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耶穌(believe),只是一開始,後來還要照祂的話去行(have faith in Jesus)。當我們行出聖經上的話時,那些字句才會在我們裏面成為神的生命,就這樣一次次的鍛鍊,我們便漸漸地有了神的性情及形象,到最後新人完成了,將來才得以進入新天新地.
一、神顯現及未顯現的存在
二、耶穌是神在肉身的顯現
三、信耶穌得永生的救法
四、信而行道致得救之例
五、信而不從即不信之例
六、信道又行道方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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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神顯現及未顯現的存在
神用六日創造了諸世界,第七日安息了.而神的創造,是藉著"道"(神的話).神自有永有,祂不需要說話.祂說話,是為了表達出祂的存在,是怎樣的一個存在.
神是肉眼看不見的,這就讓出於塵土的人難以認識.所以神藉著"道"來顯明他自己.把神本身一切看不見的美好豐盛,藉著"道"顯現(創造)出來.這顯現(創造)就是沒有罪之前的世界(前5日的創造),沒有罪的人(第6日的創造).無論是世界,是人,都是好的.都是神裡面一切美善的"顯現".既說"顯現",就有"未顯現".顯現出來的神的美善,稱之為道,未顯現出來神的自存,就是自有永有.所以自有永有的那一位,還未顯現,就是神,顯現出來,就是道.
所以一講到約翰福音一開始提到的"道",就要立刻想到與"顯現"有關.既是"顯現",就一定有那原來那還未顯現的存在,這原來還未顯現的存在,就是神自己.
(約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1.太初有"道"-使徒約翰為什麼要這樣開宗明義的介紹? 因為要講到世界的開始,世界的創造,所以他緊接著在(約1:3)說: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這個"他",就是一開始提到的,太初的"道".
2.道與神同在-並不是說有兩個主體,而是在講一位神的兩個面向-神的看不見的自存,與神主動的顯現(神自我的表達).
3.道就是神-這是前兩句的結論.意思就是-顯現出來的神,就是神本身.
二、耶穌是神在肉身的顯現
未顯現出來的神是神,顯現出來的神當然還是神.祂本不需要顯現,祂之所以顯現,是為了向世人顯明神內在美善的存在,是怎樣的一個存在,好讓人就了祂去.告訴我們,神所造的人原是怎樣的一個美善的人.這個顯現,就是耶穌.所以,耶穌就是神的顯現.也就是一節所講的"道".
口語化一些,未顯現的神,就是耶和華.耶和華向世人顯現表明出來,就是耶穌.
神是獨一的,就是一位.未顯現時是那一位,顯現出來,當然還是那一位.(提前3:16)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耶穌,就是神-在肉身顯現.
所以,顯現的神-耶穌,祂:
1.解釋摩西律法所講解的"話"(道,同一個字)-其實要求更高.
2.所交代的"話"-洗禮,洗腳禮,聖餐,安息日,聖靈的浸.要追求完全.
3.耶穌本身一生的"行為"-神顯現出來成為人的樣子-為我們所做的示範.
4.聖靈的"話"-聖靈就是神的靈,就是耶穌的靈.聖靈感動信徒的教導,責備,異夢,異象,甚至發聲明說.
這些,就是"道",就是神對人的顯明,教導,督責.使信徒相信,聽從,遵行這"道",以致得救,進入永生.
三、信耶穌得永生的救法
所以,真正的福音,聖經裡所講的福音是怎樣的呢?所謂-信耶穌,得永生的意思是:
相信耶穌是救主,因此照著祂的話(道)去行,到最後從心裡發出行出來合於"道"的心思行為,這就顯現出了神的生命,把那看不見的神的性情,在自己的身上顯現出來了.這就完成了有了神的形象的新人.最後換上靈的身體,進入新天新地.這就是神的救法,神的福音.
所以,相信是開始,行為是鍛鍊,改變是過程,生命是目的.這就是福音.絕不是只有開始的"相信"(believe)而已.
因信稱義的"信",是faith,不是believe.
義人必因信得生的"信",是faith,不是believe.
faith就是相信耶穌,遵守耶穌的話,心思行為改變,導致生命變化.believe只是福音的開始,只有開始,沒有後面的遵行,改變,就沒有生命的變化,自然就不會有永遠的生命,也就是不會得救.
神的道,就是耶穌所講的話,就是真教會在教導的道理.要能救人,關鍵在"遵守".
所謂信耶穌,不是believe Jesus,而是have faith in Jesus.
了解只是開始,信靠遵行主道才能得救
believe Jesus 是觀念上的接受-觀念上接受耶穌是神,是彌賽亞而已.這不能救人,這只是救恩的開始,若沒有後面的信靠,遵行,學耶穌走十字架的路,救恩是沒有辦法被完成的.
have faith in Jesus.是信從耶穌,從心裡接受他,相信他是彌賽亞,並且"跟從".是信而"從",信而不"從",就是不認耶穌,就是主耶穌所說的-"我不認識你們"的人.
