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4

誤犯的罪怎麼得赦免?

Q:在一次同學聚餐中,看到鴨血,當時不知道是什麼東西,邊往嘴裏放邊問是什麼,同學有說是鴨血,沒在意,吃了一小口才反應過來自己不能吃這個的趕緊吐出來,但還是吃進出了一點,自己特別在意這件事很後悔,怎麼辦

A:不能光後悔,後悔之餘,一定要花時間禱告.

在禱告中悔改求神赦免,願將此事做為往後在世生活的警惕,在主前立志今後生活要時時警醒,若真心悔改,必蒙赦免.你若能出於誠實悔改的心,大祭司在神的右邊也會替妳代求,這樣誤犯的罪必蒙赦免.

"分別為聖"是一種生活態度,它並不是輕輕鬆鬆,自然就會.而是要經過訓練,鍛鍊的.要常常以神的事(屬靈的事)為念.既然常常默想,注意觀察,常常思想聖經的話,警醒禱告,就能夠訓練出時時警覺的生活態度,這就是"分別為聖"的生活.而立志敬虔在主裡面度日的,也就是以"分別為聖"的態度過在世的生活的,神會賜你屬靈的知識和智慧,讓你對罪,對污靈,對酵,對假道理都會自然生出一種敏感度,很容易就會感受到,並且輕易能辨別,判斷而及時遠離.

信徒在世,最終要得救,一定會經歷許多艱難.這不一定是物質的逼迫,更多是靈裡的迷惑和引誘.如果都沒感覺到靈界來真真假假紛亂的信息,道理上的迷惑,教會裡撒旦的詭計,那就真的是太狀況外了.得救沒有這麼簡單.教會裡的信徒並不是每個都會得救,天國是努力的才得著的.

聖靈降下之前,神國裡的子民誤犯了什麼罪或沾染了不潔淨.一定要照著神的規定,行潔淨的律例和獻祭,祭司要替他祈求,他的罪就必得赦免.

在今天,是靈的時代,神國裡的子民還是一樣,若誤犯了什麼罪或沾染了不潔淨.一定要照著神的規定,行潔淨的律例和獻祭,在至聖所內的大祭司會替他祈求,他的罪就必得赦免.

唯一不同的是,今天靈的世代,不必到去到中東以色列國的耶路撒冷聖殿去執行"肉體的(物質的)條例",即使真要照規定去行也沒有符合律法標準的聖殿可以去獻祭.摩西五經裡這些律例典章裡規定的潔淨例和贖罪的祭,今天仍然有效,只是是"在靈裡"(in spirit)被執行著.而不是"在肉體裡"(in flesh).

律法永不廢去,而是被成全.主耶穌復活成了叫人活的"靈",這就是將整個摩西律法,神的國,帶進了靈的世代.所以今天所謂的新約時代,律法全都仍然有效,只是是在靈裡(in spirit)被執行著,而不是在物質的時空中被執行著.每天的燔祭仍然在獻,在靈裡,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被執行著.其它一切的祭也是一樣,潔淨例也是一樣.都被成全在天上真正的聖殿裡.

所以,今天信徒若誤犯了什麼罪,或沾染了污穢,一發現了,就有了罪,照律例典章該做的一定還是要做,罪才能得赦免,污穢才能得潔淨.只是這罪祭和潔淨例是在靈裡被執行著,而具體來說,信徒在靈裡的禱告就是在天上的耶路撒冷聖殿裡執行著罪祭和潔淨例.

罪不會自動消失,主耶穌很愛我們,但他沒有說你只要相信有神-就是耶穌,罪就自動被赦免,污穢自動得潔淨,獻祭的動作還是要做啊!聖經沒有自動幫助,自動赦免,自動潔淨,自動得救這種事.這是16世紀以來過份強調"因信稱義"而變出的歪斜道理.要小心.這種酵在全世界擴散,很受歡迎,本會年輕的信徒也有趨之若鶩,受其影響的.

講這麼多,就是沒有"自動赦免"這種事.一定要在靈裡禱告悔改(靈裡的罪祭與潔淨),誤犯的罪才能必得赦免.至於你的禱告蒙不蒙垂聽,你獻的靈祭是否被接納,那又是另一件事了.但最基本的,靈裡的祭和潔淨的例是一定要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