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這段話不能抽出來單獨看,所以先來看一下前後文,也就是涵蓋這句話所在的段落。
1.現象
(徒 2:1-13,和合)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 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 眾人就都驚訝猜疑,彼此說:這是甚麼意思呢? 還有人譏誚說:他們無非是新酒灌滿了。
2.以常理解釋現象
(徒 2:14-15,和合)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這件事(指前述耶穌門徒受聖靈說出靈言的現象)你們當知道,也當側耳聽我的話。 你們想這些人是醉了;其實不是醉了,因為時候剛到巳初(早上9點,沒有人會在這時段喝酒,而且又是在聖殿廣場這神聖的地方,況且9點剛到,早祭正在院子裡進行,拉開五旬節節期聖會的序幕)。
3.以先知早已預言的經文來解釋現象
(徒 2:16-21,和合)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 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 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4.繼續引經解釋這現象是出於他們等待的彌賽亞做成的-就是耶穌
(徒 2:22-36,和合)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 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指升到天上至高之地位),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神用喜樂油膏立耶穌),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 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是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基督,而不只是猶太人的王了)
-關於4.的解釋,聖靈之降下與彌賽亞關係的這段經文,從三方面證明,耶穌,就是彌賽亞。
a.人子耶穌活著的時候,神蹟奇事跟著他,表示神完全與耶穌同在,神用神蹟奇事替他做證,證實他是從神那裏被差來的。
b.人子耶穌雖然死了,但他又復活了。這應驗大衛所寫詩篇裡,關於彌賽亞"身體沒有朽壞"的經文。
c.耶穌的門徒受了聖靈說出靈言,這正是復活的耶穌升天並受神膏立之後才能有的。關於這點,當時熟悉舊約經文的猶太人或許不難明白,然而對於我們這些插枝的野橄欖枝,或許需要多一些說明。
-根據經文(詩篇多處),彌賽亞必需先受苦而死,下入陰間,又復活,從陰間上來,身體沒有朽壞,並升到天上。神高舉他到自己的右邊,也就是與神同等的位置,並且膏立他做了王(得了榮耀的意思),而這個王,正是神應許大衛後裔要建立的那個永永遠遠的國度的王,並不是地上的屬物質的國度。耶穌在地上時,肉身受了聖靈,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升到天上,受了神的膏立,就做了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王,這與大衛受膏的經歷相同。耶穌復活後升到天上受膏立,這膏就是神的靈,神的靈進入耶穌的身體,這身體,就是地上屬耶穌的門徒。所以五旬節這天,門徒所受了的聖靈,就是神應許要澆灌的-自己的靈。透過耶穌,先藉著他的血潔淨了受耶穌洗禮的人,他們的身體就成為耶穌身體的一部分,神的膏從受膏者耶穌的頭上倒下,就流到鬍鬚,衣口,以至全身。此時,成為耶穌身體的門徒,就得到了約珥所預言的-神的靈。因為這件事是神早就藉眾先知所應許的,所以這個五旬節降下的神的靈,使徒們又稱祂為"應許的聖靈"。應許的聖靈,就是神自己,但也藉著在人子耶穌在肉身內經歷過人在肉體內所有的一切軟弱與限制。人子耶穌從受洗受聖靈,經歷過魔鬼對人的試探,靠著禱告得到從天上來的能力,因而能夠遵行父的一切旨意,遵行真理,愛神愛人,受污衊受苦楚,在十字架上堅持到底,完成了聖潔的靈,最後將靈交付。第三天復活,帶著全新的身體升到天上,受膏,與神的靈合而為一,成為一靈,這,就是應許的聖靈-神從天上來到地上,又下到陰間,再升到高天;從尊榮到羞辱,又從死亡到永生;從神變成了人,又從人變成了神;在肉身內勝過死亡權勢,至死方休;滄海桑田,歷盡艱辛,著實得來不易啊。是清橄欖油(真神自己),又加上多種割裂輾壓而得的苦澀香料(神成了人子耶穌)才做成的啊。現在,這聖膏油從受膏者耶穌的頭流到他的身體,也就是這應許的聖靈往下流入到聖徒的裡面,這住在人身上的聖靈,既是宇宙的真神自己,也是受過苦難的人子啊;既有高過萬有的權柄,也熟黯人成為神的艱苦道路,所以這聖靈既是聖徒的天父,也是他們在地上的保惠師。啊!這道(logos)離你們不遠,就在你口裡(指受了這聖靈而發出的靈言),就在你心裡(人的信-指信從耶穌這道路而所受的洗禮)。摩西早就預言,而保羅故意引用。血與膏,缺一不可。血正是在洗禮中發生,膏就是受聖靈說靈言而領受。神的智慧何其難測!
