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1

殺死撒旦?

撒旦是靈,不會死.所以聖經中只記載耶穌"趕"鬼,使徒"趕"鬼,沒有記載"殺死"撒旦.

熊熊雖然奉主耶穌名"殺死"撒旦,也看見牠脖子上有刀痕,但那並不是你想像的"死".雖然熊熊對靈的理解不是完全正確,但主耶穌仍然以你理解的方式讓你明白,祂的聖名是帶有權柄,能以趕逐污靈.但若究真,撒旦是不會死的,所以將來在火湖受刑罰是永遠的.若是會死,受的刑罰就有結束的一天.

受造之人未犯罪之前,也是不會死的,後來被引誘犯罪,神說必死,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之後,人就會死(靈與神隔絕漸漸敗壞,最後魂離開身體),死後魂下入陰間受管轄並受痛苦,等待末日復活受審判,進入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地獄).

聖經中記載的,人第一次的死(下陰間暫存)與第二次的死(進入火湖受永刑),是用了相對於人"活"在世界上的概念,其實,無論在陰間還是地獄,人都還是有知覺,有痛苦的感覺.而掌管陰間權柄的,就是污靈撒旦.所以人犯罪後是落入撒旦的權柄之下,受牠的刑罰,而凡入了陰間的,將來必入地獄,毫無希望.故(Luk 4:18)耶穌自己引以賽亞書的預言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這裏"得釋放","得自由",都是指人脫離撒旦的權勢而言的,並不是指世界上的事.

人犯罪後,神曾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免得人吃了生命樹的果子就永遠不死.這是因為人帶著罪,一旦永遠不死,那就和撒旦犯罪又永不死一樣,必受永刑了,故神阻擋伊甸園的去路,正是要人可以"死",必須"死",但人的這個"死",神已經預備了救恩,讓人的這個"死",可以歸結到神的羔羊身上.人會死,才能把這"罪中的死",轉嫁的"耶穌的死"上面,而從撒旦權下得釋放,得自由.若不會死,就不能藉著"耶穌的死"而得贖.這就是神的智慧.

故聖經說,主藉著"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撒旦希望耶穌死,與亞當一樣,但牠沒想到,耶穌的死竟敗壞了牠的權柄,耶穌是第一個從陰間上來復活的人,故今天受大水浸與他"同死"的人,陰間在他身上沒有權柄,也就是說,離世時不必去陰間,因這些代價耶穌已經替他付了."同埋葬"是把罪投於深海,其實也是投於陰間,"同復活"是披帶基督(穿上白衣),而陰間與死(權柄),將來都要投於火湖(地獄)而不復存在.但在陰間的人都要復活,帶著肉體受審判並進入火湖,蟲不死(啃肉體)火不滅(灼人的魂),並且永不停止,撒旦的靈也在此受刑罰,地獄的火不是物質的火,靈與魂皆能燒灼.

律法是屬靈的,是教人知道什麼是罪,人知道了什麼是罪,才能悔改,而悔改(懊悔死行)正是接受救恩的開端;另外律法也是教選民知道什麼是罪,信徒知道了什麼是罪,才能不再犯罪,走回陰間地獄的路,但這兩種人撒旦都不會放過,故需要專心倚靠神,靠著聖靈,靠著神的話,長大成人,有力量,知識,智慧抵擋牠,以致最終得勝,神才以永生報應他.

故人的罪不是因為犯律法,而是還沒有律法之前,人就已經犯罪必死,只是沒有律法,人不能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罪.故律法是救恩的啟蒙,是訓蒙的師傅,使人瞭解,人自己早已處在罪與必死的處境中,以致可以明白自己的行為是罪而悔改離開罪(由律法所"顯明"出來的),接受救恩,並不再無知的去犯律法所定義的罪,遠離鬼魔的陷阱,保守自己直到主來.

又律法只是教人知道什麼是罪,並沒有一個人能靠行律法稱義,故保羅說,在律法下,眾人都死了,人在這個律法下的必死,撒旦很高興,但主耶穌在律法下的代死,使我們脫離律法"靠行為稱義"的原理,而重新靠著"因信心稱義"的原理,並沒有廢掉律法,而是因信徒在基督的死裏面,已經成全了律法公義的要求,耶穌既死在律法之下,我們也就已死在律法之下,因此就可以脫離律法這個丈夫,另從一個丈夫聯合,就是"靈",既從了靈,立了婚約(新約-是一種訂婚之約),就不可再回去與鬼魔與世界聯合,因為這樣就犯了姦淫.而與鬼魔與世界的聯合,正是去觸犯律法所揭示禁止的事.故不靠行為稱義,並不表示可以犯律法,更不表示律法已經廢掉,這都是16世紀馬丁路德改教以來的誤謬.


靈都不會死,故神不會死,撒旦不會死,天使也不會死.

死是不好的,撒旦希望人都死,在罪中死,但神卻藉著人的會死,敗壞了撒旦,教人得永遠的生命,而這奇妙的作為,就是藉著神的羔羊-人子耶穌 所成就,而人子耶穌,其實就是真神自己,神成了肉身,祂本是不受限制自有永有的的靈,卻為了贖罪祭替自己預備了身體(血和肉),血為我們贖罪,肉作我們生命的糧,喝祂肉身的血,吃祂肉身的肉,將來變化,進入永生.這...就是神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