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

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

Q:(耶 29:11-13,和合)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 



A:

這段經文,只擷取了3節,因此看來是極其安慰溫暖的話。當我們簡單地望文生義,這經文給人一個印象:我們所信的這位神,只是一位充滿了慈愛的神,是只想賜平安給我們的神,是不會降災刑罰的神,因為這是神自己說的啊。

但這樣的理解並不正確,過於狹隘與人意的偏執,並無法真正認識我們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

基督徒,或基督教,常常非常強調神的慈愛,相對地有意或無意地忽略了-我們的神嫉惡如仇,是一位極其聖潔和正義的神,是會降災審判的神。傳講福音的人易犯此毛病,信了的人也易犯此毛病。

一,聖經中「神的慈愛」

聖經中「神的慈愛」,簡單講,就是指在祂無法忍受罪惡而要嚴厲地處理罪惡之前,祂用盡了一切的方法和耐性來引導人要悔改轉向,追求義與聖潔的生活,以免在祂的審判來到時,祂的義怒將不容許任何一絲罪惡存活,以致被烈火焚燒了。這包含了世人、以及信徒。

神在毀滅一切的罪惡污穢之前,祂盡一切可能地宣告提醒,要人離開罪惡,這就是「神的慈愛」。

切頭去尾地只看這3節經文,似乎是溫暖的話,但在耶利米書的記載中,這段其實是神的「審判語」,恰恰與人看這張經文書籤的印象完全相反。這3節經文是在對耶路撒冷中邪惡子民審判定案之宣告中,對其它逃過死亡之子民的告誡。

二,時空背景

當時的耶路撒冷還未被巴比倫毀滅,但已經經歷了2次的擄掠,時間正是在BC586前的最後10年間。當時無論在巴比倫被擄的子民裡,還是仍殘留在耶城的子民,大部分都相信耶城雖然遭受擄掠,但不至於傾覆,猶大王朝不可能覆滅,因為耶路撒冷是神的京城,而他們是神的子民啊。這主要是因為當時的貴族、祭司以及先知等領導階層不斷地向子民傳達這樣的信息。甚至認為,被擄去巴比倫的子民也將會很快地回來。然而,神透過先知耶利米早已傳達多次,不是這樣的,如果他們不及時悔改,施政措施及民間行事等等如果仍不回歸律法的約定,那麼,神必要毀滅耶路撒冷,趕散子民。耶利米的訊息被當時大部分的子民所厭惡,特別是領導階層,所以耶利米也因此常被毆打、監禁、甚至要被處石刑,罪名就是假先知,因為他不斷地警告聖民的話,被認為是對聖城與聖民的攻擊。

到了本章的這年,神在多年的降災與警告無效之後,神告訴耶利米,刑罰已經發出了,神已經決定要毀滅耶路撒冷,祂要耶利米寫信給遠在巴比倫的被擄子民,要做長期打算,短時間內他們不可能回鄉了。神對聖城做出宣判,也給被擄子民宣告70年的刑罰期。所以嚴格來說,開篇這3節經文是「審判詞」中的三小句,它們所在(耶29)整段神的話的主旨,是-審判。審判的對象正是神的子民,就是在耶路撒冷城的作惡的子民及假先知,以及被擄到巴比倫卻仍心存僥倖的子民和假先知。判詞中,這些神眼中的惡人,即使是子民,都必死。在此,神呼籲其他倖存的子民,不要走那些人的道路。神告訴其他的子民,祂是想要賜平安的神,故祂期待他們要歸向祂 - 要追求義;要呼求祂 - 遵守律法,學習神的義與聖潔,這樣,神就不必像現在這樣,藉由巴比倫這個殘忍的王來誅殺所有邪惡的子民。神要耶利米把祂的話寫下來,交給使者帶去給被擄到巴比倫的餘民,要他們要有「長期抗戰」的認知,神除了已經決定要毀滅聖城耶路撒冷及作惡的子民,也已為耶路撒冷及餘民定下了70年的刑罰。神要他們順服巴比倫王的管轄,在巴比倫娶妻生子,蓋造房屋,耕種勞作。指示他們要安定下來,接受神給他們的刑罰,要以悔改之心耐性地等候刑罰期滿,不要再因為假先知所傳講的-「平安平安!神不可能毀滅聖城,被擄的子民很快就能回鄉」的虛謊訊息而躁動不安,無法安靜下來自省。要承認己罪,在刑罰期中自省,在挾制中學習敬虔等候。

神的刑罰,是要使他們悔改,因而可以賜平安給他們的動機,而不只是降災的意念。神要餘民在刑罰期中勞作生養,學習敬虔,祈求平安,等候期滿回歸。神期望他們要尋求祂,呼求祂(回歸律法、離惡行義之意),凡專心尋求祂的,神一定會被尋見,同時也承諾會將悔改之餘民帶回應許之地。所以才有了這3節的話,是神審判宣告中的但書,也正是神公義中的慈愛。有了這樣整體的認知,再來讀一遍這3節神的話,理解就會正確了,感受就會不同了。為了使文意更加清楚,我稍微地把這3節的前後文抄錄過來。

