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1

形單影隻的神

聖潔的以色列的神啊,祂的名是應當稱頌的。願你的名被尊為聖,從你貞潔專一的新婦心底升起,純一,無暇,堅貞,勇敢,如死之堅強,因為他們認識你,真認識你。

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阿們。

*

這半年,我要求自己在真理上一絲不苟,完全遵行,連一個非常細微的意念都不放過,常在禱告中求神幫助,使我完全。

人更輕省了,需要的東西更少了,辨別力銳利了,心變柔軟了。一讀經文,就進入到神的感受裡,常在街頭,在川流的車陣裡,一領悟就紅了眼眶。人若不是為罪受苦,這種苦會是一種翅膀,進入神曾走過的,曾經歷過的,曾感受過的,就明白,這位神,一直是怎麼樣的一位神。

祂,太苦了,太深沉了,太孤單了,因為以色列和猶大都背叛了祂,就像妻子背著丈夫去找別的男人了。妻子張羅家裡,一如往昔,敬拜如昔,禮儀彬彬,但心卻出去了,心早就跑到別的男人那裏去了。恭敬地伺候著丈夫,噓寒問暖地催促早點回來,其實心不在焉,早就盤算著去見外面的男人,以為做的神不知鬼不覺。其實,丈夫都知道,都看在眼裡,心在割裂,一刀一刀,沉到深海。提點她,暗示她,希望她良心覺醒,自覺有罪,期待她回到丈夫的懷抱。但她從不認識她的丈夫,她把祂當傻子,當好好先生。以色列子民,那個心,好可怕。污穢,絕情,矯作,謊言。而...丈夫,都知道,都知道,一直,都知道。

神,被戴了綠帽子,卻還隱忍著,等她回頭,等等等,淫亂的妻子卻毫無所感,今天這個,明天那個,心永遠在外面飛,從來不在家。人依偎著丈夫,心卻沒有了,空掉了,永遠追逐戀慕的,是外面的世界,外面的男人。她心裡什麼都有,就是沒有丈夫。哀,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妳早上穿著細麻進入聖殿,下午又穿著紫衣暗通款曲,從頭到腳抹著我賜給你的香膏,在明衢暗巷中隱沒,妳的腳躡踮曲徑,妳的心粼粼波光。我的愛妻啊,我都知道,我都知道,甚願我都不知道。早上妳焚香時的情話,有妳的心嗎?我多麼情願相信妳的禱詞,但心都知道,心,都知道...。丈夫的心,在下沉,在鬱積,在死亡。祂的愛妻,祂年幼時所娶的妻,心不在了,身體在聖殿,心卻不在了,不在了...

怒火終於無法抑制,神清理門戶,休掉以色列,休掉猶大。家破人亡,從前成群子女的歡樂之城,如今荒涼狼嘯,野狗成群。只剩下那男人,一個人站在荒蕪之地,曾經是祂一手所建立的家,沒有了,散了,都散了。

這就是耶和華,那個被誤解成是嚴厲無情的生殺之神的。祂落寞,孤寂,站在荒堆之中,默然無語。最後,也走了,踽踽獨行。背影就留在橄欖山,上去了。這荒場,曾經的家,甚麼都...沒有了。

在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書裡,神常常提到這件事。我想,祂的心情很少人去了解的,很少人去同情的。以色列的子民啊,他們常像那無知絕情的少婦,只是想要的更多,只是想得,卻從來不明白,什麼是堅貞,什麼是夫妻,什麼是愛情。

所以,我的禱告,就變這樣了。

*

聖潔的以色列的神啊,祂的名是應當稱頌的。願你的名被尊為聖,從你貞潔專一的新婦心底升起,純一,無暇,堅貞,勇敢,如死之堅強,因為他們認識你,真認識你。

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阿們。

*

丈夫的愛,深不可測,願耶路撒冷的女子,能被所感,真認識她的丈夫,而最終能有堅貞不渝的愛情,如同丈夫對她深沉的愛。地上的那些事,漸漸都不再重要了。在光中,見到,我的神。

Q:先犯夠罪再來受洗得救?

