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7

可以到素食餐廳吃飯嗎?

Q:我們可以到素食餐廳吃飯嗎...我會懷疑他們有沒有拜拜過之類的..偶爾想吃點不一樣的ok嗎!

A:當然可以,素食不等於異教.你知道挪亞之前的世代,神賜給人類的食物,只有菜蔬果子而沒有畜類嗎.挪亞出方舟之後,神才將地上的畜類賜給人類為食物,這是為了神的祭司將能吃祭肉做預備.

若這間餐廳異教風很清楚,就為著主的緣故不吃;也為著良心的緣故不吃.保羅說的良心是指不懂道理的人說的.你若有疑慮,又故意去吃,就不潔淨了,不是食物有什麼不潔淨,而是你的心"試探"而不潔了.

若只是單純的素食餐廳,沒有特別標榜異教的風俗,當然可以吃,只是若你心裡有疑慮(可能祭拜過,怕別人誤會),就最好別吃.若很清楚道理又能判斷,當然可以吃.

(林前 10:25-26,新譯) 肉食市場所賣的一切,你們只管吃,不要為了良心的緣故問什麼, 因為地和地上所充滿的都是屬於主的。

(林前 10:27,新譯) 如果有不信的人邀請你們吃飯,你們也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都可以吃,不要為了良心的緣故問什麼。

(林前 10:28,新譯) 但是如果有人告訴你們∶「這是獻過祭的食物。」那麼,為了那告訴你們的人,也為了良心的緣故,就不要吃。

(林前 10:31-33,新譯) 所以,你們或吃喝,或作什麼,一切都要為 神的榮耀而行。 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 神的教會,你們總不可使他們跌倒; 就好象我所作的一切,都是要使大家喜悅,不是要求自己的好處,而是要求別人的好處,為了要使他們得救。

故大原則是:
(林前10:23,和合)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但若清楚的是與祭偶像之事關聯的餐廳或宴席,就絕不可吃,因為就在(林前10:23)大原則的前段,保羅就已經先嚴正聲明了:

(林前 10:14-21, 和合) 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麼?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若還是看不懂,有懷疑,勸你先別去吃.吃是小事,吃點不一樣的口味不是什麼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自己和別人的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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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順便告知,真正純正的佛教,並不忌葷食.

忌葷食是佛教誡命-忌殺生的衍生.是後來人對佛教經典的再解釋,並不是原始經典所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