三,經文

(耶 29:1-9,和合)先知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寄信與被擄的祭司、先知,和眾民,並生存的長老,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的。...信上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對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如此說:你們要蓋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種田園,吃其中所產的;娶妻生兒女,為你們的兒子娶妻,使你們的女兒嫁人,生兒養女。在那裡生養眾多,不至減少。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

(耶 29:10-14,和合)耶和華如此說: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也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將你們從各國中和我所趕你們到的各處招聚了來,又將你們帶回我使你們被擄掠離開的地方。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 29:15-20,和合)你們說:耶和華在巴比倫為我們興起先知 (神這話是指在巴比倫的假先知,被擄到巴比倫的子民以他們的謊言來說嘴,說神不可能放棄聖城,大家很快就會回鄉,因而還是不覺得自己有錯,沒有一點悔改的態度);所以耶和華論到坐大衛寶座的王和住在這城裡的一切百姓(指西底家王和當時仍在耶路撒冷的子民),就是未曾與你們一同被擄的弟兄,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刀劍、饑荒、瘟疫臨到他們(指神要毀滅凡是屬於耶城的邪惡子民),使他們像極壞的無花果,壞得不可吃。我必用刀劍、饑荒、瘟疫追趕他們,使他們在天下萬國拋來拋去,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令人咒詛、驚駭、嗤笑、羞辱。耶和華說: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聽從我的話,就是我從早起來差遣我僕人眾先知去說的,無奈他們不聽。這是耶和華說的。所以你們一切被擄去的,就是我從耶路撒冷打發到巴比倫去的,當聽耶和華的話。

(耶 29:21)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論到哥賴雅的兒子亞哈,並瑪西雅的兒子西底家,如此說:他們是託我名向你們說假預言的,我必將他們交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中;他要在你們眼前殺害他們。(耶 29:30-32)於是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你當寄信給一切被擄的人說:耶和華論到尼希蘭人示瑪雅說:因為示瑪雅向你們說預言,我並沒有差遣他,他使你們倚靠謊言;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刑罰尼希蘭人示瑪雅和他的後裔,他必無一人存留住在這民中,也不得見我所要賜與我百姓的福樂,因為他向耶和華說了叛逆的話。這是耶和華說的。 

只節錄至此,即可看出上面粗體的3節經文,其正確的意思了。神宣判了假先知的死刑 (在巴比倫民中謬傳神言的假先知有:亞哈,西底家以及極富威望的示瑪雅),神說他們必在子民的眼前被巴比倫王處決;而在耶路撒冷暴斃的假先知則有哈拿尼雅。在當時神的子民中,他們都是極有威望而受到敬重的。然而,神要讓子民親眼看見,這些煞有介事假藉著神的名義說自己話的假先知,他們的話不但沒有應驗,而且假先知們也一一被處決了。神要子民認清,神並不是假先知偏執解釋的那種神,而是會放棄聖城、毀壞聖殿、殺戮子民的神。關鍵不在於「血統」,而是「罪惡」。

四,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

所以,經文至少要讀一個段落,才能正確地解讀。這裡的例子,至少試著讀(耶29)整章,這樣,對這3節經文就能有較正確的理解,用這樣的方式讀聖經,才能透過經文的正意認識神,以致有得救的智慧。從整體來看細節,開篇那張經文書籤才能提綱挈領地產生正確的作用。否則,書籤式經文反而容易被執意認知和隨人意解釋,反而成為人遂行情慾、自欺欺人、麻痺良心的偶像符咒。擷取經文,以達到提綱挈領加深印象的作用在許多地方是不得不然的方式,但一定要注意它的限制與缺點,聽道的人要注意,傳講真理的人更要注意。

五,真理的靈

(約 16:13,和合)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

心要安靜下來,才有辦法學會禱告,有深入安靜的禱告,才能真明白神的訓誨,才能虛心看見自己的浮誇,因而改掉舊人的習氣,以致被聖靈所更新,漸漸生出強而有力聖潔的新生命。

標語式的經文,或者可以暫時安撫人心。但神的教導,原本就不是這樣,而是透過一卷卷完整的經文,一段段有因有果的事件、一齣齣的歷史故事來表達神所認定的是非善惡,審判標準。它們總是有頭有尾、有因有果的完整敘述,讓人可以深思、咀嚼和反芻反省的,從來不是片段式的標語或口號。美美的背景圖,配合標語式的經文,雖然也可以引導和安慰慕道者和初信的同靈,但這並非神教導的主要方式。聖徒要有聖潔的生命力道,不能只靠這種拼湊的片段,而是需要有能安靜下來的禱告,在恆常的靈言禱告中,漸漸地沉澱下來而能自省,真的能看能聽能吃乾糧,以致能從歷史人物看清自己,從歷史神國看懂教會,從聖經整體看見神的全貌,最後聚焦到自己與神在聖約中的關係與互動,最後,也是最重要的 - 默默去實踐,追求像耶穌那樣的聖潔與完全。正如同神在此段經文中,對剩餘的子民所期待的-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