Q:我該如何回答小孩,一出生就給他們受洗,別的人都可以犯錯甚至犯罪,再來受洗成為新人。

A:

一,受洗並不是保證得救

受洗並不是確定得救,受洗是從撒旦的權勢下,轉移到神的權勢下。並且開始得以親近神,從神那裏得各種幫助與恩典,漸漸地改變我們裡面仍有的罪性,藉著真理與聖靈,臻至完全,將來面對大審判時,可以通過,以致得救。

若沒有救恩,沒有耶穌,人陷溺於罪中,只有眼睜睜地看著大審判來到,必死無疑,毫無希望。受洗是相信耶穌說的這條得救的道路是真的,並且開始去走,能否走完以致得救,並不知道。受洗只是開始,沒有開始就甚麼都沒有,結局是火湖。有了開始也要能完成,最終才能得救,受洗才有意義啊。信需創始,亦需成終。有開始的受洗,卻沒有後續的成聖完全,最後也是滅亡啊。

受洗的"被稱義"(be justified)只是開始,可以親近神求幫助受保護,但最終大審判時,是看你是否"已經成義"(unto righteousness)才能得救。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也就是從真教會開始。無論是受洗歸神的,還是沒受洗歸神的,都需要接受最後的大審判,那場審判將極其公義,任何人將無話可說。

二,沒有受洗是在魔鬼的權勢下

沒有受洗,就是在撒旦的權勢之下,人是牠的奴僕,牠的財產。今天牠要這人死,這人就意外死了;明天牠隨牠的意,要一群可愛無辜的孩子出船難全數罹難,幾百個孩子就死了。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要是非對錯,因為人只要沒受洗禮,在罪的權勢中,就是魔鬼的財產,牠要如何處置屬於他的財產,盡隨牠意,人一點沒有權利說什麼,都是奴隸,都是死囚。可以讓你活著,也可以要你瞬間斃命。亞當犯罪之後,魔鬼挾制人類,接管本屬於亞當的產業,利用人類,玩弄人類,牠對人毫無憐憫,充滿恨意,留著他們的身體,沒使他們立刻死亡,是在利用他們來褻瀆神,褻瀆神的形象,褻瀆神的榮耀。因為人本就是神的形象和樣式,人越邪惡,越犯罪,魔鬼就快樂,因為藉著人褻瀆了神,就好像把神玩弄於股掌之間,好像神在聽命於牠。其實神高高在上,牠褻瀆的,聽命於牠的,被牠玩弄的,是人-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人。魔鬼用人來褻瀆神,拜牠,聽牠,行牠所行的,玷污牠所玷污的,神的兒子,成了魔鬼的兒子。神的形象,成了魔鬼的形象。

所以,沒有受洗的人,他是魔鬼的奴隸,牠有權任意而行,今天要你死,你就必死,因為沒有受洗的人,是牠的,這就是權勢,就是在罪的權勢下。

三,受洗的人是在神的權勢下

受洗的人,是歸入基督,是屬神的了,魔鬼對他就沒有權柄,再不能隨意碰他,他受到神的保護。除非這受洗的人自己又故意去犯罪,自己去招惹魔鬼,開放自己,留破口給牠進入。那麼,魔鬼又能任意待他了。就像使徒猶大,雖屬神了,卻順從自己的私慾,耶穌屢屢挽回而硬心不悔,最後魔鬼仍是可以進去了,利用他,去殺弟兄。等他賣了耶穌,利用完了,牠就走了,猶大才醒悟過來,為時已晚,大錯已鑄,就下陰間去了。猶大是受了洗的,信了耶穌的,但後來執於私慾,又屢次不肯悔改,魔鬼仍可進入他的心,他又受挾制了,又是奴隸了,就行魔鬼所行的,又陷入罪中了。耶穌在(太 12:43-45)感嘆這世代這樣說: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 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 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

