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5

教導者的責任與刑罰

YANG的觀念是出於聖經嗎?你的教導要負責任喔!因為若是導致弟兄中最小的一個跌倒(犯罪),他的罪就歸你.這是聖經對教導者明確的律例喔.

(雅3:1,和合修正版)我的弟兄們,不要許多人做教師,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

做弟兄的,只當把神的律法傳達清楚,不是傳自己的觀念.任何事當然都應該求問神,但不要把自己的想法一廂情願地解釋成神的旨意,自欺欺人,若是引導人走迷,神必要追討.

弟兄(姊妹)若是犯誡命的事,我們人有什麼權柄定他罪,或赦罪呢?我們只當把所明白的誡命律例典章,忠實地告知,沒有什麼赦免或不赦免的問題.赦罪不赦罪在神,但教會長輩或同靈有義務告知聖經的道理.

教導人的當然是神,神在教會設立了使徒,先知,教師...,賦予他們教導的權柄與責任,實際上,信徒要在教會裏學習敬拜,律法,團契的生活.在私人的生活上,心中在教會學習的道理就要拿出來用,去遵行,此時聖靈會在行道中提醒你聽過的道理,該做什麼選擇.

一生會有不斷的試煉,在最基礎的律法上,就是從聽道,讀經來的,這只是開始,面臨壓力抉擇以充足的信心選擇道理的一方才是真正的完成.在試煉中若道理不清,或信不堅定,試探就來,先有裡面的私慾,試探才來,神也允許,因為神的眾子必須勝過,勝不過就重來,犯罪就虧損.

神是公義的,祂的慈愛是藉耶穌來彰顯,耶穌的愛是藉教會眾信徒來實現.耶穌是大祭司,是幫助,是代求.不是自動完成,人不努力,沒有自動完成的救恩.

信徒當然要有自己足夠的禱告與靈修,這是每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但不要忽略了教會裡祂設立的職分."真認識神"需要學習,遵守父命需要訓練.不是只靠自己就好,要互助互持,老的帶小的,神常會藉著教會裡的人事物教導你,而不是只有自己的感覺,事實上,初入之信徒不要太以自己的感覺為是,因為土地三年內的果子都還不潔淨,反而應該安靜學習,先打基礎,等到靈漸漸強健了,神的旨意就能分辨得清楚,因為已經熟練了仁義的道理.

沒有惡意,只想把教導傳達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