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8

(林前5:5)與(林前11:32)的正解

(林前5:5)與(林前11:32)的正解

Q:

(林前 5:5,和合)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林前 11:32,和合)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怎麼覺得這兩處很相似:肉體先被審判懲治(管教),受了苦以後就不會被定罪而得救?

和我們的教義不符,我們錯了嗎?

A:

一,前言-救恩觀

兩句都是翻譯的問題.

新教神學家受到馬丁路德,加爾文等神學思想的影響,誤解救恩的原理,而翻譯出來的錯誤經文.

真耶穌教會雖然不見得看出經文的錯譯,但是在教義與教導上,卻一直與新教神學的救恩觀不同,並沒有"一信就得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謬論.

這是因為有聖靈在教會帶領的原因,主耶穌是大牧者,雖然誤譯的經文放在那邊快100年了,真耶穌教會裡的教義與教導卻一直都是正確的.各種神蹟奇事,異夢異象,聖靈印證都在為這些真理做見證.

那麼,真耶穌教會的救恩觀是甚麼呢?

真耶穌教會的就恩觀是-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faith).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救恩是本乎恩(神的主動),也因著信(人的意願與配合-人的信從.要"相信",也要"遵從",就是要遵守他所相信的這個信仰,所講述所教導的內容,也就是遵行真理),世界末日,主耶穌從天降臨,審判萬民,教會內的信徒一樣要接受審判,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什麼是義人? 就是-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的人. 什麼是惡人? 除了世界上不信神不悔改的外邦人之外,教會中沒有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的人,也就是沾染污穢,違背經訓,不敬神不愛人的信徒,也是惡人.

-也就是說,真耶穌教會所傳的福音,其救恩觀是-受大水洗歸入神名下的聖徒,必須依靠聖靈結出聖靈的果子來,才能得救.如果受洗歸入神的名下之後,又去犯罪而不真正的悔改,沒有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真理,愛神愛人,結出聖靈的果子來,那麼,他的救恩,也會失去.也就是說雖然信了耶穌,如果仍然污穢犯罪,那麼他仍然不會得救,神的救恩在他身上,有開始,卻無法完成.


二,原文訓詁

https://bible.fhl.net/new/fhlwhparsing.php?engs=1+Cor&chap=5&sec=5

(林前 5:5,和合)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在希臘原文中,

他的肉體,原文只有肉體(flesh),沒有"他的";
他的靈魂,原文只有靈(spirit),也沒有"他的";

flesh,spirit,都是名詞,在新約其他地方可以指"屬肉的人","屬靈的人".

再看英文譯本,

(林前 5:5,NKJV)deliver such a one to Satan for the destruction of the flesh, that his spirit may be saved in the day of the Lord Jesus.

-希臘文譯成英文,為了文意上能表達清楚,通常譯者會加上一些字,但希臘文的文法與英文畢竟不同,而且早期的英譯本用的是老式的英文,介係詞,冠詞,這些文法上的輔助詞並不如今天那麼多,因此,如果對照希臘文逐字翻譯成英文,應譯如下:

(林前 5:5,希臘原文逐字直譯)deliver one Satan for destruction flesh, that spirit saved in day Lord Jesus.

-把one(指5:1那個亂倫的信徒) 交給deliver 撒旦Satan 以for 敗壞destruction 屬肉的flesh(指教會中屬肉的-指犯罪不悔改的信徒,在此指那個亂倫者),以致於that 屬靈的spirit(指教會中屬靈的-指聖潔自守的信徒) 可以得救saved 在主耶穌的日子in day Lord Jesus.


三,經文事件背景

保羅這段話是引用聖經一個"發酵"的觀念,也是舊約律法除酵以保持潔淨的原則,也正是逾越節受羔羊血抹之後,要守7日無酵節之律法的屬靈意義的成全 (7是天上的完全數,指完全的一段時期,且是指屬靈的時間).意思是說,如果犯罪(酵)的事情在教會裡而不處理而容讓存在教會裡,那麼很多信徒就會認為這種罪行其實並不算罪,並不影響救恩,這樣在教會裡正確的罪的觀念就會被稀釋,最終會導致許多信徒的仿效而導致更多人犯罪,這就是保羅後來所說"一點麵酵使全團發起來"的意思.

保羅在此用這個"除酵"的聖經原則來處理教會犯罪的問題,在此是指那個亂倫的信徒.這個亂倫的信徒應該在教會有一定的地位與影響力,以致教會並沒有,或不敢對他有所處理,顯然這個犯罪的信徒似乎還待在教會裡好好的.從(林前)通篇的內容去看就知道,他有一定的影響力,並且有一番哲學理論說詞來合理化他的犯罪行為.從新約的書信綜合去看可以知道,早期教會內已經有諾斯底主義的雛型,這個犯亂倫罪的信徒極有可能辯才無礙,能夾雜希臘哲學的理論來辯駁自己的犯罪行為並不會影響得救,這種哲學的論述對會齡尚淺的哥林多教會來說,有能力分辨和駁斥這種混雜希臘哲學的假信仰的教會管理人顯然付之闕如.因此教會一直容讓這亂倫狀態的信徒持續地待在教會裡.從哥會分黨結派和互相較勁的情況推斷,這個亂倫的信徒也有可能有一批支持他的黨眾,即使有人指出他的不合真理,立刻就會遭到集體力量的反撲與反駁,個人的犯罪問題衍生成集體意見的分裂,這也可能是哥會一直無法處理此事的真正原因.重大裁決通常需要開會決議,而會議成員本身即有可能在此事上因為人脈的關係而無法在真理的原則上達成一致,這事就這麼僵持下來.

保羅在(林前)一信之前就已經先寫了一封短信,客氣地告訴哥會-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林前5:9),這是含蓄的說法,因為保羅以為憑他與哥會的關係,這樣客氣的指示已經很夠了,沒想到直到他寫(林前)一書信的時候,消息傳來,這犯罪的信徒好好的,而且黨派傾抑似乎和這有所關聯.保羅至此時才了解到,多年前他所一手建立起來的哥林多教會,問題比他想像的嚴重多了.因此在寫這封書信時,對於此問題不再客氣,明說直講地告訴他們-要把這樣的人趕出去(林前5:13)

保羅在此以耶穌督給他的權柄,非常明確地做出了裁決,就是要把這個亂倫的信徒趕出去(逐出教會),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林前5:5)所表達的-為了要保全教會其他信徒信仰的純正,使得他們不要有樣學樣,誤以為肉體淫亂並不影響靈魂得救.為確保他們不會因為真理混淆而隨從犯罪,使他們在被審判的日子可以得救,不至於隨從犯罪而被定罪,因此說出了(林前5:5)的話.

(林前 5:5,原文重譯)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教會中屬肉的,使教會中屬靈的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四,文意脈絡

其實在聖經中,經常經文本身已經提供足夠的內證來檢驗有疑問的經文並且能正確地解明它自己的正確意思.

