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0

44-羅馬書

一,世人都在罪的權勢下,神的義如今顯明-藉著信耶穌白白賞賜

01.外邦人不義
02.猶太人犯罪
03.所有人在神面前都無法稱義,與神隔絕.神的救恩如今顯明-因信仰耶穌被神稱義,與神和好.(*1)
04.因信稱義的例證-亞伯拉罕與大衛預言.

二,受洗被稱義與神恢復父子關係,得聖靈為印記,開始靠聖靈追求成義完全,最後會有兩種結局

05.因信稱義-與神和好,並盼望最終得救.(指信徒靈體的榮耀).
06.信徒最後的兩種結局-死或永生.
07.結局前兩種律法交戰-神的律法vs罪的律法.(靈的律法vs肉體的律法)
08.聖靈幫助人順從神的律法,得勝者最終得自由.

三,解釋肉體的以色列,肉體的律法,與神救恩經綸的關係

09.以色列人不憑藉"信仰耶穌"在靈的律法(law of spirit)下求義,只靠人的條規在肉體的律法(law of flesh)下自義.歷代先知證明了這種自義的表象下,神認為以色列是悖逆的-假遵守真犯罪,假行為真背信(faithless,指背約).歷史說明了一切,耶穌也一再指證.
10.凡求告主名的(指信耶穌),必有得救的.(*2)
11.外邦信徒也不要幸災樂禍,神最後必救回以色列餘民.外邦信徒若犯罪將和國破家亡的以色列一樣.

四,追求成義完全的實踐

12.稱義(受洗信耶穌)後,追求成義的實質-實際生活教導1.(對內-互相服侍建造)
13.實際生活的教導2.(對外-對上位者要敬重)
14.實際生活的教導3.(對內-不要彼此審判)
15.實際生活的教導4.(對內-務要彼此接納)

五,問安

16.問安.(拉近關係,使兩方因尊敬使徒而各退一步彼此包容,也為西班牙宣教鋪路)


註:

*1 稱義,be justified,被宣告為義.

因信稱義-因為願意信靠耶穌(受洗後),耶穌的血在洗禮的水中遮蓋仍不完全的信徒,神因見羔羊血的記號,就算這信徒為義,即使信徒這時實質上並不完全,在義和聖潔上都還沒有果子,還只是種子,還只是嬰孩,但神就認定這信徒為義,這並不是說他已經得救.而是說不紀念他的罪,且把他在罪案上過去的記錄塗抹.這樣被稱義的人,重新與神恢復了伊甸園之初的父子關係,得著神兒子的名分.

有了兒子的名分,並不表示將來必然承受產業,以掃之例即為明證,也就是說不必然將來得救.但有了兒子的名分,就可以得著兒子的靈,而神的兒子中第一個初熟完全的,正是人子耶穌,他成了賜生命的靈,升入高天作為初熟之物獻給神,神就將這完成的聖潔的兒子的靈,賜下來進入到凡有兒子名分的信徒裡面,這就是我們所受的聖靈.這聖靈是在人的肉身內受過苦難而得勝的靈,住到我們裡面來幫助我們,也就是長子成功的靈,來帶領神的眾子要進入榮耀裡,讓仍在地上的神的兒子們能得到這位有經驗之長子耶穌之靈的幫助,而聖徒必要經歷這靈所經歷過的苦難與試煉,才能與耶穌一樣,進入榮耀裡,就是最後身體得贖,肉體從死人中復活變化成靈體,發出榮耀的光輝,這光輝就是神的榮耀啊.直到此時,救恩才真正被完成,靠的是神的恩,透過人"始於信以至於信"的信(faith),即創始到成終的信(faith).

故因信稱義是一個全程,不是一個點就完成.受洗就被神稱義,但這只是開始.能不能成功還不知道,聖靈必然幫助,都在信徒身內了,但信徒願不願意配合順從,就端看個人的選擇和是否堅持到底了.


*2 (羅 10:13,和合)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引自約珥書,(珥 2:32,和合) 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的。

約珥對這句話的解釋是: 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歷史上耶城被毀時,耶路撒冷裡全部的子民仍有耶和華的信仰,聖殿仍在獻祭.但並不是每一個都能脫離尼布甲尼撒的手.

-哈巴谷書的"義人必因信得生"也是同樣的語意.

(哈 2:4,和合)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
(哈 2:4,呂振中)看哪,其心中不正的必自吹自大(經文殘缺,意難確定),惟獨義人卻必因其忠信而活著。

猶大國末期,哈巴谷看見耶路撒冷充滿罪惡,律法不彰,公義隱晦,心中痛苦向神抱怨不解為何神的京城裡,神的選民也會如此罪惡.神回答他說,他要看見一件新事,就是指將有一極殘暴的民來刑罰耶路撒冷,但神叫哈巴谷放心,在魔君來掃平罪惡的耶城時,神會救拔當中的虔誠人-義人必因信(faith,指信實守約-對神堅定的信仰)得生.

2015/12/28

因信稱義 to 因行為稱義

(雅 2:21-24, 和合)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works)稱義麼? 可見,信心 (faith,應譯為「信」) 是與他的行為(works)並行,而且信心(faith)因著行為(works)纔得成全(be made perfect)。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believe)神,這就算為(be accounted into)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works),不是單因著信(faith,此處是指亞伯拉罕85歲時believe神給他成為大族的應許,因而願意遵行神的指示。85歲的believe只是整個faith過程的開始。)

* * *

稱義(be justified)是法庭用語,是經過審問及辯護法律程序後,被宣判為無罪的意思.

1.亞伯拉罕信(believe)神,算(be accounted into)為義-因信(faith)稱義(在法庭上被宣告為義),這事在亞伯拉罕85歲.
2.獻以撒的事是亞伯拉罕130歲,這事雅各說是-因行為(works)稱義.

雅各這裡提到亞伯拉罕的"稱義"有兩次。因為"稱義"這是一個法庭用語的關係,而這兩次的"稱義"是相隔了45年,因此,也就是說有兩次的法庭審判宣告。第一次是85歲的"因信(faith)稱義",這是faith的開始。事實上經過14年的觀察磨練,神在亞伯拉罕99歲時才與他立下割禮之約。神在這約中,對亞伯拉罕的要求是: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這表示亞伯拉罕被神稱義之後14年的時候,神認為他還不夠"完全".而神這次與他立約,約的條件是-亞伯拉罕必須努力在神面前是"完全人".如果亞伯拉罕這樣去努力達成,那麼,神在此約中對亞伯拉罕成為大族的承諾將會兌現。

保羅在羅馬書舉證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並不是只有在85歲那次,只不過85歲這次在創世記裡被說明出來-亞伯蘭信(believe)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be accounted into righteousness)。(創 15:6)。

這裡只簡單列出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中,對亞伯拉罕因信稱義說明的舉證:

85歲-(羅 4:3,和合)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believe)神,這就算為(be accounted into)他的義。