有一位從小拜偶像的女士,罹患絕症,當然一直沒有停止向她的偶像上香祈求。有一天,走在路上,神直接就在她耳際對她說:你快死了,快去教會。她完全沒去過任何教會?也不知道哪裡有教會?就騎著腳踏車到路上去找。到了一間教會門口,停下來抬頭一看-真耶穌教會,就進去了。後來她在真耶穌教會受了洗,也得到了聖靈,病也得到了醫治,如今是好好的一個人,可以常常到教會聚會,學習真理,倚靠聖靈,使自己不斷地被洗淨和更新,朝向臻至完全,以致得救的目標邁進。從這例子就可以知道,在神的公義面前,神要救人,也是要將這人先從罪的債主手中買贖出來,只要沒有受洗,罪債就仍在,這人就是魔鬼的奴隸,魔鬼的財產。並非神沒有能力,而是有罪就是有罪,在神公義的面前,神也不能以有罪為無罪。既然罪債沒有被處理,人將自己賣給了罪的主人,撒旦在他身上就是有權柄的,他是在撒旦的權勢之下,禍福旦夕,毫無保障。

四,小結

沒有受洗,想先犯夠罪,以後再受洗仍可得救啊,那也要看看魔鬼是否讓你活到那個時候。因為罪的緣故,你是被賣給牠的,是牠的財產。牠今天要你死,你就死了;牠今天要你去犯罪,你就殺人姦淫了,不是你可以置啄的,可以抗拒的,可以計畫的。

告訴你的小孩,如果他們還沒受洗,魔鬼可以隨己意隨時要他們的命,搞不好他們越犯罪,沉溺罪惡,魔鬼還喜歡他們讓他們肉體活著呢,因為他們的心裡裝滿了邪靈,成了魔鬼的工具,不斷地褻瀆神。然而,誰知道呢?就算沒被控制著去犯罪,魔鬼今天心血來潮,讓別的人殺人姦淫,卻指定你的孩子當被殺被姦的人,他們就死了,不用任何理由。就像那些在戰亂中無辜可愛的孩子,印度那些被殘暴姦殺的小女孩,他們有錯嗎?沒有,但他們是在魔鬼的權下,魔鬼一句話,他們就必需死,他們是奴隸,並不是自由人。

神就是要在這種毫無指望的慘況中拯救人,才有了基督,才有了洗禮。想要犯夠罪,享受罪中之樂夠了,最後再來受洗的人,可以去試試看啊。你的命是在魔鬼手中,而不是在神手中。神愛人,魔鬼可不是。

2018/04/20

簡答

要心志專一,一往情深,柴米油鹽,十年一日,不憑感覺,不憑眼見。當屬靈的眼睛打開了,就能看見(領悟)神的美好-聖潔,柔和,寬廣,正直,力量。世界海枯石爛,滄海桑田,高山深海,都靜默無聲了,都不再重要了。在光中,見到,我的神。


* * *

感謝神。

聖潔的以色列的神啊,祂的名是應當稱頌的。願你的名被尊為聖,從你貞潔專一的新婦心底升起,純一,無暇,堅貞,勇敢,如死之堅強,因為他們認識你,真認識你。

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阿們。

*

聽過各種意見,禱告過,思想過,判斷過,如今驗證過,這樣,屬靈的閱歷就增長了,辨別的能力就增強了

*

神的恩典要廣施並不難,只要妻子有那麼一點真心,祂迫不及待的迎向她,好像終於找到了可以施恩的合法理由,哪怕只是一點點。妻子的真心,並不容易,她總是容易受騙,意亂情迷。

