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有人先受洗,後得聖靈。有人是先得聖靈後受洗。為何會如此不同現象 ?
一,先受洗,再受聖靈。
按照聖經,一開始的時候,所傳的是:
(徒 2:38-39,新漢語)彼得對他們說:「你們要悔改,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免,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的,並且給所有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的神所叫來的每一個人。」
二,先受聖靈,再受洗。
因為一開始的時候,福音只向猶太人傳講,所以,猶太信徒的觀念中,基督的福音是以色列這個民族專屬的,與外邦人無關,這個觀念根深蒂固。但其實,神早在創世之初就計畫的救恩,本來就是針對全人類的。不過,對耶穌當時代的猶太信徒來說,因為長期歷史文化的認知,他們很難接受,基督的救恩是屬於全人類的,所以一開始猶太人的教會,不會去向非以色列人傳福音,當然也就不可能為外邦人施洗,使他歸入耶穌基督的名下,除非這個外邦人已經是受割禮歸入猶太教的人。
在這種情況下,神要讓猶太信徒明白,基督的救恩並不是以色列人專屬,神就要用一些"神蹟奇事"來說服他們,改變他們的錯誤觀念。而神的方法,就是先將聖靈直接降在還沒受洗的外邦人身上。因為人受聖靈是出於神的作為 (神蹟,sign of God,出於神作為的記號) ,所以當猶太信徒一看到外邦人竟然也會得到神所賞賜的聖靈而說出靈言,和五旬節時受聖靈的猶太人一模一樣,就無話可說了,固執的觀念就被改變了。這樣,當時都是猶太信徒的教會,才敢給外邦人施洗,讓他們也藉著洗禮歸入基督的名下,與以色列人的信徒,在基督裡合而為一。
(徒 10:34-48,和合)彼得就開口說: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 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
...他(指基督耶穌)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他(指基督耶穌)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眾先知也為他(基督)作見證說:凡信他(基督)的人必因他的名(耶穌)得蒙赦罪。
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 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指以色列人信徒),見聖靈的恩賜 (G1431,恩典,並非指<林前12>中提到之如講道,醫病,辨別諸靈等等的特殊的屬靈恩賜G5486) 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 因聽見他們說方言 (受聖靈的洗的外顯記號sign,主耶穌在<可16:17>稱此-受聖靈說出新方言為一種sign of God,並非指<林前12>可用方言講道的特殊屬靈恩賜),稱讚神為大。 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指同蒙舊約經文所預言-救主基督救贖的恩典),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 就吩咐奉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施洗。
所以,神先賜聖靈給非猶太族的外邦人,這是向當時都是猶太人的教會證明,神的救恩也包含外邦人。教會是可以給非以色列族的外邦人施洗的,是可以讓他們加入教會的,這是可以的,因這原就是神的本意。而神就是用"澆灌聖靈"的方式來顯明祂的旨意。
三,先得聖靈,也是神向人證明祂旨意的一種方法
對當時觀念錯誤的猶太人來說,神藉著哥尼流事件向猶太人的教會證明,神的教會是接納任何民族的。在今天,神同樣也會先賜聖靈給某些慕道朋友,讓他們有體驗,體會到真的有神的存在,引導他們來教會接觸信徒,查考聖經,聽聞見證,因而漸漸地認識和體驗到教會裡所傳講的這位獨一真神,是怎樣的一位神。也有可能某些慕道朋友是被邪靈綑綁地很嚴重,或因其他因素已經萬念俱灰,身心俱疲,在這種情況下一來教會,呼求神的名,神就特別憐憫,先賜聖靈給他,鬆開他的綑綁,安慰他的身心。使得他因為有此一開始主觀的體驗,就才有進一步想信靠的心繼續來教會認識神。當他們有了基本的了解之後,雖然已經受了聖靈了,但他們最後還是要決定是否要歸屬這位真神,移民入基督的國度,做此國度的子民。如果要,還是必須受正確的大水洗禮,如果不要,就不要受洗。
所以,有些人還未受洗就先得聖靈,是神向這些人證明祂自己的確存在,是出於神特別的憐憫,證明和引導,讓他們知道有神,引導他們來教會漸漸認識這位神。漸漸知道這位神是怎樣的神之後,再決定要不要歸屬這位神。
因此,先得聖靈,是神主動的自證與憐憫,引導與幫助,使他們進一步來認識真神,但還未受洗,就不能算神的子民。
四,先受洗,才得聖靈
按照聖經一開始的記載,是先受洗,洗去罪,才能得到聖靈。但神特別施恩,讓有些人先得到聖靈,但這是出於神特別的憐憫與引導,向他們顯明神的能力與存在,就像當初向觀念不清的猶太人證明神也揀選外邦人一樣,目的是引導教會明白神的旨意,接納外邦人歸入基督。同樣,今天有些人還未受洗就先得聖靈,也是神向人顯明祂自己存在的一種作為(sign of God,神蹟) ,幫助祂憐憫的人,最後可以走向藉洗禮歸入真神的目的。當他真的藉由大水洗禮歸入神的名下,聖靈在生命中的更新才能真正開始,在洗禮之前,得聖靈主是一種印證與引導。
