很紮實的基礎。所以我才會覺得,這樣的課程對您負擔太大。也因此建議您,不急,以學會使用RHEMA為目標就可以了。
參加任何較深入的聖經講習,通讀聖經是基本的。
A:
召會解經還是謹慎一些為好,以這段召會的原文解經來說,上段的解經就稍嫌粗糙。「愛」字是現在式,表達一件簡單的「事實」。所以解釋成「祂一直都在愛我們」是OK的。但是,
『脫離』在原文雖然是過去式,不過它的語態是分詞,表示罪的問題從受洗時就開始脫離,並且一直在進行中。如果罪的問題早已解決,那麼信了耶穌的人,甚至嚴謹一點地說,受正確洗禮的真耶穌教會信徒應該都沒有罪的問題了,也就是不會再去犯罪了。但事實上並不是。
不論是外教會,還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還是很多人在犯罪。可見在我們身上罪的問題還沒有真正解決啊。也就是耶穌也曾對他的信徒說過的,他們還沒有得到真自由。(註1)
「脫離」是過去式,但語態是分詞。表示,耶穌的血,從受洗時開始到現在一直在作用,目的是要使我們「脫離」罪。那到底要作用到甚麼時候才能完成呢?這就牽涉到「以經解經」的問題。剛好,同卷啟示錄已有線索:(啟 22:14,和合)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也就是說,在基督屬靈的國度裡(真教會中),耶穌的血一直源源不絕地準備好了,就在受洗受聖靈之信徒腹中所湧出的活泉中。耶穌開了那泉源,但是那信徒自己要去洗啊。經文顯示,得救的那些人是「自己要去洗」。
那麼,信徒怎麼「自己去洗」呢?(約一 1:9,新譯)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
好了,先簡單做個小結。人怎麼「脫離」罪,得真自由? 受洗受聖靈->開通腹中湧流出的活泉->這泉「有水也有血」(約一 5:6)->洗淨自己(按律法,水是除去不潔淨,血是除去罪)->有福進城。
耶穌流出血。當了大祭司的他,一次把自己的血在天上的聖所前灑了,節期中贖罪日為全民贖罪的血已經有了。所以天上國民(也就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開始可以有真正能贖罪的血可以用了。祭司基督耶穌固然可以為信徒獻祭贖罪,但按律法,還是要「那人自己」先發覺自己有了罪,一發覺自己有了罪,就要到神面前獻祭贖罪。耶穌的血勝過牛羊的血,但獻上之前,那人還是要先按手在祭牲與之聯合,也就是說,他必須先與神的羔羊「聯合」,那麼,羔羊的血才能代替。怎麼才能聯合?受洗,受聖靈,洗腳禮(有份),聖餐,都有聯合的作用。沒有聯合,羔羊是羔羊,罪人是罪人,無法替代,也就是無法贖替了。
當信徒聽真理,反省自己,一對照,發現自己的罪了。這時就要:(約一 1:9,新譯)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
禱告認罪起來之後,就靠著禱告獲得的能力,努力去改掉那些缺失不再犯。結果就產生一個結果:(詩 119:9,和合)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
禱告認罪之後起而行,他的罪與不潔淨就被赦免而潔淨了。
因為不斷地聽道理,就不斷地真知道自己有很多老我的罪與污穢,因此上面那個程序會一直重複進行,直到這信徒越來越聖潔,直到完全。當到了大審判的時候:(啟 22:14,和合)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到了(啟示錄22)的尾聲,天使說完了話之後,基督耶穌自己出來說話了,他親自出來為之前約翰所記錄下來的「所有的異象」,「天使的說明」,「天上的聲音」,「神的宣告」做見證。在這情況下,他說了這句話:(啟 22:14,和合)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又來了,耶穌所說的「洗淨」,是現在式,語態是分詞。這意思是說,那些能從門進城的人,他們從受洗得聖靈有了活水泉之後,就一直在進行著「洗淨自己衣服」的動作,這些努力不墜的人,才是可以進天國的人。
以上簡單「以經解經」的示範到此,對牽涉到之經文配合一點文法的分析,才能正確理解。這樣,回到一開始討論的經文:
「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是一個持續進行的事,並不是如召會的解經認為-罪的問題早已解決。事實上這句經文主要並不是在講罪解決的方法,仔細看它原文句子的結構(上列NKJV經文),就知道,它是在描述基督的特性之一。所以它是以一個結論式、概括性的描述去表達-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工作,這個工作不是已經完成,而是到現在一直在進行著。直到啟示錄完結,才知道每個個人「脫離」成功了沒有。而這個判斷,將由審判主來裁決。
故從「原文」與「以經解經」的查考方式所得到的這個結論是:「得救尚在進行中」的觀念,這就和召會解經「已經得救」的觀念南轅北轍,這就直接影響到信徒在世上生活的態度,對罪惡的態度,對靈修的積極度。
*
(註1)
(約 8:31-36,和合修訂)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繼續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 你們將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自由。」... 耶穌回答他們:「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人(此處假設會犯罪的人是指前述信了耶穌的猶太人,也就是信徒)就是罪的奴隸。 奴隸不能永遠住在家裏(指聖城新耶路撒冷);兒子(指自潔成聖的信徒)才永遠住在家裏。 所以,神的兒子(指每一個信徒,信徒受洗後都有神的兒子的名份了)若使你們自由(原文是:若是自己使自己得以自由,指信徒盡力去遵行真理,自潔成聖),你們就真正自由了。」
2019/02/18
導讀-約翰一書
約翰一書第一章
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指創世記,神創造萬有就啟動了的,要將萬有從物質的轉變成永恆的偉大計劃,這個大經綸的轉戾點,就是道成了肉身的那位。
-「就是我們所聽見」,指猶太人從小從經書中讀過聽過的。「所看見」,指後來遇見且跟隨他有三年之久的拿撒勒人耶穌。「親眼看過」,原文是「親眼注視過」,這是指耶穌復活後來到門徒中間,約翰瞪著雙眼注視審視著他,要確認死人復活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親手摸過的」,指約翰最後用手去觸碰耶穌,確認了他真是有血、有肉、有溫度,完全就是之前跟過三年的那一位耶穌,他竟是活了。
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意譯:這種「死而復活」的這種生命,曾活生生地顯現在我們的眼前,我們親眼見到過,也為這事作見證,也一直宣講這件事:就是那位原在高天之上、本就是父的那位,親自來到地上成為人,以其一生的過程向我們所顯現出來的-我們也可以進入的那種「永遠生命」。
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相交」,團契、生命互通、交流之意。指有份於「永遠生命」這件事。團契一直在持續著,表示這事還在進行中,並不是已經完成)。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實則是:我們都是與父並祂在基督裡所做成之神的兒子在生命互通啊)
-神是生命之源,基督耶穌是神為我們所顯示出來,可以通到祂那裏去,進入永恆不死之生命的道路與方法。
4我們將這些話(這些事)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
