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為何禁食禱告沒有功效?
為何禁食禱告沒有功效?為何福音一直傳不出去?為何不斷推動聖工計畫教會還是軟弱?為何不斷聚會還是困頓?為何...
A:
歷史上,這樣的事很多。殷鑑歷歷,回歸神的聖言吧!以下是子民的禱告與神的回答。
一,
(賽 58:2-7,新譯)他們天天尋求我,樂意明白我的道路,好象行義的國民,不離棄他們 神的公理;他們向我求問公義的判語,又喜歡親近 神。 他們說∶「為什麼我們禁食,你不看呢?為什麼我們刻苦己身,你不理會呢?」
看哪!你們在禁食的日子,仍然追求自己喜歡作的事,欺壓為你們作工的人。 看哪!你們禁食,結果是吵鬧和打架,用凶惡的拳頭打人;你們不要象今天這樣的禁食,使你們的聲音可以聽聞於天上。 使人刻苦自己的日子,這樣的禁食是我揀選的嗎?難道只是叫人垂頭象一根葦子,用麻布和爐灰鋪在下面嗎?你可以稱這是禁食,為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嗎?
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這樣嗎?不是要鬆開凶惡的鎖鍊,解開軛上的繩索,使被壓迫的獲得自由,折斷所有的軛嗎? 不是要把你的食物分給飢餓的人,把流浪的窮困人接到你的家裡,見到赤身露體的,給他衣服蔽體,不可逃避自己的骨肉而不顧恤嗎?
二,
(亞 7:1-13,新譯)大利烏王第四年九月,就是基斯流月初四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撒迦利亞。 那時,伯特利人差派了沙利色、利堅米勒和他的隨從,去懇求耶和華施恩。 他們詢問萬軍之耶和華殿裡的眾祭司,以及眾先知說∶「我們還要在五月哭泣和禁食,象我們這許多年來所行的嗎?」
萬軍之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你要告訴這地的人民和祭司說∶『這七十年來,你們在五月和七月禁食哀哭,豈是真的為我禁食呢? 你們吃,你們喝,豈不是為你們自己吃,為你們自己喝嗎? 這些話耶和華不是曾借著從前的先知宣告了嗎?那時,耶路撒冷和四圍的城鎮都有人居住,很是興旺,南地和高地都有人居住。』」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撒迦利亞說∶ 「萬軍之耶和華曾這樣告訴你們的列祖說∶『你們要執法公正,各人要以慈愛和憐憫待自己的兄弟。 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你們都不可欺壓,也不可各自心裡圖謀惡事,陷害自己的兄弟。』 但他們不肯聽從,反而硬著頸項,充耳不聞。 他們使自己的心(H3820,heart) 剛硬如金鋼石,不肯聽從律法和萬軍之耶和華借著他的靈、透過從前的先知所說的話。因此,萬軍之耶和華非常忿怒。 我曾呼喚他們,他們不聽;照樣,將來他們呼求我,我也不聽。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撒迦利亞先知,是回歸後重建聖殿時期的先知。不也正是真教會要重建使徒時代教會的再應驗嗎?當時的子民哪裡沒有聽從律法和先知的話呢?聖殿根基立了,這些願意回來重建聖殿的子民已經算很不錯了。但耶和華卻不這麼認為,神認為他們不肯順服律法和先知的責備。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心」,剛硬的心,不是外面看得的見的。
三,
(耶 14:7-9,新譯)「耶和華啊!即使我們的罪孽指證我們,還求你因你名的緣故施行拯救。我們實在多次背道,得罪了你。 以色列的盼望啊!以色列遭難時的拯救者啊!你為什麼在本地象一個寄居的人,又象個只住宿一夜的旅客呢? 你為什麼象個受驚的人,又象個不能拯救人的勇士呢?耶和華啊!你是在我們中間,我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求你不要離棄我們。」
(耶 14:10-12,新譯)耶和華論到這人民這樣說∶「他們喜愛這樣流蕩,不約束自己的腳;因此耶和華不悅納他們,現在就要記念他們的罪孽,並要懲罰他們的罪惡。」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為這人民祈求好處; 即使他們禁食,我也不會聽他們的呼求;即使他們獻上燔祭和素祭,我也不會悅納;我卻要用刀劍、飢荒和瘟疫去滅盡他們。」
(耶 14:15-16,新譯)因此,耶和華這樣說∶「關於那些借我名說預言的先知,我並沒有差遣他們,他們竟說∶『這地必不會有刀劍和飢荒。』那些先知必被刀劍和飢荒滅絕。 至於那些聽他們說預言的人民,必因刀劍和飢荒被拋棄在耶路撒冷的街上,沒有人埋葬他們,也沒有人埋葬他們的妻子和兒女。我必要把他們作惡應得的報應倒在他們身上。
四,
(耶 14:19-22,新譯) (耶利米的代求) 你真的棄絕猶大嗎?你真的討厭錫安嗎?你為什麼擊打我們,使我們無法醫治呢?我們期待平安,卻得不到好處;期待得醫治的時候,不料,只有驚慌。 耶和華啊!我們承認我們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我們實在得罪了你。 求你為你名的緣故,不要厭棄我們!不要叫你榮耀的寶座蒙羞!求你記念你和我們所立的約,不要廢除! 列國虛無的偶象中,有可以降雨的嗎?天能自降甘霖嗎?耶和華我們的 神啊!能夠這樣作的,不是只有你嗎?所以我們仰望你,因為這一切都是你所作的。
(耶 15:1-9,新譯)(神對耶利米的回答) 耶和華對我說∶「即使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會轉向這人民。你把他們從我面前趕走,叫他們出去! 如果他們問你∶『我們要去哪裡?』你就告訴他們∶『耶和華這樣說∶該死亡的,就死亡;該被刀劍所殺的,就被刀劍所殺;該遭遇飢荒的,就遭遇飢荒;該被擄的,就被擄去!』 我要命定四種刑罰對付他們,就是刀劍殺戮,屍體被野狗拖走,被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吞吃與毀滅。」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因猶大王希西家的兒子瑪拿西在耶路撒冷的所作所為,我必使地上萬國看見他們的遭遇就驚恐。」 「耶路撒冷啊!誰會可憐你呢?誰會為你悲傷呢?誰會轉身向你問安呢? 你離棄了我,你轉身背著我;因此我要伸手攻擊你,毀滅你,我不會再回心轉意。」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我在這地的城門口,用簸箕簸了我的子民,使他們喪掉兒女,使他們滅亡;他們仍不轉離自己所行的路。 我使他們寡婦的數目比海沙還多;我使行毀滅的在午間臨到我的子民,打擊年輕人的母親,使痛苦的驚恐忽然臨到她們身上。 那生過七個子女的母親衰竭疲弱,幾乎氣絕;還在白晝,她的太陽已經西落,她必慚愧蒙羞。我必使他們餘剩的人在敵人面前死於刀下。」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瑪拿西做了什麼?在神聖殿,拜偶像。今天,神的國,是眼睛看不見的,屬靈的。偶像也是!
-神回答耶利米的話,在啟示錄竟然又講了。(啟 13:9-10,和合) 凡有耳的,就應當聽!擄掠人的,必被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巴比倫是神的刀,魔鬼也是神的刀。神用仇敵的邪惡來滅盡耶路撒冷的邪惡,但最後神也要毀滅那作為神的刀的邪惡。一句話,只要是邪惡,不論是誰,都將一無存留。
五,
(耶 16:10-13,新譯) 你向這人民傳講這一切時,如果他們問你∶『耶和華為什麼宣告這一切嚴重的災禍對付我們呢?我們有什麼罪孽?我們犯了什麼罪,得罪了耶和華我們的 神呢?』 你就要回答他們∶『因為你們的列祖離棄了我,他們隨從別的神,事奉敬拜他們;他們離棄了我,不遵守我的律法。
至於你們,你們作壞事比你們的列祖更厲害;看哪!你們各人都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不聽從我。 因此,我要把你們從這地趕出去,去到你們和你們列祖所不認識的地;你們在那裡必晝夜事奉別的神,因為我不再向你們施恩。』
-列祖做了什麼?在神的聖地,拜偶像。今天,神的國,是眼睛看不見的,屬靈的。偶像也是!神明講了後來的子民更加邪惡,為什麼?「心」的邪惡,列祖的偶像,不過是個預表。
六,
(耶 17:1-4,新譯)「猶大的罪是用鐵筆銘記的,是用金鋼鑽刻在他們的心版上(H3820,heart,心,內在的),和他們祭壇的角上(這是指猶大在聖殿的敬拜)。 他們的兒女(猶大的後裔)也懷念著那些在各高岡上、在繁茂樹旁的祭壇和亞捨拉。 我在田野的山哪!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罪,我必把你的財產、一切寶物和你的邱壇,給敵人作掠物。因你自己的緣故,我賜給你的產業,你必失掉;我必使你在你不認識的地方,服事你的仇敵;因為你們惹起我的怒火,我的怒火必燃燒到永遠。」
-唉,怎麼辦?誰能接受這個道理!又是...「心」的偶像。
七,
(結 14:1-8,新譯) 有幾個以色列的長老來見我,在我面前坐下。 耶和華的話就臨到我說∶ 「人子啊!這些人已經把他們的偶象接到心裡去(H3820,heart),把那陷他們在罪孽中的絆腳石放在自己面前,我怎能讓他們向我求問呢? 因此,你要告訴他們,對他們說∶『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家的人中,凡把他的偶象接到心裡去(H3820,heart),把那陷自己在罪孽中的絆腳石放在自己面前,卻又來見先知的,我耶和華必按他拜眾多偶象的罪報應他, 好奪回以色列家的心(H3820,heart)。他們眾人因自己的偶象,與我疏遠。』 「因此,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這樣說∶回轉吧!轉離你們的偶象!轉臉離棄你們一切可憎之物吧! 因為以色列家的人中,或是在以色列寄居的外族人中,凡與我疏遠,把他們的偶象接到心裡去(H3820,heart),把那陷自己在罪孽中的絆腳石放在自己面前,卻又來見先知,要為自己求問我的,我耶和華必親自報應他; 我必向那人變臉,使他成為別人的鑒戒和譏笑的對象;我要把他從我子民中剪除;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不是不犯大罪就好,不是聚會就好,不是做聖工就好,不是蓋大樓就好,不是號召宣道大計就好。「心」中的頑梗不願卑微軟化,「心」中的偶像假耶和華之名在聖殿裡豎立,到底在幹嘛?神不缺這些,神向人要的到底是什麼?
