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6

新約裏"聖殿"(temple)的字辨

新約中多處提到"聖殿"(temple)這個字,但其實在希臘文中,是用了不同的字來表述"聖殿",若我們把在不同地方經文中"聖殿"的確實意思做出清楚的分辨,配合著出埃及記,利未記,所記載關於祭儀的規定,就能進入更深一層的真理,並對神救恩的經綸發出驚異之讚嘆.

(原文Strong編號 / 原文 / 英譯 / 中譯)-

A. G2411/hieron/temple/聖殿-

對聖殿的泛稱,指耶路撒冷聖殿山上的整個耶路撒冷聖城,包括了城牆,城閘門(gates),城樓,迴廊,外邦人院,女院,以色列院,祭司院,旁屋,府庫,及聖殿建築物本身(聖所及至聖所的所在).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2411

B. G3485/naos/temple/聖殿-

指聖殿建築物的主體,就是聖所與至聖所所在的建築物部份,並不包含建築主體之外的院子,城牆,迴廊等附屬建築物.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3485

C1. G3614/oikia/house,home,household/家,房子-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3614

C2. G3624/oikos/house,home,household,temple/家,住所,房子,殿-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3624

C3.G3619/oikodome/building/被建造物,建造的行為-

http://cbol.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3619


一,主耶穌在世時,從來沒有進過G3485的聖殿.

因為G3485的聖殿,就是聖所與至聖所的所在,而聖所只有祭司和大祭司可以進去,至聖所連一般祭司都不得進去,只有大祭司一年進去一次.主耶穌在猶太人的身份上,既不屬利未支派,更不是亞倫後裔中被膏立的祭司,他最多也只屬猶大支派的後裔,而且在當時,猶太人對他的認定是-"加利利的拿撒勒人","木匠約瑟的兒子",也就是說,按照摩西律法,耶穌只是一般的以色列人,是不可能被允許進入聖所的.事實上,在進入祭司院的閘門(gates)和進入聖殿之聖所的大門(gate),從所羅門的聖殿時起一直到當時的希律聖殿,都是隨時有侍衛(守殿官)在看守的.故新約中記載主耶穌來到的聖殿,都是以G2411來表達,從沒有用G3485.事實上,對觀福音中記載的主耶穌潔淨聖殿的事,就是發生在外邦人院.主耶穌在引用以賽亞書的舊約經節時,他對禱告的"殿"的用字是G3624(家,房子,住所),不是G3485(聖所與至聖所的殿).

所以照原文直譯:我(指神)的殿(G3624)必作禱告的殿(G3624),應該譯為:我的房子(家,住所),必作萬國(指非以色列的外邦各國)禱告的房子.

原來在以賽亞的預言中,早已宣告了以色列以外的外邦人,將要成為在神的家裏禱告呼求神的名的人,並且這些外邦人並不是在有形質的,所羅門或所羅巴伯所建的,或希律修建的聖殿(G3485)裏禱告,而是在人子耶穌在三日內建立起來的房子(G3624)裏禱告-這個房子就是人子耶穌的身體與信徒的身體,藉著靈合一成的一個屬靈的聖所(sanctuary,holy place).主耶穌開始傳道後,當第一次來到耶路撒冷,他是直奔聖殿山,第一件事就是潔淨"外邦人院"-這個猶太人並不是很在意的外院所在.

仔細看對觀福音中耶穌潔淨聖殿的經節,注意殿的用字.

(Mat 21:12-13) 耶穌進了神的殿(G2411),趕出殿(G2411)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G3624)必稱為禱告的殿(G3624),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

(Mar 11:15-17) 他們來到耶路撒冷。耶穌進入聖殿(G2411),趕出殿(G2411)裡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G2411)裡經過; 便教訓他們說:「經上不是記著說:我的殿(G3624)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G3624)嗎?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

(Luk 19:45-47) 耶穌進了殿(G2411),趕出裡頭作買賣的人, 對他們說:「經上說:我的殿(G3624)必作禱告的殿(G3624),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 耶穌天天在殿(G2411)裡教訓人。祭司長和文士與百姓的尊長都想要殺他.


二,律法的聖殿(G3485)的影兒,已經藉著耶穌的復活而在靈裏成全為神的靈的房子與住所(G3624)

仔細看耶穌自己所談到先知撒迦利亞被殺的事件,分別記載與Mat和Luk,完全是指同一件事,但"殿"的用字卻轉變了.從律法的,物質的,聖所與至聖所的"殿"(G3485),轉變成了屬靈的"房子與住所"(G3624).