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與神的生命之道有份),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前面1-4節略述「永生之道」的真實性,現在開始要教導信徒們去分辨,教會裡已經存在的「假生命之道」。簡意是:如果有人說自己已經在這永生之道上有份,然而他卻還是心思汙穢行為邪惡,這就可以看出他在說謊,並沒有從他身上發出真理。
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指盡心盡力去行在真理中),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就真的能有份於基督而有生命的交流,指大祭司耶穌的血真的會到我們裡面來),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罪,單數,指罪的本性。原文是:他兒子基督耶穌的血就能潔淨我們,使我們脫離每一種罪的本性)
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單數,指罪性),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這裡的罪是複數,指實際的罪。在永生之道的過程中,我們若誠實承認自己的錯誤與隱惡,求神的赦免),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複數,指前面向神誠實承認的那些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完成式,意指受洗後就已經不會再犯罪了這種觀念),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救贖赦罪,永生之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意思是,這樣的人已經不再在神的「永生之道」裡面了,即使他自己宣告他已擁有,必然得救。)
-這節應是針對當時教會中的假道理而發的。這假道理的觀點是:受洗後就沒有罪的問題了,或者說,受洗後即使犯罪也不算為罪了,因為耶穌的血早已經赦免了我們的一切罪,結果持著這樣的觀點隨意去犯罪。整個(約一)都講強調這是似是而非的假道理。正確的觀念是:受洗後,那人若遵行真理努力行在光中,他在追求完全的過程中所所誤犯的罪,只要認罪悔改並且起而行地去改掉,那麼,耶穌的血會不斷地洗淨他的罪,最後就真能使他脫離了罪性的挾制,得到真自由。相反的,若一個人受洗後如同從前繼續不斷地去犯罪,並不努力去行在真理中,約翰長老說,這樣就很清楚地可以判斷,他是出於魔鬼。這節的詳細說明,後敘到第三章就非常清楚了。注意,下面這段經文全部是指教會裡的人。
(約一 3:7-10,新漢語)孩子們啊,不要讓人欺騙你們;行義的人才是公義的,就像基督是公義的一樣。 犯罪的人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從這一點,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就顯而易見了:凡不行義的,就不是出於神;
約翰一書第二章
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期望你們不要故意或放膽去犯罪)。若有人犯罪(但若不是故意或誤犯了什麼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他是我們這些誤犯之罪的抵償),
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他成為這種抵償,不只為了我們,更是為了全人類)
-這句強調,神深知因為人類被罪性挾制而無法勝過罪,人即使知道罪是不對的,但還是難以控制自己不去犯行,所以祂出於憐憫,自己成了罪身的耶穌去作為我們罪的贖價,就是要使全人類可以不再被罪性挾制,因而可以有力量不去犯罪。我們受洗信了耶穌的人,既然已經得到了耶穌為我們的罪所做的抵償,就已經不在罪的權勢之下了,而在義的權勢之下了。也就是說,我們已經有能力可以照自己的良心與意志不去犯罪了,既然這樣,我們怎麼還能主動去犯罪呢?如果這樣,不是比世人出於無奈地被迫去犯罪更顯得邪惡嗎?
3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了解了上面這個概念,我們就可以知道-遵守祂的命令的人,才是真認識神的人。)
4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人若說自己認識神,卻不遵守祂的命令而隨便去犯罪,那麼這樣的人就是說謊者[這字是撒旦的客氣說法],他裡面所理解的絕不是真理)
5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相對的,如果一個人持守祂的道不故意去犯罪,那麼,神的愛在這人裡面就被完成了,如果是這種情況,我們就確認-我們是在祂裡面。)
6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人若說,他是在神裡面,就應該使自己照著耶穌曾經走過的道路去走。)
7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弟兄們啊,上面我寫給你們的這些話,並不是一種新的理論,而就是你們從一開始信耶穌時所接受的原有的道理啊,這原有的道理就是當初你們聽從的「神的道」啊)
8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另一方面,我寫給你們一個新命令[指後面第10節的「愛弟兄」 ]。
-約翰寫此書信的年代約在90年中後期,距離耶穌升天、聖靈降下、教會建立已經65年了,使徒彼得和保羅也已經離世快30年,教會中堅已是第二、三代的信徒。羅馬皇帝是多米田(Domitian),這位皇帝多疑殘暴,除了暗殺政治元老,也曾大肆逼迫基督徒,約翰就是在這位皇帝期間被放逐拔摩島而記下了啟示錄。教會在受到政治逼迫嚴重的時期,在真理上妥協或變造的異端就會趁機猖獗,許多信徒隨從,一來避開逼迫,另一方面反而得以生存而成為教會的主流,他們摻混希臘哲學而自成一派,對於持守純正道理的信徒便加以排斥,就產生了約翰所說的「恨弟兄」的情況。在約翰一二三書中,各地教會倡導隨意犯罪的異端派系和不接待弟兄、恨弟兄的極可能是同一批人,而且已經散布在許多的地方教會中了。約翰長老當時在以弗所,是這時期教會的中心據點,如果向心力還很強,約翰大可像耶路撒冷會議發公函的方式傳達,但晚期這三卷書信,都是「呼籲」、「期待」的語氣,可能各地教會的凝聚力已經相當鬆散,各自為政的情況明顯而嚴重了。
9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
10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
11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12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這句意思是說,要珍惜自己被赦免得來的寶貴身分,不要隨波逐流隨意去犯罪)
13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勝了惡者,指不被引誘去犯罪。認識父,指他們懂得真理。)
14父老啊,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起初原有的,指純正的道理。其餘意思類同。)
15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指下節的「情慾」與「驕傲」,也就是「犯罪」和「摻混哲學的道理」)
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18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約翰認為,他從前從主耶穌和使徒們聽過的「敵基督」已經出現了,就是當時教會內的這些背道的黨派,他們的後面就是邪靈。)
