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6

律法與聖靈

律法與聖靈。釐清一些似是而非之舊約與新約、罪與恩典、相信與得救的基本觀念。

一,摩西律法是聖潔的
二,猶太民族對摩西律法的錯解
三,耶穌重新解明正確的摩西律法,成為天國的律法
四,「基督律法」與「猶太錯誤律法體系」嚴重衝突的代表性條文-姦淫
五,信耶穌的,恨耶穌所講的真理。這些門徒回罵耶穌是被鬼附的,是撒瑪利亞的雜種。
六,律法要求的不是「表面」,而是「裡面」
七,甚麼才基督耶穌救贖的正確福音?
八,律法的最後階段就是基督-也就是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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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摩西律法是聖潔的

保羅說,摩西律法是聖潔的(羅 7:12),保羅並沒有否定律法。律法是神認定是非善惡的標準,也是將來大審判的依據(雅 2:12)。律法之路走不通,必須另立新約,並非律法不好,而是人受到罪惡權勢的挾制做不到。

(羅 7:12和合)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 7:13和合)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麼?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雅 2:12和合)你們(對象是新約的信徒)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加 6:2和合)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雅各長老寫信給初代教會信徒,提醒他們最後要面對「使人自由的律法」的檢驗,即(加 6:2)所說的-基督的律法。基督的律法,就是耶穌對摩西五經、先知書、文集等舊約經文所解釋出來的真理。(約8:31)耶穌說,信他的人若按他的道而行的就真是耶穌的門徒了。故新約是有律法的,而且最後將是檢驗是否被認定真是耶穌門徒的標準。在新約經文中,這律法被稱為-神的律法(羅7:22,羅7:25,羅8:7),基督的律法(加6:2),使人自由的律法(雅2:12)。耶穌在(約 8:31-34) 對信了他的門徒說,他們若是繼續遵行他的真理,最終必得以自由。這就表示這些信了耶穌的門徒當時還沒有完全得到真自由。耶穌說他們若「持續」遵行他的真理,最後真理會內化使他們成為一個實質的義人,那時,任何的私慾引誘在他們裡面將沒有一點份量,到了這種靈性成熟的階段,這才是真自由。所以,這個從成為耶穌門徒開始,一直學習從心裡誠實遵行之耶穌的道(耶穌本著舊約經文所闡釋出來的真理),這就是基督的律法,遵行這種律法,是能使人成義成聖的律法,也就是真可以使人得自由的律法,不同於法利賽派所發展出來只重視條規儀文的律法,也不是偏向希臘化聖俗折衷傾向的撒督該派律法,那些人的遺傳所教導的錯誤律法在克制情慾的事上毫無功效(西 2:23),只是一種宗教表演和自欺欺人的世俗宗教。

(西 2:23和合)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二,猶太民族對摩西律法的錯解

原始的摩西律法,本來就是要訓練神的子民,要在平實的生活中去學習誠心遵行,漸漸達成祭司那樣等級的聖潔。如果他們專心這樣行,那麼,神所期待的聖潔的國度最後就會實現了。但歷史上的以色列民族不專心去遵行,厭煩耶和華所要求子民因正直公義才能蒙神祝福大得益處的麻煩路徑,內心帶著埃及的觀念,暗地喜歡迦南人惡俗,貪婪求快地強求近利,所以開始暗地膜拜起功利取向的偶像。表面事奉真神,暗地戀慕偶像,行事詭詐,這一刻參加聖會,下一刻惡事做盡,但又不好明目張膽地棄掉領他們出埃及的神,就詭詐地發展出對純正律法陽奉陰違的各種解釋與應用了,連教導律法的祭司與先知也常常歪曲律法,迎合當權者和作惡的黨派,為他們的私慾大開放水之門,表面上仍尊耶和華為主,實則早就是事奉偶像,滿足私慾的悖逆種族了。這種情況每況愈下,最終導致了以色列與猶大的滅國。1500年後到了耶穌時代,摩西律法早已被歷代各種猶太律法學派的解釋弄得看似完備,實則充滿人意錯誤解釋與應用了。新約經文中記載的法利賽派與撒督該派,只是當時眾多律法學派中的兩大派別而已,其實還有很多,施洗約翰所屬的愛色尼派又是另一種。一直到今天,在不信耶穌的猶太人中,耶穌也只是歷史上一個拿撒勒派別的創始人罷了。

在新約書卷中,保羅反對的律法,是指傳統的猶太社會所錯誤解釋與演繹的摩西律法,正如耶穌所批評的文士與法利賽派所教導的摩西律法。耶穌認為,他們的教導是瞎子領路。而他們的教導,就是後來的塔木德的一部分。

保羅否定的靠行為稱義的「行為」(works),並不是指著「好行為」,而是指著法利賽體系以為只要嚴謹地徒守猶太聖經學者所訂出繁瑣的「潔淨條規」與「敬拜禮儀與程序」,神就不能判定他們有罪的錯誤認知。所以神常藉著先知說,我怎麼可能是這樣顢頇的神呢?你們難道不知道,(耶 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的神嗎!