2019/09/13

思念天上的事

Q:回南部一段時間了,好久不見。中秋佳節,問候您。

A:

常常為您禱告,要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

(西 3:1-4,和合修訂) 所以,既然你們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 (指洗禮起來時,有了另一種生命種子,是可以像基督那樣的),就當求上面的事(使種子長大成型,和基督一樣);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天上的基督耶穌,完美無瑕永活不死,我們是可以像基督那樣的)

你們要思考上面的事(指要專注於靈禱及行道,使自己裡面基督生命的種子能長大成型),不要思考地上的事(不用分心去耽溺於世上各種修練,哲學,飲食,養生等等企圖藉由特殊方法學說來提升生命的方法)。因為你們已經死了(地上的那種物質的舊生命已經與你們無關了,你們現在是屬於天上,屬於基督那種型態的生命),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 (基督怎樣,我們也可以怎樣)。基督是你們的生命(基督聖潔無暇,永活不死,我們就是要達成這種生命啊),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在榮耀裏顯現。(他再來的時候,我們都要變化,變成像基督那樣,聖潔無暇,永生不死)。

這就是「福音」的大底,要時時充滿這種「盼望」,地上的事就自然變小了。

2019/09/08

XXX最近都沒來教會

Q:XXX最近都沒來教會

A:勸她的人很多。

我也勸過,連重話都說了。我跟她說,種子撒下去三年了,應該可以結果子了,如果沒有,神對待她的標準將會不同,管教的方式會比開始時更嚴厲一些。至於到底會怎樣?不知道,神因材施教,每個人的痛點不一樣。

(利 19:23-25,和合)你們到了迦南地(受洗進入真教會),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樹木指信徒),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你們要以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受洗前三年,他的裡面還不潔淨,還存有許多舊人的舊價值、舊觀念、舊思維、壞習慣。這就是「土地」不潔淨,是無法結出聖靈的果子的。經過三年的道洗,這「土地」應該是可以潔淨了,是可以結出聖靈的果子了,這是最理想的情況)。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 ( 初熟的要獻給神,感恩是做人的基本,更提醒聖徒記住往後的收成實在是在神白白所賜的應許之地與降下的聖靈才有的,這樣就不至於如耶書崙心高氣傲而自以為義了)。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自己結的果子,神賜給你自己吃,吃了好果子就更強健,能長更多美好果子。沒有自己結果子的,是要白白伸手吃誰的?神的恩典是,賜給你土地,幫助你潔淨土地,賜種子給你,又降聖靈給你可以去澆灌,使你收成自己所努力的,這就是你的份。種什麼,收什麼。神的恩典並不是直接準備好大餐給你吃,人在神的幫助下,自己必須去努力,努力什麼?行義!遵行父的旨意(真理),這就是做成祂的工,就是與神同工,完成新人。生命樹的果子,是在神的幫助下,重點是你自己得去培養出來的,神是主人,信徒是僱工,是僕人,最後得向主人交帳。如果受洗歸主之後,沒有改變,沒有學義行義,就沒有果子,就沒有生命樹的果子可以吃。若沒有生命樹的果子可以吃,這樣會得救嗎?這是好問題,回到經文去查考吧!)

(約 15:1-2,和合)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屬基督-受耶穌的洗與受聖靈的人。耶穌這裡明白說了,屬他卻不能結果子的人,神會剪除。相對的,屬他能結果子的人,神會精煉他使他更聖潔,以致能結出更多聖靈的果子,成為神國裡極富足的人)

