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信心和信實?
請問這篇文章中提到「信心」與「信實」,差別是什麼?看不太懂。
(節錄網路文章)
信心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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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徒問耶穌:「為何有些邪靈趕不走?」耶穌回答:「有些鬼,若不禁食禱告就不出來。」他們的信心不夠堅定,他們禱告的時候,也不夠火熱,自我犧牲的誠意不夠,禱告若人聽了都不能感動,又如何能上達天庭?這兒我們看到信心與節制的結合。
信心是聖靈的果子,引導人單單地仰賴耶穌;信心相信上帝的話,緊緊地抓住上帝的應許,安靜等候上帝要照著祂所答應的,用大能大力成就一切祂所答應的,基督徒每天的生活,都是一個信心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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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翻譯的誤差
中譯本聖經中的「信心」,英文字原是faith,並不是confidence。
以我們現在對中文語意的認知,confidence才翻譯成「信心」,但faith應該翻譯成「信」,「信實」,「信仰」,若將faith翻譯成「信心」就很容易被誤解。所以和合本將faith這個字翻譯成「信心」並不是一個很恰當的翻譯,應該譯成「信」,「信仰」,「信實」 。
二,faith 與 confidence 的不同
faith是指創造萬有的真神,對所造人類的美好旨意必然要貫徹到底的「堅定」,一直到祂對於在歷代與人所立諸約的「信實」,以至到神自己來成為基督耶穌所親自做成救贖之道所顯明出來的這「信仰」,這些才是貫穿整本聖經中faith的正確意涵。所以,faith譯為「信」才比較能傳達出神與人之間,認識,互動,立約,守約,信實,以致最後深相密契,有同樣之聖潔生命的深遠意義。並不是如「信心」(confidence)這字所傳達的,只是從人單方面之觀念上認知的強度,以之為救贖之道的唯一要素,甚至取代了救恩原本應有完整全備的內容,過分簡化地將「信心」窄化成得救的全部真理。
當一個人願意接受基督耶穌所宣揚出來的救贖之道,這人就進入這faith(信仰)。也可以說他進入了神在創世之初對人所安排美好計畫的定意-faith(信)。也可以說,他進入了神在歷代對先祖及先知所立下諸約與應許的faith(信實)。
當主耶穌對人說,「你的信」(your faith)救了你,這是說,這人開始進入了這faith(信仰)所顯明出來的救恩,從其病得醫治,鬼被趕出,如耶穌所的,這就是神的國臨到地上了,證明這神國之faith(信仰)的內容(教義與教導)是出於神的,而醫病趕鬼的權柄與能力替這faith(信仰)的內容做了見證人,向人證明這faith(信仰)是真可以救他脫離罪惡權勢的道理(耶穌信仰所教導的完整內容)。當他來求耶穌,病得醫治,鬼被趕出的那時,只是人透過自己意願之「你的信」(your faith)得以進入「神的信實」(faith of God)之拯救的開始,並不是說,他在病得醫治,鬼被趕出時的「信心」(confidence)已經可以使他得救而進入永生。
神救贖人之方法的基本原理,是要藉著基督耶穌所帶來的「真理」與「聖靈」去推動一個由惡變善的「生命改變」過程所完成;並不只是靠著一個人在觀念上接受耶穌是救主之形而上的「信念」就得以完成;更不是靠著神蹟奇事所引發人內心讚嘆佩服之「信心(confidence)」熱度所完成。神救人的方法,是要一個人先進入基督耶穌中保的庇蔭,使之與神恢復父子關係,並透過中保基督耶穌得以從神那裏得到真理與聖靈,來推動一個人願意棄惡從善地去改變自己,蒙神赦免而漸漸被潔淨,進而那人靠著神恩典的幫助真地潔淨了自己的生命,成為聖潔而最終得救,並非只是靠一個人腦中的神學觀念是什麼而使之得救。神透過耶穌拯救人,是藉著人的「信」(faith),而不是藉著人的「信心」(confidence)。「信心」可以是「信」的開端,但絕不是救恩內容的全部。