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出去,不一定是離開教會,而是離開純正的道裡。)
20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聖靈的指引),並且知道(能判斷)這一切的事(或作:都有知識)。
21我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們知道,並且知道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
22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顯然當時教會內漸漸壯大的異端派系,有基督耶穌並非真肉身之人的論調。)
23凡不認子的(不認道成了肉身),就沒有父;認子的(相信道成了肉身),連父也有了。
24論到你們,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道成了肉身,就是真人耶穌啊),常存在心裡。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你們就必住在子裡面,也必住在父裡面。
25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若能堅持當初所信的,不被迷惑跟從,最後就是永生啊。)
26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引誘你們的,指當時散步在各地教會的異端派系。)
27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聖靈的指引)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28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29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公義,原文是「義」,就是「行真理」的意思,在此主要是「不隨意去犯罪」的意思。)
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指創世記,神創造萬有就啟動了的,要將萬有從物質的轉變成永恆的偉大計劃,這個大經綸的轉戾點,就是道成了肉身的那位。
-「就是我們所聽見」,指猶太人從小從經書中讀過聽過的。「所看見」,指後來遇見且跟隨他有三年之久的拿撒勒人耶穌。「親眼看過」,原文是「親眼注視過」,這是指耶穌復活後來到門徒中間,約翰瞪著雙眼注視審視著他,要確認死人復活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親手摸過的」,指約翰最後用手去觸碰耶穌,確認了他真是有血、有肉、有溫度,完全就是之前跟過三年的那一位耶穌,他竟是活了。
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意譯:這種「死而復活」的這種生命,曾活生生地顯現在我們的眼前,我們親眼見到過,也為這事作見證,也一直宣講這件事:就是那位原在高天之上、本就是父的那位,親自來到地上成為人,以其一生的過程向我們所顯現出來的-我們也可以進入的那種「永遠生命」。
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相交」,團契、生命互通、交流之意。指有份於「永遠生命」這件事。團契一直在持續著,表示這事還在進行中,並不是已經完成)。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實則是:我們都是與父並祂在基督裡所做成之神的兒子在生命互通啊)
-神是生命之源,基督耶穌是神為我們所顯示出來,可以通到祂那裏去,進入永恆不死之生命的道路與方法。
4我們將這些話(這些事)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
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與神的生命之道有份),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前面1-4節略述「永生之道」的真實性,現在開始要教導信徒們去分辨,教會裡已經存在的「假生命之道」。簡意是:如果有人說自己已經在這永生之道上有份,然而他卻還是心思汙穢行為邪惡,這就可以看出他在說謊,並沒有從他身上發出真理。
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指盡心盡力去行在真理中),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就真的能有份於基督而有生命的交流,指大祭司耶穌的血真的會到我們裡面來),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罪,單數,指罪的本性。原文是:他兒子基督耶穌的血就能潔淨我們,使我們脫離每一種罪的本性)
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單數,指罪性),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這裡的罪是複數,指實際的罪。在永生之道的過程中,我們若誠實承認自己的錯誤與隱惡,求神的赦免),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複數,指前面向神誠實承認的那些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完成式,意指受洗後就已經不會再犯罪了這種觀念),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救贖赦罪,永生之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意思是,這樣的人已經不再在神的「永生之道」裡面了,即使他自己宣告他已擁有,必然得救。)
-這節應是針對當時教會中的假道理而發的。這假道理的觀點是:受洗後就沒有罪的問題了,或者說,受洗後即使犯罪也不算為罪了,因為耶穌的血早已經赦免了我們的一切罪,結果持著這樣的觀點隨意去犯罪。整個(約一)都講強調這是似是而非的假道理。正確的觀念是:受洗後,那人若遵行真理努力行在光中,他在追求完全的過程中所所誤犯的罪,只要認罪悔改並且起而行地去改掉,那麼,耶穌的血會不斷地洗淨他的罪,最後就真能使他脫離了罪性的挾制,得到真自由。相反的,若一個人受洗後如同從前繼續不斷地去犯罪,並不努力去行在真理中,約翰長老說,這樣就很清楚地可以判斷,他是出於魔鬼。這節的詳細說明,後敘到第三章就非常清楚了。注意,下面這段經文全部是指教會裡的人。
(約一 3:7-10,新漢語)孩子們啊,不要讓人欺騙你們;行義的人才是
約翰一書第二章
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期望你們不要故意或放膽去犯罪)。若有人犯罪(但若不是故意或誤犯了什麼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他是我們這些誤犯之罪的抵償),
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他成為這種抵償,不只為了我們,更是為了全人類)
-這句強調,神深知因為人類被罪性挾制而無法勝過罪,人即使知道罪是不對的,但還是難以控制自己不去犯行,所以祂出於憐憫,自己成了罪身的耶穌去作為我們罪的贖價,就是要使全人類可以不再被罪性挾制,因而可以有力量不去犯罪。我們受洗信了耶穌的人,既然已經得到了耶穌為我們的罪所做的抵償,就已經不在罪的權勢之下了,而在義的權勢之下了。也就是說,我們已經有能力可以照自己的良心與意志不去犯罪了,既然這樣,我們怎麼還能主動去犯罪呢?如果這樣,不是比世人出於無奈地被迫去犯罪更顯得邪惡嗎?