-所以,彼得的解釋最後指向耶穌。根據經文,彌賽亞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先受苦死亡。b.復活升天。c.受膏做王。當c.發生的時候,約珥的預言才會應驗。而人子耶穌,正符合a. b. c.所預言的經文。只是c.是反推,從地上看到有人受聖靈說靈言的現象,符合了約珥的預言而知道,耶穌在天上受膏立成為彌賽亞了,所以地上屬祂的人才有受聖靈的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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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主題 -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徒 2:20-21,時式/語態/語氣)
日頭要變為(未來式,被動)黑暗,
月亮要變為(未來式,被動)血;
這都在主大而明顯(偉大,榮耀)的日子(單數,指審判日)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原文是"此將發生",指下面的這件事的發生時間),
凡(主格,單數)求告(簡單過去式,關身,假設)主名的,
就必得救(未來式,被動)。
彼得在五旬節聖靈降臨那天,在耶路撒冷聖殿廣場上對回來朝聖的各國猶僑說的這段話,是引用了約珥書的預言,所以這句子裡面的時態和語境,主要要以約珥所在的那個點為時間座標,來看裡面的詞態。
彼得之所以被聖靈感動去引用約珥書,主要是因為約珥的預言裡提到了"說靈言"的現象。神藉約珥預言,將來的某一天開始,祂要把祂的靈澆灌肉身之人,也就是以色列民族的兒子,女兒,年輕人,老年人。當這件事發生,也就是當這些肉身的以色列民被神的靈澆灌的時候,他們就會說出預言。當他們說出預言,那麼,神所說的那個最後的世代就開始了。五旬節聖殿廣場上,各地猶僑看到耶穌的門徒都說起捲舌頭話,也就是我們習慣稱呼的靈言,覺得納悶不明白,彼得就向各地猶僑宣告解釋,約珥書中所提到的"說出預言",就正是他們現在看到的"說靈言"(speak in tounges,說捲舌頭話)。也就是向他們說明,約珥所預言,神說要將祂的靈澆灌下來那預言,已經發生,就是現在。這樣就把當時發生的現象和古老經文的記載連接起來了。這樣,也就證明了,神的靈要澆灌下來的預言,是要從耶穌這個教門的道路來應驗,也就等於是向猶太人證明,耶穌正是神所預定的受膏者,也就是以色列民一直在等待的彌賽亞。
彼得引約珥所述預言如下,
(徒 2:18-21,和合) 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從聖靈降下到血肉之人,人開始說靈言這件事開始,一直到日頭變黑,月亮如血等等現象,等於把整個救恩的時期,撂下幾個大徵兆作為骨幹就講完了,一直到救恩時期結束,彌賽亞再臨,審判大日到了為止。而血肉之人說出靈言的現象,正是這個時期開始的第一個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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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 2:21,和合)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到那時候 (原文是"此將發生",指下面的這件事要被神成就的那個時段),這是以約珥那時的時間座標來講的,對約珥來說就是"將來"的某個時間點,某個時期。也就是這段預言三次所提到的時間描述-在末後的日子(徒 2:17),在那些日子(徒 2:18),到那時候(徒 2:21),這三者都是一樣的指向,指的是同一時期,也就是-從聖靈降下人說靈言開始,一直到審判大日之前的那個時期。
-在這個時期裡,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凡(主格,單數) 求告 (簡單過去式,關身,假設) 主名的,就必得救(未來式,被動)。
-凡(主格,單數),指聖靈降下之後,一直到審判大日之前的這段時期,任何一個個人。
-這裡的主名,在約珥當時並不知道是誰?因為耶和華並非那名,耶和華是神自我表達"我是"(I am)的意思。彼得在後來的講論裡直接點出,約珥所說的主名,就是神已經確立他做受膏者的那位-耶穌。所以求告這名的意思就是指,信從耶穌,受洗得聖靈,開始走耶穌所指示的道路,結出果子與悔改的心相稱,直到大日。而不是靠法利賽派所解釋的信仰方法。所以,求告主名,簡單講就是"信耶穌"的意思,並不是說,事到臨頭了,這時趕快呼喊主名,呼喊耶穌,就可以得救了,並不是這意思。
-求告 (簡單過去式,關身,假設)。
-假設語氣,表示那時期的任何個人"如果"求告。意思是他可以求告,也可以不求告,所以神在這裡是在講一個規則,那時期的每一個人自己可以做決定。他可以信從耶穌(求告主名),也可以不信從耶穌(不求告主名)。
-關身語態,也顯示出"求告"(是否信耶穌,跟從耶穌)這個動作是出於"凡"那個個人自己的意願與意志。
-簡單過去式,表示"求告主名"(信從耶穌)的這個動作在某件事之前已經發生,且不斷發生。因為不是完成式,所以"求告"是在講一種習慣,事件型態,一種事實。並不是在講一個特別的動作而已。所以"求告"主名這字的時態是在講"主大而可畏的那日子"之前一個已經開始,且持續發生的一個"信從耶穌"的狀態。約珥這裡把時間座標突然變換成審判大日為基準來講"求告主名"的這動詞,意思是說,在那審判大日之前,那些早已信從耶穌,開始求告主名,照著耶穌所指示的真理生活行事為人的那些人,這樣的人,神必拯救。"求告"這字用簡單過去式,是相對於審判日之前的許多時間點,也暗示出那是一種常態,一項事實。也就是說,"求告主名"的人是在講那些在審判大日之前就早已經抉擇信了耶穌,且一直在耶穌這道路上努力,以逃避最後神的憤怒的那些人。
-就必得救。原文無"就必","得救"是動詞,未來,被動。所以"得救"並不是在講一種完成的狀態。
-這短語應該譯為,就將會被拯救。因為前句的"求告"(簡單過去式)並不是一次性動作的完成,而是在講一種習慣,常態性持續的動作,生活型態,故這裡因"求告"而產生的"被拯救",是相對應於前因的,故也不是一次性的動作,而是一直都在發生,常態性持續的動作。之所以又用未來式,是約珥又回到他當時的時間點來預言"被拯救"的這個神的應許,神"將來"必要實現,而條件就是,在審判大日之前的那個時期"求告"主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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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意譯) 到了那最後的時期,凡那些信從耶穌,在每一次的爭戰與危難中(特別指屬靈的層面) 呼求他們的主-耶穌這名的,神必救拔。這樣的情況神必實現,直到審判大日為止。
-而這個世代一開始所賜下應許的聖靈,所說出的靈言(靈語,捲舌頭話,在靈裡是在說預言,與神對談講論靈裡的奧秘),正是為了讓人能在這個最後的世代"求告主名"而賜下的-清潔的言語。(番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