八,
(結 14:12-23,新譯)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人子啊!如果一國行了不忠的事得罪我,我就必伸手攻擊那國,斷絕那地的糧食,使飢荒臨到那地,使人和牲畜都從那地剪除, 即使有挪亞、但以理和約伯這三個人,他們也只能因自己的義救自己的性命。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如果我使猛獸經過那地,蹂躪那地,使它荒涼,以致因為這些獸的緣故,沒有人敢經過; 即使有這三個人在其中,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只能救自己,連兒女也不能救,那地卻仍然荒涼。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如果我使刀劍臨到那地,說∶『願刀劍經過那地,好讓我把人和牲畜從那地剪除。』 即使有這三個人在其中,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只能救自己,連兒女也不能救。
如果我使瘟疫流行那地,借著流血的事把我的烈怒傾倒在那地上,使人和牲畜都從那地剪除; 即使當中有挪亞、但以理和約伯,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只能因自己的義救自己的性命,連兒女也不能救。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主耶和華這樣說∶「我打發刀劍、飢荒、猛獸和瘟疫這四樣可怕的刑罰臨到耶路撒冷,要把人和牲畜從那裡剪除的時候,那情況豈不更嚴重嗎? 其中將有剩下逃脫的人,連同兒女被帶出來,他們來到你們那裡,你們看見他們的所行所為,就會因我降給耶路撒冷的一切災禍,得了安慰。 你們看見了他們的所行所為,就必得安慰,因為你們知道我在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並不是無緣無故的。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什麼是不忠?妻子天天陪伴著丈夫,噓寒問暖,奉茶伺候,進退恭敬。然而,心裡卻一直想著別的男人。神,在這種處境中的丈夫,是什麼感受?是受到尊敬的感受,還是極大的侮辱?神要的,是耶路撒冷女子的心,是誠實,是忠誠,乾淨的裡面。
九,
(何 5:1-7,新譯) 祭司啊,你們要聽這話!以色列家啊,你們要留心聽!王的家啊,你們要側耳而聽!因為審判必臨到你們,因你們曾是米斯巴地的捕鳥機,是他泊山上張開的網羅。 他們在什亭掘深了陷阱,但我要懲治他們所有的人。 我認識以法蓮,以色列也瞞不住我;以法蓮啊!現在你竟行淫,以色列竟玷污了自己。 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回轉,歸回自己的 神;因為在他們當中有淫亂的心 (spirit,靈裡的淫亂);他們也不認識耶和華。 以色列的驕傲當面指證自己,以色列和以法蓮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猶大也與他們一同跌倒。 雖然他們帶著牛群羊群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他已經離開他們遠去了。 他們以詭詐(暗地裡的,心裡的) 待耶和華,因為他們生了私生子。
-北國並非不侍奉耶和華,有聖殿,有祭司,有節期,何西阿時代還很富裕呢。敬拜結束,穿著聖潔的衣服下來,開始掠奪,侵吞,強佔,然後把這些骯髒錢拿進聖殿奉獻。神向人要的到底是什麼?
十,
(何 6:1-10,新譯)「來吧!讓我們回轉歸向耶和華;因為,他雖然撕裂了我們,但必定醫治我們;他雖然擊傷了我們,卻必替我們裹傷。 兩天以後,他要使我們復原;第三天,他使我們起來,我們就可以活在他的面前。 讓我們認識,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他必定出現,象晨光一樣,他必臨到我們,如雨水一般,又象滋潤大地的春雨。」
-這是子民悔改的禱告詞,多美好的悔改啊,多虔誠的敬拜啊。但是耶和華看透了他們的心,更知道他們實際的作為。以下是神的回應。
「以法蓮啊!我要怎樣待你呢?猶大啊,我要怎樣待你呢?你們的愛心象早晨的雲霧;又象瞬即消逝的朝露。 因此,我借眾先知砍碎他們,用我口中的話殺戮他們;我的審判必如光一般發出。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我喜愛人認識 神的知識,勝過人獻的燔祭。 可是他們卻在亞當城背約,在那裡向我行詭詐。 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他們的腳蹤染滿了血漬。 在往示劍的路上,祭司結黨殺害人,就象埋伏路旁的強盜;他們行了邪惡的事。 在以色列家!我看見了可怕的事;那裡有以法蓮的淫行,以色列被玷污了。」
十一,
(結 20:1-3,新譯)第七年五月十日,有幾個以色列的長老來求問耶和華,他們坐在我的面前。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這樣說∶你們來求問我嗎?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讓你們求問我。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為什麼呢?神說,
(結 20:4-8,新譯)人子啊,你要審問他們嗎?要審問他們嗎?你要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那些可憎的事, 對他們說∶『主耶和華這樣說∶在我揀選以色列的日子,我向雅各家的後裔舉手起誓,又在埃及地向他們顯現。我向他們舉手起誓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那日,我向他們舉手起誓,要把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到我為他們所選定的流奶與蜜之地,就是萬邦中最榮美的地。 我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拋棄你們眼中那些可憎的象,不可因埃及的偶象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但是他們背叛了我,不肯聽從我;他們各人沒有拋棄他們眼中那些可憎的象,沒有離棄埃及的偶象。』
(結 20:30-32,新譯)因此,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這樣說∶你們還照著你們祖先所行的玷污自己嗎?仍隨著他們可憎的偶象行邪淫嗎? 你們奉上供物,使你們的兒子經火,用你們的一切偶象玷污自己,直到今日。以色列家啊,我怎能讓你們向我求問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決不讓你們向我求問。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你們說∶我們要象列國的人,象列邦的各族一樣去事奉木頭和石頭。你們心裡所起的這意念 (指求問耶和華),必不能成就。
十二,大衛犯了殺人與姦淫死罪,他怎麼求赦免-心與靈的潔淨與正直
(大衛與拔示巴同房以後,拿單先知來見他;他作這詩,交給聖詠團長。)
(詩 51:1-17,和合)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 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 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神啊,你是拯救我的 神;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 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
你本不喜愛祭物,若喜愛,我就獻上;燔祭,你也不喜悅。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 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大衛犯的罪比掃羅還大,但神赦免了大衛,卻厭棄了掃羅,為什麼?掃羅的悔改是虛假的,大衛的悔改是誠實的。怎麼說呢?仔細看大衛內心發出的禱告詞,「內裡誠實」,「清潔的心」,「正直的靈」,這正是大衛蒙神赦免的關鍵。掃羅豈沒有獻上祭物嗎?豈沒有獻燔祭嗎?神不接納。沒有心,沒有誠實,沒有自剖,沒有改變,該有的宗教敬拜一樣不缺。神所責備所有歷史上的實例,不正是一樣的原因嗎?「裡面」的問題,「心」的問題!
十三,真相-心(heart),裡面(inner)
(耶 17:5-8,新譯) 耶和華這樣說∶「倚靠世人,恃憑肉體為自己的力量,心裡 (H3820) 偏離耶和華的,這人該受咒詛。 他必象沙漠中的灌木,福樂來到,他也必看不見,卻要住在曠野乾旱之地、無人居住的咸地。 但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他所信賴的,這人是有福的。 他必象一棵樹,栽種在水邊,樹根伸進河裡;炎熱來到,並不害怕,樹葉仍然繁茂;在荒旱之年,它不掛慮,並且不斷結果子。」
-以下,神做了最後的結論,就是問題的答案,事情的真相。
(耶 17:9-10,新譯)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無法醫治;誰能識透呢? 「我耶和華是察透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著各人的行為,和各人所作的事應得的結果報應各人。」
-無法醫治,並非神沒有能力,而是人不願意誠實配合。神嘆,人的心難以醫治。他們來聽,他們求問,他們獻祭,他們禱告,他們事奉。卻不願謙卑誠實地承認心裡的污穢與罪惡,以致他們的心無法被潔淨,仍是污穢的。他們把神當成了木頭石頭的偶像嗎?是無法知道人內心深處的神嗎?耶和華覺得被藐視,所以說了後面這句話。「我耶和華是察透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著各人的行為,和各人所作的事應得的結果報應各人。」
(啟 22:10-12,新譯)他又對我說∶「不要封住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時候近了。 不義的,要他仍舊不義;污穢的,要他仍舊污穢;行義的,要他仍舊行義;聖潔的,要他仍舊聖潔。」 「看哪,我必快來!賞賜在我,我要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義與不義,是具體的行為。但是,污穢與聖潔,就真是「心」的問題了。人心啊,神說你...,唉!比萬物都詭詐...
十四,結論
(箴 14:12,和合)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什麼意思?看它的下文,
(箴 14:13,和合) 人在喜笑中,心也憂愁;快樂至極就生愁苦。
-(重譯) 心中戲笑的,必致痛苦;歡樂的盡頭,終是悲哀。
-心中戲笑的,歡樂的,都是指「自恃內心污穢而人難以察覺之意」,也就是「心」 (heart) 不願誠實面對自己的隱惡,而不斷地自欺與遮掩。這就是上文,那一條人以為正(可以得救了),但最終卻是死亡之路。
2019/03/31
什麼是 記念主的死?
