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2

基督教與基督徒?

基督教與基督徒?

Q:拙作,刊登在台灣醒報我見我思專欄,請指教。https://anntw.com/articles/20190711-rwsD

A:

(耶 17:5,和合)耶和華如此說: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

(耶 17:9-10,和合)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世人的功過,人很難公平的評斷,因為人的心是很深,很曲,很會自欺,常會自義,又很自負的。這些驕傲,外人不一定看得出來,但神都知道。而人最後的終局,最後的審判標準,並不是人的觀點,而是-神的標準。也就是耶穌所傳達出來的-真理的標準。最後,就是-心是否聖潔,行於外的是否符合真理的規模。

一切的是非功過,只有在神的面前,才能得到最後極其公平的評斷與裁決。

*

基督徒是一個泛稱,基督教也是。在基督耶穌的大旗之下,教派林立,花樣繁多,南橘北枳,門路不同。同一本聖經,卻殊途各異,然而,耶穌當時所傳達的門路,只有一種。

問題是,基督教各門各派到底哪一種才是耶穌所傳原汁原味正確的福音?這很重要,保羅鄭重宣告,(加 1:8-9,和合修訂) 但無論是我們或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該受詛咒!我們已經說了,現在我再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以往所領受的不同,他該受詛咒!

有那麼嚴重嗎?為什麼?(加 1:7,和合) 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這種「被更改的福音」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並不能通達父那裏。也就是不能使人得救得永生了。然而,它又有「福音」的外表,「基督耶穌」的招牌,使人以為已經搭上了救恩的列車,得救得永生無虞了,如果最後那天才發現「有一條路,人以為正,最後卻通向死亡之路」。那麼,錯誤的福音最壞的地方是,它導引人走錯了方向,竊取了人在世可以悔改的機會與時間。保羅因此咒詛這樣不能使人得救的假福音。

所以,您或許有必要重新審度「基督徒」或「基督教」這個字詞的意義。不能只看「招牌」,而要注意他的「內容」。在真耶穌教會老一輩的信徒中,他們的用語裡,「基督教」就是專指「外教會」,而真耶穌教會並不屬於「基督教」中的一個派別,我們就只是「真耶穌教會」,「神的教會」,「基督的教會」。「真耶穌教會」的級別是在「佛教」、「回教」、「基督教」的層次,也就是說,「真耶穌教會」本身是一個宗教,而不是一個「教派」。

到底哪裡不一樣?除了基本教義的大不同之外(教義不同,就是聖殿根基不同),整體的「救恩觀」的大觀念直接反映出極大的差別。大部分「外教會」的救恩觀是:延續新教「只要對耶穌有信心」,就不會失去救恩,一定會得救的大觀念。但真耶穌教會強調,信徒要最終得救,必須有聖靈的果子(十大信條第九條),而且最後也要接受公正的審判,通過才能得救(十大信條第十條)。

以下是這個「救恩觀」在聖經中不斷重複出現的一個小角落,您參考一下,類似的描述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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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太 22:1-14,和合)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作買賣去;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A:

(太22:1-13) 耶穌用「娶親筵席的比喻」來說明「天國的過程」

1.一個王:神

2.兒子:基督-耶穌

3.娶親的筵席:天國完成時耶穌再來與聖徒相聚,進入正式筵席前,神會來察看(大審判)

4.原本被召的人:神的子民-以色列,包含耶穌當時的猶太人。

5.一批又一批的僕人:神的歷代先知,包含耶穌自己也是先知之一。以色列民族常常拒絕神的提醒,不願悔改,反而侮辱先知,殺害先知。

6.除滅兇手:神興起亞述王及巴比倫王除滅不願歸正的子民,摧毀聖城耶路撒冷及第一聖殿。同樣的事在耶穌之後又發生,神興起羅馬帝國擄掠當時的猶太人,並且再一次摧毀耶路撒冷及第二聖殿。神會除滅神國中的惡人,保護神國中的義人。這個原則一樣要適用於屬靈的神國 - 真教會,而最後那個強大的惡者,就是神從無底坑所釋放的王-魔鬼,如同歷史上的強權,牠也不過是神的工具,一把除盡神國裡罪惡的大刀,但神國中的義人必因他們的信實而存活,神必庇護他們,度過大患難。

7.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天國一開始是與以色列民的約,但他們表面信神,卻沒有真實的聖潔,表面有律法,其實暗地裡都不遵守律法。神於是派先知去提醒他們改正,直到耶穌,他們都拒絕,也把先知都殺了。於是,天國的門路轉向「任何人」(外邦人),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聖靈說都來,聽見福音,只意願意,通通歡迎進來走天國路,只要照耶穌所闡明的真理去行事為人,這樣就都有機會可以進天國,不限於「猶太人」。

8.正式進入娶親筵席前,神來察看已經蒙召的「所有人」(包含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是否穿戴整齊,是否已有足夠資格與兒子(神的羔羊-基督耶穌)成親。

9.沒穿禮服的人:這是指那些雖然願意「蒙召」來信耶穌,但後來還是沒有遵行耶穌的真理,使自穿戴整齊(潔淨自己,追求聖潔完全),這樣的人還是沒有資格被「選上」與羔羊成婚,也就是不能真正參加到羔羊的婚筵。

10.被丟到外邊的黑暗裡:就是信徒最後在天國的城門口被拒絕進入,也就是最後還是無法得救得永生了。耶穌說這樣的人很多,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都有,都是「蒙召的」,都是當初願意來「信入耶穌的」,立了新約要跟從耶穌走天國路的。然而他們雖然因為主人大開救恩之門而走上了耶穌這道路,但卻不專心,戀慕世界,沒有照耶穌的真理去行事為人,自潔成聖,所以最後還是無法通過神的篩選(大審判),以致無法進入光明永生的那城(天國),最後仍是失之交臂地與永生擦身而過,又被丟入永遠的黑暗裡了。雖然「蒙召」,卻無法「選上」。

小結: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最後能否進天國,並不是看種族(是否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也不是看開始(是否信了耶穌),而是看果子(信了耶穌之後,最後是否有實質的義-聖徒所行的義)。故耶穌以「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的天國實情,來作為「娶親的筵席」所描述之天國的過程的最後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