99歲-(羅 4:17-18,和合)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faith)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100歲-(羅 4:19-21,和合)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faith)還是不軟弱;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unbelief,faithless)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faith)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羅 4:22-24,和合)所以,這(指前文100歲時的狀態) 就算為(be accounted into)他的義。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此處,「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是指當時羅馬教會中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保羅是把當時羅馬教會中的外邦信徒,也就是沒有受過肉體的割禮的非猶太裔信徒,對應到亞伯拉罕99歲受割禮之前的信的道路,又把當時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對應到亞伯拉罕99歲受割禮之後之信的道路。保羅這一連串舉證的目的主是要向羅馬教會中的猶太信徒說明,亞伯拉罕被神算為義的時候,從85歲到99歲之間就一直是了。神算沒有受割禮時的亞伯拉罕為義,因為他相信神的應許而開始聽從神的命令去努力。這正是預示現在沒有受割禮的外邦信徒,現在也在基督裡被神算為義,因為他們相信耶穌所傳的天國之子將來都要像耶穌一樣從死裡復活的應許,而願意遵行耶穌所傳達之神的命令去努力。亞伯拉罕99歲受割禮之後,還是繼續相信神的應許並沒有灰心,依然瞳憬神的應許終有一天會實現而繼續遵守神的命令。這99歲到130歲之間受割禮的亞伯拉罕仍然延續著他在85歲之後的狀態。所以,不論是99歲之前未受割禮的亞伯拉罕,還是99歲受割禮之後的亞伯拉罕,都因為相信著神應許成為大國的應許,而願意一直在努力遵行神的命令。這樣,凡是相信耶穌所傳所證,聖徒將來要從死裡復活得榮耀之應許,而願意走上「因信稱義」道路遵行耶穌命令之人,無論他原來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還是受了割禮之猶太人,都是走在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道路上。所以亞伯拉罕是未受割禮之外邦信徒的父,也是受了割禮之猶太信徒的父。只要人願意走因信稱義要進天國的道路,重點不在是否受了肉體的割禮,而在於他們是否都像亞伯拉罕因為盼望神應許的實現而願意一直堅持神的命令,走上耶穌所傳達之正確真理的道路。(羅 1: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85歲是應許,99歲是堅立應許(立約為證),100歲是描述亞伯拉罕的內心對神的應許及約一點不疑惑.這些都是保羅認為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要件.而這個內心對神完全信賴倚靠的狀態,到了130歲被神試驗而顯現出來,"亞伯拉罕的"信"得以完全(be made perfect,be fulfilled),而雅各長老把這個信仰之路的完成用更淺白的表達去傳達給教會信徒們,他的表達用字是,這是-因行為稱義.

* * *

我們信神使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在耶穌的寶血裡(浸禮中)被宣告為無罪,這是白白的稱義,結果是-得以與神和好.也就是可以奉耶穌的名來到神的面前,並稱祂為阿爸父,求憐憫與恩典.這是第一次的法庭宣告,藉著保證人耶穌在浸禮中的血,我們被神"算為義",進入救恩的開端.

但這裡提到,亞伯拉罕還有第二次的法庭審判,就是130歲時的試驗.他完全信靠神以"行動"證明了他這45年來臻至成熟的信心,通過了試驗,經法庭審判而被宣告為義.雅各說這次是"因行為稱義".雅各長老解釋,85歲開始的信心一直到130歲時的行為,才得成全(be made perfect,fulfill).也就是說,85歲的是信心的開始,85歲一直到130歲,信心一直在成長,直到130歲,亞伯拉罕在另一次法庭的審判中,以他純全的行為來贏得審判,最後被宣告為義.

這最後的審判正是我們信徒將來還要面對的末日大審判.
第一次是白白地被稱義,第二次可不是白白的.至少亞伯拉罕不是.

雅各長老提到的另一個例子-妓女喇合,也是一樣.立約時的"信心"和放行時的"行為"是在不同的時間完成的.仔細去讀讀吧.

有了這樣的理解,再繼續用(哈 2:4)惟義人因信得生。 這句經文的背景和文意脈絡來檢驗,才能呼應相合.再繼續用(哈 2:4),(羅 1:17)來檢驗,才能完全相符,使徒們所說"因信稱義"的真義終能撥雲見日的顯明出來.

-神的義.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
-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 1:17,和合)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 1:17,呂振中)因為  神救人的義正在這上頭顯示出來,是始於信而終於信的;正如經上所記∶「因信而成為義的人必得活著。」

-(哈 2:4,和合)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
-(哈 2:4,呂振中)看哪,其心中不正的必自吹自大(經文殘缺,意難確定),惟獨義人卻必因其忠信而活著。

-信(faith)是一個過程,有開始,有完成,才能救人;有開始,沒完成,有信心,沒行為.有99歲,沒130歲,就是主耶穌所說不能結果子的樹.

* * *

第九條  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 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第十條  信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 * *

(註)

其實,保羅在加拉太書,羅馬書裡一直強調因信稱義,有它的背景因素.主要就是猶太人和猶太信徒陰魂不散的割禮問題(包括其他肉體的條例,割禮只是表述的代表物).保羅強烈堅持受了洗禮歸入基督的外邦信徒,不用再去受割禮及遵行猶太教肉體等條規.

保羅絲毫沒有否定好行為在基督信仰裡的必須性,這兩卷書中提到的不靠"行為",不靠"律法",從前後文意就可以明白,保羅反對的"行為"和"律法"是指教會信徒中猶太割禮派在教會內出於私慾的主張.這種主張造成了加拉太地區教會裡猶太信徒一面倒地走回頭路而違背福音真理,也造成羅馬教會裡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劍拔弩張的緊張關係.

割禮問題從教會外不信的猶太人,一直延伸到教會內的猶太信徒,從外到內,煩不勝煩.保羅在加拉太書裡一開口語氣就很嚴厲,到後來嚴厲地指責那些割禮派的猶太信徒,說他們既然那麼愛割,恨不得這些人乾脆割的徹底一點-閹掉算了.可見猶太舊教勢力在當時對教會的逼迫可以說外患內憂,令人防不勝防,耶路撒冷會議即使開完了,公文也發了,但好景不常,這問題春風吹又生.

這些猶太信徒當初又為什麼會來信耶穌呢? 很簡單,神蹟奇事醫病趕鬼,這是猶太人很難拒絕的證據,證明耶穌這教門是出於神,他們雖然受洗接受耶穌就是彌賽亞,但是這種熱情並沒有真理的根基,很快就被他們所處猶太的社會壓力與舊人律法觀念所擠住,無法繼續順服真理,這種情形在今天也一樣會繼續發生.到後來逼迫弟兄的,正是自己家裡的人.

在這樣的情形下,保羅論述必須壁壘分明,把"信"(指專靠耶穌信仰,不摻雜猶太條規)的道理強化地說明清楚,但這種強化,顯然被1600多年後的馬丁路德所誤解,加爾文更誤解,導致新教的起源在其理論基礎上就沒有回到聖經的原意,在當時新教裡的看法很快地就衍生出各種理論.而為了共同對抗當時最大的敵人-羅馬教,各宗派很快提出"雖不一致,都符合真理"的鴕鳥口號.

事實上後來有一些宗派仔細查經後有所明白,也強調信主後的行為是得救要件的一些宗派,被歸類為亞米念派.這派後來被加爾文派藉著政治力量宣告為異端,而大加逮捕處以宗教極刑.

因此,羅馬書的精意既然被錯讀,15世紀以來整個基督信仰的根基根本沒有,因為"稱義"就是靠血,也就是從洗禮開始,洗禮就是"信"的正式開始,一直靠聖靈追求完全,直到離世忠信於新約(靈的約)才是"信"的完成.基督信仰是從"稱義"(be justified)到"成義"(unto righteuosness).這才是完整的救恩.

1.稱義-(羅 3:24, 和合)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being justified).
2.成義-(羅 6:16, 和合)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unto righteousness).

前輩的兩篇文,前文不見得有錯,後文也不見得全對.

http://www.joy.org.tw/holyspirit.asp?num=1233
http://www.joy.org.tw/holyspirit.asp?num=1306

失去現場的氛圍,只在文字"行為","律法","信心"上做邏輯的推演,難免徒增誤解與僵持.


