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1

真教會必有-真理,聖靈,神蹟奇事

真教會必有-真理,聖靈,神蹟

真耶穌教會常強調,這裡有1.真理,2.聖靈,3.神蹟奇事.

1.真理,就是我們傳的福音.
2.聖靈,就是一直有信徒或慕道者受聖靈,說新方言.
3.神蹟奇事,醫病趕鬼.

1.是信徒在傳揚,2.和3是跟在旁邊的見證人.但2和3是人自己做不來的,受聖靈和神蹟奇事都是從神來的.

這是說,(1.福音)若被傳的正確,神就用(2.聖靈)和(3.神蹟奇事)來證明,證明這福音是真的,也就是說神用(聖靈)和(神蹟奇事)為人傳的這個(真理)做證.證明這個福音的確是從神來.在摩西律法中,重要的事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才算數.而神親自用兩個見證人來證明,我們傳的福音對不對.這是摩西律法的原則.

所以,真耶穌教會說有1.真理,2.聖靈.3.神蹟奇事.少一個都不行.使徒保羅當初傳福音就是這樣.保羅是傳揚的人,(1.正確的福音)所到之處,一定有(2.受聖靈)和(3.神蹟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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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2:4)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

(林前 2:4, ASV)And my speech and my preaching were not in persuasive words of wisdom, but in demonstration of the Spirit and of power.

保羅說他傳福音,有兩個見證人替他所傳作證(明證):即"聖靈"(Spirit)和"大能"(power).這經文中的

1."聖靈",就是指-人受聖靈,說新方言.
2."大能",就是指-神蹟奇事,醫病趕鬼.

這完全與主耶穌升天前的命令和承諾符合.
(可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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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 15:18, 和合)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題,只題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

保羅在羅馬書快結束的時候,為了希望羅馬教會裡產生彼此排擠的猶太人信徒和外邦信徒能聽進去保羅的勸勉,以致能彼此接納,因此最後向他們點出了保羅是基督耶穌有權柄的使徒,怎麼說他是有權柄的使徒呢? 他說他只傳耶穌藉著他傳的言語和顯出的榜樣行為,這正有:

1.神蹟奇事的能力
2.聖靈的能力-指保羅按手使信徒受聖靈.

來證明,使外邦人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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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2:3-4) ...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兩個見證人:

1.神蹟,奇事,百般的異能.
2.聖靈的恩賜,這裡就是指著"人受聖靈,說新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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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有第三個見證人,就是傳福音的人.只是照摩西律法原則,當事人不能為自己做見證.但在審判台前,包含傳福音的人就更有三位見證人了,是替耶穌做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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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3:2, 和合)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保羅這句話的問法,顯示出當初加拉太的人聽了保羅所傳正確福音,相信之後,就有人得聖靈.(有可能是受洗前,也有可能是受洗後,如同今天真耶穌教會裡的情況),

-保羅這話的語氣顯示,得聖靈是一種有力的證據-1.證明人相信接受了 2.正確的福音. 而強調遵守律法條規的猶太教,並沒有得聖靈的事發生,保羅以有無得聖靈的現象來區別"信耶穌"和"猶太教",神用聖靈來替"信耶穌"這門路作證.而沒有替"猶太教"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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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3:3-5, 和合)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同上,這裡保羅更進一步提醒加拉太的信徒回想,當初聽信了"信耶穌"的福音,結果就有"聖靈"和"異能"的明證.而神當時用這兩個見證人來證明正確的福音內容,可沒說到要他們行割禮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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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3:14, 和合)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因信,是指"信耶穌".保羅這語意就是,如同亞伯拉罕信神,今日我們信耶穌-正確的福音,就必領受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萬人必因你得福-指受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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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4:5-7, 和合)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贖出來,是靠羔羊的血,就是指洗禮.洗禮後,與神和好,回復神與亞當的父子關係,但卻是末後的亞當-靈.洗禮後信徒被立為神的兒子,有了名分,因此神的靈進入信徒是應當的-從靈生.但就如以掃,這名分不可賣了,要像雅各受苦受磨練,長大成熟,直到身體得贖(指肉體復活變化成靈體),這神子的名分才得完成,有神的形象(靈)和樣式(靈體)的新人,終於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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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 5:31-32,和合) 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或作:他就是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使徒們傳福音,在公會裏為耶穌作見證時提到: 接受他們所見證的事-就是相信接受所傳的福音,神會賜聖靈給這樣的人.也就是說順從福音而相信接受的人,神賜聖靈給他."信的人得到聖靈"這件事,是神為這福音做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