耶穌指責猶太傳統拉比體系的教導,(太 23:24和合)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吞下駱駝指犯行重大的誡命,濾出蠓蟲指在禮儀程序的細節上大做文章,以顯敬虔)。 (太 23:23和合)...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他們在律法之精神-公義憐憫信實的條文解釋上大放水,便心虛地反而在禮儀條規的細節上鑽研繁瑣化,好像這種「繁複條規儀節上努力的行為」就能平衡在重大誡命上的犯行似的。自欺欺人,還教導子民這樣去行。摩西五經規定人不可隨便發誓,本意在訓練神的子民要光明磊落,對神對人都要誠誠實實,說話實在,一旦發誓,就不可食言。而法利賽派卻為發誓而反悔的人開脫,歪曲解釋律法說:(太 23:16-22和合)...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可以不用還願,可以不算誓言);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才算數,才需要還願)。...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十誡中的第五誡-要孝順父母,(太 15:4-6和合)...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法利賽派卻解釋,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 意思是說,如果人把本來要奉養父母的錢奉獻到聖殿裡去了,這時,他只要告訴父母這錢做了奉獻,那麼,他就可以不照顧父母了。猶太傳統拉比體系著眼於律法外在的儀文。然而,如耶穌所解明,人若沒有律法所要求之內在的聖潔,難道靠外在隆重儀文儀式的施行(works,和合本譯為"行為",保羅強調得救並非靠此works),就能被神判定為義嗎?這不是把真神當木頭偶像了嗎?耶穌多次指責猶太傳統拉比的教導,其中,「寫休書離婚就不算犯姦淫」這種解釋就是耶穌最感冒的一條(路16:18)。


三,耶穌重新解明正確的摩西律法,成為天國的律法,並賜下聖靈幫助真心遵行的人去達成

耶穌就是摩西所預言,將來神要興起的那位先知。他來的時候,將會導正錯解的律法,回歸摩西律法的正確意義,重新牧養神的子民。那時,聽從他解釋的律法而去行的,神將赦免他的罪,不聽他的解釋去行的,神將要追討那人已有的罪,並不赦免。

(申 18:15-19和合) 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1500年後,耶穌來了,他宣告,律法和先知到施洗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意思是說,當約翰所見證的人子耶穌出現的時候,長時期以來舊約經文眾說紛紜的解釋將由他來歸正總結。耶穌所解釋的摩西律法,他所解明的舊約經文,才是正確的律法,才是神國的律法,也就是基督的律法,凡照著耶穌所教導的律法去實踐的人,才能真正達成律法所要求的義,才能蒙神的赦罪與喜悅。有了基督所解釋的正確律法,被咒詛亡國又迷失的以色列百姓就有正確的律法可以依循而去努力了,可以去達成神所要求的「神的義」了。所謂「福音」,原文是「大好的信息」,也就是在當時猶太社會中眾說紛紜的律法學派中,耶穌從神所帶來對舊約經文的正確解釋。人信了耶穌所傳的信息,受洗立了新約重新歸屬神,神就因洗禮中耶穌的血赦免他的罪,接納他成為屬靈神國(真教會)的子民了,他有了這新身份,進入了新國度,神的教會裡面有真理與聖靈並各樣神的賞賜,開始可以努力去學習實踐此國度中基督的律法,操練敬虔,能正確地往永恆的天國邁進了,不用在眾說紛紜的律法學派中無適所從了。正如當初歷史上肉體的以色列人受了割禮歸屬神,進入神要栽培他們的應許之地,開始要學習遵行律法,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以致可以蒙神祝福而永遠安居地業,但他們失敗了,舊約被他們撕毀了,神的祝福因此並未長久。新約教導這段歷史,正是要作為新約聖徒受洗歸神,重新開始走成聖之路後要謹記在心的鑑戒。相信耶穌,受耶穌的洗重生歸神只是開始,誠實遵行基督的律法,追求完全,才能通過審判,進入應許之新天新地為業得享永遠生命之福。

(路 16:16-18和合)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四,「基督律法」與「猶太錯誤律法體系」嚴重衝突的代表性條文-姦淫