一個經文段落通常會有一個主要的意旨,說明一個事件或觀念,在這個段落裡的經文細節雖多,但都是為要指向說明同一個觀念.同樣,在我們實際的生活中,為了要清楚說明一個概念,我們通常也會用不同角度的描述方式來趨近同一個主題,這樣行文或說話的目的是,只要其中任何一個比喻或說法能被聽者明白,那麼整段的目的便已達到,即使聽者對於段落中某一些比喻並不明白.

這樣用不同的表達方式去描述同一個觀念,是在增加觀念被理解的機率,講10句話都是指向同一個概念,只要其中1句被聽者聽懂,那麼整段的意旨就傳達成功了.這種行文或說話的方式在我們的生活中也常被應用,特別出現在課堂上老師授課的時候.你不一定要聽懂他全部的比喻,只要聽懂其中一個就懂了,當然如果你能聽懂好幾個比喻,那麼比喻之間可以一直互相印證你所得到的觀念對不對.

同樣,讀經的時候,經文中經常會出現這種"重言法",也就是一段經文裡的10句話,其實是在講同一件事,表述同一個觀念.因此,當碰到有疑難的經節時,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找"內證",也就是好好地看看前後文,經常會出現不同的表述詞彙,但其實都是在講同一件事.所以,當你看到前後文有3個詞彙指向同樣的意旨,那麼你不懂的夾在其間的這一節經文,就是在講,你在那3處所明白的那件事.這個原則非常好用,聖經的難題通常出於文化背景的隔閡,但感謝神,"重言法","同位語"的經文表述非常多,這樣一比對,誤譯的經文就很容易"跳"出來,因為前後文意衝突不符嘛!牛頭不對馬嘴啊.更棒的是,神的原則,神的真理是絕對不會衝突的,所以前後詞彙,前後文意脈絡的檢驗,格格不入的經文就會被比對出來,再從"內證"必定一致的前提去查考原文,訓詁字義或文法,大部分真義就會明朗.

我們來看看(林前5:5)的前後文講了些什麼?

(林前 5:2,和合)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保羅不滿意他們沒有照他前一封短信的指示-"不可與淫亂的人來往",現在保羅直說了,就是要把那個亂倫的信徒-趕出去。

(林前 5:3,和合)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spirit,靈,保羅的靈) 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judge,審斷裁決) 了行這事的人。

-保羅認為這種事根本沒什麼好講,並非模擬兩可難斷的案件,他遠在以弗所就可以下決定了.亂倫是大罪,保羅現在就指示處理方式-趕出去.

(林前 5:6,和合)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

-自誇,指為罪自圓其說,理論一大堆,這除了指犯罪的那人本身,以(林前)(林後)兩書信所述的情況來看,更極有可能是有一群支持犯罪歪理的群黨,他們並不謙卑悔改。一點麵酵,指那個亂倫的罪的信徒與其歪理。全團,指其他尚沒有跟著去犯罪的信徒,就是教會。

(林前 5:7,和合)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

-無酵的麵,指哥會尚聖潔自守的信徒. 舊酵,指犯罪的信徒. 新團,指無罪的信徒,將可靠著聖靈在真理上終歸於一(像基督)的集合體-聖潔的教會.

(林前 5:7-8,和合) 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容讓罪在教會中),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舊酵,惡毒邪惡的酵,同義詞),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聖潔無罪的團契)。

(林前 5:9-10,和合)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保羅解釋前一封短信裡的"淫亂的人"正是指教會裡的信徒,並不是指未信的外邦人.

(林前 5:11,和合)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林前 5:12-13,和合)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 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

-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 意思是,保羅要哥林教會明快處理那個亂倫罪的人。要召開公正的審判會議,按摩西律法公正的原則,調查,答辯,證人,判決。若亂倫罪犯罪確鑿,教會有權柄將他逐出教會,交給撒旦,他不再屬於基督了。

(林前 5:13b,和合)...你們應當把那惡人(亂倫的那個信徒)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這一句其實就是整段的結論.先有結論,再去檢驗前面不懂的經文,就容易查出錯誤了.所以,(林前5:5)是說趕出去那個犯罪的信徒,以保全其他還未受其影響的信徒.


五,小結

(林前 5:5,和合)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這是誤譯,這樣的錯誤,在(林前)一卷書中非常多,這是受到新教改革不完全之錯誤教義的影響,在錯誤的救恩觀之下,新教神學家對於聖經的文意經常有意或無意地誤解,尤其在希臘文意模擬兩可的地方,全部都譯成錯誤的救恩觀的方向去了.因為新教分支出來的主流教派,一直認為,人一旦信了耶穌,就得救了,即使他故意去犯罪,也不會失去救恩.

(林前 5:5,正確譯文)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教會中屬肉的,使教會中屬靈的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林前 5:5,正確意譯) 要把那個亂倫的信徒交給撒但,敗壞教會中這個屬肉體的的成員,也就是將他趕出教會, 使教會其餘尚未被引誘而犯罪的信徒保守聖潔,以使這些尚在屬靈的狀態的信徒,能持守他們的聖潔, 將來在主耶穌審判的日子可以得救.

* * *

(以下和小弟在經文上爭辯的,並不是外教會的朋友,而都是真耶穌教會的同靈!)

Q: (林前5:5)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就是使用假設語氣,表示保羅並不確定這個人是否能得救,和謝長老的看法相同.

A:

小弟從頭到尾有說這個亂倫的人可以或不可以得救嗎? 保羅從頭到尾有說這個亂倫的人可以得救或不能得救嗎? 沒有,整個(林前5),並非在討論這個犯亂倫罪的信徒"是否會得救"?,保羅用整個(林前5)只在講一件事,就是,

-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2).開頭明講一次,
-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13).最後又再明講一次.

(林前5:2) 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林前5:13) 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中間看不懂沒關係,頭一句話,最後一句話都白紙黑字的明說直講了.

保羅在這裡的重點,在於下達指示,要把那個亂倫者"趕出教會",而不是在討論這個他已經裁決要趕出去的人,將來"可不可以得救?" ,保羅在這裡的確沒有下定論-這個人將來可以不可以得救? 因為這不是他最關心的問題,此時他最擔心在乎的是,教會內其他的信徒.

得不得救的確不明確,但非常明確的是-要將這個亂倫者"趕出去".

保羅在這裡,不是在"討論"這個亂倫信徒"是否可以得救?"的問題.
保羅在這裡,是在憑著主耶穌給他的權柄在"下命令",告訴哥林多教會必須把這亂倫信徒"趕出去".

"趕出去!"是這裡的主題,"得不得救?"不是這裡的主題.
你讀經讀偏掉了.

"趕出去"之後,是否可以得救? 是那個人和神的問題,長老的意思沒錯.但是在當時,"趕出去"是保羅非常確定的意思,不要用別的議題來模糊保羅當時的裁決,進而利用那個模糊,來曲解經文的意思,甚至延伸到今天,影響教會應當有的聖潔與秩序.

* * *


(林前5)這整章經文,把它分成7句話.其中有疑難的(林前5:5)是在第2句話裡面.容我把經文抄過來,直接看.