3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了解了上面這個概念,我們就可以知道-遵守祂的命令的人,才是真認識神的人。)
4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人若說自己認識神,卻不遵守祂的命令而隨便去犯罪,那麼這樣的人就是說謊者[這字是撒旦的客氣說法],他裡面所理解的絕不是真理)
5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相對的,如果一個人持守祂的道不故意去犯罪,那麼,神的愛在這人裡面就被完成了,如果是這種情況,我們就確認-我們是在祂裡面。)
6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人若說,他是在神裡面,就應該使自己照著耶穌曾經走過的道路去走。)
7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弟兄們啊,上面我寫給你們的這些話,並不是一種新的理論,而就是你們從一開始信耶穌時所接受的原有的道理啊,這原有的道理就是當初你們聽從的「神的道」啊)
8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另一方面,我寫給你們一個新命令[指後面第10節的「愛弟兄」 ]。
-約翰寫此書信的年代約在90年中後期,距離耶穌升天、聖靈降下、教會建立已經65年了,使徒彼得和保羅也已經離世快30年,教會中堅已是第二、三代的信徒。羅馬皇帝是多米田(Domitian),這位皇帝多疑殘暴,除了暗殺政治元老,也曾大肆逼迫基督徒,約翰就是在這位皇帝期間被放逐拔摩島而記下了啟示錄。教會在受到政治逼迫嚴重的時期,在真理上妥協或變造的異端就會趁機猖獗,許多信徒隨從,一來避開逼迫,另一方面反而得以生存而成為教會的主流,他們摻混希臘哲學而自成一派,對於持守純正道理的信徒便加以排斥,就產生了約翰所說的「恨弟兄」的情況。在約翰一二三書中,各地教會倡導隨意犯罪的異端派系和不接待弟兄、恨弟兄的極可能是同一批人,而且已經散布在許多的地方教會中了。約翰長老當時在以弗所,是這時期教會的中心據點,如果向心力還很強,約翰大可像耶路撒冷會議發公函的方式傳達,但晚期這三卷書信,都是「呼籲」、「期待」的語氣,可能各地教會的凝聚力已經相當鬆散,各自為政的情況明顯而嚴重了。
9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
10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
11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12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這句意思是說,要珍惜自己被赦免得來的寶貴身分,不要隨波逐流隨意去犯罪)
13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勝了惡者,指不被引誘去犯罪。認識父,指他們懂得真理。)
14父老啊,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起初原有的,指純正的道理。其餘意思類同。)
15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指下節的「情慾」與「驕傲」,也就是「犯罪」和「摻混哲學的道理」)
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18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約翰認為,他從前從主耶穌和使徒們聽過的「敵基督」已經出現了,就是當時教會內的這些背道的黨派,他們的後面就是邪靈。)
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出去,不一定是離開教會,而是離開純正的道裡。)
20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聖靈的指引),並且知道(能判斷)這一切的事(或作:都有知識)。
21我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們知道,並且知道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
22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顯然當時教會內漸漸壯大的異端派系,有基督耶穌並非真肉身之人的論調。)
23凡不認子的(不認道成了肉身),就沒有父;認子的(相信道成了肉身),連父也有了。
24論到你們,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道成了肉身,就是真人耶穌啊),常存在心裡。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裡,你們就必住在子裡面,也必住在父裡面。
25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若能堅持當初所信的,不被迷惑跟從,最後就是永生啊。)
26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引誘你們的,指當時散步在各地教會的異端派系。)
27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聖靈的指引)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28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29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公義,原文是「義」,就是「行真理」的意思,在此主要是「不隨意去犯罪」的意思。)
2019/02/13
Q:彼得曾去巴比倫嗎?
Q:彼得曾去巴比倫嗎?
(彼前 5:12-14) 我略略的寫了這信,託我所看為忠心的兄弟西拉轉交你們,勸勉你們,又證明這恩是神的真恩。你們務要在這恩上站立得住。 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教會問你們安。我兒子馬可也問你們安。 你們要用愛心彼此親嘴問安。願平安歸與你們凡在基督裡的人!
A:
巴比倫是歷史上巴比倫帝國的首都。彼得這裏用「巴比倫」來暗喻當時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城。為何要暗喻呢?因為64年的羅馬大火之後,基督徒已經是羅馬政府的「黑名單」,這樣暗喻自己所處的風暴中心-羅馬,低調地傳遞書信,以免書信落到官方手中,反而成為「連累」各地教會的證物。
從這裏知道,彼得,馬可,西拉那時都在羅馬城。(馬可福音),(馬太福音)都是在64年左右整理出來的,然而它們的內容早已在教會間傳揚教導30多年,只是大多用口傳。到60年後到64年間,羅馬教會漸成宣道重鎮,使徒也漸漸衰老,福音文字化的需要自然形成,於是(馬可福音)及(馬太福音)二卷於此時期被整理出來。
(馬可福音)可以視為「彼得福音」,親身經歷所記內容全程的是使徒彼得,但彼得受希臘教育不多,故彼得口傳,而由馬可彙整成卷。
與「巴比倫」來暗喻的類似情況,也在(可)及(太)兩卷福音書中出現。如引但以理書「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以「不當站的地方」來暗指「耶路撒冷」。這也都間接透露出這兩卷書被整理出來時的大環境背景,也就是64年這個關鍵點的前後。64開始,基督徒遭尼祿皇帝逼迫;66開始又發生猶太省猶太人的叛亂,直到70年耶路撒冷聖殿被毀,這就是64年後教會所面臨的大環境。64之後到70聖殿被毀之間,相應出現的教會書信有:彼得前書、彼得後書(彼得遺書)、提摩太後書(保羅遺書)、希伯來書、猶大書。信徒在危急存亡之際,一種是直接放棄,另一種是慌亂而道聽塗說。這些書信的目的都是針對這兩方面去提醒與勸勉的。
相對地,(路加福音)就很直白地以「耶路撒冷」記下耶穌所明講的-她將被軍隊圍困,而不用「聖地」或「不當站的地方」來暗喻。所以(路加福音)被整理出來的時間應早於64年,它取材的資料同樣也是早已在教會間口傳30多年的教導,正與後來彙整出(馬可福音)與(馬太福音)的原始資料是相同的,這就是這三卷福音書有許多相同地方的主要原因。60-62是保羅在羅馬上訴期間,(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極有可能是為了保羅上訴最高司法機關該撒的緣故,而準備出的分訴文書資料,呈交給當時經辦的羅馬官員,例如提阿非羅正是其一。
(路)和(徒)兩書卷雖然不若(馬可福音)及(馬太福音)以第一現場見證人的角度敘述來得直接而有臨場感與細節,但是路加醫生蒐羅的資料及涵蓋時間範圍卻更完整,更宏觀地從猶太人歷史脈絡中的盼望,敘述到以利亞的先聲,直到耶穌本人的出現及過程,並且更往後記述到耶穌升天、聖靈降下後這教門的傳佈與其信徒所體現出來的實際行為,不但符合猶太人傳統信仰經典中的記載,耶穌及教會信徒在帝國社會中實際的行蹟更是循規蹈矩,毫無不法。這都再再顯示出上訴人保羅所宣揚的耶穌這教門,是符合猶太律法與羅馬法律的,完全沒有耶路撒冷公會所指控的-在宗教上和政治上的不法或意圖。60-62保羅上訴期間,耶穌這教門反而在羅馬城受到貴族與官員們的肯定呢!也因此,羅馬教會得到了更有利的發展環境,在當時也曾激起羅馬教會傳揚福音的熱忱。但很快地64年到來,情況才急轉直下。
(彼前 5:12-14) 我略略的寫了這信,託我所看為忠心的兄弟西拉轉交你們,勸勉你們,又證明這恩是神的真恩。你們務要在這恩上站立得住。 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教會問你們安。我兒子馬可也問你們安。 你們要用愛心彼此親嘴問安。願平安歸與你們凡在基督裡的人!