2017/10/15
2017/10/08
神的公義與憐憫
一,神的公義
(詩89:14a,和合) 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
注意,公義是根基,慈愛是後來加上的。
人心裡存著惡念,行為也邪淫放蕩,神給人像神般高貴的自由意志,但人卻選擇了魔鬼,公義聖潔的神不能容忍祂所造的世界與人如此敗壞邪惡,污穢地土,所以必要毀滅一切污穢邪惡。這包括魔鬼,世界,和人,凡沾染污穢邪惡的,無論是什麼,都將除滅,這就是神的公義。
二,神的憐憫
(詩89:14b,和合) ...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
但神有憐憫,所以叫挪亞去傳義道,內容就是要人悔改所行的惡,如果改過了,不再行惡,那麼,神就不毀滅悔改的人。神給人機會悔改,以免被滅,但有時間限制,這時間就是挪亞建造方舟的時間,時間一到,洪水來了,沒有悔改的人都毀滅了。神給人這段悔改所行的機會與時間,就是神的憐憫。
三,憐憫時限一到,就是神的憤怒要發盡的時候
(賽66:15-16,和合)看哪,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他的車輦像旋風,以烈怒施行報應,以火焰施行責罰;因為耶和華在一切有血氣的人身上,必以火與刀施行審判;被耶和華所殺的必多。
當神所定施恩憐憫的時間一到,神就要以祂原本的公義來處理罪惡,決不寬貸。那時的審判就會非常嚴厲了,因為並非沒有給人機會,人執意硬心行惡,神最後的大怒將傾倒在這樣的人身上,死而又死,永火永死,既然那麼捨不得魔鬼的罪中之樂,那麼就與魔鬼同受永火吧,這就是神的公義。
四,把握機會悔改的人可以逃避神的烈怒,還可以得榮耀
所以,神的公義與憐憫毫無衝突。就公義說,人毫無機會,本來犯罪就是必死的。但神有憐憫,再給人一次悔改的機會,神還加碼,如果悔改所行的惡,不只不死,還賞賜給他永生,讓他像耶穌一樣,像神一樣,最後,聖潔無比,榮耀尊貴,比天使還崇高。
五,信了耶穌卻沾染世俗的會與世界一同受災殃
(啟18:4-6,和合)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他一同有罪,受他所受的災殃; 因他的罪惡滔天;他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了。他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他,按他所行的加倍的報應他;用他調酒的杯加倍的調給他喝。
神的憐憫是給人悔改的機會,免得他進入永火永刑,但這是有時限的,每個人離世的時候就蓋棺論定了,將來是復活得榮耀,還是永遠沉淪,就已經定案了。所以,就神來說,救恩時限雖有千年,但就個人來說,就是他在世的壽數,他在世上活著的時間就是他的大限,時間一到,永生或永死就定論了。
(詩89:14a,和合) 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
注意,公義是根基,慈愛是後來加上的。
人心裡存著惡念,行為也邪淫放蕩,神給人像神般高貴的自由意志,但人卻選擇了魔鬼,公義聖潔的神不能容忍祂所造的世界與人如此敗壞邪惡,污穢地土,所以必要毀滅一切污穢邪惡。這包括魔鬼,世界,和人,凡沾染污穢邪惡的,無論是什麼,都將除滅,這就是神的公義。
二,神的憐憫
(詩89:14b,和合) ...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
但神有憐憫,所以叫挪亞去傳義道,內容就是要人悔改所行的惡,如果改過了,不再行惡,那麼,神就不毀滅悔改的人。神給人機會悔改,以免被滅,但有時間限制,這時間就是挪亞建造方舟的時間,時間一到,洪水來了,沒有悔改的人都毀滅了。神給人這段悔改所行的機會與時間,就是神的憐憫。
三,憐憫時限一到,就是神的憤怒要發盡的時候
(賽66:15-16,和合)看哪,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他的車輦像旋風,以烈怒施行報應,以火焰施行責罰;因為耶和華在一切有血氣的人身上,必以火與刀施行審判;被耶和華所殺的必多。
當神所定施恩憐憫的時間一到,神就要以祂原本的公義來處理罪惡,決不寬貸。那時的審判就會非常嚴厲了,因為並非沒有給人機會,人執意硬心行惡,神最後的大怒將傾倒在這樣的人身上,死而又死,永火永死,既然那麼捨不得魔鬼的罪中之樂,那麼就與魔鬼同受永火吧,這就是神的公義。
四,把握機會悔改的人可以逃避神的烈怒,還可以得榮耀
所以,神的公義與憐憫毫無衝突。就公義說,人毫無機會,本來犯罪就是必死的。但神有憐憫,再給人一次悔改的機會,神還加碼,如果悔改所行的惡,不只不死,還賞賜給他永生,讓他像耶穌一樣,像神一樣,最後,聖潔無比,榮耀尊貴,比天使還崇高。
五,信了耶穌卻沾染世俗的會與世界一同受災殃
(啟18:4-6,和合)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他一同有罪,受他所受的災殃; 因他的罪惡滔天;他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了。他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他,按他所行的加倍的報應他;用他調酒的杯加倍的調給他喝。
