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不應該接受這種人?
Q:
我又撞牆了!拜託請問:執事今講到這段,
馬太福音5: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馬太福音5: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我就是害怕慕道者林受峽對我言語暴力的攻擊,到昨天傍晚還是一樣。如果是這樣,那是否就表示,主的意思是:當林受峽在XX教會洗禮的那天,不僅是我不參加晚上的聚會(那就像為了她而有的「趕鬼聚會」),而更就是我該離開XX教會的日子了?
因為我對自己真理沒信心,我的靈性太脆弱,我才脫離撒旦的控制不到二年,我沒有力量對抗常常要攻擊別人而被撒旦控制的「未來姐妹」。
所以,若是主的旨意要讓她受浸 (而非有人執意介入要讓她洗禮)。這是否也就表示主必對我的去向有其他的安排(離開林受峽所在的XX教會),我可以用這樣的邏輯思考嗎?
A:
林受峽有林受峽的問題,你有你的問題。
林受峽被魔鬼挾制,也被她原有習慣的罪性挾制,經常做出出於魔鬼的舉動。然而當她痛苦時,呼求神的名,神願意憐憫她,接納她,這是神的寬容。
同樣,你有你的壞脾氣,爭強好鬥的性格,這也是出於魔鬼,你也一樣有許多過去已經習慣順服魔鬼,而至今仍然擺脫不了的罪性,經常順服那屬於魔鬼的情慾,暴怒,爭競。但當你願意禱告求憐憫,呼求真神的名,神就暫時不看你邪惡的地方,把你收進祂的教會,受祂的保護,緩解你的痛苦。
在神面前,你和林受峽一樣糟糕。
神怎麼願意憐憫接納你,也怎麼願意憐憫接納林受峽。只是你們的問題點不一樣,不是誰比較好的問題,而是「神願意」憐憫的問題。在神的天平上,你們都是習慣順服情慾和順服出於魔鬼的惡念的。然而,神怎麼憐憫你,也就怎麼憐憫她。神是她的主人,不是你。你如果覺得神應該把她趕離教會,那麼神若依照同樣的標準,也必定把你趕出教會。
事實上,你的表現比她還糟。因為你已受洗兩年,也受了聖靈得到聖靈的澆灌,領受的恩典比林受峽多的太多了。而林受峽還沒受洗,也還沒有聖靈。在恩典的天平上,你從神所受的憐憫和恩典比她多太多了,結果你的果子是甚麼?期待神把她趕走,免得煩了你的「清靜」。你說自己太脆弱,所以她若受洗你就只有離開,竟然還用楚楚可憐地姿態來詢問道理 - 這是不是主耶穌的旨意呢?這顯示你一點也不脆弱,反而是非常霸道,自我中心,排擠任何你不喜歡的人,即使是比你軟弱的人,無論是同靈還是慕道者。
教會是大醫院,要救各樣的人。神救了你,還沒治療完成呢,你卻已經在排擠其他受重傷送到醫院來急救的人了,為什麼?礙你的眼,不與你相合,抓著她犯鬼就認為她好髒,太嚴重,會罵人。這樣的人怎麼配來這醫院呢!神沒有嫌你,你倒嫌棄起祂憐憫的人了。
醫院是神的,你只是病人,而且只是剛被急救完成的病人,老毛病壞習慣還是一身呢,不感謝醫院老闆收留你就算了,不以老闆的慈愛心情去幫忙後進的重症患者就算了,還嫌老闆怎麼把這麼污穢嚴重的病人送進來救。你的這種心,難道會是出於神的嗎?
每次聚會,傳道出於憐憫主動去幫她按手趕鬼,事實上鬼也出去了不少隻,看看你怎麼說?聚會都快成了「趕鬼聚會」了。
她若通過受洗申請,就是「有心人」以人意執意介入?你的意思就是:神的意思是不希望她受洗?如果職務會照神的意思不讓她受洗,這樣你才願意繼續留在這教會。當傳道期望職務會能通過她的受洗申請,這就是不順服聖靈「人意的」執意介入?一旦通過,那麼「主的旨意」就是要你離開這教會,對你另有更好的安排?
你好意思問,我真的都不好意思回答了。你老是掛在嘴邊的「神感動你」如何如何,我卻一點無法說「阿們」。神的旨意並不是像你自以為的那樣,神的旨意都在聖經裡,敬神愛人的一貫原則裡。你對林受峽的態度和對應方式,完全背離聖經的重要原則,一點不是神的旨意,而是你自己的私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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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 18:23-35,和合)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纔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阿,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罷,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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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 7:2,和合)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你怎麼評論林受峽,神就會用你的標準評論你。你用甚麼標準去對待林受峽,神必用同樣的標準對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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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 2:13,和合)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