Q:什麼是 記念主的死?
A:
領聖餐,是要記念「主的死」。
(林前 11:26,和合)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林前 11:26,和合修訂)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宣告主的死,直到他來。
(林前 11:26,新譯)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宣揚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林前 11:26,呂振中)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總是傳揚主的死,直到他來。
(林前 11:26,新漢語)因此,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傳講主的死,直到他來。
「表明」、「宣告」、「宣揚」、「傳揚」,在現代中文中的詞意中的對象是「外面」,「世人」的語意。只有新漢語譯本的「傳講」比較接近正確的意思,因為從前後文看,這個「傳講」是指教會內的傳講,也就是要信徒知道,領聖餐要「明白」甚麼?要「記念」甚麼?
*
什麼是 記念主的死?
再一次記住,曾有人為我死了,而且是慘死。是因為我的罪和污穢,把我纏住了,永不超生。神憐憫我,脫去榮耀和尊貴,從天上下來,成了有血有肉有恐懼有疼痛的人,來替我死。
為什麼?衪期待你健健康康,全身乾淨,堂堂正正,好好活著,榮光煥發。
衪一想到,你被罪纏住而全身污穢無法自拔,且將在污泥中成為一攤死屍,衪就無法承受。
所以,衪願意親自來成為那攤屍體,代替你。
只期待你,受洗醒過來之後,能「健健康康,全身乾淨,堂堂正正,好好活著,榮光煥發」,有符合真理的仁義與聖潔,堅持這樣努力,直到他來。
所以,我不要再犯罪了,我不要再污穢了,我要追求完全,聖潔無瑕,內外都光明,好好活著。像為我慘死,而他原本是在天上榮耀尊貴的那位-神自己,我們的父,我們的主。
這就是-記念主的死。
*
(賽 53:11,新譯) 他受了生命之苦以後,必看見光明,並且心滿意足;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而得稱為義,他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
(路 14:25-27,和合)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人到我這裡來,...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太 10:34-39,和合)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得著生命的(尋求自己的魂的),將要失喪生命(魂);為我失喪生命的(為愛真理連自己的魂也願捨了的),將要得著生命(他自己的魂)。
-為什麼耶穌說,仇敵正是自己家裡的人?正是弟兄姊妹啊!答案就在下句啊。因為有人背起了自己的十字架,而有人卻不願意。光明與黑暗怎麼相交呢?(約 3:19-21,和合)光來到世間,世人 (原文是人) 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他的事)受責備。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來 13:10-13,新譯) 我們有一座祭壇,壇上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沒有權利吃的。 那些祭牲的血,由大祭司帶進聖所作贖罪祭,祭牲的身體卻要在營外焚燒。 所以耶穌也是這樣在城門外受苦,為的是要借著自己的血使人民成聖。 那麼,讓我們也出到營外到他那裡去,擔當他的凌辱。
(歌 8:4,和合)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不要激動愛情,等他自發)。
(歌 8:6-7,新譯) 求你把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把我帶在你臂上如戳印;因為愛情象死亡一般的堅強;嫉妒如陰間一般的堅穩;它的烈燄是火的烈燄,是非常猛烈的火燄。 愛情,眾水不能熄滅,洪流不能淹沒。
(羅 14:7-9,和合)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林後 5:14-16,新漢語) 事實上,基督的愛催逼着我們,因為我們認定,一人既替眾人死了,眾人就都死了; 他替眾人死了,是要使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替他們死了又復活了的主而活。 因此,從今以後,我們不再按着肉體的觀點來認識人;雖然我們也曾按着肉體的觀點認識基督,但如今我們不再這樣認識他了。
(詩 17:15,和合) 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
A:
領聖餐,是要記念「主的死」。
(林前 11:26,和合)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林前 11:26,和合修訂)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宣告主的死,直到他來。
(林前 11:26,新譯)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宣揚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林前 11:26,呂振中)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總是傳揚主的死,直到他來。
(林前 11:26,新漢語)因此,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傳講主的死,直到他來。
「表明」、「宣告」、「宣揚」、「傳揚」,在現代中文中的詞意中的對象是「外面」,「世人」的語意。只有新漢語譯本的「傳講」比較接近正確的意思,因為從前後文看,這個「傳講」是指教會內的傳講,也就是要信徒知道,領聖餐要「明白」甚麼?要「記念」甚麼?
*
什麼是 記念主的死?
再一次記住,曾有人為我死了,而且是慘死。是因為我的罪和污穢,把我纏住了,永不超生。神憐憫我,脫去榮耀和尊貴,從天上下來,成了有血有肉有恐懼有疼痛的人,來替我死。
為什麼?衪期待你健健康康,全身乾淨,堂堂正正,好好活著,榮光煥發。
衪一想到,你被罪纏住而全身污穢無法自拔,且將在污泥中成為一攤死屍,衪就無法承受。
所以,衪願意親自來成為那攤屍體,代替你。
只期待你,受洗醒過來之後,能「健健康康,全身乾淨,堂堂正正,好好活著,榮光煥發」,有符合真理的仁義與聖潔,堅持這樣努力,直到他來。
所以,我不要再犯罪了,我不要再污穢了,我要追求完全,聖潔無瑕,內外都光明,好好活著。像為我慘死,而他原本是在天上榮耀尊貴的那位-神自己,我們的父,我們的主。
這就是-記念主的死。
*
(賽 53:11,新譯) 他受了生命之苦以後,必看見光明,並且心滿意足;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而得稱為義,他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
(路 14:25-27,和合)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人到我這裡來,...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太 10:34-39,和合)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得著生命的(尋求自己的魂的),將要失喪生命(魂);為我失喪生命的(為愛真理連自己的魂也願捨了的),將要得著生命(他自己的魂)。
-為什麼耶穌說,仇敵正是自己家裡的人?正是弟兄姊妹啊!答案就在下句啊。因為有人背起了自己的十字架,而有人卻不願意。光明與黑暗怎麼相交呢?(約 3:19-21,和合)光來到世間,世人 (原文是人) 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他的事)受責備。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來 13:10-13,新譯) 我們有一座祭壇,壇上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沒有權利吃的。 那些祭牲的血,由大祭司帶進聖所作贖罪祭,祭牲的身體卻要在營外焚燒。 所以耶穌也是這樣在城門外受苦,為的是要借著自己的血使人民成聖。 那麼,讓我們也出到營外到他那裡去,擔當他的凌辱。
(歌 8:4,和合)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不要激動愛情,等他自發)。
(歌 8:6-7,新譯) 求你把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把我帶在你臂上如戳印;因為愛情象死亡一般的堅強;嫉妒如陰間一般的堅穩;它的烈燄是火的烈燄,是非常猛烈的火燄。 愛情,眾水不能熄滅,洪流不能淹沒。
(羅 14:7-9,和合)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林後 5:14-16,新漢語) 事實上,基督的愛催逼着我們,因為我們認定,一人既替眾人死了,眾人就都死了; 他替眾人死了,是要使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替他們死了又復活了的主而活。 因此,從今以後,我們不再按着肉體的觀點來認識人;雖然我們也曾按着肉體的觀點認識基督,但如今我們不再這樣認識他了。
(詩 17:15,和合) 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
2019/03/29
導讀-01創世記
挪亞之前的人類全部毀滅了。新一代的人類從挪亞一家的8口人重新開始。挪亞出方舟之前,鴿子曾叼著橄欖葉來宣告新的世代要來到了。
鴿子預表聖靈,橄欖葉就是全新的-神的國度的一個宣告。這樣看來,方舟(教會)所帶來的新的世代將是多麼充滿希望啊。
當你繼續往下看,挪亞的後代-從方舟(教會)生出來的,有鴿子(聖靈)做印證的,有橄欖葉(神的植栽) 做記號的,很快,就又敗壞了。這個敗壞,在巴別塔事件中達到了高潮,他們認為自己只要建造巴別,就能通天,與神同等了。像不像第一代人類的始祖,以為只要吃了分別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就能像神了。無論是伊甸的善惡知識樹的事件,還是巴別塔事件,共同點就是,他們都想「像神」,到達神那裏。也就是說,兩者都是知道神的人,相信神的人,只是用了自以為聰明的錯誤方法。不要忘記,建造巴別的這些人,全都是挪亞8人的後代,都知道方舟的事蹟,都是與神有約的後裔。
所以,能分別善惡的「知識」,能建造巴別的「能力」,都不足以是真正能到達神那裏的道路與方法。光靠這個能分辨善惡的知識,光靠建造通天巴別的能力,反而是「分散」的開始,即使「知識」和「能力」看起來很光明,很崇高,人要「像神」難道不崇高嗎?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裡?這就要仔細去看神所肯定的「亞伯拉罕」和神所懲罰的「以色列民族」的差別。
在敗壞的歷史記載中,神將要找出一個微小的支系,這個支系就是亞伯拉罕,神將從他的身上來說明,甚麼是通向神正確的道路與方法。有沒有善惡的知識?有!有沒有遵循的行為?有!但更關鍵的是-「心」的問題、「人的裡面」的問題。亞伯拉罕只要「相信」就蒙神的祝福嗎?不,神從吾珥選召他開始,就一直慢慢增加對他的命令與應許,也同時不斷地在觀察他。這點在神對他的兒子以撒回溯談到他的父親亞伯拉罕時,說出來了。
(創 26:2-5,和合)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經文顯示,神曾教導亞伯拉罕,賜給他神的指導,命令,和規矩。亞伯拉罕都敬畏地「遵守」了。這是神在聖經中親自替亞伯拉罕的「順從」做了見證,即使不見明確的經文記載神教導了亞伯拉罕什麼內容。但這個「順從神」的原則,從亞伯拉罕在許多事件中的表現可以間接看見,更在500年後,神頒布的摩西律法明確地被顯示出來。
那麼,亞伯拉罕的「遵守」和歷史上以色列民族的「遵守」有什麼不一樣呢?2000年後的人子耶穌,道出了真相。
(約 8:39-44,和合) 他們 (信了耶穌的猶太人) 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從心裡順從真理)。 我將在神那裡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 (表面信耶穌,心裡卻恨耶穌所講的「必須持續順從道理」的真理),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心裡卻是順從私慾,厭煩真理) ... 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 (無法從心裡接受並順服道理之意)?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這實在是人裡面那看不見的內心的問題)。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看不見的內心其實是喜愛魔鬼的),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私慾,是人裡面的問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 (關鍵答案出現:看不見的「裡面」、「內在」不接受真理,無視真理,不真心愛慕真理,只圖外面有個敬虔的樣貌)。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亞伯拉罕蒙神稱許他的「遵行」是內在的,內裡誠實的。以色列民族的「遵行」是表面的,法利賽式的,是被神所棄絕的。誠如耶穌所擔心並惇惇提醒的:(路 12:1-3,和合) 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心中的意念),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審判時要面對);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什麼是「遵守」?什麼是「亞伯拉罕的屬靈子孫」?什麼是「信」?舊、新約中關於亞伯拉罕的記載,奧妙又隱藏地埋藏了這「得救的智慧」。這正是出於方舟(真教會)的後裔,所需要真確明白的啊。
對於「亞伯拉罕」,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創12]
創1-10章,是一個大段落。
創1-7章把人類從開始到第一次毀滅做了一個簡述,交代完畢。並且在創8-10簡述了全新一代的開始,神祝福挪亞一家,並與他們立約,展開了一個全新而充滿希望的新局。
創11是轉折,創10的新局面在創11就敗壞了。神又在其中尋尋覓覓,帶出了「亞伯拉罕」這個微小支系。
創12以後到一直到創50,開始詳細記載亞伯拉罕這個蒙神悅納的屬靈始祖到底是怎麼蒙神的悅納的。以及,他的後裔中,能承接亞伯拉罕蒙神悅納的行事模式到底是如何?從撒拉生的以撒才是,從夏甲生的以實瑪利並不是。而2000年後的使徒保羅明說了,夏甲生的,是指物質層面的以色列,也就是他自己所屬的,以色列民族。
那麼,誰是從以撒生的呢?那個後裔(單數)啊!從基督耶穌而生的,才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啊!