難的是妻子對丈夫的真認識,真順服。恩雨大降之後,又是一條漫漫歸鄉路。


*

神,在基督裏,有測不透的豐滿,但要用心,專一,才能看見。

每個人,都要自己去盡力,基督就像"每一個"(every one,強調團體中的獨立個體)聖徒的丈夫,他的愛深不可測。

每一個新婦,都需要從場面浩大的聖殿廣場,漸漸進入寧靜的聖所。


* * *

以色列民一直都是如此的,從前不過是現在的影像。

你們保重,願神保守義人,將來站在玻璃海上萬口頌讚,哈利路亞。光耀穹蒼,宇宙震動,全地都發光。地在發光,是因為那些人都在發光,千千萬萬,發出神的榮耀,每一個(every one),由點而面,綿延無盡。榮耀,榮耀,榮耀,哈利路亞。

2018/04/11

污穢與不潔淨

污穢與不潔淨

(太15)耶穌講到的一個重點,就是:所謂的"污穢"和"不潔淨",就是指心裡的惡念。舊約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人是無法親近神的,不能靠近聖所。所以新約時代的信徒,如果心裡有惡念,卻沒有自覺,沒有認罪悔改,而求潔淨,那麼,他的聚會是白費了,他的禱告也是白費的,因為在神看來,因他心裡的惡念一直存在,他就是不潔淨的,神根本不能聽他,更不能見他。

所以這點其實很重要,一般信徒以為只是心裡的惡念而已嘛,又沒犯大罪。其實這人的聚會禱告都是做白工,根本得不到神的恩典,沒有神的恩典,根本不會生長,保羅說了,唯有神叫他生長,所以信了很多年還是一樣,關鍵不是犯罪,而是不潔淨。

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會廢去。

心中的意念不符合真理與聖潔,一下子改不過來沒關係,要誠實去面對它,要在神面前先承認,自己知道,求神憐憫與幫助,一次又一次,自己清楚有警覺,又在禱告中承認,神就會幫助,漸漸地心思意念就會純正了。

* * *

(太 15:16-20,和合)耶穌說: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麼? 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麼? 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纔污穢人。 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從心裡發出的意念有:)、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這都是污穢(G2840)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G2840)人。

(啟 21:27,和合)凡不潔淨的(G2840),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纔得進去。

心思意念的不正,就是污穢和不潔淨(G2840),這點沒有處理,啟示錄經文明示了-不得進那城。

我想,很多信徒會死在這條上面。先知沒看出來,也沒有提醒大家這件"小事"的嚴重性。

2018/04/05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意思是?

Q:"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的意思是說,只要相信耶穌並接受洗禮就一定會得救,保證會得救意思嗎?

A:

先講結論。(可 16:16,和合)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它的正確意思是:

(可16:16 意譯) 相信接受了耶穌所傳福音的「內容」而堅持「實踐」到底,受浸禮之後並且一直保持在耶穌的名裡面(遵行耶穌的教導,學義行義),將來必被拯救。相對地,不接受耶穌所傳福音或不能堅持在耶穌之道裡面的(不遵行耶穌的教導,不行義追求聖潔完全的),將來會被宣判定罪。


一,從前後文,脈絡,救恩經綸來辨別

理解經文最重要的,就是要看前後文。抽掉前後文,就像記者避重就輕地只報導某些新聞片段,有誤導的危險。(太4)中魔鬼試誘耶穌,都是拿聖經經文來引誘他,魔鬼把經文分拆,去掉前後文只拿其中一句來告訴耶穌,經上記著說...,企圖誘使耶穌做出看似明明經文有記,但實際上卻是與經文的意旨背道而馳的事。伊甸園裡的古蛇不也是這麼做的嗎?另一個更穩當的做法就是要通讀聖經,神的話不會說在這裡不可以,在那裏又可以了。也就是說,漸漸熟習聖經,到了熟習全部聖經中,貫穿新舊約之神的善惡是非的標準,以致體悟出神的誡命律例典章的立法精神與判斷原則,這樣來判斷片段的經文與其各種五花八門的解釋是否與整體的脈絡相符,就很容易辨別其釋義的正確與否了。