一個人一接觸到「信」的開端,就蒙恩得醫治,鬼被趕出,這只是在證明這「信」是出於神,是大過魔鬼的權勢的。然而,他必須堅持讓自己保持在這「信」所揭示的方法與正確內容之中,那麼,神透過基督耶穌所設立的這「信」,就能進一步地洗滌他的罪性,改變他的生命,脫離了所在世界之罪惡的纏累,他漸漸成為聖潔,那麼,最終他就得以通過末世大審判而得救。這就是主耶穌所說,「你的信」救了你的意思,並不是說那人一在觀念上相信耶穌是救主,他對此「信念」強弱之程度,使病得醫治和鬼被趕出,並且這「信心」(confidence)也已經使得他必然通過大審判而得救了。
三,「信」(faith)的正確意思
所謂「信心」,confidence是指對某一件事有把握,是對某一件事成功的機率是否有把握的一種描寫。這種語意在新約聖經中其實反而不多,在希臘原文中此意的字是G4006,總共才出現5次而已。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4006
而「信」(faith),這個字在聖經中非常重要,但和合本幾乎都譯為「信心」。faith(G4102)的涵義就比「信心」(G4006)大的多。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4102
「信」(G4102)原本的意思就是「實在」,「有信用」,「信實」,「遵守約定」,「可信賴」,在整本聖經中最主要是指「神很講信用」,「神很守約定」,「神絕對是可信賴的」,「神絕對不輕諾」,「神絕對會實踐承諾」。因為整本聖經就是講神與人簽訂契約,互相守約。所以,「信」也是在描述聖經中,人的一方對「神與人之約」的態度和行動。故「信」也是指:「人是否遵守與神所立的約」,「是否遵守神的命令」,「是否遵守神的律法」,「是否接受神的真理」,「是否接受神使者傳的話」,「是否接受神的救贖使者-耶穌」,「人是否信實遵守新約的真理」,「人是否照著耶穌的道理去行事為人」,這些才是「信」的正確意思,主要是從「約」的中心角度,去評量立約雙方,是否「守約」的態度和行動的一種描述。
所以,信耶穌的人,我們稱他有 「信」,因著「信」,這是指他對耶穌這信仰有一種發自內心的臣服與伴隨而來的行動。若譯成這人「有信心」,就好像只是在描述這人對耶穌的慈愛或能力「有把握」的一種心理層面的狀態,這樣就容易造成對基督信仰的誤解,非常地窄化了整體聖經對faith這個字所強調的「約」的意涵。一個信徒非常遵照耶穌的真理去行事生活,我們說他的「信」或他的「信仰」很好,但若翻譯成他的「信心」很好,這就容易造成他只是在「耶穌有能力」,「耶穌是神」等等信念上很堅信的誤解,不足以表達出一個人對「約」的認識與忠實實踐的層面。一個信徒對永生的盼望非常清楚而不怕苦難,他有充足的「信」,但若說他「有信心」,就窄化了faith全面性的正確意思,忽略了他願意為堅持行真理而遭受實質的逼迫和苦難,好像只是說,他認為耶穌一定會來救他脫離苦難,或者說他認為耶穌一定不會讓他陷入苦難的狹隘意思。
簡單講,「信」的正確意思是:指耶穌這個信仰,或對耶穌這個信仰所教導的方法與內容的堅信,因而有符合其所述真理的價值判斷,並且有遵守其信仰內容的實際行動,這才是「信」(faith)的正意。這種完整且正確之「信」的概念所導致一個人的心思與行動,會具體地驅動這信徒去實踐這「信仰」所教導的內容,去改變自己不符真理的舊思維與舊生活,這才能救這人脫離邪惡世代的沾染,以真理做為自己分別為聖的標準,就不至於在大審判中被定罪,反而能被判為義而得到永生,這才是「信」(faith)的正確意義,也才是能使人得救得永生的「信」(faith)。
四,「信心」(confidence)的錯誤概念
faith並不只是說,人對耶穌有「信心」-相信祂是最大的神,相信祂一定會保佑。但對於耶穌所傳達這faith(信仰)的內容不去理解,更不去實行。只是一種簡化式,愚昧式,鴕鳥式,迷信式的「信心」,心思和行為卻還是照著舊有的自我,世界的惡俗。這樣的人即使不照耶穌的話去做,都還是可以堅信-耶穌就是神,是救主的「觀念」,並且對耶穌的神能與憐憫仍保有充足的「信心」,但聖經中所強調,能救人的不是這種概念的「信心」(confidence),能救人的是上一段所描述正確的「信」(fa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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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靈」這篇文章,基本上就是錯誤理解「信」(faith)的正確意思,對神蹟奇事之所以被施行出來的原理錯誤理解,而把它用窄化的「信心」(confidence)去解釋出來的,自然不好懂。