那麼,同樣的模式要再跑一次,從耶穌基督水和靈生的,就是承受應許的了嗎?是,但「承受應許」的人,並不就等於「得到應許之實現」的人啊,就像得到了神的兒子的「名分」,並不等於最後實際成為產業的「繼承者」。亞伯拉罕成為萬人因「信」(faith)而蒙福的父,到底是怎樣算的呢?
亞伯拉罕的「信」(faith),從吾珥就開始接觸神,75歲順從神的聲音離開穩定富裕的哈蘭生活,99歲正式立約,130歲通過以撒事件的試驗才得完成。這就是真正能承受新天新地之人的「亞伯拉罕模式」。他75歲憑著對神的話的信賴離開舒適的哈蘭,99歲與神立約承受了「應許」,130歲才得到了神的「肯定確認」。那麼,75歲-130歲這段時間就是在培養「亞伯拉罕之信」的「過程」。這「信」是怎麼算的呢?從洗禮開始,靠聖靈更新,直到通過試驗,這才是「信」的正確意義。有創始,有過程,有成終。
(路 13:23-24,和合)有一個人問他說:主阿,得救的人少麼? 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
*
(創12-25)要熟讀,共14章而已。這14章表達出亞伯拉罕的「信」是一個「漸至完全」的過程。
在新約中,只要一看到引用亞伯拉罕的事蹟,立刻要去檢查所引用的,是在這14章中的哪個位置,並且去注意這個被引用的事件,之前和之後,發出了什麼事。
(創26)開始記信仰第二代以撒。信仰這前三代,是被神所肯定的,從他們的為人處事,可間接看出神的教導,神的性情。
*
[創13]
這章側寫一件事,在利益的衝突上,亞伯蘭不與人爭,寧可退讓。
神默默地在觀察他,評價他。他這時不到85歲,離開事業有成的哈蘭,還不到10年。
之前聽神的話,離開舒適安定的哈蘭,到了迦南地,反而遇到了飢荒。神在觀察他。
他的「信」還不夠完全,去了埃及,還撒了謊,但神容許他初信的不完全,還是保護他,賜福他。結果從埃及反而得到法老的「補償」,更加富裕地回到迦南地了。
亞伯拉罕這時還沒有被神認可,他還在被觀察,被教導,這時,他還叫亞伯蘭,還不是「多國的父」。
繼續往下看...中間有很多磨難及測試。
神真正肯定亞伯拉罕的「信」,一直要到他130歲的時候,最後的測試就是「獻以撒事件」,那時,他通過了。但若是85歲的現在,就不一定了。
亞伯拉罕的「信」,75歲開始,99歲明確立約,130歲才完成。
能救人的道,「信」的道理,是一個有開始,有磨練,有驗收的過程。
所以,是需要努力的。聖經對「信之父」亞伯拉罕過程的詳細記載,對神救人的「信」(faith)做了清楚好懂的故事性說明,並不是神學家咬文嚼字的高論-「唯獨信心」,這完全不是亞伯拉罕的型態。
[創14]
(創14)主要在描寫亞伯蘭這人對弟兄寬宏,不計前嫌。並且,公正不痾,不貪。
之前退讓羅得,自己吃虧。現在羅得有難,他照樣全力營救。這場營救的行動,亞伯蘭是極盡全力,除了家裡精壯全出,當時他寄居的縵利橡樹那裏的三兄弟家族,也願意參與這場危險的行動,足見亞伯蘭在當地的為人處事是受到人敬重的。
當時北方四王的聯盟勢力龐大,進入迦南地討伐南方五王聯盟,大勝而回,足見其兵強勢狀。羅得因住所多瑪遭池魚之殃,人財全被擄走,必是做奴隸的份了。亞伯蘭救姪心切,全力一搏,他知道自己的力量微小,所以他也邀請了他的鄰居家族協助,亞摩利人縵利的三兄弟願意接受亞伯蘭的請求,加入營救行動,從這點就可以從側面了解到,他的為人受人敬重。
之後營救行動成功,人財皆奪回。要知道當時的所多瑪城是極其富裕的,人口多不說,搶回來的財物是富甲一方啊。所多瑪王感激之餘,只求交還他的人口,裡面當然諸多是他的家族,而全城財富歸亞伯蘭。亞伯蘭一毛不取,原因很簡單,他的目的是營救弟兄,雖然多出了得大財富的機會,但這有可能會使得耶和華的名受到誤解,所以他目的清楚,並不心動。只要求奪回的財物中應該有部分歸給縵利三兄弟,作為他們的酬謝。至於他自己則是一毛不取。做人做事,都上道。
亞伯蘭得勝回來的路上經過耶路撒冷,當時該城的城主是撒冷王,是王兼祭司的一位特殊人物,他出城替亞伯蘭獻感恩祭給神,並為亞伯蘭祝福。這也側面顯示,亞伯蘭行動前是必然求告過神的,大勝安全歸來,亞伯蘭當然必須獻祭感恩,這時至高神的祭司主動出現了,撒冷王來替他獻感恩祭。注意,這次獻祭所用的牛羊財產,並非行動搶回的財物,而是亞伯蘭原來就有財物的10分之1。經文「所得的」易誤解,應譯「他本所有的」10分之1。這點與約1000年後的大衛在亞勞拿禾場獻祭有一樣的作風。
所以簡單講,這場營救行動,亞伯蘭冒了極大的風險,出了力,還花了自己的錢,沒有得到一點財務上的回饋。他不在意,他的目標很簡單而清晰,就是「救羅得」,其他的衍生,只要有疑慮,一文不取。這作風神都看在眼裡。
[創15]
回顧一下,因為要探討(創15)裡的一句經文。
(創11) 巴別塔事件,新一世代人類敗壞。閃的後代亞伯蘭的父親他拉,帶亞伯蘭夫婦及羅得出吾珥,並在哈蘭發跡。
(創12) 神要亞伯蘭離開舒適的哈蘭父家去迦南地,第一次-神應許他「要成為大國」,時年75歲。亞伯蘭至此,發現迦南地並無他立足之地,他仍築壇維持信仰,然而沒多久就發生飢荒,只好舉家下埃及。
(創13) 從埃及回來,家變,羅得夫婦鬧分家,亞伯蘭退讓。第二次-神應許他「迦南地要給他為產業」並「子孫多如塵沙」。(亞伯蘭無子嗣,本視姪兒羅得為己出。羅得離去,心中必悵然,偌大家業何用?)