信而受洗必然得救。這是主耶穌親自講的話,但還是要看前後文,看整章,若要更深入精準則更要看整卷,甚至整本聖經。這裡,先看前後文就好。

(可 16:15-18,和合) 他(耶穌)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這是耶穌要升天前的最後時刻,這時耶穌已經與他們相處三年了,該教導的,該說的都已經講過很多次了。現在是分離前的最後時刻,所以這時,耶穌是在做最後的叮嚀,又再一次告訴他們,接下來他們最重要的事是等候應許的聖靈,並且要將他們過去這三年來從耶穌那裏所明白之能使人得救得永生的真理,去傳揚給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幫助他們也能得救。所以耶穌在此說的話,並不能獨立出他這三年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耶穌這句"信而受洗必然得救"的話,可以說是過去三年所講論的一個精簡的摘要而已。摘要只是一個提綱挈領的重點,不能代替本有的內容。在此最後幾分鐘的時刻,耶穌對門徒們充滿期待,但他畢竟要升上去了,所以最後這話,是一個叮嚀和期待,不能單獨抽出來當作福音的全部。如果這樣,不就和伊甸園古蛇和曠野的魔鬼一樣了嗎?

耶穌對於這福音,這神國,教會的情況,在(太13)中早有詳細的說明。天國的福音種子沒撒在路邊,種子能落在土裡,這就是指"信而受洗"的門徒了,但即使是信而受洗的信徒,耶穌明說了,根據他們的心的抉擇,這福音的種子,有的只在淺土,有的即使發苗長起,但還是被荊棘擠住,最後不能結出果子,這種信徒最後都要被剪下篩出丟入火裡焚燒了,這樣是可以得救得意思嗎?他們都是發苗長起的,就都是已經從水和靈重生的了,若沒有從水和靈生,就沒有重生,就不會有新生命的發芽和生長,所以這些在淺土裡的,被荊棘擠住的,不能得救的,都是"信而受洗"的信徒。

那這樣,耶穌最後叮嚀的話,不是和他在(太13)所講的內容有衝突了嗎?並不會,要看前後文,要看說話的情境與場合。在(可16)是離別的場合,時間很短,能說話的時間不多,這時耶穌講的話是摘要式的,擷取最重要的。他不是再重新解釋什麼真理,而是把從前詳細講過的事情在最後時刻再叮嚀一次。門徒跟過耶穌三年,知道耶穌這句"信而受洗必然得救"的意思,他們不會故意忘記這三年來耶穌所詳細講論的真理,而只去傳這句"信而受洗必然得救"的話,然後也不叫人悔改前惡,也不叫人求聖靈,也不叫人守安息日,舉辦聖餐,等等...而只為人施洗,就說,這樣,你必得救了。事實上,只要繼續看使徒行傳和新約書信,就知道使徒們並不是只傳講要受洗的道理就沒有其他的真理了。耶穌在最後時刻說"信而受洗必然得救"是表達出耶穌對門徒們去對全人類傳這好消息的期待,他多麼希望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能來信從這福音,而被拯救,得生命。

從後面教會的發展情況也可以知道,亞拿尼亞夫妻欺哄使徒,被判定是欺哄聖靈,就死了。他們可都是受洗受聖靈的真教會信徒啊;原本行邪術的西門要拿錢給彼得,換取使徒按手使人得聖靈的權柄,彼得斥其罪,其心不正,要求其自己去跟神悔改,或者還能得神的赦免。西門也是受洗受聖靈的信徒啊;哥林多教會亂倫的信徒,也是受洗歸入基督的信徒啊。保羅從羅馬出獄後回到以弗所教會把許米乃和亞歷山大給除名了,他們也是受洗歸入基督的信徒,才需要除名啊。這樣看來,受洗就必能得救嗎?顯然不是。