邪靈趕不走,是因為他們的「信」很小,也就是說,他們的「信仰」還很幼稚,很弱,因此發出的能力是有限的,就像孩子的力量很小推不動壯碩的壞人是一樣的意思。但耶穌藉此機會勉勵他們,雖然他們的「信仰」現在像芥菜種子那麼小,如果他們的「信仰」願意誠誠實實地去培養與追求,那麼將來長大起來,也就是信仰狀態到達成熟穩健的階段時,發出的能力就可以很大,大到可以移山,可以命令樹栽到海中。耶穌這話,不是在講行神蹟的方法或所需心理狀態的條件,而是在強調這faith(指基督信仰)將可改變生命的屬靈巨大力量。耶穌之名的權能固然高過天上,地上,地底下之萬有,但奉此名醫病趕鬼主要是聖靈能力的同在。聖潔的人,屬靈生命成熟的義人,其呼求神必垂聽,義人的祈求是大有功效的。彼得約翰美門醫治天生瘸腿,司提反在民間行神蹟奇事,保羅醫病趕鬼,是靠「耶穌的名」與他們正確穩健的「信」(faith),並不是他們當時的「信心」(confidence)。否則,行邪術又信了耶穌的西門,自己奉耶穌的名應該就可以使聖靈降下,或行其他神蹟奇事,但顯然他雖信了耶穌,無法有這權柄。所以神蹟奇事的施行,重點是他有正確的faith,是神眼中的義人,聖靈的能力就與他同,神隨時垂聽他的呼求,神蹟奇事就隨行。而不是因為他心理對於他要發出的神蹟命令是否有confidence,或對於耶穌是否有confidence。
文章所說的,當時他們趕鬼的「信心」小,不夠「堅定」,沒有十足的把握,不夠「火熱」,不夠「誠意」,又說如果禱告詞別人聽了都「不感動」,神怎麼可能「感動」呢?因此沒有能力。這樣的解讀就是從最基本的「信」的錯誤理解而延伸出來的。正確穩健的faith(信,信仰)伴隨而來的屬靈能力是需要時間去「生長」出來的。耶穌說,靈言禱告可以使faith(信,信仰)成熟長大,帶來屬靈的力量,他是藉由使徒們趕鬼不成一事在講,faith這個恩典的屬靈力量會由小變大的,變化程度的差距將會是令人驚異的,並非在教導信徒在趕鬼時,要怎樣「催化」,「激憤」,感人至誠的「禱告詞」,使別人和自己「有感覺」,強化了自己內在的「信心」、「情緒」或「把握」,到達一個高昂亢奮的狀態,以致有「充足的信心」,就可以把鬼趕出去了。這段記載,耶穌主要在強調,趕鬼的能力(屬靈的能力之一),和這faith(信,信仰)的狀態有直接關係,這個神透過基督耶穌所賞賜給人的faith,是會生長的,是一種生命,它的狀態如何,它的力量也如何。
faith是指人與神應該有的正確關係,包括了這信仰的正確教義與內容,以及人在這信仰中屬靈生命的狀態,而不是人心裡一時的「亢奮」狀態,錯把這種「亢奮」當做「信心」,以致要用一些方法去激化這種亢奮,使信心變強。所以有很多基督教派,特別是所謂靈恩派,聚會特別會去用各種方式「激發」人的情緒,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就能促使信徒從感覺到情緒漸漸亢奮而有「充足的信心」,接下來就可以「經歷神」或「趕鬼醫病」了。這樣,以追求神蹟奇事來證明神的同在,恰與神蹟奇事是為正確的信仰內容「做見證」的聖經真理相違背。在沒有正確的faith(信仰內容,真理)與聖潔的生命的狀況下,一直妄稱耶和華的名,激憤自己的情緒,企圖使神蹟奇事在自己的手中完成,不好的靈就趁虛而入。
(加 5:22-23,和合)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符合聖潔之愛,符合真理之愛)、喜樂(屬靈的滿足,不是指外表多快樂)、和平(與神與人和諧和睦)、忍耐(對信仰與真理堅持)、恩慈(憐憫心與行動)、良善(泛指好行為)、信實(信用實在)、 溫柔(柔和謙卑)、節制(凡事自制不濫情不溺愛,恰如其分)。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基本上,外教會這類文章看圖說故事,錦上添花的講道或文章很多,繞來繞去,但並不了解自己到底在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