2015/12/24

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

(賽 66:23, 和合) 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 66:23, ASV1901) And it shall come to pass, that from one new moon to another, and from one sabbath to another, shall all flesh come to worship before me, saith Jehovah.

(賽 66:23,呂振中) 將來一個初一過一個初一、一個安息日過一個安息日、血肉之人都必來我面前敬拜∶這是永恆主說的。

(原文分析)http://bible.fhl.net/new/parsing.php?engs=Is&chap=66&sec=23&m=

-所以原文直譯應是: 滿滿地,新月到新月,安息日到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前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

-因此,呂振中的中譯經文較為正確.

-列國,其實就是外邦信徒.因為北方10支派被亞述擄走後,就被神在天下拋來拋去,10支派從聖經中消失了,神的咒詛和刑罰一直跟隨他們.390年的追殺與流離,10支派分散再分散,逃亡再逃亡,最後求生的策略,就是融入逃亡至世界各地的種族,而通婚是最徹底的融合,所以,10支派的外觀融入萬邦萬國,血脈溶入全世界的多國多民多方.

-以賽亞書66章,是站在以賽亞的時代,講遙遠的將來神的救恩成就時的榮景-那時神的子民(不只猶大支派,北方10支派神也要找回來) 將從世界各地回到聖山朝拜神,完全遵行律法,成全律法的要求.而聖山並不是中東那個耶路撒冷,而是屬靈的耶路撒冷,就是指真教會.面目全非,外觀已經是萬國萬民的外邦人,實際卻是10支派的血脈,都將回到神的聖山,這件事成就在哪裡-真教會.回來了,神設立一位忠信的牧人牧養他們,這位牧者就是耶穌,現在就是聖靈.

-在前的在後,在後的在前.南方2支派被擄滿70年雖先回歸,直到猶大支派的獅子得勝,將遙遠的神的救恩顯明並傳給他們,來拯救他們.但南方2支派在羅馬帝國時代並不接受彌賽亞的到來,反倒棄絕他,救恩因此臨到外邦,直到今日.而外邦人是誰? 被刑罰390年的10支派的化身啊.

(結 37:16-17, 和合)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猶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約瑟,就是為以法蓮,又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 你要使這兩根木杖接連為一,在你手中成為一根。

-人子以西結遙指人子耶穌,以法蓮為10之派之代表,北方10支派和南方2支派將在人子的手中合而為一,這種回歸並不是在中東的耶路撒冷,而是在耶穌的手中,就是在靈裡的真教會合為一國,這是永遠的國,直到永生長存的國,就是真教會啊.而在後的10支派在前了,就是外邦人信徒,就是我們啊.福音要傳回以色列地,現在的猶太人,最後將進入真教會,在耶穌手中與外邦信徒合而為一,全家得救,雖然是餘數了.

(賽 66:23,呂振中) 將來一個初一過一個初一、一個安息日過一個安息日、血肉之人都必來我面前敬拜∶這是永恆主說的。

-這節經文已經部分應驗了,就是現在的外邦信徒回歸屬靈的耶路撒冷朝拜神,永不止息.聖經以7天為一循環的基本時間單位,一個完全的日數,這結經文是站在以賽亞的當時,遙望遙遠的今天,神的兒女被神從天的四方召回,交由一位忠信的牧人餵養帶領,而能漸漸地認識他們的神,學會完全敬畏祂,遵行祂的誡命律例典章,成全了律法的要求,這種"滿滿地,新月到新月,安息日到安息日"的敬拜,是指永不會止息的敬拜.我們所在的真教會,正在這路上,跨過時空,等待著南方2支派的歸回,那時這預言將完全的應驗.

* * *

(創 41:51-52, 和合) 約瑟給長子起名叫瑪拿西(就是使之忘了的意思),因為他說: 神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 他給次子起名叫以法蓮(就是使之昌盛的意思),因為他說: 神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

這兩個支派-

1.神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
2.神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

受苦的地方,是埃及,也就是全世界.
忘了父家,是的,連長相外觀都面目全非.然而,父還是能找到,並帶他們回來.
北國被擄,在天下被拋來拋去,但是,會壯大,昌盛-生養眾多,滿了全地.最後,開始"出埃及".

(創 48:19, 和合) 他父親不從,說:我知道,我兒,我知道。他(瑪拿西)也必成為一族,也必昌大。只是他的兄弟(以法蓮)將來比他還大;他兄弟的後裔要成為多族。

(創 49:22-26, 和合) 約瑟是多結果子的樹枝,是泉旁多結果的枝子;他的枝條探出牆外。

弓箭手將他苦害,向他射箭,逼迫他。 但他的弓仍舊堅硬;他的手健壯敏捷。這是因以色列的牧者,以色列的磐石─就是雅各的大能者。 你父親的神必幫助你;那全能者必將天上所有的福,地裡所藏的福,以及生產乳養的福,都賜給你。

你父親所祝的福,勝過我祖先所祝的福,如永世的山嶺,至極的邊界;這些福必降在約瑟的頭上,臨到那與弟兄迥別之人的頂上。

-以上是雅各對約瑟支派的祝福(預言).

(代上 5:1-2, 和合) 以色列的長子原是流便;因他污穢了父親的床,他長子的名分就歸了約瑟(和合本漏譯"的兒子")。只是按家譜他不算長子。 猶大勝過一切弟兄,君王也是從他而出;長子的名分卻歸約瑟(和合本漏譯"的兒子")。

(申 33:13-17, 呂振中) 論約瑟是說∶願他的地蒙永恆主賜福,得天上甘露的佳果、以及伏於地底下的淵泉, 得日頭曬熟的出產佳果,月月所產出的佳果, 得往古之山的上品,永遠之岡陵的佳果, 得地和充滿於地上的佳果,和那住刺叢中者的恩悅∶願這些福都臨到約瑟頭上,到那在族弟兄中做王子者(或譯∶迥別之人)的頭頂上。

他頭胎的公牛-威嚴屬於它;它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來抵觸萬族之民,對地極也一概抵觸;這角是以法蓮的萬軍,那角是瑪拿西的千軍。

-以上是摩西對約瑟支派的祝福(預言)

(賽 11:10-13, 和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當那日,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就是在亞述、埃及、巴忒羅、古實、以攔、示拿、哈馬,並眾海島所剩下的。 他必向列國豎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

以法蓮的嫉妒就必消散;擾害猶大的必被剪除。以法蓮必不嫉妒猶大,猶大也不擾害以法蓮。

(賽 11:15-16, 和合) 耶和華必使埃及海汊枯乾,掄手用暴熱的風使大河分為七條,令人過去不至濕腳。 為主餘剩的百姓,就是從亞述剩下回來的,必有一條大道,如當日以色列從埃及地上來一樣。

-十二支派出埃及 to 應許地 <-> 餘剩的百姓,就是從亞述剩下回來的 to 真教會.

(待續...)

靈(spirit),魂(soul),身體(body)簡介

靈(spirit),魂(soul),身體(body)簡介

靈魂體其實和教義有關係.也不用人教,其實只要把聖經中出現這三個字的經文全部找出來,好好地讀幾遍,勤加禱告默想,久而久之自然就明白了.經文都在,一直都在那兒.

(帖前 5:23, 和合) 是很好的開始.謝順道長老就是從這節開始講.