再回到更大的格局來看洗禮。希伯來書作者說,那些倒斃在曠野的是誰呢?不是那些在雲裡海裡受了洗的嗎?掃羅王一開始不是受過割禮的以色列人嗎?神不是也把膏油(預表聖靈)澆在他的頭上嗎? 這些都是神的子民,他們雖受割禮歸入神的國,就如同今日信而受洗歸入基督耶穌,但因為沒有持續地遵行真理,都滅亡了,都不能得救了。

所以簡單講,耶穌所說"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不能抽出來單獨看,獨立一句就成為福音的全部,如果這樣,福音書留這句就好了,神寫聖經寫那麼多幹嘛。斷章取義去傳這種不周全的福音信息,會導致人以為自己必然得救,而忽視了他在有生之年還必需倚靠聖靈,明白真理,實踐真理,以使自己更臻完全,可以結出聖靈的果子,以致最終可以得救。如果這樣,那傳達這種殘缺福音信息的人,豈不是害人了,害人糟蹋了本來可以拿來追求聖潔完全的時間。耶穌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以上,其實不需要懂原文,不需要懂文法,只要憑藉著經文本身前後文的脈絡,全部聖經中,神要我們追求聖潔完全的大原則去看,就可以了解耶穌所說"信而受洗必然得救"這句話只是一個摘要式的叮嚀,意思是要最終得救,第一就是要先受洗歸入基督,然後在教會裡接受出於錫安的訓誨,努力做成得救的功夫。並不是受洗就一定得救,當時看著耶穌升天的門徒們絕對不會這樣誤解,從後來新約書信的記載就可以證明此點。那麼,到底是誰在傳這種只要受洗就一定得救的福音?發展到後來,連受洗也免了。


二,從字義文法上來檢驗

先有了這樣的基本判斷,這裡進一步就原文的字詞與文法上去細究,其實也可以更清楚耶穌這話的意思,使前面的基本判斷得到更確定的印證。

(可 16:16,和合)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原文分析
https://bible.fhl.net/new/fhlwhparsing.php?engs=Mark&chap=16&sec=15

(可 16:16,NKJV) He who believes and is baptized will be saved; but he who does not believe will be condemned.

此句話中有5個關鍵字,五個動詞-信(believe),被受洗(be baptized)  ,被救(be saved),不信(believe not),被定罪(be condemned)。

幾乎所有的英譯本,皆以現在簡單式來翻譯,但原文並不是這樣。以現在簡單式來翻譯,就會把believe和be baptized只當作一個規則或事實來認知,意謂著當人只要做到了believe和be baptized這兩個動作之後,就已經達到將來be saved的條件了。但原文的詞態語態本不是這樣,分詞態一直在透漏那個動作意義的持續性,並不是動作發生就完成了,如果是動作一發生就完成了動作的目的,直到後來,那就應該用完成式分詞來表達。然而耶穌的用語是簡單過去是分詞,就意謂著假如中斷了這個動作意義的持續性,那個動作欲達到的目的就失去了效用。以下看一下原文中這5個關鍵動詞的細節:

1.信(believe)-主動/簡單過去式/分詞態。主動表示接受或不接受福音,是出於當事人自己的意願,沒有被命定或強迫。分詞態是表示,那個動作一直在進行,從過去的一個時間點開始發生之後,就一直在進行。一開始是接受了,後來繼續是接受的,也就是維持著一開始信的狀態。

2.被受洗(be baptized)-被動/簡單過去式/分詞態。在其他新約書信中提到,受浸是浸入(into)耶穌的名裡面,且維持在這名裡面(in)。此處的分詞態有受浸之後,要繼續保持在這名裡面(in)的狀態,不可以跑出來以致改變了(in)的狀態。

3.將被救(be saved)-被動/未來式/直述。有前兩項believe和be baptized的行動並且保持開始的狀態不改變,一直持續下去,那麼,將來,耶穌第二次再來的時候,就能be saved。