1.(林前5:2)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2.(5:3-5)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3.(5:6)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

4.(5:7-8)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5.(5:9)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團契)"。 (這裡淫亂的人,保羅明說不是指外邦人,而是指教會裡的人)

6.(5:11)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團契),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7.(5:13)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其中,有疑難的是第2句,其他都很清晰,很明確.

*

一,就算第2句不明確,其他6句話都清楚地指明-要分開,要隔絕,趕出去.

(林前5:5)之前,說了1.後面說了3,4,5,6,7.仔細看看所有的1,3,4,5,6,7是甚麼意思? 1-7全都是"趕出去"那個亂倫者的意思,夾在中間的唯一的2,剛好是和前後文相反的意思? 可能嗎? 可以這樣解經嗎? 可以這樣教導嗎?

保羅在這裡的重點,在於要把那個亂倫者"趕出教會",而不是在討論這個他已經裁決要趕出去的人,將來"可不可以得救?" ,保羅在這裡的確沒有下定論-這個人將來可以不可以得救? 他此時在乎的是教會內其他的信徒.非常明確的是-要將這個亂倫者趕出去.

二,保羅在此的焦點是-"趕出去",而不是在討論-這亂倫的人將來"是否可以得救".

"趕出去"是1-7每一句話在傳達的意思,不是在講這人將來"可不可以得救?".

也許你想說,既然沒有確認他將來不能得救,那麼就不一定要把他趕出去,這是你想的,你說的.保羅沒有這樣說.保羅1-7的的每有一句話是就是"趕出去"的意思.他並沒有興趣去討論這個亂倫的人將來是否能得救.是否能得救是神的事.但當時,"趕出去"是保羅該做的事,這是主耶穌給他這個守望者的重要責任.

三,經文自己會說話

經文我已經解明了,經文自己會說話,我不說我自己想要的,只按著經文自己的脈絡解明給大家聽.看者自己可以決定要怎麼理解,選擇那一種解明去相信,我說的話我負責,你說的話你負責,搬出長老我也不會縮回我的口,你如果真的很在意,可以把我在此解明的經文給長老看,我相信虔誠人在神面前不敢信口開河.

四,犯罪不悔改又感染信徒,就是趕出去.但犯罪情節教會需要調查,公正處理,酌情裁量,但一定要公正.

犯罪一定要悔改,除不除名並非將來能否得救的要因,還留在教會裡,若是沒有真正的悔改,一樣丟出去.除名了,若是痛悔一生,比信徒還虔誠,神是否使他得救我們都不知道,關鍵是什麼? 犯罪後的心態,犯罪後的動作,是披麻蒙灰,還是動員人脈,影響審判官.

犯罪後還在硬凹,硬說自己情有可原,動員人脈保住自己的會籍和人際關係,這根本不是能不能得救的關鍵,關鍵是真正的改過.人心才是神在看的,圖謀表面的,神會不知道嗎? 保羅斬釘截鐵地說,這個亂倫的人一定要趕出去,這是因為這人犯了罪還在自圓其說,推廣自己不算犯罪的理論.這種人一定要趕出去,因為他在模糊真理,感染教會.當然,如果他承認己罪,謙卑悔改,保羅或許會考慮當時的情況斟酌處理.但這是另一件事了.

這些事,神在測試犯罪者,也在測試神國中各種人的心態,同時,也在測試審判官,就是祭司,文士,和民間的長老.

* * *

Q1:所以,中文翻譯以欽定本最貼切: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或者可以得救。

所以保羅並不認為這人悔改就一定得救。除名或趕出教會,就是枝子離開葡萄樹,必然枯乾。但保羅為何要用可能得救的假設語氣?是否出於牧者的悲憫心懷及對神主權的尊重罷了!畢竟拯救的是神。

Q2:

德文版[5.5]-
soll dieser Mensch dem Satan übergeben werden zum Verderben des Fleisches, damit der Geist gerettet werde am Tage des Herrn.

希伯來文版-
παραδοῦναι τὸν τοιοῦτον τῷ σατανᾷ εἰς ὄλεθρον τῆς σαρκός, ἵνα τὸ πνεῦμα σωθῇ ἐν τῇ ἡμέρᾳ τοῦ κυρίου.

日文版-
彼の肉が滅ぼされても、その霊が主のさばきの日に救われるように、彼をサタンに引き渡してしまったのである。


日文版翻譯-
即使他的肉體被破壞,使精神可以被保存在主審判的日子,是他曾交給撒旦。

A:

我犯罪了,那麼,麻煩你把我交給撒旦,敗壞我的肉體,這樣就可以使我的靈魂,將來在主耶穌基督審判的日子,可以得救.

請問一下,那實際上要怎麼做?


Q: 有些解經家認為保羅宣告這種懲戒犯罪信徒的方法是有效的,因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身體之後,他會因此而悔改。體恤比責備更有功效, 勸導比批評更感動人。〔取自聖徒報〕

A: 聖徒報? 解經家連洗禮都看不懂,更別說洗腳禮了,連安息日也否認,聖靈是甚麼也搞不清楚.聖餐? 馬丁路德之後沒多久就分裂成好幾個宗派了.

如果連基礎的道理都看不懂,那是在建什麼國? 大家都說自己是在耶穌基督的根基上建立,但耶穌基督親自設立,親自示範,親自教導的真理都看不懂,都不承認的話,又怎麼能說,自己是在基督的根基上建造呢?

真理的根基既然不是照著基督設立的,那麼生出來的是甚麼呢?這就好像蓋房子,基礎不一樣,蓋出來的一定是不一樣的房子,不是主人要的那房子,因為主人要的房子,他已經把基礎打好了,後來的人把基礎改了,不認了,這是在建造-他自己想要的房子.基因不一樣,生出來的生命一定是不一樣的女人,不承認血和水,不是從肋骨旁出來的基因,就不是真正的夏娃了.

基礎影響到對真理的認識.解經家嘴裡承認耶穌基督,作法上卻不是,解釋出來的道理,我們真教會難道應該見獵心喜嗎?

既然想要自己的答案,就要吧. 


Q:經訓;比此饒恕相愛,看別人比自己重,體恤比責備更有功效, 勸導比批評更感動人.

A:

(約 13:26-28,和合) 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罷!

-聖徒,一直容讓新中惡念,小錯不斷,卻不誠實悔改,還在自圓其說,還是能得救嗎? 屬神的人,撒旦會一直控告,但不能動他,除非神交付.耶穌到最後,將他的人-猶大,交付給撒旦,他親自把聖餅給心中污穢的猶大吃,讓他吃喝自己的罪,不再勸他了.

-請看清楚,耶穌會把使徒交付給撒旦.

-25年後,保羅做了同樣的事,把亂倫的信徒交付給撒旦.(林前5:5)

-1700年後,神學家加爾文看不懂,認為耶穌不可能將信他的人交給撒旦.

-1917年,真教會建立之後,白紙黑字的文獻記載,30年間,淫亂,背道,自創教派的人,都滅亡了,這說明,神會把信徒交付給撒旦,當他們硬頸,硬要,自欺,欺神,像猶大那樣.