(Mat 23:35) 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G3485)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Luk 11:51) 就是從亞伯的血起,直到被殺在壇和殿(G3624)中間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都要問在這世代的人身上。

所以,摩西律法中,關於會幕建造的規定,以及神的靈感動大衛,吩咐所羅門建殿的樣式,並沒有廢掉,那些影兒藉著彌賽亞的復活,完全成就在天上的真會幕.對地上的信徒來說,"天上的"就是"在靈裏"(in spirit),我們的身體仍在地上,我們的禱告似乎也在地上,但只要"在靈裏"(in spirit)就立刻是在天上(in heaven).


三,禱告的房子,靈的住所(G3624)就是非人手所造的殿-就是人,就是潔淨及聖別歸屬神的信徒.

所羅門的聖殿是人手所造的,所羅巴伯至希律的聖殿也是人手所造的,但"人"是神所造,在創世之初,神用地上的塵土及吹出來的"氣"(靈)所造的.原來亞當的被造,神早就預備好要成為神的靈的居所,只是這居所的成就,要等待到神成肉身的彌賽亞來到,作為一切初熟的頭,神用他長子的血潔淨,用他的膏成聖,信徒既成為祭司,也成為靈的聖所.

人成為祭司,是藉著血稱義,藉著聖靈成聖(聖別),並不是說信徒已經完全,而是神見人子彌賽亞立約的血,就"算"你為義,見聖靈的膏立,就"算"你為聖別的.這兩項都齊備了,才能成為祭司.因為必須成為祭司,才能進入聖所服侍神,雖說是服侍神,其實是在服侍神的過程中,在每日的獻祭與燒香,經理油燈的過程中,在安息日領受叫人成聖的陳設餅中,神的供應與敬虔的操練,可以使這內裏本不完全的祭司,從外到內,從肉體到魂,漸漸變化到"完全"的地步,不到完全,是不能見主面的.但人要變的完全,一定要進聖所,只有不斷靠著領受神的供應才能漸漸變化,臻至完全.但若不先用血潔淨,用膏成聖,沒有一個人有資格進入聖潔的聖所,所以彌賽亞來了,神替自己預備了身體,有了血,有了肉,先流血,賜聖靈立我們為祭司,可進入聖所得活水,得靈糧,才能心意更新而變化,長成耶穌的形象,而耶穌就是神的形象.但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藉著基督的血與聖靈先讓我們稱義成聖為祭司,是立了約的,血除了遮蓋罪也同時是立新約的記號,凡接受新約,藉著信而先歸入基督任神的祭司,必須在大日之前"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而這個"完全",就是"盡心,盡意,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並愛人如己.這個審判的標準是相對的,給得多就向誰多要!

A.銅祭壇

銅祭壇及其上的獻祭,都不是真正的目的,都只是為了人可以進入聖所的預備工作,沒有銅祭壇的工作,就沒有聖所的一切,任何進入聖所的服侍,一定要先經過銅祭壇的獻祭,因為銅祭壇是一切潔淨與成聖的基礎.彌賽亞人子耶穌就是銅祭壇的火與祭,今天銅祭壇的功效成就在彌賽亞的名裏,就是神賜給彌賽亞的名,這名原本就是神的名,神賜給基督,這名就是-耶穌.這原是父的名,賜給以肉身顯現的子,子復活得榮耀升到天上,神就將神的靈帶著人子得榮耀的名,在五旬節降下.故父的名,子的名,聖靈的名,就是耶穌.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在這名以下,而地底下陰間的閘門(gates)也不能勝過這名.所以,我們今天"奉主耶穌的名"禱告,行事,就是經過了銅祭壇繁複的祭儀,總結就是這名有主的血與聖靈.

真信徒,經過以洗禮中的血潔淨(稱義),受聖靈以膏膏立(成聖),而被立為神的祭司,至此,信徒才能夠進入屬靈的(天上的)聖所(sanctuary,holy place),祭司進入天上的聖所,如同地上的聖所一樣,最主要就是燒香,這燒香的火,不能是凡火,怎麼樣的才不是凡火呢? 祭司每天都要獻早晚的燔祭,這是神規定常獻的,在地上在天上都一樣,不可中斷.祭司每日早晚開始供職前,都要在燔祭銅壇與聖所間的洗滌銅盆旁洗身,然後開始宰殺祭牲,放血盛裝,將血抹在銅祭壇的四個角上,並倒在銅祭壇的腳那裡,這樣做完,壇才算潔淨了.這壇不只用血潔淨,還要用膏抹,在壇的四角抹上膏,壇就成聖,這也和祭司一樣,都要經過"潔淨"與"成聖"兩個步驟,才是屬天的.在潔淨,成聖了銅壇中點的火,就是潔淨且聖別的火,就不是凡火了.這火是後續到金香壇燒香與今燈檯點燈的基礎.

