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3

導讀-58希伯來書

希伯來書 背景概要

西元64年,尼祿皇帝放火燒羅馬舊城區,嫁禍給基督徒,羅馬政府對基督徒的逼迫正式展開。然而,猶太教這時仍是合法的宗教,並沒有受到政府的迫害。當時,很多來信耶穌的猶太人因為受到逼迫,便想放棄耶穌信仰,回到猶太教去,這樣個人的生命,以致生意,財產就可以受到保障。他們自圓其說地認為,基督教的神,其實不也正是猶太教的耶和華嗎?既然如此,就沒有必要堅持在基督教裡。有很多猶太信徒乾脆停止聚會了,或跑回猶太教去了。

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是在當時這樣的時空背景下,寫了希伯來書,就是特別針對這些想放棄基督信仰,而退回到猶太教的信徒而寫的。他告訴他們,基督耶穌比猶太教的天使更尊貴,比摩西更大,比大祭司亞倫更長遠。

猶太教所讀舊約經典裡的人物與職分,都不過是一個影像,他們不過是指向屬靈的真體,其真正的實現,就是拿撒勒人耶穌。這個人,死而復活,承接了屬靈摩西的職任,帶領屬靈的以色列人出埃及,是真正可以脫離屬靈的埃及,即魔鬼的權勢。耶穌是麥基洗德等級的大祭司,是永遠不死的,而亞倫家族這肉體的大祭司體系,是暫時的,而且不能真正為人類除罪。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將來新天新地的主人,不像天使只是神的僕役。

猶太教強調的是「肉體的律法」(law of flesh),即物質層面的祭儀與生活條規。基督耶穌信仰強調的是信(faith),即「靈的律法」(law of spirit),也就是指基督(屬靈國度之王兼祭司)耶穌所闡明的「真理」,和他復活升天後所降下來的「聖靈」。基督信仰的核心是-真理與聖靈。真正的生命必須靠耶穌信仰中的真理與聖靈才能達到,靠著猶太教肉體的律法,人從來沒有因此改變生命,以色列的亡國歷史不是最好的證明嗎?而以色列無法真正遵行律法的窘境,就是要靠著神所預備的這位拯救者-基督耶穌 來突破。耶穌死而復活,升入高天,不就證明了耶穌所開出的這條道路是可行的,是真實的嗎!從前想靠「肉體的律法」被神認定為義而失敗的猶太人,現在正可以靠著這位屬靈國度的王-耶穌基督的帶領,藉著「真理與聖靈」的幫助,使在耶穌信仰裡的人有更大的機會能夠成聖完全,最後被神認定為義,而最後得以進入永生。

既然如此,你們這些害怕逼迫的信徒,怎麼還要回到那只是影像而不是真體的猶太教信仰體系呢?那些東西從來在使人成聖成義的事上毫無所成。

人要最後被神認定為義,而可以復活得榮耀,不是靠著猶太教的律法,而是靠著信(faith,指基督信仰)。而甚麼是信(faith)呢?面對試煉和逼迫時,對神的完全信靠,即使面臨死亡也不退卻,這叫做信(faith),就是指對基督信仰的堅持。歷史上的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他們面臨逼迫不改其信仰,這些都是像雲彩般的見證人啊。

(來 12:1-4,和合)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仰望為我們信心(faith)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

(希伯來書)關鍵句:仰望(堅持之意)為我們信心(faith)創始成終的-耶穌。

所以,不要回去猶太教了。猶太教裡沒有耶穌。



#[來6]

希伯來書第六章

1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道理的開端,指教義等基本信仰),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指要從領受如洗禮等基本教義得以白白進入神的教會開始,要在那些教義的基礎上往上建造,也就是追求聖潔完全),不必再立根基(根基指基督耶穌所奠定下來之救恩的基礎,就是現在我們所說的基本信仰,教義。不必再立根基,指不要再換一種信仰基礎,就是不需要再回去猶太教的信仰體系,以下列舉基督奠定下來重要的基本信仰),就如那懊悔死行(信耶穌之後,要從過去那些必死的罪惡中轉向),信靠神(只信靠一位真神,就是顯給我們看見的-耶穌)、

2各樣洗禮(洗禮,洗腳禮)、按手之禮(指被按手受聖靈)、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教導)。

3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指信徒若是能堅持,不放棄基督耶穌的信仰,神必幫助我們進入到完全的地步)