-2017年,真教會100周年,看看耶路撒冷城裡,真正瀰漫著是什麼?-耶穌不可能將信徒交給撒旦.而這些人認為,我們在改革教會,看看加爾文的救恩觀多好.

-才100年,如同使徒時代的教會,走到初代教會建立約100年的時代,也就是約翰一書的年代了.使徒約翰那時老了,在以弗所,沉痛地呼籲-分辨,分辨,什麼才是出於神? 什麼才是從神生的.看懂了嗎? 他不是在發公文,他只能呼籲.那已經是一個充滿混淆真理的年代了.

-歷史上,神會將耶路撒冷交付給仇敵尼布甲尼撒(預表魔鬼).而當時的祭司,先知,長老怎麼說呢? 神對祂的子民是這樣評論的:

(耶5:11) 原來(從一開始) 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大行詭詐攻擊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 6:13-15) 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貪婪,從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虛謊。 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 他們行可憎的事知道慚愧麼?不然,他們毫不慚愧,也不知羞恥。因此,他們必在仆倒的人中仆倒;我向他們討罪的時候,他們必致跌倒。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 7:8-10)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 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 神, 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

* * *

-耶穌曾將使徒交付給撒旦.
-耶和華曾將耶路撒冷交付給撒旦(尼布甲尼撒所預表).
-保羅將信徒交付給撒旦.
-神學家認為,只要你還信耶穌,耶穌不可能將信徒交給撒旦.
-所以,傳教約100年,有真教會的信徒認為,神學家講的對-耶穌不可能將信徒交給撒旦.
-日光底下無新事.


Q: (林前5:5)解釋為敗壞屬肉體的人,使屬靈的人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但文法上the flesh和the spirit就是指肉體和靈,不是代表屬肉體的人和屬靈的人,因為英文法是the +形容詞才是代表那一群的人,不是加名詞。所以這樣講的道理是很好,但是並非聖經真義。


A:

用英文的文法,來解釋希臘文.這就好像用中文的文法,來糾正希伯來文.

真正的原文專家,現在世界上有成千上萬,都是博士,後博士研究.我常常感謝神,他們的研究成果幫助我們分辨-正是他們的前輩所錯譯的經文.

原文學者,專家,博士,考古,歷史,這些沒有一個人看懂-洗禮需要照耶穌所設立的樣式,這些專家也不認為,洗禮可以赦罪,可以立約,立約本是憑著血,必須是羔羊的血.

你是這血和水生的,卻戀慕外面池子的水,就算耶穌親自給你們講明了,你們還是不會信的,因為一心只想硬要.

這些文章不是寫給你們看的,是寫給敬畏神的人看的,有你們的配合爭辯,正可以顯示出-真教會的現況.

尼布甲尼撒來的前夕,耶路撒冷裡全都混亂,律法不彰,公義隱晦.哈巴谷內心激憤,向神說出了他的觀察.

(哈 1:3-4)...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你為何看著奸惡而不理呢?毀滅和強暴在我面前,又起了爭端和相鬥的事。 因此律法放鬆,公理也不顯明,惡人圍困義人,所以公理顯然顛倒。

神這樣告訴他.

(哈 2:2-4) 將這默示明明地寫在版上,使讀的人容易讀. 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應驗,並不虛謊。雖然遲延,還要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

-神這裡是說,祂必用他的使者尼布甲尼撒來揚淨祂的場-耶路撒冷,就是真教會.而這城裡,哈巴谷看見的虛假,邪惡,與罪惡必被神的刀(指魔鬼)毀滅,神雖然釋放了無底坑的使者上來圍攻聖城,與信徒交戰,藉著這使者,除滅那些在城裡邪惡自欺欺神的子民,但神叫哈巴谷放心,義人必因信(faith)得生-義人必因他的信實(誠實,忠實,敬畏祂名,堅守真理的虔誠人)而能通過大試煉,最後得到永遠的生命.

義人必因信得生.
(NKJV)But the just shall live by his faith.

-just,義人,just原是審判的意思.古英文以just來翻譯希臘文這個字,他的原意是,一個被審判過而通過驗證的人,是這個字義人的意思.

-faith,是信實,忠誠,不是相信(believe)的意思.

義人(just)必因信(faith)得生-虔誠人必因他的信實而得生.

這句話被你所欽羨的神學家誤解了,誤譯了,誤傳了.

它正確的意思,正是正確的救恩觀,也正是真耶穌教會十大信條的第9條,神早就藏在那裏了.你都沒有靠聖靈去仔細看.一心只想著外面的神學家.那些神學家對基督所立的根基,一個也看不懂.

* * *

(哈3:3-6) 神從提幔而來;聖者從巴蘭山臨到。他的榮光遮蔽諸天;頌讚充滿大地。他的輝煌如同日光;從他手裡射出光線,在其中藏著他的能力。

在他前面有瘟疫流行;在他腳下有熱症發出。 他站立,量了大地,觀看,趕散萬民。永久的山崩裂;長存的嶺塌陷;他的作為與古時一樣。

(哈 3:11-14)因你的箭射出,發光,你的槍閃出光耀,日月都在本宮停住。你發憤恨通行大地,發怒氣責打列國,如同打糧。你出來要拯救你的百姓(指前文中耶路撒冷中的虔誠人),拯救你的受膏者(像耶穌那樣的人),打破惡人(指前文中耶路撒冷中的惡人)的家長的頭,露出他的腳,直到頸項。你用敵人(魔鬼)的戈矛刺透他戰士的頭(魔鬼是神的使者,神的工具,最後也要為神所滅);他們來如旋風,要將我們分散。他們(耶路撒冷中的惡人,也包含比這些人更惡的魔鬼)所喜愛的是暗中吞吃貧民。

(哈 3:16)我聽見耶和華的聲音,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骨中朽爛;我在所立之處(聖城的城牆上)戰兢。我只可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犯境之民(地底的使者)上來。

(哈 3:17-19) 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 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 神喜樂。

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穩行在高處.


Q: (林前5:5)解釋為敗壞屬肉體的人,使屬靈的人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這並非聖經真義.

A: 再看救恩觀.請仔細再看一次,真耶穌教會的救恩觀-人到底是怎麼得救的?

真耶穌教會基本信仰(九)-信得救
9.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仔細看,這更應該要好好查考啊.

一、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faith,不是believe).
二、依靠聖靈追求聖潔.(追求聖潔unto holiness-是盡全力追求至完全的地步,並不只是一開始的-被分別為聖be santified )而已.

三、敬神愛人

-什麼是敬神愛人?

1.在這國中,做祭司的,當遵照純正的律例,教導百姓追求聖潔完全,這就是真正的敬拜.正確的敬拜會使民越來越聖潔,公義,憐憫,而不會使罪的觀念越來越稀釋,越來越無所謂,越來越注重表面,越來越接近世俗.

2.做官長的,要忠誠地以典章以身作則,遵行真理,因而從內在自然地外顯出真理的仁義與聖潔,身教更重於言教,耶穌正是身教的示範者,示範到死也願意.