B.金香壇

燔祭肉塊及全身放在銅壇上燒化,是馨香的火祭,是在外顯可見的身體意涵的,就是信徒表現在外可見的好行為.祭司取香爐來銅壇旁,把銅壇下的火炭取些來,盛在香爐中帶進聖所.進入聖所第一件事是燒香,就是用從銅壇藉著香爐引過來的火來點香,因這火是潔淨及聖別的火,就不是凡火了.要使香的煙霧及香氣瀰漫,充滿聖所,這個第二層次的馨香是從土產中的植物所製作成的香料,就是信徒的內裏的土壤長出的果實與葉子,是在聖所內,也就是在會幕外看不見的,屬魂裏的善,在心思意念上的純全.在香繼續燃燒的過程中,開始做第二件事,就是到金燈檯處經理燈檯.

C.金燈檯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

(Luk 16:16)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耶穌這句話,並不是說施洗約翰是最後一個先知,這句話中的"律法"和"先知",是指猶太人的宗教經典"塔納赫"(Tanakh)中的前兩大部分,"律法"是指"妥拉"(Torah),即摩西五經,而"先知"是指"先知書"(Navim),即所有大小先知書.同樣的,(Luk 24:44-45)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這裏,"摩西的律法",就是指摩西五經;"先知的書"就是指所有大小先知書;"詩篇"就是指Tanakh的第三部分-文集的全部,並不是單指"詩篇"一卷書.只是因為在猶太人的典籍中,這部分的編排是以"詩篇"作為首卷,故猶太人一講"詩篇",就知道是指猶太典籍的第三部分,故主耶穌這裏講的詩篇,就是這個意思,並不是單指現在聖經中的"詩篇"一卷書.(註1)

耶穌這句話的意思是:摩西五經和所有大小先知書中預言的彌賽亞,在施洗約翰之後已經來到並實現,耶穌自稱就是摩西所預言,將來將從以色列人中興起一位像摩西那樣的先知。當他來到的時候,會將摩西律法和先知書做正確的解釋。而不像猶太民族一千多年來所發展出來各式各樣學派錯誤的解釋與應用,徒守那些學者大拉比的解釋與條規並沒有辦法進天國。而現在,施洗約翰印證的耶穌來了,對律法和先知書眾說紛紜的錯誤解釋到此為止,如今耶穌來了,把律法和先知書正確的意思講解並示範出來,從此,人們終於有了神正確的法度和標準可以依循並努力,照著耶穌的法度去追求完全的人就能夠真正的進入天國了。

預言中的彌賽亞,大衛的後裔來到之後,神的國開始建立,凡是相信「耶穌所解釋」的律法與先知書的正確意義,與所揭示方法的人就得著進入神國的"應許",這個應許就是"新約",新約如同舊約一樣,雖然內容不同,但還是必須彼此守約,直到舊天地廢去,新耶路撒冷裝飾整齊,最終神國完成,努力守約到底的信徒最後才能進去,和合本翻譯的"努力要進去",其實原文意是:要"強力(近於暴力的程度)進入",因這些得勝的信徒忍耐守道(word,神的話和耶穌的話)到底,履行了新約約定的內容,神就以約定的永生報應他們.

故要注意,即使是接受了全備的福音,心裡相信了耶穌,受了合法的浸禮,領受了應許的聖靈,若不能守約到底,直到彌賽亞第二次再來,那就是毀約,自然無法獲得神一方應許的永生,故主耶穌才會說,神的國是"人人努力要進去";"蒙召的多,選上的少".