(約 15:3-8,和合)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使徒們已經接受了主耶穌的道,這裡指「道」的根基與開始-洗禮,洗腳禮,還領受了聖餐),已經乾淨了。 ( 原文的「已經」是現在式的不定詞to be,表目的。意思是,你們因為接受了我的道,在我所奠定的基礎上已經開始可以得屬靈的恩賜去潔淨自己了,可以開始有能力在基督裡自潔了。這樣,當土地 (也就是信徒) 越來越乾淨的時候,就可以結出聖靈的果子了。越來越乾淨並不是目的,也不是已經得救的意思,潔淨土地的目的是-可以結果子。也就是後面耶穌繼續講下去的整段話的重點)。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潔淨土地之後,要一直保持在基督裡面。「在基督裡面」的正確意思就在後文的10節-遵守基督的命令),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從前後文看,保持在基督裡面,並不只是保持聚會的意思而已,而是-遵行基督的命令,這命令包含了 "基礎" 的道理-「教義」與受洗之後要 "往上建造" 的道理-即「追求聖潔完全的道理」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一直堅持遵守基督的命令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離了我,解釋成離開教會當然成立,但仍嫌籠統。從前後文來看,耶穌這裡的重點是-遵守命令,故「不遵守命令」才更是耶穌這裡所說的「離了我」的重要意思。耶穌不是說過,我就是真理嗎?不行在真理中,就是離開基督啊)。你們就不能做甚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行道才能真領悟道,真理實在是在實踐中才能真明白,耶穌正是如此啊),凡你們所願意的(這裡指真門徒渴望達到耶穌的道所揭示出來的實質的「義」,他們羨慕像耶穌從裡到外那樣的光潔無暇,而耶穌的承諾是-你們也必可以-像我。這就是福音啊,就是整本聖經所講的-神要創造「像神一樣的人」的偉大故事啊),祈求(G0154,這字並不是禱告的意思,而是要求,企望,熱切渴慕,有積極去追求的意思。關身語態,表示信徒自己是因為有一個強烈的動機,而決定去實踐某種行動,以去達成那種強烈的企望。而這個企望,就是像耶穌那樣的-光潔無暇),就給你們成就 (他們心中嚮往並努力追求,耶穌就幫助他們,使他們有聖潔的能力與生命力道)。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

(路 13:1-9,和合)...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於是用比喻說:一個人(指神)有一棵無花果樹 (指舊約的以色列民,也指新約時代的真教會信徒) 栽在葡萄園裡。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就對管園的(指基督-耶穌)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他砍了罷,何必白佔地土呢!管園的說:主阿,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他砍了。

我還說,沒有父親希望兒女吃苦,都希望他們能直接聽從父親的教導而改過,這樣,能平平順順地長大成熟,是父親最期望的方式。然而,如果兒女不順服,硬要自行其路,照著自己的方式來行事為人,神就會出手管教。這一下去,有時好多年,有時會病痛,很辛苦。其實,這些苦原本是可以不用受的。

她向很多人抱怨,大家都勸她,其實要改變的是她自己,道理聽來聽去,都是拿來審判別人,從不是拿來檢視自己。從她問問題的方式,和不斷地找人問問題(問問題只是幌子,其實就只是要數落同靈的長短,希望別人認同她的好惡,與她一起判定別人的不是)。顯然,她並不認為自己有任何不對,都認為是別人的錯。當她的抱怨沒有得到別人的認同時,她就更不滿,身邊的同靈也就自然而然地與她保持距離了,這就又使她更加的不滿。既然來教會無法「做老大」,後續又已無法再「取暖」,也就失去了再來教會的「動機」了。

善勸的話,她已聽的太多。所以我想,這時再對她說甚麼,對她來說只是教會的「八股文」。沒有順服的意願,就沒有聖靈的幫助,所有的道理也就無法在人心中被開啟而發光。當心是黑暗的,那黑暗是何等的大啊。即使是聖物般的真理也會如狗的嘔吐物而令人厭煩。所以現階段,簡單電話或line的提醒聚會,應該就可以了,其他就放在代禱中吧。

她聽到「三年」的改變期,本來她誤解成自己在教會已經有了「資歷」了。我告訴她不是這意思,而是神對她的要求與標準將會不一樣了,她再沒有進步,還是任性執我,神會管教她。她當下還表示很恐懼的樣子,問我該怎麼辦?改啊,用禱告去改啊。其實從後續的表現看來,她完全不怕神。

Q:感覺種子都撒在路旁,她常誤解神的道。

A:

她和徐XX給我的感覺很像,都是很「硬」的,談道很熱,行道則不動如山。

面對面談道時充滿熱情,一轉頭灰飛煙滅,常有撞牆的感覺。不能棄之不顧,又難以靠近,他們真令人有一種壓力,不想接近。似乎只有代禱才不會被撞牆。

(猶 1:22-23,和合)

1.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
2.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
3.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

就是3.的感覺。

2019/08/16

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

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

Q:請問,三年前的八月第一次來到真耶穌教會本是來陪伴老太太的,不經意地跟著大夥禱告,當下聽到的不是人群的聲音而是一大群溫和悅耳的羊群聲,同時感覺主耶穌就在主會堂的右上方。這一幕,感覺很奇妙。此後喜歡上了主耶穌。每次到教會,就感覺是回家了,輕鬆愉悅。從道教徒180度當下立轉成基督徒。這是什麼原因呢?