(帖前 5:23, 和合)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帖前 5:23, AKJV/PCE) And the very God of peace sanctify you wholly; and I pray God your whole spirit and soul and body be preserved blameless unto the coming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先只看新約就好.

1.靈,spirit,希臘原文彙編strong編碼是4151. 經文表列如下,共345處.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4151

2.魂,soul,希臘原文彙編strong編碼是5590. 經文表列如下,共93處.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5590

3.身體,body,希臘原文彙編strong編碼是4983. 經文表列如下,共120處.

http://bible.fhl.net/new/search.php?VERSION=unv&strongflag=1&TABFLAG=1&orig=1&keyword=04983

建議先讀魂soul的經文列表,因為不只本會,整個基督教界對魂soul的認識最少.但他卻是了解罪的基礎,救恩的開始對象.經文中的譯文,5590的字,通通是指"魂"soul.

* * *

例1.spirit

(路 1:17, 和合) 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spirit)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

(路 1:17, ASV1901) And he shall go before his face in the spirit and power of Elijah, to turn the hearts of the fathers to the children, and the disobedient to walk in the wisdom of the just; to make ready for the Lord a people prepared for him.

-不是心志,心志是魂的意志.這裡講的是靈.與以利亞一樣的靈,是先知的靈.

*

例2.spirit

(徒 17:16, 和合) 保羅在雅典等候他們的時候,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裡著急;

(徒 17:16, ASV1901) Now while Paul waited for them at Athens, his spirit was provoked within him as he beheld the city full of idols.

-保羅的靈激憤,是人的靈,就是以西結書裡提到的"新靈",從水和靈生而得到的新靈.以西結的預言已經應驗在保羅身上.甚麼時候,大馬色受洗起來,同埋葬同復活的時候.(約 3:6, 和合)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新人必須有新靈,但受洗起來的新靈像嬰孩,聖靈來幫助,所以聖靈是訓慰師,負責教導及安慰.人的新靈必須長大,而聖靈是完全的靈,兩者不同.混在一起不分清楚,就看不清神的救法.

-此時保羅的靈,已經是長大成熟的了.能直觀屬靈的事,領悟屬靈的真理.也就是在聖靈的教導和磨練後,保羅的靈經過歷練,是接近耶穌的形象(image),image這字就是指非物質屬性的特質.拜偶像聖經就是用拜image來表達.而神造亞當是照著祂的形象(image)來造.所以這個字是指向"靈"的屬性的.

*

(徒 18:25, 和合) 這人已經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訓,心裡(靈)火熱,將耶穌的事詳細講論教訓人;只是他單曉得約翰的洗禮。

(徒 18:25, NAS77) This man had been instructed in the way of the Lord; and being fervent in spirit, he was speaking and teaching accurately the things concerning Jesus, being acquainted only with the baptism of John;

- being fervent in spirit,原文沒有in,所以是 spirit being fervent 的意思,就是說亞波羅這人的靈火熱.因為他的靈被神開啟,能明白屬靈的聖經,他的靈激憤使他傳講經典中的彌賽亞,就是木匠耶穌啊.

*

例3.body,spirit

(羅 8:10, 和合)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是in you,不是in your heart),身體(body)就因罪而死,心靈(spirit)卻因義而活。

(羅 8:10, ASV1901) And if Christ is in you, the body is dead because of sin; but the spirit is life because of righteousness.

-基督怎麼在我們裡面,就是聖靈啊.
-聖靈在信徒裡面做什麼? 要用聖靈的大能使是我們身體的罪性漸漸死去,而信徒的靈卻因義(行道)而活潑長大起來.到最後身體雖然最後壞死,最後末日聖靈仍要使信徒壞死的身體復活起來,如同耶穌一樣.

-印證正在下一節:
(羅 8:11, 和合)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就是聖靈)若住在你們心裡(in you,沒有heart),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指神),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in you)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

例4.body,spirit.

(林前 5:3-5, 和合) 我身子(body)雖不在你們那裡,心(spirit)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spirit)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flesh),使他的靈魂(spirit)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原文直譯應為:

(林前5:3-5 直譯) 我身體雖不在你們那裏,靈卻在你們那裏,如同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審判了行這事的人.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靈也在那裏,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柄,把這樣的人交給撒旦,使(你們中間)這屬肉體的被敗壞,而讓(其餘)屬靈的能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印證就在下一段:保羅要他們除酵.

(林前 5:6-8, 和合) 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作:陰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繼續印證:保羅下結論-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林前 5:9-13, 和合)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 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

(來 12:23, 和合) 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spirit)

(來 12:23, ASV)to the general assembly and church of the firstborn who are enrolled in heaven, and to God the Judge of all, and to the spirits of just men made perfect,

-信徒的靈.

* * *


靈(spirit)和身體(body)的認識並不難,但對魂(soul)的認識就少多了,連許多英文聖經都將"魂"譯成life,其實若忠於原文譯成soul,很多真理就清楚了.新約5590的經文列表值得多讀幾次,這裡隨意舉幾個例子.

*
(太 2:20, 和合) 起來!帶著小孩子和他母親往以色列地去,因為要害小孩子性命(魂,soul)的人已經死了。

(太 2:20, ASV) Arise and take the young child and his mother, and go into the land of Israel: for they are dead that sought the young child's life(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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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 6:25, 和合) 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魂soul)憂慮吃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生命(魂soul)不勝於飲食麼?身體不勝於衣裳麼?

(太 6:25, NASB95) "For this reason I say to you, do not be worried about your life(soul), as to what you will eat or what you will drink; nor for your body, as to what you will put on. Is not life(soul) more than food, and the body more than clothing?

*
(太 10:28, 和合)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太 10:28, ASV) And be not afraid of them that kill the body, but are not able to kill the soul: but rather fear him who is able to destroy both soul and body in hell.

-hell原文是gehenna,指欣嫩谷.主耶穌總以欣嫩谷來喻"燒著硫磺與火的湖".這裡是魔鬼和屬魔鬼的最後永刑處.連"陰間"(不義的魂暫存之處)最後都要和"死"丟入gehenna永遠焚燒.
-所以犯罪的人死了,肉體壞了,魂下陰間拘禁等候復活大審判,最後還要下gehenna,下去的時侯,是魂和身體.不是只有魂.用甚麼身體犯罪,就用甚麼身體受永火的刑罰.這很恐怖,所以主耶穌特別要我們要怕的是神.

*
(太 10:39, 和合)得著生命(魂soul)的,將要失喪生命(魂soul);為我失喪生命(魂soul)的,將要得著生命(soul)。

(太 10:39, ASV) He that findeth his life(soul) shall lose it; and he that loseth his life(soul) for my sake shall find it.

-魂soul,就是天然的生命,從flesh生的.魂的喜好,意志,情感,思維,恐懼,慾望,情操,有好有壞,但要進入永生,都必須放下,以生命之道,就是福音-聖經所教導的內容去取捨,一定會害怕,所以所謂的"信心"就是魂不顧物質世界的價值與經驗,專心選擇對神的話的信從.這就是"信心"(faith).

*
(太 16:25, 和合) 凡要救自己生命(soul)的,必喪掉生命(soul);凡為我喪掉生命(soul)的,必得著生命(soul)。

(太 16:25, ASV) For whosoever would save his life(soul) shall lose it: and whosoever shall lose his life(soul) for my sake shall find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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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 16:26, 和合)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soul),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soul)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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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 20:28, 和合)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魂soul),作多人的贖價。

(太 20:28, KJV)Even as the Son of man came not to be ministered unto, but to minister, and to give his life(soul) a ransom for many.