就神救恩的經綸說,其救贖的原理是連貫的,一氣呵成而並沒有所謂"廢了"舊約.精準的說,舊約中"行律法稱義"的原理是被義人耶穌"成全"了,因他成為一個有肉身的人子,並且這個人子在行律法的事上是沒有瑕疵的,故人子耶穌先替我們達成舊約的"行律法稱義"的要求而成為一個義人,接下來這個義人成為神的羔羊,"成全"律法所定"贖罪"的方法,把我們的罪與俗污轉嫁到無瑕疵的羔羊身上,羔羊被殺流血,一是血做了贖價,贖了我們的魂(soul),二是他死在律法下,就把律法下定義的罪,原本是我們的罪案,因藉著洗禮中的"與耶穌同死"而脫離了律法的丈夫.三是主耶穌在肉身受苦,就是羔羊被燒在營外,這一樣是為"成全"律法對祭儀的要求.四是贖罪祭中的另一隻活羊,被放到曠野無人之處,歸阿撒瀉勒,曠野無人之處就是陰間,阿撒瀉勒就是掌管陰間權柄的邪靈.主耶穌不只在肉身受痛苦,他把靈交付之後,他的魂(soul)如水倒出,到陰間嚐了死味,在陰間受折磨,因這"死"(入陰間)的折磨本是罪的工價,肉身的痛苦並不是罪的工價,陰間的折磨才是罪的真正工價,這原本是我們應該受的,主耶穌一人下去受盡了,一點工價都沒有虧負,神預定贖的人有多少罪案,這該付的工價-陰間裏的折磨,主沒有虧缺一點,都嚐盡了,既受完了該受的折磨,順服神的旨意到底,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撒旦再沒有控告的緣由,神就以大能使他從陰間上來,復活了,並得著榮耀的身體(靈體),這本是他所配得,因他完全滿足了律法在行為,贖罪,咒詛,祝福等約定的記載.這裏的復活與得榮耀,一樣是舊約律法之約的實踐.律法下,沒有一個義人,但神的羔羊,完完全全"成全"了舊約律法的詛咒與祝福,他升上去,律法的影兒完全實現,實體就是基督.如今坐在神的右邊,替仍在地上的聖徒代求.

從永遠的過去到永遠的未來,神有絕對的權柄,在天上,地上,地底下.但現在,得第一次榮耀的人子耶穌有天上,地上的權柄,但對於"地底下"(陰間),只說陰間之門(gates)不能勝過耶穌的名,就是說,在地上還未接受救恩之必入陰間的人,耶穌的名可以讓他不必進入陰間的門,方法是歸入基督的名裏.但仇敵撒旦在陰間仍然掌權,牠雖掌管陰間,卻也被神限制牠在地上的能力,將來神國長成,撒旦被釋放,主耶穌與聖徒經過爭戰得勝,撒旦仇敵全敗,做了人子耶穌的腳蹬,至此天上,地上,地底下全都服在人子 耶穌以下,神將陰間與死也都丟入火湖焚燒.故信徒不可忘記,信主之後不是等著上天堂,而是要預備鍛鍊,警醒自守,以備要來的大逼迫,大爭戰,要與主得勝才有榮耀的冠冕,天國是要"強力"進入的!


(註1)

《塔納赫》由三個部份組成,即 A.妥拉(Torah), B.先知書(Navim), C.文集(Ketuvim).
整部《塔納赫》共24卷,所以又稱二十四書。而根據這三部份經卷名稱的略語,組合了「Tanakh」「塔納赫」作為典籍總稱。塔納赫是希伯來文תנ״ך的音譯,這是三個單詞開頭字母的縮略字

A.《妥拉》(Torah‎):意思是「教導、訓誨」,基督徒常常稱其為律法書,一套共5卷,通稱摩西五經.
1. 創世紀, Genesis
2. 出埃及記, Exodus
3. 利未記, Leviticus
4. 民數記, Numbers
5. 申命記, Deuteronomy

B.《先知書》(Navim):意思是「先知們」,共8卷,分上下兩部份,記錄了曾教導和帶領猶太人的先知事蹟.
6. 約書亞記, Joshua
7. 士師記, Judges
8. 撒母耳記上、下, Samuel (I & II)
9. 列王紀上、下, Kings (I & II)
10. 以賽亞書, Isaiah
11. 耶利米書, Jeremiah
12. 以西結書, Ezekiel
13. 十二先知書, The Twelve Prophets:
I. 何西阿書, Hosea
II. 約珥書, Joel
III. 阿摩司書, Amos
IV. 俄巴底亞書, Obadiah
V. 約拿書, Jonah
VI. 彌迦書, Micah
VII. 那鴻書, Nahum
VIII. 哈巴谷書, Habakkuk
IX. 西番雅書, Zephaniah
X. 哈該書, Haggai
XI. 撒迦利亞書, Zechariah
XII. 瑪拉基書, Malachi

C.《文集》(Ketuvim‎):意思是作品集,共11卷,內容主要關於禮拜儀式、詩歌、文學、歷史.
14. 詩篇, Psalms
15. 箴言, Proverbs
16. 約伯記, Job
17. 雅歌, Song of Songs
18. 路得記, Ruth
19. 耶利米哀歌, Lamentations
20. 傳道書, Ecclesiastes
21. 以斯帖記, Esther
22. 但以理書, Daniel
23. 以斯拉記-尼希米記, Ezra-Nehemiah
24. 歷代志上、下, Chronicles (I & II)

2012/03/21

殺死撒旦?