也就是說,信耶穌,得有"行為".沒有合於耶穌所講的"道理"的行為,就是不信(have faithless in),雖然他相信(believe)耶穌是彌賽亞,因為沒有"信"(faith),還是不能得救.
(約8:31-32) 耶穌對信(believe)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這句經文的"常常",是停留,保持在...的意思,並不是"偶而","可有可無"的意思.
這裡耶穌講的很清楚,沒有"遵行"祂的道(話),就不是真門徒,耶穌認為的假門徒,口裡認耶穌為主,這能得救嗎? 耶穌不是已經警告過了嗎?祂說:"我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做惡的,離開我去吧",他們就要在外面黑暗裡,哀哭切齒了.
因此,"遵行"才是得救的關鍵.遵行真理(就是耶穌所講的道),遵行耶穌藉祂的僕人在教會內所傳講的道(道理),就才能得自由,不再被罪引誘,最後討厭罪,恨惡罪,這樣就真自由了,就得以進入永生了.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講道時,曾直接明說,耶穌就是神自己.
(羅9:4-5)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指基督)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保羅為什麼突然講"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因為他深知神的奧秘,講到肉體而出的耶穌,竟就是神自己啊.
四、信而行道致得救之例
再來看看希伯來書第十章,講了一大堆"信"而得救恩得生命的例子.先複習一下,把用字分辨清楚.
believe只是觀念上的相信,接受.不一定有後續的行動和行為.
faith是以觀念上的相信作為開始,並且因這種信念而產生了行動,行為.
開始看經文,
(來11:1-2) 信(faith)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古人在這信(faith)上得了美好的證據.
(來11:4) 亞伯因著信(faith),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著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faith),仍舊說話.
(來 11:5) 以諾因著信(faith),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
(來11:6) 人非有信(faith),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believe)有神,且信(believe)-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PS.尋求他,就是指因神的道所行出來義的行為.
(來11:7) 挪亞因著信(faith),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faith)而來的義.
(來11:8-10) 亞伯拉罕因著信(faith),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 他因著信(faith),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 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來11:13-14)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faith,應譯為"信",不是"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太多了,都是faith...)
(來11:32-34) 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他們因著信(faith),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
(來11:39-40) 這些人都是因信(faith)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 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他們蒙神接納,全部都是因著faith,不是因著believe而已.
因信稱義的"信",是faith,不是believe.
義人必因信得生的"信",是faith,不是believe.
五、信而不從即不信之例
再來看看聖經所講的"不信".這字的例子很多,這裡只舉代表性的幾個.一樣,先字辨.
不信(G543,G570),是指不相信(do not believe),也指著"不從",就是雖believe,但不從(do not obey).
不相信,信而不從,信而不遵守,都是聖經所講的"不信",結局是一樣的.
希伯來書裡的"不信",除了從原文字義上來了解,更可以從出現"不信"這敘述的前後文來再確認.
(來3:7-11) 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祂發怒、試探祂的時候一樣。在那裡,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所以,我厭煩那世代的人,說:他們心裡常常迷糊,竟不曉得我的作為!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這段是用一段文意來說明"不信"的意思.取材是歷史.歷史上的"不信",正是神的兒女,不是外邦人.
(來 3:12)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G570)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
-這裡的"不信",就是"不從","不遵守","不去行為"的意思.弟兄們,就都是受洗的弟兄,怎麼會believe not耶穌呢,不是的,都是believe耶穌是主的,但行為不照道理,就是這節講的"不信".
(來3:13-15) 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 …經上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惹他發怒的日子一樣。
-硬著心,不是說believe not,而是obey not,不照道理去行,就是犯罪,犯罪就是"不信".
(來3:16-19) 那時,聽見他話惹他發怒的是誰呢?豈不是跟著摩西從埃及出來的眾人嗎?神四十年之久,又厭煩誰呢?豈不是那些犯罪、屍首倒在曠野的人嗎?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嗎?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G570)的緣故了。
六、信道又從行道方能得救
(羅11:20) 不錯!他們因為不信(G570),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faith),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
-保羅這是講,猶太人被折下來,是因為"不信",不只是believe not Jesus,而且也是obey not,不真正遵守神的道,就是摩西律法,只是表面的虛應.而外邦信徒被神接納,不只是因為believe Jesus,更是因為信徒照耶穌的話去行,這就是信耶穌,就是faith.沒有行動的相信耶穌,就是"不信".
最後簡單講,信耶穌,就是信道.
要"信",更要"從".
要"相信",更要"順服",就是遵守,有行為.
雖然相信耶穌是救主,卻不遵守道理,這就是聖經中的"不信",繼續犯罪的,持續犯罪的,不改過的,沒有義的行為的,都是"不信",都不能承受永生.救恩在他們身上,雖有開始,無法完成,最終就是被火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