A:
巴比倫是歷史上巴比倫帝國的首都。彼得這裏用「巴比倫」來暗喻當時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城。為何要暗喻呢?因為64年的羅馬大火之後,基督徒已經是羅馬政府的「黑名單」,這樣暗喻自己所處的風暴中心-羅馬,低調地傳遞書信,以免書信落到官方手中,反而成為「連累」各地教會的證物。
從這裏知道,彼得,馬可,西拉那時都在羅馬城。(馬可福音),(馬太福音)都是在64年左右整理出來的,然而它們的內容早已在教會間傳揚教導30多年,只是大多用口傳。到60年後到64年間,羅馬教會漸成宣道重鎮,使徒也漸漸衰老,福音文字化的需要自然形成,於是(馬可福音)及(馬太福音)二卷於此時期被整理出來。
(馬可福音)可以視為「彼得福音」,親身經歷所記內容全程的是使徒彼得,但彼得受希臘教育不多,故彼得口傳,而由馬可彙整成卷。
與「巴比倫」來暗喻的類似情況,也在(可)及(太)兩卷福音書中出現。如引但以理書「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以「不當站的地方」來暗指「耶路撒冷」。這也都間接透露出這兩卷書被整理出來時的大環境背景,也就是64年這個關鍵點的前後。64開始,基督徒遭尼祿皇帝逼迫;66開始又發生猶太省猶太人的叛亂,直到70年耶路撒冷聖殿被毀,這就是64年後教會所面臨的大環境。64之後到70聖殿被毀之間,相應出現的教會書信有:彼得前書、彼得後書(彼得遺書)、提摩太後書(保羅遺書)、希伯來書、猶大書。信徒在危急存亡之際,一種是直接放棄,另一種是慌亂而道聽塗說。這些書信的目的都是針對這兩方面去提醒與勸勉的。
相對地,(路加福音)就很直白地以「耶路撒冷」記下耶穌所明講的-她將被軍隊圍困,而不用「聖地」或「不當站的地方」來暗喻。所以(路加福音)被整理出來的時間應早於64年,它取材的資料同樣也是早已在教會間口傳30多年的教導,正與後來彙整出(馬可福音)與(馬太福音)的原始資料是相同的,這就是這三卷福音書有許多相同地方的主要原因。60-62是保羅在羅馬上訴期間,(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極有可能是為了保羅上訴最高司法機關該撒的緣故,而準備出的分訴文書資料,呈交給當時經辦的羅馬官員,例如提阿非羅正是其一。
(路)和(徒)兩書卷雖然不若(馬可福音)及(馬太福音)以第一現場見證人的角度敘述來得直接而有臨場感與細節,但是路加醫生蒐羅的資料及涵蓋時間範圍卻更完整,更宏觀地從猶太人歷史脈絡中的盼望,敘述到以利亞的先聲,直到耶穌本人的出現及過程,並且更往後記述到耶穌升天、聖靈降下後這教門的傳佈與其信徒所體現出來的實際行為,不但符合猶太人傳統信仰經典中的記載,耶穌及教會信徒在帝國社會中實際的行蹟更是循規蹈矩,毫無不法。這都再再顯示出上訴人保羅所宣揚的耶穌這教門,是符合猶太律法與羅馬法律的,完全沒有耶路撒冷公會所指控的-在宗教上和政治上的不法或意圖。60-62保羅上訴期間,耶穌這教門反而在羅馬城受到貴族與官員們的肯定呢!也因此,羅馬教會得到了更有利的發展環境,在當時也曾激起羅馬教會傳揚福音的熱忱。但很快地64年到來,情況才急轉直下。
2019/02/11
Q:掃羅到底是怎麼死的?
Q:掃羅到底是怎麼死的?
到底掃羅是自己伏刀死的?還是被報信的亞瑪力人殺死的?大衛王這樣殺報信的對嗎?還是報信的多說?以上小弟發現經文前後記載不同。
A:
1.掃羅先被箭射成重傷。
2.且戰且走,眾子皆已陣亡,最後倚著自己的矛槍支撐著。
3.命令助手拔出掃羅的刀幫他自殺,助手拒絕,因他是受膏者。(掃羅力竭,自盡若不俐落會很痛苦)
4.掃羅無奈,自己拔刀自殺。但刀長,且傷重失血力氣已竭。死不了,伏著刀痛苦,但氣息尚存。
5.助手以為掃羅已死,也自殺而亡。
6.以色列軍的亞瑪力裔人(在以色列地與選民通婚的後裔) 逃奔中撞見。掃羅命其再拔出身內之刀解決自己。
7.亞瑪力人聽從,重新拔出掃羅的刀結束掃羅。
8.覬覦掃羅身上的王冠和鐲子等值錢的東西,拔下歸己。(戰場上的慣例,並無不妥)
9.這人向南逃竄,在洗革拉附近被大衛守軍發現。(從基利波山到大衛所在的洗革拉直線距離約有136公里。他必是避開非利士平原的海線,走中央山線而南,再下中央山地往西向加薩接大道而南,要回更南邊的亞瑪力人之地)
10.那人在洗革拉附近被大衛的人盤查。因身上帶有掃羅信物,明顯是從北方戰線回來的,就被帶到大衛面前讓大衛親自詢問。
11.那亞瑪力人本來就並非來投奔大衛,只是被攔查,因此必須有一番說詞。
12.大衛是有神的智慧和老練的人,所以把他殺了。(不是取財的罪,而是殺耶和華的受膏者的罪)
*亞瑪力人可能路線 (基利波山-上中央山線-別示巴下山線轉海線大道-洗革拉附近被盤查)
*經文
(撒上 31:1-5,呂振中) 非利士人攻打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從非利士人面前逃跑,在基利波有被刺死倒斃的。 非利士人緊緊地追趕掃羅和他兒子們;非利士人擊殺了掃羅的兒子約拿單、亞比拿達、麥基舒亞。 戰事很劇烈地擊打了掃羅;射箭的人射中了他;他被弓箭手射傷得極厲害。 就對拿軍器的護兵說∶「拔出刀來,將我刺透,免得這些沒受割禮的人來刺透我、作弄我。」但拿軍器的護兵因為非常懼怕(原文是「極度敬畏」),不情願刺他;掃羅就拿刀,自己伏上(原文沒有「死了」,呂譯正確)。 拿軍器的護兵見掃羅已死(其實還沒死,剩一口氣),他也伏在自己的刀上,和他同死。
(代上 10:1-5,和合)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爭戰,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在基利波山有被殺仆倒的。 非利士人緊追掃羅和他兒子們,就殺了掃羅的兒子約拿單、亞比拿達、麥基舒亞。 勢派甚大,掃羅被弓箭手追上,射傷甚重, 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說:你拔出刀來,將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禮的人來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懼怕(原文是「極度敬畏」),不肯刺他; 掃羅就自己伏在刀上死了(原文沒有「死了」)。拿兵器的人見掃羅已死(其實還沒死,剩一口氣),也伏在刀上死了。
