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3

Q:彼得曾去巴比倫嗎?

Q:彼得曾去巴比倫嗎?

(彼前 5:12-14) 我略略的寫了這信,託我所看為忠心的兄弟西拉轉交你們,勸勉你們,又證明這恩是神的真恩。你們務要在這恩上站立得住。 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教會問你們安。我兒子馬可也問你們安。 你們要用愛心彼此親嘴問安。願平安歸與你們凡在基督裡的人!

A:

巴比倫是歷史上巴比倫帝國的首都。彼得這裏用「巴比倫」來暗喻當時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城。為何要暗喻呢?因為64年的羅馬大火之後,基督徒已經是羅馬政府的「黑名單」,這樣暗喻自己所處的風暴中心-羅馬,低調地傳遞書信,以免書信落到官方手中,反而成為「連累」各地教會的證物。

從這裏知道,彼得,馬可,西拉那時都在羅馬城。(馬可福音),(馬太福音)都是在64年左右整理出來的,然而它們的內容早已在教會間傳揚教導30多年,只是大多用口傳。到60年後到64年間,羅馬教會漸成宣道重鎮,使徒也漸漸衰老,福音文字化的需要自然形成,於是(馬可福音)及(馬太福音)二卷於此時期被整理出來。

(馬可福音)可以視為「彼得福音」,親身經歷所記內容全程的是使徒彼得,但彼得受希臘教育不多,故彼得口傳,而由馬可彙整成卷。

與「巴比倫」來暗喻的類似情況,也在(可)及(太)兩卷福音書中出現。如引但以理書「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以「不當站的地方」來暗指「耶路撒冷」。這也都間接透露出這兩卷書被整理出來時的大環境背景,也就是64年這個關鍵點的前後。64開始,基督徒遭尼祿皇帝逼迫;66開始又發生猶太省猶太人的叛亂,直到70年耶路撒冷聖殿被毀,這就是64年後教會所面臨的大環境。64之後到70聖殿被毀之間,相應出現的教會書信有:彼得前書、彼得後書(彼得遺書)、提摩太後書(保羅遺書)、希伯來書、猶大書。信徒在危急存亡之際,一種是直接放棄,另一種是慌亂而道聽塗說。這些書信的目的都是針對這兩方面去提醒與勸勉的。

相對地,(路加福音)就很直白地以「耶路撒冷」記下耶穌所明講的-她將被軍隊圍困,而不用「聖地」或「不當站的地方」來暗喻。所以(路加福音)被整理出來的時間應早於64年,它取材的資料同樣也是早已在教會間口傳30多年的教導,正與後來彙整出(馬可福音)與(馬太福音)的原始資料是相同的,這就是這三卷福音書有許多相同地方的主要原因。60-62是保羅在羅馬上訴期間,(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極有可能是為了保羅上訴最高司法機關該撒的緣故,而準備出的分訴文書資料,呈交給當時經辦的羅馬官員,例如提阿非羅正是其一。

(路)和(徒)兩書卷雖然不若(馬可福音)及(馬太福音)以第一現場見證人的角度敘述來得直接而有臨場感與細節,但是路加醫生蒐羅的資料及涵蓋時間範圍卻更完整,更宏觀地從猶太人歷史脈絡中的盼望,敘述到以利亞的先聲,直到耶穌本人的出現及過程,並且更往後記述到耶穌升天、聖靈降下後這教門的傳佈與其信徒所體現出來的實際行為,不但符合猶太人傳統信仰經典中的記載,耶穌及教會信徒在帝國社會中實際的行蹟更是循規蹈矩,毫無不法。這都再再顯示出上訴人保羅所宣揚的耶穌這教門,是符合猶太律法與羅馬法律的,完全沒有耶路撒冷公會所指控的-在宗教上和政治上的不法或意圖。60-62保羅上訴期間,耶穌這教門反而在羅馬城受到貴族與官員們的肯定呢!也因此,羅馬教會得到了更有利的發展環境,在當時也曾激起羅馬教會傳揚福音的熱忱。但很快地64年到來,情況才急轉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