3.做審判官的,要以十誡的原則公平公正地調查與裁決.不徇私,不交換.審判裁決是代表神在祂的國度裡執行律法.你徇私,交換利益,就好像神在做徇私,暗地裡交換的事.這樣的人將來怎麼辦呢?

4.尚年幼學習的,當聽從上述神所設立帶領者的教導.耶穌基督是大牧者(平安王),也是這國度的王(公義王),會親自及派遣天使監看並記錄他城中所有的一切事.這就是啟示錄裡生命冊之外的另一本帳冊,也就是生命冊上的名字是否會被刪去的依據.

* * *

再看一次,關乎得救.

9.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你當思想,這個關乎"得救"的信條,其實就是真耶穌教會的救恩觀.這裡講到,"但必須..."

-神的救恩本乎恩臨到你,你也接受了(你受洗,接受了這恩典,歸屬為神的子民了).但是,如果沒有符合後面所講的條件,也就是-如果沒有依靠聖靈追求聖潔,沒有依靠聖靈實踐經訓,沒有依靠聖靈敬神愛人.

-請問,依這信條的意思是-他還是可以得救的意思嗎? 只要本乎恩就可以得救的意思嗎?


Q:您要這樣說,小弟只好說,蔡梅曦傳道指出這不合上下文和文法,恐要被您分成另一派了。

而且,不必真理研究會,也不必研究神學,不可看外會的書,只需閉門造車,您說了算就是了。
 

A:

(林前5:2) 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
(林前5:5) 交給撒旦...
...
(林前5:13) 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中間看不懂沒關係,頭一句話,最後一句話,保羅都白紙黑字的明說直講了,還是視而不見.如果聖經白紙黑字都可以視而不見,看那麼多神學著作就能看得見? 就可以發現真理?

如果聖經都看錯,看長老的文章就保證不會看錯? 所以聖經白紙黑字斬釘截鐵的教訓不喜歡就表示存疑再看看,但學術的討論才可信?

有人讀外教會的書可以看出外教會的錯謬,為什麼有人讀外教會的書籍就只認為自己教會的教義錯謬.東西都一樣,什麼心態就讀到什麼地方去.這就是聖靈的交付.

(帖後 2:10-12)...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原文真理的愛-指符合真理規模的聖潔的愛),使他們得救。 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send them strong delusion,神就將他們交付給一個迷惑的力量),叫他們信從虛謊(lie,迷惑人的謊言,假道理),使一切不信真理(不信從真理,不專心真理所揭示的聖潔)、倒喜愛(認為是好的而選擇)不義(unrighteousness)的人都被定罪。(因為選擇了錯誤的道理而去行,以為是對,卻到最後審判才驚覺犯罪,並且使弟兄也犯了罪,耶穌感嘆,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

保羅這話是在對帖撒羅尼迦的信徒,講解教會末後必有的景況說的.教會是屬靈的國度,祭壇是屬靈的祭壇,祭司是屬靈的祭司,災病是屬靈的災病,死亡是屬靈的死亡,逼迫是屬靈的逼迫,迷惑是屬靈的迷惑,警醒是屬靈的警醒.

沒有專心依靠聖靈,什麼也沒有.外教會的文獻? 你靠的是這個嗎? 荷蘭百年神學院的宏偉建築裡,也找不到真理,因為真理是在聖靈裡.

(賽 8:6-8,新譯) 神說,這子民既然厭棄了西羅亞緩流的水(這池的水源其實是來自基訓泉,也就是耶路撒冷城最早的水源,隱伏於地底,由暗渠引到西羅亞池冒出來一些而已),卻喜悅利汛和利瑪利的兒子(一心只想找外面的力量-學問,勢力,名望,人的榮耀), 因此,主必使大河又強又大的水臨到他們,就是亞述王和他一切威榮(魔鬼的屬靈力量),水必漲起來(主耶穌說過的大水沖來),高過所有的水道;水要氾濫,漫過所有的河岸(應許之地); 然後必沖入猶大(基督的支派,也就是屬靈的支派),漲溢氾濫,直到頸項(多人因水而死),以馬內利啊!(神在模仿他子民自以為傲的"以馬內利",他們總把以馬內利掛在嘴邊卻又愛慕外邦的神),它(亞述王-地底的使者)展開的翅膀必遮遍你廣闊的地土。



Q:查查時代背景,主前140年,羅馬人毀滅哥林多城,造成癈墟。主前60年前,凱撤命人重建哥林多城,再造繁榮。所以當時所用的語言應是義大利的羅馬語(官話)或希腊語。

A:

1.當時官方語言是拉丁文,拉丁語,這是羅馬政府的官方語文.

2.羅馬帝國統治的很多區域,曾受希臘統治300多年,亞歷山大很早就推動希臘化,希臘文化早已普及歐亞非,所以當時歐亞非真正在民間通行的文字,是希臘文,而不是官方的拉丁文.希臘文在當時,就如同現在20-21世紀的英文,是非官方公認的國際語文,即使它並不是羅馬帝國的官方語文.

3.至於羅馬帝國廣大的區域,各地雖仍保有自己當地的方言,但在各地講希臘語也會通,當然,各地的在地人還是會用他們自己家鄉最熟練的語言,但是真正能通行國羅馬各地的語言,就是希臘話,文字就是希臘文.

例如主耶穌在傳道時,主要用的是猶太省與加利利省地區最通行的方言-亞蘭語,但也常常夾雜著希臘語.只要能向聽福音的人講清楚就行了,看當時聽眾的情況,是那些人?主要是操亞蘭語? 還是希臘語?

但是,一旦主耶穌這些行跡與言論要用文字記載下來,方便傳布,在當時通行歐亞非三洲的希臘文就是不二選擇,這也是為什麼早在BC300多年,希伯來文聖經會被猶太拉比翻譯成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的主要原因.

BC586聖殿被毀之後,猶太人被分散至世界各地,到了耶穌時代,這些各地的猶太人只要願意都可以自由通行,可以自由回到耶路撒冷守節,但是,他們不一定會講希伯來文了,不一定會講亞蘭語了,但是,不論是哪裡回來的猶太人,都一定會講希臘語,一定看得懂希臘文.

所以,四福音及所有新約書卷,保羅寫給亞洲,歐洲的教會的所有書信,都是直接用希臘文,而不是用拉丁文,更不是用希伯來文.因為只要用希臘文,拿到當時羅馬帝國的任何地方,都是可以通的.

(查經,除了禱告自潔,熟讀經文,常常默想,若想深入,就應該花時間去了解背景.不要用猜的.那會誤導你正確理解經文的意思.)