(撒下 1:1-10,新譯) 掃羅死後,大衛殺退了亞瑪力人回來,就在洗革拉住了兩天。 第三天,忽然有一個人從掃羅的營回來,衣服撕裂,頭上蒙灰。這人一來到大衛面前,就俯伏在地上叩拜他。 大衛問他∶「你從哪裡來?」他對他說∶「我是從以色列的營中逃出來的。」 大衛又問他∶「情況怎麼樣?請你告訴我!」他回答∶「眾人都逃離戰場,他們中間不但有許多人倒地陣亡,連掃羅和他的兒子約拿單也死了。」 於是,大衛問那向他報信的年輕人∶「你怎麼知道掃羅和他的兒子死了呢?」 那個向大衛報信的年輕人回答∶「我剛巧在基利波山,看見掃羅靠在自己的矛槍上,又見有戰車和馬兵緊緊地追趕他。 他回頭看到我,就呼喚我。我說∶『我在這裡。』 他問我∶『你是誰?』我回答他∶『我是亞瑪力人。』 於是他對我說∶『請你站到我身邊來,把我殺死,因為痛苦抓住我,我卻還死不了。』 我就站到他身邊去,把他殺了,因為我知道他一倒下(原文「伏下」,指掃羅已經是背向上伏在自己的刀上,大刀已經進身),就不能再活了。我摘下他頭上的王冠,取下他臂上的手鐲,帶到這裡來奉給我主。」
(撒下 1:13-16,新譯)大衛問那向他報信的年輕人∶「你是哪裡的人?」他回答∶「我是個寄居這地的亞瑪力人的兒子。」 大衛對他說∶「你伸手毀滅耶和華的受膏者,怎麼還不懼怕呢?」 於是大衛叫了一個年輕人來,說∶「你上前去,砍倒他。」那年輕人擊殺他,他就死了。 大衛對他說∶「你流人血的罪要歸到自己的頭上,因為你親口作證指控自己說∶『我殺了耶和華的受膏者。』」
到底掃羅是自己伏刀死的?還是被報信的亞瑪力人殺死的?大衛王這樣殺報信的對嗎?還是報信的多說?以上小弟發現經文前後記載不同。
A:
1.掃羅先被箭射成重傷。
2.且戰且走,眾子皆已陣亡,最後倚著自己的矛槍支撐著。
3.命令助手拔出掃羅的刀幫他自殺,助手拒絕,因他是受膏者。(掃羅力竭,自盡若不俐落會很痛苦)
4.掃羅無奈,自己拔刀自殺。但刀長,且傷重失血力氣已竭。死不了,伏著刀痛苦,但氣息尚存。
5.助手以為掃羅已死,也自殺而亡。
6.以色列軍的亞瑪力裔人(在以色列地與選民通婚的後裔) 逃奔中撞見。掃羅命其再拔出身內之刀解決自己。
7.亞瑪力人聽從,重新拔出掃羅的刀結束掃羅。
8.覬覦掃羅身上的王冠和鐲子等值錢的東西,拔下歸己。(戰場上的慣例,並無不妥)
9.這人向南逃竄,在洗革拉附近被大衛守軍發現。(從基利波山到大衛所在的洗革拉直線距離約有136公里。他必是避開非利士平原的海線,走中央山線而南,再下中央山地往西向加薩接大道而南,要回更南邊的亞瑪力人之地)
10.那人在洗革拉附近被大衛的人盤查。因身上帶有掃羅信物,明顯是從北方戰線回來的,就被帶到大衛面前讓大衛親自詢問。
11.那亞瑪力人本來就並非來投奔大衛,只是被攔查,因此必須有一番說詞。
12.大衛是有神的智慧和老練的人,所以把他殺了。(不是取財的罪,而是殺耶和華的受膏者的罪)
*亞瑪力人可能路線 (基利波山-上中央山線-別示巴下山線轉海線大道-洗革拉附近被盤查)
地圖引自「守望台線上書庫」 https://wol.jw.org/cmn-Hant/wol/d/r24/lp-ch/1102003124 |
*經文
(撒上 31:1-5,呂振中) 非利士人攻打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從非利士人面前逃跑,在基利波有被刺死倒斃的。 非利士人緊緊地追趕掃羅和他兒子們;非利士人擊殺了掃羅的兒子約拿單、亞比拿達、麥基舒亞。 戰事很劇烈地擊打了掃羅;射箭的人射中了他;他被弓箭手射傷得極厲害。 就對拿軍器的護兵說∶「拔出刀來,將我刺透,免得這些沒受割禮的人來刺透我、作弄我。」但拿軍器的護兵因為非常懼怕(原文是「極度敬畏」),不情願刺他;掃羅就拿刀,自己伏上(原文沒有「死了」,呂譯正確)。 拿軍器的護兵見掃羅已死(其實還沒死,剩一口氣),他也伏在自己的刀上,和他同死。
(代上 10:1-5,和合)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爭戰,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在基利波山有被殺仆倒的。 非利士人緊追掃羅和他兒子們,就殺了掃羅的兒子約拿單、亞比拿達、麥基舒亞。 勢派甚大,掃羅被弓箭手追上,射傷甚重, 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說:你拔出刀來,將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禮的人來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懼怕(原文是「極度敬畏」),不肯刺他; 掃羅就自己伏在刀上死了(原文沒有「死了」)。拿兵器的人見掃羅已死(其實還沒死,剩一口氣),也伏在刀上死了。
(撒下 1:1-10,新譯) 掃羅死後,大衛殺退了亞瑪力人回來,就在洗革拉住了兩天。 第三天,忽然有一個人從掃羅的營回來,衣服撕裂,頭上蒙灰。這人一來到大衛面前,就俯伏在地上叩拜他。 大衛問他∶「你從哪裡來?」他對他說∶「我是從以色列的營中逃出來的。」 大衛又問他∶「情況怎麼樣?請你告訴我!」他回答∶「眾人都逃離戰場,他們中間不但有許多人倒地陣亡,連掃羅和他的兒子約拿單也死了。」 於是,大衛問那向他報信的年輕人∶「你怎麼知道掃羅和他的兒子死了呢?」 那個向大衛報信的年輕人回答∶「我剛巧在基利波山,看見掃羅靠在自己的矛槍上,又見有戰車和馬兵緊緊地追趕他。 他回頭看到我,就呼喚我。我說∶『我在這裡。』 他問我∶『你是誰?』我回答他∶『我是亞瑪力人。』 於是他對我說∶『請你站到我身邊來,把我殺死,因為痛苦抓住我,我卻還死不了。』 我就站到他身邊去,把他殺了,因為我知道他一倒下(原文「伏下」,指掃羅已經是背向上伏在自己的刀上,大刀已經進身),就不能再活了。我摘下他頭上的王冠,取下他臂上的手鐲,帶到這裡來奉給我主。」
