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8

律法的義 vs. 神的義

正確解讀 (羅 3:22)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1.律法的義 & 神的義

保羅所言「律法的義」,指的是-猶太人只問外表行為,不管內心如何的「外表的好行為」。也就是耶穌曾多次指責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太 5:20,和合)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保羅所言「神的義」,指的是-不只問外表行為,神真正要鑒察的是,從心裡就聖潔無惡念,因而自然而然地從內形諸於外的,表裡如一的「好行為」。

(太 23:25-26,和合)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外表的好行為),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 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潔淨內心),好叫外面也乾淨了(顯然,這個外表的乾淨,不同於前述外表的好行為,因為耶穌說,這種外面的乾淨,是必須先洗淨裡面而導致的)。

所以,「神的義」是比「律法的義」有更高的標準。

這更高的標準,才是摩西律法的本意。只是,歷史上肉體的以色列人,只靠著自己的肉體去遵守,結果把摩西律法變成了宗教表演,徒有敬虔的外貌,卻沒有聖潔的內心。

2.相信他的人

耶穌基督來了,要將「神的義」施加給一切「相信他的人」。

「相信他的人」指的是-奉耶穌的名受浸,奉耶穌的名求得聖靈的人。也就是耶穌所說,必須從水和靈重生的人。並不是只要心裡或觀念上「相信」 (believe) 耶穌,就是「相信他的人」。更不是說,只要心裡或觀念上「相信」耶穌,就可以得救的意思。

3.神加給一切相信他的人「神的義」的方法

「神的義」既然是要從內心的自悔開始,以致漸漸被更新,質變成有聖潔的實質,進而自然「好樹出好果」地有形於外在的「好行為」,那麼,這種生命工程就不是人單靠自己就可以做到的。因為人自己的力量無法勝過魔鬼的權勢。

所以神在新約最重要的白白的恩典-應許的「聖靈」賜下來了,聖靈高過萬有,天上地上地底下所有的權勢都在聖靈的權柄之下。祂住到人的裡面,為罪,為義,為審判,督責信徒,自己責備自己-知錯,願意認錯,並且付諸行動去改錯。這種責備不是只要求外在的行為,而是從心思意念的聖潔開始去要求,去改變。

信徒若是順服聖靈的督責,並且常常警醒靈禱,祈求得到聖靈的能力去改變自己,誠實地從內心到外在。那麼,他就必然能漸漸地被聖靈的大能所更新,成了一個內裡誠實,行為敬虔的義人。

這種透過聖靈的幫助,從追求內在聖潔而自然有顯於外的好行為,才是「神的義」的正確意義。

4.神的義,是「神的恩」的主動召喚和賞賜,但也要有「人的信」其人自由意志的願意蒙召和順從真理的配合才能被完成

「神的義」是必須從「奉耶穌的名受洗」,「奉耶穌的名求得聖靈」得以白白地進入「神的義」的開始,並且要保持在基督的國裡(也就是真教會) 去學習真理,訓練自己遵行真理的漫長過程,直到那人有實質的符合真理的仁義與聖潔,「神的義」才得真正的完成。

「神的義」是因著神白白的恩賞 (受洗赦罪,賞賜聖靈,啟示真理,幫助遵行,人被更新),這個過程中也藉著人的信(faith,信實守約、順從真理,出於自願,發於內心,如雅歌之愛情,人自由意志對耶穌的聖潔柔和與所傳真理的跟從與堅持) 才能達到實質的完成。那麼,最後靠著這個「從內到外都聖潔無瑕疵」之「成了」的「神的義」,那人才能通過極其嚴厲的公義大審判而得救,並被賞賜永生。

「神的義」是從水靈二浸得以白白地進入到基督耶穌之名裡面承受亞伯拉罕的應許為「創始」,進而順從真理與聖靈的引導而漸漸被更新成一個裡外都聖潔的義人為「成終」。整個過程,是靠著耶穌所做成的贖價之血與聖物之肉,所成就之已勝過魔鬼的-義的權勢與力量。任何要靠基督耶穌得救之人,天路之創始到成終所需要之所有要素,都是從基督耶穌白白地領受。所以過程中,人雖然也要盡全力學義行義使自己更新質變,但能得勝成功所需關鍵的權勢與力量,卻都是從聖靈而來的,若是沒有耶穌所成就的這恩典可以倚靠,那麼人再怎麼努力,仍是在魔鬼的權勢之下,就又必然走上歷史上以色列人「律法的義」的虛假外貌。所以人雖然必須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去追求真理之聖潔,但能成聖完全的關鍵,仍是靠著聖靈裡一切的幫助,這就是保羅所說的「神的恩」,並無法單靠人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去完成。所以保羅總結地說,這全部都是神的恩典啊。猶太人拒絕耶穌,其實是拒絕了聖靈裡面所有的這些「神的恩」,既然沒有「神的恩」裡面可以勝過魔鬼的權勢和力量的一切要素,那麼,又怎麼可能只靠著自己行出律法的「表面行為」就能得救呢!因為,神最後的大審判,並不是只看外表的行為,更是要鑒察人的內心。裡面是謊言,污穢的,通通不能進入那聖潔永遠的國度啊。

