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詩 82:6) 我曾說:你們都是神

(約 10:28-31,和合)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我與父原為一。 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

(約 10:33-35,和合)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

-這是因為耶穌說自己是「神的兒子」,是從獨一的神出來的,與父原為一。猶太人認為,神只有一位,如果神有兒子,那神就有兩位了。所以猶太人認為耶穌褻瀆了獨一的神。

(約 10:34-36,和合)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麼?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麼?

(詩 82:6,和合)我曾說:你們是 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耶穌解釋引用舊約(詩篇)的經文說,那些承受神的道(指信從耶穌所講之神國福音的人)尚且被稱為「神」。那麼,我這個直接從父而出來的,自稱是「神的兒子」,更沒有褻瀆到神了呀。

-耶穌這話的意思是,接受福音且能竟全功的信徒,將來都會變成神,這是藏在舊約經文中的奧秘。耶穌不過是這群將來要成為「神」之人的開創者。

-在此,接受福音領受正確浸禮的人,就有神的兒子的「名份」了,得聖靈就是有這名分的「憑據」了。如果他們在地上能通過考驗,將來復活升天,就真的會質變成神,也就是神的兒子的真正「實現」。

-新約是得永遠生命的約,它的過程是:「名分」 - 「憑據」 -「實現」。1.受正確的大水洗,得名分;2.求得應許的聖靈,得憑據;3.最後身體復活,在約的過程中行善的,復活得生命,做惡的,復活被定罪。因為新約還是一個約,所以不要違約了,違約了耶穌就無法履約了,當他以審判主的身分出現時,對於違反新約仍然做惡的人,就只能執行約中明訂好之犯罪受咒詛的部分了,永遠不要忘記,每一個人都必須面對大審判,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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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耶穌,如果真能明白這點,這就是那天上的事,那麼,地上的事就真的都是小事了。

所以,聖經中的「盼望」,就是指-永生,也就是得到「神的生命」。有清楚的盼望,才會從內心清楚知道,聖潔的重要,也就會心甘情願地去遵行真理,遠離罪惡,使自己裡面已經有的「神」那樣的稚嫩生命,能夠長大成型,不要被玷污、被罪纏住而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