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31

神的事 vs. 我們的事

神造人,先泥塑出一個身體(body),從鼻子吹入神的氣息(spirit,靈的生命之氣) 進去,他就成了一個活的人-活的魂(soul)。

所以,所謂「人」(man,原文直譯就是「亞當」),就是靈(spirit)和魂(soul),被包覆在一個身體(body)裡面。反過來說,靈與魂「穿上」一個身體,就是「人」。物質的,永生的,都一樣。

所以,救恩不只是「靈」與「魂」要得救,「身體」也要有。沒有身體,就像沒有穿衣服,赤身露體,哪裡會是榮耀呢?

保羅用「帳篷」來比擬現在物質世界人的身體(flesh body),用「房屋」來比擬永生世界之人的靈體(spiritual body)。帳篷是暫時的,房屋是永遠的。

基督的道路,除了潔淨魂(soul),培養靈(spirit),最後還要脫去舊衣服(肉體,帳篷),穿上新衣服(靈體,房屋),才算真正完成。

(林後5:4) 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

從保羅的敘述裡知道,「必死的」指「帳篷」就是「肉體」,「生命」指「房屋」就是「靈體」。但這個過程不是直接「脫下和穿上」,而是一種「轉變」,保羅用「吞滅」來形容那個過程。這就像舊傷口漸漸癒合長出新肉,新肉越來越多,舊傷疤越來越小,以致最後新肉整個把舊疤給「吞滅」了。新肉與舊疤都是同一個身體,不是兩個。就從這個死的,直接變成活的,這才是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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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贖罪,是贖人的魂所犯的罪。方法是重生的不斷洗滌。(多3:5) 魂(soul)裡面有人的個性,獨特性。

2.更新,是使自己裡面從神生的靈長大,會像基督的完美,若能成功,就像神,就是神。方法是聖靈的更新。

3.當 活的、潔淨的魂(soul),從神生的靈、長成基督的靈(spirit),在我們的肉體中被完成,最後那天,神會使包覆著完美生命的肉體開始轉變,靈體就像新肉,越來越多,把舊的肉體都吞滅了,轉變完成,發光,集結眾聖徒的榮耀,一起進入榮耀裡,就是永生。

1、2、3,魂靈體,都要完滿,才過得去。方法就是遵行真理,遵行的力量就是靠聖靈,也就是禱告。就這麼簡單,愚拙的道理。神只講結論,不說明其原理。我只是盡量去領悟而表達出來。

(申 29:29,新譯) 奥秘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們的  神的,只有顯露的事,是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奧秘的事-原理。
顯露的事-道理。

遵行真理會得永生-道理,也就是顯露的事,這是我們的事(business)。
為什麼遵行真理會得永生-原理,也就是奧秘的事,這是神的事(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