A:

一,神主動的呼召揀選

(約 6:65,和合) 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

神憐憫你,感動你對耶穌有感受,因而後來能受洗歸入耶穌的名裡,開始可以蒙恩典,得力量改變自己,改掉習氣,追求聖潔,朝永生邁進。

所以您能來信耶穌,是天父對您的憐憫與選召,將你賜給了基督耶穌。這是每一個受大水洗,信耶穌的人,之所以會來信耶穌的真正原因-父神,出於憐憫,將這人賜給了基督-耶穌。

二,人的願意蒙召與開始順從新的主人-基督耶穌

但是,這只是開始。神選召我們,引導我們到基督那裏去,洗去我們的罪,從撒旦的權勢下將我們搶出來歸到耶穌的權勢下,要我們以基督為我們的主人,開始跟從他,使我們能在基督的護庇與幫助之下,開始學習真理,洗心革面,改掉老我習氣,追求聖潔。能夠一本受洗時的初衷,照著神的旨意與期待,堅持在基督裡去努力不懈的人,最後才能以聖潔的實質通過大審判,得救得永生。這樣的人,有一開始蒙了神恩典的選召,更有之後願意順服主人,凡事行真理,追求完全的人,才能與最初天父主動憐憫選召的恩相稱。神的恩,配合著人回應的信(faith),救贖大功才能一個人的身上真正地被完成。有開始,有結尾;有創始,有成終。有「道」的種子,更有「道」的果子。

如果,只是受了洗,也得了聖靈,那人卻不學習凡事順服主人基督,努力以真理去改掉舊人的習氣,還是耽溺於老我的價值、習慣、情慾,得過且過,這樣的人,雖有開始的蒙召,卻沒有後續的跟從,所思所行,依然故我,不但不能與天父最初主動憐憫選召的恩相稱,大審判來時,更會因為缺乏實質的義,將無法通過審判而與世人一同被定罪了。這讓天父失望嘆息了,自己也會與永生失之交臂了。

三,「神蹟奇事」與「人受聖靈」,證實所傳的「道」是從神來的真福音

(林前 2:4-5,和合)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指人受聖靈的現象)和大能(指神蹟奇事的發生)的明證,叫你們的信(faith,指信徒當初接受基督耶穌的道,即正確的福音) 不在乎人的智慧(不是被人間哲學的高論所說服),只在乎神的大能(而是親眼看見,神以「人受聖靈」和「神蹟奇事」這出自於祂親自的作為來證明,保羅所傳的福音是真的,是從神來的,因而信從了這道,受洗歸入基督耶穌。)

註:神蹟(sign of God)的正確意義-神的記號,神親自為真道作證的方法-人受聖靈&神蹟奇事。

來信耶穌的人,很多人都有特殊的感動,都可以講出很感人的見證,但問題是,之後呢?靈裡的感動,神蹟奇事,病得醫治,鬼被趕出,異象異夢,直接體驗神是真的存在。這些都只是神的引導,引導人信賴基督,歸屬基督,重點是,然後呢...?是否能跟從基督?人後續的回應是什麼?有沒有義的果子結出來?願不願意洗心革面,改掉老我習氣?是否凡事按真理而行,愛慕義與聖潔,恨惡罪與污穢?還是,感動之後,神蹟之後,醫病趕鬼之後,見證之後,還是原來那個滿是迦南習氣俗污的樣子,始終無法有一點耶穌馨香的氣息?如果是這樣的話,神一開始的憐憫與引導,再怎麼奇妙,再怎麼感動,都歸於白費了,都落空了。父神將會非常失望,這人自己也將從恩典中失落了。

四,神透過基督的救贖過程,其本質是引導人-離罪成義

神透過基督耶穌救贖的目的,這信仰的終極,這道路的目標,就是引導幫助罪人脫離罪惡污穢的狀態,漸漸改變成聖潔光明的生命。所以,一個從洗禮進入這道路的耶穌門徒,最後如果沒有實質的義,沒有真正的聖潔,沒有真實的果子,那麼不管他經歷過多麼奇妙的開始,一切都是白費了。這就像一個蓋房子的人,歡歡喜喜地開了工,卻無法完工;又像一個人信誓旦旦地宣了誓,卻無法堅持初衷完成承諾;又好像一個王拍胸腑信心滿滿地誇口向仇敵宣了戰,卻無法專心以致一直無法戰勝。這樣,一切還是空的,都是白費的。不論他一開始多麼受感動,遇著多麼大的神蹟奇事,見過多麼奇妙的異夢異象,分享過多麼美好的見證誓言,都還是沒有用。海誓山盟,天高地遠,愛的死去活來,最後一看,還是那個滿身迦南習氣舊人的樣子嘛!屬靈經歷這麼多,體驗這麼多,結果,竟然什麼都沒變!如果你是神,會是什麼感受?