所以,神的義要「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非說信了耶穌的人不需要努力,一相信耶穌就被「加給」了,或說信徒不必有好行為,只要「相信」就能得救。而是說,從前猶太人靠著遵行律法想要自救得永生卻一直無法做到內心的聖潔,這條桎梧之路因著相信耶穌而白白地領受「神的恩」而打開了。信了耶穌的人,其在學習律法,遵行律法以達到通過神大審判標準的努力中,因耶穌基督而有的「神的恩」裡面,有一切勝過魔鬼權勢的力量與幫助,在這條努力成聖的道路上,他們只要藉著禱告,呼求神的名,這些從神來的力量與幫助,就必定要「加給」這些信了耶穌的人。那麼,原本軟弱的他們,就必然能夠勝過魔鬼,世界和情慾。通過試煉,抵達終點,進入永生。

只要「相信」就必得救,或一相信耶穌,保證得救的恩典就立刻「加給」一切相信的人,這都是出於神學家錯誤的聖經解讀,是大公會議的「人」所決議出來之錯誤的福音,並不是「神」的福音。

一個真正想要透過基督耶穌最終得救的門徒,從洗禮與聖靈入門,靠真理與聖靈更新,直到聖潔完全,這就是聖徒在世一生所要致力做成的「得救的功夫」,也才是神所要賜給人「神的義」的正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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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10:16,和合)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摩 5:25-26,和合)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 你們抬著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帳幕和偶像的龕,並你們的 神星。

-摩西重申律法一開始就提要-「心」的問題。第一代死於曠野,主要是「心」的偏斜,他們雖抬會幕40年,也照著摩西律法獻祭,但神卻知道他們的「內心」,認為他們從來不是在真心獻給神,侍奉會幕也只是在抬偶像摩洛的帳幕而已。

(申 30:1-6,和合) 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 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追念祝福的話; 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 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那時,耶和華─你的 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 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 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 耶和華─你的 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著;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耶和華─你 神必將你心裡(heart)和你後裔心裡(heart)的污穢除掉(原文-行割禮),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 神,使你可以存活。

-律法重申結束,摩西再次提醒他們,注意「心」的聖潔與忠誠。預言他們將來一定會犯罪被擄,但如果他們在異地想起神,想歸向神,那時,神必憐憫他們,會有一個拯救者出現,帶他們回來。基督召聚神的子民回來,會替他們的心(heart)行割禮,也就是要說,新約救贖方法的出發點,在於心的割禮,是要求「心」的「完全」。唯有這樣,歸回的子民才能盡心盡性地愛神的聖潔,也才能得永生,永遠存活。

(徒 13:38-39,和合)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 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稱義,被動不定式。指猶太人過去一直想要做到被神認定為義,卻難以達成) 的事上,信靠這人(指耶穌所傳達出來的救恩內容與方法),就都得稱義了(被動,現在式。指現今在耶穌裡,有了真可以達成「被神認定為義」的條件了。)

(徒 13:38-39,重譯)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罪的赦免」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 你們在摩西律法上只求外表行為而無法被神認定為義的所有事上,靠這人所帶來的恩典與真理,就都能夠達成了。

(約 1:16-17,和合)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指摩西律法)上加恩(真理與聖靈)-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律法原是好的,是屬靈的。摩西律法所欲達成的-訓練引導選民能有神的聖潔與完全,猶太人靠著自己「肉身」的努力並無法達成。現在,靠著耶穌所帶來的恩典-聖靈與真理,就真能夠達成了。

(太 5:17,新譯)「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

(羅 3:31,新譯)這樣說來,我們以信(faith-指耶穌信仰) 廢掉了律法嗎?絕對不是,倒是鞏固了律法。

(羅 10:4,新漢語)基督就是律法的終結,好讓所有信的人都得著(into,介係詞,進入)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