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7

你的信救了你?

Q:耶穌說-你的信救了你,這是甚麼涵義? 是說只要相信耶穌就得救嗎?

A:

1.(太 9:20-22, 和合修訂) 這時,有一個女人,患了經血不止的病有十二年,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 因為她心裏說:「我只要摸他的衣裳,就會痊癒。」 耶穌轉過來,看見她,就說:「女兒,放心!你的信(faith)救了你。」從那時起,這女人就痊癒了。

2.(可 5:25-34, 和合修訂) 有一個女人,患了經血不止的病有十二年, 在好多醫生手裏受了許多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反而更重了。 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夾在眾人中間,從後面來摸耶穌的衣裳, 因她想:「我只摸到他的衣裳,就會痊癒。」 於是她的流血立刻止住,她覺得身上的疾病好了。 耶穌頓時心裏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 門徒對他說:「你看眾人擁擠着你,還說『誰摸我』呢?」 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 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他。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faith)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你的疾病痊癒了。」

3.(路 8:43-48, 和合修訂) 有一個女人,患了經血不止的病有十二年,在醫生手裏花盡了一生所有的,但沒有人能治好她。 她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經血立刻止住了。 耶穌說:「摸我的是誰?」眾人都不承認。彼得說:「老師,眾人擁擁擠擠緊靠着你。」 耶穌說:「有人摸了我,因為我覺得有能力從我身上出去。」 那女人知道瞞不住了,就戰戰兢兢地俯伏在耶穌跟前,把摸他的緣故和怎樣立刻痊癒的事,當着眾人都說出來。 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faith)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

4.(可 10:46-52, 和合修訂) 他們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離開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盲人,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 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了起來,說:「大衛之子耶穌啊,可憐我吧!」 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着:「大衛之子啊,可憐我吧!」 耶穌就站住,說:「叫他過來。」他們就叫那盲人,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在叫你啦。」 盲人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裏。 耶穌回答他說:「你要我為你做甚麼?」盲人對他說:「拉波尼,我要能看見。」 耶穌對他說:「你去吧!你的信(faith)救了你。」盲人立刻看得見,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5.(路 18:35-43, 和合修訂)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盲人坐在路旁討飯。 他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他就呼叫說:「大衛之子耶穌啊,可憐我吧!」 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大衛之子啊,可憐我吧!」 耶穌就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他到了跟前,就問他: 「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耶穌對他說:「你看見吧!你的信(faith)救了你。」 那盲人立刻看得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給神。眾人看見這事,也都讚美神。

6.(路 7:36-50, 和合修訂)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那法利賽人家裏去坐席。 那城裏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裏坐席,就拿着盛滿香膏的玉瓶, 站在耶穌背後,挨着他的腳哭,眼淚滴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 ... 於是他轉過來向着那女人,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又用頭髮擦乾。 你沒有親我,但這女人從我進來就不住地親我的腳。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 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愛的多;而那少得赦免的,愛的就少。」 於是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罪都赦免了。」 同席的人心裏說:「這是甚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faith)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

7.(路 17:12-19, 和合修訂) 他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痲瘋病人迎面而來,遠遠地站着, 高聲說:「耶穌,老師啊,可憐我們吧!」 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檢查。」他們正去的時候就潔淨了。 其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給神, 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這人是撒瑪利亞人。 耶穌回答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裏呢? 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給神嗎?」 於是他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faith)救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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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信(faith)救了你.

faith,希臘文編號G4102.這字並不只是"相信"(believe)的意思.而是對基督的整個信仰:包括相信基督耶穌是救主,耶穌就是預言中的彌賽亞,相信他教導的方法,信靠他的教導去做,...而這個完整的對基督耶穌的信仰(faith),就是信從他對真神所應許救恩的說明和解釋.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是會完全遵照著他所闡明教導的救恩內容與方法去努力,將來必能進神的國.

"信靠"耶穌的教導,就有了神,不"信靠"他的教導,就連神也沒有.要特別注意:是信而"靠",也就是靠他的話去行,才會得著新約的應許-生命(永生,來世的)和平安(今生的),不是相信(believe)而已.鬼魔也相信(believe)耶穌是神的兒子,但鬼魔不會得救.約翰長老說,犯罪的就是鬼魔的兒子,他所說這些故意犯罪而不悔改的,並不是講外邦人,而是相信耶穌的人,也就是當時教會中的某些信徒.

對基督耶穌的信仰要成為行為,這就衍生出(faith,G4102)這個字的另一個非常重要的意思,就是信實,信用,也就是遵守承諾的意思.而這個"信實"的意思是和"簽約"相關的.這個"合約"就是新約,甲方是神,乙方是信徒.乙方對耶穌的教導要遵守,要持守到底,合約中甲方對於"賜永生"的應許才會被神實現.若乙方不照約定去做,不堅持守約到底,約就毀了,永生的條文就失效了.舊約就是這樣被以色列人毀了.舊約是約,新約還是約,約的原理都一樣.唯一不同的是:新約的持守,有應許的聖靈來幫助,不靠聖靈的幫助去做到約定的內容,結果就和舊約一樣,絕對沒有果子,結局必然焚燒.