神的憐憫是給人悔改的機會,免得他進入永火永刑,但這是有時限的,每個人離世的時候就蓋棺論定了,將來是復活得榮耀,還是永遠沉淪,就已經定案了。所以,就神來說,救恩時限雖有千年,但就個人來說,就是他在世的壽數,他在世上活著的時間就是他的大限,時間一到,永生或永死就定論了。
2017/09/22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Q: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A:
這段話不能抽出來單獨看,所以先來看一下前後文,也就是涵蓋這句話所在的段落。
1.現象
(徒 2:1-13,和合)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 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 眾人就都驚訝猜疑,彼此說:這是甚麼意思呢? 還有人譏誚說:他們無非是新酒灌滿了。
2.以常理解釋現象
(徒 2:14-15,和合)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這件事(指前述耶穌門徒受聖靈說出靈言的現象)你們當知道,也當側耳聽我的話。 你們想這些人是醉了;其實不是醉了,因為時候剛到巳初(早上9點,沒有人會在這時段喝酒,而且又是在聖殿廣場這神聖的地方,況且9點剛到,早祭正在院子裡進行,拉開五旬節節期聖會的序幕)。
3.以先知早已預言的經文來解釋現象
(徒 2:16-21,和合)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 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 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4.繼續引經解釋這現象是出於他們等待的彌賽亞做成的-就是耶穌
(徒 2:22-36,和合)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 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指升到天上至高之地位),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神用喜樂油膏立耶穌),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是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基督,而不只是猶太人的王了)
-關於4.的解釋,聖靈之降下與彌賽亞關係的這段經文,從三方面證明,耶穌,就是彌賽亞。
a.人子耶穌活著的時候,神蹟奇事跟著他,表示神完全與耶穌同在,神用神蹟奇事替他做證,證實他是從神那裏被差來的。
b.人子耶穌雖然死了,但他又復活了。這應驗大衛所寫詩篇裡,關於彌賽亞"身體沒有朽壞"的經文。
c.耶穌的門徒受了聖靈說出靈言,這正是復活的耶穌升天並受神膏立之後才能有的。關於這點,當時熟悉舊約經文的猶太人或許不難明白,然而對於我們這些插枝的野橄欖枝,或許需要多一些說明。
-根據經文(詩篇多處),彌賽亞必需先受苦而死,下入陰間,又復活,從陰間上來,身體沒有朽壞,並升到天上。神高舉他到自己的右邊,也就是與神同等的位置,並且膏立他做了王(得了榮耀的意思),而這個王,正是神應許大衛後裔要建立的那個永永遠遠的國度的王,並不是地上的屬物質的國度。耶穌在地上時,肉身受了聖靈,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升到天上,受了神的膏立,就做了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王,這與大衛受膏的經歷相同。耶穌復活後升到天上受膏立,這膏就是神的靈,神的靈進入耶穌的身體,這身體,就是地上屬耶穌的門徒。所以五旬節這天,門徒所受了的聖靈,就是神應許要澆灌的-自己的靈。透過耶穌,先藉著他的血潔淨了受耶穌洗禮的人,他們的身體就成為耶穌身體的一部分,神的膏從受膏者耶穌的頭上倒下,就流到鬍鬚,衣口,以至全身。此時,成為耶穌身體的門徒,就得到了約珥所預言的-神的靈。因為這件事是神早就藉眾先知所應許的,所以這個五旬節降下的神的靈,使徒們又稱祂為"應許的聖靈"。應許的聖靈,就是神自己,但也藉著在人子耶穌在肉身內經歷過人在肉體內所有的一切軟弱與限制。人子耶穌從受洗受聖靈,經歷過魔鬼對人的試探,靠著禱告得到從天上來的能力,因而能夠遵行父的一切旨意,遵行真理,愛神愛人,受污衊受苦楚,在十字架上堅持到底,完成了聖潔的靈,最後將靈交付。第三天復活,帶著全新的身體升到天上,受膏,與神的靈合而為一,成為一靈,這,就是應許的聖靈-神從天上來到地上,又下到陰間,再升到高天;從尊榮到羞辱,又從死亡到永生;從神變成了人,又從人變成了神;在肉身內勝過死亡權勢,至死方休;滄海桑田,歷盡艱辛,著實得來不易啊。是清橄欖油(真神自己),又加上多種割裂輾壓而得的苦澀香料(神成了人子耶穌)才做成的啊。現在,這聖膏油從受膏者耶穌的頭流到他的身體,也就是這應許的聖靈往下流入到聖徒的裡面,這住在人身上的聖靈,既是宇宙的真神自己,也是受過苦難的人子啊;既有高過萬有的權柄,也熟黯人成為神的艱苦道路,所以這聖靈既是聖徒的天父,也是他們在地上的保惠師。啊!這道(logos)離你們不遠,就在你口裡(指受了這聖靈而發出的靈言),就在你心裡(人的信-指信從耶穌這道路而所受的洗禮)。摩西早就預言,而保羅故意引用。血與膏,缺一不可。血正是在洗禮中發生,膏就是受聖靈說靈言而領受。神的智慧何其難測!