撒旦是靈,不會死.所以聖經中只記載耶穌"趕"鬼,使徒"趕"鬼,沒有記載"殺死"撒旦.

熊熊雖然奉主耶穌名"殺死"撒旦,也看見牠脖子上有刀痕,但那並不是你想像的"死".雖然熊熊對靈的理解不是完全正確,但主耶穌仍然以你理解的方式讓你明白,祂的聖名是帶有權柄,能以趕逐污靈.但若究真,撒旦是不會死的,所以將來在火湖受刑罰是永遠的.若是會死,受的刑罰就有結束的一天.

受造之人未犯罪之前,也是不會死的,後來被引誘犯罪,神說必死,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之後,人就會死(靈與神隔絕漸漸敗壞,最後魂離開身體),死後魂下入陰間受管轄並受痛苦,等待末日復活受審判,進入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地獄).

聖經中記載的,人第一次的死(下陰間暫存)與第二次的死(進入火湖受永刑),是用了相對於人"活"在世界上的概念,其實,無論在陰間還是地獄,人都還是有知覺,有痛苦的感覺.而掌管陰間權柄的,就是污靈撒旦.所以人犯罪後是落入撒旦的權柄之下,受牠的刑罰,而凡入了陰間的,將來必入地獄,毫無希望.故(Luk 4:18)耶穌自己引以賽亞書的預言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這裏"得釋放","得自由",都是指人脫離撒旦的權勢而言的,並不是指世界上的事.

人犯罪後,神曾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免得人吃了生命樹的果子就永遠不死.這是因為人帶著罪,一旦永遠不死,那就和撒旦犯罪又永不死一樣,必受永刑了,故神阻擋伊甸園的去路,正是要人可以"死",必須"死",但人的這個"死",神已經預備了救恩,讓人的這個"死",可以歸結到神的羔羊身上.人會死,才能把這"罪中的死",轉嫁的"耶穌的死"上面,而從撒旦權下得釋放,得自由.若不會死,就不能藉著"耶穌的死"而得贖.這就是神的智慧.

故聖經說,主藉著"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撒旦希望耶穌死,與亞當一樣,但牠沒想到,耶穌的死竟敗壞了牠的權柄,耶穌是第一個從陰間上來復活的人,故今天受大水浸與他"同死"的人,陰間在他身上沒有權柄,也就是說,離世時不必去陰間,因這些代價耶穌已經替他付了."同埋葬"是把罪投於深海,其實也是投於陰間,"同復活"是披帶基督(穿上白衣),而陰間與死(權柄),將來都要投於火湖(地獄)而不復存在.但在陰間的人都要復活,帶著肉體受審判並進入火湖,蟲不死(啃肉體)火不滅(灼人的魂),並且永不停止,撒旦的靈也在此受刑罰,地獄的火不是物質的火,靈與魂皆能燒灼.

律法是屬靈的,是教人知道什麼是罪,人知道了什麼是罪,才能悔改,而悔改(懊悔死行)正是接受救恩的開端;另外律法也是教選民知道什麼是罪,信徒知道了什麼是罪,才能不再犯罪,走回陰間地獄的路,但這兩種人撒旦都不會放過,故需要專心倚靠神,靠著聖靈,靠著神的話,長大成人,有力量,知識,智慧抵擋牠,以致最終得勝,神才以永生報應他.

故人的罪不是因為犯律法,而是還沒有律法之前,人就已經犯罪必死,只是沒有律法,人不能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罪.故律法是救恩的啟蒙,是訓蒙的師傅,使人瞭解,人自己早已處在罪與必死的處境中,以致可以明白自己的行為是罪而悔改離開罪(由律法所"顯明"出來的),接受救恩,並不再無知的去犯律法所定義的罪,遠離鬼魔的陷阱,保守自己直到主來.