-耶穌有soul,他的死就是soul像水一樣從他的body流出,這是為了贖世人的soul.

*
(路 10:27, 和合)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heart)、盡性(soul)、盡力( strength)、盡意(mind-understanding)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路 10:27, ASV)And he answering said, Thou shalt love the Lord thy God with all thy heart, and with all thy soul, and with all thy strength, and with all thy mind; and thy neighbor as thyself.

-mind,understanding,就是保所說的"悟性".靈言禱告是造就自己的靈,但對"悟性"沒有果子.

*
(太 26:38, 和合)便對他們說:我心裡(魂soul)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儆醒。

(太 26:38, ASV) Then saith he unto them, My soul is exceeding sorrowful, even unto death: abide ye here, and watch with me.

-這裡講到耶穌的"魂"soul,這正是人子耶穌是與我們一樣在肉體的限制內的人.這個soul對死亡還是會恐懼,所以耶穌不斷地禱告神,力量必須要從靈spirit來.spirit的力量才能勝過soul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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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10:11, 和合)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魂soul)。

(約 10:11, ASV) I am the good shepherd: the good shepherd layeth down his life(soul) for the sheep.

*
(啟 6:9, 和合) 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魂soul).

(啟 6:9, ASV) And when he opened the fifth seal, I saw underneath the altar the souls of them that had been slain for the word of God, and for the testimony which they held:

*
(啟 12:11, 和合) 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魂soul)。

(啟 12:11, ASV) And they overcame him because of the blood of the Lamb, and because of the word of their testimony; and they loved not their life(soul) even unto death.

*
(啟 20:4, 和合)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啟 20:4, ASV) And I saw thrones, and they sat upon them, and judgment was given unto them: and I saw the souls of them that had been beheaded for the testimony of Jesus, and for the word of God, and such as worshipped not the beast, neither his image, and received not the mark upon their forehead and upon their hand; and they lived, and reigned with Christ a thousand years.

* * *

簡單舉例至此,經文列表夠查考一兩年.而舊約裡的spirit,soul,body一起看,將會更清楚.特別是摩西五經裡的soul.

先全部的spirt,soul,body經文分辨清楚了,再來看他的前後文,才能真正抓住這三者的意思.最後再與教義一起看,這課題的意義才能真正出來-就是對基本信仰和本會教義的更深認識和堅信持守.而這些認識會擴展開對其他道理的深入.教義是根基,根基穩固其他的真理才能被打開建立.而根基穩固並不是呼口號,而是"真認識".

(待續...)

2015/12/21

真教會必有-真理,聖靈,神蹟奇事

真教會必有-真理,聖靈,神蹟

真耶穌教會常強調,這裡有1.真理,2.聖靈,3.神蹟奇事.

1.真理,就是我們傳的福音.
2.聖靈,就是一直有信徒或慕道者受聖靈,說新方言.
3.神蹟奇事,醫病趕鬼.

1.是信徒在傳揚,2.和3是跟在旁邊的見證人.但2和3是人自己做不來的,受聖靈和神蹟奇事都是從神來的.

這是說,(1.福音)若被傳的正確,神就用(2.聖靈)和(3.神蹟奇事)來證明,證明這福音是真的,也就是說神用(聖靈)和(神蹟奇事)為人傳的這個(真理)做證.證明這個福音的確是從神來.在摩西律法中,重要的事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才算數.而神親自用兩個見證人來證明,我們傳的福音對不對.這是摩西律法的原則.

所以,真耶穌教會說有1.真理,2.聖靈.3.神蹟奇事.少一個都不行.使徒保羅當初傳福音就是這樣.保羅是傳揚的人,(1.正確的福音)所到之處,一定有(2.受聖靈)和(3.神蹟奇事).

* * *

(林前2:4)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

(林前 2:4, ASV)And my speech and my preaching were not in persuasive words of wisdom, but in demonstration of the Spirit and of power.

保羅說他傳福音,有兩個見證人替他所傳作證(明證):即"聖靈"(Spirit)和"大能"(power).這經文中的

1."聖靈",就是指-人受聖靈,說新方言.
2."大能",就是指-神蹟奇事,醫病趕鬼.

這完全與主耶穌升天前的命令和承諾符合.
(可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 * *

(羅 15:18, 和合)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題,只題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

保羅在羅馬書快結束的時候,為了希望羅馬教會裡產生彼此排擠的猶太人信徒和外邦信徒能聽進去保羅的勸勉,以致能彼此接納,因此最後向他們點出了保羅是基督耶穌有權柄的使徒,怎麼說他是有權柄的使徒呢? 他說他只傳耶穌藉著他傳的言語和顯出的榜樣行為,這正有:

1.神蹟奇事的能力
2.聖靈的能力-指保羅按手使信徒受聖靈.

來證明,使外邦人順服.

* * *

(來 2:3-4) ...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兩個見證人:

1.神蹟,奇事,百般的異能.
2.聖靈的恩賜,這裡就是指著"人受聖靈,說新方言".

* * *

其實,還有第三個見證人,就是傳福音的人.只是照摩西律法原則,當事人不能為自己做見證.但在審判台前,包含傳福音的人就更有三位見證人了,是替耶穌做見證.

* * *

(加 3:2, 和合)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保羅這句話的問法,顯示出當初加拉太的人聽了保羅所傳正確福音,相信之後,就有人得聖靈.(有可能是受洗前,也有可能是受洗後,如同今天真耶穌教會裡的情況),

-保羅這話的語氣顯示,得聖靈是一種有力的證據-1.證明人相信接受了 2.正確的福音. 而強調遵守律法條規的猶太教,並沒有得聖靈的事發生,保羅以有無得聖靈的現象來區別"信耶穌"和"猶太教",神用聖靈來替"信耶穌"這門路作證.而沒有替"猶太教"作證.

* * *

(加 3:3-5, 和合)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同上,這裡保羅更進一步提醒加拉太的信徒回想,當初聽信了"信耶穌"的福音,結果就有"聖靈"和"異能"的明證.而神當時用這兩個見證人來證明正確的福音內容,可沒說到要他們行割禮才行啊.

* * *

(加 3:14, 和合)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因信,是指"信耶穌".保羅這語意就是,如同亞伯拉罕信神,今日我們信耶穌-正確的福音,就必領受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萬人必因你得福-指受聖靈.

* * *

(加 4:5-7, 和合)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贖出來,是靠羔羊的血,就是指洗禮.洗禮後,與神和好,回復神與亞當的父子關係,但卻是末後的亞當-靈.洗禮後信徒被立為神的兒子,有了名分,因此神的靈進入信徒是應當的-從靈生.但就如以掃,這名分不可賣了,要像雅各受苦受磨練,長大成熟,直到身體得贖(指肉體復活變化成靈體),這神子的名分才得完成,有神的形象(靈)和樣式(靈體)的新人,終於完成.

* * *

(徒 5:31-32,和合) 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或作:他就是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使徒們傳福音,在公會裏為耶穌作見證時提到: 接受他們所見證的事-就是相信接受所傳的福音,神會賜聖靈給這樣的人.也就是說順從福音而相信接受的人,神賜聖靈給他."信的人得到聖靈"這件事,是神為這福音做見證.



2015/03/19

如何在日常生活及職場中向外邦人傳福音?

Q: 如何在日常生活及職場中向外邦人傳福音? 畢竟不信的人就是不信.

A: 聖徒的好行為,就是在傳福音,就是在撒種.
時間到了,好種子自然會發芽.

