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6

諸般的義?

諸般的義?


一,耶穌的「得救觀」

(太 16:24-25) 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捨己。就是捨掉自己的不合真理的情慾,壞脾氣,壞心思,壞習慣。

-自己的十字架。指自己的缺點,不符合真理的性情,習慣,價值。

-跟從我。就是要背起自己不符真理的老我習氣,跟著耶穌一樣背到刑場,把它們全部都釘死。耶穌背負著你的這些罪被釘上去,做了示範告訴你,你若真願意與他同釘十字架,就必能與他一樣最後仍復活得榮耀。現在,要「跟從主」的人啊!換你了,把你的邪情私慾釘上去。你若能與他同死,就必能與他同活。不死,就仍是舊我,真死,才能真活,榮耀的基督才能在我們身上成型。

-這不是可有可無的事,而是最後能否得救得永生的事。耶穌繼續說,

(太 16:25-26,和合)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生命,原文是soul,就是前述原來的那個自己裡面不符合真理的性情,習慣,價值),必喪掉生命(最後無法得救);凡為我喪掉生命的(為了遵行耶穌的真理而放棄原來的那個自己裡面不符合真理的性情,習慣,價值),必得著生命(最後必得到永生)。人若賺得全世界(照著原來的那個自己裡面不符合真理的性情,習慣,價值去追逐自己以為好的喜好或成就),賠上自己的生命(因不願意配合改變成有符合真理的仁義與聖潔的狀態而最後失去了自己的soul),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soul)呢?

-耶穌繼續鄭重地說,

(太 16:27,和合)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這是指「大審判」。回顧前文,耶穌這段話一開始就是針對想要「跟從他」的人講的,也就是針對聖徒講的。也就是說,信入耶穌的聖徒,最後也都需要面對最後的曠世大審判-行善的復活得生命,做惡的復活被定罪。

*

(林前 15:36,新漢語) 愚昧的人啊,你所種的如果不死,就不能生長起來。

-舊人如果不死,新人就長不出來。


二,使徒彼得&使徒保羅的「得救觀」

(彼前 2:24,和合)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 (關身語態,簡單過去式。語意是-使我們開始得到能力可以使自己不斷地在罪的事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假設語氣,主動。語意是-信徒會死或活還不一定,因為是假設語氣,端看那信徒自己主動的抉擇與是否能堅持)。

(羅 8:4,和合) 使律法的義(講來講去,還是回到律法啊!義,不是自己認知,而是純正的摩西律法所定義,耶穌所闡明,聖靈所督責) 成就 (be fulfilled,假設語氣,簡單過去,被動) 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 (現在,分詞態。語意是:不隨從情慾是一種持續的狀態)、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現在,分詞態。語意是:只隨從聖靈是一種持續的狀態,並沒有已經完成的意思)

-使徒彼得的話,使徒保羅的話,和主耶穌在(太16:24)所說的,意思完全一致。入信基督耶穌的聖徒,開始要進行一場屬靈的爭戰,得勝的才能進入永生,背道失敗的還是會失去永生的應許,所以才需要整個新約書信以及啟示錄不斷地提醒甚至警告信徒。這才是正確的「得救觀」。而什麼是屬靈的爭戰,回到前述(太 16:24-25)主耶穌的解釋-正與邪的拉扯,光與暗的角力,義與罪的爭戰,在哪裡?就在每一個信徒的裡面。所以,這道離你不遠啊,就在你口裡,在你心裡。所謂爭戰,不是大家一起出去趕鬼,最主要就是和自己仍帶著罪性的舊我在爭戰,和自己本有的情慾在爭戰,和自己的舊思維,舊習慣,舊價值在爭戰。順服真理,放棄舊我自己以為好的價值,神與你同在 -聖靈一幫助,就得勝,成了義的奴僕。捨不得舊我自己喜好的價值,忽悠真理,神不與你同在-聖靈無法幫助,就戰敗,做了罪的奴僕。神明察秋毫,天使一一記入帳冊,作為將來大審判時被打開案卷裡的見證人,一點一滴,實實在在。

耶穌的話是對門徒說的,彼得的話是對信徒說的,保羅的話,還是對信徒說的,而且還是對羅馬教會熟稔聖經的眾多信徒說的。所有的這些話的意涵,都在提醒信徒,不要從恩典中墜落了。既是提醒,就表示離最終得救還需要謹慎及努力,這顯示出信徒的最終得救並非在入信的時候已經確定。受洗入信是與神簽了新約。舊約是「約」,新約還是「約」啊!「約」必須互相遵守,其內的目標才能達成,否則一方毀約,這約就只好中止了。新約中,神的一方確定的是「神必幫助」的應許 - 神必幫助那些敬畏他,努力行道的那些人。祂必幫助他們能通過試驗而最終得救,進入永生。然而,信了祂,卻不敬畏祂,行祂的真理,「神必幫助」的應許並不會自動完成。耶穌所揭示的這條得救道路的原理是:神的恩,必須伴隨著人的信(faith,人的信實與守約)。人若對神無信實,不守新約,仍然暗地裡行污穢的事,神怎麼履約呢?怎麼幫助呢?人沒有神的幫助怎麼可能走完成聖的道路呢?最終怎麼得救呢?竟然可以帶著一身的罪惡和污穢的心思進入新天新地嗎?用簡單的邏輯判斷一下,可能嗎?基督耶穌這得救的道路的原理,一句話講完- 天助自助者。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逭,音ㄏㄨㄢˋ,逃避之意)