(來 6:1-3 重譯) 所以,我們應當從基督道理的開端向前邁進,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神若許我們在羅馬政府的逼迫下存活下來,我們也必能進到完全的地步了。所以我們現在若是能堅持基督信仰並且繼續向完全的地步努力邁進,那麼就不至於讓自己在信仰根基的開始處又跌倒了,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 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4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5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4-5節就是講信徒)

6若是離棄道理(原文是-掉在路旁,這裡是指-離開基督信仰,又回到猶太教去),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懊悔-指基督信仰的開端。這意思是說,現在如果因為逼迫而放棄了基督信仰,將來想再回到這信仰就不可能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意指現在的放棄,就好像否定了耶穌釘十字架流血贖了信徒們的這事實,將來逼迫過去又想回來信耶穌,不是等於又回到這信仰的開端,那不就等於再一次把耶穌重新釘在十字架上了嗎?)

7就如一塊田地(信徒是神所耕種的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指聖靈),生長菜蔬(為要結出聖靈的果實),合乎耕種的人用(耕種的人,指土地的主人,就是神),就從神得福;

8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作者這裡以土地長出荊棘和蒺藜喻背棄信仰,也就是6節所說的-離棄道理,都是放棄基督信仰的意思)

9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趨向得救)

10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如今還是伺候,表示這些受信的信徒,是還在教會堅持信仰的,只是已經有很多人動搖離開,停止聚會,或回猶太教去了)

11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繼續留在教會,向完全的地步邁進,堅持信仰以致完成之意),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12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faith,指基督信仰)和忍耐(堅持)承受應許(見到神,得永生)的人。

13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

14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

15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

16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

17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

18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的「應許」與「起誓」),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在苦難中呼求神的幫助與保守)、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 可以大得勉勵(大得鼓舞)。

19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指至聖所,神在裡面。意思是,耶穌是我們的道路,這道路就像一條有繩子的錨,而錨已經進入至聖所穩穩地勾住神了,我們現在只要順著這條繩子向前走,就一定可以見到神,也就是必然得救得永生之意。)

20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又來了,作者說,耶穌是麥基洗得等級的大祭司,比猶太教亞倫等級的大祭司更有效力,這種等級的大祭司為我們代求,神都一定垂聽的),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來7]

希伯來書第七章

1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創14歷史)

2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原文「義之王」,職司是審判),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平安王,職任是祭司)。

3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本節尾,和合漏譯「保持祭司職任永不間斷」。這句的邏輯是:神的兒子就是神族,是永遠不死的,所以只有神的兒子才能保持祭司職任永不間斷,不像亞倫系統的祭司,因為人會死而必須中斷,每次中斷就必需另立。作者在說明,人子耶穌在肉身中完成了「神的兒子」的鍛鍊和試驗,最後復活而得到永生,因而可以任麥基洗得這種不會被死中斷之全新體系的祭司。新的體系就是指基督信仰,舊的體系就是指猶太教。)

4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原文無「擄來」,而只有「上等」。按(創14)歷史,亞伯拉罕救回羅德與所多瑪王、蛾摩拉兩王的所有財產,並沒有從其中拿一毛錢。所以亞伯拉罕透過麥基洗得感謝神所獻的十分之一,是他原本所有的,並非是「戰利品」。)

5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6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5-6的邏輯是,利未支派的祭司按律法收十分之一,是向「弟兄」收取。而麥基洗得收十分之一,卻是向「亞伯拉罕」收取。而「亞伯拉罕」大於從他自己而出的「利未族」。可見,麥基洗得祭司大於利未體系的祭司。言外之意,基督信仰體系大於猶太教信仰體系。

7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這是說,亞伯拉罕大於利未支派,但麥基洗得比亞伯拉罕還大。所以麥基洗得體系是大大高過利未體系。言外之意,不要回去猶太教徒守利未支派那種信仰體系,而應該保持在麥基洗得,就是基督是耶穌這種信仰體系。)

8在這裡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裡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猶太教利未系祭司收取十分之一的都是會死的人,而麥基洗得受收取亞伯拉罕十分之一的那位,按經文的見證,他是永活不死的。)

9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

10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這意思是,亞伯拉罕奉獻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得時,利未支派還沒出生呢,還隱藏在亞伯拉罕的肚子裡呢。當亞伯拉罕獻感恩的十分之一時,就等於還在肚子裡的利未支派也向麥基洗得繳納了十分之一。這是再一次強調,基督信仰遠大於猶太教體系的事實,其實都在舊約經文中早就暗示了。)