(撒下 1:13-16,新譯)大衛問那向他報信的年輕人∶「你是哪裡的人?」他回答∶「我是個寄居這地的亞瑪力人的兒子。」 大衛對他說∶「你伸手毀滅耶和華的受膏者,怎麼還不懼怕呢?」 於是大衛叫了一個年輕人來,說∶「你上前去,砍倒他。」那年輕人擊殺他,他就死了。 大衛對他說∶「你流人血的罪要歸到自己的頭上,因為你親口作證指控自己說∶『我殺了耶和華的受膏者。』」
2019/02/10
彼得前後書 背景概要
彼得前後書 背景概要
(彼前 1:1-2,和合)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
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 都是羅馬帝國當時的省份,主要大約在今日的土耳其地區。在當時是除了羅馬本土之外,較為安定且富裕的地區。
時間來到公元64年,彼得在各地巡牧,這時停留在帝國首都羅馬城。距離耶穌升天、聖靈降下、教會建立已經是35年後了。教會的重心,從29年的耶路撒冷,漸漸轉移到敘利亞的安提阿,又漸漸轉移到羅馬。因為羅馬位居當時世界的中心,交通發達,資源豐富,所以羅馬教會漸漸成為教會宣道的中心據點。
但64年晴天霹靂,發生羅馬大火事件,尼祿皇帝藉著廣大猶太族群對基督耶穌這教門的排擠,將大火的原因嫁禍給羅馬的基督徒,拉攏廣大猶太社群以減少社會輿論對自己的責難。彼得在此看見整個政治風向丕變,皇帝以政府之力逼迫教會越來越甚,深知此風必然從羅馬擴及帝國各處。而猶太人也必然見獵心喜,推波助瀾。彼得內心想的是在羅馬城之外的各地教會一定會面對這從帝國權力中心發動的逼迫,未雨綢繆之際,他寫信給當時教會分布最多的土耳其地區。(彼前)、(彼後)兩書信,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書的。
雖然山雨必來,但彼得對教會的諄諄叮嚀,卻不是如何預防或逃避,反而還是「專注」在他們屬靈生命的長進上,要遵行道理,追求聖潔,行事為人要遵守國家法律,不要像猶太人那樣常與官員對立抗爭。至於外面將要來到無可逃避的暴風雨,要將自己交給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彼前 4:7-19,和合)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特別指在逼迫的患難中要互相幫助,不可獨善其身,不顧落難弟兄),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指逼迫聖徒的勢力)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這裡指教會內在逼迫來臨時退卻的信徒) 將有何地可站呢?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一心為善是指-堅持行在真理中),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事件的發展是越加險惡。彼得在羅馬也被逮捕下獄,可以想見當時羅馬教會和信徒們處境了。後來逼迫規模擴大,使徒保羅也在亞西亞省被告發而遭到逮捕,遣送至羅馬接受審訊。兩位使徒皆在這次事件的發展的期間遇害。此時彼得在獄中,眼見情況已無可挽回,也知道自己必死無疑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又寫了(彼後)一信,可以說是彼得的最後遺書了。然而,信的內容所「關注」的,卻仍是信徒們的屬靈生命。除了要他們把握尚平安的光陰追求長進,更要他們謹記,在將要來的大逼迫中,必然會有各種異端邪說在教會裡出現,欺騙人去跟從。它們在真理上妥協,既可以避開逼迫,又可以保有救恩。但這是假先知的道理,不要在壓力下就屈從而被欺騙去了。基督堅持到底,勇敢赴死,凡跟從基督的,也必然如此。在(彼後)中他宣告了自己死期已到,在死之前,他要盡最後的責任,就是再一次耳提面命地提醒他們-遵行道理,堅持到底。我們必要死而復活,得到像基督曾顯給他們親眼見過的榮耀。
(彼前 1:1-2,和合)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的加給你們。
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庇推尼, 都是羅馬帝國當時的省份,主要大約在今日的土耳其地區。在當時是除了羅馬本土之外,較為安定且富裕的地區。
圖片來源:聖光聖經地理,聖經史地圖集。 http://biblegeography.holylight.org.tw/index/condensedbible_map_detail?m_id=112 |
時間來到公元64年,彼得在各地巡牧,這時停留在帝國首都羅馬城。距離耶穌升天、聖靈降下、教會建立已經是35年後了。教會的重心,從29年的耶路撒冷,漸漸轉移到敘利亞的安提阿,又漸漸轉移到羅馬。因為羅馬位居當時世界的中心,交通發達,資源豐富,所以羅馬教會漸漸成為教會宣道的中心據點。
但64年晴天霹靂,發生羅馬大火事件,尼祿皇帝藉著廣大猶太族群對基督耶穌這教門的排擠,將大火的原因嫁禍給羅馬的基督徒,拉攏廣大猶太社群以減少社會輿論對自己的責難。彼得在此看見整個政治風向丕變,皇帝以政府之力逼迫教會越來越甚,深知此風必然從羅馬擴及帝國各處。而猶太人也必然見獵心喜,推波助瀾。彼得內心想的是在羅馬城之外的各地教會一定會面對這從帝國權力中心發動的逼迫,未雨綢繆之際,他寫信給當時教會分布最多的土耳其地區。(彼前)、(彼後)兩書信,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書的。