-所以,彼得的解釋最後指向耶穌。根據經文,彌賽亞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先受苦死亡。b.復活升天。c.受膏做王。當c.發生的時候,約珥的預言才會應驗。而人子耶穌,正符合a. b. c.所預言的經文。只是c.是反推,從地上看到有人受聖靈說靈言的現象,符合了約珥的預言而知道,耶穌在天上受膏立成為彌賽亞了,所以地上屬祂的人才有受聖靈的事發生。
* * *
回到主題 -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徒 2:20-21,時式/語態/語氣)
日頭要變為(未來式,被動)黑暗,
月亮要變為(未來式,被動)血;
這都在主大而明顯(偉大,榮耀)的日子(單數,指審判日)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原文是"此將發生",指下面的這件事的發生時間),
凡(主格,單數)求告(簡單過去式,關身,假設)主名的,
就必得救(未來式,被動)。
彼得在五旬節聖靈降臨那天,在耶路撒冷聖殿廣場上對回來朝聖的各國猶僑說的這段話,是引用了約珥書的預言,所以這句子裡面的時態和語境,主要要以約珥所在的那個點為時間座標,來看裡面的詞態。
彼得之所以被聖靈感動去引用約珥書,主要是因為約珥的預言裡提到了"說靈言"的現象。神藉約珥預言,將來的某一天開始,祂要把祂的靈澆灌肉身之人,也就是以色列民族的兒子,女兒,年輕人,老年人。當這件事發生,也就是當這些肉身的以色列民被神的靈澆灌的時候,他們就會說出預言。當他們說出預言,那麼,神所說的那個最後的世代就開始了。五旬節聖殿廣場上,各地猶僑看到耶穌的門徒都說起捲舌頭話,也就是我們習慣稱呼的靈言,覺得納悶不明白,彼得就向各地猶僑宣告解釋,約珥書中所提到的"說出預言",就正是他們現在看到的"說靈言"(speak in tounges,說捲舌頭話)。也就是向他們說明,約珥所預言,神說要將祂的靈澆灌下來那預言,已經發生,就是現在。這樣就把當時發生的現象和古老經文的記載連接起來了。這樣,也就證明了,神的靈要澆灌下來的預言,是要從耶穌這個教門的道路來應驗,也就等於是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正是神所預定的受膏者,也就是以色列民一直在等待的彌賽亞。
彼得引約珥所述預言如下,
(徒 2:18-21,和合) 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從聖靈降下到血肉之人,人開始說靈言這件事開始,一直到日頭變黑,月亮如血等等現象,等於把整個救恩的時期,撂下幾個大徵兆作為骨幹就講完了,一直到救恩時期結束,彌賽亞再臨,審判大日到了為止。而血肉之人說出靈言的現象,正是這個時期開始的第一個徵兆。
* * *
(徒 2:21,和合)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到那時候 (原文是"此將發生",指下面的這件事要被神成就的那個時段),這是以約珥那時的時間座標來講的,對約珥來說就是"將來"的某個時間點,某個時期。也就是這段預言三次所提到的時間描述-在末後的日子(徒 2:17),在那些日子(徒 2:18),到那時候(徒 2:21),這三者都是一樣的指向,指的是同一時期,也就是-從聖靈降下人說靈言開始,一直到審判大日之前的那個時期。
-在這個時期裡,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凡(主格,單數) 求告 (簡單過去式,關身,假設) 主名的,就必得救(未來式,被動)。
-凡(主格,單數),指聖靈降下之後,一直到審判大日之前的這段時期,任何一個個人。
-這裡的主名,在約珥當時並不知道是誰?因為耶和華並非那名,耶和華是神自我表達"我是"(I am)的意思。彼得在後來的講論裡直接點出,約珥所說的主名,就是神已經確立他做受膏者的那位-耶穌。所以求告這名的意思就是指,信從耶穌,受洗得聖靈,開始走耶穌所指示的道路,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直到大日。而不是靠法利賽派所解釋的信仰方法。所以,求告主名,簡單講就是"信耶穌"的意思,並不是說,事到臨頭了,這時趕快呼喊主名,呼喊耶穌,就可以得救了,並不是這意思。
-求告 (簡單過去式,關身,假設)。
-假設語氣,表示那時期的任何個人"如果"求告。意思是他可以求告,也可以不求告,所以神在這裡是在講一個規則,那時期的每一個人自己可以做決定。他可以信從耶穌(求告主名),也可以不信從耶穌(不求告主名)。
-關身語態,也顯示出"求告"(是否信耶穌,跟從耶穌)這個動作是出於"凡"那個個人自己的意願與意志。
-簡單過去式,表示"求告主名"(信從耶穌)的這個動作在某件事之前已經發生,且不斷發生。因為不是完成式,所以"求告"是在講一種習慣,事件型態,一種事實。並不是在講一個特別的動作而已。所以"求告"主名這字的時態是在講"主大而可畏的那日子"之前一個已經開始,且持續發生的一個"信從耶穌"的狀態。約珥這裡把時間座標突然變換成審判大日為基準來講"求告主名"的這動詞,意思是說,在那審判大日之前,那些早已信從耶穌,開始求告主名,照著耶穌所指示的真理生活行事為人的那些人,這樣的人,神必拯救。"求告"這字用簡單過去式,是相對於審判日之前的許多時間點,也暗示出那是一種常態,一項事實。也就是說,"求告主名"的人是在講那些在審判大日之前就早已經抉擇信了耶穌,且一直在耶穌這道路上努力,以逃避最後神的憤怒的那些人。
-就必得救。原文無"就必","得救"是動詞,未來,被動。所以"得救"並不是在講一種完成的狀態。
-這短語應該譯為,就將會被拯救。因為前句的"求告"(簡單過去式)並不是一次性動作的完成,而是在講一種習慣,常態性持續的動作,生活型態,故這裡因"求告"而產生的"被拯救",是相對應於前因的,故也不是一次性的動作,而是一直都在發生,常態性持續的動作。之所以又用未來式,是約珥又回到他當時的時間點來預言"被拯救"的這個神的應許,神"將來"必要實現,而條件就是,在審判大日之前的那個時期"求告"主的名。
