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 1:28)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故意不認識神,並非說他們不相信有神,而是說他們為著自己的私慾,把神解釋成符合他們私慾,允許他們作為的"神",就是假神.其實他們的良心原本是能夠認識(正確的理解)真神的.但私慾高張,心的選擇權還永遠還是在人.這就是神學中,關於人論的"人的自由意志".要不要救恩?人的心最後自己決定.要不要遵守神的話?人的心自己決定.因為選擇權在於人的心的自由意志,所以這果子的結局,人自己負責,神就憑此定你有義,或定你有罪.人在審判台前將無話可說,極為公平.
心(heart)既然硬要就私慾去.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這裡的"邪僻的心"原文並非heart,而是understanding,即悟性,理性之意.故邪僻的心就是指一種"錯誤的理性","錯誤的理解".
故人的敗壞,在於心的歪斜,不論是外邦人,還是信徒都一樣,心一歪斜,硬要.神經過多次的提醒之後,最後還是會依人的選擇,就將人交付給"錯誤的理性"(和合本譯為邪僻的心),他們的推論邏輯即使很強,但推導出來的結論卻會將之引向敗壞,這就是神用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的智慧,來敗壞他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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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願神開你的心眼!
A:(林後4:1-6和合)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 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
基督本是神的像。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 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我們所傳的福音,不是馬丁路德改教以來的福音,也不是西方差會所衍生出來各種被改變過的福音.真耶穌教會所傳,是聖靈在這最後一7末期的開始,親自啟示神奧秘教會的全備真理.一直傳到現在快要100年了.
最重大的差別,在於三點:(詳見聖靈月刊2005.03,蔡恆忠,被稱異端的道)
1.相信耶穌是父、子和聖靈.
2.在「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之外,加上其他的得救條件:悔改、受大水浸和行道.
3.相信一個人無法在教會之外得救恩,必須進入神以聖靈啟示全備真理的得救教會,才能得永生.
(真假??)這位朋友一直在強調,只要信,只要愛.但我們所領受的,所傳的,是信了之後,必須行道(當然也包括了在道理內的愛),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最終才能得救.這點陳佳音小朋友的異象見證非常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而本會其它信徒在大白天見異象,竟看見陰間有好多本會的信徒,雖然都受浸也有聖靈了,甚至是教會的負責人,講台上講道的,但主耶穌讓活著的信徒看見,現在他們並不在樂園,而是在陰間.這是主耶穌向祂的教會傳的嚴重警告.有耳可聽的,就好好聽吧!
(真假??)朋友自己明說是本會被除名的信徒,在我看來,得救只有藉著唯一真教會,只有在立為祂名居所的指定地方,這從神吩咐挪亞嚴格的方舟造法,吩咐摩西嚴格的會幕立法,申命記中強調一定要在神所指定立為祂名居所的地點築壇獻祭,不可在自己看為美好的地方立壇拜神,也不可用自己認為好的方式拜神,一切都要嚴嚴地遵守神交代的做法.神最後只承認耶路撒冷為祂聖殿的城,今天就是唯一的屬靈耶路撒冷-唯一的真教會.整個歷史對這點可謂一再強調.故仍歡迎(真假??)朋友來到真正的聖殿向神悔改,祈求憐憫.但奉勸您別遮遮掩掩的想改道理,教會裡屬靈的眼睛很多,聖靈充滿的人也很多,都是隱瞞欺騙不了的,何必在惡事上添加呢?
小弟早已說過,離開真教會後卻一直回來散播更改的福音這種例子太多了,模式幾乎都一樣.他們的結局到今天看來都不是很好.你應該在神面前謙卑悔改,祈求憐憫,我們做僕人的,不敢隨便認同別的福音,也只能以恐懼的心憐憫你.
一直與(真假??)朋友對話,更是為著在犯罪邊緣猶疑的同靈寫的,神會用各種方式提醒你,但最後決定權在你自己的心,聖靈能力雖然已經勝過世界萬有,但神把人的心其主權留給信徒自己-要順服聖靈?還是假裝沒看見聽見聖靈的催逼,決定權在自己.
犯大罪絕對不是突然之間,一時不小心.都一定是姑息很久,重複的沾染汙穢,罪既長成,就來不及了,這就是為什麼神對該隱說,罪(早)已伏在門口了.他殺弟兄,絕非一時衝動,這罪的種子早就在他的裡面了,雖然他也知道獻祭(也知道聚會拜神),但裡面失了敬虔的實質,留餘地,罪既長成,犯出來是一定的,聖靈的幫助是在還沒長成之前,到這時,神只好將他交付給他自己所結的果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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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是屬神的產業,若非經過神的允許,撒旦對信徒毫無權柄,不能做什麼.但信徒自己可以打破這個防線,當心硬要去,不理會聖靈的攔阻,良心的責備,神最後只好允許,就像十二使徒賣主的猶大一樣.
信徒中有被靈困擾的信徒,應當自省.否則再多的代禱也沒有用,就像以色列人必須自己來到壇前承認自己的罪,將代罪羔羊獻上,最後祭司才能替他祈求,罪才會被赦免.
若沒有來到壇前承認自己的罪,按手在祭牲的頭上,就沒有祭司的代求.所以若只有代禱,卻沒有承認自己的罪,於神設立的贖罪程序不符合,是不會蒙神應允的.而義人的代禱其果子歸他自己.沒有承認自己罪的,罪仍歸自己.
律法所顯示的就是這樣.而律法正是現在屬靈狀況的反映.
(約5:14) 後來耶穌在殿裡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約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主耶穌有權柄醫治,有權柄赦罪,但別忘了每個例子最後,主所叮嚀的最後那句話:不要再犯罪! 因為如果繼續犯罪,被醫治的,被赦免的,仍會落入更糟的景況.
不是受浸了嗎? 不是有聖靈的保護了嗎?亞拿尼亞是五旬節聖靈大降時期信主的信徒,猶大是跟主跟了三年的資深使徒,曾被差遣出去傳道,充滿能力,醫病趕鬼,他們倆都是信了耶穌蒙了救恩的信徒,但後來都仆倒死了,是聖靈保護的能力不夠嗎? 不是,是他們的心"選擇"了私慾,唯有自己的私慾起來,又不理會聖靈的攔阻,魔鬼就會來加強,用聖經的話稍微修改,使你的私慾得到合理的解釋,使信徒以為可以保有救恩,又擁有世界,讓罪的種子在裡面有時間長起來.一旦長起來,罪的果子熟了,罪是一定會犯出來的,死也就又得著信徒了.
是魔鬼的能力太強嗎? 是聖靈的能力不夠嗎? 都不是,關鍵在信徒的"心",心的選擇決定了一切.心選擇聖靈,悔改認罪離棄惡行,汙穢就得潔淨,罪的種子就在裡面被除掉;心繼續選擇私慾,又仗著魔鬼變更過的神的話來合理化自己的私慾,那麼罪的種子就得著魔鬼的養分,就發芽,長葉,結出死的果子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