4.不信(believe not)-主動/簡單過去式/分詞態。主動一樣表示拒絕福音,是出於人的自由意志,認自己的選擇,不是被別人命定或強迫。分詞態表示,他是一開始不接受福音,後來繼續不接受,不信的狀態一直都沒有改變。

5.將被定罪(be condemned)-被動/未來式/直述。不信福音,這人的罪的問題沒有被處理,將來大審判的時候,他就要因為自己早已有且繼續犯的罪而被審判定罪受刑罰。

-(可 16:16,NKJV) He who believes(簡單過去式,主動,分詞態) baptized(簡單過去式,被動,分詞態) will be saved(未來式,被動,直述); but he who does not believe(簡單過去式,主動,分詞態)  will be condemned.(未來式,被動,直述)

這裡的"信"(believe)是動詞,是主動去"接受"耶穌這個信仰的內容的意思,內容就是耶穌這三年所宣講所示範的整體,並不只是觀念上接受"耶穌是神","耶穌是救主"這樣的抽象概念而已。福音的本質是-照著耶穌所揭示的方法(真理,道路)去實踐,去行事為人,持續下去,直等到耶穌再來,這樣他裡面的人(inner man)就會結出聖靈的果子,最後審判的時候就能被拯救,得生命(生命)。

"信"(believe)是分詞態,表示從過去某個時間接受了耶穌所傳信息內容,並且"持續地"照著他當初所接受的信息去生活行事的意思。

"信"(believe)不是觀念的接受而已,"信"的具體開始,就是"受洗"(be batized),而這個"浸入"耶穌的名裡,外觀禮儀上是必需像耶穌那樣,下到活水中去受浸,因為是分詞態,所以受浸在靈的層面是被浸入到(into)耶穌這名裡,並且"持續地"保持在這名裡(in),也就是耶穌所講過的,要保持自己在他的愛裡。怎麼保持自己在他的愛裡?他說,遵守他的命令的就是愛他了,愛他的,必蒙天父也愛他。所以受洗不是下水那一刻起來就完成得救了,受大水洗如同舊約神的選民受割禮,是受了一個約的記號,舊約的記號是割禮,新約的記號就是浸禮,無論舊約還是新約,這記號的意義是:在神面前做完全人。割禮是從亞伯拉罕開始的,(創17:1,新譯)...我是全能的  神,你要在我面前行事為人;你要作完全人。亞伯拉罕99歲受割禮,必須立志在神面前學習做完全人,他持續地遵行神的誡命律例典章。神後來對以撒談到他的父親,(創 26:5,和合)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這時,以撒已經結婚,所以以撒這時至少40歲了,他40歲時,亞伯拉罕是140歲。也就是說,亞伯拉罕受割禮開始真正歸屬於神之後,一直學習遵行神的法度,直到他140歲時才得到神的認可。這樣,亞伯拉罕的"信"(faith)很清楚是經過了40年的磨練和測試才通過的,並不是他一受割禮和神立約就已經完全了。從這裡可以發現,得救因著"信"(faith)是一個有開始,有磨練測試,最後有終局的過程。而聖經說,我們新約信徒因著"信"(faith),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了,亞伯拉罕的信(faith)花了至少40年,而有人傳福音說,一洗就得救了。這不是顯然矛盾的地方嗎?

所以耶穌要門徒去傳福音,使凡受造的要抉擇是否要聽從,若要,就是要-信(接受)並且要接受洗禮。這兩個動作的分詞態,意思是要使徒們去使萬民藉著洗禮進入(into)到基督耶穌的名裡面,就是指"信而受洗"的人歸入基督的身體教會裡面之後,要保持在教會裡(in),在耶穌的名裡繼續地受教導,學習耶穌這一生所說過的以及所示範過的真理,並且照著去行,過程中力量不足一呼求,聖靈就幫助。這樣,將來審判就能被拯救。反過來說,雖然"信而受洗"歸入基督的名裡面,但之後,耶穌所講述福音的內容,神國的律法,該遵守的命令,不學習,不遵守,依然故我,這樣,開始的"信"和"受浸"的動作都沒有持續下去,開始的那個動作所要達到的最後目的也就被中斷了,也就是無法在未來的審判中be saved了。信(分詞態)和受洗(分詞態)都是一個有持續意義的過程,而這個"信"(持續順從)和浸入(靠聖靈維持和遵行)的狀態,每個"信而受洗"的人必須要一直堅持到主耶穌再來,這樣最終才會被拯救,當初"信而受洗"的動作目的才會被達成。

