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如何知道「神的旨意」?
A:
「神的旨意」在新約經文中有兩個原文字,這兩個字的意思分別是:
1.計畫,經綸,指神創造更新的大計畫,救贖巧妙的安排。
2.心意,期待,指神對兒女的期待,神所看為正為好的事。
現實中,神的旨意可以想成,神期待我們怎麼選,怎麼行。其實就是父母心,花了那麼多的時間力氣培養教育兒女,就是期待他們行事為人,光明磊落。
所以,神的旨意,最簡單就是:甚麼樣的做法才是符合道理的,符合真理的。符合,就是神的旨意;不符合,就不是神的旨意。
而甚麼是符合道理?有最簡單的-「可做不可做」、「該做不該做」等清晰簡單明確的道理。但也有進一步,需要去思想判斷的道理,這就要熟練聖經,心中正直,常常實踐,就能因為在操練中的領悟而真正明白熟練「仁義的道理」,對於各種細膩的情況就能有屬靈的智慧去判斷了。
所以,簡單講,神的旨意就是「最」符合真理的做法。並不是類似「卜卦」、「求問」、「等徵兆」、「等聲音」才能得知神明指示那樣的觀念。
A:
(約一 3:2-7,新漢語)親愛的弟兄們,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我們將來怎樣,還沒有顯明出來;但我們知道,他顯現的時候,我們將要像他,因為我們要看見他實在是怎樣的。 凡對他有這樣盼望的人,就潔淨自己,像他那樣的潔淨。 凡是犯罪的,就是行不法的事;罪就是不法。 你們知道基督曾經顯現,是要除掉罪;在他裏面是沒有罪的。 凡住在他裏面的,都不犯罪;凡犯罪的,都未曾見過他,也未曾認識他。 孩子們啊,不要讓人欺騙你們;行義的人才是公義的,就像基督是公義的一樣。
*
(約一 3:2-7,新漢語)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有名分),我們將來怎樣(實質的,像神那樣的-神的後裔),還沒有顯明出來;但我們知道,他顯現的時候,我們將要像他(約翰曾經看見過的復活的耶穌,極為光潔,不朽),因為我們要看見他實在是怎樣的。(那時,就要明白基督真實的樣貌了)
凡對他有這樣盼望的人(盼望看見榮耀基督的真體,也同時就是盼望自己成聖完全身體變化得榮耀,因為黑暗不能與光相見,光與光才能相合,凡還是黑暗的都不得見那光),就潔淨自己(指聖徒在世餘生,以遵行真理為鍛鍊,使自己進到完全無暇疵的境地),像他那樣的潔淨。
凡是犯罪的,就是行不法的事(不符合真理的事);罪就是不法。(罪,就是凡不符合真理、道理的任何事) 你們知道基督曾經顯現,是要除掉罪(神成為肉身替我們死,開出一條救贖、潔淨以致成聖得救之道路);在他裏面是沒有罪的。(指耶穌雖然以罪犯的身分被定罪執行死刑,但其實他是完全聖潔,沒有任何一點不符真理的罪)。
凡住在他裏面的(保持自己在真理中,行在光中),都不犯罪;凡犯罪的,都未曾見(明白)過他,也未曾認識(領悟)他。 孩子們啊,不要讓人欺騙你們;行義(遵行真理)的人才是公義的(righteous*),就像基督是公義的(righteous)一樣。
*註:和合本幾乎所有的「公義」原文皆是「義」, righteousness,就是符合律法,道理,真理的意思。並非望文生義之「公平正義」的模糊概念。「義」強調的是神的正直信實,人的正直信實,互守約定的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