(創14) 北方四王擄掠南方富裕之境,亞伯蘭營救羅得,受撒冷王祝福,並辭所多瑪全城財富。
(創15) 亞伯蘭營救行動得罪當時北方聯盟因而憂心遭報復,神安慰作他盾牌,並還要賞賜他(應是對他在創14的表現)。亞伯蘭意興闌珊說,我沒有子嗣,其實自己已經夠了。神應許他必有子嗣,多如眾星。摩西旁註:「亞伯蘭信耶和華,被算為義」。神再次向他確認(創13)的話-要將迦南地賜給他為產業,神主動為此向他第一次立約-單向約(神有實現義務,亞伯蘭沒有義務)。神要兌現的是,亞伯蘭有子嗣,400年後,亞伯蘭的第四代會回來得迦南地為產業。這單向約正是神回報亞伯蘭在(創14)表現的賞賜。
-「亞伯蘭信耶和華,被算為義」。因摩西旁註緊鄰神應許亞伯蘭將子嗣必多如繁星一語,故歷代神學家以亞伯蘭之「相信」係只對單一此話。但希伯來經文本無章節,若從(創12)整體讀至此,摩西旁註更可能是為「從出吾珥至此時對耶和華的話尚無兌現而仍然信從」的整體旁註,特別是十幾年來耶和華的應許一件都沒應驗啊,但亞伯蘭並沒有放棄這位神。
事實上,經文對亞伯蘭的「信」(faith),是從(創12)要繼續表達到(創25)才結束。新約引用(創)來說明亞伯拉罕的「信」也並不只引用(創15)的「相信」,更多引用了(創12)-(創25)亞伯拉罕的其他事蹟,特別是(創22)的「獻以撒試驗」。故歷代神學家或西方教會牧師把基督耶穌福音之「相信」,單單援引(創15)之「相信」而成為一種「心理上」或「觀念上」的接受,就能達成得救之要件的解讀,無論從「經文整體」的層面,或從新約諸多對「亞伯拉罕之信」的引用,都是無法相合的。
一個簡單的邏輯是:對耶穌基督的福音,當我「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但我卻不斷地在繼續犯罪,心不聖潔,這樣可以得救嗎?想想看,將來新天新地都是在地上「相信」了基督耶穌之後還一直在犯罪的人,只是他們持續「相信」一個觀念-耶穌是神,是救主。那麼,新天新地會是什麼光景?
簡單地用人的良心去判斷即可。其實舊新約中明確的經文記載,可以證實這種「只要相信」的得救觀,絕對是錯的。
亞伯拉罕的「信」(faith),就是基督耶穌福音的「信」(faith),這字就是啟示錄裡的「忠心的」,「信用的」(faithful)的意思,有明確的「守約」的意涵。舊約是約,新約也是約啊。舊約的原則是「遵守律法」得稱為義,新約的原則是「遵行真理」才是真門徒。觀念上的接受,就等於遵行了真理嗎?亞拿尼亞夫妻不也是承認耶穌是主的人嗎?他們只是欺哄聖靈就死在罪中了,死的時候不是仍然「相信」耶穌是主嗎?啟示錄2-3章明確地警告的對象,不是教會裡「相信」耶穌的信徒嗎?如果亞伯拉罕在(創15)還沒有完成他的「信」,那麼,怎麼能去告訴世人,當你「相信」耶穌是神,心裡「承認」祂是你的主人,你就已經得救了的這種道理呢?
(來 12:2,和合) 仰望為我們信心(faith,應譯「信」) 創始成終的耶穌。
-這句經文直接白話文自解,「信」是有「創始」,有「成終」的。創始者是耶穌,能幫助我們的信能成終的,也是耶穌。就如亞伯拉罕有75歲開始與神同行,這是信的開始,但也必需有130歲的通過試驗,他的信才臻至完全而完成。這才是能得救之「信」(faith)的正確意義。
「亞伯蘭信耶和華,被算為義」,這正是亞伯拉罕「信」的開始階段,這時,連立約都還沒發生呢!他還沒被改名字叫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才是萬人的「信」之父啊,亞伯蘭只是這個模式的開始啊。這個開始的階段,正像耶穌受施洗約翰的洗時所說的,他的受洗,是「諸般的義」(義的複數型)的一個開始而已,表示尚還有許多的「義」要去完成呢。而3年後在十字架堅持父的旨意到底,耶穌的義才得全部完成。以賽亞早已預言(賽28:16),耶穌正是「通過試驗」的那顆石頭啊。
亞伯拉罕如此,耶穌如此,我們呢?只要一「相信」(believe)就得救?這到底是哪裡來的道理啊?
[創16]
前章神向亞伯蘭保證必要將廣大的全迦南地賜給他的家族,並立下了單向約為保證,約中等於也保證了他有後代,因為神說400年後他的後代才會回來迦南地,那時,神的承諾就必實現。
這對亞伯蘭是大事,因為他一直沒有兒子,本來盤算將來老了就把家產給姪兒羅得,無奈羅得離開了。現在神明確承諾他會有自己生的兒子,夫人撒萊當然不可能不知道了。夫妻倆思量著這事到底會怎麼成呢?同房蒙神祝福就懷孕嗎?一定試過,但沒有,沒多久就累了,也灰心了。但神的話不可能不應驗啊!典型的「幫神圓場」的信仰出現了,撒萊自己自作聰明解釋神成就祂話的方式,可能是要透過自己的使女,亞伯蘭也沒拒絕,這顯示夫妻倆都相信,「納撒萊使女為妾」來生孩子,極可能是神要成就他話的方式,於是就做了。使女夏甲初懷孕時,兩老應該頗高興吧。但很快的,副作用就出現了,使女爬到主母頭上,只好繼續用人的方式收拾,主母撒萊苦待夏甲,夏甲也不省油,你們要的就是孩子,我一走了之,孩子也帶走了,氣死你們。人不安靜,急著看見神的話的果效,常常會犯這種錯誤,把自己的強烈意圖說成是神的旨意,這必有苦頭吃。這件不美之事,神出面收拾,勸夏甲回去,把孩子生下來,安慰她,並保證神會保護這孩子,使他成為一大族。
孩子生下時,取名以實瑪利,亞伯拉罕時年86歲,離開哈蘭父家11年後。這孩子就在亞伯蘭家中漸漸長大,接下來10多年,亞伯蘭和撒萊心中應該就是認定這孩子是繼承家業的兒子了。為了孩子,撒萊應該收斂不少,夏甲聽神的話回來,看著孩子受到好的照顧,也就必然稍微收斂,但有經驗的人都知道,這兩個女人不可能相愛相護的,這種心結與糾纏在這個家中要持續17年,並不好過,亞伯蘭能說甚麼呢?這就是兩老自作聰明必須承受的苦果。神雖幫助,但凡種下的必要吃它的果子,這是在信仰的過程中務要有的基本觀念。神會讓人吃苦,自己種的,必然自己吃,連亞伯蘭,大衛都不例外。
鴿子預表聖靈,橄欖葉就是全新的-神的國度的一個宣告。這樣看來,方舟(教會)所帶來的新的世代將是多麼充滿希望啊。
當你繼續往下看,挪亞的後代-從方舟(教會)生出來的,有鴿子(聖靈)做印證的,有橄欖葉(神的植栽) 做記號的,很快,就又敗壞了。這個敗壞,在巴別塔事件中達到了高潮,他們認為自己只要建造巴別,就能通天,與神同等了。像不像第一代人類的始祖,以為只要吃了分別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就能像神了。無論是伊甸的善惡知識樹的事件,還是巴別塔事件,共同點就是,他們都想「像神」,到達神那裏。也就是說,兩者都是知道神的人,相信神的人,只是用了自以為聰明的錯誤方法。不要忘記,建造巴別的這些人,全都是挪亞8人的後代,都知道方舟的事蹟,都是與神有約的後裔。
所以,能分別善惡的「知識」,能建造巴別的「能力」,都不足以是真正能到達神那裏的道路與方法。光靠這個能分辨善惡的知識,光靠建造通天巴別的能力,反而是「分散」的開始,即使「知識」和「能力」看起來很光明,很崇高,人要「像神」難道不崇高嗎?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裡?這就要仔細去看神所肯定的「亞伯拉罕」和神所懲罰的「以色列民族」的差別。
在敗壞的歷史記載中,神將要找出一個微小的支系,這個支系就是亞伯拉罕,神將從他的身上來說明,甚麼是通向神正確的道路與方法。有沒有善惡的知識?有!有沒有遵循的行為?有!但更關鍵的是-「心」的問題、「人的裡面」的問題。亞伯拉罕只要「相信」就蒙神的祝福嗎?不,神從吾珥選召他開始,就一直慢慢增加對他的命令與應許,也同時不斷地在觀察他。這點在神對他的兒子以撒回溯談到他的父親亞伯拉罕時,說出來了。
(創 26:2-5,和合)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經文顯示,神曾教導亞伯拉罕,賜給他神的指導,命令,和規矩。亞伯拉罕都敬畏地「遵守」了。這是神在聖經中親自替亞伯拉罕的「順從」做了見證,即使不見明確的經文記載神教導了亞伯拉罕什麼內容。但這個「順從神」的原則,從亞伯拉罕在許多事件中的表現可以間接看見,更在500年後,神頒布的摩西律法明確地被顯示出來。
那麼,亞伯拉罕的「遵守」和歷史上以色列民族的「遵守」有什麼不一樣呢?2000年後的人子耶穌,道出了真相。
(約 8:39-44,和合) 他們 (信了耶穌的猶太人) 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從心裡順從真理)。 我將在神那裡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 (表面信耶穌,心裡卻恨耶穌所講的「必須持續順從道理」的真理),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心裡卻是順從私慾,厭煩真理) ... 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 (無法從心裡接受並順服道理之意)?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這實在是人裡面那看不見的內心的問題)。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看不見的內心其實是喜愛魔鬼的),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私慾,是人裡面的問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 (關鍵答案出現:看不見的「裡面」、「內在」不接受真理,無視真理,不真心愛慕真理,只圖外面有個敬虔的樣貌)。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亞伯拉罕蒙神稱許他的「遵行」是內在的,內裡誠實的。以色列民族的「遵行」是表面的,法利賽式的,是被神所棄絕的。誠如耶穌所擔心並惇惇提醒的:(路 12:1-3,和合) 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心中的意念),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審判時要面對);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什麼是「遵守」?什麼是「亞伯拉罕的屬靈子孫」?什麼是「信」?舊、新約中關於亞伯拉罕的記載,奧妙又隱藏地埋藏了這「得救的智慧」。這正是出於方舟(真教會)的後裔,所需要真確明白的啊。
對於「亞伯拉罕」,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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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12]
創1-10章,是一個大段落。
創1-7章把人類從開始到第一次毀滅做了一個簡述,交代完畢。並且在創8-10簡述了全新一代的開始,神祝福挪亞一家,並與他們立約,展開了一個全新而充滿希望的新局。
創11是轉折,創10的新局面在創11就敗壞了。神又在其中尋尋覓覓,帶出了「亞伯拉罕」這個微小支系。
創12以後到一直到創50,開始詳細記載亞伯拉罕這個蒙神悅納的屬靈始祖到底是怎麼蒙神的悅納的。以及,他的後裔中,能承接亞伯拉罕蒙神悅納的行事模式到底是如何?從撒拉生的以撒才是,從夏甲生的以實瑪利並不是。而2000年後的使徒保羅明說了,夏甲生的,是指物質層面的以色列,也就是他自己所屬的,以色列民族。
那麼,誰是從以撒生的呢?那個後裔(單數)啊!從基督耶穌而生的,才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啊!
