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6

血裡有生命?

Q: 佛教因為不殺生.所以吃素不吃肉.基督教.為什麼不能吃血?只是因為血不潔?還是有什麼典故?

A: 

1.血是拿來獻祭贖罪的.

(利17:10-11)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2.可以吃肉,但血不可吃.所以宰殺動物之前必須先放出血,否則血會凝結在肉中,就隨著肉被吃了.

(利17:12-13) 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牠的血來,用土掩蓋。

3.故意忽略神的吩咐,故意吃血,靈命必死.

(利17:14) 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4.非出於故意而誤食,不潔淨,需要照潔淨例潔淨,免得擔罪.這點前面提過,所以信徒若誤食,一定要自省,禱告,悔改. 下面經文中的"水",就是聖靈.靈言禱告中有洗罪的泉.

(利17:15-16)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 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 * *

茲將此段希伯來原文中的"魂"字(H5315)註於和合本經文之後,有興趣進一步深究的同靈,可以自己去查考.

(利17:10-16,和合)「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因為活物的生命(魂)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魂)贖罪;因血裡有生命(魂),所以能贖罪。 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牠的血來,用土掩蓋。 「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魂),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魂)。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都要洗(wash)衣服,用水洗(bathe in,浸入)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 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 * *

再多講一些.

1.血裡有魂-血在神的創造與更新的設計裡,是贖罪用的.

為什麼血可以拿來贖罪,因為血裡有生命,這"生命"一字,在希伯來原文其實是"魂"(soul),所以"血裡有生命"應該直譯成"血裡有魂".凡地上有氣息的活物,牛羊走獸包括人,他的魂(soul)是在血裡面,血流出來,他的魂也就離開了肉身.

2.人的犯罪,就是魂的抉擇,身體來執行.

當我們看到一個人覺得他很善良,是因為我們看見他的"身體"去行了某些事,或藉著他的"嘴"說出的話,或他的"臉"部表情,或他的"眼淚",或他的"手"所寫出的文字,其實"身體","嘴","臉","手","眼淚",...都不是生命的本身,這些都是從地上的塵土來的,也就是物質世界的基本元素構成的,神為地上的活物造出一個身體,為的就是去"彰顯"那個活物裡面非物質的生命,在神看來,身體裡面的魂(soul)和靈(spirit)才是生命,身體(body)只是魂與靈的外衣.

魂(soul)的生命是不滅的,地上有氣息的活物,他的情感,意志,性情,善惡的抉擇,其實就是"魂"生命的表現,但魂並非物質的,所以魂在這個物質的世界中,要貫徹魂的意志,要表達魂的情感,要抉擇善或惡,就必須藉著包覆著魂的外衣來遂行,這個外衣就是今世的身體(body),就是一般我們所謂的肉身,由骨,肉,血所構成.雖然我們可以很仔細地把活物的靈,魂,身體分開來看,幫助我們對神的救贖能有更深的認識,但就生命的帳冊來說,他們是一個整體,是難以分開分別的.身體的犯罪行為,並不能說這只是身體的罪,與魂無關.其實身體的行為正是魂意志的遂行.講的通俗一點,身體的犯罪其罪帳就是算魂的罪.其實利未記裡的流血贖罪,就是在贖魂,在這物質世界的罪,都是魂犯行的,魂決定的,只是藉著身體去遂行.

3.魂不滅,身體最後會復活,魂的苦樂,身體的舒適或疼痛感都將永存.

魂若沒有身體,他的生命雖在,感情雖有,苦樂雖感,意志雖堅,但在這物質的世界卻完全表達不出來,所以身體很重要,沒有身體,或身體毀壞了,魂在這物質世界就像自閉兒,雖真實存在,卻因無法表達和與這世界的其它生命溝通.這種情況每個人一定會有,就是離世時.身體毀壞了,魂不能再藉著這物質的身體去表達裡面的生命,魂就出來了.魂不會消滅,只是出來了,出來了一定有去處,照聖經所記,身體毀壞了仍歸於塵土,而魂有兩種去處,一是樂園,二是陰間.苦樂的感覺都還有,自我的認知也都還在,拉撒路和那個財主,都離世了,主耶穌在講他們兩個人離世後"魂"的苦樂狀態.你若真懂這個道理,就會明白,自殺是笨極了,以為解脫了,其實魂是不滅的,連肉身將來都要復活.所以罪人將來的刑罰,不只是魂的痛苦,還有肉身的痛苦,最可怕的是,永遠沒有結束.

4.所以,需要救恩.進入救恩中的就不要跑出去,回埃及.

受浸得聖靈的神的後裔,魂得了贖,靈得甦醒之後,魂在今世必須堅持選擇走神的道路,靈必須靠聖靈的供應教導而長大,外面的肉體雖然漸漸衰老毀壞,這今世的身體裡面的魂與靈卻得到培養而漸漸長成新人的形象,這新人本是神的形象,初熟的是耶穌.成功的信徒離世時,身體毀壞暫時歸於塵土,靈與魂安息,歇了在世的勞苦,等待末日的審判.到那日,毀壞的身體必要從塵土裡出來,神的大能要使身體復活,變化,成為新的身體,就是靈的身體.在今世曾勞苦栽種結果子的人,培養好了的靈與魂,最後穿上新的身體,新人就真正完成了,得以進入新天新地.

而那些魂未得贖的,靈也未生發的,或雖魂得贖靈生發卻又犯罪毀約的信徒,就只好進入火湖,與魔鬼同在,永無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