* * *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意譯) 到了那最後的時期,凡那些信從耶穌,在每一次的爭戰與危難中(特別指屬靈的層面) 呼求他們的主-耶穌這名的,神必救拔。這樣的情況神必實現,直到審判大日為止。
-而這個世代一開始所賜下應許的聖靈,所說出的靈言(靈語,捲舌頭話,在靈裡是在說預言,與神對談講論靈裡的奧秘),正是為了讓人能在這個最後的世代"求告主名"而賜下的-清潔的言語。(番3:9)
A:
這段話不能抽出來單獨看,所以先來看一下前後文,也就是涵蓋這句話所在的段落。
1.現象
(徒 2:1-13,和合)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 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 眾人就都驚訝猜疑,彼此說:這是甚麼意思呢? 還有人譏誚說:他們無非是新酒灌滿了。
2.以常理解釋現象
(徒 2:14-15,和合)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這件事(指前述耶穌門徒受聖靈說出靈言的現象)你們當知道,也當側耳聽我的話。 你們想這些人是醉了;其實不是醉了,因為時候剛到巳初(早上9點,沒有人會在這時段喝酒,而且又是在聖殿廣場這神聖的地方,況且9點剛到,早祭正在院子裡進行,拉開五旬節節期聖會的序幕)。
3.以先知早已預言的經文來解釋現象
(徒 2:16-21,和合)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 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 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4.繼續引經解釋這現象是出於他們等待的彌賽亞做成的-就是耶穌
(徒 2:22-36,和合)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 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指升到天上至高之地位),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神用喜樂油膏立耶穌),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是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基督,而不只是猶太人的王了)
-關於4.的解釋,聖靈之降下與彌賽亞關係的這段經文,從三方面證明,耶穌,就是彌賽亞。
a.人子耶穌活著的時候,神蹟奇事跟著他,表示神完全與耶穌同在,神用神蹟奇事替他做證,證實他是從神那裏被差來的。
b.人子耶穌雖然死了,但他又復活了。這應驗大衛所寫詩篇裡,關於彌賽亞"身體沒有朽壞"的經文。
c.耶穌的門徒受了聖靈說出靈言,這正是復活的耶穌升天並受神膏立之後才能有的。關於這點,當時熟悉舊約經文的猶太人或許不難明白,然而對於我們這些插枝的野橄欖枝,或許需要多一些說明。
-根據經文(詩篇多處),彌賽亞必需先受苦而死,下入陰間,又復活,從陰間上來,身體沒有朽壞,並升到天上。神高舉他到自己的右邊,也就是與神同等的位置,並且膏立他做了王(得了榮耀的意思),而這個王,正是神應許大衛後裔要建立的那個永永遠遠的國度的王,並不是地上的屬物質的國度。耶穌在地上時,肉身受了聖靈,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升到天上,受了神的膏立,就做了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王,這與大衛受膏的經歷相同。耶穌復活後升到天上受膏立,這膏就是神的靈,神的靈進入耶穌的身體,這身體,就是地上屬耶穌的門徒。所以五旬節這天,門徒所受了的聖靈,就是神應許要澆灌的-自己的靈。透過耶穌,先藉著他的血潔淨了受耶穌洗禮的人,他們的身體就成為耶穌身體的一部分,神的膏從受膏者耶穌的頭上倒下,就流到鬍鬚,衣口,以至全身。此時,成為耶穌身體的門徒,就得到了約珥所預言的-神的靈。因為這件事是神早就藉眾先知所應許的,所以這個五旬節降下的神的靈,使徒們又稱祂為"應許的聖靈"。應許的聖靈,就是神自己,但也藉著在人子耶穌在肉身內經歷過人在肉體內所有的一切軟弱與限制。人子耶穌從受洗受聖靈,經歷過魔鬼對人的試探,靠著禱告得到從天上來的能力,因而能夠遵行父的一切旨意,遵行真理,愛神愛人,受污衊受苦楚,在十字架上堅持到底,完成了聖潔的靈,最後將靈交付。第三天復活,帶著全新的身體升到天上,受膏,與神的靈合而為一,成為一靈,這,就是應許的聖靈-神從天上來到地上,又下到陰間,再升到高天;從尊榮到羞辱,又從死亡到永生;從神變成了人,又從人變成了神;在肉身內勝過死亡權勢,至死方休;滄海桑田,歷盡艱辛,著實得來不易啊。是清橄欖油(真神自己),又加上多種割裂輾壓而得的苦澀香料(神成了人子耶穌)才做成的啊。現在,這聖膏油從受膏者耶穌的頭流到他的身體,也就是這應許的聖靈往下流入到聖徒的裡面,這住在人身上的聖靈,既是宇宙的真神自己,也是受過苦難的人子啊;既有高過萬有的權柄,也熟黯人成為神的艱苦道路,所以這聖靈既是聖徒的天父,也是他們在地上的保惠師。啊!這道(logos)離你們不遠,就在你口裡(指受了這聖靈而發出的靈言),就在你心裡(人的信-指信從耶穌這道路而所受的洗禮)。摩西早就預言,而保羅故意引用。血與膏,缺一不可。血正是在洗禮中發生,膏就是受聖靈說靈言而領受。神的智慧何其難測!