那麼,同樣的模式要再跑一次,從耶穌基督水和靈生的,就是承受應許的了嗎?是,但「承受應許」的人,並不就等於「得到應許之實現」的人啊,就像得到了神的兒子的「名分」,並不等於最後實際成為產業的「繼承者」。亞伯拉罕成為萬人因「信」(faith)而蒙福的父,到底是怎樣算的呢?
亞伯拉罕的「信」(faith),從吾珥就開始接觸神,75歲順從神的聲音離開穩定富裕的哈蘭生活,99歲正式立約,130歲通過以撒事件的試驗才得完成。這就是真正能承受新天新地之人的「亞伯拉罕模式」。他75歲憑著對神的話的信賴離開舒適的哈蘭,99歲與神立約承受了「應許」,130歲才得到了神的「肯定確認」。那麼,75歲-130歲這段時間就是在培養「亞伯拉罕之信」的「過程」。這「信」是怎麼算的呢?從洗禮開始,靠聖靈更新,直到通過試驗,這才是「信」的正確意義。有創始,有過程,有成終。
(路 13:23-24,和合)有一個人問他說:主阿,得救的人少麼? 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
*
(創12-25)要熟讀,共14章而已。這14章表達出亞伯拉罕的「信」是一個「漸至完全」的過程。
在新約中,只要一看到引用亞伯拉罕的事蹟,立刻要去檢查所引用的,是在這14章中的哪個位置,並且去注意這個被引用的事件,之前和之後,發出了什麼事。
(創26)開始記信仰第二代以撒。信仰這前三代,是被神所肯定的,從他們的為人處事,可間接看出神的教導,神的性情。
*
[創13]
這章側寫一件事,在利益的衝突上,亞伯蘭不與人爭,寧可退讓。
神默默地在觀察他,評價他。他這時不到85歲,離開事業有成的哈蘭,還不到10年。
之前聽神的話,離開舒適安定的哈蘭,到了迦南地,反而遇到了飢荒。神在觀察他。
他的「信」還不夠完全,去了埃及,還撒了謊,但神容許他初信的不完全,還是保護他,賜福他。結果從埃及反而得到法老的「補償」,更加富裕地回到迦南地了。
亞伯拉罕這時還沒有被神認可,他還在被觀察,被教導,這時,他還叫亞伯蘭,還不是「多國的父」。
繼續往下看...中間有很多磨難及測試。
神真正肯定亞伯拉罕的「信」,一直要到他130歲的時候,最後的測試就是「獻以撒事件」,那時,他通過了。但若是85歲的現在,就不一定了。
亞伯拉罕的「信」,75歲開始,99歲明確立約,130歲才完成。
能救人的道,「信」的道理,是一個有開始,有磨練,有驗收的過程。
所以,是需要努力的。聖經對「信之父」亞伯拉罕過程的詳細記載,對神救人的「信」(faith)做了清楚好懂的故事性說明,並不是神學家咬文嚼字的高論-「唯獨信心」,這完全不是亞伯拉罕的型態。
[創14]
(創14)主要在描寫亞伯蘭這人對弟兄寬宏,不計前嫌。並且,公正不痾,不貪。
之前退讓羅得,自己吃虧。現在羅得有難,他照樣全力營救。這場營救的行動,亞伯蘭是極盡全力,除了家裡精壯全出,當時他寄居的縵利橡樹那裏的三兄弟家族,也願意參與這場危險的行動,足見亞伯蘭在當地的為人處事是受到人敬重的。
當時北方四王的聯盟勢力龐大,進入迦南地討伐南方五王聯盟,大勝而回,足見其兵強勢狀。羅得因住所多瑪遭池魚之殃,人財全被擄走,必是做奴隸的份了。亞伯蘭救姪心切,全力一搏,他知道自己的力量微小,所以他也邀請了他的鄰居家族協助,亞摩利人縵利的三兄弟願意接受亞伯蘭的請求,加入營救行動,從這點就可以從側面了解到,他的為人受人敬重。
之後營救行動成功,人財皆奪回。要知道當時的所多瑪城是極其富裕的,人口多不說,搶回來的財物是富甲一方啊。所多瑪王感激之餘,只求交還他的人口,裡面當然諸多是他的家族,而全城財富歸亞伯蘭。亞伯蘭一毛不取,原因很簡單,他的目的是營救弟兄,雖然多出了得大財富的機會,但這有可能會使得耶和華的名受到誤解,所以他目的清楚,並不心動。只要求奪回的財物中應該有部分歸給縵利三兄弟,作為他們的酬謝。至於他自己則是一毛不取。做人做事,都上道。
亞伯蘭得勝回來的路上經過耶路撒冷,當時該城的城主是撒冷王,是王兼祭司的一位特殊人物,他出城替亞伯蘭獻感恩祭給神,並為亞伯蘭祝福。這也側面顯示,亞伯蘭行動前是必然求告過神的,大勝安全歸來,亞伯蘭當然必須獻祭感恩,這時至高神的祭司主動出現了,撒冷王來替他獻感恩祭。注意,這次獻祭所用的牛羊財產,並非行動搶回的財物,而是亞伯蘭原來就有財物的10分之1。經文「所得的」易誤解,應譯「他本所有的」10分之1。這點與約1000年後的大衛在亞勞拿禾場獻祭有一樣的作風。
所以簡單講,這場營救行動,亞伯蘭冒了極大的風險,出了力,還花了自己的錢,沒有得到一點財務上的回饋。他不在意,他的目標很簡單而清晰,就是「救羅得」,其他的衍生,只要有疑慮,一文不取。這作風神都看在眼裡。
[創15]
回顧一下,因為要探討(創15)裡的一句經文。
(創11) 巴別塔事件,新一世代人類敗壞。閃的後代亞伯蘭的父親他拉,帶亞伯蘭夫婦及羅得出吾珥,並在哈蘭發跡。
(創12) 神要亞伯蘭離開舒適的哈蘭父家去迦南地,第一次-神應許他「要成為大國」,時年75歲。亞伯蘭至此,發現迦南地並無他立足之地,他仍築壇維持信仰,然而沒多久就發生飢荒,只好舉家下埃及。
(創13) 從埃及回來,家變,羅得夫婦鬧分家,亞伯蘭退讓。第二次-神應許他「迦南地要給他為產業」並「子孫多如塵沙」。(亞伯蘭無子嗣,本視姪兒羅得為己出。羅得離去,心中必悵然,偌大家業何用?)
(創14) 北方四王擄掠南方富裕之境,亞伯蘭營救羅得,受撒冷王祝福,並辭所多瑪全城財富。
(創15) 亞伯蘭營救行動得罪當時北方聯盟因而憂心遭報復,神安慰作他盾牌,並還要賞賜他(應是對他在創14的表現)。亞伯蘭意興闌珊說,我沒有子嗣,其實自己已經夠了。神應許他必有子嗣,多如眾星。摩西旁註:「亞伯蘭信耶和華,被算為義」。神再次向他確認(創13)的話-要將迦南地賜給他為產業,神主動為此向他第一次立約-單向約(神有實現義務,亞伯蘭沒有義務)。神要兌現的是,亞伯蘭有子嗣,400年後,亞伯蘭的第四代會回來得迦南地為產業。這單向約正是神回報亞伯蘭在(創14)表現的賞賜。
-「亞伯蘭信耶和華,被算為義」。因摩西旁註緊鄰神應許亞伯蘭將子嗣必多如繁星一語,故歷代神學家以亞伯蘭之「相信」係只對單一此話。但希伯來經文本無章節,若從(創12)整體讀至此,摩西旁註更可能是為「從出吾珥至此時對耶和華的話尚無兌現而仍然信從」的整體旁註,特別是十幾年來耶和華的應許一件都沒應驗啊,但亞伯蘭並沒有放棄這位神。
事實上,經文對亞伯蘭的「信」(faith),是從(創12)要繼續表達到(創25)才結束。新約引用(創)來說明亞伯拉罕的「信」也並不只引用(創15)的「相信」,更多引用了(創12)-(創25)亞伯拉罕的其他事蹟,特別是(創22)的「獻以撒試驗」。故歷代神學家或西方教會牧師把基督耶穌福音之「相信」,單單援引(創15)之「相信」而成為一種「心理上」或「觀念上」的接受,就能達成得救之要件的解讀,無論從「經文整體」的層面,或從新約諸多對「亞伯拉罕之信」的引用,都是無法相合的。
一個簡單的邏輯是:對耶穌基督的福音,當我「心裡相信,口裡承認」,但我卻不斷地在繼續犯罪,心不聖潔,這樣可以得救嗎?想想看,將來新天新地都是在地上「相信」了基督耶穌之後還一直在犯罪的人,只是他們持續「相信」一個觀念-耶穌是神,是救主。那麼,新天新地會是什麼光景?