11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猶太教的祭司系統並沒有使以色列民族得保全,國家亡了就是證明啊。到耶穌時代,人民還是假冒為善,虛假信仰。所以舊的猶太教體系並沒有辦法達成神設立祭司的初衷,正是這個原因,現在神膏立聖潔完全之復活永生的耶穌做祭司,不是照舊猶太教體系的等級,而是照著另一種「麥基洗得」那種有永活生命權能的體系做祭司,來幫助信入耶穌的屬靈以色列人啊。)

12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更新),律法也必須更改(更新)。(祭司設立的依據是摩西律法,目的是幫助子民,在訓練他們學義成義的過程中,赦免他們尚不成熟而誤犯的過錯。現在真正的神國建立了,神國裡的祭司既然是永活的耶穌,而不是利未支派。那就表示,神國的律法也必然是另一種更新的律法,並不是猶太教那種只注重在物質層面規儀的律法。)

13因為這話(上面所講的那些事物)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那支派裡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 作者是依據(亞 6:12-13)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他要在本處長起來,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 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 作者引經證明後來要來拯救子民的那位,就是來做「王」兼任「祭司」的那位,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但這位受膏者(希臘文音譯「基督」)所屬的猶大支派,按律法從來沒有人可以在猶太教的體系中擔任祭司的。這是在證明,現在的基督信仰,並不是延續猶太教所著重的物質的規儀,所以信從耶穌而欲得永生,並沒有辦法再回去猶太教循著物質的規儀而達成,必須從基督耶穌所開出的新路去達成。)

14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

15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既然舊約經文早已預言,那位拯救者不是照著律法物質層面的規儀而成為祭司的,而是照著麥基洗得的新路成為的。那麼,就更能證明我前述的說明是正確的了。)

16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原文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

17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引(詩 110:4)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

18先前的條例(猶太教律法偏重物質層面的規儀),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 因為達不到幫助子民成聖完全的目的,所以不再走那種方式去幫助子民了。)

19(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舊的律法並非不好,而是人的罪性無法在其中照著律法自我約束而達到成聖成義的目的,因此現在神引進了更有希望成功的方式,就是在基督耶穌裡已更新的信仰體系,靠著這種更新的信仰方法與道路,我們便可以真的成義而達到神的面前。)

20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

21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耶穌升上去成為神國的祭司,和猶太教的祭司最大的不同是,耶穌這祭司有神的誓言做保證。作者引(詩 110:4)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22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中保,原文「保證人」)

23那些成為祭司的(猶太教的祭司),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

24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25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26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27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這事,指祭司每天要為人民誤犯的罪過獻祭贖罪。耶穌一次完成了獻祭贖罪所需要的血、水與祭物。不用再在地上像猶太教的祭司還是要每天殺羊殺牛的來做這件事。耶穌一次把真正能贖罪的血、水、和祭物獻上了,就是他自己啊。現在在天上,他只需要為我們祈求,就能達到當初律法中設立祭司的目的,不用再每天殺羊殺牛了。而且耶穌這位祭司的代求,才是律法為人民設立祭司初衷的真正實現啊。)

28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這種天上的,永遠的大祭司,有神的誓言作保證的大祭司,才是真能幫助我們成聖完全,洗去罪惡,以致見神的,有效的大祭司。)

#[來8]

希伯來書第八章

1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引(詩110:1)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110:1)中,大衛在靈裡見到自己的後裔坐在神的右邊,但直覺地稱他為「主」。耶穌在(太22:43)曾以(詩110:1)質問熟嫻律法的祭司與法利賽人,大衛怎麼稱自己的後代為「主」呢?按(詩110)中所記,這位坐在神右邊的大衛後代有兩種工作-祭司和王。祭司的工作是訓練幫助他的子民成為聖潔。之後王要執行出戰和審判的工作,他要帶領子民出去爭戰。戰勝之後才能審判那些戰敗的仇敵。基督的國度與魔鬼的國度終將決戰,基督的子民都必須參戰,但不是用刀槍,因為並不是與的上物質的國度爭戰,而是天空屬靈氣的污靈。子民能得勝的關鍵,就是-聖潔。這位祭司先訓練他們的「聖潔」,他們才有力量出去決戰並得勝。若沒有「聖潔」,最後就沒有力量得勝,也就是無法得救的意思了。

