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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講的愛,不只是概念中的"對誰好","照顧誰"的那種愛。
聖經中談的愛,它的目的是-使人變得堂堂正正,公義聖潔。
任何事,有沒有愛?不只是誰對你好,誰照顧你,誰說話感覺好,而是看那人與你的互動之後,你所做的是否被影響而離開邪辟的心思和習慣,漸漸趨向去成為一個心中光明,行事正直坦蕩的義人。
有,就是真愛。沒有,就不是愛。
這點很重要。聖經所講的愛,是"聖愛"。不只是看感觀上的美好,物質上的利益,感覺上的溫馨,這都是一般人認為的愛,但如果,感觀上感動,實質的幫助,感覺上的窩心都有,但卻不符合真理,這就不是聖經中所講的愛。例如,同性戀也很會照顧人,也會體諒人,更會拿錢幫助人,但是,被他們"愛"的人,如果因此也認同他們同性戀的觀念和行為,那麼,這就不是愛。照聖經的標準,同性戀的心思和行為是罪,罪就是罪,審判的時候就是下火湖,並不會因為它有美化的外表就不是罪。
同樣,父母看見兒女去吸毒了,絕不會說因為愛兒女,而不去責備它吸毒的行為,反而會拿棍子揍孩子,甚至報警把孩子送到勒戒所關起來強制矯正。反而,責備、體罰、剝奪他的自由才是"真愛",那些整天在孩子身邊說好話,餵毒品,讓孩子感覺美好的狐群狗黨,絕對不是愛。
所以,不要一直用信主前世人的眼光在看基督信仰中"愛"的問題。你認為的愛,愛來愛去,對誰好,如果結果你的心思沒有符合真理,你的行為不能趨向聖潔,你認為的那些所謂的愛,都是虛假的,都是無用的,都是感官的。
愛來愛去,評來評去,如果最後自己的心思沒有變乾淨,行為沒有變聖潔,最後不能進天國,那樣的話,花那麼多力氣"講來講去","愛來愛去",那到底是在幹嘛?
神愛世人,這話你不能去頭截尾地看。它有前後文:
(約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所以,神愛世人,目的是要人去惡成善,才能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不是只在講感覺,對誰好的那種愛。經文繼續講下去,甚麼是神的愛? 甚麼是信耶穌?
(約 3:20-21,和合)凡作惡的便恨光(指耶穌,也就是他帶來的真理,也就是現在常聽的講道),並不來就光(並不改變自己不好的心思和行為),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所以,甚麼是愛?
不要只執迷在物質層面上的,感覺上的好壞與否來判斷,而是以自己和別人的互動,是否導致自己或別人來就光來判斷(來就光-開始改變自己不好的心思和行為)。若有,就是愛神,就是愛人。若沒有,就不是真愛神,不是真愛人,而是愛地上的事,說白一點,就是愛(耽溺)自己的情慾,愛(順從)自己那個肉生的老我。這樣的話,人沒有變聖潔,最後怎麼得救呢? 那這樣的愛,算是愛嗎? 父母呵護吸毒的孩子,不忍責備,最後孩子暴斃了,這樣怎麼是愛呢?即使當時的感覺是溫馨的。
Q:讀過保羅在歌林多城照顧人及信徒們,日夜地照顧,與他們一起生活,像父親一樣無微不至地照顧他們。
A:保羅沒有能力在物質上"照顧"他們。保羅對他們的愛,是指他日夜(時時刻刻)用真理教導他們,要求他們,甚至責備他們,要他們改變自己不符合真理的舊心思和舊行為。因為這樣做,才能引導這些受洗得聖靈的信徒最後能通過審判而得救。
保羅在哥林多一年半的時間裡,生活很拮据,但他不願接受信徒的供應,免得被別人說話,影響到他教導真理這最重要的工作。所以他也要去工作,養活自己,和亞居拉夫婦一起做帳篷生意來謀生。其實還是很拮据,因此腓利比教會就派人送了一些生活費來幫助他。
A:讀聖經,聽道理,目的是讓人看見自己在真理上還有哪裡不完全。知道了,就努力去改過來。千萬不要引經據典地用來指桑罵槐,神的道不是這樣用的。這樣即使經文再熟,只是多學會了一項饞謗人的工具,動機一開始就不對了,魔鬼就容易趁虛而入,讀的雖是神的話,卻會因自我私慾的蠢蠢欲動而被魔鬼巧妙地引導,將本來是要使人潔淨的真理歪曲解讀成鬼魔的假道理,使人往犯罪的方向漸漸走去,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