Q:以色列民若兄死亡,妻子是可以弟承受,像猶大長子。(創世記38章)  甚至同一宗族,若男方死亡,妻子可以由同一宗族的男子承受。(路得記) 但是父親去逝,兒子不能承受繼母。(申命記) 哥林多教會信徒有人承受繼母,神藉保羅傳達訊息。

A:

舊約摩西律法中,兄死而弟可以娶兄嫂,神立這法的目的,最主要是,

1.讓神分給這個兄的土地,不會因為他的離世又沒有孩子繼承,妻子在這樣的情況下去嫁給其他非本支派族系的人,那這兄其所屬支派的土地,就會跑到別的支派的名下了,也就是這妻所改嫁的那人的支派的名下了,這樣,支派間的地界就挪動了.所以,兄死且無兒女,神規定其同族弟可娶其兄嫂,這主要是為了神分配給各支派的地界不可亂動,這表示神的公平,和祂對他立約的子民,其中每一個人的在家譜上的名字和及其所分配的產業極為重視.人即使死了,神還是要為他保留名字和產業.這律法是個預表-家譜中留名就是指生命冊,而保留他的地業就是指將來的新天新地有分.

2.所以,重點在生命冊有名和在新天新地的產業上有分,並非在講神允許人可以隨意離婚,隨意再婚,甚至娶自己的後母,兄嫂.哥林多的亂倫事件是大罪,比施洗約翰指責希律王的強娶兄嫂罪惡更大.

3.如果是為了自己或家人所犯的錯誤開脫,打圓場的心態來解釋經文,這會是更不可原諒的錯誤.犯了罪,只有一條路-真正地認罪悔改,強解經文為自己的窘境開脫合理化,你想神會認為這是在"謙卑"及"認罪悔改"嗎?

做這樣事的人很多,只想到自己過得舒服點,在教會保留多點面子,但有沒有想過神怎麼想?把神當什麼? 犯罪悔改本來就不好受,真正謙卑認罪的人才做得到,忍受得住.大部分的人都會作假,想辦法圓場子.所以犯罪之後其實能像大衛這樣蒙神赦免的人並不多.


Q: 我大學上過拉丁文,你說那些歷史的我都知道.哥林多在保羅傳教之時約七十萬人口,加上羅馬人軍隊與軍眷進入統治,相信約1/3使用羅馬文.當然希臘文更多了,怎麼都不會羅馬語與羅馬文呢?相信保羅傳福音不只是向以色列人吧!也有羅馬人希臘人,保羅向哥林多寫信到底用什麼文字,我們都不知,只有推演.

A:

新約書卷有成千上萬的抄本,若是把範圍縮小到第一世紀,非常明確地告訴您,全都是希臘文.抄本的意思是,把原稿"照抄"下來,所以,您看到成千上萬的抄本,就知道他的原始版本是甚麼文.也就是說,新約書卷一開始就是以希臘文寫下.

一直到西元4世紀,君士坦丁以基督教為國教,政治的力量進入教會,才有以國家的財力物力來投入經卷的蒐集,整理,翻譯的工作.羅馬帝國的官方語言是拉丁文,當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國家宗教,就必須有一部以國家官方語言的聖經,不能再用非正式而民間通行的希臘文來代表官方經典,直到這時,才因為政治上國家宗教的需要,而將所有的希臘文本經卷翻譯成拉丁文.也就是說,您所知道的拉丁文抄本,是4世紀後才大量的出現.

整個中世紀,也就是天主教掌權的時代,聖經才以拉丁文為主.這時拉丁文的聖經,只有神職人員可以看.回到主題,保羅的書信,包括這裡談到亂倫事件的哥林多前書,一開始就是以希臘文寫下.

在主耶穌的時代,拉丁文是貴族的語文,羅馬貴族受教育,才能學習到拉丁文,這是因為將來在政壇,官場,元老院的正式文書與演說,都必須以拉丁文為之.羅馬官員一定懂希臘文和拉丁文,但是在民間,人民沒有需要去學拉丁文.

簡單從兩方面說明,新約書卷,一開始就是用希臘文記載和寫下的,希臘文寫下,廣大人民一定看得懂,政府官員也一定看得懂.路加福音,使徒行傳特別寫給羅馬官員看的,用希臘文.


Q: 我禱告研究聖經,若是一位信徒用虔誠心研究,就被你說你就是犯罪,你怎能可以做假見證說我們承受繼母呢? 很討厭一直罵一直罵的以為自己是對的,請謙虛,這樣對傳福音不是好事,讓人討厭.

以色列人承受兄死的嫂嫂,不是你說的那樣,請好好研究聖經,有機會請教以色列駐台機構,以色列人會跟你說一些民族的習俗.

A:

什麼假見證? 您自己對號入座了.您不是已經明說,亂倫是錯的嗎? 白紙黑字,我如何將您入罪呢? 不要為了圓自己的犯罪而曲解聖經,這並非是針對您,也不能夠啊,因為您不是已經明說亂倫是罪了嗎.

我寫一堆,只是要證明,保羅當時的意思就是-那個亂倫者,必須趕出教會.重點在當時保羅的意思,而不是現在信徒怎麼想.怎麼認為.

至於兄嫂弟娶問題,是否如我所解明的,這個您可以不接受,因為是這解明是律法被成全後,成為靈的律法(law of spirit)的意指.

但無論怎麼解釋,若要將兄嫂弟娶的律法解釋成,現在教會同靈可以隨己意離婚,隨己意再婚,這絕對是不對的.若是隨從世俗,夫妻一齟齬就離婚又和第三人結婚,非小三問題就離婚,又再隨意結婚,這就確確實實是"犯姦淫".引用聖經來合理化都是大惡,以"兄嫂弟娶"來合理化只是其一,還有多種引用聖經的自欺說法呢.


Q: (林前 5:1-5)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這段經文只是"指責",怎能斷章取義理解這句經文,說保羅要把那人"趕出教會"呢? 即使翻譯有瑕疵,並不會改變這段話的意思. 

另一句也是一樣,領聖餐時,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指的是那些生病軟弱,如此而已. 

(哥林多後書3: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聖靈)是叫人活。 

書信類經文,就是書信。別想太多,沒那麼深奧難懂.

A:

一.保羅在寫(林前)一信之前,就已經給他們寫過一封短信,客氣地指導他們,要與那個犯淫亂的信徒隔絕,意思就是要把那個淫亂的信徒趕出去.

1.(林前 5:9-10,和合)我先前寫信(林前之前的另一封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顯然哥林多教會沒有理會保羅的指導-不可與淫亂的信徒相交.所以到保羅寫(林前)一信的時候,那個亂倫的信徒還好好的待在教會裡.因此保羅這次在(林前)一信裡就直說明講了,說明他之前所寫"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很明確的是指-信徒.

2.(林前 5:1-2,和合)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保羅這次直接指責他們沒有照他之前的吩咐,把那個亂倫的信徒趕出教會去,保羅認為他們這樣姑息罪惡,不理會保羅之前的吩咐,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

-自高自大,並不哀痛-這是指他們受了希臘哲學論調的影像,認為肉體犯罪並不影響靈魂得救,因此容忍淫亂大惡在教會裡.即使保羅都寫信指導他們了,他們還是懷疑保羅這種強硬吩咐的必要性,還自認希臘哲學的想法不一定有錯,這就是保羅所說他們的"自高自大",既然不覺有錯,當然也就不會為自己姑息惡人在教會裡這種沾染污穢的惡事認罪悔改了,也就是保羅所說的-他們並不哀痛.