2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真」帳幕。英譯true。意謂猶太教、地上「屬物質的帳幕」只是影像,基督信仰中屬靈帳幕才是真正的實體。基督耶穌的國是「肉眼看不見的」,但這裡面的一切卻才是真實的。猶太教地上物質的律法,帳幕,祭司,祭儀,都只是輪廓與預象,指向基督耶穌來了之後所建立之國度中的一切。見之後5節。

3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

4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

-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指猶太教的祭司。

5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6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中保,原意是「調停者」,這是指祭司的工作。子民沾染污穢或誤犯非死罪的罪,祭司為其獻祭,這種贖罪之祭,其禮物、祭物是賠償(1:1的虧欠)和補償(依律例中之懲罰性條款加徵)的作用。子民為其罪付上了賠償與補償的代價,透過聖潔的祭司代求,神就赦免其罪。這樣,子民與神的關係才能恢復。恢復之後,神才會保護他、祝福他。他的耕作才會有收成,才能從神得福。所以祭司很重要,但那不過影像。在基督耶穌的國度裡,也就是屬靈的真教會,耶穌所任的祭司,他為信徒獻上的賠償、補償與代求。他才是真能調停信徒與神維持良好關係的祭司。舊約,律法之約,物質的。新約,靠亞伯拉罕的應許而立,屬靈的。屬靈的是真,物質的只是影像。猶太教只是影像,基督信仰才是影像的實現啊。

7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這裡的瑕疵,並非說律法不好,律法本是聖的,是屬靈的。只是歷史上的以色列人,憑著自己物質的「肉體」去遵守,只能做到外面的樣子,卻沒有辦法達到律法所要求內心的聖潔。所以這個方法走不通,神必須為人另闢一條新路,才能達成原本所要訓練子民裡外都要達到的「聖潔」。這條新路,就是新約,是走聖靈的方法。聖靈直接進入人的裡面去提醒和要求。

8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以下9-12節,作者是直接引用(耶31:31-34)的整段經文。作者的意思是:基督信仰的新約,神早就藉著先知耶利米吐露心聲了。這是由於猶太教的舊約選民無法遵守約定,神也就無法按約賜福給他們,做他們的神,最後選民被擄,被逐出應許地而收場。但神沒有放棄,選民固然失信,但神仍不失信,為了仍要實踐對亞伯拉罕應許的承諾,神要另立一個新的約,把失散的子民找回來,用新的方法幫助他們,使他們能達到律法之約的要求,因而可以賜福給他們,再一次稱他們為子民,再做他們的神。)

9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這節是說,出埃及立了舊約,但他們卻無法從心裡去遵守。神責備他們,在曠野抬了40年的會幕,在神眼中是抬著偶像。這是因為他們心裡其實並沒有真的愛神的聖潔而去遵守,只是外表照著律法執行祭儀,但內心卻無法聖潔專一。這種假信仰撐不久,進入應許地之後,很快地罪就冒出來了,直到王國被擄,直到回歸,直到耶穌時代,都是如此。所以神說,我也不理他們。

10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律法放進人的裡面,寫在他們心上」,這是指,聖靈住進到人的裡面,鑒察人心肺腑,祂會在每一個人的裡面去提醒和責備,哪怕只是心思意念的污穢。從前子民不去要求自己內在之別人看不出來的隱惡,現在聖靈都將按律法直接指出與責備。這樣的方式,就是新約。當子民順服聖靈「從裡面」的要求與責備,就能得到聖靈的幫助而從裡面有聖潔的內心,那麼外在就自然能有出於內心、真是符合律法本意的好行為了。這樣,當子民表裡如一,裡外都聖潔,當初設立摩西律法的本意,就能真正的被「成全」了。這就是耶穌所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 的意思。而到那時,神也就真能作他們的神;也要稱他們作我的子民了,這樣,才能直到永遠。

11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並不是說不需要讀聖經、不需要先知的教導。而是說,人所讀的聖經和所聽的道理,聖靈將在裡面直接提醒和責備。目的是不要再像歷史上的以色列人那樣,徒有一個假冒偽善的信仰。所以,新約的重點是-裡面。裡面有,外面自然有;好樹自然結出好果子;好樹結不出壞果子。