你的信(faith)救了你,應譯為:你的信仰救了你.而"救了你",是說你已經進入了-神藉著耶穌設立的救恩.進入救恩只是開始(在當時是指血漏得醫治,瞎眼得開,罪得赦免,痲瘋得潔淨,並不是指將來得永生),要守約堅持到底,最終才能真正得救.亞拿尼亞夫妻受洗得聖靈,是標準的新約信徒,只是欺哄聖靈(犯第3誡,第9誡)就被聖靈處死了,新約對屬靈子民裡面的要求比舊約更高,因為是靈裡的約,不再是肉體的約.亞拿尼亞事件是神在教會初期,所建立的新約時代的判例,真看得懂就會更謹慎敬畏神,更會厭惡有些外教會"相信(believe)就得救"的假福音了,因為這害人不淺啊.

3.在耶穌之前,聖經中就常記載義人xx,如義人約伯,施洗約翰的父母,都被神稱為義人,聖殿中晝夜禱告的寡婦,抱耶穌的西門...,因為他們敬畏神,專心遵行神的律法,這些人當然會得救,也一樣是藉著耶穌的血,雖然那時耶穌還未流血,但他們離世的魂被神歸在義人之列,神在末日大審判之前一樣會讓他們的魂藉著耶穌的血稱義,歸入基督的身體,末日,身體復起,義魂新靈與身體,合在一起變化,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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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和舊約都要遵守神的規矩.遵守的內容,就是神的誡命,律例,典章.

最大差別,在於新約的遵守,神給我們一個新心(heart),和一個新的靈(spirit),有了這個新心和新靈之後,只要切實照著耶穌和使徒的教導,一定可以達到誡命律例典章的要求,而這種達成是在律法之下的舊人所絕不可能達到的.所以才說,我們新約的信徒這種能行出的義,不是靠自己行出來,而是靠聖靈行出來.是倚靠聖靈能力去做到,去做的還是人,不是說聖靈自己去做到,信徒涼快一邊等進天堂,有這種想法懶惰的人必不會有果子.

新約,也不是說耶穌一人做到律法的要求,進而廢掉律法,所以我們已沒有律法的約束,只要相信(believe)耶穌是神,就等著進天堂得永生.

新約裡的信徒,所擁有的新心和新靈,就是人子耶穌的心和靈,就是他當初在肉體中能勝過世界的心和靈,如今神把這心和靈賜給我們,使我們也能像長子一樣,在肉體裡面達成律法所要求的義.信徒受浸時是藉著耶穌的血被稱為義,這樣神才能將至聖的物-新心,新靈,聖靈,純正的話,放進我們這個被血潔淨過,被膏聖別過的器皿.原本卑賤的器皿有了至聖之物的浸潤而漸漸變化,最終才能變化成新酒和新皮袋.而變化的主體還是人,聖靈和餅只是幫助,人自己還是要決定是否要喝靈的水,吃靈的餅,也就是說決定要不要遵行耶穌教導的方法,順從神的誡命律例和典章,選擇權,決定權還是在人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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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約轉折的關鍵經文:

(結 11:19-21)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 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 神。

注意,新約有了新心,新靈,目的"還是"是順從神的律例典章,何況誡命.新舊約共通的是十誡,誡命條文永遠堅立,十誡沒有新舊約之分,因為十誡是神親自頒布的.但律法(律例典章)卻是藉著摩西傳達的,摩西在當時就是中保,所以希伯來書說,律法卻是藉著中保設立的.而耶穌就是新約時代的摩西,就是新約的中保.他在地上時對律例典章重新做了更深入的詮釋,原來不是肉體的條例,而是靈裡的實際.至於十誡,他可是明說,我來絕不是要廢掉誡命.

十誡是貫穿新舊約的.有差別的只在律例典章部份.而律例典章的部分,其條文還是同一套,只是它所指的意涵是不同的,在舊約時期,其內涵就是條文表面的意指;但在新約時代,其內涵是條文背後的意指,就是靈裡的真意,並不再是其表面所指的"肉體的條例".保羅在羅馬書的說明中,把這部分,就是律例典章(律法)解釋成兩種律法,它既是肉體面的律法,也是靈裡的律法.所以律例典章既是舊約時期以色列人肉體的律法,也是新約時期屬靈以色列人靈的律法,也就是說,律例典章既是舊約時神國的律法,也是新約時教會(屬靈神國)的律法,只是一個是文字表面的意思,一個是文字背面靈裡的意思.

在新約時代的屬靈以色列民,雖然有了新心和新靈,有了遵守誡命律例典章的基本的生命能力,但不靠聖靈,本能的力量不強健起來,還是會有不遵守的情況,這種情形,神早就在以西結書中應許要賜選民新心和新靈的預言之後,立刻說了.

(結 11:21)至於那些心中隨從可憎可厭之物的,我必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