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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教會有人犯了亂倫罪,但因為某些因素,教會不敢或無法將之趕出教會,這人應該在教會有一定的影響力或有一群支持他的群眾,所以這人仍留在哥林多教會內,他本身或其支持者已經開始影響到教會其他信徒對罪,對純正信仰的觀念或行為,所以保羅對此很擔憂,至少已經寫了兩封書信給他們,要他們不可以留這犯罪者在教會裡,必須把他趕出去。但是教會內的派系和其他各種複雜因素的影響,這個犯罪者一直好好地待在教會內,而且可能一直影響著教會的行政,教導等各方面。
保羅後來為此還暫時放下以弗所教會這邊的事情,跨越愛琴海直奔哥林多教會,希望以真理的立場,說服大多數鄉愿的信徒表態,支持保羅所指示的,儘快處理教會內這樣的大惡,也就是要開大會表決,將這個犯罪又不承認錯誤,且影響教會至鉅的信徒趕出去。但是到了現場,保羅並沒有獲得太多的支持,這是因為對方早就動員各種力量與方法,污衊保羅關心哥林多教會的動機,質疑他是貪圖這教會的捐款,也挑剔他沒有耶路撒冷的推薦信而質疑他是否有使徒的權柄,憑什麼告訴哥林多教會該怎麼做。當保羅無功而返,他們又開始在信徒中散播說,保羅的信雖然義正詞嚴,但是一見本人,其貌不揚,言語粗俗,一點沒有哲學家的風範,到底是個真使徒嗎?這些作為都是要反擊保羅,中傷保羅的形象,影響教會信徒不要聽從保羅的指導,這樣,犯罪的個人和群黨也就不會面臨被票決處理,而有可能被趕出教會的處境。所以前兩封信和保羅親自的到訪,皆沒有能撼動犯罪者控制著哥林多教會的局勢。
保羅回到以弗所,傷痛欲絕,又寫了一封非常疾言厲色的信,以弗所的眾弟兄在哥林多教會這種情況下也沒有人想去哥林多勸勉,連在哥林多有好名聲的亞波羅也不想去,後來是提多自告奮勇,帶著這封書信和另兩位弟兄去了。提多是個剛毅果決的人,到了現場,除了宣讀保羅這封非常嚴厲的信外,也堅持真理絕不讓步的立場,用道理說服大部分鄉愿的信徒為真理站出來,為保護神的教會表態,開大會討論票決這事應該如何按真理而行。後來原本大部分不想惹麻煩的信徒勇敢地表態,會議結果傾向保羅的指示。提多帶著這氣氛轉向的好消息奔赴馬其頓,告知焦急等待的保羅。保羅聞訊欣慰,但他知道,那群人不可能不反撲,現在勇敢表態的信徒,隨時有可能迫於壓力而退縮。所以保羅當務之急是再寫一封信去堅固他們的信念,並且警告那些蠢蠢欲動的群黨,不要再用各種手段去影響信徒,控制教會,包藏罪惡,否則他來的時候,這些群黨也要一一依證據審斷,明確處置。
由於提多帶去保羅的這封信,用詞非常嚴厲,所以保羅也一直擔心,會不會過於嚴峻而使得信徒們不但不能站在真理的立場為神的教會站出來,反而更加退縮了。然而當提多帶來的消息是,他們接受了保羅的指示的時候,保羅鬆了一口氣,所以在寫(林後)這一封信的時候,一開始就提到說,他為了哥林多教會的情況極端憂愁,但現在又轉為安慰了,這段日子他就是在憂愁與安慰之間掙扎。接著心疼地解釋著,他前一封信之所以這樣疾言厲色,實在是因為他多麼愛他們,多麼怕失去他們。保羅講到他是使徒,是耶穌基督的職事,必須忠心,所以教會走錯了,他一定要導正,所以講了嚴厲的話了。他的心裡只有一件事,就是希望他們遵行真理。即使他之前多次被污衊,被質疑動機,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林後 13:8-9,和合)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並且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既然他們已經有不少人願意站出來扶助真理,保羅表達深感欣慰之餘,也再次用溫暖的話鼓勵他們,希望堅定他們目前的行動,在這樣的情況下,保羅講了這樣的話:
(林後 6:11-7:1,和合)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直話直說),心是寬宏的(寬大無私)。 你們狹窄 (受謠言鼓動而懷疑我的動機),原不在乎我們 (並非我們真的是這樣),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 (而是你們接受了偏見的污衊來評斷我)。 你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光明磊落寬宏誠實的心胸) 報答我(來回應我的直言)。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所以,這段經文裡提到的-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的確不是在講婚姻的問題,而是保羅鼓勵他們要堅持真理,分別為聖,不要和犯罪和模糊真理的人和事攪和在一起,(暗指那些盤據教會的犯罪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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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姻的問題,保羅在(林前7)就有專門的說明,那裏的經文就直白地講了-(林前 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寡婦鰥夫若要再婚,都必須嫁娶主內的弟兄姐妹了,更何況是正常情況下的婚娶了。
所以,信耶穌的信徒若要嫁娶,還是必須嫁娶主內的,就是同一個信仰的。對真耶穌教會來說,就是必須嫁娶同為真耶穌教會的弟兄姊妹,因為其他教派的基督教雖然也是信耶穌,但是對於聖經非常重要的真理認知不一樣,特別是在洗禮,聖靈,洗腳禮,安息日,聖餐上的認知不同,並沒有完全照著主耶穌和使徒的示範與教導,而這些道理是關乎到教會產生的基礎,基礎不一樣,屬靈的生命就不是同一種,身體就不是同一個,而且在不同的根基上,所延伸出來的其他方面的教導,罪的認識都會不一樣,那麼這樣就是不同的信仰,即使名義上都是信耶穌,但卻是不同的信仰內容。但若是夫妻,信仰的實質內容不同,走的道路自然有差異,在實際生活相處上必然也會產生信仰上的衝突,所以真耶穌教會的弟兄姊妹,照真理是只能嫁娶真耶穌教會的弟兄姊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