五,耶穌門徒離罪成義的被救贖過程,就像一個種子漸漸生長,發枝長葉結果子的過程

對此,耶穌曾這樣講過:

(路 8:11-15,和合)...種子就是神的道 (神的道是必然有「神蹟奇事」與「人受聖靈」的現象為作為見證人相隨)。那些在路旁的,就是人聽了道,隨後魔鬼來,從他們心裡把道奪去,恐怕他們信了得救。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道,歡喜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 那落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走開以後,被今生的思慮、錢財、宴樂擠住了,便結不出成熟的子粒來。 那落在好土裡的,就是人聽了道,持守在誠實善良的心裡,並且忍耐著結實。 (路 8:8,和合)...耶穌說了這些話,就大聲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六,最終是否能得救進入永生,是看你是否有果子,而不是看你是有種子

所以,甚麼才是重要的?不要只停留在開始感覺美好的一切。不要一直耽溺信仰開始的感動而去逃避推託去改掉自己本有的罪性與舊習。哪一家的孩子出世的時候,不是滿載著所有人的祝福和期待呢?重要的是,這孩子最後是否能長成一個堂堂正正的義人,這並非一直陶醉在一開始嬰兒出生時令人喜悅的記憶就能做成的,而更是需要一個實實在在自潔成聖的努力過程啊。

七,「神蹟奇事」是真道(正確完整的福音)的證明與導引,就像開始時的種子。實質義與聖潔才是目的,才是最後能否進入永生的果子

(太 7:22-23,和合)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太 7:21,和合)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遵行真理,追求聖潔完全) 的人纔能進去。

(腓 2:12,新譯) 這樣看來,我所親愛的,你們素來是順服的(順服真理),(不但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是這樣,現今我不在,你們更要順服),就應當恐懼戰兢的作成(關身語態-人自己意志對真理的抉擇與堅持而使自己的救贖被做成)自己的救恩。

(腓 3:13-15,呂振中) 弟兄們,我不以自己為已經抓得著了。只有一件;我就是忘了背後的,盡全身之力去追求前面的事,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呼召我向上去得的獎賞。所以我們凡是長大成人的、總要存著這個意念。

(傳 7:8,和合)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存心忍耐的(堅持追求成義成聖的),勝過居心驕傲的(荒廢懶惰原地踏步的)。

(來 6:1,和合修訂)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基礎,竭力進到成熟的地步;

2019/08/09

導讀-04民數記

出埃及記,記載以色民離開埃及的過程。以及出埃及二個月後,到達了亞拉伯曠野的西乃山下,在此紮營。神在此降臨,與民立約,頒布十誡,又透過摩西傳達典章、律例。開始教導訓練以色列人過聖潔的生活。在此停留了快一年,這一年中,神告訴摩西如何建造會幕(硬體)及敬拜親近神的規矩(軟體)。摩西在此一年內完成了會幕的硬體建設,並在最後啟用,開始軟體祭儀的實施。之後,就大營開拔,要離開西乃山這待了快一年的營地,向應許地邁進了。

民數記,是針對離開西乃山營地之後,到進入應許地之前,在曠野約39年裡,所發生重要「事件」的專文記載。也包含了一部分在此期間,神執行律法的判例與神對某些律法的補充規定,還有一些是關於人民入應許地之後才開始要執行的律法細項的說明。西乃山所頒布的律法,經過這40年的實施,到了申命記對第二代重申立約時,就將這40年間陸陸續續發生的判例及神補充說明的細節,彙整到原本的西乃山律法之中,而成為了完備清楚的「摩西律法」了。

所以,民數記並不是曠野39年間按時間的歷史記載,它更像是公文後面許多「附件」式的記錄裝訂,它只挑選記載了曠野39年間的重要事件,和在此期間神對律法的補充說明和判例。

如果,稍微整理出埃及記大要是:

1.神選召摩西。
2.摩西帶領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管轄。
3.停駐西乃山下約一年,立約,並教導子民神國律法。
4.建造會幕,執行祭儀,神與百姓同行。
5.開拔大營,離開西乃,朝應許地邁進。

那麼,民數記的內容則是:

1.啟用會幕,祭儀開始,神與之同在。
2.開拔大營,離開西乃山,向應許地邁進。
3.曠野39年間重大事件的專案記錄。
4.記錄下39年間,神多次補充說明某些律法的細節與判例。

民數記中每一則「事件」的記錄,以「耶和華對摩西說」做分段。每一段都就像公文後面「附件」中的一則。然而,當這些「附件」全部裝訂在一起,就容易被人誤會是同一篇文章了,其實不是。就像是公文後面全部附帶彙整夾在一起的一則則獨立的「附件」,它們雖然都是曠野39年間的某些事件的說明,但彼此之間不一定有直接關係,發生的時間並不是連續的。

以(民15)為例,在這章中,獨立的「事件」記錄就有4則。其中,前兩則是關於進入應許地之後的獻祭補充說明(1-16)(17-30);第三則是神判犯安息日的人死刑的判例(32-36);最後一則是神特別叮嚀以色列人要遵守律法,追求聖潔的再叮嚀-以衣襬做穗子來提醒的方法。這四則「事件」是分別在39年中的某一個時間點發生。當其中一個事件發生,摩西便做成記錄存放。又過了若干時日,當另一個事件發生,摩西又做成記錄存放,...依此類推,民數記就是這樣,是許多片段記錄的「裝訂」。有的記錄很短,如(民15)中就有四則獨立的記錄;有的事件記錄很長,如(民22-25)4章,其實就是「巴蘭事件」一個事件。只是資料傳抄多年,最後自然而然地將許多如單一附件的記錄一氣抄錄下來,就成了一完整書卷的形式,但其實單一事件與另單一事件之間不一定有邏輯關係,這是在讀(民數記)時要去注意的一點。不要被現有的「章」硬生生地分段,要從文意與內容重新去找出一個事件的頭與尾,並且根據聖經中其他地方的線索,去定位它發生的時間點。