簡單地用人的良心去判斷即可。其實舊新約中明確的經文記載,可以證實這種「只要相信」的得救觀,絕對是錯的。
亞伯拉罕的「信」(faith),就是基督耶穌福音的「信」(faith),這字就是啟示錄裡的「忠心的」,「信用的」(faithful)的意思,有明確的「守約」的意涵。舊約是約,新約也是約啊。舊約的原則是「遵守律法」得稱為義,新約的原則是「遵行真理」才是真門徒。觀念上的接受,就等於遵行了真理嗎?亞拿尼亞夫妻不也是承認耶穌是主的人嗎?他們只是欺哄聖靈就死在罪中了,死的時候不是仍然「相信」耶穌是主嗎?啟示錄2-3章明確地警告的對象,不是教會裡「相信」耶穌的信徒嗎?如果亞伯拉罕在(創15)還沒有完成他的「信」,那麼,怎麼能去告訴世人,當你「相信」耶穌是神,心裡「承認」祂是你的主人,你就已經得救了的這種道理呢?
(來 12:2,和合) 仰望為我們信心(faith,應譯「信」) 創始成終的耶穌。
-這句經文直接白話文自解,「信」是有「創始」,有「成終」的。創始者是耶穌,能幫助我們的信能成終的,也是耶穌。就如亞伯拉罕有75歲開始與神同行,這是信的開始,但也必需有130歲的通過試驗,他的信才臻至完全而完成。這才是能得救之「信」(faith)的正確意義。
「亞伯蘭信耶和華,被算為義」,這正是亞伯拉罕「信」的開始階段,這時,連立約都還沒發生呢!他還沒被改名字叫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才是萬人的「信」之父啊,亞伯蘭只是這個模式的開始啊。這個開始的階段,正像耶穌受施洗約翰的洗時所說的,他的受洗,是「諸般的義」(義的複數型)的一個開始而已,表示尚還有許多的「義」要去完成呢。而3年後在十字架堅持父的旨意到底,耶穌的義才得全部完成。以賽亞早已預言(賽28:16),耶穌正是「通過試驗」的那顆石頭啊。
亞伯拉罕如此,耶穌如此,我們呢?只要一「相信」(believe)就得救?這到底是哪裡來的道理啊?
[創16]
前章神向亞伯蘭保證必要將廣大的全迦南地賜給他的家族,並立下了單向約為保證,約中等於也保證了他有後代,因為神說400年後他的後代才會回來迦南地,那時,神的承諾就必實現。
這對亞伯蘭是大事,因為他一直沒有兒子,本來盤算將來老了就把家產給姪兒羅得,無奈羅得離開了。現在神明確承諾他會有自己生的兒子,夫人撒萊當然不可能不知道了。夫妻倆思量著這事到底會怎麼成呢?同房蒙神祝福就懷孕嗎?一定試過,但沒有,沒多久就累了,也灰心了。但神的話不可能不應驗啊!典型的「幫神圓場」的信仰出現了,撒萊自己自作聰明解釋神成就祂話的方式,可能是要透過自己的使女,亞伯蘭也沒拒絕,這顯示夫妻倆都相信,「納撒萊使女為妾」來生孩子,極可能是神要成就他話的方式,於是就做了。使女夏甲初懷孕時,兩老應該頗高興吧。但很快的,副作用就出現了,使女爬到主母頭上,只好繼續用人的方式收拾,主母撒萊苦待夏甲,夏甲也不省油,你們要的就是孩子,我一走了之,孩子也帶走了,氣死你們。人不安靜,急著看見神的話的果效,常常會犯這種錯誤,把自己的強烈意圖說成是神的旨意,這必有苦頭吃。這件不美之事,神出面收拾,勸夏甲回去,把孩子生下來,安慰她,並保證神會保護這孩子,使他成為一大族。
孩子生下時,取名以實瑪利,亞伯拉罕時年86歲,離開哈蘭父家11年後。這孩子就在亞伯蘭家中漸漸長大,接下來10多年,亞伯蘭和撒萊心中應該就是認定這孩子是繼承家業的兒子了。為了孩子,撒萊應該收斂不少,夏甲聽神的話回來,看著孩子受到好的照顧,也就必然稍微收斂,但有經驗的人都知道,這兩個女人不可能相愛相護的,這種心結與糾纏在這個家中要持續17年,並不好過,亞伯蘭能說甚麼呢?這就是兩老自作聰明必須承受的苦果。神雖幫助,但凡種下的必要吃它的果子,這是在信仰的過程中務要有的基本觀念。神會讓人吃苦,自己種的,必然自己吃,連亞伯蘭,大衛都不例外。
擊打磐石
擊打磐石
神的百姓出埃及,有兩次遇到嚴重的缺水事件,分別是在曠野四十年的開頭及尾聲,兩次相差了約40年。
神的解決方式,第一次是要摩西「擊打」磐石,磐石就湧流出源源不絕的水;第二次是要摩西「吩咐」 (H1696,發出聲音,向...說話的意思) 磐石,但這次被百姓惹惱了的摩西在情緒激動之下更改了神的方式,照著「四十年前的方式」擊打磐石,雖然水還是又湧出來解決了問題,不過摩西因此受到虧損,不被允許進入應許之地。
(註:吩咐盤石的「吩咐」,原文是H1696,並不是下命令的意思,而是「說話」的意思,是兩個人彼此說話的意思。摩西五經中的「命令」是另一字H6680。神要亞當不可吃分辨善惡之知識的樹上的果子,就是用H6680命令一字。然而在此,耶和華是要摩西向盤石「說話」H1696即可。
原文用字
擊打(H5221)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2&keyword=5221&RANGE=0&range_bid=0&range_eid=0&submit1=%E6%9F%A5%E8%A9%A2
吩咐(H1696,說話)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TABFLAG=1&orig=2&strongflag=1&keyword=1696&RANGE=3&range_bid=2&range_eid=2
命令(H6680)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2&keyword=6680&RANGE=2&range_bid=0&range_eid=0&submit1=%E6%9F%A5%E8%A9%A2 )
一,第一次
地點在汛的曠野的利非訂,時間是以色列宗教曆的「第一年的45天到61天之間」。
(出 17:1,和合)以色列全會眾都遵耶和華的吩咐,按著站口從汛的曠野往前行,在利非訂安營。百姓沒有水喝,
(出 17:6,和合)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裡,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H5221) 磐石,從磐石裡必有水流出來,使百姓可以喝。摩西就在以色列的長老眼前這樣行了。
根據(出)上列經文的的前後文,
之前是,(出 16:1,和合)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行,在出埃及後第二個月十五日到了以琳和西乃中間、汛的曠野。
之後是,(出 19:1-2,和合)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原文是,第三個新月的那一天,約是正月初一後的第61天),就來到西乃的曠野。 他們離了利非訂,來到西乃的曠野,就在那裡的山下安營。
也就是說,第一次缺水事件是在以色列宗教曆的「二月15日」之後,「三月一日」之間,是在宗教曆正月初一起算的第45天到第61天之間。因為以色列人是在正月16日出埃及,那麼,也就是說該事件是發生在他們離開埃及地的第30天到第45天之間。
這次百姓雖發怨言,但沒有任何人受到處罰,一如第一次的鵪鶉事件。這次他們得了水喝,神在賜給他們嗎哪之後,也還是給了他們肉吃。但神開始教導他們,從「遵守安息日」的道理開始,一直到之後西乃山的律法。神帶他們從埃及出來,養育他們,更重要的是,開始教導他們。
二,第二次
地點在尋的曠野的加低斯,時間是以色列宗教曆「第40年的5月初一之前左右」的時間。
(民 20:1-2,和合)正月間,以色列全會眾到了尋的曠野,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裡,就葬在那裡。 會眾沒有水喝,就聚集攻擊摩西、亞倫。
(民 20:8,和合)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H1696,說話) 磐石發出水來,水就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
(民 12:15-16,和合)於是米利暗關鎖在營外七天。百姓沒有行路,直等到把米利暗領進來。 以後百姓從哈洗錄起行,在巴蘭的曠野安營。
(民 33:37-38,和合)從加低斯起行,安營在何珥山,以東地的邊界。 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地後四十年,五月初一日,祭司亞倫遵著耶和華的吩咐上何珥山,就死在那裡。
這次百姓發怨言,及伴隨著的第二次鵪鶉事件,百姓中許多人被擊殺,摩西也受到虧損。
三,水是生命之所必需
第一次用「擊打」磐石的方式,是「破碎基督」的意思。也就是說,聖徒是從羔羊流出之血與水,白白地得到生命的供應,但這只是出埃及為要進入應許之地的開始。
第二次,40年後,要用「吩咐」磐石的方式 (向盤石開口說話的方式) ,就是用「話語」的方式。也就是說,聖徒是要以真理(聽從基督口裡所出的話)與聖靈(指聖徒向基督說話,指靈言禱告) 去靈修自潔、追求完全的方式,不再是用過去一開始時的「擊打的大動作」、「明顯外觀神蹟」的方式,去要求神單方面地去解決我們生命的問題。神賜給我們「真理」與「聖靈」,就是要我們學習順從,使得自己看不見的內在漸漸在「義」上剛強,不受罪惡貪欲的引誘,這部分就是人自己要努力,去配合神的心意的「人的信」。
神蹟奇事,醫病趕鬼,異夢異象都只是開始的引導與過程中的幫助,但這些並非福音的本質,福音的救贖所要引導人進入的,是「聖潔」。而達到聖潔的真正方法是「真理」,並幫助的力量「聖靈」。所以,信耶穌這件事,每一個聖徒的「40年」後 (完全數,指屬靈的時間,神給每一個信徒以真理與聖靈自潔成聖的時間),都一定會有第二次的事件。如同亞伯拉罕99歲承受割禮與神立約,就必有130歲時以撒事件的最後驗收。亞伯拉罕通過了,證明了他的「信」(faith,信實,忠誠,守約之意)是真實的,證明了30年來他的行事為人是配得過所蒙的恩召的。
四,小結