三,似是而非的「得救觀」

(路 16:15-17,和合)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外表的行為似乎是ok),你們的心 (heart。一定要注意,耶穌提出了能否進天國的關鍵-心的問題,也就是「內在」。無論是割禮,還是洗禮,重點是「心」要受割禮,「心」必需聖潔),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只圖表面的敬虔),是神看為可憎惡的(卻沒有內在的實質)。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律法的解釋從耶穌傳道起,以耶穌為準),人人努力要進去(大家不用莫衷一是了,現在起,只要以耶穌所解釋的摩西律法為進天國的標準去努力就對了,既清晰又明確,別再加油添醋,畫虎成犬)。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所有信徒,受洗受聖靈之後,都是在「努力進天國」的過程中,也就是在耶穌所打下的基礎上,努力追求聖潔完全的進程中。沒有「一相信就得救」的福音;同樣也沒有「一受洗就得救」的道理;也沒有「一受聖靈就得救」的道理;更沒有「小罪不斷,只要不犯大罪就得救」的道理;更更沒有「只要還能領聖餐,就能得救」的道理;更更更沒有「只要沒被除名,就必然還是能得救」的道理。


四,得救與否 - 義的果子

得救與否,只在於-能否通過那個最後的大審判。而通過與否的標準是-義( rightousness ),是否結出義的果子。從受洗時白白得到的「被算為義」,到最後需有「聖徒所行的義」(複數),缺一不可。受洗時被白白地稱義,這只是殿的根基,在此根基上建造 - 追求成義完全,這才是那義路,那真理,能通到父那裏去的道路。若只有根基卻沒建造,最後仍然沒有房子,徒受恩典,懶惰僕人;從另一方面說,若沒有根基,只是胡亂憑己意建造,如同法利賽人,撒督該人,奮銳黨人,只是以自己「自以為義」的尺寸去建造,那並不是人子耶穌所講明和示範的尺寸,那些都不是真正的聖殿。

主耶穌受施洗約翰的洗禮作為全神國子民的開頭與示範時,不是說的很清楚了嗎?(太 3:15,和合) 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他。

-我們理當這樣盡(to fulfill,使之完滿) 諸般的義(一切的義,every rightousness。語意是:我們有「每一種特定的義」要去完成,而洗禮正是這些每一種義的一個-創始,即進入基督耶穌之「信」faith的開端)。


五,得救的「信」(faith) - 本於信,以至於信 (from faith into faith)

(羅 1:17,和合)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 (from faith,從洗禮入門),以至於信 (into faith,靠聖靈更新,臻致完全)。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保羅引(哈巴谷書2:4)中,神承諾先知哈巴谷的一句話來註解 -什麼是「神的義」?這句話就是 -義人必因信得生。

神的這句話很重要,但被歷代許多神學家所錯用。哈巴谷看見耶路撒冷裡的強暴、罪孽、奸惡、毀滅、強暴、爭端、相鬪等等違反律法的事,行這些事而使聖城公理顛倒,令哈巴谷心痛的惡人是誰呢?正是城裡的貴冑,祭司,假先知,審判官,及至百姓,從上到下的每個階層都有,不是別人,都正是神的子民啊。神興起魔王巴比倫王 - 極其殘暴的那惡者,不過也只是神的刀,要來除滅耶路撒冷裡隱晦的罪惡,潔淨神的場子。在這個慘烈的過程中,神要哈巴谷放心,城裡的義人,就是那些在耶路撒冷裡敬畏祂的虔誠人,神必會保護他們仍然存活,不受到一點傷害,這就是「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句話的真實背景。

因「信」得生,是因faith,並不是believe而已。faith這字是信實,守約,忠誠的意思,是即使在當時耶路撒冷律法不彰,公義隱晦,惡人圍困義人的惡劣環境中仍然遵守律法,堅持真理的意思。正確的翻譯應是:義人必因他的「信實」而得存活 - 這正是哈巴谷所處當時混亂邪惡的耶路撒冷背景中,神對先知的安慰與承諾,也才是這句經典名言的正確意思啊!

義人必因他的「忠誠信實」而得生 - 有基督耶穌為聖徒的犧牲開路在先,也有聖徒跟隨他如死之堅強的堅持在後。這才是基督信仰得救的原理,才是如死之堅強的愛情,才是「神的義」的完整內容,也才是「因信稱義」的正確意義。

(約 12:24,和合)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義人耶穌自願死了,為什麼? 為了要結出更多實質的義人來。這就是神的愛,神的義。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