* * *

傳福音,不只是發傳單,用嘴傳.就生活及職場中的個人佈道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自己要有"符合聖經教導的美善行為",也就是聖靈的果子.這就是主耶穌所說的,你們是"鹽",你們是"光".

你想想,如果一個信徒在學校或公司,工作隨便,老讓人替他收爛攤子,東家長西家短,說話不合宜,遲到早退.那佈道會到了,這信徒向同學同事遞出福音單張或邀請卡,同學同事會怎麼樣呢? "謝謝,我剛好有事"."下次吧,這幾天不方便",轉頭和其他同事伸伸舌頭,不敢招惹你呢.

你以為你盡力了,為主做工了,"我可是鼓起勇氣發傳單,邀請人,我傳福音,可是沒人要信啊. 這不信和邪惡的世代啊",自己安慰自己,自己感覺良好,可是主的名被你褻瀆了,這才是真相.

前幾天聽了一個見證.一對傳統信仰的年輕夫妻,生了孩子後一直很不平安,孩子經常突然受驚嚇大哭,因為不平安就到廟裡問乩童,乩童告知是祖先的問題,那就做法事,燒更多紙錢,花了幾萬塊.回來,小孩還是驚,又繼續打聽哪邊的壇比較靈,又去.小孩從嬰兒到會講話,全家籠罩在恐懼裡,小孩到後來3歲直接說,媽媽,鬼又來了.全台灣有名的神壇廟宇跑遍,弄到後來還是要做法,這次收費要50萬.

小夫妻傻眼,哪來這麼多錢,不花錢小孩受苦,要解決問題哪裡有錢.兩個枯坐在客廳無聲地對望,絕望極了.太太想起很久以前學生時代的一個同學,是真耶穌教會信徒,行為說話都很好,就對先生脫口而出"去教會",先生竟然也想起從前服兵役時的朋友,也是信耶穌的,行事為人很平實正直,先生立刻回應說"好".就這樣,聯絡同學找到了真耶穌教會.他們全家來到真耶穌教會參加安息日的聚會,也沒怎麼特別做甚麼,三個月後,太太驚覺怎麼好像孩子沒再喊有鬼了,從此這問題就莫名其妙地不見了.

我想說的是,什麼是傳福音? 就個人佈道來說,就是見證中的那兩個沒名字的姊妹和弟兄.他們聖經很會講? 很熱心發傳單? 很知道陪談技巧? 都不是,他們只是照著道理行事為人,福音就傳出去了,即使很久很久以後,他們的鹽和光都還能繼續傳福音,主必給他們工價. 而主也必給那位在公司大聲嚷嚷,沒有好行為,卻自覺在替天行道,為真理受排擠的那位同靈刑罰,因為主的名因她被褻瀆了.

所以,就個人傳福音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自己要有"符合聖經標準的美善行為",也就是聖靈的果子,就是要成為主耶穌所說的,你們是"鹽",你們是"光".

2015/03/14

審判相關

Q:真光之聲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陳勝全 長老

(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9節)
23:1 不可隨夥佈散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
23:2 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
23:3 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
23: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
23:5 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23:6 不可在窮人爭訟的事上屈枉正直。
23:7 當遠離虛假的事。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23:8 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23: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

我們一連看到七個不可,這就是第九誡當中的「七不可」。
從七個不可以當中,我們提出三個原則:

第一、我們要做一個公正公義的人,不去散佈謠言,冤枉別人。
第二、不可欺壓弱者、不可以有欺壓別人的心。
第三、不可以有偏見的心理。


A:

主耶穌死於第九誡-摩西律法中授權的審判系統-長老,祭司,經學家(文士)所組成的大祭司會議(公議會中的最高層級).本來這些審判官應當按摩西律法公正地判斷,定惡人有罪,定義人為義,但基於成員間的人情或利害關係,他們濫用了神賦予的審判權,當然,摩西律法定罪需要的兩個以上的證人,他們也安排了.這些人進入第九誡,歷史上不只一次侵吞了寡婦孤兒的財產,欺壓了寄居的,這次故技重施,竟殺害了經典中的彌賽亞.要謹慎的是,這第九誡都是發生在神的國裏的審斷,並非在講外邦,因為根據的律法不一樣.

陳長老所釋(出23:1-9)七項,為第九誡的細節說明.其中5項具自明性,與審判官的職分和證人有關.但其中兩項要注意,因為雖也是神對法令的解說,與其他5項同等,但因為不直接與審判的事相關,所以若不仔細讀經或教導,很容易被忽略了.

23: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意思是:不可佯為不見)
23:5 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意思還是:不可佯為不見)

這兩點在四十年後摩西在約旦河東與出埃及記第二代子民重申律法,重立新約時,就講得更加清楚.

(申 22:1-3)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
-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

整體的意思就是,雖然沒有"主動作為"地預謀或設計陷害弟兄,但也不可以"被動不作為"地見獵心喜,明明可以幫助,可作為而故意不作為.那怕是這討厭之弟兄的牲畜走迷了(牲畜又沒惹我,只是它的主人很討厭),財務不小心遺失了,只要私下知道,不可被動地故意不講,讓對方"好看","著急","出糗".這些細節也都是律法,是摩西執行律法40年後的整理與解釋(摩西預表耶穌),所以申命記中摩西所闡述的律法,就像新約時耶穌所闡明的律法.耶穌所解釋的律法,據以立下了新約,而約旦河東第二代的立約,相對於西乃之約,在當時正是40年後的"新約"啊.這些律法所顯現的,其實就是神的性情,也就是神要我們也要有的性情,因為神要我們實質地成為神子-簡單講,就是神啊.所以(詩82:6)這樣說,我曾說過∶你們都是神,是至高者的兒子.

所以如果我們都知道,我們不只是信徒,我們將來都是神(其實是神的族,神等級的新造),那看待自己的尊貴和身分就很不同了.受洗後是從神生,有神族類的基因,神性情的種子,但種子並不等於果子,種子到果子,還有一堆農事要努力,要用聖靈的水澆灌,靈的種子裡面的潛藏性情就能漸漸地"長"出來.

沒有從神生(從水裡上來)就沒有這不朽壞的種子.所以受洗只是開始,信徒得到了不能朽壞的種子後,到底能不能成功? 主耶穌在(太13章)有清晰的解說,四種情況,三種都失敗了,不朽壞的種子仍然完蛋了,只有一種會成功,能夠真的長成"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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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分享到第九誡.剛好這兩天查到這經文,就繼續分享這與第九誡有關審判的事情.

隱藏的嗎哪與白石
http://calebsnotes.blogspot.tw/2015/03/blog-post_13.html


仔細去了解自摩西以來,神准許他設立的千夫長百夫長,及至遴選民中的優秀者擔任長老的制度,以及歷史上當遇全以色列總體事務時則召集各支派的領袖,祭司共同開會討論,決議,立誓,立約的傳統.一直到主耶穌時代的公議會制度及大祭司會議制度,再繼續看真耶穌教會自1917以來的各屆全國代表大會,以至於現在各國總會的委員會制度,總會負責人會,常務負責人會等制度,再細看至各地方教會的職務會制度,你會發現,從摩西到現在的真耶穌教會,真的都是一樣的.真耶穌教會真的是神的選民,神的國,因為幾千年來,雖然因緣際會,人事皆非,十二支派變成了中國人台灣人,但裡子幾乎一模一樣,神國的運作幾乎一模一樣.