神用曠野四十年的苦練來教導子民,要使他們脫離埃及的習氣。然而,這些受教40年卻沒有自潔改變的子民,最後仍然為耶和華所厭棄。神會包容受水靈二浸開始脫離世界挾制、進入救恩進程的信徒,正如以色列出埃及一開始抱怨缺水及沒有肉吃,神並沒有懲罰他們,仍然先滿足他們的需要,但會同時藉著摩西來正確地教導他們。教導訓練了「四十年」之後,結果百姓還是犯一樣的錯誤,這時就與剛初信的時候不同了,他們沒有「信」(faith,信實,忠誠,守約之意)與所蒙的恩召相稱。(來 6:7-8,和合)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林前 10:1-5,和合)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摩西預表基督,雲裡海裡預表靈、水二洗); 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 (嗎哪,指所聽見的道理),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 (磐石流出之水,指靈言禱告得飲生命之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 (他們後來的行事為人仍是埃及的那一套,為神所不悅),所以在曠野倒斃。
(林前 10:11-12,和合)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神的百姓出埃及,有兩次遇到嚴重的缺水事件,分別是在曠野四十年的開頭及尾聲,兩次相差了約40年。
神的解決方式,第一次是要摩西「擊打」磐石,磐石就湧流出源源不絕的水;第二次是要摩西「吩咐」 (H1696,發出聲音,向...說話的意思) 磐石,但這次被百姓惹惱了的摩西在情緒激動之下更改了神的方式,照著「四十年前的方式」擊打磐石,雖然水還是又湧出來解決了問題,不過摩西因此受到虧損,不被允許進入應許之地。
(註:吩咐盤石的「吩咐」,原文是H1696,並不是下命令的意思,而是「說話」的意思,是兩個人彼此說話的意思。摩西五經中的「命令」是另一字H6680。神要亞當不可吃分辨善惡之知識的樹上的果子,就是用H6680命令一字。然而在此,耶和華是要摩西向盤石「說話」H1696即可。
原文用字
擊打(H5221)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2&keyword=5221&RANGE=0&range_bid=0&range_eid=0&submit1=%E6%9F%A5%E8%A9%A2
吩咐(H1696,說話)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TABFLAG=1&orig=2&strongflag=1&keyword=1696&RANGE=3&range_bid=2&range_eid=2
命令(H6680)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2&keyword=6680&RANGE=2&range_bid=0&range_eid=0&submit1=%E6%9F%A5%E8%A9%A2 )
一,第一次
地點在汛的曠野的利非訂,時間是以色列宗教曆的「第一年的45天到61天之間」。
(出 17:1,和合)以色列全會眾都遵耶和華的吩咐,按著站口從汛的曠野往前行,在利非訂安營。百姓沒有水喝,
(出 17:6,和合)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裡,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H5221) 磐石,從磐石裡必有水流出來,使百姓可以喝。摩西就在以色列的長老眼前這樣行了。
根據(出)上列經文的的前後文,
之前是,(出 16:1,和合)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行,在出埃及後第二個月十五日到了以琳和西乃中間、汛的曠野。
之後是,(出 19:1-2,和合)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原文是,第三個新月的那一天,約是正月初一後的第61天),就來到西乃的曠野。 他們離了利非訂,來到西乃的曠野,就在那裡的山下安營。
也就是說,第一次缺水事件是在以色列宗教曆的「二月15日」之後,「三月一日」之間,是在宗教曆正月初一起算的第45天到第61天之間。因為以色列人是在正月16日出埃及,那麼,也就是說該事件是發生在他們離開埃及地的第30天到第45天之間。
這次百姓雖發怨言,但沒有任何人受到處罰,一如第一次的鵪鶉事件。這次他們得了水喝,神在賜給他們嗎哪之後,也還是給了他們肉吃。但神開始教導他們,從「遵守安息日」的道理開始,一直到之後西乃山的律法。神帶他們從埃及出來,養育他們,更重要的是,開始教導他們。
二,第二次
地點在尋的曠野的加低斯,時間是以色列宗教曆「第40年的5月初一之前左右」的時間。
(民 20:1-2,和合)正月間,以色列全會眾到了尋的曠野,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裡,就葬在那裡。 會眾沒有水喝,就聚集攻擊摩西、亞倫。
(民 20:8,和合)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H1696,說話) 磐石發出水來,水就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
(民 12:15-16,和合)於是米利暗關鎖在營外七天。百姓沒有行路,直等到把米利暗領進來。 以後百姓從哈洗錄起行,在巴蘭的曠野安營。
(民 33:37-38,和合)從加低斯起行,安營在何珥山,以東地的邊界。 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地後四十年,五月初一日,祭司亞倫遵著耶和華的吩咐上何珥山,就死在那裡。
這次百姓發怨言,及伴隨著的第二次鵪鶉事件,百姓中許多人被擊殺,摩西也受到虧損。
三,水是生命之所必需
第一次用「擊打」磐石的方式,是「破碎基督」的意思。也就是說,聖徒是從羔羊流出之血與水,白白地得到生命的供應,但這只是出埃及為要進入應許之地的開始。
第二次,40年後,要用「吩咐」磐石的方式 (向盤石開口說話的方式) ,就是用「話語」的方式。也就是說,聖徒是要以真理(聽從基督口裡所出的話)與聖靈(指聖徒向基督說話,指靈言禱告) 去靈修自潔、追求完全的方式,不再是用過去一開始時的「擊打的大動作」、「明顯外觀神蹟」的方式,去要求神單方面地去解決我們生命的問題。神賜給我們「真理」與「聖靈」,就是要我們學習順從,使得自己看不見的內在漸漸在「義」上剛強,不受罪惡貪欲的引誘,這部分就是人自己要努力,去配合神的心意的「人的信」。
神蹟奇事,醫病趕鬼,異夢異象都只是開始的引導與過程中的幫助,但這些並非福音的本質,福音的救贖所要引導人進入的,是「聖潔」。而達到聖潔的真正方法是「真理」,並幫助的力量「聖靈」。所以,信耶穌這件事,每一個聖徒的「40年」後 (完全數,指屬靈的時間,神給每一個信徒以真理與聖靈自潔成聖的時間),都一定會有第二次的事件。如同亞伯拉罕99歲承受割禮與神立約,就必有130歲時以撒事件的最後驗收。亞伯拉罕通過了,證明了他的「信」(faith,信實,忠誠,守約之意)是真實的,證明了30年來他的行事為人是配得過所蒙的恩召的。
四,小結
神用曠野四十年的苦練來教導子民,要使他們脫離埃及的習氣。然而,這些受教40年卻沒有自潔改變的子民,最後仍然為耶和華所厭棄。神會包容受水靈二浸開始脫離世界挾制、進入救恩進程的信徒,正如以色列出埃及一開始抱怨缺水及沒有肉吃,神並沒有懲罰他們,仍然先滿足他們的需要,但會同時藉著摩西來正確地教導他們。教導訓練了「四十年」之後,結果百姓還是犯一樣的錯誤,這時就與剛初信的時候不同了,他們沒有「信」(faith,信實,忠誠,守約之意)與所蒙的恩召相稱。(來 6:7-8,和合)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林前 10:1-5,和合)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摩西預表基督,雲裡海裡預表靈、水二洗); 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 (嗎哪,指所聽見的道理),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 (磐石流出之水,指靈言禱告得飲生命之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 (他們後來的行事為人仍是埃及的那一套,為神所不悅),所以在曠野倒斃。
(林前 10:11-12,和合)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2019/03/27
導讀-44使徒行傳
導讀-44使徒行傳
記左半邊的圖形,就整個記起來了。要找經文,在腦中有這個索引圖,就很好找。
記四個甜甜圈 (關鍵事件,小紅圈),五個法國麵包 (宣道地區)。
圖像畫法記憶說明-從15開始
A.第二區(13-21章):記住15的位置先畫出,向前後畫出3x3的「章數字」陣列,則保羅三次旅宣ok
B.第一區(1-12章):525排列。1-5 (5章一列),8-12 (5章一列),中間穿插關鍵事件 6,7 (2章一列)
C.第三區(22-28章):232排列。耶城被捕( 2章一列),該撒利亞 (3章一列),羅馬 (2章一列)
D.圈出四個甜甜圈 (關鍵事件)
2 五旬節聖靈降
7 司提反事件
10 哥泥流事件
15 耶路撒冷會議
E.圈出五個法國麵包 (耶路撒冷,猶太撒瑪利亞,保羅三次)
1-5 耶路撒冷
8-12 撒瑪利亞、猶太、該撒利亞
13-14 一,土耳其大陸
16-18 二,進入歐洲(馬其頓&希臘)
19-21 三,重點以弗所
F.在審判官和君王前做見證
22-23 耶路撒冷 (猶太審判官)
24-26 該撒利亞 (巡撫和王)
27-28 羅馬 (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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