12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那些順服聖靈在裡面的要求與責備,不自欺欺人,即使沒有任何外面的人知道,但誠實面對聖靈的責備而去認罪而改過的人,神必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13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新約有聖靈從裡面去要求。這比舊約只是頒布外在的律法去要求,是更直接從人的內心去達成聖潔的目標。所以,新約是比舊約的方法更有機會達到律法設立的初衷。也就是說,在基督耶穌裡,才能得到神所預備之新約的方式。舊約猶太教的方式既然無法達成聖潔的目的,那麼,那種方式就漸漸地無用而過去了。

#[來9]

希伯來書第九章

1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

-「屬世界的聖幕」,指物質的。也就是猶太教所執行的。

2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做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

-「有預備的帳幕」-有搭建好的帳幕。

3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做至聖所,

4有金香爐(或作:壇),有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

5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原文作:蔽罪)座。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

6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神的禮。

-眾祭司,指物質層面的祭司,即亞倫體系的-猶太教所承認的祭司。頭一層帳幕,指「聖所」。

7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

-第二層帳幕,指「至聖所」,就是約櫃存放的空間。這地方一般的祭司也不能進來,只有大祭司在7月10日贖罪日這天可以進來一次,為自己及子民這一年來所有的過犯拿著香爐進去燒香禱告,祈求神的赦免。在進去之前,即在聖所的時候,要帶著贖罪祭牲的血進來,用指頭沾血向約櫃前方的幔子彈灑,有這血的開路,在神眼中不算潔淨的大祭司進去,才不會被擊殺。神非常的聖潔,不能容忍任何一點污穢,所以所有親近神的祭儀,血是一種最重要的遮蔽,遮蔽尚不完全的人,這樣,人才有可能親近神。

8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

-這裡翻譯有誤。頭一層帳幕,指物質的帳幕。至聖所原文是「聖所」,指天上的、屬靈的聖所。(來9:8,呂振中)聖靈以此指明∶盡先前帳幕還有地位時(還在運作時。指基督來之前的猶太教),進入天上聖所的路總還沒有顯明出來。

9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來 9:9,呂振中) 那種帳幕原是表樣、象徵這現世時期的(地上物質的世代);按這制度(猶太教物質的條例),所供獻的禮物和祭物都不能使禮拜的人良知上完全潔淨。注意,這裡講到祭司、祭儀真正的目的是-達到內在良心的聖潔。

10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這些事,指猶太教物質的祭司與祭儀。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指前述那些物質層面的影像被制定出來而存在,只是預示將來「更新時期」的到來。基督開始的時期,就是整個物質世界開始更新轉變的時期。

11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

-將來美事的大祭司,指屬靈的,天上的,真體實現的大祭司。將來,是站在猶太教舊約執行時期的條規而言的。將來美事,就是指基督信仰裡的「所有實體」。不是屬乎這世界,不是這世界那種物質的。

12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這句重點是-耶穌的血。這裡是引大祭司在7月10日贖罪日帶著血進去贖罪。意思是,只有耶穌的血才真正贖人的罪,猶太教所用的山羊與牛犢的血只是影像。並沒有辦法真正淨化人的良心,若是可以,以色列民族的命運就不致如此了。

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

-這句的重點還耶穌-他的血,但是是引用律例中用到血的另一個地方,就是沾染污穢時的處理。在整個律法中,誤犯了罪或不小心沾染了污穢,都不能親近神,必須經過獻祭贖罪和潔淨禮儀的程序,才算為宗教上的潔淨以致可以被神認可。而贖罪和潔淨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血」和「水」。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出的,正是-「血」和「水」。

14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原文直譯) 何況那位(指基督)藉著永生的靈,獻上無瑕疵的自己給神。基督的血豈不更加能淨化(未來式)你們的良心,使你們開始能夠遠離致死的行事為人,以致能漸漸進入到站立在永生神的面前事奉祂的地步嗎?

-基督的血有權勢,因為那是義人的魂。魔鬼無法控告,因而勝過魔鬼的權勢。基督的血使人的「良心」脫離魔鬼權勢的挾制,使良心功能恢復,那麼又加上聖靈從裡面來的提醒與責備,這人只要誠誠實實地信從耶穌,他是可以深深知道,哪些事是神所不喜悅的事,是不潔淨的事,而不會被挾制的良心所蒙蔽,這樣,他從心裡去改過遷善的成功率就大增了。所以作者說,基督的血可以淨化被汙染的良心,因而可以自己知罪,他若願意付諸行動去改變,離開導致死亡的行事為人,那麼,最後就能永遠的站立在神的面前。