-所以,彼得的解釋最後指向耶穌。根據經文,彌賽亞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先受苦死亡。b.復活升天。c.受膏做王。當c.發生的時候,約珥的預言才會應驗。而人子耶穌,正符合a. b. c.所預言的經文。只是c.是反推,從地上看到有人受聖靈說靈言的現象,符合了約珥的預言而知道,耶穌在天上受膏立成為彌賽亞了,所以地上屬祂的人才有受聖靈的事發生。
* * *
回到主題 -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徒 2:20-21,時式/語態/語氣)
日頭要變為(未來式,被動)黑暗,
月亮要變為(未來式,被動)血;
這都在主大而明顯(偉大,榮耀)的日子(單數,指審判日)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原文是"此將發生",指下面的這件事的發生時間),
凡(主格,單數)求告(簡單過去式,關身,假設)主名的,
就必得救(未來式,被動)。
彼得在五旬節聖靈降臨那天,在耶路撒冷聖殿廣場上對回來朝聖的各國猶僑說的這段話,是引用了約珥書的預言,所以這句子裡面的時態和語境,主要要以約珥所在的那個點為時間座標,來看裡面的詞態。
彼得之所以被聖靈感動去引用約珥書,主要是因為約珥的預言裡提到了"說靈言"的現象。神藉約珥預言,將來的某一天開始,祂要把祂的靈澆灌肉身之人,也就是以色列民族的兒子,女兒,年輕人,老年人。當這件事發生,也就是當這些肉身的以色列民被神的靈澆灌的時候,他們就會說出預言。當他們說出預言,那麼,神所說的那個最後的世代就開始了。五旬節聖殿廣場上,各地猶僑看到耶穌的門徒都說起捲舌頭話,也就是我們習慣稱呼的靈言,覺得納悶不明白,彼得就向各地猶僑宣告解釋,約珥書中所提到的"說出預言",就正是他們現在看到的"說靈言"(speak in tounges,說捲舌頭話)。也就是向他們說明,約珥所預言,神說要將祂的靈澆灌下來那預言,已經發生,就是現在。這樣就把當時發生的現象和古老經文的記載連接起來了。這樣,也就證明了,神的靈要澆灌下來的預言,是要從耶穌這個教門的道路來應驗,也就等於是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正是神所預定的受膏者,也就是以色列民一直在等待的彌賽亞。
彼得引約珥所述預言如下,
(徒 2:18-21,和合) 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從聖靈降下到血肉之人,人開始說靈言這件事開始,一直到日頭變黑,月亮如血等等現象,等於把整個救恩的時期,撂下幾個大徵兆作為骨幹就講完了,一直到救恩時期結束,彌賽亞再臨,審判大日到了為止。而血肉之人說出靈言的現象,正是這個時期開始的第一個徵兆。
* * *
(徒 2:21,和合)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到那時候 (原文是"此將發生",指下面的這件事要被神成就的那個時段),這是以約珥那時的時間座標來講的,對約珥來說就是"將來"的某個時間點,某個時期。也就是這段預言三次所提到的時間描述-在末後的日子(徒 2:17),在那些日子(徒 2:18),到那時候(徒 2:21),這三者都是一樣的指向,指的是同一時期,也就是-從聖靈降下人說靈言開始,一直到審判大日之前的那個時期。
-在這個時期裡,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凡(主格,單數) 求告 (簡單過去式,關身,假設) 主名的,就必得救(未來式,被動)。
-凡(主格,單數),指聖靈降下之後,一直到審判大日之前的這段時期,任何一個個人。
-這裡的主名,在約珥當時並不知道是誰?因為耶和華並非那名,耶和華是神自我表達"我是"(I am)的意思。彼得在後來的講論裡直接點出,約珥所說的主名,就是神已經確立他做受膏者的那位-耶穌。所以求告這名的意思就是指,信從耶穌,受洗得聖靈,開始走耶穌所指示的道路,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直到大日。而不是靠法利賽派所解釋的信仰方法。所以,求告主名,簡單講就是"信耶穌"的意思,並不是說,事到臨頭了,這時趕快呼喊主名,呼喊耶穌,就可以得救了,並不是這意思。
-求告 (簡單過去式,關身,假設)。
-假設語氣,表示那時期的任何個人"如果"求告。意思是他可以求告,也可以不求告,所以神在這裡是在講一個規則,那時期的每一個人自己可以做決定。他可以信從耶穌(求告主名),也可以不信從耶穌(不求告主名)。
-關身語態,也顯示出"求告"(是否信耶穌,跟從耶穌)這個動作是出於"凡"那個個人自己的意願與意志。
-簡單過去式,表示"求告主名"(信從耶穌)的這個動作在某件事之前已經發生,且不斷發生。因為不是完成式,所以"求告"是在講一種習慣,事件型態,一種事實。並不是在講一個特別的動作而已。所以"求告"主名這字的時態是在講"主大而可畏的那日子"之前一個已經開始,且持續發生的一個"信從耶穌"的狀態。約珥這裡把時間座標突然變換成審判大日為基準來講"求告主名"的這動詞,意思是說,在那審判大日之前,那些早已信從耶穌,開始求告主名,照著耶穌所指示的真理生活行事為人的那些人,這樣的人,神必拯救。"求告"這字用簡單過去式,是相對於審判日之前的許多時間點,也暗示出那是一種常態,一項事實。也就是說,"求告主名"的人是在講那些在審判大日之前就早已經抉擇信了耶穌,且一直在耶穌這道路上努力,以逃避最後神的憤怒的那些人。
-就必得救。原文無"就必","得救"是動詞,未來,被動。所以"得救"並不是在講一種完成的狀態。
-這短語應該譯為,就將會被拯救。因為前句的"求告"(簡單過去式)並不是一次性動作的完成,而是在講一種習慣,常態性持續的動作,生活型態,故這裡因"求告"而產生的"被拯救",是相對應於前因的,故也不是一次性的動作,而是一直都在發生,常態性持續的動作。之所以又用未來式,是約珥又回到他當時的時間點來預言"被拯救"的這個神的應許,神"將來"必要實現,而條件就是,在審判大日之前的那個時期"求告"主的名。