雖然山雨必來,但彼得對教會的諄諄叮嚀,卻不是如何預防或逃避,反而還是「專注」在他們屬靈生命的長進上,要遵行道理,追求聖潔,行事為人要遵守國家法律,不要像猶太人那樣常與官員對立抗爭。至於外面將要來到無可逃避的暴風雨,要將自己交給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彼前 4:7-19,和合)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特別指在逼迫的患難中要互相幫助,不可獨善其身,不顧落難弟兄),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指逼迫聖徒的勢力)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這裡指教會內在逼迫來臨時退卻的信徒) 將有何地可站呢?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一心為善是指-堅持行在真理中),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事件的發展是越加險惡。彼得在羅馬也被逮捕下獄,可以想見當時羅馬教會和信徒們處境了。後來逼迫規模擴大,使徒保羅也在亞西亞省被告發而遭到逮捕,遣送至羅馬接受審訊。兩位使徒皆在這次事件的發展的期間遇害。此時彼得在獄中,眼見情況已無可挽回,也知道自己必死無疑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又寫了(彼後)一信,可以說是彼得的最後遺書了。然而,信的內容所「關注」的,卻仍是信徒們的屬靈生命。除了要他們把握尚平安的光陰追求長進,更要他們謹記,在將要來的大逼迫中,必然會有各種異端邪說在教會裡出現,欺騙人去跟從。它們在真理上妥協,既可以避開逼迫,又可以保有救恩。但這是假先知的道理,不要在壓力下就屈從而被欺騙去了。基督堅持到底,勇敢赴死,凡跟從基督的,也必然如此。在(彼後)中他宣告了自己死期已到,在死之前,他要盡最後的責任,就是再一次耳提面命地提醒他們-遵行道理,堅持到底。我們必要死而復活,得到像基督曾顯給他們親眼見過的榮耀。
2019/02/07
雅各書 背景概要
雅各書 背景概要
(希伯來書)是針對猶太人的信徒寫的,勸勉他們不要走回頭路又跑回猶太教去。背景64年羅馬大火,尼祿皇帝嫁禍基督徒。(雅各書)也是針對猶太人信徒寫的,背景是32年司提反事件之後,猶太教體系開始大肆迫害信耶穌的猶太人,這些猶太信徒被迫離開耶路撒冷,但雅各長老仍留在耶路撒冷坐鎮。作為教會的總負責,他寫信給當初這些從耶路撒冷出去散落於各地的猶太基督徒,勸勉提醒他們要在真理上長進,也就是行事為人要真有符合基督耶穌所闡明的摩西律法,不要沿襲著當時猶太社會虛假信仰的習氣。他稱有基督(也就是聖靈)所啟示出來的摩西律法為-能令人得自由的律法,以別於猶太教法利賽派所解釋的摩西律法。雅各書中提到的試煉,就是針對當時猶太教逼迫耶穌這教門的大環境而言的。
另外如要信徒們注意行事為人要有符合真理的「行為」,也是針對當時猶太人(特別是法利賽人)喜歡大談律法,卻沒有真實的憐憫心,對社會弱勢佯為不見的弊病。猶太人尊崇智慧(例如特別尊崇法利賽人),但雅各信中告訴大家,真智慧要專心靠「信」(faith)-指耶穌信仰才能得到,不要三心二意,只把基督信仰當作輔助或參考,心中卻還是嚮往著法利賽人在猶太社會中崇高的智慧虛名。又如要憐憫窮人,這也是針對當時猶太社會假冒偽善,注重聖殿卻無視窮人的社會氣氛。其它諸如...不要以外貌待人、不要好做教師、柔和謙卑才是出於神的智慧、為神熱心卻黨派林立、彼此論斷指責別人不敬虔、自認愛神自視甚高、高談律法表現智慧...等等,這些不符合「真理」的心思行為背後,其實都是針對猶太人長期以來所形成的虛偽敬虔而言的。
從雅各書針對當時猶太基督徒的指導就可以看出,整個猶太教的體系當時的真實樣貌,因為當時的信徒都是從那個舊體系裡出來的,必然帶著許多舊觀念與舊價值進入教會,這和外邦人來信耶穌是一樣的。但這一切都沒有關係,基督耶穌已經指出這些問題的出路,就是-專注於基督,完全倚賴「聖靈」的幫助,在「真理」上就能有正確的認識,也能在符合真理的「行為」上有上頭來的能力,去遵行。這樣無論是猶太信徒,還是外邦信徒,都將能夠在基督裡趨近,進而能在基督裡「合而為一」。
(希伯來書)是針對猶太人的信徒寫的,勸勉他們不要走回頭路又跑回猶太教去。背景64年羅馬大火,尼祿皇帝嫁禍基督徒。(雅各書)也是針對猶太人信徒寫的,背景是32年司提反事件之後,猶太教體系開始大肆迫害信耶穌的猶太人,這些猶太信徒被迫離開耶路撒冷,但雅各長老仍留在耶路撒冷坐鎮。作為教會的總負責,他寫信給當初這些從耶路撒冷出去散落於各地的猶太基督徒,勸勉提醒他們要在真理上長進,也就是行事為人要真有符合基督耶穌所闡明的摩西律法,不要沿襲著當時猶太社會虛假信仰的習氣。他稱有基督(也就是聖靈)所啟示出來的摩西律法為-能令人得自由的律法,以別於猶太教法利賽派所解釋的摩西律法。雅各書中提到的試煉,就是針對當時猶太教逼迫耶穌這教門的大環境而言的。
另外如要信徒們注意行事為人要有符合真理的「行為」,也是針對當時猶太人(特別是法利賽人)喜歡大談律法,卻沒有真實的憐憫心,對社會弱勢佯為不見的弊病。猶太人尊崇智慧(例如特別尊崇法利賽人),但雅各信中告訴大家,真智慧要專心靠「信」(faith)-指耶穌信仰才能得到,不要三心二意,只把基督信仰當作輔助或參考,心中卻還是嚮往著法利賽人在猶太社會中崇高的智慧虛名。又如要憐憫窮人,這也是針對當時猶太社會假冒偽善,注重聖殿卻無視窮人的社會氣氛。其它諸如...不要以外貌待人、不要好做教師、柔和謙卑才是出於神的智慧、為神熱心卻黨派林立、彼此論斷指責別人不敬虔、自認愛神自視甚高、高談律法表現智慧...等等,這些不符合「真理」的心思行為背後,其實都是針對猶太人長期以來所形成的虛偽敬虔而言的。
從雅各書針對當時猶太基督徒的指導就可以看出,整個猶太教的體系當時的真實樣貌,因為當時的信徒都是從那個舊體系裡出來的,必然帶著許多舊觀念與舊價值進入教會,這和外邦人來信耶穌是一樣的。但這一切都沒有關係,基督耶穌已經指出這些問題的出路,就是-專注於基督,完全倚賴「聖靈」的幫助,在「真理」上就能有正確的認識,也能在符合真理的「行為」上有上頭來的能力,去遵行。這樣無論是猶太信徒,還是外邦信徒,都將能夠在基督裡趨近,進而能在基督裡「合而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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