*(民11)民因貪慾發怨言而遭瘟疫刑罰;

*(民12)米利暗事件

應是發生在出埃及的第二年,也就是在摩西81歲的時候。這年的摩西是81歲,亞倫是84歲,米利暗大約87歲。

米利暗毀謗神的忠僕摩西,神刑罰她,就長了大麻瘋。這是一種皮膚病,皮肉腐爛,經文形容這位女性的皮肉潰爛,就像從孕婦肚子中拉出來的死胎兒,因死在腹内,循環已斷,故胎兒的肉早已開始腐敗,拉出的已死胎兒,有嬰的形,卻又汚血爛肉混雜,不像人形,發出惡臭。這就是德高望眾的女先知,摩西親姊米利暗當時的情況。然而,80年前,她就是機伶地將嬰兒摩西拯救出來的那位好女孩,也正是經歷過紅海大神蹟後,帶領著以色列婦女擊鼓跳舞讚美耶和華的以色列女先知。

註:米利暗是亞倫和摩西的大姊。依(出2:7)所記載,米利暗會觀察出法老女兒有憐憫心,進而主動前去建議-替嬰孩找奶媽,故推測米利暗那時至少6歲,那時,摩西是三個月大的嬰孩,亞倫3歲。

信(faith),有開始,也要能成終。耶穌說過,需要好好想想是否有決心堅持到底,再決定是否要跟從他。否則,將會像一個人蓋房子,開工打了基礎卻無法完工;又將會像一個君王和仇敵開了戰卻又無法戰勝。信,得救的福音,耶穌是根基,每個人在上面建造,最後有火的試驗來驗收,大審判時見真章。

大審判的原則,(以西結書 33:12-17 和合本) 人子啊,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

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小結 -(以西結書 33:18-19 和合本)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


*(民13-14)十二探子事件,

*(民21),記載了4個「事件」。

1.(民21:1-3) 何珥瑪戰役
2.(民21:4-9) 銅蛇事件
3.(民21:21-32) 希實本王西宏戰役
4.(民21:33-35) 巴珊王噩戰役

接下來,是一個重要的大事件,跨越4章,(民22-25)這4章整體就是一個「附件」,說明一個重要事件的來龍去脈。所以,在讀這個事件的時候,最好要忘記「章」的分割,一口氣讀完(民22-25)4章來了解裡面的情節,才不會切頭去尾地誤解故事後面的屬靈教訓。

*(民22-25) 巴蘭事件

前面提過,(民數記)是曠野39年間許多重要「事件」專案式的記錄。就好像公文後面許多的「附件」疊加裝訂在一起,他們就像公文後面所附的各種輔助性說明。雖然許多附件疊加在一起,但附件和附件之間不一定有邏輯關係,這是在讀(民數記)時要去注意的一點。不要被現有的「章」硬生生地分段,要從文意與內容重新去找出一個事件的頭與尾。

(民22-25)4章所記錄的整個事件,我們暫且給它一個名稱,叫做「巴蘭事件」。這個事件在新約書信中常被引用,啟示錄中神也一再引用,所以這個事件其實很重要。前大段22-24三章就只是在描述,一個真先知如何變成假先知,而變成假先知後的結果就在25章 - 神的子民被假先知引誘去犯罪,然後死了很多人。這個事件之所以重要,正是因為它必然還要發生在真教會中。魔鬼引誘信徒還只是殺單兵,魔鬼若能迷惑先知被牠所用,那殺傷力就很大。這次事件一殺就是24000神的子民,這些都是迷迷糊糊,心不純正的子民。怎麼殺?借刀殺人。魔鬼利用受迷惑的神的先知,藉神的刀,殺神的兒女,夠陰狠吧。主耶穌也說過,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錯誤教導引誘子民犯罪死亡的事是一定會有的),耶穌說這話,就是要我們在真教會中的聖徒,要警醒!怎麼警醒?恆常不斷的日日禱告,心要純正,這樣才有屬靈的眼光能看清真假。