* * *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意譯) 到了那最後的時期,凡那些信從耶穌,在每一次的爭戰與危難中(特別指屬靈的層面) 呼求他們的主-耶穌這名的,神必救拔。這樣的情況神必實現,直到審判大日為止。
-而這個世代一開始所賜下應許的聖靈,所說出的靈言(靈語,捲舌頭話,在靈裡是在說預言,與神對談講論靈裡的奧秘),正是為了讓人能在這個最後的世代"求告主名"而賜下的-清潔的言語。(番3:9)
2017/09/14
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
Q: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
A:
關於在新聞報導中,常看見聽見之意外事故這類的不幸事件,耶穌在地上的那時代,也是常有的。猶太人也和我們一樣自然會去想,那些罹難的人怎麼那麼倒楣啊,很不幸啊,會不會是因為他們犯了罪,或他們的先人犯了罪,而導致報應在他們身上的呢?
主耶穌並不直接回答他們心裡的狐疑,他反而只強調他所要強調的,重點只有一個,就是-要把握時間,趁著可以悔改的時候悔改,趁著可以尋求神的時候尋求,趁著還有氣息的時候,趕緊把握時間,追求能夠得到永生的事。主耶穌的重點是-及時!
* * *
(路 13:1-5,和合)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 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 * *
耶穌對於政治事件和公安意外事件所造成的人命傷亡,他的評論不是誰幸運,誰倒楣,或這是報應嗎?這類的關注,而只是要跟從他,聽他道的人,要把注意力轉到自己的身上。耶穌要門徒看到突然發生,出乎人意料的死亡事件時,要把注意力轉移到,自己是否已經在得救的事上有準備,有把握。到底要注意什麼?具體的內容,就在接下來耶穌所講論的比喻裡。
(路 13:6-9,和合) 於是用比喻說: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裡。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 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他砍了罷,何必白佔地土呢!
管園的說:主阿,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 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他砍了。
* * *
所以,要關注,要趕緊檢查的,是自己是否在結出屬靈果子的事上有進展。因為就如耶穌緊接著所講的比喻一樣,神給每棵無花果樹(指聖徒)的時間是有限的,時間到了,就沒有了。這時間的終點來到的時候,沒有人能知道,就像聖殿廣場上被鎮壓而倒臥在血泊中的突發政治事件,就像西羅亞樓突然倒榻壓死了許多人那樣,都是無法預期的。人該做的,能做的,就是把握今天,及時悔改,結出果子,要用這種心態去追求天上的事。
*註
(路 13:1,NKJV) There were present at that season some who told Him about the Galileans whose blood Pilate had mingled with their sacrifices.
這節經文是直譯,但直譯的語意容易造成誤解,以為彼拉多如同歷史上的安提阿哥四世故意褻瀆聖殿,逼迫猶太人,但這裡完全不是這種情況。
在當時,羅馬帝國對於擴張極快的領土,主要著眼於其帶來豐厚的物資與稅收,所以治理這些地方最主要的大原則是,只要各地方安定,沒有叛亂動盪的事發生,能夠如數上繳中央足額的物資和稅金,它是會給各地方一些自治的空間和自由的。在這種理念下,各地的巡撫皆不願意所轄地區有動亂發生,因為一有抗爭或武裝暴動的情事,這就等於向羅馬中央顯示自己管理的能力不好,而有被撤換的可能。羅馬中央的心態是,地方只要不出亂子,它並不在乎當地的王或巡撫有極大的行政裁量權。所以當時的地方首長皆會努力創造舒適的都市空間,建設希臘化設施,辦理慶典活動,以討好各地的人心,減低他們對羅馬統治的反感。在猶大地的王和巡撫也不例外,特別猶太人因為對宗教上的執著,管理猶大地的王或巡撫皆希望討好猶太人讓他們少鬧事,所以像這節直譯的"把血摻在祭物"中這種會惹惱猶太人的事,在當時的時空背景是不可能發生的。
這件事是一個猶太人群集抗爭的事件,有些加利利來聖殿朝聖的人在聖殿廣場上訴求抗爭,彼拉多以武力鎮壓,造成有人流血死亡。所以經文記述的語意是,有些加利利人在上聖殿獻祭的時候,在聖殿廣場上被殺流血死亡了,並非指彼拉多故意要污穢聖殿,如同歷史上的安提阿哥四世所行的那樣。
(路 13:1,呂振中) 正當那時,有在場的人將加利利人的事告訴耶穌∶說彼拉多屠殺加利利人,使他們流血跟祭物攙雜在一起。
(路 13:1,新漢語) 就在這個時候,有一些人來告訴耶穌,有些加利利人在獻祭的時候被彼拉多殺了。
(路 13:1,現代) 當時,在那裡有人告訴耶穌,說有些加利利人在向 神獻祭的時候被彼拉多殺害。
(路 13:1,當代)當時,有人把彼拉多在耶路撒冷屠殺在聖殿裡獻祭的加利利人的事告訴耶穌。
(路 13:1,簡明) 有些在場的人告訴耶穌,彼拉多曾經屠殺在聖殿敬拜的加利利人,以至那些人的血和供奉的祭物攙在一起。
A:
關於在新聞報導中,常看見聽見之意外事故這類的不幸事件,耶穌在地上的那時代,也是常有的。猶太人也和我們一樣自然會去想,那些罹難的人怎麼那麼倒楣啊,很不幸啊,會不會是因為他們犯了罪,或他們的先人犯了罪,而導致報應在他們身上的呢?