又律法只是教人知道什麼是罪,並沒有一個人能靠行律法稱義,故保羅說,在律法下,眾人都死了,人在這個律法下的必死,撒旦很高興,但主耶穌在律法下的代死,使我們脫離律法"靠行為稱義"的原理,而重新靠著"因信心稱義"的原理,並沒有廢掉律法,而是因信徒在基督的死裏面,已經成全了律法公義的要求,耶穌既死在律法之下,我們也就已死在律法之下,因此就可以脫離律法這個丈夫,另從一個丈夫聯合,就是"靈",既從了靈,立了婚約(新約-是一種訂婚之約),就不可再回去與鬼魔與世界聯合,因為這樣就犯了姦淫.而與鬼魔與世界的聯合,正是去觸犯律法所揭示禁止的事.故不靠行為稱義,並不表示可以犯律法,更不表示律法已經廢掉,這都是16世紀馬丁路德改教以來的誤謬.


靈都不會死,故神不會死,撒旦不會死,天使也不會死.

死是不好的,撒旦希望人都死,在罪中死,但神卻藉著人的會死,敗壞了撒旦,教人得永遠的生命,而這奇妙的作為,就是藉著神的羔羊-人子耶穌 所成就,而人子耶穌,其實就是真神自己,神成了肉身,祂本是不受限制自有永有的的靈,卻為了贖罪祭替自己預備了身體(血和肉),血為我們贖罪,肉作我們生命的糧,喝祂肉身的血,吃祂肉身的肉,將來變化,進入永生.這...就是神的愛.

2012/03/16

兩種安息日

真神的子民,當然日日都要追求聖潔,時時行善(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不是依人自己眼中所看為正的事),不只是在星期六(安息日)或星期日.

上面這段話雖然沒錯,但對真神用"耶穌的血遮蓋罪(潔淨)"和用"神的靈所膏(聖別)"而與世界所分別出來的真信徒來說,一周的第七日(星期六)還是必須守為聖日.因為這是誡命,十誡中的第四誡,雖然守的方法與舊約時期不同,但日子仍在,還是要守!

日日都行善是人的本分,但星期六守為聖日是神子民特別的記號.安息日如同大水浸,洗腳禮,聖餐,受聖靈說方言...一樣,是奧秘,所謂奧秘就是到目前為止,我們只知道這是神交代的方法,至於其內的道理也只是理解到一小部分,其內屬靈的原理,還深深地藏著.依我個人所查考,這是要叫神的救恩,成就於人完全的信心,而不是成就於人高超的理性.這就如同伊甸園裏的兩種生命-單純遵命的生命樹與分別善惡的知識樹所隱含的兩種道路.讓人懷疑神,不信神的方法有千百種,知識以及以知識為基礎的邏輯思考也是其中一種,所以外教會的神學也要小心,聖經學者及考古專家的看法也要小心,理性邏輯並沒有錯,它也是神的創造.出錯的是邏輯之前,人所憑藉的基礎知識,其實是極為不足的,對大地的根基尚且不能理解,何況靈界的認識呢!

和合本聖經譯成"安息日",其實有兩種,一種是七日的第七日,另一種是節期的聖安息日.兩種不同,前者是神在創造天地完成時設立的,這安息日在古巴比倫,古埃及等大型人類文化中就已見痕跡,連文字的字源都能發現關係,但一直到以色列人出埃及,真神再向選民清楚的揭示出來,其實選民還沒到西乃山,還沒頒布十誡之前就已經先提說了,後來神親自發聲音講說十誡,並把"七日的第七日"的安息日列在第四誡,這是神選民的記號,就像虹是記號,記號向來是給滅命的天使看的.

另一種"安息日"是特別的節期,是要各地各城以色列民回到各支派神所指定的敬拜中心,本來這個敬拜中心應是各支派有各自的地點,但在後來大衛建立統一的王國之後,而蒙神指示在耶路撒冷,成了全國唯一的敬拜中心,平時的安息日(七日的第七日)選民在全地自己的地方就要守,但特別節期的安息日是要回到耶路撒冷聖城參加一系列的崇拜活動,其中的幾個日子就為聖安息日.選民聚集需有聖會,以色列人不可空著手來,要把收成初熟之物帶來獻上,獻上之前不可私自吃用,要等獻上之後才能在耶和華的面前吃喝快樂.

七日的第七日是給亞當後裔的,也就是給全人類的,在律法來到之前;特別節期的聖安息聖是給以色列民的,是律例的一部分.一年一度,大祭司進至聖所贖罪的七月初十的贖罪日,是聖安息日;七月十五住棚節也是聖安息日,之後的第八日,也就是七月二十二日也要守為聖安息日.這些節期的預表已經為神成肉身的耶穌所成就.