這很令人震驚,知道自己正真正在神的國度裡,這固然令人喜悅,但正因為太真實而如臨深淵啊.這裡真的,是真教會.而自己,正是在曠野200萬民中的一個,是進入應許地十二支派中的一個,是大衛歷代王朝中某一個角色,是好的角色?還是壞的? 都在一念之間啊.進入應許地(真教會),一直按著節期在耕種,也同時在爭戰.應許之地,還沒有真正到達.流奶與蜜之地的完全實現,並不是耶路撒冷(真耶穌教會),而是"從天降下的耶路撒冷"(梳妝整齊的真耶穌教會)才是.

2015/03/13

隱藏的嗎哪與白石

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讀全段

(啟 2:12-17, 和合標) 「你要寫信給別迦摩教會的使者,說:『那有兩刃利劍的,說: 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你還堅守我的名,沒有棄絕我的道。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 你那裡也有人照樣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 所以,你當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臨到你那裡,用我口中的劍攻擊他們。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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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隱藏的嗎哪

隱藏的嗎哪,就是約櫃裡的金罐裡的嗎哪,當初設立時的目的,是為了"做見證",見證神在曠野四十年曾從天上降嗎哪給全以色列民所需的食物.所以主耶穌賜給得勝的信徒這隱藏的嗎哪,目的是"做見證".是賜給信徒為信徒的得勝做見證,是將來審判中的見證人之一.


2.白石

白石是指光滑的小白石.在古時,審判的事通常由許多個審判官組成的審判會議來執行.經過詢問調查當事人和證人之後,這些審判官就根據摩西律法公正地來判斷有罪或無罪,並以記名的小石頭來投票,最後統計會議成員的票數來定案.投票的時候,某個成員若認為案主無罪,他就會將有自己名字的小白石投入容器中;同樣,若認為有罪,就放入有自己名字的黑色光滑的小石.最後統計白石和黑石的數目,來最後決定當事人有罪或無罪.

這在耶穌當時,猶太人主管宗教事務的公議會(類似現在的委員會)就是如此.公議會有層級,平時開會討論和決議宗教相關事務,組成的成員就是深黯摩西律法的祭司,民間選出的長老和文士(經學家,經學教師).他們平時開會討論一些宗教事務該如何規劃,執行,處理.而遇到民有犯律法之事或爭訟之事,他們就得開會討論,執行調查審判權,這時這些執行委員就成了摩西律法中的審判官,來執行訴訟和刑罰.公議會中的最高層級(類似最高法院)就是大祭司會議,是最高層級的裁判會議.主耶穌在當時被判死罪,猶太人就是透過最高級的宗教會議-大祭司會議來審斷的.

使徒保羅也曾提到自己在大馬色認識主耶穌之前,也曾多方迫害基督徒,他曾這樣敘述:(徒 26:10, 和合標)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行了。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裡。他們被殺,我也出名定案.

經文中的"出名定案",原文就是投下"小石"(G5586),這小石就是(啟2:17)中白石的"石"(G5586),同一個字.這是指保羅也曾在宗教會議中投出了有罪票的黑色小石,他判那些信耶穌的猶太人死罪.雖然當時大祭司會議無法執行死刑,但審判權還是有的.也有可能比照處理耶穌的模式,大祭司會議定死罪後,移請羅馬的行政長官執行死刑.從經文中看出,的確是有些聖徒的被殺是透過保羅的投票.保羅憶此,內心的懊悔可想而知,所以他曾在信中慨嘆自己真是個罪魁,因為這個深黯摩西律法的經學家知道,自己的手沾滿了血腥,他這個不公義的審判官,殺了無辜的人,流了無辜之人的血,嚴重地干犯了神對審判官要公平公正的要求,但保羅說,啊,我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做的.所以他認為,他竟然後來蒙神揀選,做了外邦人的使徒,這恩典和之前的大惡實在是巨大的對比啊,因此他比眾使徒格外的受苦被打追殺也心甘情願.


3.兩個見證人-金罐中的嗎哪和小白石

主耶穌要賜給得勝的信徒小白石,這小白石是摩西律法中的見證人之二,連同前面的見證人之一的金罐內的嗎哪,這兩個見證人都將在約櫃中的兩塊法版面前,來證明這信徒是無罪的.這節意思就是,在審判台前,這得勝的信徒將會獲判無罪,將會得救.

見證人之二的小白石,上面還有一個審判官的名字-耶穌.耶穌投出小白石將為得勝的信徒做見證,判斷你是無罪的.而這個有大權柄的名字-耶穌 的白石頭,只有那些得勝者,就是那些主動地積極去堅持行在純正道理內的信徒才能得到(receieve,和合本譯為"領受")的,耶穌這名,也只有這些得勝者才能真正的知道(深刻完全的認識).

注意這段裡的"得勝",是特別指堅持遵行某些道理-就是相對於巴蘭,尼哥拉黨的假道理.這種局部的假道理與吃祭偶像之物和行姦淫有關.這裡特別要注意就是巴蘭的教導不是明著說"可以"犯罪,而都是以"引誘"的方式在進行.這種假道理不是直接否認原本的信仰,而是似是而非的論調來"引誘"信徒.例如說,姦淫"不一定"有罪,姦淫也要看是什麼情況...祭偶像之物"不一定"不可吃,就是類似這種"不一定"的論調,放鬆律法的標準,既可犯罪,又可享有救恩.很多信徒將趨之若鶩,形成群黨,漸漸掌握教會管理層.同意他們的信徒將互通款曲,互相掩護支援,私通有無,這群人將逼迫堅持純正道理的弟兄,甚至殺害.主耶穌一開始就講了,這些被飛鳥盤據的教會,其實裡面的寶座不是神的,而是撒旦的.

這裡得勝者的堅忍程度,是看見弟兄因堅持純正道理而被殺之後,而還是能繼續堅守主的名-就是指堅忍持守純正的信仰,即使被排擠,誣陷,被殺也不為所動.啊,凡要救自己魂的,必喪掉魂;凡為我喪掉魂的,必得著魂.

啟示錄裡的真耶穌教會

(啟3:12)得勝的...我也要把我  神的名,和我  神的城的名-就是那從天上、從我  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以及我的新名,都寫在他身上。

這段話是耶穌基督見證的話,說話人是耶穌,差遣天使,以異象顯示給使徒約翰看到聽到.

1.我 神的名=真神=真(true).神說,我即是真.
2.從我  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的名=教會(church).
3.我的新名=耶穌(jesus).

3個名,同時都寫在得勝信徒的身上=真+耶穌+教會=真耶穌教會(True Jesus Church).
神是基督的頭,耶穌是教會的頭. 但基督是職稱,即"受膏者"之意,不是名.

全世界的神學家都會嘲笑這種解釋方式,但神就是用這種看來愚拙的方式來隱藏祂的奧秘.惟有虔誠人能明白.

歷來本會信徒中太多的異夢,異象,看到那個發光發亮的"一個"會堂,在他的門上方,都清清楚楚地看到"真耶穌教會"或"True Jesus Church"的牌匾.

而"教會"的原文意,就是"一群被召出來的",也就是指著"人".從上面主耶穌自己見證的經文中,就可以知道,最後得勝(指靠羔羊血與聖靈戰勝仇敵-罪惡)的信徒,才會真正是神所蓋印的"真耶穌教會".