主耶穌並不直接回答他們心裡的狐疑,他反而只強調他所要強調的,重點只有一個,就是-要把握時間,趁著可以悔改的時候悔改,趁著可以尋求神的時候尋求,趁著還有氣息的時候,趕緊把握時間,追求能夠得到永生的事。主耶穌的重點是-及時!
* * *
(路 13:1-5,和合)正當那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 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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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於政治事件和公安意外事件所造成的人命傷亡,他的評論不是誰幸運,誰倒楣,或這是報應嗎?這類的關注,而只是要跟從他,聽他道的人,要把注意力轉到自己的身上。耶穌要門徒看到突然發生,出乎人意料的死亡事件時,要把注意力轉移到,自己是否已經在得救的事上有準備,有把握。到底要注意什麼?具體的內容,就在接下來耶穌所講論的比喻裡。
(路 13:6-9,和合) 於是用比喻說: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裡。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 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他砍了罷,何必白佔地土呢!
管園的說:主阿,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 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他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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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關注,要趕緊檢查的,是自己是否在結出屬靈果子的事上有進展。因為就如耶穌緊接著所講的比喻一樣,神給每棵無花果樹(指聖徒)的時間是有限的,時間到了,就沒有了。這時間的終點來到的時候,沒有人能知道,就像聖殿廣場上被鎮壓而倒臥在血泊中的突發政治事件,就像西羅亞樓突然倒榻壓死了許多人那樣,都是無法預期的。人該做的,能做的,就是把握今天,及時悔改,結出果子,要用這種心態去追求天上的事。
*註
(路 13:1,NKJV) There were present at that season some who told Him about the Galileans whose blood Pilate had mingled with their sacrifices.
這節經文是直譯,但直譯的語意容易造成誤解,以為彼拉多如同歷史上的安提阿哥四世故意褻瀆聖殿,逼迫猶太人,但這裡完全不是這種情況。
在當時,羅馬帝國對於擴張極快的領土,主要著眼於其帶來豐厚的物資與稅收,所以治理這些地方最主要的大原則是,只要各地方安定,沒有叛亂動盪的事發生,能夠如數上繳中央足額的物資和稅金,它是會給各地方一些自治的空間和自由的。在這種理念下,各地的巡撫皆不願意所轄地區有動亂發生,因為一有抗爭或武裝暴動的情事,這就等於向羅馬中央顯示自己管理的能力不好,而有被撤換的可能。羅馬中央的心態是,地方只要不出亂子,它並不在乎當地的王或巡撫有極大的行政裁量權。所以當時的地方首長皆會努力創造舒適的都市空間,建設希臘化設施,辦理慶典活動,以討好各地的人心,減低他們對羅馬統治的反感。在猶大地的王和巡撫也不例外,特別猶太人因為對宗教上的執著,管理猶大地的王或巡撫皆希望討好猶太人讓他們少鬧事,所以像這節直譯的"把血摻在祭物"中這種會惹惱猶太人的事,在當時的時空背景是不可能發生的。
這件事是一個猶太人群集抗爭的事件,有些加利利來聖殿朝聖的人在聖殿廣場上訴求抗爭,彼拉多以武力鎮壓,造成有人流血死亡。所以經文記述的語意是,有些加利利人在上聖殿獻祭的時候,在聖殿廣場上被殺流血死亡了,並非指彼拉多故意要污穢聖殿,如同歷史上的安提阿哥四世所行的那樣。
(路 13:1,呂振中) 正當那時,有在場的人將加利利人的事告訴耶穌∶說彼拉多屠殺加利利人,使他們流血跟祭物攙雜在一起。
(路 13:1,新漢語) 就在這個時候,有一些人來告訴耶穌,有些加利利人在獻祭的時候被彼拉多殺了。
(路 13:1,現代) 當時,在那裡有人告訴耶穌,說有些加利利人在向 神獻祭的時候被彼拉多殺害。
(路 13:1,當代)當時,有人把彼拉多在耶路撒冷屠殺在聖殿裡獻祭的加利利人的事告訴耶穌。
(路 13:1,簡明) 有些在場的人告訴耶穌,彼拉多曾經屠殺在聖殿敬拜的加利利人,以至那些人的血和供奉的祭物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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