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9

簡答信仰疑問10題

1.人死了身體不見了,靈魂在哪裡?

人死了,身體(body)歸於塵土,靈(spirit)往上升,魂(soul)下陰間或至樂園暫存,等待大日復活,受審判.陰間和樂園都是暫時的,新天新地(天堂)和火湖(地獄)才是永遠的.人離世後,在陰間受苦的只是人的魂(soul),是為罪人設立的,掌管陰間權柄的原是大能的天使-撒旦.撒旦在此折磨人是牠的最愛,因他痛恨人,這裏本是牠的管轄範圍.撒旦後來被摔落地上,但仍在陰間掌權,主耶穌死後從陰間上來,勝過了撒旦在陰間的權柄,世人才有機會藉著福音免下陰間,落入牠對人充滿惱恨的折磨.在大審判後,往火湖(地獄)受刑罰的是靈,魂,肉體全人的痛苦,火燒著靈與魂,蟲咬肉體.直到永遠.這裏的火是能燒著靈的,就是犯罪天使的靈,撒旦及其差役的靈,就是所有邪靈都在此受永刑.地獄本是為著邪靈設立的,不是為人設立的,但隨從撒旦之人,就是悖道的,犯罪的,因算為撒旦之子,故也被丟入此處,因與撒旦聯合,就算為撒旦一會,想想,復活的人,到了原本設計是為刑罰邪靈的地方一起受刑罰,受得住嗎?人的境地若至此比邪靈更淒慘,故趁著還有氣息,在世,趕緊歸向真神,逃避將來的憤怒吧!對於信徒,也要注意,撒旦也沒有放棄你,時時想拉你下去一起受永刑褻瀆神.

2.離開人世的那一刻,就馬上落入上帝的審判嗎?(上天堂或進地獄的分類)

人一離世,(死後且有審判),這審判是指大日之審判,抑或立即的"分類",我不能確定.但這時只是進樂園或下陰間暫存.小弟目前初步查考,這裏的分類標準在於人是否帶有"耶穌的血",凡被神羔羊的血贖的,就暫在樂園等後.不下陰間,因血是贖魂的,而魂的刑罰本在陰間.但即使在樂園暫存,將來大審判仍有可能被判不義,這就是那些悖道的信徒,被主人從宴席上趕出去的人,因為他們沒有穿禮服(好行為,聖靈的果子).

3.一個人即使做了多少好事只要是不信主都得落入上帝的審判?

神的審判依據有二:一是生命冊,二是案卷.所有的人都要受審判,包括信徒.而且審判從神的家開始.

做好事神必查驗而記在案卷上,神的審判極為公平公義,絕對讓人無話可說,但案卷記的再好,生命冊上無名,就不能得新生命,好的行為屬於世上的,但這個屬於世上,不是屬靈的,兩個不同世界的東西.而舊世界已命定毀滅,被火焚燒,所以才需要一條通往新世界新生命型態的路,這道路就是耶穌基督.而具體的方法就是藉著祂的身體,故這救恩之路必須進入方舟(教會),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不連屬於這身體,不能得新生命.得生命的關鍵在於恩典,無法靠屬舊世界的行為.同是"好行為",也有屬血氣的,也有屬靈的.

4.信主=必需受洗和進教會?

絕對是!理由如前題.

5.若是害怕改變信仰會遭受偶像之神攻擊,這樣的人也會落入審判?

落入審判(被判往地獄)是因為罪,若沒有藉著基督的血,罪就仍在.害怕被偶像攻擊,以致不敢接受耶穌的救恩,罪就仍在,關鍵在有沒有接受基督的血,不在於怕還是不怕.很多理由可以不接受,怕偶像只是千萬之一種.其實偶像沒有生命,只是邪靈迷惑人的工具而已.

6.世上的人口那麼多,每個人都有機會聽見福音嗎?

聽見的是有福的,沒聽見是信徒的失職.但沒聽見的如何受審呢?使徒保羅曾略略提過,以"良心"為審斷的依據.至於詳情,這是神的事.先救自己吧!我確定您已經聽見了.

7.上帝撿選某些人成為他的兒女嗎?(=成為基督徒是經過上帝的挑選)是嗎?

是的.這裏面的道理,我也還不清楚.但您是否要先把神審完了,才決定要不要接受祂?但人如何能全知神的全貌呢?既不能全知,如何審斷祂是否公平呢? 若您非得確定祂是公平的才考慮接受救恩與否?這是很多人的選擇,您當然也可以.

8.人的一生命運都是由上帝掌權的嗎?人的出生環境都是由上帝安排的?(儘管有些人用算命風水卜卦去預知未來。)祂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羅九15-21)。

是的,是的.又是一個對真神逾越本分及主權的質疑.後面您提的那些在某個範圍內都非常準確,但對得救與在世的平安一點幫助也沒有.而且那些為真神所憎惡.提醒您,那些東西會化作光明的天使,小弟也曾深入而差點被迷惑過.對我來說,"求知"若不小心.也會成為一種網羅.

9神是否也賜福給外邦人?(因為神愛世人。)例如:鄰居有人瘋狂沉迷拜偶像,卻也健康、事業順利、人生一帆風順。

神賜福給所有人,但福有今生與永世的不同.使徒行傳提過,有人靠一個被污鬼附的人的指點,大得財利,後來鬼被趕出來,原本靠那鬼附之人得財的門路沒了,氣的找使徒算帳.

10.罪及三四代」追討祖宗的罪?或是禍延子孫??指的是拜偶像的罪?或是指拜偶像的罪?祖先犯罪後代承擔,後代成為代罪羔羊公平嗎?上帝是會記恨的神嗎?

這文字是十誡之一,是神對以色列民的約定.不是一般的外邦人.在今天來說就是對信徒.

侍奉別神,不單只是離棄耶和華而已.就算是不專心跟從真神,三心二意的還想同時倚靠別的偶像,占卜,星象,風水,命理...都在靈裏犯了淫亂,信徒是已有婚約,待嫁之新婦,等候新郎基督的再來,若是心裡還有別的偶像,邪靈的權柄能力,倚靠之,就是婚前與邪靈聯合了.在人,姦淫是死罪,在靈,毀約淫亂的罪更重了,故神的追討至三四代.

雖說追討三四代,但證其歷史,請詳查(列王記上下,歷代志上下),後面三四代拜偶像的罪也是後代自犯的.拜偶像,侍奉別神常是一種家族的延續.下一代99%延續上一代,而且通常更盛.在北以色列或南猶大,一開始侍奉別神通常不是把耶和華完全丟棄,而是與偶像同時侍奉.不用太久,耶和華的侍奉就荒廢了.撒旦的迷惑是大的,甜美的,快證的,耶和華的怒氣隱忍,派人傳警告,給予悔改機會,大都沒被理會接受.我個人看到,與其說是祖先的罪延至後代,不如說犯誡命的第一代,是始作俑者,把撒旦的種子及酵種在自己的家族裡了,這個稗子與酵發起來是三四代之深遠,若不是主憐憫,很少有後代能從那種挾制與迷惑中醒悟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