二,保羅這次(林前)寫信就直說明講了-把那個淫亂的信徒趕出去

1.(林前 5:11,和合)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吃飯都不可.這是保羅引用舊約-神的選民不與不潔淨的外族人吃飯的觀念.因為希伯來人認為外族人是不潔淨的,與之吃飯常會因他們桌上不潔淨之物使自己沾染不潔.希伯來人的觀念是,當選民自身沾染不潔時,他不但不能進聖殿,神也是不會靠近他的,也就是-神不會與之同在,因為神是聖潔的神.這意思就是說,要與那個淫亂的信徒切斷關係,視他如同不潔淨的外族人.

2.(林前 5:13,和合) 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這句話還不夠清楚嗎? 這句話是保羅總結(林前5)所有經文的結論.外教會看不懂有其錯誤教義上的擾亂,真耶穌教會的信徒都看不懂,那不是屬靈的眼瞎了,就是和哥林多信徒一樣,受外來希臘哲學影響之深的迷惑一樣,白紙黑字都可以曲解了.

三,(林前5)章一句話講完-把那個亂倫的信徒-趕出去!


PS.

>(哥林多後書3: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G1121),乃是憑著精意(G4151);因為那字句(G1121)是叫人死,精意(G4151)(或作:聖靈)是叫人活。

您老是喜歡引用這句經文,但您的理解完全錯了,所以,你的引用更是錯的.

在這節裡,字句(G1121)在保羅其他的書信裡,被翻譯成"律法".而精意(G4151)則是中譯大錯,連英文都翻的對,這字就是-靈(spirit,G4151).

所以這節正確譯文是,

(林後 3:6,呂振中)他使我們能彀做新的約之僕役∶不是文字(G1121,指肉體的律法)上的約,乃是靈的約;因為文字(G1121,指肉體的律法)能害死人,靈卻能使人活。

(林後 3:6,新漢語)他使我們有能力作新約的僕役。這新約不是文字(G1121,指肉體的律法)上的約,而是聖靈的約;因為文字(G1121,指肉體的律法)使人死,聖靈使人活。

-保羅在用這節經文說明自己是聖靈所差遣的真使徒,這是因為有不願意服從保羅指導的信徒在哥林多教會惡言中傷保羅,說保羅是使徒的憑據在哪裡? 他又沒有耶路撒冷總會的推薦信.保羅反駁說,哥林多教會的老信徒就是我的推薦信,意思是,當初就是神用聖靈和大能來證明保羅所傳的信息是對的.聖靈使哥林多教會建立,使那些人來信耶穌,他們也都親眼見到聖靈降下與神蹟奇事.既然這樣,你們怎麼還聽信讒言要我拿出推薦信呢? 我是新約的執事(靈的約的執事),不是那些割禮派所倚恃的舊約的執事(肉體律法之約的執事).你們竟然受蠱惑,喜歡有"文字"書簡,漂亮體面的推薦信,卻看輕我這個有聖靈證明為推薦信的"靈的約"的使徒!


Q: 小弟借用這句話的精意。我的意見是研讀聖經,千萬別斷章取義。如果引用不當,望您見諒! 受教了,感激不盡,也稱許您能更正原翻譯的精神可嘉.

A:

聖經沒有您心裡所想的"精意"這個字.神的道理從來不是"是而又非"的.

喜歡引用"精意"這個字的人,總是認為他心裡的"是非標準"就是"精意".凡基督的真理,若不合於他心裡所想望的,就把它當作"字句".

所以不論聖經怎麼寫,也不論神的先知怎麼講,聖靈在教會處置過的案例如何,通通可以不管.神的道理,屬靈是非的標準只在這樣的人心中自己的那把尺,也就是他們喜歡說的"精意".說穿了,他們所謂的"精意",就是自己所喜歡的標準,所方便的標準.

至於神的標準,不喜歡,不合於其所需,就把他當作"字句".

嘿嘿,保羅說了.精意叫人活,字句叫人死.這樣,那些真正敬畏神,而嚴守神的標準的人,都是拘泥"字句";而像我這種通情達理,自能變通,且能引經據典地融合世界喜好與神的標準的人,才有"精意"的實質阿,我這樣的人,才是神所喜悅的人啊.

-想要神的救恩,卻不想謙卑接受神純正的是非標準.
-想要神的救恩,卻不願堅持神的真理,而為使自己看起來不會那麼拘泥保守.
-想要神的救恩,卻希望在希臘哲學與聖經真理間取得美好平衡的美譽.

老實講,您的文裡面充滿了外教會的習氣,那種救恩觀下的氛圍,我一公里外都聞得出來.你對聖經的引用,經常錯謬,經文列了一大堆,卻失去前後文的脈絡.

原文只是基本證明,錯了就要謙卑承認,明褒暗貶的酸言諷語,對神的真理都是極為不敬的.神的話是拿來救人的,不是拿來較勁的.

前後文,前後文,前後文;行有餘力,原文;再行有餘力,希羅時代背景,希伯來時代背景.而這一切是建立在-聖靈的充滿,純正的動機,敬虔的生命的前提上.

真理是聖物,不是光靠學術方法就能明白的,真理是"被揭開"的.神為什麼要揭開? 你夠潔淨了嗎?


Q: 看您如此執著在這兩句經文,只是想表達,經文並沒有隱藏任何奧秘難懂之處。如此而已,只要明白經文全篇意思既可。

A:

整個新約書卷27卷書,通通是用當時民間通俗的希臘文寫成的.除了希伯來書一書的希臘文較接近當時的文學哲學作品的古典希臘文之外,其餘全都是市井小民都能一看就懂的通俗希臘文.

神的道要救人,當使徒和第一代的聖徒漸漸凋零離世,就需要把本來都是口傳的真理寫下來,既然文字化,就要讓人好懂.所以神讓歷史的發展,經過了希臘的時代,希臘文化使語言文字趨於統一,而羅馬帝國的強盛,又使得各地國與國之間的界線消除,商業交通暢通統合.語言文字加上政治統一,將福音的傳佈在語言文字和交通路線上都已打好基礎.

一,希臘文是通俗語文,人人都懂

希臘文在當時就是國際通俗語文,人人都懂.新約書卷,無論是福音書,還是書信,就是用這種通俗希臘文寫下,方便流傳.

二,2000年時空文化語文使明確的希臘文晦澀

只是時空橫隔2000年後的今天,滄海桑田,希臘文早已不是人人所熟悉的語文,因此無論在翻譯,在解讀,都已經很難像第一世紀時那樣的明確.

三,政治角力介入教會,希臘哲學參混真理

再加上後來羅馬帝國定基督教為國教,硬生生地把聖經從希臘文轉換成拉丁文.4世紀後,基督教沾上政治權力,自然不得不在許多情況下為政治上的政策背書與圓場.至此,真理的立場早已動搖,又加上各地宗教教父受希臘哲學的影響,基督教的教義與正確內容早已被竄改的面目全非.許多聖經疑難是在召開類似如各地主教會議的議程中決定的.而這些決定常又受到政治上羅馬皇帝以至各地藩王角力的影響,這些真理上的誤謬遂成為後來的天主教思想.這些是真理嗎? 當然不是.