15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便叫蒙召之人(指信徒)可以得到應許(假設語氣,所以不是馬上實現,而是可以開始努力去得到)。這應許就是-得到永遠的產業,指永生與新天新地。基督的救贖,關鍵是「義的權勢」,沒有基督,魔鬼的權勢永遠控制著人類,有律法也沒有用,知道善惡也沒有用,因為根本無法從內心去愛幕聖潔,最多就只能像是猶太人的偽善。而基督的血,與後來的聖靈,都能勝過魔鬼的權勢,人靠著基督的血和聖靈,不但可以「開始脫離」魔鬼的挾制,使良心自由自主,並且能在追求成聖的過程中,倚靠聖靈的力量去「向上追求」真正的聖潔。

-整個(來9)從立約和祭儀中的「血」來談,基督信仰中的「血」才有真正的功效,猶太教執行的牛羊的「血」只是一種預示。

16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遺命:原文與約字同)的人死了;

-遺命,原文是「約」,這裡是「遺囑」的意思。遺囑的內容要生效,當然必須等當事人死了之後。這裡的邏輯是:新約就如同基督耶穌的遺囑,他必須死了,流血了,以血做立約的記號,新約才能成立。

-非常多的猶太人無法接受基督就是耶穌,主要是因為基督是他們民族等待的救主,怎麼會是「死了」的耶穌呢?即使門徒也宣揚耶穌復活了。因為聖經也預言,基督是永遠不死的。雖然舊約經文也記載到基督必須先受苦被殺,但沒有聖靈啟示,大部分的猶太人視而不見,主觀認定基督是榮耀的,是不會死的,在他們的觀念中,基督應該是像羅馬將軍那種威風凜凜的建國者。當時,許多猶太信徒因為受到羅馬政府的逼迫,想要離開教會。又受到猶太人所論「基督怎麼會死呢!」的說法所動搖,所以作者這裡以「約的成立必須要有血為記」的猶太人傳統觀念,來證明基督必須先死,流了血,新的約才能成立。用這樣的基本觀念來說明,耶穌死了,又復活了,這就能完全符合舊約經文的關於基督預言的記載。這樣,想離開的信徒應該要清楚知道,耶穌就是基督,他死了,他的血成就的「新約」-新的救贖之法、真正能得救之路 才是真有用的,不要又回去桎梧的猶太教。

17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

18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舊約的訂立,也是用血立下的。只不過是用牛羊的血和水來灑在立約雙方的身上。

19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

20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21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

-血的作用不是只有在立約的時候。這節所述是立約一年後,會幕要建立完成之前的事。基督的血能淨化信徒,這淨化是從受洗開始,一直到聽道學義的過程中,不斷地在作用,在潔淨。

22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受洗信了耶穌之後,因為還不完全,還在學習。這過程中誤犯的過錯與不潔,仍然需要基督之血的解潔淨與赦免。

23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這節中,祭物指猶太教用的牛羊;天上更美的祭物指神的羔羊-基督自己。

24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25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所,

26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除掉罪是一個過程,可以理解為像是一個療程。是從受洗開始,一直到成聖完全,不斷地在進行和淨化。

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原文直譯) 按著神給人類的安排,凡是人都有一死,而且死後必有審判。

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對於聖徒來說,信徒雖然肉體生命也必會死亡,但他們的罪是可以在基督裡,透過良心的自悔與改過,靠著聖靈的幫助而漸漸地被淨化而被神完全地赦免。這樣的聖徒即使離世了,將來基督第二次顯現的時候,也就是最後大審判的時候,基督的血的功效就顯現出來了,他們曾用羔羊的血把自己洗淨了,所以他們會通過大審判而被判無罪,因而可以得到永生,進入新天新地。

#[來10]

希伯來書第十章

1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完全,指全然成聖,像耶穌那樣。

2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3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4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猶太教所執行的律法的祭儀,沒有辦法達到律法本是要幫助人達到完全的初衷。如果能夠的話,那獻祭的事應該早就停止了啊。因為如果那些獻祭的事真的能使人被淨化,那麼人的良心應該就不再會覺得自己有罪了。但事實上,從每年的獻祭之事正是表示,人還是一次又一次地察覺出自己的罪來,這是因為,其實公牛和山羊的血是絕不可能真的能把人的罪去除啊。

5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6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7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引(詩 40:6-8)大衛的詩: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 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我的 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 (大衛作詩,可以看成大衛受感,說出後來的基督心裡的禱詞。)