七日的第七日是創造完成的安息,對應到將來萬物更新的安息.故這安息還沒有成就,更不用說廢去了!故真神的真子民一定要遵守七日的第七日為安息日,這裏面的奧秘與將來得贖息息相關,千萬不要輕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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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各位仔細看利未記23章,應該就可以看出兩種安息日的差別.茲列如後:

Lev 23:1-44

(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節期,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
(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什麼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4) 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到了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乃是這些。」

(5)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6) 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
(7) 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是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9) 耶和華對摩西說:
(10)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
(11) 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得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
(12) 搖這捆的日子,你們要把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13) 同獻的素祭,就是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同獻的奠祭,要酒一欣四分之一。
(14) 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吃,直等到把你們獻給神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才可以吃。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15)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要滿了七個安息日。
(16)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又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
(17) 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出細麵伊法十分之二,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
(18) 又要將一歲、沒有殘疾的羊羔七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兩隻,和餅一同奉上。這些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就是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19) 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公綿羊羔為平安祭。
(20) 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麥子做的餅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是獻與耶和華為聖物歸給祭司的。
(21) 當這日,你們要宣告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22)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23) 耶和華對摩西說:
(24)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
(25) 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7) 「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刻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28) 當這日,什麼工都不可做;因為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贖罪。
(29) 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民中剪除。
(30) 凡這日做什麼工的,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
(31) 你們什麼工都不可做。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32) 你們要守這日為聖安息日,並要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要守為安息日。」
(33) 耶和華對摩西說:
(34)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在耶和華面前守這節七日。
(35) 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36) 七日內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日當守聖會,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37) 「這是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要將火祭、燔祭、素祭、祭物,並奠祭,各歸各日,獻給耶和華。
(38) 這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又在你們的供物和所許的願,並甘心獻給耶和華的以外。
(39) 「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就從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第一日為聖安息;第八日也為聖安息。
(40) 第一日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和棕樹上的枝子,與茂密樹的枝條並河旁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七日。
(41) 每年七月間,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這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42) 你們要住在棚裡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裡,
(43)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44) 於是,摩西將耶和華的節期傳給以色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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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標題主旨:(1-2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節期,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

這是神對下面這段吩咐的話其主旨的說明,就是說,下面要說明節期的規定.


B.旁註聲明:(3節),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什麼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因為節期的規定中,有幾個日子被定為聖安息日,為了避免選民誤解,在進入詳細的吩咐之前,先在3節聲明"7日的第7日"是一種聖安息日,以茲與之後要提到的"節期的聖安息日"有所區分.


C.正題:(4節) 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到了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乃是這些。

開始正式吩咐"節期"的規定,一直到44節完.所以,(3節)所提的"7日的第7日"的聖安息日,並不屬於4-44節規定節期中的日子.


D.節期規定的詳細內容:(5-44節)從節期的規定中可以清楚看到,節期中的"聖安息日"之間,並不是以7為週期,而是指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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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個基本的分辨,再來看保羅的話,就不致誤會了.

(Col 2:16-17)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保羅這裏講的安息日,是"節期"的聖安息日,而不是"7日的第7日"的安息日.因為從前後文就可以清楚的看到,這裏講的安息日,是與"飲食的條例","節期",月朔"一併提的,也就是說,保羅在談利未記23章中節期的律例,要守,不守都不重要,因為基督已經來到,這些影兒已被實體基督成全了.對猶太人來說,守是為主守(為了信心軟弱的人守,體諒他,免得絆倒猶太弟兄),不守是為主不守(實體已來,影兒本就不必了).

故這裏講的不必拘泥的是"節期的安息日",不是7日的第7日,7日的第7日的安息日,是誡命,十誡之一,對猶太人來說,根本想都不必想,一定要遵守的.十誡到了耶穌來了以後,主耶穌自己說不是廢掉,都要成就,他對誡命的說明,其實比猶太人拉比的教導還要有更高的標準,故十誡一點沒有廢掉.

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會議的結論提到,摩西的書多個世代在會堂裏傳講,這句話就是說藉摩西傳的誡命(十誡)長期以來一直都在被教導著,神的子民(包含信耶穌的猶太人及外邦人)本來就知道要遵守而不必特別提出來再講,只特別提出外邦來的信徒要禁誡吃祭偶像的物,血,勒死的牲畜和姦淫.之所以要特別提出,是因為猶太人對這些本來就很熟悉,但對非猶太的信徒而言,他們並不清楚,所以才特別叮嚀,並不是說只要遵守這四樣就好,而是說信耶穌的信徒本來就要遵守十誡,只是這四樣禁誡的事是特別的提醒,就像今天總會會發文特別提醒注意第7誡,並不是說只要遵守第7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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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7日的第7日"的安息日仍要遵守.這是十誡的第4誡,是神親自發聲音頒布的誡命.直到天地廢去之前,誡命也不廢去!