「巴蘭事件」的特色是,子民得到「模糊而錯誤的道理」因而放膽去犯罪。假先知傳達出來的是一種放鬆律法標準,似是而非的訊息。這次子民犯的是拜偶像與偶像崇拜儀式之後,慶典中被准許的姦淫交合。這其實是明顯的大罪,但做了快40年神的子民為什麼還是會去犯呢?原因就是先知傳達了迷惑人的假道理,讓子民以為「這樣的拜偶像和行姦淫」是不算犯罪的,或者是不至於死的罪的。這次死的24000人,都是新的一代,是第二代的年輕子民了。39年前在十探子事件中不信的第一代壯丁皆已死於曠野,現在走到摩押平原的,都是沒有受到咒詛,充滿希望的新的一代啊,正確地說,是假道理害死了他們。但營中還是有腦筋清楚的子民,非尼哈就是一個代表。至於巴蘭到底用了什麼樣的「話術」來引誘子民,聖經沒有交代,聖經只記載是用「引誘」的方式。

這個事件,用了3/4的篇幅描述先知巴蘭一直忸怩作態地說了很多尊崇耶和華的話,而且最後在24章結尾似乎不敢得罪耶和華,也並沒有咒詛選民而離開重金禮聘他的摩押王巴勒了。然而,之後急轉直下的就是25章-子民大肆犯罪的情節。執行這引誘任務的並不只是摩押本族,而竟然是米甸族族長的女兒所帶領的米甸女子群。這中間,巴蘭和子民應該沒有直接接觸,他似乎只是在離開摩押地時,以他對神的了解,傳授了巴勒「借刀殺人」的錦囊妙計。這樣的記載方式使我們無法確知巴蘭到底傳授了巴勒怎樣的詭計,只是立刻看到了結果是,大批子民放膽參加偶像敬拜,吃祭物,歡樂戲耍,大行淫亂。這中間巴蘭到底怎麼教巴勒去「引誘」選民則像謎團的無法捉摸,然而,這段記載中隱晦留白的寧靜,緊接著子民大行貪欲淫亂,著實有種令人震驚的對比效果。巴蘭行禮如儀地離開摩押回本地去了,這件事好像應該沒事了,結果經文急轉直下,子民爆發大規模的嚴重罪行。因而,巴蘭中規中矩,行禮如儀的離去身影,就顯得詭異而陰冷。這種違和感正可透漏出假先知的道貌岸然,話中有話,是而又非,遮掩模糊的詭詐特性,令人寒顫。淡化罪的嚴重性,從寬解釋律法,是而又非,不一定死的調調,從伊甸園開始就一直是假先知的特色。

事件發生後,神先命令以色列人自己去逮捕並處決帶頭犯這罪的以色列領袖與長官,然後神用瘟疫殺了參與這罪的子民,都是新的一代,24000名壯丁。神對此事嫉惡如仇,後來還命令摩西,要各支派要各派出1000精兵,組成特種部隊1萬2千人,由非尼哈帶領,前往米甸地報仇,必須滅絕盡淨。這是靈意,在此,米甸族代表信徒心中殘留的貪欲與罪惡。這件復仇事件記載在(民31)。這個事件中,受迷惑的子民都得瘟疫死了,復仇之戰得勝的子民,則擄掠了大量的戰利品,這也是靈意。屬靈戰爭,詭譎多變,並不像教會表面上看到的那樣平靜啊。

*(民26) 人口普查

巴蘭事件之後,因為死了很多人,神要摩西和以利亞撒重新人口普查,主要目的是看看還有多少人將來要分配神賜給他們的應許之地。和39年前從西乃山出發前的人口普查相比,西緬支派從59300人減少到只剩22200人。又非尼哈刺死的那個民間首領正是西緬支派的,所以,巴蘭事件中起鬨犯罪的極有可能是西緬支派占最大宗。

*(民27) 記載二個事件。

1.女兒繼承產業-神確立以色列中,父親無子嗣可繼承產業的情況下,女兒可以繼承父親產業的判例。神命令摩西將這判例納入正式的律法。

2.神要摩西設立接班人-約書亞。


*(民28-29) 神的節期

內容是神要摩西傳達給以色列人「當遵守的特定日子」以及這些特定日子「必需要獻的祭」。也就是「節期」的律例。節期從出埃及的「逾越節」開始,到摩西時代賜下十誡與耶穌時代降下聖靈的「五旬節」,到召聚全地子民的「吹角節」,「贖罪日」,一直到收成時期的「住棚節」,全部節期預示著神救贖計畫的經綸。

*(民30),許願可廢之規定

神重視「許願」所定的律例-這事不可隨便和冒失。聖徒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實實在在,不可輕諾。尤其在神面前,冒失許願而不還願,是有罪的。在此章,神特別但書一些情況,對於當時較無知識見識的女兒或妻子冒失許願的情況,神給父親,丈夫權柄,判斷審量女兒和妻子的許願,父親和丈夫有權柄使它無效,但有「教導」的責任,免得當時較無知識的女性因無知而搆罪。


分段中黑色「丈夫&父親」那段,是針對想鑽此條法律漏洞的人而訂定的。

*(民31) 神向米甸報大仇

這個仇,就是(民22-25)巴蘭事件,死了24000子民的仇。這件事,是神交代摩西死前一定要做的,最後一件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