哈利路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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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12/10 聖靈啟示魏保羅 更正教聖條約之第七條

聖靈明明的對我說,你廣告各公會,作首領的眾人說,你們迅速的將各會分們結黨的名目會稱取消,全都更正改成真耶穌教會統一的名稱,這是極大的,永遠的會名,直到永生的天國眾長子的總會,因為各公會的名稱,都是有私心所起的名稱,你可將這條更正教會列在第七條更正例上。

耶穌降世一千九百一十七年十二月十日,聖靈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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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2/1  各公會當更正的教規

1、當取消上帝的名號應呼真神之尊稱.
2、當取消牧師之名稱重立監督長老等職.
3、當取消三位一體之說法就稱獨一無二之真神.
4、施洗不可說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就說奉耶穌的名就對了.
5、當取消各公會之名稱而用真耶穌教會之名稱.
6、更不可靠外國人的銀錢勢力傳教只靠主的大能大力.
7、不可用一點水給人施洗欺哄人,都當將全身浸水.
8、當守每禮拜六的真安息日,這是主和使徒守的聖日.
9、聚會祈禱不可一人專制均有發言之權.
10、傳道不可要一定的工價免得是僱工.
11、安息日聚會時不可打捐錢犯財迷擾亂聖靈的工作.
12、安息日聚會祈禱不可限時間聖徒應當有無相通合而為一彼此相愛.

一九一九年二月一日,第一期「萬國更正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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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02.真耶穌教會就已經公告各西方基督教派"當取消三位一體之說法就稱獨一無二之真神".獨一無二之真神,就是獨一真神,這沒問題吧.
1919.02的資料,一直到現在2016/03快100年了,基本信仰十大信條,第一條,還是講"獨一真神".

真耶穌教會十大基本信仰信條:第一條,信耶穌係道成肉身,為拯救罪人代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祂是人類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幫您把重點畫出來-信耶穌係...祂是人類唯一之救主,天地之主宰,獨一之真神.
再幫您畫出重點中之重點-信耶穌係...獨一之真神.

也就是說,您一直在批評的"神觀"從來都沒有改過.一直都在那裏,明明的寫著,傳講著,教導著.

您在真耶穌教會受洗,離開真耶穌教會,到一直批評真耶穌教會,很令人吃驚的是,您連基本信仰第一條都沒了解,任意批評您所不知道的,資料送上,呈放在您眼前,還是不看,只顧憑自己想像批評,聖靈是叫人平靜安穩的靈,不是叫人混亂恍惚的靈.

2015/02/23

一定要常常禱告

剛剛接到一通電話.

一對慕道者母女,女兒有精神方面的宿疾,最近特別嚴重,年前醫生開了極重劑量的藥,希望能先控制,好讓她過個年,叮嚀年假後務必回診.今晚年假結束,明天要去看醫生了,媽媽心裡盤算,還是住院好了.女兒也非常不想再回醫院.兩個在捷運上越想越無助.媽媽說,我們來禱告好了.兩個就在捷運上靠近一些,開始禱告.

兩個都沒聖靈,媽媽就開口,奉主耶穌聖名禱告,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兩個就一起低聲重複念,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才一會兒,媽媽就停下對女兒說,女兒,我覺得雖然只是這樣念,怎麼感覺到心裡的壓力一直釋放出去,女兒也說,奇怪,我也是這樣.兩個又繼續禱告.過了不久,媽媽就說,阿們.下車,步出捷運站的時候,女兒突然很高興地對媽媽說,媽,我的病好了.媽媽想她又精神錯亂了,亂講話了.女兒很冷靜地說,剛才禱告的時候,我知道主耶穌來了,雖然沒看到,也沒聽到,但非常清楚,主耶穌告訴她,"一定要常常禱告,你的病一定會好".然後伸手在她的腦部翻了翻,一些白色霧霧像氣體的東西,很多,就跑出去了.然後,她就知道自己的腦筋變的非常清楚,知道最嚴重的症狀已經過去了.她對媽媽很肯定的說,我的病好了,主耶穌醫好了.

兩個一路討論回家,在路上高興地打電話給我,也講不清楚.回到家又打來,慢慢的聽,問了些細節,真替他們高興,更感謝神的憐憫.


媽媽在電話中說,昨天才在賣場碰到一個賣拖把的太太,講來講去,竟然是真耶穌教會的姊妹,媽媽表明自己和女兒也是在真耶穌教會慕道,就講到自己女兒的病.

沒想到這位姊妹的先生也是有一樣的病,這姊妹說這種病不會好的,醫生沒告訴你嗎? 媽媽說知道,一輩子得吃藥.再談下去,才知道這位姊妹的先生也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他這精神的病一拖20多年,也都沒好.

晚上她在電話中很狐疑地問我,為什麼有真神的真耶穌教會,同樣的病,20多年沒好,她和女兒只是慕道,主耶穌卻醫好了她女兒? 我知道原因,這種例子太多了,但我說,晚了,安息日見面再講吧.只叮嚀他們要記住主耶穌的交代:一定要常常禱告.

2015/01/26

想想,什麼才是重要的?

中午接到電話,李小姐昨晚走了.

李小姐是我的客戶,因為業務關係,後來成了朋友.她早年從事金融業,事業做的不錯.離過一次婚,後來嫁給一位教授,經濟狀況本來就不錯.在業務來往的過程中,和後來朋友關係的來往中,因頻繁地接觸而漸漸對她有較多的了解.

李小姐雖然非常富裕,後來這個老公也不錯,但她精於計算,很計較得失,錙銖必較,追求時尚,與社會上層往送往迎來.我曾真誠地給他一些專業採購上的建議,以實用和價格平實為主,但未被採用,只有一個原因,她對價格不貴的東西不屑,認為有失身分.但對於一些下層工人的工資,依約到期該付的帳款,卻百般拖延,其實她非常寬裕,並不是周轉的問題,我想就只是一種只想進不願出的心態.

好幾年前,她姪兒腦炎,病況危急,砸大錢要求最好的醫護.後來聽說我是真耶穌教會的信徒,她見聞廣博,就問我,聽說你們教會有聖靈,信徒都用靈言禱告,可以幫她姪兒禱告嗎? 我欣然答應,找了負責人和傳道一起去,在病房禱告.一周後,消息傳來,人死了.本來我還想,神是否是藉這機會讓我有福氣傳福音給她,當下有些失望.後來得知,其實她找了很多不同教派的基督徒去禱告.這事我就放在心中,慢慢思量.

一年前,健檢出來,李小姐也罹癌,同時宣告最多6個月.震驚之餘,不服輸的她找遍各種資源,名醫,似有端倪,就大肆批評之前健檢的醫院.三個月前,為了治療方便,在醫院旁租下一間豪宅,因為體力不好,請我去幫她處理一些大樓簡單的行政手續.在這樣的時期,對於臨時租屋需要的一些簡易傢俱,仍是百般挑剔.幫她安頓好之後,也就不敢打擾,她體力已經很差,走幾步就喘,必須停下來.

回到自己忙碌的生活.今早很平常的一通電話,她先生打來,告知死訊.一時不知要說些什麼?很奇怪的感覺.

(路12:16-20)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罷!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知道錯了,就要立刻悔改,
不要想還有時間,還年輕.
今天沒禱告,就要盡快找出空檔,
不要想一天沒禱告,沒那麼嚴重吧.

這裏有位每天都在講三一神的那位朋友,
刪了貼,貼了刪,到底在追求什麼?
受了耶穌的浸嗎? 罪得洗淨了嗎?

有位同靈周而復始,始而復周的貼上千篇一律的禱告詞,
重點是,要真的花時間在神面前謙卑下來才重要啊!

要把握機會,做真正有用的事.
不論慕道朋友,還是信徒,都要把握今天,想想,什麼才是重要的!

也許,明天就要走了,不是上去,就是下陰間.