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1

審判是屬神的

常在靈裏禱告的同靈,看了這些名為"討論"的話,你的靈感受到的是什麼?是公義的張顯?還是惱恨的呼喊?

我真的驚訝,你們怎麼一點都不懼怕神?視祂的聖名如無物.神的寶座在天上,周圍有千萬的天使,有24位長老,全都是充滿了神所賜的智慧,能力,權柄,這些充滿權能的聖者尊者侍立在神面前也是言語寡少,敬畏謹慎.你在地上,完全無視這些天上的聖者尊者,怎麼能夠看懂神在地上的使者呢? 在萬軍的真神,宇宙的主宰面前,在千萬的天使前,個個都敢自立為審判官審判起神在地上的使者,說話就像一個審判官的陟罰臧否,大言不慚的批評,論斷,甚至定罪.連罪狀確認的撒旦,武將天使長米迦勒都不敢用審判的話責備牠,因為審判的權柄沒有賜給天使.大能的米迦勒就不敢逾越本分.在座幾位,不但逾越了本分,干犯了審判官的職分,也藐視了神的名,因為你們藐視了神的名所按立的使者.即使這個使者真的失職了,在他還沒有被神廢立之前,他就還是神的使者,幾位的言語就像那嘲笑以利沙禿頭的孩童,神對這些無知的孩童也沒有寬貸,叫他們全死了,孩童侮辱了使者,就是侮辱神,幾位的言語藐視了神的名.各位知道嗎?

使徒保羅被逮捕,只表明自己是羅馬公民,眾軍官甚至封國的王都要敬畏三分,不是保羅有什麼?而是敬畏羅馬皇帝,尊重皇帝的名號,因為干犯皇帝的名號,對羅馬皇帝稍有不敬的罪,沒有人擔得起.這些兩千多年前的羅馬軍官都不敢任意對待一個羅馬公民,就是今天痛恨美國至極的幾個回教國家,也不敢任意處置美國公民,雖然心理不服也還是要對美國的權勢敬畏三分.幾位自認為有義的,卻敢大言不慚的審判宇宙至高神的使者,定他的罪,叫他出來對質,道歉...,流氓打狗都還會看看主人,免得惹禍上身,他們至少知道懼怕(fear)權勢.幾位怎麼好像什麼也不怕,以為只要自己有義,就有權審判任何人,連神的教會的長老執事都不放在眼裏了,弟兄算什麼? 神的話就是神的話,你讀懂了就只是行與不行的問題,深信與懷疑的差別,沒有什麼理論上是這樣,實行上又另當別論,這種說法跟古蛇對夏娃的說法完全一致.

審判權是屬神的,最初,神把這權柄賜給了摩西,叫他以律法審斷民的爭訟,後來神允許他把這權柄分賜給以色列民中選出的長老,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雖然平時身分就是如弟兄,鄰舍,彼此關係就是如典章中所規範的,在職責上也有軍事上的工作,一旦處理到爭訟的事,與平時不同,他們就進入審判官的職分,這職分是承接摩西,而摩西承接神,都是代表神,只是處理案件的大小與律法適用的複雜度不同.進入迦南地之後,城中的審判常在城門口,一樣難斷的案件最後由王定奪,所羅門是最精明的審判官,大家都知道他的智慧無人能及,他的智慧是向神求而神賜給他,其實所羅門的初始動機就是為了要審斷這民,因所羅門剛剛繼位,如臨深淵,他定意要以公義立國,故此向神求審判的智慧,神非常悅納,連他沒有求的財富與尊榮也都一併賜給他.世界最終的審判權神賜了人子耶穌,耶穌為王,其職分中的重要一項,就是執行全地的審判,得勝的信徒才能與他一同坐在寶座上為王,目的就是要審判萬民,其實信徒雖為人在地上,暫時比在天上的天使為小,但將來連天使也要為作王的信徒所審判,故從古至今至來世,審判都是屬神的,不是他所立的審判官,就無權審判任何人,故新約一再強調,不要論斷弟兄,不是道德的要求,根本就是一個職分的權柄,神沒有立你,就沒有權.沒有神的賦予審判權,卻以一個審判官的姿態出現,不但逾越了本分,也干犯了職分,既犯了掃羅王的錯誤,你論斷的對象又是教會的使者,豈不又犯了羞辱以利沙那些童子的錯誤,我一開始對此題發言,就是希望少點人往裡跳,我想是我說話太含蓄,還是幾位真的一點都不明白敬畏(fear)神的意義.上次談教會改革也一樣,莽撞的還是莽撞,拉也拉不住.

網路上口誅筆伐全民公審那一套,我在聖經裏找不到,既然聖經沒有,就是世界的,我只看到神對高位掌權的大僕人要求是極高的,這從贖罪祭的祭牲規定就可看得出來,他們犯罪,神的刑罰比一般以色列人更甚,好幾次是直接擊殺,警告都沒有,都是尊貴的祭司,或利未人,以色列亡國的原因之一,就是神痛恨他們的審判官循人的情面,神對進入審判官職分的要求是:公義!連偏袒窮人都不行.這種道理連我這個在角落的小信徒都明白,各位怎麼會認為,總會到聯總從上到下全都不明白?都膽大妄為到毆打其它的僕人,這種行為是刑罰是腰斬,在火湖,腰斬斷了,還會長出來,如此循環永不止息.我想各位都低估了他們對聖經的了解,也高估了他們在神面前的膽量,另外,你們也低估了舌頭的威力,它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

我自始至終,沒有評論是非對錯,就算真的任了審判官,最最起碼的工作,至少要讓兩造雙方都有陳述的機會,只聽一方的論點就逕下判語,要人道歉,對質,真的口氣不小,你在神前這樣說話,又是指著祂的使者這樣說,我不敢,我發言只是希望多一些同靈瞭解我所要傳達"敬畏神","本分","職分","權柄"其實是一個整體的,不是獨立的,分割的,你分割就沒辦法看懂,怎麼教人有得救的智慧呢?我雖然不認同楊傳道"受盡委屈"訴諸公評的做法,但我也不敢判斷裏面是非的全貌,因為楊傳道也是奉耶穌的名所按立的,一不小心我就毀謗了神的使者,在贖愆祭第一條開宗明義講到證人的義務,(Lev 5:1 CUV-T) 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故若是我親眼所見,我就必須挺身作證,把我所見的向審判官秉實以告,但我所不見的,我就不能說什麼.在這裏公義地浩浩蕩蕩的幾位,是親眼所見?而成為訴訟中的正式證人?還是繪聲繪影,線上審判?你滿足了濟弱扶傾,行俠仗義的癮頭時,有沒有想過若自己是誤判呢?這罪...要假裝相信神一定不會追討嗎? 24個被撕裂的不只是童子嗎?這種聚眾哄鬧的事,曠野的歷史還記載的不夠多嗎?

對了,你們極力撲殺與你們不同立場觀點的那位姊妹,其凶狠的程度讓我觸目驚心,感謝主,這時代有網路真好,可以多活幾年,晚一點被石頭打死.但我知道,遲早是要見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