得救,原文是未來式,意思是將來會被拯救,will be saved。而且原文中並沒有"必然"的語意。這樣的譯文多少受到新教改革之後各種神學觀的影響。新教的主流是,唯獨信心。其實聖經中強調最終能靠著得救的中心是信(faith),不是信心(confidence)。"唯獨信心"容易有只要在觀念接受"耶穌是基督"就可以得救的誤解。整本聖經強調的是信(faith),這字不只是相信(believe)這個動作而已,或觀念上的接受而已,即使是,也只是開始,更重要的是個believe的動作所接受的內容,也就是耶穌這三年所宣講的真理。接受了耶穌這信仰之後,要"持續地",信實地保持在耶穌所顯明的真理中,要靠聖靈的幫助去持守,追求完全,這種堅持到底的思維與行動,才是"信"(faith)的正確意思,也是整本聖經一直重複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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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幾個英譯本儘可能地表達出了原文所蘊含的這種意思。

(可 16:16,ABPen)The one believing and being immersed shall be delivered; but the one disbelieving shall be condemned.

(可 16:16,AMP)He who believes [who adheres to and trusts in and relies on the Gospel and Him Whom it sets forth] and is baptized will be saved [from the penalty of eternal death]; but he who does not believe [who does not adhere to and trust in and rely on the Gospel and Him Whom it sets forth] will be condem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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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原文的詞態所蘊含的意義直接反應在譯文上,可以如下這樣翻譯:

(可16:16 原文直譯) 信而持續地信,受浸而持續地保持在其中,將來會被拯救。相對地,不信或不能持續地堅持,將來會被宣判定罪。

(可16:16 意譯) 相信接受了耶穌所傳福音的「內容」而堅持「實踐」到底,受浸禮之後並且一直保持在耶穌的名裡面(遵行耶穌的教導,學義行義),將來必被拯救。相對地,不接受耶穌所傳福音或不能堅持在耶穌之道裡面的(不遵行耶穌的教導,不行義追求聖潔完全的),將來會被宣判定罪。

三,結論

(可 16:16,和合)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從前後文,從當時說話的情境,以及神將新約的"信"對應到亞伯拉罕的"信",就可以知道,"信"不是一個觀念上的認同或接受而已,而是對耶穌所宣講的真理認同並付諸行動的過程。受洗也不是洗禮的動作一完成從水裡上岸來,就保證將來必然得救,耶穌從水裡上來,都還要經過魔鬼的試誘和三年的檢驗,是因為耶穌堅持到底,甚至為此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這"信"的過程才能被完成。

進一步從原文用字的文法上去檢驗,也符合上述從聖經整體歸納出的概念。

所以,把經文分拆,做成宣傳標語,久而久之就變成一種殘缺失真的福音,這樣的假福音是會害人下地獄的。把耶穌的話斷章取義地做成宣道標語,傳達的卻不是耶穌的福音,這是不是很諷刺呢?

(可 16:16,和合)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它的正確意思是:

(可16:16 意譯) 相信接受了耶穌所傳福音的「內容」而堅持「實踐」到底,受浸禮之後並且一直保持在耶穌的名裡面(遵行耶穌的教導,學義行義),將來必被拯救。相對地,不接受耶穌所傳福音或不能堅持在耶穌之道裡面的(不遵行耶穌的教導,不行義追求聖潔完全的),將來會被宣判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