耶穌最常拿休妻的事來說明他的真理。他對猶太人的經學家所解釋的:寫個離婚文件就可以正式離婚並且再結婚而不算犯罪的教導,非常厭惡。耶穌認為,這種教導引人犯大罪,所以耶穌常常以此例加以嚴斥。和歷史上忠誠的先知一樣,耶穌此舉得罪當時極富聲望的文士階級及許多富裕納妾的猶太貴族,但姦淫是第七誡姦淫大罪,是不能進神的國的,所以耶穌不能不指正,神的靈在耶穌裡面,他所說的,是直接從神而來,不同於人對律法的開脫和曲解所建構出來各種拉比學說。

別忘了施洗約翰被砍頭,正是因為他忠於先知的職分,指出了猶太人的王-希律的離婚與再婚是犯了嚴重的罪,這惹惱了希羅底。所以耶穌在傳達正確律法(也就是真理)的當下,是頂著極大死亡的壓力的,但他仍然堅持如此,因為神的真理,他不能不說。今天所自稱耶穌的信徒,還有在堅持耶穌和他的先鋒所傳講之姦淫罪的真理嗎?還是和當時的猶太人一樣,早已俗化把離婚當成小事,男女關係隨便,還硬要說出一番歪理來證明-現代基督徒是可以離婚的?耶穌正確的解釋是:一對夫妻除非對方外遇有染,否則神的子民不得任何藉口離婚,凡非外遇問題隨意離婚而再婚,就是犯了姦淫罪。


五,信耶穌的,恨耶穌所講的真理。耶穌直指這些信徒順從私慾不愛真理,是魔鬼的兒子。而這些門徒回罵耶穌才是被鬼附的,是撒瑪利亞的雜種猶太人。

耶穌在(約 8:39-59)這大段對信了他的門徒講解有關要進一步得真自由的道理,但他們不悅了,因為耶穌的教導不是他們心裡所想望的。耶穌看出他們的敵意,知道此時他們心裡的私慾高張,並且聽從了魔鬼的聲音(魔鬼來的意念),對耶穌解釋之正確的真理產生了恨意。於是直白地對這些信徒說,他們的父並不是神,他們的父是魔鬼,並非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因為亞伯拉罕聽了真理會順從,但他們不是。他們因耶穌所講進一步的真理而恨他,甚至恨到了想要殺他的程度。這些信了耶穌的人,他們不願意進一步順從真理,正如魔鬼不願順從真理一樣,因為魔鬼「裡面」沒有真理 - 魔鬼是說謊的(表面是神的天使,但裡面卻不想遵行神的命令),也是說謊之人的父(同樣,這批信徒表面上信了耶穌,但對耶穌進一步所教導的真理卻厭惡,並不想真心遵守)。

這些信徒「相信」耶穌,「承認」他是基督,但僅只於此。他們沒辦法進一步聽進去基督的律法,真正能使人得真自由的律法。只要與他們裡面的私慾相衝突,他們抉擇順從私慾,而不是順從聖靈,這些「相信」耶穌,卻厭惡基督耶穌正確真理的人最後會得救嗎?是「相信」使人得救?還是順從基督律法,遵守耶穌真理的人能得救?仔細看,想清楚。事件記載在(約 8:39-59)。


六,律法要求的不是「表面」,而是「裡面」

耶穌多次指出當時猶太社會拉比教導的核心錯誤。(太 23:26)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太 15:16-18) 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麼?...從「心裡」發出來的,這纔污穢人。 耶穌在(太5-7章)宣告天國的律法就一直重複著這個主題。(太 5:21-22)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太 5:27-28)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太 5:31-32)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這裡,「天父旨意」就是(太5-7章)整大段天國律法的宣告中所強調的-「裡面」。


七,甚麼才基督耶穌救贖的正確福音?

摩西五經是好的,信從耶穌是對的。但摩西五經被以色列民曲解,耶穌真道一樣被基督教歷代教父和神學家所謬傳。為什麼?(羅 7:19) ...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在猶太社會中,在歷史上的基督教團體中,人都有善的價值,有善的認知卻又無法發自內心去行,這怎麼辦呢?當人勝不過那在裡面私慾發動的惡,就只好自己去調整善惡的標準了,也就是來「解釋」和「演繹」律法和真理。把純正的律法和真理弄模糊了,善惡的界線挪移了,那麼,罪就不算罪了啊,惡就不算惡了啊 !