2012/03/08

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是屬靈的以色列人(真教會的信徒)還不能得救喔! 必須是祭司(常進聖殿供職)才行!

是祭司還不夠喔! 必須是真正進入聖所的祭司最終才能得救!

(Rev 11:1-2)
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 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殿外的院子"有外教會解釋成"外邦人院",所以外邦人會被踐踏,但信耶穌的都沒事,會得救.這是個恐怖的錯誤與誤導喔!,"殿外的院子" 原文意思是:the court which is outside the temple.就是在聖殿建築物之外,聖城城牆之內的所有地方.

這經節透露出,在聖殿建築物之外面的所有地方,包括祭司院,男人院,女人院,外邦人院,門廊,聖城的城牆內,甚至府庫,祭司的旁屋,在這些地方的子民(信徒)都將被放棄,被擄而向獸下拜臣服,即使他們已經是屬靈以色列人,是新約時代君尊的祭司,凡不進到聖所內的,都被放棄了,名字會從生命冊上被塗抹.

蒙召的多,選上的少.什麼是得救的少數呢?有三個條件:

1.在神的殿中:就是在真教會(聖城)內,且必須在聖所(holy place)內,才能受到神的帳幕的保護.

2.在祭壇前:這裏的祭壇是指"金香壇",不是在院內的"銅祭壇",金香壇在temple內,銅祭壇在temple外,這時,銅祭壇都被擄了.這是說,若不是已經在聖所內認真供職"燒香"(祈禱)的祭司,是過不了最後的大逼迫的.

3.在殿中禮拜的人:能到殿中的人,必須是祭司,一般的以色列民是沒法進殿的,即使是屬神的子民也是一樣,所以新約時代,神讓每個真信徒都有祭司的地位,但若沒有每天盡職,早晚獻上常設的燔祭,進殿燒香(靈禱-因為是"金"香壇),點上金燈台的油燈(日落時的燔祭,燈一點,油就會補充進來;天亮時的燔祭,燈一熄,金燈台就會被整理-修剪燈蕊及更新),油要補充;燈台也會被整理預備好.這禮拜的人,其實就是盡職的祭司,就是每天靈禱認真侍奉神的信徒.

安息日很重要,因為聖所中的三件聖物中,其中陳設餅與安息日有密切關聯.祭司每日都要獻燔祭,進聖所燒香,點燈,熄燈,添油,修剪,更新,但在安息日多了一件工作,就是更換桌子上12疊的陳設餅,換下來的舊餅,神賜給進來供職的祭司吃,這餅必須在聖所裏吃,不能攜出.所以,安息日不進屬靈聖殿敬拜神的祭司,是吃不到這神的陳設餅的,而這餅是能教人成聖的,沒有領受到,就在靈裏缺乏力量,很難成為達神要求標準的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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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 14:11-12)
那些拜獸和獸像,受他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最後能得救的少數聖民是:

一.守住神誡命:神的誡命,就是十誡.
二.守住耶穌真道: 原文是守住對耶穌的信心 (faith, 應譯為「耶穌之信仰」)

"耶穌之信仰"的具體內容,就是:

1.十誡。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使之圓滿地被完成。耶穌所解釋的十誡,在(太5-7)三章。這三章是新約的神國大憲章。基督的律法,關鍵是-從人的裡面去改變。外面守住誡命,裡面卻心思汙穢,仍將不得進那城。

2.教義。這是進入天國的門檻,真耶穌教會傳了100年的基本道理-五大教義&十大信條。耶穌對此的解釋是:(約 3:5-6)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教義正是啟示錄所提到之進入聖城12道門下的根基。

3.聖靈的果子:在正確教義的根基上,也就是在基督耶穌所打下的根基上,每個人自己去努力,能結出聖靈的果子的才配得進入那國度。沒有傑出聖靈果子的,即使有正確的根基,也無法被允許進入那城。更何況在不是基督耶穌所奠定的根基上了。

其實,在箴言裏,已經藏了對末時教會(神的兒女)的警告:

(Pro 1:8)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

父親,就是獨一真神.父親的訓誨,就是十誡.
母親,就是婦人,就是教會.母親的法則,就是耶穌透過聖靈顯明出來的"教義"及在教義的基礎上去"追求完全的道理".堅持到底的是此,出去傳的也是此,能救人救己的也是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