8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9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基督來是要挪開原來的方法,指猶太教的方法),為要立定在後的(基督帶來的新方法,指基督信仰的內容與方法。)

10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就可以突破桎梧,向真正的完全邁進了)。

11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12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13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這裡又是引用(詩110),這裡的等,其實是在等「聖徒」長大成人,可以出戰,其聖潔的程度足以踐踏魔鬼。

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耶穌一次獻上真正能除去人被罪挾制的權勢,就使得人得以進入持續不段地淨化與聖化。

15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16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17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引用(耶31:31-34),這段是舊新約轉換的重要預言。)

18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原文直譯:哪裡有真正的赦罪,那裡就不用再為罪獻猶太教那種地上的祭了。(意謂,基督信仰有真正的赦罪,所以基督信仰裡不用再去獻猶太教那種物質規儀層面的祭了,也就是說,在基督耶穌裡就足夠了,不要再跑回去猶太教獻那種沒有真正赦罪的祭了。)

19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20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本節「至聖所」為誤譯,應為「聖所」。我們因耶穌的血,就好像舊約時代有罪和污穢的人藉著獻祭,重新可以恢復和神的關係,能夠進聖殿來親近神,直接向神禱告。耶穌的血為我們獻上贖罪,是真的可以潔淨我們的良心,所以我們現在就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向神禱告和祈求,而且不用透過祭司,是如同祭司一般可以直接進入到屬靈的聖所來向神燒香禱告祈求了。之所以可以這樣,是藉著耶穌,他在猶太教那些不能真正除罪的規儀之外,替我們開出了一條又新又活潑有效的道路可以真的通往神那裡,這條路是穿過至聖所前的幔子進去見神。而這個幔子,就是耶穌的身體啊。(意謂耶穌的身體破碎開,流出血和水,我們就從這缺口得以通往永生的神那裡,沒有耶穌的犧牲,身體的破碎,這個缺口就無法打開,任何人也就無法通到神那裡,得到永生。)

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22並我們心中天良(良心)的虧欠已經灑去(被潔淨而恢復作用),身體用清水洗淨了(用舊約潔淨禮的浸身暗喻我們在基督的水中已經得到潔淨),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既然符合了來到聖所朝見神禱告祈求的資格,就應當珍惜基督為我們所打開的道路,用誠實的心和堅定的基督信仰來投靠這位真神。)

23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指在基督裡,最後復活得永生),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24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彼此相顧,針對當時信徒人人自危,怕被牽連而互相冷淡。作者反而鼓勵大家要彼此幫助,在患難中要用基督的愛彼此照應,並且不中斷在信仰上的追求與長進。行善,新約中的「行善」皆非造橋鋪路等概念,而是「行事為人符合真理」的意思。

25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因為怕被政府逮捕,有些信徒便不願意聚會團契,以免魚池之殃。

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27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這裡故意犯罪,指故意放棄基督信仰,或回猶太教去。

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29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指受洗中耶穌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指否認了所領受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30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31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32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33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34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

-從這節可以知道,他們是曾經遭受過信仰上逼迫的,這裡所提及他們過去曾經忍受過的,可能是教會建立初期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對基督徒的搜捕與迫害,司提反被殺就是一個典型的代表。但現在的逼迫來自更有權勢和武力的羅馬政府,所以有人已經想要放棄了。作者鼓勵他們不要放棄,要想想最終的盼望,就是-天上永恆的家業。

35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36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37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

38只是義人(有古卷: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這裡指放棄信仰),我心裡就不喜歡他。

-引用(哈 2:4,和合修訂) 看哪,惡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 惟義人必因他的信(faith,信實)得生。 哈巴谷書的背景是,當時耶路撒冷內部很多猶太人自己違法亂紀,哈巴谷因而傷心向神訴苦,但神告訴他放心,神會興起一個兇惡的王來刑罰惡人,哈巴谷一聽就很替耶路撒冷擔憂,但神又立刻要他放心,神的意思是說,惡人一定會被剿滅,但耶路撒冷裡面的義人,一定會存活,這是因為這些人對神的敬畏與信實,就是他們在危險不法的耶路撒冷城中,不隨波逐流,不放棄對神正道的堅持。所以神對哈巴谷說:放心啦,耶路撒冷裡面的義人不會有事,「義人必因他們的信實而得生存」。

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