(創 3:1)...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結 13:10)...他們誘惑我的百姓,說:平安!其實沒有平安,就像有人立起牆壁,他們倒用未泡透的灰抹上。(太 23:24)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 (猶 1:4)...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公元一世紀末,距離耶穌升天聖靈降下僅僅60多年,教會已經充斥著許多假道理,名為教導基督,實則引人違背真理去放縱犯罪。當時碩果僅存的約翰長老就掏心掏肺地寫了約翰一書沉痛地呼籲眾教會,提醒他們真假道理最重要的判斷原則,那就是:(約一 3:4-7)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纔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而耶穌在地上時也早已做了警告與提醒,(太 7:15-19)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 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

耶穌和約翰長老所教導判斷的邏輯很簡單,只要看結果是不是有-真實的行義,就知道那些解釋與教導是不是正確的律法和真理了。不要被高言大智的外觀和雄辯的權威氣勢所迷惑了。

(約一 3:4-7)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纔是義人,正如主是(行)義的一樣。

這裡提到新約對罪的定義,正是新約的教導,是使徒約翰長老的教導。甚麼是罪?標準還是「律法 」!什麼是義人?還是「行義」的人,並不是只要「相信」耶穌的人。耶穌是新人的原型,約翰長老說,耶穌「行義」所以是義人,而神學家卻說,真心「相信」就是義人了。到底誰對誰錯?聖經仔細看,誠實想清楚,決定相信哪一種說法是神正確的福音,是會影響一個人對得救觀念的認知,進而影響他所走的道路是否正確。耶穌警告過,(太 7:13-14和合)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八,律法的最後階段就是基督-也就是聖靈

(羅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羅 10:4原文直譯) 律法的末期就是基督,使每一個信從他的,將能夠進入義。 (進入,原文是into,這個介係詞是有一個漸漸變化的過程之意)

(羅 10:4意譯) 律法的最後階段就是基督,每一個信從基督所解明律法之正確意義,並照之去努力的人,將能夠真正地進入(into)義。

神藉著耶穌救贖人的原理的精要是:(羅 8: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約 1:17-18和合)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而耶穌在地上的言教與身教,將神是義的本質表明出來讓人聽見看見。他就是有神的形象和樣式之新人的原型。這向人表明出來的目的,是要教導神的子民,要聽他,學他,像他,清楚而具體,村夫愚婦皆能懂能學,不需要高言大智故弄玄虛的律法權威。聖潔的律法是透過摩西傳的,而律法要能被神的子民從心裡去愛慕與遵行,真正地向聖潔趨進,卻是由基督耶穌所帶來的恩典與真理所促成。 

耶穌帶來了恩典(特指赦罪)與真理,又賜下應許的聖靈,是要使正確的摩西律法完滿地被遵行而使神榮耀的國度能真正完成,那是一個全部成員都是祭司等級之聖潔的國度啊。歷史上的以色列人陽奉陰違地虛行律法,使這個榮耀國度的計畫中斷了,以色列人背約失信了。但神仍要守信,仍要完成他對亞伯拉罕的承諾。祂卑微自己成為人的樣式,生為人子,來到地上,自願成為救贖的重大代價,就是那無罪被殺之神的羔羊,因而成就了救贖,重新讓人有機會可以出死得生,打開了人能通向聖潔之神的義哉道路。凡願意照著他的教導,倚靠聖靈的幫助,專心追求實質的義與聖潔的人,就必定能達成以色列人在漫長的歷史中,無法誠實從內心遵行才能達成的-律法的義,這樣的人,也就完成了神透過基督要訓練子民要能得到之「神的義」。並不是如神學家所曲解,新約廢掉律法,使得罪不算罪,只要有「相信」耶穌這個信念,就能因恩典而得救了的失真的福音。

從「洗禮」入門,靠「聖靈」更新,誠實以所聽見的「真理」為標準去改進自己,治死情慾,從裡到外,追求完全,通過審判以致得救、得榮耀。這個神的恩助與人信實地堅持努力的完整過程,才是耶穌救贖的真實道路,也才是正確福音的完整信息。神主動的「神的恩」,而人回應以「人的信」(信,faith-忠心忠誠之意,並不是believe的狹隘解讀),通過時間空間中各樣的考驗,人被神熬煉成了「實質的義人」,這才是神在西乃山賜下律法時對子民的期待的實現,也才是神在創世記中創造亞當夏娃時,對人類的期許的完成。凡這樣照著耶穌所顯明完整的救贖之道誠實地去自潔成義成聖的人,他們最終將不再只是「起初的亞當」的後裔,而終能成為「末後的亞當」的族類,也就是像復活起來潔白放光的耶穌那樣,是像神一般永生不死的新人類了,他們被稱為 - 神的兒子。哈利路亞,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