四,改教改到另一個極端

16世紀馬丁路德改教固然對面目全非的基督信仰有所還原,但對於諸如三位一體的神觀,安息日的日子,洗禮聖餐等基礎真理還是沒有看明,只抓到一個"因信稱義"的大方向.這主要是針對腐敗的天主教斂財的邪惡與繁文縟節的儀式所綁定後面的權力遊戲,雖有所改革,但離真正的原始福音還很遠呢! 在許多重要真理上的誤謬仍然繼續延續下來.因信稱義固然是救恩的主軸,但當時作為抗爭運動的一種號召,在這樣作為一種"抗議運動"大旗幟的背景下,因而被過分地強調與歌頌,以致後來發展出各種歌頌"因信稱義"的極端神學理論,這遂成為後來基督教新教走向另一個"唯愛主義"極端的開始.

五,今日西方基督教主流的神學是大雜燴

從初始的使徒教會到今天,經歷了這麼多文化語言上的變化,政治上的角力,希臘哲學的入侵,世俗習慣的混雜,現代生物學,哲學,心理學的雜匯,難捨精緻物質文明的成功神學等等的干擾,許多的聖經翻譯,就是在那種"天主教","抗議運動","唯愛主義"等等錯誤的大前提下去解讀,而翻譯出來的經文.其實經文沒有失真,是對經文的解釋失真了,也就是說,瀰漫在世界上基督教的圈子裡主要的神學思想,一直在暗示這些經文是怎麼去解讀.當然是照著前述那些包袱,所形成的主流基督教思想去解讀了.這些是真理嗎? 當然不是.這麼多的積弊,只有一種力量才能反轉,才能真正還原,就是聖靈! 聖靈是真理的靈.祂來了,就能明白,祂沒來,都只是人的意見,人的喜好,人的立場,人的權宜,人的思想,人的哲學,但是,神學家把這些混雜的東西叫做神學,代替了真理.

* * *

(林前5:5)與(林前11:32)的錯解,就是被這種混雜而謂之為"神學"的緊箍咒給掐住了,把正確的原始經文,不由自主地走向錯譯與錯解.但是,犯這種錯誤的西方教會,在媒體上強勢了好幾個世紀,所以對今天世界的影響早已根深蒂固,荷蘭的神學院裡高聳偉大百年古建築的圖書館,擺滿了神學文獻,令人仰之彌高.然而,真耶穌教會的圖書館非常陽春,比台北市圖更不像樣.有何關係? 一本諸多錯譯的1919和合本,在真耶穌教會是官方聚會版本100年了,還是可以挖出原始基督信仰的真理,為什麼? 聖靈!

執著? 真理只有一種.你拿大雜燴的西方神學思想來真耶穌教會散布,名為"討論",我要是本來就不甚明白自然不會執著,"討論"難道不好嗎? 不是很"民主"嗎? 很有開放的胸襟嗎? 很不幸,神給我看懂的經文,都是斬釘截鐵的一是,既然這樣,小弟一看見那種雜燴就無法忍受.經文本身的前後脈絡可以自證雜燴的錯譯與您腦袋裡面讀過太多的神學毒物,故引經為文梳理澄清.只是顯然受到西方主流神學雜燴的同靈不少,純正的福音真理也不為妥協之人所喜愛,經文白紙黑字,視而不見,戀慕雜燴,心偏硬解,妥協安心,不靠聖靈.

(林前)全篇意思就是要他們堅持真理,不要鄉愿雜燴,要他們明快地把淫亂的信徒趕出教會.更要注意,不要受了惡人的影響,反而跟著去行惡.

(林前)全篇意思就這樣,夠清楚了吧,只是您不願接受,您和西方基督教的神學家站在同樣的角度看聖經,認為(林前)只是保羅在教訓(責備)他們一番罷了.錯了! 保羅急著像熱鍋上的螞蟻,就好像哥林多大部分鄉愿的信徒是他的兒女,而那個犯姦淫的信徒和支持他的群黨卻一直企圖影響他們,來個同流合污,既然大家都這樣,錯誤也就不是錯誤了.這就是教會裡惡人所打的算盤.保羅必須說服他的兒女看清真相,立刻與大惡劃清界線,開會決議把惡人趕出去,以免全團都發酵起來!

您說,只要明白經文全篇意思既可! 但您對全篇的意思的理解整個錯掉.

(林前)一書,保羅不是講講而已,責備一下而已,而是要他們拿出對真理的堅持,開會決議把那個惡人趕出教會去!


Q:哥林多前書5:5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顯然這句經文,毫無參考價值,反正這樣的人,都趕出教會了,他還能不能得救,一點都不重要,何必浪費時間在這個人身上。。。更何況,以保羅正式敘述他的立場時,文法,用詞都與這句經文對不上號,完全可以說是引述教會的回信霸了,林前多處都是先引述,然後才開始說他的立場,尤其是問號以前,根本不能說是保羅的意見 

A:

哥林多的事件,不是記載在這一句.而是記載在(徒19-20),(林前),(林後)三處.

看不懂的地方,不要畫地自限,自己關在一節經文裡閉門造車.神啟示一個真理,最小的單位是一卷書,不是一句話.去頭去尾一句話的"啟示",大部分來自魔鬼.(太4)魔鬼跟耶穌鬥經文,魔鬼都是用抽一句經文,主耶穌表面也是一句回,但你如果找得到主耶穌引用的經文,就會發現,主耶穌是在用一段前後文完整的意旨在回牠.所以耶穌沒有被騙.

魔鬼會啟示你,會騙你,你也會被騙,當你喜歡魔鬼試探耶穌的那三件事.

(林前)的問題,(林後)都有答案.結論就是,你們如果不處理,那就等我來處理.我來的時候,正式的證人都會備齊,按照摩西律法會有公開的審理,會有足夠的證人,那時,我保羅絕不寬貸!

(林後 13:1,和合)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裡去。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

(林後 13:2,和合)我從前說過,如今不在你們那裡又說,正如我第二次見你們的時候所說的一樣,就是對那犯了罪的和其餘的人說:我若再來,必不寬容。

(林後 13:8-9,和合)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 即使我們軟弱(我們不用處理),你們剛強(你們自己處理),我們也歡喜(我們不用顯示權柄,但還是高興啊-因為你們堅持了真理,自己處理了犯姦淫的人);並且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

-這是要他們自己處理,不用保羅親自出面.這樣他們就是堅持真理,不在罪上有分(教會姑息罪惡就是與罪有分).

-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這是說,所有前前後後的書信,林林總總的講論,嚴厲責備的呼籲,並非為了顯示我保羅的權柄,而只是為了一件事-聖潔,聖潔的教會,耶穌基督聖潔的教會.

(林後 13:10,和合) ...把這話寫給你們,好叫我見你們的時候,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的待你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

-這是最後通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